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作协议合同范文(14篇)

时间:2023-12-05 13:04:29 作者:紫衣梦

合同协议是商业活动中进行风险管理和合作保障的一种方式。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常见的合同协议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合作协议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

以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____________(合作方网站)带给”字样,并建立链接。

4、甲乙双方务必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

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取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忙、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能够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职责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思考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资料与服务带给均为免费。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盖章:盖章:

公司与公司合作协议合同

公司与公司合作协议合同范本以下由文书帮小编提供公司与公司合作协议合同阅读参考。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贿赂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贿赂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装饰公司合作协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按《_____》有关条款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装饰装修材料(以下简称材料),合作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总部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四、产品价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的价格为装饰公司统一供货价、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及市场标价。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制度,不得低于甲方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销售,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结算方式。

主材款由甲方直接与终端用户按实际发生材料量和终端用户订单价格结算,而后甲方及时将结算情况回执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终端用户验收签字的安装确认单,以便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对于乙方违反甲方价格政策及结算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协议。

(2)对于乙方擅自违约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利润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3)对于乙方蓄意扰乱甲方销售市场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4)对于乙方攻击、贬低甲方产品,损坏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合理解释,情形严重的,终止合作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5)如因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内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以及合作的其它机密发生泄漏以致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目录、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报告、价格表等文件、资料;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接洽。

(2)甲方向乙方提_____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甲方在产品装卸、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遵守双方约定的要求,并遵守乙方作业环境的要求。

(4)甲方应对所_____品的安装承担保修义务,保修期为_________年,自安装之日起算,甲方在其所_____品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向终端用户履行保修责任及义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乙方可以指定下属分公司(分店)与甲方指定的专卖店进行合作。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品,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3)乙方对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时安装的可以按_____的约定,提出赔偿。

2、义务:

(1)乙方积极向终端用户介绍、推荐甲方的产品。

(2)乙方积极协调甲方与终端用户的主材供需事宜。

(3)乙方按终端用户需求,应提前七天向甲方或甲方授权装饰公司会员店订购所需产品,按甲方制定的标准文本进行填写,注明所订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及收取的订金金额(订金金额不得高于_________元人民币)等。

(4)乙方应授权指定专人(含分部)与甲方进行接洽,代表乙方行使权利并对行为负责;如被授权人发生变故(调离岗位、离职等),乙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所引起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及合作的其它机密给予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前30日,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2、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3、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自动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本协议自动解除。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参照本协议第九条第1款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3、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装饰公司合作协议合同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按《_____》有关条款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装饰装修材料(以下简称材料),合作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材料。

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的材料为:______。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总部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四、产品价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的价格为装饰公司统一供货价、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及市场标价。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制度,不得低于甲方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销售,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结算方式。

主材款由甲方直接与终端用户按实际发生材料量和终端用户订单价格结算,而后甲方及时将结算情况回执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终端用户验收签字的安装确认单,以便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

六、甲方权利、义务。

1、对于乙方违反甲方价格政策及结算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协议。

2、对于乙方擅自违约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利润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3、对于乙方蓄意扰乱甲方销售市场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4、对于乙方攻击、贬低甲方产品,损坏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合理解释,情形严重的,终止合作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5、如因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内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以及合作的其它机密发生泄漏以致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目录、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报告、价格表等文件、资料。

7、甲方向乙方提_____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8、甲方在产品装卸、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遵守双方约定的要求,并遵守乙方作业环境的要求。

9、甲方应对所_____品的安装承担保修义务,保修期为一年,自安装之日起算,甲方在其所_____品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向终端用户履行保修责任及义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以指定下属分公司(分店)与甲方指定的专卖店进行合作。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品,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3、乙方对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时安装的可以按_____的约定,提出赔偿。

4、乙方积极向终端用户介绍、推荐甲方的产品。

5、乙方积极协调甲方与终端用户的主材供需事宜。

6、乙方按终端用户需求,应提前______天向甲方或甲方授权装饰公司会员店订购所需产品,按甲方制定的标准文本进行填写,注明所订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及收取的订金金额(订金金额不得高于______元人民币)等。

7、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及合作的其它机密给予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前______日,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2、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3、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自动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本协议自动解除。

九、保密原则。

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项目下的任何信息。

十、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______区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合作协议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xxx(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x年,自xx年x月x日起到xx年x月x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盖章:        盖章:

装饰公司合作协议合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按《民法典》有关条款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装饰装修材料(以下简称材料),合作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材料。

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的材料为: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三、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总部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四、产品价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的价格为装饰公司统一供货价、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及市场标价。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制度,不得低于甲方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销售,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3、甲方保留对向乙方供应材料价格的调整权,并在调整价格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将该材料的最新价格提供给乙方。

