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大全6篇)

时间:2023-08-31 13:28:55 作者:曼珠 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大全6篇)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篇一

法院反拐工作是社会治安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拐卖儿童、拐卖妇女等涉及儿童和女性权益的犯罪活动也在不断增加。为了加强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法院不断加强反拐工作,近日,我参加了法院反拐工作报告会,深受启发,切身体会到法院反拐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第二段:对反拐工作报告的概括和评价

此次反拐工作报告中,法院详细讲解了反拐工作的管理和依法处理,以及对于个案的解决方案及犯罪者惩罚的力度。报告内容丰富,深入浅出,特别是在介绍对犯罪者的惩处措施,从制度上极大程度地加重了儿童拐骗犯罪的惩罚,实现了应有的威慑作用,保护了我国儿童和妇女的人身权益。通过此次报告,我对法院反拐工作有了深入的认识,对法院的工作也感到十分敬佩。

法院反拐工作实际上是对我国儿童和妇女权益的全方位保障。儿童和妇女是社会生命的脆弱群体,法院的反拐工作相当于是对这些脆弱群体进行的全方位保护。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不仅要依照法律程序,还要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尤其是对于弱势群体,更应该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因此,法院反拐工作的意义重大、深远,值得所有公民铭记和支持。

第四段:反拐工作还有待加强

尽管目前法院的反拐工作相对完善,但仍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首先,法院应该主动通过各种途径,对社会进行更加深度的反拐知识普及。只有提高全社会的反拐认识,才能更有效地减少拐卖儿童和妇女的发生。其次,我们还要继续思考应对反拐问题的更好方法和途径,并不断完善反拐工作的制度。只有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度措施,才能更好地落实法院反拐工作的理念。

第五段:结尾

在此次法院反拐工作报告会上,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法院履行职责的决心和激情。法院的工作离不开全体公民的支持和认可,我们应该全社会共同努力,为我国反拐工作的不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在法院反拐工作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反拐工作会越来越完善、有效,以保障社会的安定和和谐。

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篇二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知识就是力量,学习是进步的台阶,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完善自我,才能适应时代发展需求。一方面,我主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信念时刻保护与党中央高度一致。特别是参加区委党校在职干部理论培训期间,上课能认真听讲,领会授课内容并做好笔记,做到了一课不少,一堂不漏,从没旷课或迟到早退。党校的学习使我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和驾驭领导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增强法学理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强化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条理性。这也是我多年来坚持不懈养成的优良习惯,我从不抹牌赌博,很少闲聊,争取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业务学习中去。只要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我总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力求掌握其立法本意和法条内容,通过平时的学习和积累,不断更新知识,丰富自我,提高了我胜任本职工作的本领。另外,我能在学习中做到常看、常思、常问、常做,以发挥最佳的学习效果。到任后,我发现由于人员超编等历史原因,我院干警年龄结构老化、文化底子较弱,但审判工作实际经验丰富,在实践工作中我十分注重虚心向他们学习,向他们请教。在听取案件汇报时,我经常提出有争议性的问题与他们共同探讨,相互辩法析理,取长补短,以保证正确地适用法律,谋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统一。

二、埋头苦干,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

区法院人少案多的状况与我原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单纯性有着很大的反差。来区法院之后,如何完成好院党组分配给我的工作,是我经常思索的问题。我个人认为,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态度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并想以实际行动感化、带动全院干警争做工作中的“老黄牛”。为此,我坚定不移地用戒骄戒躁、平等相处、果断干练、创新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做“四好”,即自已份内的工作主动干好,领导安排的工作必须做好,协助的其他工作配合好,党组成员委托的工作用心办好。因为深感责任重大,不敢有丝毫懈怠,我坚持每天按时上下班,遇有工作繁忙时,我经常利用中午晚上时间,有时甚至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自调入区法院后,我从未休过一次年休假期。庆幸的是,在刑事审判庭和审监庭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所分管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刑事审判工作成效显著。20xx年至今,全院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900余件,已审结审判各类罪犯1000余人,严惩了各类刑事犯罪。其中审理了为首的、强迫卖淫团伙案件和以等为首的盗掘古墓葬团伙案件,对多名被告人判处了有期徒刑十七年、十二年及以下不等的徒刑。针对xx市城区非法传销活动猖狂的情况,我院还审理了因非法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68件,判处96人,狠狠地遏制了非法传销活动。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实施,为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醉酒驾驶行为,我们还审理了危险驾驶案件90件,对醉酒驾驶者起到了警示作用,改善了道路交通安全的软环境。

(二)量刑规范工作扎实推进。我院是全省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为完成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在试点期间,我主动向上级汇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并争取各部门配合支持。在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我亲自参加并执笔拟定了《xx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试行意见》、《xx人民法院量刑程序试行意见》、《xx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后又四易其稿,为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组织审判人员、书记员有关量刑规范化培训学习中,我不厌其烦,详细向他们解读量刑规范《试行意见》的操作要领。20xx年10月1日,量刑规范化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开。10月21日,市中级法院组织全市刑事法官和全市基层法院审委会委员培训学习《xx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会议期间,应市中院的安排我院以量刑规范的新模式对敲诈勒索一案开庭示范,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

自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以来,我院审理各类刑事案件387件,占受理案件92%,适用量刑规范化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上诉率和改判发回率较以前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刑事审判格局有了三大改变:一是最大限度实现量刑公正和均衡。提高了刑事审判工作效率,进一步树立了法院的司法权威,较好地实现了社会公平正义的预期效果。改变了过去估堆量刑,经常会出现的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通过“加减乘除”的量刑统一标准,量刑过程公开、透明,更加规范、科学。二是通过量刑答辩程序,让当事人明白法院对被告人刑事处罚如何量化,使被告人服判息诉率明显提升。三是通过从轻情节的量化,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赔偿更主动,受害人满意效果显著提高。

