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核酸检测人员发动方案及流程(模板5篇)

时间:2023-10-07 19:53:31 作者:字海 2023年核酸检测人员发动方案及流程(模板5篇)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核酸检测人员发动方案及流程篇一

1、时间:20xx年8月18日——8月30日,各校具体检测时间以教体局思政体卫股电话通知为准。

2、检测单位:

(1)由县医院和中医院负责采取分片区到学校统一采集方式进行,预计每天采集6000例。

(2)隆化籍在外地上学的,需持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到县医院、中医院自行检测。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秋季开学后返校的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以及在外地就读的学生,不在县内就读的学生特别是大中院校的学生,开学入学需提供户籍当地的核酸检测报告的,可自行到县医院、中医院检测,各学段起始年级招收的新生核酸检测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不能提前返校的师生可在当地检测,由于特殊原因没按时参加统一检测的师生员工,另行通知补检,开学时必需持近期核酸检测报告入校。

根据承医保【2020】66文件要求,承德市学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项目最高临时价格(混检5人)为75元/人次。经县里防控领导小组协调,我县由县医院、中医院组织实施执行60元/人次标准,费用由师生员工个人负担,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酸检测费用,由卫健局会同财政局统筹疫情防控相关经费解决,不再向学生收取;其他师生员工检测费用由学校统一进行收取;隆化籍在外地上学的学生享受同等收费标准,直接到检测机构缴费检测。核酸检测后,由县医院和中医院给每位师生员工出具检测报告。

1、提高认识,成立组织。核酸检测工作是落实“四早”防控要求,强化校园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按照“依法依规、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原则,压实属地、部门、学校和个人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各单位都要成立专班,统一负责和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的核酸检测工作。各中小学师生的核酸检测工作由学区中心校和直属学校负责与相关医院联系后,统一协调、调度。

2、合理安排,保障有力。县医院、中医院负责安排医务人员、所需耗材和车辆进行标本采集。加强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确保受检对象的信息准确、检测结果的规范管理和隐私保护。各校根据两所医院的日检测能力,本着“错时、错峰”的原则,合理安排师生员工返校进行检测。一是县直学校在本校校园内检测,乡镇学校在乡镇规模较大学校适度集中检测,安排标本采集场所要相对宽敞明亮,避免人员聚集;二是要求师生合理佩戴口罩,避免交叉感染;三是各校要设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核酸检测联络工作(各校联络员和学区联络员联系,学区联络员负责和教体局和相关医院联系)。根据需要抽调老师维护现场秩序(原则上每个采样组至少一人)。

3、宣传引导,有序进行。各校要加强师生核酸检测返校期间安全教育,通过致家长一封信、温馨提示等方式对广大师生员工和家长进行乘车、个人防护、心理辅导等进行宣传教育。尤其是低年级学生和各学段一年级新生要有家长陪护,要求各校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完成后一律不再外出。另外各校要协调好公安和交警部门,在核酸检测当天到现场维护秩序,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核酸检测人员发动方案及流程篇二

为顺利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成立核酸检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参检人员有序与医务人员对接(登记组、检测组)开展检测工作。确保检测工作安全有序展开,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由:参检查人员排队组、引导登记组、引导检测组、检后蔬导撒离组和安全保障组等组成。组长负总责,各小组为责任人。

2、根据医务人员的需求设置登记台、检测台数量;

3、备应急车辆一台;

4、设置外围警戒线;

5、协调公安警察现场值勤。

1、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组长为总指挥;

4、引导检测组:负责从登记台将登记完毕组引导至检测组检测;

5、检后蔬导撒离组:1人,负责将检测完毕人员蔬导撒离;

6、安全保障组:负责现场安全保障工作。

核酸检测人员发动方案及流程篇三

为全面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准备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应对与处置中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方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怀远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总要求,我县一旦发生疫情,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和专家评估,及时有序开展局部或全员核酸检测筛查,统筹各方力量,根据目标人群数量,力争实现5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确保能够及时消除隐患,有力控制疫情,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一)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检测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强化各部门间协同作战,卫健、公安、交通、宣传、村(居)等联防联控成员单位依据方案规定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共同做好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学校、工厂、养老院、监所等积极落实单位责任,负责联系、协调本单位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

