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我喜欢雨(通用18篇)

时间:2023-12-09 13:04:29 作者:FS文字使者

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度是写好作文的基础,我们应该培养良好的语言表达习惯。小编特地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精选的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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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尝过淋雨的滋味吧?脖子里、头发上全是雨水,身上凉飕飕的,弄不好还要打几个喷嚏。如果让你在狂风加暴雨的天气里待上半个小时,那感觉可想而知。这一个“如果”,我就体验了一次,算是亲身感受了。

那是一个电闪雷鸣、暴雨倾盆的夜晚。那天我陪老爸值班,到晚上十点才下班。看着门外厚厚的雨帘,我退缩了:“老爸,这样的天气,我们还是打的回去好了。”

“我们有摩托车啊!骑车回去,一来对自己是一个磨炼,再则可以顺便享受一下雨景,还可以免费洗车呢,不是很好吗?”老爸态度坚决,让我不得不服从。

这种享受,你去享吧!想省几个钱。还说漂亮话,用得着吗?我心里直嘀咕,可又无可奈何。

我披上雨披,坐上摩托车前座。说是前座,其实就是我缩成一团,像个大包袱。被放在我爸和车头之间。

车出发了。狂风暴雨立即将我们紧紧地包裹起来,雨披顷刻间失去了作用。虽然我低着头,但肆虐的雨点砸在昏黄的车灯上,溅起的水花不断地撞在我脸上,弄得我又疼又痒。尽管车速不快,但我还是感觉到车在狂风的推动下做着s形的运动。(现在想起来还后怕,这就是“飘”的感觉,方向不好控制,这是很危险的)我禁不住对着老爸大叫:“老爸,这是下雨还是下冰雹呀?车子怎么老是在扭来扭去的呢?”

老爸有点不耐烦:“你别叫了,很危险的!”我立刻不做声,也不敢做声了。

我豁出去了,随它去吧,大不了……反正还有老爸在呢!我闭上眼睛,作了最坏的打算。

车驶上了一段崎岖的小路,晃得更厉害了。路上的水坑极度“热情”地向我“燃放”着“水”花,从地面向上直向我的双腿溅射,这可是我的软肋啊,既无防护,又无法躲闪。其后果当然是——我只能充当“肉鸡”一个,任其摆布了。

总算进入了市区,有路灯了,可雨是愈发大起来。此时的我像洗了个淋浴:头发贴在额头上,不断地往下滴水;衣服全湿了;鞋子里盛满了水,袜子紧紧裹在脚上。我感觉冷得不得了,浑身打战。

我快崩溃了……。

“吱——”的一声刹车,我们终于“活着”到家了。值得庆幸的是,老妈早已为我们准备了热水。我洗完澡,换好衣服,便无力地倒在沙发上,连打了几个喷嚏,直打得水花四溅,连眼睛都睁不开——其实也懒得睁了。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老妈一脸坏笑地看着我,居然还哼起了《真心英雄》。

“你女儿淋成落汤鸡,都感冒了,你还在笑话人家。一定是你们‘联合抗我’,一致对外的吧?两个坏蛋!”我娇嗔地扑倒在老妈怀里,感觉真温暖。

从此以后,一遇到麻烦的事,我都会想:啊!这算什么?上次那样的“生死考验”我都过来了,我还怕什么?凭着这个信念,我克服了平时学习和生活中的不少困难。

我很感谢那场雨!感谢那场雨中跋涉的经历!感谢老爸老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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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黄山——这一举世奇景,它不仅仅是山,也是海,是山之海,云之海,松树之海,花之海,光之海,诗之海,是一片画的海洋。

——题记。

在我的印象中,童年期间,我的耳边经常听见长辈们在讨论它,赞美它。自那时我就对它产生了兴趣,想要了解它。而现在的我已对它十分了解,并对它有了强烈的感情,因为它是我最爱的一座山,亦是我家乡的象征——黄山。

黄山位安徽省的南部,跨越四县——歙县、黟县、太平和修宁。一亿多年前的地球地壳运动使得黄山崛起于地面,后来历经第四纪冰川的侵蚀作用,慢慢地就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黄山宏伟、庄严、风光迷人,为著名的风景区。黄山在秦朝时叫做黟山,在公元747年(唐朝天宝六年)时才有这个名字。