五、结算方式。

主材款由甲方直接与终端用户按实际发生材料量和终端用户订单价格结算,而后甲方及时将结算情况回执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终端用户验收签字的安装确认单,以便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

六、甲方权利、义务。

1、对于乙方违反甲方价格政策及结算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协议。

2、对于乙方擅自违约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利润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3、对于乙方蓄意扰乱甲方销售市场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4、对于乙方攻击、贬低甲方产品,损坏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合理解释,情形严重的,终止合作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5、如因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内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以及合作的其它机密发生泄漏以致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目录、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报告、价格表等文件、资料。

7、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8、甲方在产品装卸、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遵守双方约定的要求,并遵守乙方作业环境的要求。

9、甲方应对所供产品的安装承担保修义务,保修期为一年,自安装之日起算,甲方在其所供产品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向终端用户履行保修责任及义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以指定下属分公司(分店)与甲方指定的专卖店进行合作。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品,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3、乙方对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时安装的可以按民法典的约定,提出赔偿。

4、乙方积极向终端用户介绍、推荐甲方的产品。

5、乙方积极协调甲方与终端用户的主材供需事宜。

6、乙方按终端用户需求,应提前_______________天向甲方或甲方授权装饰公司会员店订购所需产品,按甲方制定的标准文本进行填写,注明所订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及收取的订金金额(订金金额不得高于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等。

7、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及合作的其它机密给予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前_______________日,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2、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3、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自动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本协议自动解除。

九、保密原则。

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项目下的任何信息。

十、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间合作合同协议202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为进一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经协商,甲方与乙方合作管理滨湖家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双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协助甲方按照《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核定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需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审核,确定服务时间,并移交给乙方提供服务。

3、制作并向社区发放“代币券”。

4、负责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按时向乙方划拨。

根据每月服务记录所记录服务情况及收回的代币券数量,服务项目每张代币券(服务1小时)向乙方兑付元现金,特殊服务项目兑现元。

5、加强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评估,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有批评、举报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对滨湖家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管理。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

服务项目:康复训练、量血压、定期体检等。

特殊服务项目:进行精神护理和康复护理,陪同和协助老人到医院、诊所看病就医,协助提供医疗援助等。

2、以微利或保本为经营宗旨,无偿或低偿为老年人服务。

3、负责对服务员的上岗资格认证培训和上岗培训。

4、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5、今后甲方开展此类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接受委托的资格。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中连续3个月服务满意率达不到80%,或者在服务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利自行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协议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若一方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时,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解除协议。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___年___月___日至20xx___年___月___日。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协议合同

根据本合同协议和条款,乙方委托并指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咨询服务。

2、双方关系

甲方和乙方均为独立法人。本合同的签订在甲方和乙方之间并不产生任何雇用、代理、合资或业务伙伴关系。甲方绝非乙方的法律代表,无论是任何目的,甲方均不能以书面或其它明示或隐含方式,以乙方的名义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

3、服务

甲方应确保每一个推荐给乙方的候选人首先经过甲方的面试筛选。若乙方要求,甲方应对候选人简历中包含的信息或候选人提供的其它信息的准确和真实性及在面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

4、机密

甲方承诺:

1)对获知的乙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保守秘密;

2)对获知的乙方或分支机构的雇员或候选人相关信息保守秘密。

3)甲方推荐的候选人及其身份和职业相关信息只可提供乙方使用,不得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候选人的信息。

乙方接受本合同后,也将承诺所有由甲方推荐的候选人及其身份和职业相关信息只可由乙方使用。乙方承诺不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候选人的信息。

双方在本合同到期或终止后一年内保密责任依然有效。

5、乙方内部员工的不猎取原则

自本合同生效起至合同终止后一年内,甲方不得猎取乙方员工到其它公司任职。

6、咨询费用

若推荐的高级管理人才(部门经理、部门高级经理、总监、总经理)的人选试用上班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录用人员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20%)作为咨询费用。若推荐的中层级别(普通职员、部门主管级别)的人选试用上班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录用人员的作为其一个月的收入作为咨询费用。年薪或月薪的总额以实际录用后面谈中为准。

7、款项支付规定

咨询费用(根据第6条)在候选人试用上班七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咨询费用的80%,余下20%咨询费用在候选人试用期合格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咨询费用的20%。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服务性行业统一商业发票后七天内付款。

8、保证

如果由甲方推荐并被乙方雇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自动离职或被开除(健康因素除外),甲方将继续推荐替代人选而不额外收费。甲方若不能在30天内找到乙方满意的替代者,除非乙方需要甲方继续推荐或者改用其它职位代替,否则甲方将所收取服务费的80%返回乙方。