(三)注重刑调法律社会效果。我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中,涉及附带民事赔偿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占有较大比重。我在处理这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从不把民事诉讼部分当作“附带”,始终把民事诉讼摆在一个重要的位置,急受害人之所急,想受害人之所想,时刻把他们的冷暖挂在心上,对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只要是合理合法的,我们总是竭尽全力去挽救和弥补。在审理这些案件中,我总是要求干警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反复多次地调解,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的机会,有时,只要双方当事人有丝毫的调解意向,我就会不厌其烦地亲自进行调解,使95%以上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都能在刑事判决宣判以前得到调解并将赔偿款兑现。近三年来,我院在刑事附带民事方面共为被害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受到了受害人及其亲属的高度评价。例:在处理交通肇事案和被告人因索债非法拘禁章致其跳楼身亡二案中,我与办案人员召集两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数十次的调解,最终使二起案件得以妥善处理,取得了优良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狠抓审监促进维稳和谐。审判监督工作是一项既繁琐而又久抓不易见成效的工作,号称法院最头疼的老大难工作。日常面对的是对抗情绪激烈的申请投诉当事人,这些当事人不仅经历了一审、二审,有的甚至多次到省会、北京上访、闹访。我们所接触的申请投诉当事人既有心灵和肉体受到伤害的被害人,也有“人人喊打”的犯罪分子,有时还有这些当事人的亲属临场助力。在接待这些当事人时,我对“被害人和罪犯”一视同仁,以情感人,特别是在对待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时,注重尊重他们的人格,把他们当亲人对待,时时为他们着想,处处为他们排忧解难。在接待这些当事人的过程中,我忍受来自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甚至对我个人不理解的委曲,把自已当成当事人的出气筒,强忍少数当事人的指责、谩骂、中伤,有时甚至是暴力威胁。几年来我在接待处理了汪、王、吕交通肇事案、陈被包过失致成重伤案,刘索赔案等涉诉缠访的几十起案件当事人,没有一起因我们的处置失当而引发矛盾激化,通过我们鲜为人知的辛勤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主动努力。

三、遵章守纪,时刻保持清廉品德。

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法院审判大权,法院工作接触的社会矛盾最为集中,法官处于解决矛盾纠纷的风口浪尖上。这个职业注定了我们稍有不慎就会受到社会公众与网民以及媒体关注的质疑,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不影响着我院整体形象。为此,到任以来,我遵章守纪,廉洁自律,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在廉洁方面,自觉抵制“吃、拿、卡、要、派车、派钓、派玩”,切实做到了“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枉法之事不为”。在勤政方面,兢兢业业干好每件事实,不追求干大事,但求干实事。在工作中我能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乐于奉献,始终保持主动向上的工作姿态。在个人品德方面,我处事公道正派,待人诚挚友善,团结同志,尊重领导和老同志,工作时间之外不赌博,不汹酒、不参加不健康活动。

四、扬长避短,再创新年度工作新辉煌。

近几年来,承蒙各级领导的关怀和全院干警的大力支持,我所分管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个人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亦有一定的提高,但这些并未给我带来的丝毫的成就感和轻松感,心情反而愈觉沉重,感觉工作还不尽人意,工作中大多是忙于应付,以完成任务为目的,缺乏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距一名共产党的标准和组织上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与党组其他成员相比,我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要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勤奋学习;注重积累经验;注重锻炼能力;注重工作方法。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再鼓干劲,再加措施,扬长避短,为审判工作再作新贡献,再创新辉煌。

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篇三

宜昌法院的工作报告已经成功落下了帷幕,我们对法院的工作概况、工作成果以及下阶段的工作计划均有了十分清晰的认识,同时也对宜昌法院在司法改革和审判业务方面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钦佩和敬意。本文作者也将分享自己在听取工作报告过程中所得到的心得体会。

在工作报告中,宜昌法院对过去一个时期所做出的工作进行了具体介绍,在司法、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做出了较大的进展。特别是在司法改革方面,法院提出了许多积极的想法和行动计划,体现出了高度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同时,宜昌法院在审判业务方面也表现了非凡的实力,处理了多起重大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公正和稳定。整个报告既务实又积极,展示出宜昌法院在未来司法工作中的无限潜力和发展空间。

我认为,宜昌法院在司法改革方面的努力不仅体现了专业性和前瞻性,同时也给同行们指出了一些有利的方向和参考意见。法院在各个方面的工作都有大大提升,例如人员、工作流程、信息化建设等。这些努力都为后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不仅能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更能准确处理案件、维护社会的正义。在此,我非常钦佩宜昌法院的各位干部对司法事业的心怀热忱和积极进取的精神。

第四段:工作报告启示

宜昌法院工作报告所展现出来的核心要义是,法院作为司法保障的实体机构,必须在不断变化的环境和任务中寻找新的方法和途径。通过向外界开放、借鉴国外经验等方式,我们能在法院的工作方式、流程和信息网络上做出进一步的提升,并为社会的正义和法制建设贡献更多力量。同时,宜昌法院的工作报告也告诉我们,“以案为本,以人为本”这一思想是非常重要的,法院工作要以人为中心,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环境,为下一步司法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安排。

第五段:结语

总之,宜昌法院的工作报告之所以引起了我的关注,因为它为我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和思考,既让我看到了司法改革的前景,也让我对宜昌法院的工作与贡献有了更为具体的认识。我们理应承担更大的责任和使命,在司法改革的进程中稳步前进,实现司法公正的基本目标,为我国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全面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篇四

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材料之--

开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5年1月1-日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

开远市人民法院院长    王惠仁

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情况以及2005年工作意见向大会报告,请予协商。

2004年主要工作情况

2004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做到“执法抓队伍、办案抓纪律、裁判抓公正”,使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为优化我市法制环境做出了新贡献。全年共审理办理各类案件1583件,审结执结1475件,未结108件,结案率达93%%,解决涉案标的额达到11021万元。

一、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各项审判工作。

1、“大立案”工作全面开展并取得了新起色。如由立案庭的程序法官对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审判程序进行全方位的监督;避免实体审判法官接触案件当事人,由不进行案件实体裁判的程序法官接待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充分地利用大立案繁简分流和集中进行庭前准备的功能,开展统一审查立案送达、庭前调解、由立案庭对案件的整个运作过程进行审限监督跟踪管理;实行“四排定”,既按顺序排定审判员、书记员、法庭、开庭时间,并在电子显示进行公告;对案件进行快速裁决等等。全年快速裁决案件62件,已占全院民事案件的10 %,逐步体现出了大立案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有效抵御执法“病毒”等优势作用,引起了上级法院的关注。中院立案庭和全州十二个县市法院的有关领导还在我院举行了“红河州法院立案工作观摩现场会”。

