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的工作计划区司法局的工作样(热门13篇)

时间:2023-12-17 22:34:02 作者:琉璃

司法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应加强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司法工作计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共同学习和借鉴。

司法局述职报告

201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支持指导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抓基层打基础、抓落实求突破、抓督考促显效为总基调,坚持做实职能、做亮品牌、做优管理、做好保障的工作思路,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

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力抓好“六五”普法验收工作,迎接了督查组对我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济宁市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的复核验收,申报的南张街道艾平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成为任城区首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7月份区人大、区政协视先后组织视察组对我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深入到仙营社区、明珠小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沟镇水牛陈村、弘大集团等示范点,进行实地查看,对我区“六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8月中旬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组来我区进行检查验收,先后到李营司法所、仙营社区、区司法局“四个中心”、明珠小学、任城电力公司、区法院实地查看并给予充分肯定,10月23日,我区代表全市“六五”普法示范点迎接了省检查组的检查验收,取得圆满成功。重视普法阵地建设,在仙营社区建设了法治文化长廊,在南池公园建设了一处高标准法治文化广场。

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在原有98名法制副校长的基础上,又聘任14名同志为济宁市第十二中学等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在社区和乡村,到喻屯镇万福家园积极参与“文化、科技、卫生、惠民”宣传,捐赠价值4000余元的法律书籍一批,并现场开展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活动;在“运河之都邻居节”期间,通过设立法律宣传咨询站、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围绕“和睦邻里、和谐任城”的主题,重点宣传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惠民政策,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和引导居民做遵纪守法、维护邻里和睦的好公民。

今年共申报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16个、制作普法宣传专题片1部、制作《法治任城》栏目45期,“法治任城”已发信息78期,会同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为中小学生做法制报告3场次,经层层推荐、严格考核,先后被评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同时也是济宁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

抓好基层基础工作。持续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今年对全区司法所进行了2轮不同层次的摸底调研,充实17名人员到各司法所,目前全区司法所基本达到每所3人,解决了人员不足和分配不均的问题;投资10余万元,对唐口、金城、喻屯、长沟司法所进行了改建,与安居街道办事处合建新的司法所业务用房,目前已进入投标阶段,正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常抓不懈,截至目前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案件1751件,成功调处1724件,调处成功率98%以上。

进一步拓宽调解领域,继消费者纠纷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之后,又在济宁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了“济宁市金盾保安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已经达到8个,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创新调解模式,仙营司法所和辖区内的派出所联合成立“公调中心”,依托派出所的“110接警平台”,今年已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更加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

全力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在二十里铺街道试点推行“法治村主任”派驻,通过召开座谈会、开通“法律服务村居行”qq群和微信群等方式,实现村居和法治村主任无缝隙对接,现已初见成效,自“法治村主任”派驻以来,为村里修改了重要合同16份,修改了村规民约42份,化解重大矛盾纠纷4起,赠送普法类书籍2000余本,区级以上信访案件同期减少20%。

管控特殊重点人群。开展好“监管教育双轮驱动”活动,截止目前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79人,解除375人,目前共有社区矫正对象668人。今年以来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522人,目前共有安置帮教对象1599人。每周五定期对新入矫社区矫正人员举行集中入矫宣告仪式,要求他们及监管人按时参加,使之充分认识社区矫正纪律的严肃性以及违规后果的严重性,今年已开展18次,累计警告处分社区矫正对象41人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走访、电话回访、定期报到等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了解矫正人员在矫期间的思想、生活状况,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除了做好这些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外,还定期举办专题培训,针对社矫正人员犯罪后的心理情况等实际问题,特邀山东省心理学会会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等专家授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对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排查,同时对其亲属宣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知识,形成协助矫正的合力。除了做好这些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外,还主动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初步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建成“远程监管帮教应用系统”,通过该系统可以实现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公文管理、视频交流等资源的实时共享。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在全区律师行业开展了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百日攻坚”活动。通过规范内部监管、案卷质量、投诉查处、收案登记、信息公示等八个方面,实现了全区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明确,制度建设加强,服务质量提高的三大目标。

此外,为进一步发挥律师行业优势,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全区23家律师事务所180余名律师深入到重点工程、中小企业和社区居民中间,开展了“三牵手三促进”活动,通过构筑“三大平台”,提供“三式”服务,开展“三个一”法律服务活动,确保每家律师事务所至少牵手一个重点工程,每名律师至少牵手一个中小企业和一个村居(社区)。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先后到喻屯镇万福家园社区、惠普人力资源市场、市文化广场开展不同受众、不同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利用各类媒体强化宣传力度,今年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济宁市广播电视台在济宁新闻广播《依然热线》和济宁交通广播《我的汽车有话说》栏目中,开设了律师“在线释法”平台,全方位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截至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18件,结案523件;共解答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

建设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总结“解放思想—科学发展融合发展大讨论”活动,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上报总结报告;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做好“三严三实”第一专题教育总结工作,为第二专题学习打好基础;组织观看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影《邓小平登黄山》,领略了伟人为民情怀和亲民作风;做好共产党员微信、共产党员易信订阅使用工作,党员教育新阵地的重要作用,激励全系统党员干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激发党员干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区司法局工作总结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实干创佳绩、以创新谋发展,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xx区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区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三等功;梁云伟局长获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四年一度),并作为全省唯一区县司法局长代表推荐参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光明网》、《湖南日报》、《红网》对我局亮点工作予以报道。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以法治为主线,构建立体化的普法宣传格局。

1、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良好开局。协同相关部门围绕“七五”普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开展调研讨论,确保“七五”普法高起点开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行普法清单和以案释法制度,形成职能整合、协调联动的“大普法”格局。借助网络、微信、法制宣传媒体机等进行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反家暴法”、“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100余场次,派发资料5万余份、宣传环保袋8000余个,累计解答咨询1000余人次。