(二)充分动员、组织有序。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社区工作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担好责、站好岗、带好头,主动承担起所在地的核酸检测等动员、组织、保障等相关任务。合理调动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和志愿者力量参与核酸检测任务。充分动员群众、组织群众,有序参加核酸检测,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三)分类推进、科学高效。疫情发生,要立即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科学划定高、中、低风险等级区域,按照可能接触人群、重点人群、一般人群和高、中、低风险地区顺序分类推进全员覆盖;按照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地区人群1:1,中风险地区1:5,低风险地区1:10采用科学混检方式;采用统一编号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效率。

(四)统筹支援、保障到位。新冠疫情发生后,县指挥部根据检测能力和检测需求,统筹动员本县力量开展检测,必要时申请省、市予以支援。按照谁执行任务谁负责保障的原则切实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综合保障,确保检测仪器试剂、个人防护等物资充足,现场、交通、食宿及检测费用等保障到位。

核酸检测人员发动方案及流程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立足“早发现,打小仗”,根据六安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六安市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方案(试行)》(六指〔2022〕16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县级统筹,乡镇(开发区)实施;五天一轮,加密重点;均匀抽样,日检日清;确保质量,规范运用。

(一)空间范围

1.衡山镇

辖区内全部行政村和社区(12个社区、10个行政村)。

2.其他乡镇

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人员聚集区,具体由各乡镇结合实际确定检测范围。

(二)人员范围

上述区域内常住人员(主要指机关单位职工、企业员工、非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和部分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漫入上述区域连续5天及以上的人员纳入检测范围,重点是社会面活动人员。

(一)衡山镇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明确如下:

1、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由县卫健委牵头组织开展,其中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重点科室每天一检;其他人员(含住院患者及陪护、保洁、保安、医废处理)两天一检。

2、教育机构人员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开展,其中学生每天按不小于20%比例进行抽样检测,每天需覆盖所有教学班级,每周实现全覆盖一次;教职员工五天一检。

3、其他重点行业人员:交通机构工作人员及公共交通一线从业人员由县交运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邮政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由县邮政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冷链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养老机构、殡葬行业从业人员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农贸市场、环卫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城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大型商超、外卖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监所、宾馆、酒店、足浴店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各类景区和文娱场所从业人员由县文旅局牵头组织开展,两天一检。

(二)县直机关单位职工由县直工委牵头组织开展;企业员工由县科技经信局、开发区管委会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各类工矿场地人员由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属地乡镇依据主体责任分别牵头组织开展;五天一轮。

(三)上述行业以外的人员由各属地乡镇统一组织开展,五天一轮。

(一)明确采样方式

按5天一个轮回,每月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开始一轮,每逢31日当天不检测。以应检人员身份证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进行编组,分别对应不同采样日:原则上1、6对应每轮第一采样日,2、7对应第二采样日,3、8对应第三采样日,4、9对应第四采样日,0、5对应第五采样日(尾号为x的以倒数第二位数字为准)。采样点开展半天集中采样服务,时间为7:00至12:00,可根据时令变化调整采样时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应采样日未检者可自行前往县医院、县中医院、就近乡镇(开发区)卫生院付费补采。

日常检测均采取扫码登记和1:20混管采集。各采样点要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等候,严格执行戴口罩、一米线、不走“回头路”等要求。

(二)合理设置点位

在小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学校和集镇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采样台。原则上按覆盖人口2500人设置1个采样台,采样点要尽可能选择空旷、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场地,相对固定设置。有条件的乡镇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流动采样队伍,以满足特定人群的核酸检测需求。

(三)科学匹配队伍

在县疫防办统筹协调下,各乡镇要有效组织县、乡、村三级医务人员参与采样工作。采样人员要经过核酸采样、感染防护培训并考核合格。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包保干部、乡镇工作人员和社区(村)工作者、物业人员、志愿者等参与信息录入、采样辅助和服务保障工作。每个采样点配备采样人员2人,辅助人员应不少于3人。