2、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今年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250件467人,已结案件247件462人,未结3件5人。结案率达99 %,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8%。

4、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共办理执行案件390件,执结327件,未结63件,执结率达84 %。我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主动争取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支持,适时地开展执行工作统一行动,全面实行规范化执行,使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并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和法律赋予的其他手段,讲求执行艺术,对裁决权与执行权分离使用等。开展“执行会战”活动,集中力量突击执行。执行标的额达到 6140万元。较好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正逐步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今年10月,市人大专门到法院检查执行工作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5、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审判。新收行政案件2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 ,上升29%;已审结21件,未结1 件,结案率达 9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在行政审判工作中,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前的行政行为存在问题较多的情况,严格依法办案, 坚持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如判决被告市交通撤销其行政行为、判决市城建局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判决维持公安机关的决定等等,既保障了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正常秩序。

6、继续加大审判监督力度。设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作为案件质量检验部门,并设办公室在审判监督庭,管住案件“出口”质量 ,对案件审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严密监督。运用“细阅卷、严把关、快督促、快反馈”的原则,坚持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评析,发挥了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机制作用。今年共评查案卷405件,查找各方面问题     项,并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处理。全年审理再审案5件,审结5件。结案率达 100%。

7、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132件,办结132件。办结率达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率、办结率都上升10%。

8、办公、计划装备、法警、纪检监察、政工人事等司法政务后勤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院领导把还归前两年我院基本建设欠款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并经常商议。四处奔走,多次向省、州、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积极反映实际困难,并竭力恳请各方给予支持、援助,对解决欠款问题作了极大地努力。2003年特别是2004年来加大归还欠款力度,共归还欠款80万元。同时又增添了20多台电脑等现代办公设备。法官干警期盼的“法苑小区”住房也动工破土。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努力建立公正司法保障机制

今年里,在总结过去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使全院从立案、审理到申诉、执行,从行政管理到思想政治工作,从每个部门到每个岗位都有目标任务和制度约束,从而将法院的全部工作纳入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抓好学习,筑牢根基。进一步完善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定期下发学习提纲,明确学习重点。掀起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和宪法修正案的高潮。法官干警们写下了学习心得346 篇。

狠抓教育,增强干警廉政服务意识。号召法官干警以全国法官十杰为榜样,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情系于民、权用于民、利谋于民”。

查摆问题搞好整改。认真组织开展了文明创建等一系列活动并狠抓落实,全院干警全部进行了问题查摆,并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严格了执行。全体法官干警都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了压力感和紧迫感。一年来对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

队伍管理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培养了干警良好的司法品质和现代司法理念,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干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达到  余次,金额  万余元。州、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我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社会各界群众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如我院指导人民调解的工作成绩显著,被授予红河州“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的称号,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到了市委检查组的好评,立案庭还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三)、努力创建服务型法院。创建服务型法院是人民法院根本性质的要求。 多次学习、动员 法官干警正确认识法院的服务功能与中立裁判原则二者的协调统一关系。 积极开展了“为民、便民、利民”的活动,大大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如确立“首问责任制”。在审判中将过去的“职权主义”改变为现代的“当事人主义”。尊重案件当事人的权利和真实意思表示,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坚持多调解少判决,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

(四)、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我院将加强学习作为提高队伍素质的制动点,以保证队伍素质始终能适应形势的需要。要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在学习中做到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总结,谋求新思路,闯出新做法,最终在全院形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风气,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做出表率。以提高学习力为基础,增强广大法官干警终身学习的自学性;以提高服务力为根本,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以提高审判力为中心,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能力本位的意识;以提高创新力为目标,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的创新意识。法官干警的学习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创新力受到了极大的激发,司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法院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实践证明:建设学习型法院是支撑基层人法院建设的坚实栋梁。

针对案件数量逐年大幅度上升、法院案多人少的实际,以“人才+管理”的现代理念去积极应对。注重更新司法理念,改革审判方式,坚持走提高法官素质的是现代化法院发展的必由之路。如积极选派法院的优秀审判干部到农村基层挂职锻炼,选送优秀法官到州中院跟班学习。

(五)、注重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先进法院文化是一面旗帜,是凝聚法官干警力量的有效粘和剂,能够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它对法院干警的思想、道德修养具有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院领导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牢牢抓住公正司法、文明司法两个重点,积极培育先进法院文化。如在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我院以学做广播体操、练太极拳、学习推广普通话和举行的“春节联欢会”、“党旗红,先锋颂”七一联欢晚会等形式,在我院发扬党的先锋队精神,倡导法院先进文化。使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呈现出了文化兴院天地宽的景象。充分利用工余文化娱乐活动来教育、关心、爱护法官干警,竭力引导好法官干警的文化生活,激发了法官干警为审判事业、为实现公开、公正的司法目标积极拼搏的强烈愿望,努力把全体法官干警培育成为一个具有强烈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政治可靠、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群众拥戴、才智超人的特殊社会群体。

(六)、强化反腐败斗争紧要性,营建廉洁型国家审判机关。紧紧围绕法官干警反腐败素质的提高,抓住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特点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情,抓住带有倾向性的问题,除对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部门和环节,对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进行教育和管理外,还根据反对腐败,人人有责的现时状态,制定措施,挤出时间,经常性地展开教育活动。如组织全体法官干警每周观看《县委书记杜保乾的贪之路》等大要案的警示教育录像片,使法官干警能够警钟常鸣,不断增强广大干警廉洁反腐的思想意识。并结合观看警示教育纪实录像片写出了切身感受到的心得或体会,纷纷表示要树立“反腐斗争局外无人,廉洁勤政重在自身”的观念,切实有效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努力把开远市人民法院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放心、满意、信任、崇敬的廉洁型国家审判机关。

(七)、切实提高审判业务技能

如积极开展业务技能竞赛,还邀请州中院、市人大、市政协、市总工会和市司法局的有关领导和业界专家做竞赛活动评委,对参赛案件逐件逐项做出严格点评,对全院法官干警的审判、执行、记录等业务技能进行检验。针对书记员在大立案工作格局下书记员集中管理的现状,同时注意到书记员素质对案件质量的作用和影响,强化书记员业务培训。以提高书记员整体素质,优化法庭记录,保障各类案件质量。通过培训,加强了书记员的责任心,提高了书记员的综合素质和办事能力。努力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切实针对某些裁判文书上出现的语言用字、标点符号、版面设计、用印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了规范法律文书写作、评选优秀法律文书的一系列活动。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严重紧缺未能缓解,“负债累累”包袱依然沉重。