2、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抓好“七五”普法两类重点对象,即: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工作。召开高规格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会议,组织全区5873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16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依托砂子塘泰禹小学优质教育资源,创建“湖南省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积极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砂子塘街道“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等特色普法活动,增强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3、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进法治社区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一条路等阵地建设,使群众潜移默化受到法治文化教育。先后建成仁和xx家园社区法治公园、同升街道洪塘法治广场和以王家冲路为主线,小茶园、小游园为亮点,法治沙龙角为支撑的砂子塘街道法治教育示范街。以市委确定的社区提质提档工作为抓手,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建成同升社区、南雅社区等一批市级法治社区,推荐侯家塘司法所参评“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

(二)以稳定为首任,完善多元化的矛盾解决机制。

1、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模式,全区现有街(镇)、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177个,在医疗纠纷、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1个,专职人民调解员50名,形成了纵横连贯、条块互补、点面结合的矛盾纠纷调处网络。2016年,以“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为总揽,成功调处纠纷3822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15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民转刑案件154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264万元,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发挥“三调联动”独特优势。积极构建多元化“大调解”体系。驻区法院调解室受理诉前调解、接受法庭委托诉中调解223件,司法确认32件。驻区交警大队调解工作室与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交警大队、保险协会无缝对接,成功调处交通事故纠纷303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38.5万元,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副司长王学泽、《人民调解》杂志社社长平达来长调研时给予高度评价。规范人民调解驻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我局起草的《关于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工作方案》以区综治委名义印发实施。

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将适当增加驻派出所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夯实驻派出所调解力量。今年,全区驻派出所调解室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840件。加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到区物业纠纷调处中心坐班,专门负责物业纠纷咨询、受理和分流,实现源头预防化解。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物业纠纷84件,我局物业纠纷调解经验文章在司法部主管刊物《人民调解》上刊发推广。今年,我局还联合区综治办、区民政局、区妇联成立了婚姻家庭调适服务中心,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适服务,及时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3、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根据上级有关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文件精神,组织起草我区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长沙市xx区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明确奖励的依据、标准和程序,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所调解案件数量、质量、难易程度等因素,实行“以奖代补”、“一案一补”方式发放补贴。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纳入区司法局财政预算,确保人民调解经费和补贴及时保障到位,增强了调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以安全为重点,形成无缝隙的监管帮教网络。

1、规范化建设巩固监管成效。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严格规范社区矫正风险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奖惩考核、解除矫正等工作环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矫正专干例会和培训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制作下发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范本,13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全部按标准规范到位。

通过摸排走访,及时掌握辖区刑满释放人员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协调街道、社区、民政部门,做好2名特赦人员“必接必送”工作,为其解决低保、医保、社会救助、公租房、再就业等问题。在册的348名社区矫正对象和655名刑满释放人员无一例脱管、漏管,安置帮教对象帮教率100%。

2、社会化参与提升帮教水平。推行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先后与洞井丰和公益服务联盟、跳马镇辰午山庄合作,建立新型的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和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累计开展集中教育1021人次、公益劳动1250人次、技能培训630人次、过渡性安置62人次。

联合湖南麓山枫社工服务中心开展“启心社区矫正服务项目”,累计为辖区4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矫治服务,个案跟踪、上门走访800余人次,服务对象访问率100%,社会适应性帮扶覆盖率90%。与长沙孟妈妈青少年保护园合作开展“真情呵护、化茧成蝶”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帮扶活动,促使服刑人员在狱中扎实改造,为其融入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3、信息化手段创新管控模式。借助指纹图像报到、手机定位、电子腕带等信息化手段创新社区矫正管理。对全区严管级、普管级的近300名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电子腕带监管,在线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对宽管级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手机定位监管措施,通过科技手段,将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实时管控范围。采购心理咨询设备,启用心理测试系统,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质量和效果。

(四)以服务为宗旨,构建普惠型的法律服务体系。

1、率先推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年初,在全省率先启动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按照每个社区(村)配备1名律师、年服务费5000元/人的标准,通过公开竞聘方式,严格审查、层层把关,遴选了来自湖南天地人、秉言、海川等13家律师事务所130余名优秀律师,组成xx区法律顾问服务库和律师团队,实现了164个社区(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社区法律顾问每月10日、20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到驻点服务的社区(村)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村(居)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为群众提供“请得起、找得到、信得过”的法律服务,共开展村(居)务法律体检160次,参与调解纠纷389次,出具法律意见321次,提供咨询1824次。

2、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省司法厅下发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基本标准,先后建成洞井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跳马镇石燕湖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并投入使用,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窗口。推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依托省司法厅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如法网,安排专人负责该网推广应用和后台管理工作,实现线上线下互动,更加便民利民。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体系建设,选取5个社区(村)试点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招募212名志愿者加入“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着力形成全覆盖的法律志愿服务网络。

3、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主动适应困难群众的民生需求,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经济困难认定基准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倍调整为2.5倍,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继续推行律师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值班,负责解答来访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并协助解决来访人员的涉法事项。从规范工作流程、统一卷宗文书格式和健全回访制度入手,加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

借助全国助残日、“蓝丝带”等主题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使法律援助走进困难群众日常生活。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0件,代书33件,接待咨询923件,完成全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指标任务的166.7%,多次获群众锦旗、致信感谢。

(五)以发展为根本,构筑更牢固的司法行政基础。

1、完成“两个中心”建设。高质量如期完成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任务。投入150万元,选址左家塘街道办事处六楼,改建面积达800㎡的高规格社区矫正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简称“两个中心”)。“两个中心”于11月21日建成投入运行,中心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社区矫正宣告室、训诫室、执法室、心理咨询室、监控室、档案室、教育培训室、社会联络室等一应俱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有6个服务窗口,中心还开设了“法律氧吧”等特色区域,最大限度地整合了司法行政职能,实现了机构规模由小到大、功能布局由散到聚的转变。