我喜欢它的理由有很多,我喜欢它那美妙的景色。

在我看来,黄山是一个奇迹:在154平方公里的面积上群峰耸立,这些山峰都是花岗岩体,通常是由竖直接合点连接。侵蚀和断裂促使这些岩石变成巨大的石柱,形成了高峰和深谷。天阴时这些高山隐现在雾霭中,如虚幻一般,天晴时则尽展其威严与壮丽。黄山的颜色和形态随四季的更替而不断变化。春天,盛开的鲜花色彩缤纷,点缀着四处的山坡;夏天,可以看到青绿的山峰一座连一座,泉水在欢乐地汩汩流着;秋天把整个黄山装扮成红、紫相间的世界,正是枫树火红的季节;冬天则把群山变成一个冰与雾的世界,到处是银枝银石。因此自古以来就一直有许多游客来到黄山,探求其神秘、惊叹其美景。

黄山的温泉享誉全国,一千多年前就被人们发现和开发出来了。黄山的温泉发源于紫云峰的山脚处,无论旱涝多么严重都从不干涸。黄山温泉属于高温碳酸盐型,对许多疾病都有很好的治疗效果,比如新陈代谢失调,心血管疾病以及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和运动神经系统的失调。这些泉水异常清澈,温度常年保持在42°c,既可饮用又可沐浴。

黄山,你的景是那么美,你的石是那么奇,你的水是那么清,你的云是那么密……黄山,你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家乡因你的奇而出名。

黄山,待我长大后,我一定会让你比现在更美、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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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海。湛蓝色的海,孕育着无数生命,大到鲸鱼,小到虾米。湛蓝色的海,还容纳着万千大川江河,它有一颗宽大的心。这样的海真美!

但是,我更喜欢的还是——

知识之海

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人类需要源源不断的精神食粮,所以,人类需要那片蕴藏无数精神食粮的海——知识之海。

在我们学校就有这样的一片海。看吧,书桌上整齐摆放的、同学们正在使用的、收在书包里的、藏在图书室里的……这么多的书像无数精灵的小水滴,它们汇聚在一起,形成了一片海,这是书的海洋,这是知识的海洋。在这儿,我们学习,我们探索,我们前进,我们失败后再奋起,我们永不放弃。因为我们是时代的弄潮儿。

这儿的海更美!

真情之海

拥有真情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最高条件。人类需要纯真美好的感情,所以,人类需要那片蕴涵真情的海——真情之海。

在我们学校也有这样的一片海。听吧,教室里的教育声、讨论声、教室外的问候声、劝架声、道谢声、欢笑声……这么多的声音像潺潺清泉,它们汇聚在一起,形成了一片海,这是心灵的海洋,这是真情的海洋。在这儿,我们有过磨合,有过误解后冰释前嫌,有过互帮互助,有过携手并肩一起奔腾。因为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这儿的海最美!

啊,我喜欢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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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楚霸王楚霸王项羽于我来说,有种说不出的魅力。他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魔力,牵引着我们去了解他,敬仰他,在历史的舞台上,他完美的诠释了他那不平凡的一生,无阕风云、生死浮沉,谁的红装,谁的天下,一个朝代的覆灭,群雄逐鹿,横刀立马,谁能主宰天阙,金戈铁马,割喉烈酒,饮鸩止渴,谁又能完美的诠释这一切。

只有项羽,唯有英雄项羽才能完美的诠释。当“楚汉之争”临近终结时,项羽还是不肯服输,虽然知道这一站注定会失败,而他注定是那个失败者,但他毫不畏缩,只要还有一丝希望,饮鸩止渴又何足畏惧,我曾想过,乌江的最后一站,项羽为何会失败,归根究底他就是太正义了,不会做卑鄙小人的事,其实,在乌江一战的时候,他只须事先命人在乌江水里洒一点毒药,然后等到真正的刘邦开战时,再把刘邦的士兵引导江水中,让其自生自灭,血染乌江也好,惨不忍睹也罢,只要能胜利,管他用什么无耻的手段。

