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住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优秀5篇)

时间:2023-10-04 10:33:23 作者:XY字客 2023年住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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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篇一

(业主)

甲方:深圳市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栋房业主(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东方•明珠城广大业主共同利益,严格遵照东方•明珠城原设计规划的各项要求,营造安宁、舒适、优雅的居住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乙方所有的东方•明珠城栋按《东方·明珠城房屋装修申请审批表》所填报工程项目及提交的图纸施工。

第二条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实期限

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家居装修者应自开工之日起的3个月内完成装修。

第三条允许施工的时间

1、噪音施工时间:9:00——12:00,15:00——19:00;

装修垃圾的搬运时间为19:00之后。装修垃圾必须用结实细密的编织袋装放在业主(住户)装修单元房内,由施工人员在每天指定的时间内成批量自行清运到本辖区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届时通知)。

第五条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网的安装要求

1、不得改动外门窗、阳台用途及窗户、阳台色调。

2、商业招牌或标识安装应首先得到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报客户服务中心审批,在不影响业主(住户)的正常生活并得到客户服务中心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安装。

3、阳台不得搭建阳光棚,不可安装防盗护网,如需安装阳台推拉门,必须在玻璃门内侧即室内安装。窗户防护网只能按统一样式(颜色和款色)并于窗户内侧安装。

4、安装空调应利用预留的主机台位、孔洞安装,并将冷凝水引入预设引水管内。如无预

留空调孔、位及冷凝水排水管的空调安装须到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申报,按客户服务中心指定的位置在装修时设计并预留好空调安装的孔、位及冷凝水排放处(需往室内排放)。

第六条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禁止下列行为:

a、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

承重结构的;

b、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楼面荷载和下面天棚荷载之和不得超过150kg/m2,阳台荷载不超过250kg/m2。

d、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e、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破坏或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

防水层;

f、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g、在明火作业或会产生火花的施工作业(如切割机、打磨机等)现场周围放置易燃

物品,如油漆、天那水、松节水、木材等易燃物品;

h、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i、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率;

i、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

j、在装修现场动用明火作业、煮食、吸烟等;

k、其他违章装修活动;

2、注意事项:

a、装修前仔细阅读《东方•明珠城住宅室内装修管理规定》及相关装修管理规定,确

保装修行为符合相关装修要求和规定;

c、施工装修现场必须配备2个以上有效的手提灭火器。

致掉落伤人。

f、非业主使用人申请装修的,需提供业主的书面同意书。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1、乙方交装修保证金1000元;

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相关的装修管理制度,对东方•明珠城住宅装修实施统一管理。

2、甲方向乙方进行装修宣传和举办装修培训,并提供免费装修咨询服务。

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装修申报内容进行严格审批,提出审批意见,确保不出现违章现象。

4、甲方在乙方提出装修申报的五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给予答复,决定是否准予施工或向乙方说明不予审批权的理由。

5、甲方在乙方装修后,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行装修验收,如无违章装修项目、损坏结构、渗漏、堵、影响外观,需过30日工程观察期,无出现以上问题,退还保证金。

6、甲方办理装修审批及负责装修监管的人员必须持原则,按章办事,不允许滥用职权或向乙方索取好处。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选聘甲方推荐的装修施工单位或自聘有承建资格的装修施工单位。

2、乙方有权在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允许装修范围内,选择室内装修

方案。

3、乙方在办理装修申报前,协同装修施工单位参加甲方组织的装修培训。

4、乙方提前五天到甲方指定地点办理装修申报,提供具体的装修项目、范围、标准、装

修金额、时限、施工图纸及施工单位等资料,以便于甲方进行审批。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对甲方违反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

法》中的规定和要求,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公司投诉。

理规定》的装修范围进行装修,不超出经甲方审批的装修范围,保证不出现违章。乙方向甲方提交装修保证金,共同维护公共楼道、墙面、地面、电梯、大堂等公共设施的完好。

7、乙方在装修中按照《东方•明珠城住宅室内装修管理规定》使用电梯。

8、乙方配合甲方的装修审批、巡查、监管、验收工作。

9、严格执行消防规定,小心防火,监督装修施工单位安全施工。

第十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第九条中第3、4项,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及施工单位进场装修。

2、若乙方违反第九条第6项,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发生情况,采取说服、强制停水停电、责令恢复原状、没收工具、收取违约金及上诉法庭等纠错手段。