2、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2月,区编委办发文,明确黎托、东山司法所为副科级机构,至此,我区有4个司法所成功升格,所长解决副科实职待遇,司法所地位进一步提升。大力开展省级模范、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洞井司法所作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接受上级领导、省内外兄弟单位考察10余批次。东山、跳马司法所被命名为“第六批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

3、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和文化建设。抓好思想政治这一根本性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围绕专题学、对照标准学、党课辅导学,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干部队伍严的精神、实的作风进一步树立,展现出新变化、新气象。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制作印有司法徽标和宣传标语的纸巾盒、纸杯、雨伞等文化产品。在办公区域设置单位宣传栏、工作指示牌,为工作人员佩发制服,工作证,把服务形象摆在窗口、亮在一线。

二、2017年工作设想。

2017年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法治xx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重点,加强基层基础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建设财富xx、品质xx、幸福xx,打造中部领先、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强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推进法治xx建设。召开“七五”普法会议,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宪法日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突出重点对象学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制度,依托砂子塘泰禹小学资源优势,建好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提高法治副校长配备率,增强青少年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借助网络、微信、微视频、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介传播法治文化,增强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因地制宜打造1-2个法治公园、广场或长廊,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深化法治街道、法治社区、法治学校创建活动,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2、筑牢维稳第一防线。全面贯彻《人民调解法》,完善街道(镇)、社区(筹委会)、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强化交通事故、医疗卫生、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领域的纠纷调解。按照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落实人民调解员奖励补贴,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等级制度,促进人民调解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健全“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对接。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形式,招聘一批法学专业人才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探索建立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提升矛盾化解成功率。

3、加强特殊人群管控。从完善功能布局、健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着手,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和应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制定社区矫正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提升社区矫正经费使用效率。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分级管理机制,将有吸毒史、未成年服刑人员及暴力犯罪服刑人员一律列为严管对象,重点监管。落实指纹图像核查通报和电子腕带、手机定位等监管措施,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争取派出所的支持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实及社区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为回归人员就业安置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

4、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整合法律资源,为群众提供全天候、全流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全面铺开街道(镇)、社区(筹委会)、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继续深入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对律师到岗情况进行核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常态化机制,加大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服务对象援助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着力形成全覆盖的法律志愿服务网络。

5、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抓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引导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修养,推进创新发展理念在司法行政领域的科学实践。加强调查研究,主动到矛盾、问题多的一线,到改革发展、维护稳定的前沿调研,聚焦司法行政改革发展重点、薄弱点和关键点,精准施策,提升服务发展能力水平。分级分层次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活动,加强一线人员岗位和实战锻炼。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扶贫攻坚活动,扎实开展民意快线、“三联三访”等联系群众工作。

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xx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秉承“xx争先进,全省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运行良好,下一阶段,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局“大战五十天结好全年账”的会议精神,采取倒逼机制,切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突出重点,强化宣传,普法工作成绩更加突出。

1、巩固“六五”普法成果,开启“七五”普法征程。一是巩固“六五”普法成果。针对去年省、xx市开展的“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认真查漏补缺,面向全市通报,要求各部门因地制宜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六五”普法总结。二是规范工作机构。将“当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更名为“当阳市普法工作办公室”。三是开启“七五”普法新征程。推荐申报50个“六五”普法工作优胜单位,即将送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卫计等部门进行评审,再上市委常委会议定;印发《2016年普法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组织起草“七五”普法规划,正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和市人大形成决议;做好了“七五”普法启动大会的一切准备工作。

2、深化“法律知识月月讲”活动,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充分利用“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宪法日等活动节日节点,扩大法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围绕“长江大保护当阳在行动”主题,广泛开展环保宣传;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引导公众远离非法集资;开展“送法进军营”、“送法进监狱”活动,邀请xx市普法办专职副主任到5971部队开展法治讲座、组织律师曹鹏飞定期在看守所为在押人员讲授法律知识。截止目前,全市共有2.6万余人参与活动,宣传法律76部,组织法制讲座100余场、发放法律书籍资料3万份,出动宣传车30辆次,展出展板150余块,现场解答咨询5000余人次。

3、深入推进“培根工程”,“三百计划”显成效。为使法治文化不断走向深入,我们逆势而上,提出“法治文化培根工程”之“三百计划”。2016年,重点挖掘法治文化示范户,达100个的工作目标。目前,新增庙前镇桐树桠村“法沁园”阳建成、河溶镇法律宣传志愿者杨雪峰等55个法治文化示范户,现已达到115个,顺利完成年初预定工作目标。

4、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法制宣传教育有声有色。

一是开展“法进农家”活动。组织“‘三下乡’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发放印有“法治当阳”的手提袋、水杯等260余份,深受群众喜爱。组织法律顾问为村(社区)居民上法治课344场次,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130余条。二是强化“法律进校园”活动。以“法治文化校园行”活动为抓手,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以征文比赛、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增强趣味性和实效性;通过培育和树立典型,打造了窑湾小学等一批优秀法治文化示范校园。三是完善“法律进机关”活动。全年市委中心组集中学法6次25课时。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前进党校定期培训4场次,受训面达100%。组织全市60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无纸化学法考试,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将学法考试情况与考核、晋级挂钩,真正实现“以考促学”。

(二)积极谋划,创优服务,法律服务措施更加便民。

1、法律顾问制度进村入户。

一是经费保障到位。根据《法律顾问考核细则》,年初,完成全市172个村(社区)2015年度考核工作,并将50.8万元补贴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目前,已完成2016年度考核,各村(社区)已推荐了2017年法律顾问名单,为12月纳入2017年财政预算做好了充分准备。