(二)审判任务与警力、资金失去比例。

(三)执行工作严峻形势未能彻底缓解。

(四)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在少数案件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同比上诉案件略有上升。

(五)个别干警的言行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然有一定差距。

(六)法官干警的调研能力等整体审判理论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2005年工作打算

2005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增强五个方面的执法司法能力的要求,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为保证,做好四个坚持,即坚持依靠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坚持注重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增强六种能力,即增强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增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增强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

在新的一年中,我院要通过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使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得到一体遵从和公正高效的适用,及时处理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表达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制裁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保护。坚决依法惩罚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证整个社会的协调与和谐,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面推进审判和各项工作,努力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腐败分子。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继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定期考察缓刑犯,定时回访少年犯;民商事审判要继续服务于国企改革,妥善解决劳资、房屋、伤害赔偿、土地承包等纠纷,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认真处理好婚姻家庭纠纷,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大行政审判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方法,不断加大加快执行力度和速度,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能及时实现权利。切实做好立案工作和申诉、信访接待工作;继续依照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在审判工作上实现法官职能化、诉讼程序化、审判公开化、执行高效化。我们要强化审判质量意识,从抓思想认识入手,明确审判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牢固树立实体和程序并重的观念。

二、强化班子建设与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和院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将我院建成学习型法院,建立院党组中心学习组制度,抓好政治学习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法官队伍纯洁性。

确立“软件”第一的观念。“软件”是人的工作,是基础,是保证。要采取教育、培训、锻炼多种办法提高人的素质,通过学习、创新提高管理水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重点搞好领导班子的建设,重点锻炼培养好一支有力的中层干部队伍,从而全面提升院领导和庭室领导的凝聚力、决策力和战斗力。

完善审判岗位目标责任制,营造公正高效执法氛围,培养法官忠于法律和事实、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遵章守纪、勤奋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职业情操,全面提高司法能力。

继续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把贯彻 实施“司法为民”的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落实在“云岭先锋”工程的具体措施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不断筑造法官与律师的隔离带,杜绝法官与律师的非正常交往。规范院风院纪,在制度落实中将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排查和抽查相结合,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以坚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抓好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好活动,学习先进典型,弘扬司法正气。按照法官职业化要求,规范队伍的组织管理,合理界定每一类人员职责,最终实现其职责与权利的统一;规范队伍的教育管理,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一手抓业务知识教育,继续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

三、深化法院内部改革,确保审判公正与效率

强化“大立案”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坚持实行繁简分流、远程立案、快速调解、快速裁判、排期开庭;使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环环相扣,全程监控,定期通报;特别要充分认识解决积压案件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规范执行体制,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抓改革求实效,注重改革的合法性和改革视角的全面性。

四、积极参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00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及各有关单位的协助下,认真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展了“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教育活动和司法大检查,切实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公民权利做出了不懈地努力。

一、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792件;已审结1694件,结案率达95%;未结案件98件,与上年的同期166件相比,未结案率下降了41%。

(一)严惩刑事犯罪分子,不断巩固“严打”整治斗争成果。共受理刑事案件247件393人,已审结245件391人,审结率达99%。与上年的265件相比,案件受理数下降8%。在判决发生效力的243件388人中,判处5-15年有期徒刑的73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14人,免予刑事处罚的13人,宣告无罪的5人,其中适用缓刑的83人,并处罚金的25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8.59万元 。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我院一是继续坚持“严打”方针,除恶务尽,严惩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二是抓住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打击侵犯财产类犯罪,审理此类案件127件221人;三是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秩序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案件,并特别注重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四是寓教于审,审教结合,坚持了青少年案件审理的特别程序,审理少年犯罪案26件49人,给服刑犯人回复帮教信21封;五是注意不断探索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有效途径,充分运用包括财产刑在内的各种刑罚方式。六是配合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我市首次试行了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的死刑执行文明化方式。

一是加强了对国企改制中兼并、承包、破产等案件的审理,依法明晰企业产权关系,注意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及时审理借贷、购销、加工承揽、租赁、金融纠纷案件,注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交易行为,促进诚实信用和契约原则的建立,为防范和化解风险提供司法保障。

三是妥善处理涉农纠纷案件,依法调处农副产品、农业资料购销以及农业生产中的经济纠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是提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和保障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贯彻意见》,依法及时审理涉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纠纷案件,保障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五是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案件。在审判中,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依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共审理婚姻家庭类纠纷案342件。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短时间内审理劳动争议案14件。积极关注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问题,共依法受理土地承包类案件19件,此类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涉及村民农户较多,存在着村民自治原则与土地行政法规的协调统一关系等问题;在村民自然人身份变更、妇女改嫁、户口变更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等标准上,现有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增加了案件的审理难度,我院在审理中,坚持合法、公平原则,既依法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从稳定农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角度做出裁判,并在审理中就此类案件做出调研分析,提出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得到了重视肯定。

六是坚持着重调解的原则,在办案中,注意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使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28%,还注意加强与各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系和业务指导。

(三)重视行政审判工作,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审理行政诉讼案2件,其中违法经营盐业案1件;共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15件;在行政审判中积极宣传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注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努力促进我市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强化审判监督,坚持有错必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重监督”的要求,认真开展审判监督工作,共受理申诉案件12件,已审结12件,结案率达100%。并严格对上诉被改判和被发回重审的案件逐件进行审查,找出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预防方案,严把案件“出口关”。聘请了政协八名政治、文化素质较高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陪审员,加强了对审判工作社会参与和社会监督。

(五)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尊严。为维护裁判的既判力,我院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执行难”问题,以规范执行管理,提高执行效率为目标,在推进执行工作的观念更新、体制创新、方式改革和执行队伍职业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积极构筑有效执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努力加大执行力度,妥善办理了一大批当事人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执行案件。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00件;已执结431件,执结标的共计为1918.4万元,执结率达86%,同比上升了9%;未结案71件,与上年同期相比,未结案率下降44%。