只是,他没有,他没有这样做!正是因为骨子里的正义和不服输,才让他成为后人景仰的大英雄,项羽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做人就要正义,就算死也要做正义的鬼,光明正大的死去,决不能临阵脱逃,苟且偷生,宁愿做剑下孤魂,也不愿做那受万人唾弃的无耻小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项羽的性子有些急躁,做事往往不考虑后果,横冲直撞,既没有范增的深谋远虑,也不具备刘邦的用人得当,或许项羽是真的不适合做帝王,但自古以来多少帝王都是踏着亲人的尸体走上去的,兄弟反目成仇,互相残杀的还少吗?自古商纣王,周幽王哪个不是贪图美色,不务朝政,和他们相比,项羽难道不够格做皇帝吗?至少项羽不是个贪恋花丛之人,他和虞姬的爱恋缠绵而又悱恻,是任何杂质都无法渗破的,是天地间最纯挚的旷世之恋。而刘邦据说在起义前是个贪图美色与美酒之人起义之后,不得已才加以控制,但难保刘邦当上帝王之后不会重蹈商纣王的覆辙。纵使他没有贪色贪的那么厉害,但对吕雉总不会无二心吧,先后不是封了薄姬,戚夫人等三千佳丽吗?但是项羽对虞姬的爱是天地可证,日月可鉴的,项羽曾对虞姬说:带我当帝王之后,我的后宫只有你一个皇后,一个女人。虽然这些话在我们看来,只是花言巧语,但当时项羽是用何等严肃的语气说出的,这话从别人口中说出来或许我还不信,可项羽所说,我相信,因为他在我心中已不仅仅是能用“英雄”二字来衡量了,多的是一份毫无保留的信任。

回眸,泪撒如雨,无人山野,潺潺湖畔,我伏地纵声号哭,惊跑了饮水壮牛,吓走了噬草白兔,两只雀儿,叽喳啾啾,难解人间愁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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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默默无闻的小草,它虽然没有牡丹那么高贵,没有茉莉那样清香四溢,没有荷花那样美丽,但我喜欢小草的平凡坚强和无私奉献。

每当春天来到,小河边、山野里、岩缝间,小草顽强地冒出头来它那细小而又嫩绿的身子就慢慢地探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坐着躺着,打两个滚儿,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风轻悄悄的草轻轻地摇曳起来,好像在向小朋友们招手:小朋友,春天来了!

夏日炎炎,你看,只有小草在坚强地挺立着,花儿低下头,它甘为花儿做陪衬,就算被人踩,也没有一句怨言。

秋天了,小草依然顽强地生长着,为大地尽最后一抹绿色。冬天来到,小草都枯萎了。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希望来年春天,小草可以长得更好。

由小草,我联想到像小草一样的人们,我们身边那些无私奉献的人们多像小草啊!你看那些清洁工,每天起早贪黑,把城市打扫得干干净净,可总有一些人,老是乱丢垃圾,但他们是任劳任怨,坚守责任;教书育人的人民教师,呕心沥血,吐尽最后一根丝,还有无数的普通劳动者:战士、农民、工人,我也要做一颗平凡的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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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鱼儿的自述我是一只鱼儿,遨游在历史的长河里,在这里我懂得了吕后“巾帼不让须眉”的尊严;我看到了诸葛孔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心;我品到了岳飞“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豪壮。

巾帼不让须眉——吕雉经过楚汉相争战火洗礼的吕雉,巾帼不让须眉,在历史上第一个站出来向皇位男性传统格局叫板,勇于在男人垄断的政权世界里角逐争锋,斩韩信,剁彭越,临朝称制,开外戚专权先河,变刘家江山为吕氏天下,呼风唤雨,让男人们低下高贵的头颅,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她俯视众须眉,雌威伏万民,无为治天下,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执掌国家大权、政绩卓著的巾帼枭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孔明东汉末年,群雄并起,诸侯割据。