以上保证实施条件:本合同全部款项已支付。如果超过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付费的话,甲方将向乙方每天追收总额1%滞纳金。

本协议在乙方委托推荐的人数超过一人时,对每个人才的服务分别有效,彼此无法律上连带责任。

9、时间安排

甲方将根据合同职位规定进行人员筛选活动,并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三周以内提供一份合适人选名单。

10、合同条款期限

合同的条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如无异议,该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11、合同终止

以下条件出现时,合同将终止:

1)甲方和乙方协商签定书面终止协议;

2)合同一方至少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协议合同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欲在香港成立公司,现全权委托_________公司向香港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公司注册相关手续,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內容条款:

一、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股东资料: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个人住址(或通信地址),联络电话。

二、填注册香港公司委托书一份:公司中英文名称、董事详细资料。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必须有确认真实无误,保证申请注册的公司是用于合法的商业运作,并承担该公司的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

四、乙方为甲方代理细则如下:

a.到香港公司注册审查确定公司名称,付代查册费。

b.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地址,法定秘书服务。

d.制作公司钢印一枚,代付登记年费。

e.制作公司签字章、代付印章费。

f.制作公章一枚,代付印章费。

五、办理费用和付款方式。

a.办理总费用_________(人民币)元(包括须向香港政府有关部门交納的费用和乙方代理费用)。

b.付款方式:申办前(甲方填委托书,协议书)預付_________(人民币),收到法定文件签名后,再付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办理的时间:收到甲方签署申请成立公司法定文件和申报表后10个工作日。

七、本协定双方订立后,如乙方无法完成甲方委托之业务,甲方此前所交的款项乙方給予乙方退还。

八、本协定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定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決。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公司协议合同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上车前仔细辨认“云都陪驾营业执照复印件”、“陪驾协议”、“副制动系统”、陪练员“上岗证”、“公司陪驾车身标志”,否则您可以拒绝上车。

为了使乙方能提高驾驶操作技能,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达到安全行车的目的,经过甲乙双方事先预约,本着双方平等友好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具有法律约束的陪驾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陪驾对象: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上车前乙方向甲方出示真实有效的驾驶证件。

二、陪驾费用:甲方提供车的价格:手排挡________元/小时。

三、陪驾路线:陪练路线必须由本公司教练员根据您实际驾驶操作水平制定,以便使您更好的掌握各项技术和对您的安全高度负责,甲方按乙方指定的地点市内免费接送。

四、陪驾计时:从乙方预约的上车接受讲解练习时间开始计时,到下车时间为陪驾服务结束,超出陪练时间15分钟以内不加收费用,超过15分钟以上按半小时计算收费,超出半小时按1小时计算收费。每次练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如客户临时取消预定练车时间,必须提前4小时通知本公司,否则甲方出车后,乙方支付甲方30元出车费。(已收费三个月之内有效)。

五、支付方式:每次陪驾前付款,如超时由陪练员计时代收。

六、责任划分:

(一)、乙方在甲方陪驾员指挥情况下出现车辆交通事故,全部由甲方负责报案理赔和车辆维修,乙方要如实积极配合甲方在理赔中交警部门所需要的证件、口述和笔录。

(二)、练车时乙方要严格控制车速,不得超过规定时速,如超过规定速度造成其它后果,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如客户在陪练中,违反了交通规则,以及公司定的,经陪练员劝阻无效的,陪练员可终止练车行为。

最后重申,练车时一定要按公司陪练员制定的路线进行练车,本公司本着对您的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真诚的希望您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协助我们更好的为您服务,并对我们的服务进行监督。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公司合作协议合同

订立合同单位:

甲方(单位名称):大庆市巳丰科技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私营股份所有制。

乙方(单位名称):沈阳科华公司。

经济性质:私营所有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决定联合成立无心磁力泵厂,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联营宗旨、项目和范围。

合作宗旨:同风险、共进退、相扶持、谋发展。

合作生产(经营)项目:无心磁力泵。

生产(经营)范围:磁力泵系列产品研发、更新、生产、销售。

第二条合作企业名称公司(企业)。

地址:(所有制)合作。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

第三条合作出资方式:

甲方投资:厂房及流动资金作为入股。

乙方投资:技术和设备作为入股。

投资中包括固定资产、物资和专利权、商标权等,须按期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1、负责能够满足生产所需要的厂房、场地、库房、水电及其他为生产而设置的生活附属设施。

2、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对企业的生产运营中的财务、采购、销售等有监督和审查权。