上一年中,针对传统执行案件运行模式上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应有的监督和制约,容易导致执行权滥用的问题,我院开展了执行案件的立审分立、审执分离改革,实现了执行案件统一由立案庭审查立案,再移交执行局执行,加强和完善对执行工作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申请执行人告知书》、《关于执行权分离行使的若干规定》、《执行案件质量检查》等制度。

执行中充分运用法律赋于的各种执行手段,以查封、扣押、委托拍卖、分组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对符合发放债权凭证的及时予以发放等措施,多管齐下来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采取限期执行、专项执行、集中执行等措施,增强执行工作公开性;通过对有执行条件的案件及时强制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债务人依法制裁,千方百计实现债权,维护裁判的法律权威;通过将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和被执行财产处理情况告知执行人,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通过严格实施执行期限管理,明确执行责任,提高执行效率;通过严肃执行纪律,规范执行秩序,强化文明执行。在依法实施强制执行的同时,强调文明执行,把“人文关怀”的理念引入执行活动之中。

(六)实施大立案机制,推进法院内部改革。建立大立案机制,是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要求的具体司法改革步骤,是人民法院落实“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的有效措施。我院从上年底,已全面开展大立案工作,实行统一立案,对案件审判、执行实施全面流程跟踪管理,使案件审理周期缩短,提高司法效率。

一是在立案庭内设置立案审查、传递送达、排期开庭、信访接待等工作机构,实行四排定,即排定时间、排定开庭地点、排定审案法官、排定书记员,同时注意加强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增强服务功能。

二是在立案庭内设立了速调速裁机构,从立案开始即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及时调解,快速裁判,既简化审理程序,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又迅速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实现了审判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建立大立案机制,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让审案法官从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专精审案,保证案件质量,促进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的提高;同时,从源头上解决自立自审自监等所可能产生的关系案人情案问题和办案超审限等问题。

二、认真开展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一)加强法官干警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全院法官干警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特别是自二季度以来,坚持全院法官干警周一学习制度,实现了政治学习制度化。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使干警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明确了审判工作与开远地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法官干警的纪律作风明显转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在政治上有追求,精神上有动力,工作上有干劲,生活上有准则,言论上有分寸,职业道德和素质修养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在办案中坚持“讲政治、讲正气”,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努力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好法官的尊严。

为加大法院队伍建设力度,我院党组以迅速提高法官干警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技能为目的,高度重视提高法官干警业务和文化等综合素质。应参加续职培训的24名法官全部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了审判成绩合格率99%、裁判文书合格率100%的优异成绩。有15人参加了法院系统的专项培训和综合素质考试。同时注重抓好对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重点学习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省高院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样式等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工学矛盾,鼓励法官干警提高学历层次,不断增强业务素质。目前全院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法官干警已占总数的70%,其中具备本科学历法官干警占总数的52%,并含研究生学历法官2名。尚有8人在攻读本科学业。同时加强运用现代科技技能培训,增强审判工作科技含量,让法官干警用微机局域网处理工作事务、交流业务信息,用电脑多媒体技术展示诉讼证据、播放开庭公告等;微机庭审记录率达到了95%;法律文书已开始按新格式制作;保证准确、及时向上级法院报送司法统计数据,其合格率达到100%。

(二)加强了法院基层组织建设。我院领导班子始终把加强班子建设和法院队伍建设放在工作首位,重视领导班子自身理论学习和强化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和开好党组生活会和支部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和工会的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在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选举新一届院党总支部委员会,积极配合院党组工作目标,围绕审判工作重心,开展好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努力创建学习型法院;二是民主选举成立院工会组织,在院党组领导下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活动,还组织法官干警外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增强团队精神,提高队伍的凝聚力。以此来提高法官干警的政治觉悟,激发工作热情,强化法院队伍建设,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争做遵纪守法典范,多为法院添光彩”的信念。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三)加强了干部交流,岗位交流。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结合大立案要求,院党组对部份主要庭室负责人及一批法官干警、书记员实行岗位交流和轮岗,使其到新岗位,适应新的环境要求,增加压力,激发动力,开创工作新亮点。解决了法官干警长期在一个庭室工作,思维定势较大、工作缺乏压力感、积极性下降的问题。

(四)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廉政建设。法官干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治尊严至关重要。为此,我院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强化了内部素质的提高,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通过警示教育 、“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等等活动的开展,严肃审判纪律,加强法官素质修养和提高职业道德素质 ,强化对党纪政纪和审判纪律的认识,提高了全院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 ,强化了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树立爱岗警业的精神,引导干警居安思危,树立了忧患意识和新形势下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道德约束力和法制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为做好审判及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和增添了动力。

三、深化法院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公正进程

(一)循序渐进,改革工作逐步落实。为了贯彻《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精神,搞好审判改革,我院认真按照省、州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大胆进行改革,强化合议庭和法官职责 ,改变过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做法,使法官制度逐步走向规范、民主、法制和现代化。不断缩短案件审理期限,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全年当庭宣判率达到57% 。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坚持当事人举证原则,坚持给原、被告及时发送举证通知书 ,还对部分案件有选择地进行开庭观摩,扩大教育影响面。

(四)改进基层法庭办案形式,加强行政管理。我院改进了基层人民法庭的办案形式,尝试远程立案,实行巡回法庭就地办案,给大庄、东山、小龙潭三个基层法庭配置传真机 、打印机,便利法庭收案后,及时传往院机关立案庭审查,统一立案;并建立了巡回审案小组 ,定期到基层人民法庭所在地就地开庭审案,在方便和便利群众诉讼的同时,又节约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案件质量。

各位委员,过去的一年中,我院全体法官干警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做出了不懈地努力,为今后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所做的工作与新时期审判工作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主要是审判力量不足,执行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宣传广度不够,调研力度不足以及整体审判理论素养有待提高,装备亟待改善等等。为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不断以新的思维、新的理念、新的措施和方法,认真加以解决,以适应新形势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2004年工作意见

200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抓住这一机遇,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落实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化解矛盾的具体任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04年法院的总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结合人民法院总任务,我院要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审判和各项工作,努力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腐败分子。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继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案犯适用缓刑应视案情作具体分析,定期考察缓刑犯,定时回访少年犯;民商事审判要继续服务于国企改革,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认真调处好婚姻家庭纠纷,妥善解决劳资、房屋、伤害赔偿、土地承包等纠纷;加大行政审判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方法,树立执行迟缓也是执法不公的观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和速度,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有效维护。切实做好立案工作和申诉、信访接待工作;继续依照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在审判工作上实现法官职能化、诉讼程序化、审判公开化、执行高效化。