3、若乙方违反第九条第7、8项,甲方有权采取责令停止施工或收取违约金等措施。

4、若甲方违反第八条第4、5、6项,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将对甲方的管理人员进行经济、行政处罚直到诉诸法律。

第十一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住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篇二

甲方:

乙方:(业主)身份证号:

为了规范小区管理,使业主顺利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第110号令《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资共同遵守。

一、需装修物业:(小区)幢单元号房。

二、装修期限:本协议装修期限共三个月,自领取钥匙之日起三个月内须装修完毕,逾期物业公司将不再提供电梯、水电、场地、出入管理等相关便利。

三、缴装修押金,领取《装修出入证》

为了保证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要求施工队遵守装修协议约定事项,按每 户1000元缴装修保证金,每户按100元收取装修垃圾费,并领取《装修出入证》,工本费5元/份。装修竣工经物业公司确认后保证金一次性返还。如违反装修协议,按协议约定数额扣除,剩余部分一次性返还。

四、装修技术管理要求

1、不得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

2、不得安装雨阳棚、晾衣架、广告牌或其他伸出物。

3、不准擅自改变原来外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准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

5、室内供排水、排污管道装修时不得封包死,如需包封须包成活动的,以便日后检查维修。各类计量表阀门不得包封。

6、天然气属专业公司管理,为防止天然气泄漏造成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封包死和改动天气然管道、阀表,如需改动必须报天然气公司书面同意。

7、严禁改动供暖设施,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五、施工规则

1、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消防条例,对小区内 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2、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留宿。

3、装修人员携物出小区,需到安全保卫部门办理《放行条》。

4、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乙方必须责令装修公司负责清理或赔偿。

5、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当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道。

6、进入小区运材料的车辆,应遵守《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即停、即运、即卸、即走。

7、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楼道内,应及时自行清运,也可放在楼下指定的存放地点,由乙方负责有偿清运。

8、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许楼下抛垃圾。

9、空调的安装,必须按物业的统一要求安装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安装。

10、装修时应认真保护好卫生间、厨房及阳台的地面,避免破坏防水层,对楼下住户造成不便。

11、装修期间,严禁在公共水电线路上接拉临时水电,施工时必须做到安全用电,出现跳闸停电时须与物业公司联系,不得私自开箱送电。

六、监理、验收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现场造成的噪音、材料和工器具的存放、工作进度、装修时间以及对公共设施的维护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装修工程只能在本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户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3、为确保小区安全,防止闲杂人员混入,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将立即没收,并重新登记办理。

4、物业公司有权制止违章施工行为,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 停水停电等限制措施,同时按建设部颁布的有关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严重者取消在本小区的装修资格,同时扣除装修保证金,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章者自负。

5、装饰、装修完毕,由物业公司现场确认后,施工企业和业主应交回《出入证》,如有丢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10元/证。

七、装饰装修责任

1、因住宅装饰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乙方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装饰装修前发现上述问题,由乙方及时反馈到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八、违章装修处罚

1、装修/施工违章的处理措施包括:制止违章行为、批评教育、即时停工、限期整改、偿付违约金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送公安/消防部门等政府机关进行处理。

2、施工单位未向物业公司申报私自施工者、假冒他人单位和私自制造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处以偿付违约金500—1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同时,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电、责令停工和禁止在本物业区域内施工等有效措施。

3、施工单位办理施工手续后未经批准就私自进场施工者、违反装修作业时间施工者,一经发现处以偿付违约金500—1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4、施工单位无营业资质和施工资质进行施工者,一经发现处以偿付违约金1000—3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同时,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电、责令停工和禁止在本物业区域内施工等有效措施。

5、不遵守物业公司装修管理规定和不听从劝阻强行施工者,处以偿付违约金1000—3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同时,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电、责令停工和禁止在本物业区域内施工等有效措施。

6、业户/施工单位不按申报审批的范围进行施工和不听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制止者,处以偿付违约金1000—3000元,并必须恢复原状。同时,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电、责令停工和禁止在本物业区域内施工等有效措施。

7、业户装修时私自占用公共区域的,责令业户、装修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偿付违约金1000—3000元,造成损害的,业户与装修单位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8、影响建筑物结构或使用安全进行装修的,责令业户、装修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偿付违约金1000—5000元,造成损害的,业户与装修单位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9、不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物业公司的技术标准进行装修的,责令业户、装修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处以偿付违约金1000—5000元。