二是规范管理有序。172个村(社区)制作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公示牌,包含了姓名、执业证号、联系电话、照片和律师履职“五必工作法”。

三是严格督办考核。4月,组织对全市各村(社区)法律顾问活动开展情况专项督查。11月,联合市委法治办完成年终考核复查验收工作,对登记台帐、考核评分等次表逐一核对,确保痕迹管理科学规范。

四是作用发挥明显。“8.11”事故发生后,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全面启动全市所有村(社区)法律顾问,迅速在第一时间与村(社区)进行对接,第一时间开展安抚、帮扶行动,每一个遇难家庭有1-2名法律顾问提供“保姆式”服务,严格依法依规,确保了22个遇难家庭按一个标准赔付到位,有力防止了舆论炒作、聚众上访事件,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不稳定现象,在大是大非面前,实现了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大检阅。

2、公证鉴定职能有效发挥。一是抓好延时、预约、上门、延伸“五项便民措施”,强化公证、司法鉴定职能担当;二是令行禁止,严格执行《关于我省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收费的通知》,10月31日正式停止公证收费;三是理顺工作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今年,我们选派一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青年干部到公证处工作,全处公证员达到4人。在人手充足的情况下,3名公证员在公证大楼2楼办理公证业务,公证处专门安排1名人员在一楼公证大厅从事接受群众咨询、公证案件受理、公证文书发放等工作,形成了“咨询、受理、发证”一站式服务,极大的方便了办证群众。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公证1028余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2%;办理司法鉴定40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18%。

3、法律便民服务扩容提质。

一是针对岁末年关,开展“免费律师助您维权—暖冬权益大保护行动。办理农民工维权事项543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2月3日春节前夕,为500多名农民工一次性追回拖欠薪资200万元,并组织现场发放,获得广泛赞誉。

二是针对年后农民工返程,开展“初春法律大宣讲行动”。2月22日,在农民工讨薪难等权益问题集中爆发节点,特别开展“情系农民工律师助维权”街头宣讲会。

三是法律服务渠道不断拓宽。创建微博、微信公众号,并创立“小援资讯”微信13期,制作电子双月期刊5期等,网上接受法律咨询200余次,推送热点新闻50多次、法律知识解析30多篇次。

四是加强律师行业管理。2016年初,湖北弘发律师事务所移址新建,成为我市第一家高规格律师事务所。注重加强日常管理,对律所、法服所开展年度检查考核,严格注册审核等。全年,接受xx市局转办投诉案件1件,按期调查上报率100%;查处1件律师代理纠纷,息诉率100%;审核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1起。

截止目前,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事务2317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372件,军人军属法援案件4件,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为当事人与企事业单位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72余万元。

(三)严格执法,落实责任,特殊人群管控更加有力。

1、强化安全底线,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加强重大节点“两类”人员安全管控和教育。逢节召开专题形势分析会,全年没有发生“两类”人员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二是完成社区服刑人员、监狱服刑人员家属走访和扶贫帮困工作。全年共走访280余人,帮扶救助40余人,帮扶物质和现金折合16万余元,回复“特别家书”223封。三是完成社矫人员业务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五老”人员,172个村(社区)工作站站长、网格员、志愿者约600人开展业务培训。

2、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方式。一是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动态掌控情况。二是建立督查制度。坚持基础工作周抽查、月通报。6月市综治委等政法部门联合对全市社矫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8月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特殊时段应急处置检查,并接受省厅、市局的抽查。加大网上随机督查的频率和力度,社区服刑人员停机、欠费、越界情况被及时纠正。对违反社矫管理规定的8人给予书面警告,建议撤销缓刑2人。

3、争取政府支持,建立管教中心。为认真落实“双八规定”(八小时公益劳动、八小时学习教育),我们报请市政府同意新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中心,征地55亩。整个建设拟用两年半时间,分征地、施工、使用三个阶段,由四名局领导挂帅,分成经费保障、协调办证、清理清场三个工作小组,齐头并进开展工作,到目前为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经费争取。市财政拨付了35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并积极报请上级发改部门将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二是办理手续。前期与国土、规划等部门沟通,办理了项目立项、用地、环评等手续,现已签订104.5万元的拆迁补偿协议,土地证正在办理之中。三是清理清场。对管教中心腾退3名教师、异地安置1名刑释解教人员、合同解除1户养殖户、清理鱼塘1口、耕地20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近期将与市国资部门办理接管手续,进驻建设。

4、实施铸魂工程,彰显内外形象。一是5月全省社区矫正联系点座谈会在我市召开。二是6月我市社矫工作代表xx接受省政协视察。三是铸魂工程持续发酵。大力开展“五扶”活动,有效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全年共为81人安排了就业,5人申请廉租房,2人落实责任田,5人成为依法致富的典型,3人贷款15万元,4人落实低保。

截止目前,我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85人,解除社区服刑人员149人,目前在册人数263人。

(四)创新机制,化解矛盾,人民调解构架更加完善。

1、组建专业组织,化解行业纠纷。当阳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当阳市公安局申请成立“当阳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落实专职调解员3人,4月挂牌正式运行。今年共调处纠纷108起,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2、创建调解机制,丰富文化阵地。今年,我们正式启动“‘昵称’调解室”。以玉泉办事处雄风村村民钟必超的家为阵地,因地制宜建立的《老钟调解室》作为样板在全市推广具有本地特色的“‘昵称’调解室”。玉泉办事处16村、庙前镇20村实行了“‘昵称’调解室”全覆盖,全市达48个。

3、赋予新人身份,提升队伍干劲。继2015年为我市2188名调解员颁发等级证书赋予新身份后,较好地发挥了化解矛盾纠份的作用。全市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共调解矛盾纠纷2075件,调解成功2061件,成功率达99%,涉案金额1568.7万元。