二、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与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继续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和院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将我院建成学习型法院 ,以建立院党组的中心学习组学习会制度、尽快完善院资料室、健全微机局域网络等具体措施,抓好政治学习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法官队伍纯洁性。强化法官业务培训,结合国家及我市经济发展的要求,学习好法律法规,促进法官朝专家型和复合型方向发展。

以完善我院审判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中心 ,进一步开展 “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活动,努力营造公正高效执法的氛围,培养法官忠于法律、忠于事实、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遵章守纪、勤奋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职业情操。

三、深化法院改革,确保公正与效率

强化“大立案”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大立案,并突出繁简分流、远程立案、快速调解、快速裁判、排期开庭;进一步增强审判管理的科技含量,使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环环相扣,全程监控,定期通报;特别要充分认识解决积压案件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规范执行体制,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把司法为民实实在在体现在审判工作中。

要进一步规范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管理,使审判方式朝着简便、快捷方向改革,充分发挥有限司法资源的作用。根据案件的特点,采取灵活的工作方法,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要多调解少判决,提高案件的调解结案率。

四、积极参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结合人民法院审判以及各项工作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如认真履行所担任各校法制副校长职责、推行“首问责任制”;与电视台、报社、市无线广播电台等媒体加强联系,以开办“天平时空”等影视栏目,结合简报、工作动态、法官论苑等形式,拓展信息辐射面,延伸审判效果;对于因征地拆迁、企业改革职工利益受损、拖欠职工工资福利、执法人员违法等问题引发的纠纷案件,要依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公正、高效审结和执行;并且多做协调疏导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各位委员,新的任务在激励着我们,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协助下,继续将司法为民、司法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的主旋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为将我市全面快速建设成为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篇五

近日,我有幸参加了大理法院的工作报告会,并进行了深入研究。通过听取报告和分析数据,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大理法院的辛勤付出和不懈努力。在此,我将从五个方面总结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大理法院在全年工作中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工作报告中详细列举了大理法院在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展。特别是在案件办理方面,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推进审执分离、完善案件质量评价等措施,有效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和司法公信力。这让我深刻感受到,大理法院是在一步步向着更加高效、公正的司法目标前进。

其次,大理法院注重司法公正和权益保护。报告中提到,大理法院切实加强了对社会矛盾的调解化解,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法院加强了对经济纠纷的研判和国内外法律事务的沟通合作,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准确、有效的司法服务。同时,大理法院加大了对人权保护的力度,积极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些做法充分展示了法院的社会责任和保护公民权益的决心。

第三,大理法院在司法公开和阳光司法方面下足功夫。报告中,大理法院明确提出要加强司法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和司法公正性的结合。通过加强对案件信息、审判过程等的公开披露,大理法院提高了司法透明度,让人民了解案件审判的全过程,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性的信任。这也充分体现了大理法院致力于构建阳光司法的良好愿望。

第四,大理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稳步前行。通过报告了解到,大理法院加大了对审判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推行审判责任制和适用权质检制度。此外,法院还加强了司法队伍建设,提高了法官素质。这些改革举措有力地提升了司法公正性和司法效能,为建设法治大理做出了重要贡献。

最后,大理法院在服务社会和创新司法上不断迈进。报告中提到,大理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法院通过举办法治宣传活动、参与法治讲座等形式,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此外,大理法院加强了科技创新和智慧法院建设,提高了信息化水平和服务效能。这些举措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对社会的服务和对案件的创新作用。

通过工作报告的了解和研究,我深深被大理法院的工作所打动和鼓舞。大理法院在司法公正、法治理念、司法公开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令人瞩目,同时法院在服务社会和创新司法方面也有令人欣慰的进展。相信在领导的带领下,大理法院将继续稳定前行,为实现法治大理作出更加卓越的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篇六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高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执法办案职责全面履行。五年来,市高法院监督、指导全市法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共受理各类案件1491904件,审执结1457557件,年均分别增长11.4%和13%。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4667件,判处罪犯158632人。依法保障人权,共对12名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公诉机关撤回起诉63件115人。依法妥善处理涉及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的民商事纠纷。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849484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1316件。努力破解“执行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共执结各类案件269781件,兑现债权459.2亿元。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连续四年超过97.5%。

(二)司法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五年来,全市法院围绕中心工作,积极调整司法政策,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中涉及的重组改制、合同贸易、民间借贷、农村金融创新以及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案件,为金融危机化解、经济结构调整、城乡统筹改革以及开发新区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开通“院长电子邮箱”,全市三级法院院长共收阅、处理群众诉求30400余件,其中市高法院院长直接收阅、处理8800余件,一批群众关切的问题得以解决。全市法院涉诉信访量从20xx年的56429件降至20xx年的12295件,连续五年降幅均超过30%。涉诉涉执进京信访量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中一直保持低位。建成“便民诉讼网络”,充实山区、边远地区基层司法服务力量,“老百姓不出乡镇就能打官司”的目标基本实现。

(三)司法工作机制日益健全。全市法院共用共享的审判、执行、信访、政务管理系统投入使用,“网上办案”、“网上办公”全面实现。依托信息化数据中心,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机制。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综合排名由20xx年全国法院的第二十位上升到20xx年的第三位,20xx年继续保持稳定态势。深化司法拍卖改革,构建涉讼资产阳光交易平台。司法拍卖改革入选中央综治委牵头评选的首届“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十大最佳事例”,且列首位。深入推进执行分权改革,构建执行联动机制。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实际执行率年均增长11%,案件平均执行时间由20xx年的98天缩短为20xx年的69天。

(四)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五年来面向全国法院、全国高校选拔、引进优秀人才1881名,高、中级法院从基层法院遴选优秀人才122名。依托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等国内外优势教育资源,培养高知识层次和专家型、复合型人才。聘请全国一流法学专家成立市高法院专家智库,定期举办智库论坛。全市法院现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13.2%。现有全国审判业务专家4名,专家人数在全国法院位列第二。学术论文获奖排名连续四年进入全国法院前十。实行“零容忍”、“终身禁业”,建立法官任职“单方退出”机制,治理离职法官“隐性代理”,预防、惩治腐败的思想和制度防线进一步筑牢。