10、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的,责令业户、装修单位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偿付违约金1000—5000元。

11、施工单位不遵守物业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不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且态度恶劣者,处以偿付违约金200—1000元。

12、施工单位或人员未经许可私自乱接水、电、气,违者处以偿付违约金2000—5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发现施工单位窃水、窃电则处以偿付违约金5000元以上;发现施工单位私自动用消防水的,违者处以偿付违约金2000—5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13、施工单位在装修施工时,未按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申报消防/环保等有关手续强行施工者,一经发现处以偿付违约金2000—5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14、施工单位唆使施工人员上门推销业务或故意违反物业公司规定和故意不配合物业管理工作规定者,处以偿付违约金100—500元。

15、施工单位不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和物业公司申请验收、拒绝物业公司进行验收和未及时办理施工延期手续者,处以偿付违约金500—1000元。

16、若遗失施工出入证,押金予以没收及补发每张工作证工本费为人民币10元。

17、若施工人员未将出入证佩戴在明显位置或将其借给他人使用,违者偿付违约金100元。

18、在公共区域内吸烟、摆放易燃物品、未经批准明火作业者,一经发现处以偿付违约金500—2000元。

19、施工单位未在其施工范围内按规定放置灭火器,违者处以偿付违约金500—1000元,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负。

20、施工人员未经许可,私自进入其它单元或上门推销业务,违者偿付违约金100元起。

21、施工人员在本物业区域内喧哗大叫、粗言秽语、赤身露体及作出不文明行为和在本物业区域内随地大小便的,处以赔偿违约会金200—1000元。

22、施工单位和人员不爱护公共设备设施,并故意损坏和私自动用公共设备设施者,处以偿付违约金1000—5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约金500—3000元。

24、施工单位在非规定的、未经批准的施工时间(即加班施工时间)内进行噪声、异味施工者,处以即时停工和偿付违约金500—2000元。

25、施工单位不根据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或拒绝整改,处以偿付违约金1000—10000元并扣除装修押金。

26、业户或施工单位未及时向管理处申报广告牌并经批准而私自安装者,处以偿付违约金500—2000元。

27、其它违规事宜由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处理。

九、装修施工期间,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第三者意外伤害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住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企业)

丙方:______(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为了加强______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_____时至次日_____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除杭州市政府第141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赌博,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六、管理服务费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七、违约责任

1.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

2.对于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装修企业停工整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管单位可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

3.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纠纷的解决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盖章1,后即日生效,装修人、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篇四

为保障路福·鸿馨园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保障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方(业主及装修公司,物管客户服务中心)签订本协议。

一、办理装修手续的程序:

1、业主装修时必须提前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标准及施工队名称,并提供施工图、水电消防安装管线图、电气系统图和装修方案,如在施工过程中需对装修项目或范围做出修改,须报物业公司批准,并补交新的装修图纸。施工图中必须注明地面、墙面、顶棚、隔断所采用的材料。

2、业主和施工队负责人需同时在装修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4、装修垃圾清运费为非复式住宅300元,复式住宅600元,商铺300元/跨。施工单位可自行清理但必须将装修垃圾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在当天内清运。

5、经物业公司审批,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出入证后,方可进场装修。

二、装修施工管理

5、业主装修房屋时,必需使用防火材料,并按面积大小、房间分隔情况,配

置消防设备设施;

7、所有用电线路必须套用阻燃管;

10、各房屋防盗网必须安装在门、窗内部,在阳台等地安装时不得突出外立面;

11、因业主装修而造成其他业主房屋的,业主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2、业主装修要对房屋的承重结构做修饰、隐蔽工程的,要征得物业公司的同意,在做隐蔽包装前,要经过物业公司的验收,才可隐蔽包装。

14、业主装修要做隔断的,在非承重梁上必须用轻质砖进行施工。

15、小区内禁止夜间施工,装修过程中噪音比较大的工程必须在白天施工,即8:00~-12:00,14:00~17:30前进行施工。

三、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

6、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7、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

9、从楼上向地面或者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气物及其他物品;

10、晚间居民正常的睡眠时间进行有噪音的房屋装修施工;

11、车辆、行人通行的户外施工,不安置警示标志;

12、其他影响相邻居民正常生活、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违反装饰装修法律规定的行为。