孙权、孙策占据江东,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在赤壁之战,曹操挥军南下,用意在于消灭割据,一统天下。而曹操的这个企图,却被诸葛亮的“火烧赤壁”之计给瓦解了,曹操兵败,无力统一,江东仍然保有其割据版图,诸葛亮和刘备方能借势构成鼎足三分的格局。纵观诸葛亮的一生,亦不能不在向往之中,含有份惋惜之意,正如杜甫所说“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三国鼎立的历史格局,是诸葛亮自己构画的。六出祁山,北伐中原,则系尽力完成他对刘备的责任,以致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这个情景构成了一种悲壮的美感,是孔子所谓“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类型。最终北伐未能成功,星殒五丈原。精忠报国——岳飞岳飞出生在一户佃户家里,少年时勤奋好学,并炼就一身好武艺。青年时代正遇金女真贵族对宋发动大规模掠夺战争,亲眼目睹了北宋灭亡的悲惨史实和中原的沦陷。他有坚决抗击女真贵族的压迫、收复故土、统一国家的强烈愿望。1126年金兵大举入侵中原,岳飞再次投军,开始了他抗击金军,保家为国的戎马生涯。传说岳飞临走时,其母在他背上刺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这成为岳飞终生遵奉的信条。岳飞投军后骁勇善战,屡建战功,威名传遍大江南北,声震河朔。岳飞升任通州镇抚使兼知泰州,拥有人马万余,建立起一支纪律严明、作战骁勇的抗金劲旅“岳家军”。“岳家军”相继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在郾城大破金军精锐铁骑兵“铁浮图”和“拐子马”,乘胜进占朱仙镇,金军士气沮丧,发出“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哀叹。皇上赵构得知岳飞的胜利,怕金军放了他哥哥,让他当不成皇帝,再加上奸臣秦桧勾结金军的阴谋诡计,连向岳飞发了12道金牌,让岳飞退兵回京。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架长车,踏破贺兰山阙!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这是岳飞的凌云壮志,只可惜他终生追求的梦想终究没有实现。我是一只鱼儿,遨游在历史长河里的鱼儿,在这漫长的长河中涌现出了千千万万的英雄人物,而我却独爱巾帼不让须眉的吕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孔明、精忠报国的岳飞。

我喜欢小学生作文我喜欢小学生的鞋子

今天放学后,妈妈带我去花圃观察蜜蜂。

我看见一只勤劳的蜜蜂飞来飞去,在花丛中传播花粉。我还看到有一只蜜蜂可能是太累了,就躺在花蕊里呼呼大睡。

蜜蜂用它的6只小脚像抱西瓜一样抱住花蕊,再用小嘴上的尖刺,刺向花蕊,吸取蜂蜜。

我走近一看——哇!蜜蜂身上的条纹黑白黑白的,就像披着一件最小号的豹子皮。

嘻嘻!豹子皮可是今年最流行的哦!

我从书里知道:蜜蜂是无脊椎昆虫,而且它的大眼睛长在头部两侧,并且它还长着3对足和2对翅膀。

虽然从书上可以学到很多知识,但是不如我们亲眼目睹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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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一个炎热的季节。我喜欢夏天,是因为它有许多地方在引诱我!

夏天是美妙的。早晨,走到树林间,看见小鸟边飞边唱。路过的小鸟也跟着他们的节奏翩翩起舞。午时又能听到知了响亮的歌声。夜晚,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有风吹树叶声,蟋蟀,蛐蛐声,偶尔青蛙呱几声……合成了美妙的音乐。

夏天是鲜甜的,夏天里有各种各样的水果,如多汁的荔枝,肉美的桃子,香甜的西瓜,晶莹剔透的葡萄。各种各样的水果都让你忍不住想多尝上几口,在夏天里总能尝上几种解暑的水果。

夏天是快乐的,小朋友们每到暑假,都去游泳馆里,有的是刚学游泳,有的是已经学会了的,都在泳池里游来游去,还有的是还不太熟练的,还在不断地练习着,游泳馆里出来的小朋友个个都高高兴兴的。另外,游泳还能强身健体。