(五)注重教育,认真履职,队伍建设成效更加显著。

1、抓思想作风。今年以来,我们以“两学一做”为契机,狠抓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一是“读报10分钟”添能力。班子会前,由班子成员轮流领学报刊杂志10分钟,畅谈体会,提高驾驭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今年已开展31次。二是“有话面对面”添合力。班子成员集体走进科室开展“有话面对面”座谈调研活动,广泛听取干部意见,解决现实难题,聚集干事创业合力。三是出台《办法》添动力。为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即将出台《当阳市司法局争先创优管理办法》,将各项工作指标量化作为优秀公务员考核的重要评价依据。

2、抓干部交流。今年,推荐提拔1名年轻干部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下基层锻炼;提拔4名年轻干部担任中层干部。

3、抓信息宣传。继续开展“出精品力作展司法风采”信息宣传主题活动,将信息宣传纳入全年目标考核。截止目前,国家级媒体采用17篇次、省级媒体采用24篇次、xx市级采用41篇次、省厅简报采用1篇、xx市局简报采用7篇。

司法局工作计划

按照县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司法局拟定5月25日至5月29日组织“政法开放周”活动。活动计划如下:

20xx年5月26日——5月29日。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服务。

(一)网上公开。在“县司法局”站开辟司法公开专栏,紧紧按照“内容真实全面、栏目科学创新、更新及时有效”的标准,公布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公布我局司法公开工作主要措施及最新进展情况。运用信息化科技宣传手段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关注我局工作,提高知晓度。

(二)深入基层。利用一周时间,深入到五个乡镇,走进农村、步入农户,发放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能及办事流程的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面对面进行司法公开宣传,积极扩大司法局的社会影响,推进司法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要将“政法开放周”活动作为推进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上台阶的基础性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忌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区司法局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按照区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责任分工,在建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深入开展法治建设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2016年6月27日,发布了《关于建立xx区“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徽法治办〔2016〕7)号,推动全区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一是积极配合市电视台民生热线《法在身边》栏目录制《未保价玉器快递途中丢失消费者索赔无果申诉维权》和《利用微信红包涉嫌开设网络赌场案件》和拍摄。

二是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4月22日,区普法办与区法制办联合组织26家行政机关60余名干部参加xx区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5月24日,区依法治区各成员单位、xx区“谁执法谁普法”各成员单位以及xx区人民陪审员等共计200余名人员参与旁听了一起网络赌博案件旁听庭审。10月13日,在区一中开展了青少年的公民旁听案件庭审。达到“审理一个案件,宣讲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干部”的效果。

三是整理上报市司法局《未保价玉器快递途中丢失消费者索赔无果》、《申诉维权建筑工程层层发包中的工伤赔偿纠纷调解》、《正确区分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三个“以案释法”案例。

二、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活动。

(一)做好六五普法表彰和七五普法启动。

成立了xx区法治宣传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区2016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要点》,《xx区2016年重点普法目录》,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各项工作。组建了区“七五”普法宣讲团和“七五”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了《关于我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和“七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调研座谈会,组织申报“七五”普法黄山市“法律七进”示范点,组织起草了我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9月23日组织开展全区2016年行政执法人员暨“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培训人数达300多人,覆盖全区各个单位与乡镇,参训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六五”期间,区司法局xx司法所方宇华荣获得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工作者,区司法局荣获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区总工会等5家单位和胡频等4人获得市级表彰,富溪乡等12个单位和谢雪松等12人荣获区委办区政府办的通报表彰。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以“三下乡”、“四进社区”、“上九庙会”、“三八维权月”、“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江淮普法行”活动、“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现场咨询服务等“法律七进”活动,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咨询500余人次。

(三)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共八个司法所,司法所办公面积均达到120㎡以上,全部立户列编,垂直管理和副科建制。8个司法所均严格按照司法部和省厅规定的“五化建设”和“五室标准”要求,做到制度上墙,岗位公示,责任到人,工作有序,1.4万元办公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落实发放到位,有2个所被省厅命名为“省级示范所”(潜口、街道),有1个司法所被市级命名为“优秀司法所”(呈坎),有一个调委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委会(广惠村)。

(四)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

今年先后化解区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的重大纠纷18件,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新南片区2号地块剩余20户的拆迁工作,蔬菜片区800余户拆迁户的返迁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400余件,调解成功2352件,调成率98%。同时,在重大重建项目新建6个调解室。

(五)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上台阶。

强化日常监管,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系统,截止目前我区未出现一起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5人,累计解除50人,现在册39人。同时,我们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工作,积极引导和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截止目前,全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88人,落实安置人员88人,安置率达100%;落实帮教人员8人就业,帮教率达100%。

(四)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法律援助事项(咨询)1680件,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4件,其中刑事案件33件,民事案件131件。超额完成了全年80件援助案件的任务。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100%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尽力提供帮助,有效地落实了“应援尽援”精神,同时,积极做好我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经济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截至目前,我局各项改革工作开展顺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对普法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致使普法工作随意性大,出现“忽冷忽热”的情况,存在“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和“抓业务是责任,抓普法是义务”的错误认识,开展具体工作较少。二是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工作执法手段偏弱,由于目前并没有出台《社区矫正法》,无法采取强制措施,加大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开展的难度,影响工作效果;三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数量不足,不能满足我区经济快速发展需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一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深入;二是加强与公、检、法、监狱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加大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惩罚力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漏管;三是继续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广泛开展《xx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和经费管理。四是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建立人才流动机制,逐步解决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人才匮乏问题,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局述职报告

201x年,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政法三项重点工作,我局党组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创满意”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着力推进司法为民“四项工程”,实现了抓党建转作风、促发展惠民生的目标。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认真履行党建责任制工作职责。

我局现有党支部1个,党员33名。一年来,不断强化抓党建的责任意识,局党组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在政策制定、经费安排、干部配备上给予优先保障,党建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了以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直接责任人的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

