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汇总

时间:2023-07-09 11:29:26 作者:曹czj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汇总篇一

第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项原则的意义:就是国家、社会和家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防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性,救济、回复已经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

第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人格在法律上指能够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资格。内容包括人的姓名、人身、荣誉和肖像等。人格尊严受到新生是公民做人的起码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新生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尤其重要。不尊重人格尊严,就谈不上保护。

第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各项保护措施都要适应未成年人特殊的年龄、生理、心理牲,才能有效。

第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简称教育原则。

教育和保护是相辅相成的,因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们;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培养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其辨别是非的能力,又能促使他们加强自我保护,勇敢地同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达到保护的目的。

我国的未成年人将来的素质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学校对此负有重大责任。学校教育是预防和矫治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未成年人有一半时间在学校中度过,在学校环境中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教育权、人身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和有效的保护,对整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需要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去自觉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汇总篇二

孩子不可能永远跟父母生活在一起,迟早是要独立生活的,因此从小培养孩子的独立生活意识和能力是非常重要的。看看我们周围的“啃老族”,你就知道现在不少年轻人独立生活能力多么差,他们不能独立生活的最主要原因就是财务不能独立,从小到大孩子一直都习惯于财务上依赖父母,没有独立赚钱的意识和习惯。如果我们做父母的,从孩子小时候就培养孩子的理财习惯,培养孩子的独立生活(主要是指财务独立)意识,那么在孩子成年后,就绝不会赖在家里吃父母。可惜我们做父母的没有几个能这样教育孩子,到头来只能自己咽苦果了。

很多父母都不愿意当着孩子的面说钱,认为那样会使孩子变庸俗了。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没有人能否认金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有用的东西。在儿子很小的时候,我经常对他说:“要想买好玩具,要想穿漂亮的衣服,你就必须有钱。”等儿子大一点了,我就跟他说:“要想住大房子,要想开好汽车,要想娶漂亮的老婆,你就必须有钱。”等儿子上小学时,我就对他说:“要想当个有钱人,你现在必须读好书。”我还经常带儿子去有钱的朋友家玩,让别墅和豪车直接对他产生视觉上的刺激,让他心生羡慕。回家以后我再给儿子讲那些朋友艰苦的创业、勤劳致富的故事,告诉儿子要赚到钱必须付出艰苦的努力和辛勤的劳动,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1、去超市购物前写出购物清单。每次去超市前,我都和太太把要买的东西写下来,列出清单。如果是跟儿子一起去超市,就让儿子拿着清单(从儿子上小学开始)。进入超市后,我们就按照清单上所列的物品逐项购买,然后问儿子有没有忘记该买的东西(儿子有很强的参与感)。没有列入清单的物品尽量不去购买(不是绝对的),目的是告诉儿子:消费要有计划。

2、当着儿子的面给父母钱。逢年过节,我们除了给双方父母买东西,还经常给他们“红包”。我们大都当着儿子的面给。有一次过春节,我给我妈妈一个“红包”,事后我儿子对我说:“爸爸,你怎么给奶奶这么多钱?”我说:“爸爸是奶奶生的,是爷爷奶奶抚养大的,爸爸给爷爷奶奶多少钱都是应该的。”2008年底的一天,儿子突然对我说:“爸爸,我给你50块钱吧。”(从儿子9岁起,我每月给他300元零用钱)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快过新年了,我想给你和妈妈一人50块钱,就是压岁钱。”我当时感动得眼泪都要流下来了,我对太太说:“儿子这么小就知道孝敬父母了,这儿子真是没白养啊。”我跟太太都高兴地收下了这50块钱压岁钱。你应该记住一点:你是怎么对待你父母的,你的孩子就会怎样对待你。

从儿子9岁开始,我每月14日发给他300元零用钱,同时规定零用钱不能预支,钱的用途包括:购买零食、课外书、杂志、游戏机、光盘,请小朋友吃饭、送小朋友礼物等。儿子拥有300元钱的完整的支配权,每笔支出都必须记帐。儿子有个记帐本,上面记载着每次花钱的日期、用途和金额。在每个月发钱的时候,我都要检查他上个月的帐目,看看花了多少,都花到什么地方了,还剩多少。我从不拖欠儿子的零用钱,每月都按时发放。儿子都认真地记好每一笔帐,差不多每个月都有节余。理财是一种习惯,记帐是一种好习惯,计划消费也是一种好习惯,儿子从小养成这些好习惯,长大以后就不用我操心了。

儿子从出生起,每年都有几千元的压岁钱。2008年(儿子9岁)春节后,我在银行给儿子开了一张“一卡通”,把几万元压岁钱存入卡内。我跟儿子约定:以后每年的压岁钱都存入这张卡;压岁钱只能用于投资,不能用于消费;在儿子年满18岁前,我是帐户投资管理人,儿子年满18岁后,由儿子自己管理帐户;投资收益和亏损都由儿子承担;我在替儿子投资股票、基金、债券之前,要征得儿子的同意。我和太太计划将帐户内的资金余额用于支付儿子的大学学费和生活费。我想经过近10年的投资管理,在获得合理投资收益的同时,儿子也能跟我学到很多投资方面的知识。