(四)实行统收统分

全县设置2家核酸检测样本分拣中心(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并分别承担负责本医共体集团分院核酸采样管统一分配和样本收集检测。各乡镇要安排专人专车,专司样本收集、冷藏转运,不超过2小时转运一次,确保样本在采集后4小时内送达检测机构。

(五)提升检测效率

县卫健部门合理统筹调剂全县核酸检测力量,满足检测需要。必要时,可协调第三方检测力量参与。县卫健部门要督促检测机构不积样,在接收样本后18小时内完成检测并报送数据,确保居民采样后24小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不出具纸质报告)。阳性结果要第一时间同步报告县疫防办(疾控中心),严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透漏信息。

(六)严格质量把控

各乡镇要规范核酸样本采集、冷藏、转运等工作;避免出现异常管;落实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县临床检验质控中心要加强检测质量督查,县卫健部门要督促各检测机构定期做好检测设备维护保养和环境消杀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县疫防办会同统计、数据管理、经信等部门和通讯运营商建立应检人员数据库(包括区域外漫入连续5天及以上的人员)。除在校期间的学生外,核酸检测范围内的人员每5天应至少完成一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未检测的人员,将其安康码赋为黄码(提前给予弹窗提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等要落实人员安康码查验责任,使安康码异常人员社会面活动受限。

(一)加强组织

县疫防办要加强日常核酸检测和重点人群、外来风险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的统筹衔接,加强能力建设,规范结果运用,及时协调解决核酸检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明确一名党政班子成员专责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各级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地本单位人员按规定主动参检。各乡镇要做好现场采样秩序管理,明确包保干部牵头负责采样点日常核酸采样工作。县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小组、县督查室要加强监督检查。

(二)协同联动

卫健部门负责保障核酸检测能力,做好采样、检测服务和采样人员业务培训及感控监管,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数据资源部门负责未按规定检测人员的安康码弹窗提示和赋黄码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及时保障检测费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康码亮码查验以及相关人员参与核酸检测的督促监管工作。

(三)宣传引导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作用,带头参加核酸检测。县融媒体中心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明确核酸检测的意义,以及不参加核酸检测会带来的不便和后果。要切实加大对采样时间、方式、点位、编组规则等内容的宣传力度,引导居民自觉主动按要求参与核酸检测。

核酸检测人员发动方案及流程篇五

一、本方案中所称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宝管理的甲乙丙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会对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是及其它其它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传染病防治工作在园党政领导统一领导下,接受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业务指导,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我园由分管园长负责全园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预防传染病健康教育,组织园内各办公室搞好我园的环境卫生及消灭鼠害、蚊、蝇等病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和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组织对公共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对食堂实行卫生监督。园保健室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建立传染病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预防

1.利用网络、宣传橱窗、版报、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在幼儿中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办健康教育讲座。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师生员工自我健康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2.搞好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对人员密集的教室、食堂、幼儿午休室、办公室、会议室、定期进行消毒。

3.加强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对园内环境卫生、食堂卫生督查,对存在的总是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及时实施整改。

4.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总务处定期组织对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5.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体检。保障师生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6.按国家计免制度对幼儿进行甲、乙肝疫苗接种,并逐步开展风疹、水痘、流感、流腮等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

7.对发现的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和学习。幼儿必要时可让其回家治疗。

8.园保健人员要不断学习更新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四)疫情报告

1.园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园保健室报告。

2.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要按照规定时限: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前段时间报告。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疾控中心报告并同时上报园有关领导。根据传染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控制

1.无法确诊的甲、乙类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均应立即安排转定点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必要时住院隔离治疗。园医应跟踪了解病人诊断和治疗情况。

2.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园保健室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园保健室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3.园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医务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千万传染病的扩散。

4.一旦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接到市、区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预警报告,园保健员应立即上报园有关领导。与当地卫生局、疾控中心、教育局的专家共同研究后向园领导建议是否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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