3、负责企业发展所需的前期流动资金。

4、负责协调企业在生产和经营中遇到的难题和问题。

乙方:1、负责提供生产技术、研发新的生产技术和新技术革新。

2、负责提供生产设备和设备运营的维护。

3、负责企业的日常生产和经营。

4、负责开拓新市场和产品销售。

第五条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所得,在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职工工资、生产流动资金和提取储备基金后,余下资金如下分配:

1、公司预计在三年内收回各自的投资成本,成本回收的办法是从可回收的成本中甲方持有60%的回收权,乙持有40%的回收权。

2、双方相应的投资回收结束后,利润分配的原则是甲方可得年总利润的40%,乙方可得年总利润的60%,利润的分配办法为年终结算。

3、双方合作的前提是风险共担、互利互惠的原则,所以在企业运营中,如因各自管理范围内出现的失误、不利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又责任人自行负责;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即各自承担损失额度按照利润额度同等承担,即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60%。

第六条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

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模;。

2.审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决定公司级干部的任免、奖惩、职工待遇和临时人员的吸收、解雇;。

4.审改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听取经理的工作汇报;。

7.决定经理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8.确定董事的报酬,有权吸收和撤换董事。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任期年,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它职务。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公司运营的生产销售在董事会的管理监督下由乙方负责,甲方对公司派出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销售、采购进行定期的审计和监督。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本着遵守本协议的原则,如因伪约造成的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由伪约方承担因伪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遵循第五条风险共担里的承担办法。

3、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应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商的,需向本地仲裁机构或是人民法院申请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背忘录附加在本协议下共同执行和遵守。

第十条本协议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开设银行帐户和其它筹建事宜。

第十一条本协议生效由双方协商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作为企业运营的参照和依据。

第十二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三份,备公司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使用。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银行帐户: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银行帐户:

地址:

公司合作协议合同样本

本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两方签订:

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签订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立股份公司成立后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经济往来的基本原则,使双方关系有一个总的规范依据,也在于向社会公众和广大股东披露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使股份公司的运作尽快规范化。

第二条由于集团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主要发起人,拥有生产、生活服务系统和设施;股份公司具有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本协议双方一致认为,双方仍有继续维护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在历史上形成了各方面的交易和服务关系的客观需要。

第三条本协议所称之交易和服务项目,指第二章中所列举的项目和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历史上形成交易和服务关系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双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所规定的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处理彼此间的关系。

第五条在本协议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双方可就同类交易或服务事项签订单项协议书,在必要时,也可就某一项交易或服务事项的某一次、某一笔或某一时期的具体事项签订具体的、内容较为详细的一次性具体合同。具体合同以单项协议书和一揽子协议书为依据,单项协议书以一揽子协议书为依据。

单项协议书和具体合同的签定不应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批准后才生效。

第六条供方供应给需方的交易的或提供给需方的服务,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要符合双方协议书或合同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应按需方的要求,数量不足予以补足,质量不符应视不同情况予以修理、更换、重做、重新提供、退货,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双方交易和服务的质量标准:如双方未明确予以规定,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无国家规定标准的,应按行业一般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按当地一般标准执行。

第八条双方交易和服务的价格标准:双方可在合法和合理的原则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如双方未明确规定价格,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如无国家价格标准,应按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执行。

第九条交易和服务费用的支付,视不同情况,一般应采取月末、季末或年末结算一次的方法,一些特别的项目,也可以即时结清。

第十条双方在交易和服务方面所形成关系的期限,原则上是长期的,至少为十年。

但在下列情况下,前款期限可以减少或提前终止:

1.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

2.因个别项目的社会公认的特殊性而必须减少或提前终止;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全部义务不能履行而予以终止;

4.由于一方的绝大部分的项目义务没有履行;

5.其他法定的减少和提前终止合同期限的事由出现。

前款所规定的单方减少或提前终止整个协议或部分条款,应由有权单方减少或提前终止的一方向对方提前三个月发出通知,否则因此造成对方的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本协议,应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以解释。

第十二条  本协议由双方盖章生效,一式____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其余____份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

1.房屋租赁指集团公司应股份公司所需,将办公及其他用途的房屋租赁给股份公司使用。

2.集团公司应及时提供符合使用用途一般条件的房屋给股份公司,并负责维修。

3.集团公司应保证提供房屋的水电供应。

4.股份公司应保证按房屋用途合理地使用房屋,对非正常的损坏应予赔偿。

第十四条 水、电供应。

1.水、电供应是指集团公司的水电供应单位向股份公司提供工作、生产和生活的用水用电。

2.集团公司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应水电,以保证股份公司的正常工作和生产需要以及股份公司职工的正常生活需要。