(二)切实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和政治生活。

一是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学习。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和培养学习型党员的读书学习活动。党组书记及党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一季一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一月一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主要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内容,采取班子成员轮讲制。学理论、学业务、学党建知识。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党性观念、纪律作风。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了党组议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三制一卡”等制度,落实党内民主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履行党建职责,作表率树形象,以上率下,充分调动了班子成员的能动性和积极性,突出了班子集体领导地位。

(三)深化作风建设和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司法公正廉洁服务”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纪律作风建设规定,把转变作风的实际成果落实到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上。二是积极开展群教活动后续工作整改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走访座谈、征求意见、交心谈心等方式进行,并分别召开了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帐,逐一整改抓落实。三是认真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服务社区报到,配合社区工作,参与义务巡逻,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5人次,认领公益岗位24个。四是积极开展“一进二访三联”活动。局党组牵头到浦市镇麻垅村、五果溜村开展精准扶贫和结对帮扶,在武溪镇城南社区开展联建共创,每个班子成员联系2户困难户,定期送钱送物,共投入帮扶资金9万多元,联系项目资金90多万元,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问题21件次。

(四)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财务、接待、车辆管理、请销假等15项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结合实际,制订了惩防体系实施方案,建立了全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机关办公室走廊、楼梯开展廉政文化宣传,不定期进行作风督查检查,全年无违法违纪的人、事发生。三是强化党建基础设施建设,经常开展活动。

投入30多万元建设了高标准的党员活动室、健身室,配备了电教设备,全年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爬山、羽毛球比赛等活动6次。四是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班子成员带头改进作风、联系群众,带头深入村(社区)开展活动,察民情、了民意、解民难,以服务群众“进百村入千户”为主要载体,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创新社会管理,办实法律援助工程,切实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获得基层群众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新时期面对新形势,我局党建工作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政治工作比较薄弱。存在重业务培养、轻思想武装的错误思想,不能有效地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党员干部;二是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到位。少数党员干部组织纪律观念不强,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高;三是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动作用不够。

机关党建工作相对业务工作来说处于薄弱环节,在研究工作时考虑较少,开展工作时力度不够,存在被动的应付现象;四是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党组织基本没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务干部多是兼职,且绝大多数都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承担着较多的业务工作,造成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抓党务工作。

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对基层党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对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总认为业务工作是硬任务,基层党的建设是软任务,常常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基层党建工作没有真正抓落实、抓到位;二是党务干部兼职过多,职责难以落实。

由于业务工作的影响,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抓基层党建工作;三是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造成监督难、难监督,使监督作用不能有效地发挥;四是经费不够。由于经费紧张,党建经费难以保证,如骨干培训、创先争优、表彰奖励以及信息交流等难以落到实处,直接影响到党建活动开展,致使党员教育活动缺乏活力、感召力和吸引力,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难以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认识,创新党建工作新理念。树立发展为第一要务的理念,围绕发展抓党建,以党建促全局工作开展。

(二)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基层党建工。

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局党组抓党建的责任,把党建作为全局整体工作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组(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积极做好分管股室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保持党的先进性。

(三)立足本职,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围绕基层党建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我局党建工作载体,丰富党建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式,充分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开展党建活动。

(四)加强教育,落实党内监督机制。按照党章的总体要求和监督条例的具体规定,强化机关党建监督工作,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对党员干部实行全方位、宽领域的监督,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五)完善制度,为党建工作提供保障。一是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制度,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拓宽知识面,使党务干部成为“专党务、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二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把党建工作经费足额列入年初公用经费预算,在党建活动中给予优先保障。三是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六)抓好党员队伍建设,督促党建责任落实。严格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一月2次纪律作风督查,每月一次工作讲评会,一季开展一次党建内容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年终绩效考核相挂钩。

司法局工作计划

现将我单位20xx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帮助,进一步落实科室联挂乡(镇)和司法所人员联系村委会制度,预防、发现和及时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二是抓好人民调解文化的挖掘、整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室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室在基层维稳防线中的职能作用;三是抓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的落实兑现,在落实兑现“以案定补”过程中,继续坚持邀请财政、纪工委进行监督制度,确保资金落到实处,用在刀刃上;四是抓好热点难点、复杂疑难和接边地区矛盾纠纷的预防、预测和化解工作,进一步落实定期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对接边地区、乡村结合部、边远村寨和人口密集村寨进行重点排查,对闲散人员重点防控,确保社会不稳定因素得到提前预防、及早控制和有效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层维稳一线功能。

一是抓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进乡村入农户、进单位入社区、进学校入课堂、进矿山入班组、进企业入车间、进林场入林区为主要载体的“六进六入”活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相结合,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中心户建设,组织村民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四是在开展法制教育进乡村入课堂的同时,把法制教育延伸进企业厂矿;五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专业法部门法的宣传普及。

在加强法律援助队伍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素质提高的基础上,注重与劳动保障、民政、残联、工青妇等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联系,积极为老、弱、病、残、贫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保障和维护好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加强对乡(镇)村帮教组织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建立和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一对一”“多对一”帮教制度,落实走访、反馈和面对面思想教育工作,随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和劳动就业方面的问题,严防刑释解教人员思想滑坡,行为走样,出现脱逃、脱管和重新犯罪的情况,同时抓好痕迹管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和生活情况有记录登记,各类台账、表册规范管理。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抓好队伍法律法规和相关理论业务的培训学习,注重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联系,多部门联合互动,集中组织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对重点对象进行结对帮助矫正,重点从思想上、心态上、认罪伏法情况开展面对面结对帮助矫正,继续巩固和落实矫正对象周汇报、月面谈、季走访制度,抓好痕迹管理和表册、台帐、档案规范,同时坚持和落实村组联络和情况信息反馈机制,经常性与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与联系,随时了解掌握其在家中的现实表现、心理思想变化和活动情况,收集反馈相关信息,发现不良苗头,及时跟踪家访,对照个人矫正方案实施整改,最大限度把问题消除在初始阶段,遏制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重新犯罪。

