劳动法规定无期合同解除赔偿(优质5篇)

时间:2023-10-09 21:27:22 作者:梦幻泡 劳动法规定无期合同解除赔偿(优质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法规定无期合同解除赔偿篇一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4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23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且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影响。

因此,不要觉得女员工怀孕了,只要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便不违法。

降薪、降职、调岗(增加工作量或延长工作时间)、产检假按事假处理等,都属于违反孕期女员工劳动保护的行为。当事员工可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n倍经济补偿金。

此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劳动法规定无期合同解除赔偿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a、b、c、d)

a:一年至一年以上

b:三个月至半年

c:日工

d:为乙方在甲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同时也是甲方对乙方实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及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数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第五条 乙方应身体健康,思想品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资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的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等。具体内容如下:

1、提供必要的劳动场所和设备

2、发放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3、对女职工和特殊职工按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八条 据行业特点,有由甲乙双方协商,具体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第九条 乙方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十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包括下列内容

1、工作/月(含社保)由个人缴纳。

2、计件工资:甲乙双方商议。

第十一条 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资,工资发放根据验工计价拨款情况,及时发放,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培训费由甲方单方或协商共同承担。

第十三条 乙方从事普通和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均须经过教育和培训,从事特种行业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生产特种行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甲方出资培训,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按照未满合同的服务年限,在离开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培训费并给予一定补偿。

第十五条 乙方在劳动工作过程中,提出对甲方发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议,甲方可视情给予乙方口头表扬或经济奖励。

第十六条 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贯表现积极、屡创佳绩,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奖励。

第十七条 甲方可以随时口头或书面提出对乙方工作失误的处罚决定。

第十九条 甲、乙方协商社保由员工自己办理,甲方每月将社保金直接发放给乙方。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 双方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终止。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3、泄露甲方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损失。

4、因自身原因被劳动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6、患病或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届满,或依法终止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相关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二十五条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劳动合同终止的过错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辞退或开除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乙方因上列行为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如合同期未满乙方提出离职的,按甲方离职规定,须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将工作交接至甲方满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应支付给甲方一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方面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级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法规定无期合同解除赔偿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职责要求

(一)、工作内容:。

(二)、工作职责及要求:

三、劳动报酬及保险待遇

在本劳动合同中用工期限内,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每月应向乙方支付不低于 元

(人民币)的劳动报酬;按照相关劳动法规的规定,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元(人 民币)的劳动(养老)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到有关保险机构办理保险手续)。甲方每月共计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乙方当月的劳动报酬,甲方最迟应在当月末后的五日内支 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乙方在甲方上班劳动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及保护条件。乙方在上班劳动 时间,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伤,按国家工伤法规由甲方承担责任。如由于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劳动操作规程及自身、自然因素发生的伤、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四、劳动纪律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法纪和职业道德及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接受甲方安全教育,其具体要求如下: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续签、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有连续旷工行为的;

4、被劳动教养或判刑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其劳动的;

2、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其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另行强加工作任务和未能提供劳动条件的。

凡有以上条款情形之一的,无论甲乙双方中的一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都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2、甲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除全额支付当月劳动报酬外,应另全额支付一个月的劳动报酬(不含保险费用)的违约补偿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间,乙方未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恪尽职守,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部赔偿(可在当月劳动报酬中抵扣)。

2、未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劳动的实际情况扣减当月的劳动报酬。

3、乙方单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甲方除不支付当月劳动报酬待遇外,乙方应另按一个月的劳动报酬标准(不含保险费用)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条款,作为此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人事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法规定无期合同解除赔偿篇四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法规定无期合同解除赔偿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北京劳动用工合同。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xx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xx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xx标准。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xxxx元或按xxxx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xx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合同范本《北京劳动用工合同》。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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