四、施工队的管理

1、所有进场的施工队,必须接受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2、各装修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施工场地;

4、出入证不得损坏、涂改、转借他人使用,如有违者,没收证件并罚款50元;

8、装修期间必须遵守小区的管理制度,拒不服从管理或违章施工者,服务中心有权停止供水、供电,限期整改,严重者清理出施工现场,不得入本场从事装修工程。

路福·鸿馨园

客户服务中心 :业 主签 名 :装 修 公 司:

签定时间:二00九年月日

装 修 承 诺 书

为了保证业主和商户的权益,确保小区房屋及公共设施的完好,保证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和公共环境卫生,装修公司进场施工时做出如下承诺:

1、业主向物业客服中心预交住宅2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复式3000元);商铺4000元/跨装修保证金。

2、装修垃圾必须用编织袋装好放在地下车库指定地点,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清运,每户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非复式住宅300元(复式600元);商铺300元/跨;装修期间装修工程队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乱扔、乱倒垃圾,否则,每次支付垃圾清运费100元。

3、装修使用之原材料在公共地方的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一天。如超期堆放,物业客服中心将视为垃圾清运走,并向装修公司收取垃圾清运费(每车收取垃圾费100元)。原材料进出小区及堆放须听从物业客服中心的安排。

4、所有施工必须在所装修的室内进行,不得在公共场所进行包括搅拌水泥、沙等装修工作。如有发现每次支付清运费200元,并负责清洗所影响和污染的楼道和走廊等。

5、装修垃圾不得堆放小区绿化带上,如有发现,每次支付清运费100元。

6、装修期间注意室内垃圾,不得将易堵塞物如垃圾、菜渣、杂物等倒入下水管道和雨水道,如因此导致下水道和雨水道堵塞,除清理堵塞物,保障畅通外,每次支付疏通、维修费200元。

7、装修人员不得往楼下或公共场所乱抛杂物和装修垃圾。如有发现,除清理污染区域外,每次支付清洁、清运垃圾费100元。如有砸伤人员或物品,应赔偿所有损失。

8、装修人员不得将带有棱角或锋利尖角的大件物品带入电梯,不得乱按电梯按钮,以免损坏电梯,如有发现,支付清洁费200元。造成电梯故障或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9、装修公司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污损墙面、楼梯、防盗门及其它任何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除要恢复原貌外,每次支付清洁费200元。造成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10、装修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小区管理规定的装修时间(8:00—12:0014:00—17:30)进行装修。严禁超出时间装修。

11、偷水、偷电每次支付水费、电费200元;私自转让装修人员进出卡,除没收卡外,每次支付赔偿金100元;丢失出入卡每次支付工本费10元。

12、装修公司在装修期间应注意遵守公共道德,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其他业主房屋及损坏他人设施、财产,如有发现,除须恢复原貌外,每次支付赔偿金300元。

13、装修公司的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装修设计图的设计进行施工,如因未按设计进行施工而造成房屋本体设施的损坏的,除按要求恢复原貌、赔偿外,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14、装修公司应缴纳装修保证金非复式住宅2000元(复式3000元);商铺4000元/跨。完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后退还(扣除丢失出入卡费用,每张20元(10元押金、10元工本费)。

15、装修完工后如发现因装修工程质量原因而造成住户损失的,装修公司应负全部责任。装修公司须附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装修设计图及住户装修申报表。

以上内容装修公司(装修施工队)自觉遵守,否则后果自负。

装修公司签章:施工负责人电话:

2008年月日

住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篇五

峨眉半山·七里坪国际度假区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四川圣莱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七里坪物业服务中心

乙方(业主姓名):房号:组团栋单元房

丙方(装修单位):

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保障楼宇结构安全,管线、设备正常的使用以及本区外观的统一,并使装修工程顺利进行,甲、乙、丙三方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责任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审核乙方委托装修施工单位的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及其申报的时候设计图纸及有关的申报手续,对不符合物业服务中心装修管理要求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装修管理之要求。

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通知业主开始装修。

3)甲方有义务向乙、丙两方解释并宣传《装修指南》中的规定。

4)严格要求乙、丙双方按审批的图纸施工,甲方将不定期查验乙、丙双方的装修工程。

进行处置。

6)乙、丙双方施工完毕由甲方按装修审批图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如有需要)进行竣工检查,签发装修竣工证明书。

