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精选

时间:2023-06-29 06:20:45 作者:曹czj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精选篇一

新《信访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

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信访不复,百姓在哭;信访不查,贪官不怕。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1.书信;2.电子邮件;3.传真;4.电话;5.走访。新条例规定,利用现有各级政府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并实现上下级政府互联互通,既有利于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也有利于上级政府信访机构及时了解、指导和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1.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人主要有7项权利和5项义务。

权利:

1.信访事项提出权(信访权);

2.不受报复权(要求保密权);

3.请求复查权;

4.了解权(要求答复权);

5.申述权(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反映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权。

7.接受奖励权(提出的建议对党和国家有重大贡献)。

义务:

1.遵守提出程序的义务;

2.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

3.遵守禁止性行为的义务;

4.遵守上访程序的义务;

5.执行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义务。

2.信访人的信访对象和信访内容。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对信访人对下列组织或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信访对象是五类组织或工作人员: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信访内容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信访人的信访方式。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第一、明确受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确职责要求。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过去信访的弊端大都是“不规范”所致。如:层层批转,以致“把秦香莲的申诉批转给陈世美阅处”。致使信访人受到打击报复。

第三、紧急信访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各级各类信访机构如果互不通气,以致一个信访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个部门信访,十个部门可以对同一件事给当事人作出十个不同答复;有关负责同志批阅信访无一定标准,一个批示可以吊起千万人的胃口,解决一件信访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访。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必将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精选篇二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使信访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上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我们要充分结合新《条例》做好网上信访工作,要用好信访网络,全面实行阳光信访,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方便群众随时就地反映问题,随时就地了解问题处理进度,把群众吸附在基层,减少矛盾上行。要用好互联网,关注互联网上有关舆情动态,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社会对信访工作的评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做好网上信访引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它的颁布对推动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名信访工作者,我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始终把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职责本分,把信访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信访工作条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纾困。新《信访工作条例》突出明确了双向规范的工作要求,既规范机关单位信访工作行为,又规范信访人行为。作为信访工作者,要不断锤炼对党忠诚政治品格、厚植群众感情、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严明纪律规矩,成为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信访工作铁军。在工作中要更加主动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新任务新要求,持续完善加强复查与督查工作,拧紧责任链条,汇聚工作合力,激励担当作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精神,需要深刻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工作中持续做优12345区长公开电话热线平台,做大“码上办”应用推广,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渠道,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

《信访工作条例》突出强调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四方的作用,重点强调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切实提升信访工作科学化和实战能力,进而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即将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不仅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规范,对今后的信访工作也具有更重要的指导意义。

《信访工作条例》是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信访工作为谁干、干什么、怎么干。作为一名基层信访工作者,要认真学习、仔细研究,将《条例》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多动脑、多用心、多行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信访矛盾要从源头治理,未能在基层处理好“小事”,就容易引发信访问题。将矛盾在基层化解,让群众没有信访的意愿,没有信访的内容,没有信访的必要,才能真正减少信访,促进社会稳定。

《信访工作条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站在两个全局的历史坐标上,为了总结党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更好贯彻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提升信访工作的政治站位,党中央及时做出的重大部署。新《条例》将信访工作定位为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将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精选篇三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好《条例》,要在系统学习、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聚焦“五个坚持”,不断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条例》开篇就信访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进行了深刻阐述,目的就是确保信访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因此,必须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巴林右旗委常委会坚持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分析信访工作形势、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点任务,有效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化解信访矛盾。《条例》颁布后,旗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条例》的10项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机制,确保《条例》落实到位。

坚持人民至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条例》通篇贯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践行这一要求过程中,巴林右旗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强从源头上预防矛盾隐患,多措并举化解了一批困扰群众多年的信访问题。坚持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每个工作日确保有1名处级领导到指定接待场所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诉求,现场解决问题,为民排忧解难。

坚持落实责任,切实形成各方负责齐抓共管的合力。《条例》明确,信访工作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同时就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进行了系统安排,明确了各环节责任主体。为确保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巴林右旗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充实人员队伍,确保事事有人抓、环环有人管。同时,聚焦干部作风问题,围绕“慵、懒、散、推、拖、浮、乱”7个方面常态化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有效推动“事要解决”。

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信访工作始终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条例》坚持法治思维,对各机关、单位处理信访事项作出全面规范,既明确了统一要求,又针对不同机关、单位性质作出了差异化安排。同时,区分不同类型信访事项,分别明确了受理办理程序,保证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近年来,巴林右旗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一批涉法涉诉问题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解决。同时,结合实际创新“莫日格德”警务工作模式,打造“法治乌兰牧骑”和“法韵德音好来宝”普法品牌,积极引导信访群众学法用法、懂法守法。

坚持源头治理,切实把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聚焦“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目标要求,巴林右旗着力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一方面深入推进基层阵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党群服务中心、三级标准化综治中心全部实体化运行,176个嘎查村(社区)全部实现网格化管理,配备网格员2844名;实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融合党建”,引导更多资源下基层,实现基层治理“有人、有地、有物”。另一方面,把法治、德治和自治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嘎查村内部“三级包联”、村规民约、“村民积分榜”等符合实际的治理方式,从源头上把工作做实做细,把可能出现矛盾纠纷的环节提前预置,推动形成干部群众团结一心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精选篇四

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自始至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文明办理信访事项。要从体制、机制、职能上去研究问题。作为基层政府,在日常信访接待中要面对辖区各色人群,反映的问题也是种类繁多,因此接待群众来访要充分体现人性化,因此受理问题要及时有效,确保民情民意顺畅上达,使接访工作达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良好效果。