加强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思想道德教育和执业执法纪律教育,适时组织对他们开展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学习,规范执业执法行为,提升维权本领,增强服务意识,延伸服务领域,把法律服务的重点向农村向基层一线延伸,认真开展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和维护好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法律权威,树立好法律服务队伍履职维权的`良好形象。

司法局工作计划

20xx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xx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认真履职,不断实现法律服务深化发展、法律保障更加有力、法制宣传成效突出、基层建设整体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力求在普法形式、措施上不断取得突破。

一是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

三是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力量的培训;。

五是加大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重点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是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有针对性的群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知晓率达80%。

(三)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区工作围绕区中心工作,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沟通协调,加大目标运行监控力度。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乡村”的创建活动,为我区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法律服务管理,不断强化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执业行为;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组织法律顾问地参与政府管理和决策过程,当好法律参谋,协助政府机关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水平,促进依法治区的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为领导处理涉法问题提供法律上的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司法局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工作的中心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以民间矛盾纠纷排查为重点,以普法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维护我区的稳定工作。具体目标和措施是:

(一)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加强“三个建设”即: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寻求“三个突破”即:在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上寻求突破;在普法工作的管理方法上寻求突破;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寻求突破,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具体做法:1、加强和完善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区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乡镇办事处建立普法小分队,村街建普法小组,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纵深发展。部门单位普法员要达到干部职工总数的10%,村街普法人员达到5—10名。2、农村普法工作强化农村夜校的普法主阵地作用,同时组织律师、讲师团定期巡回讲演宣传普及法律。法律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坚持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相结合,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同村务政务管理相结合,同送法进户相结合,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相结合,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制定一个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开辟一块法制园地;每季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工作站,落实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各总结一个依法治理典型,以点带面,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铺开。

(一)健全基层民调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楼院长四级民调网络。每个城市社区调委会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农村调委会人少于5人,每年对基层民调人员培训2次,提高基层民调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处纠纷的能力。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1、加强硬件建设,使所辖8个司法所全部成为规范化司法所;2、人员充实落实待遇,理顺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3、加强司法助理员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三)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坚持“四个一”工作,并进一步探索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严格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落实民调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居)、乡镇办事处、区三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到把民间纠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工作良性运行机制。1、建立健全衔接制度,包括重点对象接回制、回归人员登记核实制、信息反馈制,做好衔接措施的落实。2、多方联动,帮助、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3、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对脱管、失控刑释解教人员的追查、协查、通报制度。4、加大帮教力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

(一)公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证源、提高业务收入。继续严把质量关,杜绝错证、伪证。

(二)司法鉴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医鉴定程序,加强对法医鉴定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杜绝错鉴、误鉴。

(三)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培训。每年对法律工作者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完善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制度,包括受案程序、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对落实情况每年检查2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办案质量。

(一)抓好干警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人有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二)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首问责任人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机关风范教育,文明办公,推进行风建设。

司法局工作计划

根据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芦溪县县直有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芦计生领字[xx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1、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我局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等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一法》、《一条例》,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熟悉和掌握《一法》、《一条例》的内容,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2、突出抓好婚育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婚育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把宣传《一法》、《一条例》与“法律六进”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弘扬社会主义婚育新风尚。

3、动员和组织广大法制宣传员和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148”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积极为基层计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

4、注重宣传方式创新,确保《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抓住人们关注的涉法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自觉依法办事。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以适当方式协助政府及各部门宣传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自党性,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生育、健康等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6、鼓励律师担任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7、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受到行政处罚、治安处罚甚至被提起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压滤机滤布 担任其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或刑事诉讼的辩护人。

8、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合法性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个人提供法律咨询或担任其民事诉讼代理人。

9、做好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工作。按照有访必接、有问必答的要求,对涉及此类法律问题的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要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

10、对因计划生育问题造成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其受害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予以接待;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立即决定予以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亦就在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的情况下,告知申请人不予援助的理由。

11、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应指派富有专业经验的执业律师承办, 并加强对该类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指导、跟踪、归档质量检查,以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12、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地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调处涉及计划生育问题的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3、我局的干警、职工、执业律师、公证员、滤布厂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配偶,都应自觉遵守并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和事,决不能迁就姑息,必须及时坚决地依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14、为切实加强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成立芦溪县司法局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易x局长担任,副组长:林x,成员:xx。

司法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统领,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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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县率先在全市全面落实了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工作力量得到全面加强。目前各司法所工作人员23人,35岁以下工作人员18人,50%以上拥有法学本科学历。按照“因地制宜,相对独立,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总体要求,积极协调各方,各司法所均设置了相对独立的业务用房,建立了完备的职能科室。统一设计、统一悬挂了司法行政徽章、司法所标牌、科室标牌,实现了“一所一徽一牌”,各职能科室之间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流程规范。建设了“市-县-镇”三级的网络信息系统,统一配备了完善的办公设备,提高了司法所的运行效率。

今年以来我县以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为工作重点,进一步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年累计组织排查矛盾纠纷230余次,预防各类矛盾纠纷107件,确保了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全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

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基层司法所在全县开展了“定期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等活动,主动寻找矛盾纠纷,从源头控制矛盾隐患。以村“两委”换届工作为契机,重新充实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强化了新任人民调解员的培训。20xx年我县共各类调解组织395个,人民调解员1588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269件,调解成功3172件,将大量矛盾解决在了萌芽状态,减少了诉讼案件的发生,切实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我县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共有506人,刑释解教人员545人。通过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了特殊人群教育管控水平,基本确保了管控人员无重新犯罪。