我计划从儿子上初中开始,也就是他12岁时,给他一些钱,让他开始投资股票,这样在他年满22岁大学毕业的时候,就有10年的股龄了,应该是个比较成熟的投资人了。因为任何一个股票投资人,从不成熟到相对成熟,都要至少经过10年的历练,没有人能够例外。

理财教育一定要从娃娃抓起,因为从小养成的理财习惯是会陪伴孩子一生的。衷心希望每一个孩子毕生幸福。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汇总篇三

第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此项原则的意义:就是国家、社会和家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防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性,救济、回复已经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

第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人格在法律上指能够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资格。内容包括人的姓名、人身、荣誉和肖像等。人格尊严受到新生是公民做人的起码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新生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尤其重要。不尊重人格尊严,就谈不上保护。

第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各项保护措施都要适应未成年人特殊的年龄、生理、心理牲,才能有效。

第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简称教育原则。教育和保护是相辅相成的,因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们;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培养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其辨别是非的能力,又能促使他们加强自我保护,勇敢地同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达到保护的目的。

我国的未成年人将来的素质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学校对此负有重大责任。学校教育是预防和矫治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未成年人有一半时间在学校中度过,在学校环境中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教育权、人身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和有效的保护,对整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需要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去自觉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汇总篇四

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我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之一,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下本站小编为你带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今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修订新的教师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近日,我又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今天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受益匪浅,让我初步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知识,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过程和思想行为特点,开展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的教育。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个别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有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我很幸运,就读于掘港小学,因为这里从校长到老师个个充满爱心,还能及时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表扬,不攻击学生的弱点,甚至把学生的弱点作为镇住学生的法宝。个个用实际行动来教育我们。真正做到了言传身教。他们是人类灵魂的真正工程师。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各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我们学校还专门请心理学教授讲科学家教进万家讲座,使我们的家长同时受教育。总之,孩子,不可能自然而然变得优秀,而是学校的教育和家庭教育互相配合教育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老师让我们通过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成为一个真正有用的人才,将来好为国家作贡献。

近几年,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控制卖艺、乞讨、叫卖的现象呈上升趋势,不少青少年沉迷网络不能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未成年人吸烟喝酒的现象随处可见,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新法有这几个特点:突发事件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禁止体罚未成年人,首次为学生休息时间立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将受行政处罚, 免费或优惠提供“绿色上网”。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汇总篇五

在学习完后。我深刻领会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

德育工作要取得好的效果,成人社会首先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主体地位,要给孩子足够的尊重和信任。作为老师在培养孩子的良好品德的同时,还要顾及少年儿童的真实想法,考虑他们的兴趣、能力、个体差异,这样才能使儿童避免成为被动的受教育者。

尊重未成年人的主人地位,就要相信他们的接受能力,同时又要正视他们的接受能力。有的父母总是认为孩子还小,这个不能做那个不许做,在爱的名义下过度保护孩子。这样做,一方面使孩子受到过分限制,使他们的能力得不到适当的发展。另一方面,孩子也会在过度的限制中,厌恶说教。另外,父母的过度限制或保护,还在悄悄向孩子传递一个信息:你不行,你不能。在这样的心态支配下,孩子要培养良好习惯,形成高尚品格,难度就会更高一些。正视未成年人的接受能力,就不要"拔苗助长",不要违背了未成年人的生长规律,要根据他们的年龄特点进行道德教育。

尊重未成年人的主人地位,要深入了解未成年人,根据儿童的天性来进行教育。教育孩子的前提是了解孩子,了解孩子的前提是尊重孩子,如果不能对孩子有足够的了解,品德培养很容易走弯路,走错路。儿童的个性不同、年龄不同、生活环境不同、智能组合等都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对孩子进行道德教育时,要采取易于未成年人接受的、喜闻乐见的方法。

尊重未成年人的主人地位,还要让他们多参与。道德教育不是你说我听,而是要让未成年人在参与的过程中进行自我教育。所谓自我教育,就是孩子们懂得自己要求自己,自己监督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控制。只有孩子们真正参与进去了,他们才能有感受,才能在感受中升华道德情感,形成道德认识。

一 从点滴小事中培养学生的品德。从爱护公物,座椅做起,小中见大,不摆大道理,从学生的认识能力入手,让他们处在优秀品德的良好氛围中,自我感知德的重要。

二 遇到问题学生主动,冷静。积极与学校有关老师及家长沟通,从问题本质着手,努力化解问题,使孩子恢复正常学习生活。耐心讲解,使之感化,自行解决问题。

三 在教学过程中体现德育。从平日教学中渗透德育教学,遇到德育工作好的事例,积极结合自身教学。做到教学与德育相结合。让学生不仅学到知识,还让他们懂得具有怎样品格的人才能把所学知识用得恰到好处,才没有辜负老师及父母的培养。

四 言传身教。告诉孩子不做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这要求我平时的一言一行都要小心谨慎。说到就要做到,使孩子有榜样可学。而是仅仅是空口号。以德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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