夏天是多变的,早上起床晴空万里,空气清爽,是锻炼身体的好时光。中午,暴烈的太阳把地面烤的滚烫滚烫。人们坐在树荫下,摇着扇子,议论着天气对庄稼的好处。有时也会遇到天空乌云密布,电闪雷鸣。孩子们赶紧往家跑,雷雨马上来了。还没缓过神来,雨停了,太阳又出来了,天气又开始炎热起来。傍晚,微风轻轻吹来,吹去了人们一身的疲劳,一身的燥热,使人感到轻松.舒畅。

看!这夏日,多么风情,多么美妙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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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书,我为获得知识道理而读书,我喜欢读书。

说到我的读书经历,是从《365夜故事》开始的。想必有些人小时候也读过这本书。我读的那本是没有拼音的,所以遇到不认识的字只能一个一个查,要不就是跳过。我那时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心态,是绝不会去问别人的。我大概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读完了《365夜故事》。

我尝到一点甜头就想要读《三国演义》,那时我大概还只有五六岁的样子,就想读《三国演义》,现在想来也真是可笑。那时读的虽是青少年版的,但是与现代文却还是有天壤之别。

到四年级的时候,《三国演义》是早就读过了。四大名著中,除了《红楼梦》,其余的都读过了。我原以为红楼梦也会像《三国演义》一样简单,但是读了才发现:我看是看懂了,却是没有读懂——虽然看懂了它的字面意思,却没有读懂它在讲什么。“乱七八糟!写的跟流水账一样!”我还天真地以为是他写得不好。

我再说,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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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电视剧是——家有外星人。这个暑假,我每天都守着电视看这部电视剧。我觉得这部电视剧里的每一个演员都演得很好,剧情也很搞笑。我常常看得捧腹大笑。

这部电视剧一共有100集。它的剧情主要是讲一个头脑简单,心地善良的爸爸唐朝,一个疯疯癫癫热情似火又老是出状况的外星人妈妈美丽果,一个貌似小大人主意特别多的儿子唐不苦,一个又酷又聪明的外星人女儿可儿。他们间发生的趣事。

昨天我看的这集是讲,唐不苦写的作文老师给了零分。他爸爸看了他的作文非常生气,因为作文里面说他的爸爸是一个只会喝酒的混球。妈妈看了也非常生气,因为它的作文里面写了爸爸和姐姐,而没有写自己。唐不苦见爸爸和妈妈都生气。就把这一切全都怪在姐姐可儿身上。主要是可儿帮他找的素材不好,所以才会出现这种现象。

接下来爸爸要求他把作文重写一遍,他的爸爸和妈妈都让他写自己,结果他把蟑螂和爸爸妈妈结合起来写出了一篇作文。作文说爸爸虽然勤劳勇敢,但是头脑简单。妈妈虽然漂亮善良,但是头脑更简单。可老师看了以后却让他重新写一篇作文。因为他写的作文把爸爸妈妈都写成了蟑螂。老师特别强调,说他如果家庭成员实在写不出的话,写事和物也行。所以他决定写今天的晚餐,妈妈说要把能形容的地方就形容起来,爸爸说一定要融入自己内心的情感,姐姐说要通过现象去看本质,入目三分地看问题。他结合三人的意见写出了一篇作文。但老师给他的批语是:对红烧肉的描写太糟糕。作文方面要加倍练习。

两次写作文失败后,唐不苦不要任何人指导,认认真真地按自己的思路写了一篇作文《我的妈妈》,后来得到了老师的好评。一家人都为他高兴。

我很喜欢这部电视剧,因为演员们的演技不但搞笑,唐不苦写作文的事,还让我明白了一件事——做什么事不要怕失败,只要不断努力,总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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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冬天的白雪,鹅毛大雪纷纷扬扬的飘落。我喜欢那份纯洁,我喜欢那份无声的美丽,白的不含一丝杂质。

我喜欢在夏日的傍晚约上小伙伴一起去溜冰,天边的火烧云一片又一片的,有红色、黄色、金色、紫色、蓝色,就像仙女织成的锦缎,把天空装点仙境一样。太阳公公回家了,一朵朵的小“银花”出现在天上,一闪一闪,像在天上舞蹈,流光溢彩。