2、乙、丙双方权利与义务

向甲方交验市政府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批意见,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丙双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内的装修施工人员相关资料,并办理《出入证》等手续。

3)配合甲方向装修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管理的宣传,并保证严格按图纸施工。

有权按政府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置。

活,其责任由乙、丙双方负责,并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防器材,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应配带出入证,不得穿拖鞋进入,禁止在室内吸烟、用明火及电炉做饭,如发生意外,后果由乙、丙双方负责。

方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二、关于申报

1、乙、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商业用房还须经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申报装修手续时应提供装修施工设计图、业主身份证及要求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

3、乙方、丙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资料并办理出入手续。

4、甲方审核乙、丙方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或其它的技术图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正意见,直至达到管理之要求。

5、乙、丙方按规定缴交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等。

6、如乙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关于施工时间

1、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超过90天。

2、装修施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3、节假日不得进行有噪声或空气污染的施工活动,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停工。

4、本区正式入伙之日起六个月内,周六、周日可按正常施工。之后,为不影响业户的正常休息,节假日不得施工。

5、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周一至周四18:00以后。

四、关于设施、设备

禁止擅自更改水、电及弱电系统的进户管线。不得私自拆移下列设施设备(如需改动请与相关专营单位联系):

1、宽频网络,电视线路插座、按钮以及相关线路。

2、分户主电源箱。

3、智能化室内分配箱及智能化分户机。

4、其他规范、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五、关于外观

1、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包括外墙、外门窗、阳台门窗、阳台、露台之墙面、花架等)。

2、不得在阳台、露台、天面私自搭建挡雨蓬或其它违章建(构)筑物。

3、不得改变以上位置的使用功能。

4、阳台不得封装,经允许可以封装的,必须按物业服务中心要求的材质、颜色、规格予以封装,不得擅自封装。

5、不得拆改进户门及改动进户门样式、尺寸。

6、楼宇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场地,均有足够照明设备,为保持美观,请勿加装任何灯饰和饰物。

7、商铺安装广告、招牌需事先申请,并按统一要求制作。

六、关于结构

1、严禁损坏梁、柱、板、承重墙及外墙等。

2、楼板不得铺设重质装修材料,如确有需要,铺设材料厚度不超过1㎝,且面积不得超过1㎡。

3、重新砌墙不能用红砖等重质材料,如确需使用,累计数量不得超过200块。

七、关于防水

1、改动冷热供水管需经试压检验,确保无渗漏。

2、须不得破坏洗手间、厨房及天面的防水层,若业主装修确需改动请重新做防水处理,且经48小时以上防水检验,水位不低于10㎝。

3、不得封闭排水管检查孔,不得将污水管接入雨水管。

八、关于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1、搬运垃圾走楼梯通道,禁止空中抛物的行为。

2、垃圾袋装,不得拖行,不得散落、堆放在楼梯、通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

3、垃圾必须按要求堆放在指定地点。

九、关于施工现场管理

1、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巡查,施工人员应予以配合。

2、动火前应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获得批准后,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做好安全措施,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

4、施工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4公斤干粉灭火器。

5、施工现场不得留宿。

十、关于人员管理

1、所有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内应将出入证佩戴于胸前。

2、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串房、拉生意,如非为装修必须,不得在公共场所逗留、闲逛,进 行与装修无关的事宜。

3、不佩戴出入证者,经查实为无证者,将被请出小区。

4、施工人员不得在房内留宿,施工时间之外不得在小区逗留。

5、装修期间施工人员进出及物品搬运一律走规定线路,超宽、超长、超重的材料搬运过程中,如造成墙面、地面等处损坏需赔偿或修补复原。

6、严禁私自动用或损坏公共设施。

十一、关于管理服务费用

2、装修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收取;

3、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收取;

4、装修人员出入证办理费:按每证10元收取,装修完毕后凭证退领。

十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装修期为颁发装修许可证所列期限,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装修的,须提前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延期装修手续,装修期延期3个月的,而缴纳延期装修管理服务相关费用。

2、装修竣工后须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装修退场验收。

3、动火作业请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请带上动火工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电焊工上岗证)。

十三、关于违约责任

1、如有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的,乙、丙双方应接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在施工期间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他人之利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因装修造成损害之后果由乙、丙双方负责。

3、对违章装修不听劝阻者,物业服务中心可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中心可对装修单位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直至整改完毕为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四川圣莱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丙方:

七里坪物业服务中心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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