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随着社会高速发展和当前社会形势,在实际信访接待工作中,基层需要面对的上访类型也随之增长,从传统的征地拆迁、房产交易、劳动纠纷等类型,到现在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疫情纠纷等类型,因此要加强后天的学习和实践锻炼,随时随地了解掌握各行各业情况,拓展自身知识面,确保思想不落伍、能力不落伍,中能够得心应手,应对自如。只有这样,信访接待工作才能不断改进和完善,才能在保持大局稳定的过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是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在面对日益增多的信访问题时,仅仅靠街道干部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要充分依托社会团体、法律援助人员、小区物业、平安志愿者、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强人员培训,号召大家共同参与接访、化解纠纷,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贴近生活、方便群众。

四是要进一步做好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在社会面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公开信访渠道、开通线上接访等形式,积极引导信访人以来信、来函、来电、发电子邮件等方式为主反映问题,减少人员往返,降低信访成本。

《信访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起了重要作用。经过对《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同时也为今后信访工作高效开展指明了方向。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精选篇五

县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在近几年信访工作中,思想上一直比较重视信访工作,能够严格遵照执行《国土资源信访规定》,不断地健全和完善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近几年来,全镇国土信访在案次和人次上都呈逐年大幅下降趋势,群众对信访工作满意度逐步升高。我们的体会是一丝不苟地做好基础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上访人的思想认识,为解决信访问题创造有利条件。

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性工作:

一是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对来访者服务热情周到。单位要有专门的接待办公室,对上访人说话注意态度,主动地让座,递上一杯热水,说上一句热心话。让来访者放掉包袱,畅所欲言。对来信,设立登记簿,安排专人负责。

二是做好询问记录工作。对来访者首先要弄清其身份,弄清其和所反映问题的厉害关系,留好联系方式。其次是耐心细致地听好记好来访反映的问题内容。及时询问相关的细节方面的问题,凡是当场能弄清楚的就当场弄清。

三是做好解答工作。属于本职范围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解答,决不拖拉。自己拿不定主义的,可以临时请教其他同事。如遇问题复杂需要向上请示的,一要及时二要有建议,不能一交了事。实在不行的,承诺限期解答。

四是做好解释工作。不属于本职范围的一定要认真耐心解释清楚。很多群众一直误认为只要是涉及土地问题的就是国土部门的事,对来访者直接说不是我们管的事,来人会误以为没人管了都在推委踢皮球,无形中也严重地损害国土部门的形象。所以这时我们特别要认真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需要转送的做好转送工作。

五是做好调查核对工作。对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对,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要认真如实负责地写好调查报告书。在调查时可以边调查边调解,以解决问题为主,保证问题及时解决。

六是做好思想沟通工作。主要是和上访者保持好沟通联系,随时通报问题调查处理进度,及时取得来访者理解和支持,防止发生重访,也为进一步解决好问题创造条件。

七是做好意见反馈工作。当按照工作程序向上访者送达本部门正式的文件答复之后,不能一送了之,我们还要继续追踪了解上访人对答复的反映态度,也要征求上访人对信访工作的反馈意见,为我们做好下步信访工作提供宝贵意见。

八是做好总结分析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学会总结经验,遇到类似问题可以同样解决好。通过总结也能及时总结出教训,及时调整信访工作思路,避免走弯路。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精选篇六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接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标志着信访工作进一步迈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台阶。

1.新条例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要制度。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信访总量持续上升;二是信访反映问题出现反复性、组织化、专业化等新特点,跨地区、跨部门串联问题较为突出;三是信访方式多样化,且表达方式有时比较激烈。因此,新条例是适应形势变化和任务需要,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要制度。

2.新条例也是与时俱进做实做细信访工作的重要抓手。相较于旧条例,新条例不仅印发规格进一步提高、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同时对基层的实践指导意义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如:新条例提出了“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以及村(社区)‘两委’应当全面发挥职能作用”,把信访工作触角延伸到了最基层,是原条例所没有的;另外新条例进一步丰富了信息网络等信访事项新的提出方式;同时对信访处理机关作了进一步明确,可以较好地解决推诿、扯皮等问题。

3.新条例更是坚持人民至上、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新条例构建了群众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通道,对于推动信访工作及时反映群众呼声、化解矛盾,发挥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作用,当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具有重要意义。从新条例的立法本意和立法理念来看,还强调信访矛盾要从源头治理,在基层处理好“小事”,在基层化解好矛盾,让群众没有信访的意愿,没有信访的内容,没有信访的必要,才能真正减少信访,促进社会稳定。

今年是大事要事集中的一年,“护航xx大”、“喜迎亚运会”信访保障任务很重,同时,经济下行压力叠加疫情负面冲击都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和新的信访问题,区委提出创建全省信访工作现代化示范区目标。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一名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学习新条例,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1.加强学习宣传。进一步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特别是要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切实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法制宣传,特别是新条例的宣传,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2.强化工作监督。新《条例》诉访分离制度明确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诉涉法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这就必须保证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在司法程序和时限内得到公平公正解决。作为人大工作者要从执法和司法两个角度加强法律实施的监督。在执法层面,要将每年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报告、常态化执法检查有机结合,构建“专项+日常”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推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质量;在司法层面,要加强与法检两院的协调沟通,以每年的监督议题和法官、检察官工作评议为抓手,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助力健全科学合理、监督有力、规范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同时深化执法司法公开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新机制,让群众看得到,监督得了,提高群众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的认可度。

3.积极履职建言。认真履行人大代表和x会员职责,深入基层,倾听民声,反映民意。针对一些共性的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调研、论证并提出议案建议,推动相关法律的修订、完善和更好实施;针对关乎民生、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热点焦点问题积极通过建议、意见和社情民意信息进行反映,从而推进问题从根源上得以解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当前政策无法解决的问题,在日常联系中要向群众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群众思想释疑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基层。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