我喜欢在春风中放起风筝,各种各样的风筝在空中飞翔。草坪上小草碧绿的,盛开的花儿五彩缤纷。

我喜欢看在秋风里盛开的秋菊,雍容华贵,却又是那样的清瘦。

我喜欢划船,在平静湖面上“画”出一道道波纹,水里的小鱼儿时不时地碰触水面。风儿吹来,神清气爽。

我喜欢画画,在专心的绘画过程中,人与画融为一体,全身心投入。看着用自己的手画出的作品,一种自毫感油然而生。

我喜欢看书,在书的世界里,我喜欢那些优美的文字,当我沉醉在书的世界里时,我会抛弃一切烦恼。

我喜欢生活,我喜欢所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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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的好:“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看书是一种乐趣,看书也是一种兴趣。当你爱上看书你就能体会到看书对我们的帮助有多大。

刚上小学一年级的的时候,老师让我们每天看一小时的书。每次看书我都觉得枯燥乏味。因为心里总是想着玩,当看书是一种作业,草草了事,完成任务就好。这次放暑假的时候,妈妈又带我去新华书店里看书。在那里有一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的目光,那就是《五三班的坏小子》。我二话不说拿起书就认真的看了起来,连妈妈叫我回家都没听见,我叫妈妈买下这本书。回到家我把这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

那时起我就喜欢上看书,我真正知道看书是多么的重要。

每次我看书时都会感到无穷的快乐。我知道看书对我们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特别是对写作文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很大的提高。

老师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知识的源泉,我们不但要保护它,更要爱自己一样的爱护它。

书—我的良师益友

书是我们的贴身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在每个年代都有着崇高的地位,它有着无穷无尽的知识。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书,那就是《三国》了。我非常敬佩里面的诸葛亮了,正因为他读书破万卷,能巧妙的把书中的知识运用到了战争中,这才使他打了无数的胜仗和出了无数的计策。

书,它能使我们丰富知识,将书中种种大道理都运用到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去。因为书把我们从一个一窍不通的宝宝变成了一个知识丰富的才子。

以前我写作很不好,写作文时很多都要妈妈给我参考,都要让妈妈给我提一些意见。妈妈总是说让我多看看书,各种类型的书都要看,大千世界尽在书本里面了,多收集好词好句,这样写作文时就有东西好写了。现在我经常有空就看书,我的作文提高了很多,去年的时候写了一篇作文还在班级得了五星级呢。

既然书对我们有那么多的好处,那么朋友们为什么我们大家不多多的看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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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春天的雨,滋润着大地上的万物。雨后,便是晴空万里,一派生机勃勃。我喜欢从土地里探出脑袋的嫩草,喜欢那一抹嫩绿。

我喜欢在夏日里踏过山间小路,参天大树挺直腰杆,一棵接着一棵,密密麻麻,郁郁葱葱。我喜欢低头看着路边五颜六色的野花,红的、黄的、白的、紫的……姿态万千,竞相开放,一路上殷勤地张结着,绽开美丽的笑脸向我诉说夏天的到来。

我喜欢秋风中稻浪推涌的田野,金黄色的大海洋溢出秋的气息。稻子随风摇曳,飘出阵阵稻香。我喜欢和着秋风踏过铺满落叶的小路,脚下的沙沙声如一曲悠悠的小令。

我喜欢冬天的雪,在薄雾中纷纷扬扬地从空中飘洒下来,使大地渐渐进入梦乡。

我喜欢梦,喜欢在梦的天空中遨游,我梦见可爱的哈巴狗在美丽的大草原。我梦见在璀璨的星空中,月亮姐姐给星星小弟讲故事。我梦见在夕阳的照耀下一群奔马在草原上驰骋。最难忘记那次梦见我骑着银色独角兽在花海中漫步。

我喜欢看书,走进书本,和美人鱼在海中遨游,和丁丁去历险,和马小跳交朋友……书是我的精神食粮,让我获得更多的知识。

我喜欢大自然,更喜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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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在烈日炎炎的夏日,呆在凉爽舒适的空调屋里,看小鱼在水里嬉戏、玩耍。我喜欢它们的活泼可爱,以及打闹时调皮的样子。

我喜欢在寒冷而热闹的春节里和朋友们一起放鞭炮。在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我又长大了一岁。