一是加强经费保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长期以来,社区矫正经费不足成为制约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今年以来,我县通过积极争取,已按照社区矫正对象每人每年500元标准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较好的'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为矫正工作规范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是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县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的新思路,切实落实“四个同步”工作机制: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对接同步、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是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安置渠道。我县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给刑释解教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实际,加强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三、以专业化、品牌化建设为重点,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法律援助工作卓有成效:今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网络,建成了完善的“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和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增强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便捷性和实效性。着力加大对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法律援助进社区”等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66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公证工作迈上新台阶:县公证处积极调整理念,采用多种形式,服务为本,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严格公证程序,认真细致地审查,以严格的管理确保公证工作健康发展。20xx年和20xx年,首次实现了连续两年办证数量和收费双增长。

三是律师工作专业化建设不断加强:今年以来,全县律师在做好本职工作同时,积极服务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今年为全县101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很好的维护了企业经济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加快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采用少海公园电子屏、fm937广播等形式提高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二是注重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建设了县图书馆、王渔洋纪念馆、马踏湖生态公园等9个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分别按照各自优势承担着交通安全、青少年法治教育、野生动物保护等不同主题的法制宣传任务,营造出了一个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的法制宣传网络。

三是扎实做好“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宣传工作。在全国首个宪法日组织开展了宣传教育基地挂牌、“宪法晨读”、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活动。

司法局工作计划

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实力和工作业绩;抓好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为党委、政府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担当基层领导的参谋助手,为乡镇经济的发展出谋划策、提出合理司法建议,推动当地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制度建设,以档案建设的规范化为主要内容,使司法所管理规范化再上新台阶;抓好司法所长的培训和指导,增强基本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通过开展争当优秀司法所长活动,全面提升所长的各项能力;每半年开展一次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练兵及工作观摩交流活动,切实提高司法助理员业务工作能力。

一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工作及调解书质量;发挥乡、村两级调解组织作用,采取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排查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二是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把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作为化解调处的重要任务,同时致力于参与化解拆迁补偿、简单经济纠纷,构筑基层司法防线工程;进一步建立以信息员为主的纠纷预防排查机制,从早、从小入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尤其要加强对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感知能力和疏导化解能力,减少群体访、越级访。

三是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种调解机制,不断丰富调解手段和方式,建立和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机构模式,以应对新形势下的新矛盾、新问题。

四是推广千家店镇把人民调解工作和当地政府的信访接待相衔接,每月一次,深入村(居),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使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加大预防和化解的比例。

五是加强基层调解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村(居)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加强规范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做好这一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今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巩固基础,完善制度和程序,为矫正工作的推进提供保障。

一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强化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力度,完善与矫正工作相配套的各项措施。尤其是要抓好延庆县社区矫正中心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整合相关单位和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资源,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

二是完善从接收到解除矫正的一整套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每一个环节;抓好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以制度规范工作,以措施提高效果,以考评激励实绩,逐步使社区矫正工作运行规范。

三是把工作重心放在重点人的管理教育和监控上,在思想教育上给予倾斜,勤走访、勤评估、勤分析,工作中实施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尝试利用刑释解教人员对矫正对象开展思想教育,探索一条管理教育的新路子。

四是严格做好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司法局工作总结

自20xx推行法治促进员以来,区司法局选派了三名中层以上干部分别担任三个村的基层法制促进员。三位同志在担任基层法制促进员期间,积极参与村(社区)的重难点工作,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帮助村务管理,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近年来,这三个村先后被市、区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我局法治促进员把基层法治建设作为自己的分内事。结合民主法治建设、社区矫正联络点建设、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通过到结对村民走访了解、积极与村领导及工作人员沟通、坚持每半月到村(社区)工作至少半天、每季度参加一次村居(社区)召开的会议等方式,做到知晓村(社区)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并积极化解,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掌握群众中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并将了解在基层存在的较为集中、突出和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村党总支或村委会反映,与村里“一班人”一起研究对策,切实发挥基层法治促进员维稳工作信息员的作用。上半年,为了解某村村民对该村党总支推行的新农村改造方案的'反应,法治促进员利用晚上或双休日等休息时间先后走访了16户村民家庭,一边听取村民的合理意见一边积极宣传政策做好群众的思想改造,有力地推动了农村住房改造和农民集聚房改建工作,加快了该村新农村建设的工作进程。

法制促进员始终把协助完成村里的中心任务作为重要责任,主动配合,积极参与。今年来,把协助村(社区)党总支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多次参与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为村领导出谋划策。在某村拆迁工作遇到难题的时候,法治促进员从政策合法、程序科学角度,为拆迁工作提出各项建议,有效杜绝了因拆迁问题而引发的官民矛盾。对于对拆迁有疑虑的村民,多次上门从法律的角度帮助当事人分析情况,取得当事人的理解,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某村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法治促进员积极协助村委会采取“建成一块、安置一块、整理一块”的村庄改建模式,将村庄改造与宅基地整理相结合,推进农村住房集中改造,引导农民集聚,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

在(村)社区印制了基层“法制促进员”的公示牌,将法治促进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情况上墙,并印制了“法制促进员”名片方便群众联系。抓住“进村入企大走访、排查问题促稳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契机,将法治促进工作与基层系列平安创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等有机结合,面向群众大力宣传政策法律,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知识,充分发挥社区法治促进员在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以法律援助为例,为了让社区困难群众在需要维权的时候及时得到法律援助,今年我局法治促进员到前后五次到结对村(社区)坐诊,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解答法律问题。对于村里矛盾纠纷更是主动参与调解,截止8月底,三位法治促进员成功调解17件民间纠纷。以前,很多群众认为上访诉讼是解决矛盾唯一途径,但基层法制促进员工作以来,动不动就上访上诉的状况开始改变,大家愿意相信法律也相信法治促进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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