3.股份公司的用水用电应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合理地使用水电。

4.集团公司应对与此项供水供电有关的水电设施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另行支付。

第十五条电话通讯服务。

1.电话通讯服务指集团公司通讯工程公司向股份公司提供的电话、传真、电传、电讯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等服务。

2.集团公司保证提供的电话、传真、电传、电讯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等服务及时、准确,态度热情周到。

3.股份公司保证在接受服务和使用电讯设施时,主动配合,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  交通运输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指集团公司以其汽车、船舶和其他运输工具和股份公司提供服务,以满足股份公司生产需要。

2.集团公司保证服务热情、周到,优先安排并按时、按量提供有关运输工具和司机人员。

3.股份公司保证将用车和运输计划提前通知集团公司,但临时用车和特殊情况可随时要求集团公司提供服务。

4.股份公司保证合理使用车辆等运输工具,造成不合理的损害应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  医疗后勤服务。

1.医疗服务指集团公司以其拥有的医院、诊所等医疗设施和医护人员以及幼儿园、食堂向股份公司的职工和家属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2.集团公司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3.集团公司保证根据股份公司要求,提供条件对股份公司的职工进行身体检查。

第十八条  科研服务。

1.施工科研服务指股份公司以其拥有的施工科研设备、科研成果和科技人员,向集团公司的有关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集团公司工作和生产的需要。

2.股份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的合理要求提供服务并保证科研设备和科研成果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3.集团公司保证对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信息和科研成果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外传和转让给第三方,但已由股份公司获得代价而转让给集团公司者除外,集团公司保证合理使用且不转让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设备,对不合理的损坏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生效。

本协议经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公司间合作合同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聘用者):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5月23日至20xx年5月22日止。合同期为1年。

第二条劳动管理。

1、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劳动安全、职业道德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3、乙方不得无故不在岗,若需要离岗须向甲方请假,甲方按基本工资扣除当日工资。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作息时间制:夏季:9:00—20:00冬季:9:30—18:00甲方应当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28日为发薪日。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乙方劳动效率以及工作年限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2、甲方支付乙方基本工资1000.00元,效益工资按乙方销售额的1%提取。

第四条其他相关说明。

1、乙方在工作期间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2、甲方用工采用保证人制度,即乙方推荐一名保证人给甲方,在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

甲方:乙方:

身份证:

保证人:

身份证: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协议合同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才猎头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甲方确认本方有完全的从事本协议所述服务的资格;乙方确认本方是依法成立的组织,符合法律规定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各项条件和手续,并且向甲方提交的各种书面文件及陈述都是真实有效的。甲乙双方就各自的确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服务的收费标准是,每成功提供一人,收取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本方的服务佣金。佣金分两次支付,双方签定协议之日,甲方支付________元/人为预付佣金;推荐人选上岗三个月或转正后一个星期内付清余款。

三、甲方收到乙方预付的预付服务佣金后,应按照本协议附件1的要求为乙方提供人才,并保证所提供人才情况的真实性,同时协助乙方安排有关面试考核的事宜。面试考核应本着方便应聘者及乙方的原则进行。

四、乙方应按照本协议附件1规定的条件考核验收甲方提供的人才。并应于考核之日起________天内将是否聘用(含试用,下同)的意见及理由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同意聘用。

五、甲方应于收到预付服务佣金之日起两个星期至一个月内完成委托事项,经双方协商同意,上述期限可以改变,但应另以书面文件规定之。

六、乙方同意聘用(接纳为乙方正式员工)甲方提供的人才,甲方服务即告完成。乙方若于聘用后三个月内辞退甲方提供的人才,应于辞退之前通知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服务,甲方应免费为乙方再推荐人选,并得到乙方聘用为止。

七、非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认可的其他正当理由,甲方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向乙方提供候选人才的,应全额返还乙方预付佣金;虽提供候选人才而乙方最终未能聘用的,预付佣金应退还甲方。

八、乙方以超出本协议附件1以外的条件拒绝甲方提供的人才,或在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内自行招聘协议附件1规定的人才,从而无需甲方的服务,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全部预付佣金,折抵甲方服务收入。

九、乙方拒绝甲方提供的人才,从而导致甲方服务失败,但在甲方服务终止后的十二个月内聘用曾被乙方拒绝的人才,应于聘用前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全额服务佣金。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就此向甲方支付________至________倍的服务佣金作为违约金。

十、本协议在乙方委托寻猎的人数超过一人时,对每一个人才的服务分别有效,彼此无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关系。

十一、本协议的附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及有关附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文本为中文。

协议及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____________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____________人才服务中心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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