(五)科学发展能力得以增强。五年来,全市法院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实现跨越发展,争创全国一流”目标,谋长远,重规律,打基础,求实效,走出了一条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之路。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根本改善。“朝华科技”和“星美联合”重整案、“聚金万佳苑”强制执行搬迁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案件得以妥善处理。重庆法院的审判质量效率、高端人才数量和综合研究能力已跃居全国前列。重庆法院推行的司法拍卖改革、执行分权改革、“单方退出”机制、“院长电子邮箱”,以及诉讼心理干预等创新举措已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并向全国法院推广。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五年的历程,我们深切地认识到:一是必须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努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不动摇,审判与侦查、公诉机关既要坚持相互配合,共同承担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又要互相制约,依法纠正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必须坚持为大局服务不动摇,切实践行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四是必须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努力做到审判、执行工作“在理念上更加为民、在程序上更加便民、在结果上更加护民”。五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立足实际、遵循规律,统筹兼顾、求真务实,创造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市高法院严格按照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要求,指导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为全市“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86088件,审执结351741件,同比分别增长6.2%和4.9%。其中,市高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659件,审执结4293件,同比分别增长9.2%和8.6%。5个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4761件,审执结41243件,同比分别增长0.2%和4.8%。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7887件,判处罪犯36441人,同比分别增长6.6%和0.9%。

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职务犯罪。共审结抢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2149件,判处罪犯17237人。赵云华等22人流窜粤湘蒙渝等十个省份,抢劫、盗窃50余次,被依法惩处。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883件,判处罪犯5570人。吴雅等12人利用“流动制毒车”制毒贩毒150余公斤,被依法严惩。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共审结该类案件674件,判处罪犯914人。

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的惩治力度,共审结此类案件947件,判处罪犯1650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季敏波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大量未公开信息,非法买卖股票获利53万余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131件,判处罪犯254人。纪春杰等5人销售含有罗丹明b、亮蓝等非法添加剂的“毒花椒”1.1吨,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维护和保障律师、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权利,努力确保无罪之人不受刑事追究。对7名公诉机关指控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公诉机关撤回起诉14件22人。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唐元兴被宣告无罪后,最高人民法院专门通报全国,予以肯定。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依法从宽处理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共判处缓刑、管制及免予刑事处罚10078人。

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推行社会调查、心理干预、前科封存等做法,改革完善审判方式,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共判处未成年罪犯1360人,同比下降12.9%。依法向管制犯、缓刑犯发出禁止令,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共同做好特殊群体的跟踪帮教,促进其融入社会。健全减刑、假释公示和听证制度,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7040件。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对社会管理方面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92件。

(二)充分发挥保障职能,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出台《关于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优化法治环境,化解矛盾纠纷,为我市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共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一审民商事案件89967件,同比增长11.2%。

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公平对待、平等保护不同国别、不同地域、不同性质的市场主体,制裁违约行为,促进公平交易,维护市场诚信。共审结商贸流通、加工承揽、承租代理等合同案件45096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14件,同比增长69.7%。依法保护金融债权,促进金融中心建设。共审结借贷、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案件23800件,同比增长4.8%。依法审理房地产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共审结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等案件17309件,同比增长17.5%。

积极促进发展方式转型。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方式,促进国家产业政策有效落实。共审结重组兼并、破产改制、产权股权转让等案件473件。开展“审务进园区”活动,协调解决法律难题,助推产业集群和开放高地建设。妥善审理涉及电子汽车、装备制造、冶金化工等产业集群形成中的各类纠纷案件。及时开展司法指导,强化法律风险预警,促进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助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深入调研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农村新型股份合作和农村集体土地交易改革中的涉法问题,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提供法律支持。共审结涉农案件2444件,同比下降14.7%。依靠党委、政府支持,积极、审慎开展司法强拆,尽最大努力做好被拆迁人的思想工作,最大限度满足被拆迁人的合法合理诉求,促成自动搬迁,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顺利推进。全年共组织司法强拆424次,无一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恶性事件。

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在万州、渝北法院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对长江水资源、森林资源和其他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实行“三审合一”的集中管辖,依法发布环境保护禁止令,构筑生态环境司法防护网。共审结环境保护案件306件。易章会、杨付贵在嘉陵江流域多次非法捕捞水产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教育后自愿到嘉陵江放养鱼苗17000余尾。依托设立在市高法院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助推创新型城市建设。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18件,同比增长19.3%。

(三)坚持为民便民护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共审结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一审民事案件128346件,同比增长8.8%。

加大民生权益保障力度。加强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的司法保护,弘扬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和睦。共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7980件、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42684件。高度重视涉军维权案件审判,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坚持劳动者权益保障与促进企业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4259件。联合相关部门在保险、消费、劳资、医疗、物业、交通事故赔偿等量大面广、关系民生的领域,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衔接平台,促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7.7%,同比增长3.8个百分点。巴南法院办理的雷敏平诉福州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重庆分公司、福州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工伤保险待遇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

启动新一轮便民诉讼网络建设。整合优化便民诉讼站点设置,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指导管理,确保便民诉讼网络更加规范实用。目前,全市城市社区、农村地区共有便民诉讼联络站272个、便民诉讼联系点1142个,便民诉讼联络员6227名。基层法院派出法庭依托便民诉讼联络员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有效解决了约占全市法院案件总量1/6的矛盾纠纷。垫江法院还在务工人员集中的昆明设立便民诉讼联络站,积极拓展便民诉讼服务范围。

有效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将“院长电子邮箱”打造为密切沟通法院院长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倾听群众心声,回应群众关切。20xx年,全市三级法院院长共收到群众反映问题的电子邮件4200余件。其中,市高法院院长直接收阅、处理1900件。“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上线运行,开通网上预立案、网上信访、网上监督、网上执行线索举报等功能,进一步拓宽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向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对21743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1690万元。

切实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建成规范化的“文明立案窗口”,引入心理咨询、情绪疏导,更加有效地维护权利、化解“心结”。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约谈接访、公开听证等措施,集中清理涉诉涉执信访案件。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下,各类交办进京访案件息诉罢访910件,息诉罢访率84.2%;各类交办到市访案件息诉罢访325件,息诉罢访率88.1%。

(四)不断探索机制创新,提升司法权威公信

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优化职权配置,规范权力运行。圆满完成重庆铁路运输法院移交工作。

司法拍卖改革走向全国。20xx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渝召开“全国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会议”,将我市“诉讼资产网”升格为全国性的“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全国所有涉讼资产交易信息均在该网发布,拍卖也将逐步在该网进行。市高法院联合相关金融机构和交易市场,积极推行司法拍卖项目网上报名、网上交纳保证金、网上交易和网上结算。完善监督机制,改进委托程序,严格机构选定,规范司法评估中介行为。

继续深化执行分权改革。开展“深化执行改革、强化执行管理”专题活动,将执行裁决权从执行局剥离,将执行实施权中的查控与处置分段运行,分别交由执行局不同内设机构行使,实现分权制衡,最大限度堵塞执行权寻租空间。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住房公积金查询、冻结和扣划机制,与市内主要商业银行开通“点对点”网络查控功能,加快建设执行联动机制,加强执行威慑,提高执行实效。共受理执行案件58059件,执结53458件,实际执行率达90%。

不断健全司法公开机制。认真落实市人大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审议意见,积极深化立案、庭审、执行公开,扩大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率,让当事人更加便捷地知晓审判、执行的进展和结果。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公布法院重大工作举措、重要工作进展和热点案件审理情况,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市五中法院率先开发了司法公开短信服务平台。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达5.5万件。

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机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安排,市高法院在全市15个中、基层法院开展了“推进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构建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机制”试点工作。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引导当事人一并提起相关民事诉讼,实行并案审理,统筹解决相互关联的行政、民事纠纷,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432件。行政相对人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达89.2%。

(五)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司法能力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思想、作风、能力和廉政建设,打造“靠得住、信得过、有本事”的法官队伍。

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抓好全市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培育“崇法秉正、厚德为民”的重庆法院精神,引导广大法官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法治信念,提高职业素养。全面总结近年来重庆法院文化建设的成果经验,系统规划今后五年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努力提升重庆法院文化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全市法院有12个先进集体、21名先进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市委表彰。酉阳法院“摩托法官”白明德当选“20xx感动重庆十大人物”。

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全市法院围绕恪守法律底线、司法拍卖改革、执行分权改革等12个专题展开“大讨论、大调研”,总结成绩经验,找准差距不足,凝聚思想共识。广泛开展学习交流、理论研讨等活动,努力优化全市法官的学历结构、知识结构和职业素能。全年共举办综合素能研修班、专项业务研讨班21期,培训法官8067人次。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10个审判理论重大课题中,重庆法院中标3个,在全国法院位列第一。举办“心理咨询师培训班”,181名法官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扎实推进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努力确保司法裁判尺度统一。

深入改进司法作风。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依托信息化数据中心健全完善涵盖流程管理、质量评查、审判监督、业绩考评“四位一体”的审判管理体系,确保结案均衡和数据保真。开展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和审务督查活动,实行明察暗访,公开曝光、限期整改服务意识不强、庭审行为失范、纪律作风散漫等现象。20xx年以来,文书带错出门、怠慢诉讼群众、执行进度随意等一批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努力确保司法廉洁。在全面落实法官任职“单方退出”、解决离职法官“隐性代理”问题的基础上,深入查找岗位、部门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重点排查审执权力运行、财产交付兑现等关键环节,切实解决制度存在漏洞、权力运行失范的问题。全市法院执行法官定期轮换交流全部完成。对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落实“四个一律”规定。全年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9件14人,6人被“终身禁业”,8人被清除出法院队伍。

(六)自觉接受监督,有效改进工作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群众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是人民法院改进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主动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市高法院向市人大会专项报告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情况,并按照市人大会的审议意见,狠抓督促检查,切实加以改进。各级法院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拓展接受监督的渠道。共办结代表建议27件、政协提案10件。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为100%。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283件,依法改判和发回重审50件。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资源配置尚不均衡,大多数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如20xx年主城区法院法官人均结案164件,比同期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多68.7件,比20xx年增长了66.4件。而边远山区、民族地区的司法保障不足,留不住人。二是司法公信、司法权威有待提高,“执行难”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破解。三是司法能力有待提升,妥善处理复杂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强。四是少数法官群众观念、法治观念不强,道德操守和司法作风仍需改进。五是法院系统产生腐败的因素未完全清除,司法不公、司法不廉等现象不容轻视。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是严格依法公正司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公平正义。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刑事犯罪,依法惩治各类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犯罪。弘扬司法文明,恪守司法理性,保持司法审慎,实现实体与程序、公正与效率、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努力确保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加强调研,结合实际,做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工作。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罪刑相适、罚当其罪,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依法、妥善处理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围绕调结构转方式、城乡统筹发展及重大战略项目推进,完善司法政策,优化法律服务。处理好涉及金融信贷、征地拆迁、重组改制、民间借贷、知识产权,以及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农村金融创新等涉法问题,依法平等保护资本、技术、知识与劳动力等要素。完善环境保护案件“三审合一”审判工作机制和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环保司法新机制。

三是司法为民保障民生。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权利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审判、执行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抓好新一轮便民诉讼网络建设,提升基层司法保障水平。全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推出更多便民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诉讼中遇到的难题。巩固和完善“大调解”格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完善“院长电子邮箱”、“诉讼心理干预”、“公众服务网”等工作机制,畅通民意表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努力确保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四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完善司法拍卖互联网交易体系。推进执行分权改革,加快建成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深化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各项改革措施,确保裁判尺度统一。全面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完善民事审判工作机制。落实和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依托数据中心,提升法院管理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司法程序化解信访问题。在政策、人才和经费方面加大对边远山区和库区法院的倾斜力度,促进全市法院司法服务能力均衡发展。

五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建设,以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取信于民。加强法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继续面向全国选拔、引进优秀人才,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理论研讨,不断优化法官的知识结构,不断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六是更加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会的决议,主动向市人大会报告法院工作,做好相关专项工作的报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联系人大代表的制度,邀请代表视察工作、旁听庭审、担任廉政监督员,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在“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的进程中,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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