我喜欢看弟弟妹妹们在一起做游戏,听着他们甜美的声音,看着他们天真的笑脸,我忽然觉得长大很可怕,想回到他们那个时代。但是,时光不会倒流,我只有刻苦读书,勤奋学习,去创造自己美好的未来。

我喜欢独自在卧室里听音乐。音乐是动听的,是悦耳的,是美妙的,更是迷人的。听音乐是一种享受,一种无与伦比的享受。

我喜欢做奥数题。我喜欢妈妈期待,鼓励的目光。更喜欢在做出题目后的那份成功的喜悦,无法形容。

我喜欢和颜色打交道。粉红色,乳白色,翠绿色,蔚蓝色,淡紫色,金黄色,都是我的最爱。我喜欢在空闲时,用这些奇妙的色彩,描绘出一幅幅美丽的画。

我喜欢花,喜欢鸟,喜欢书……喜欢我现在所拥有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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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买了只蝈蝈。它科爱极了。一对透亮灵活的小眼睛一眨不眨的,两根细长的胡须伸出笼子外。它那圆鼓鼓的肚子上面长着六根有小脚的腿,后面两条长腿支撑着身体,黑绿相间的背上有两道浅绿色的竖纹,背上有一对透明的翅膀尾部有四个小角。

蝈蝈是怎样发出声音来的呢?

原来,蝈蝈不是用口叫的,当它发出声音时,它的翅膀一振一振的肚子也随着一鼓一鼓的,样子好像要生气似的。

我还发现蝈蝈在笼子里不停地爬来爬去,总想找个缝钻出去,回到自己的家。听大人说,它来自大自然,是从山间草丛好不容易被人捉来的。好可怜的蝈蝈!

蝈蝈喜欢吃丝瓜花,南瓜花,葱叶,青草,辣椒等。有一次,我小心地打开笼子,放进丝瓜花,它猛地扑上去抓住花心儿,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不一会儿,连花瓣都吃完了。

我喜欢蝈蝈,看它可爱的样子,听它动人的琴声。但是它是属于大自然的,我很想让它回家。我把我的想法告诉妈妈,她夸我是个有爱心的孩子。我想让它陪我玩几天就送它回家!

终于有一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散步,来到市委办公楼旁边,这里的草很茂密,很少有人来。我找了个地方,把它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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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过很多地方,有森林公园,有明月山,还有春台公园……但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上次去的袁山公园。

我们从南大门进去,一走进大门,两旁草木葱茏、生机勃勃。一阵微风吹来,小草摇曳着手臂迎接我们的到来,前方,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袁山耸翠”印入眼帘,山中,影影约约露出亭台楼阁,真象个人间仙镜呀!

走上台阶,左边有一条红油马路,沿着马路向前走,旧可以看见十二生肖的雕象了。老鼠钻进南瓜里美餐一顿;兔子肯着一个大萝卜;狗在主人的家门口看家……我爬上我的生肖——兔子上拍了几张照片留做纪念。

顺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走,便可以看到游乐场。这里人山人海,有的在荡秋千;有的在完滑梯;还有的老年人在锻炼身体……我也加入到游戏中来了,玩了个痛快。

我们接着向前走,变来到了北大门,门口有一个喷泉,中间有一个五龙球,这五条龙栩栩如生。前面便是六根大柱。再往前走就是五龙亭。穿过五龙亭就是北大门中心了,后面一个人工湖,前面一座大青山,两旁一对中华柱,真是走入连绵不断的画卷中来了。登上高山,眺望四方,真是“山在水中,水在城中,城在景中。”

“莫以宜春远,江山多胜游。”这样的山环抱者这样的水,这样的水环抱者这样的山。啊!袁山!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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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冬天,喜欢冬雪在夜晚悄悄落下,白天给人惊喜。我喜欢那纯洁的雪花把世界装扮成白茫茫的一片,美丽的雪松。

我喜欢秋天到处弥散着的果实的香气,我也喜欢看秋叶慢慢的落下给人古朴的感觉。

我喜欢春天,喜欢哪尖尖的小芽给人喜悦感和生机感。

我喜欢夏天的夜晚,喜欢躺在草坪上数星星,看着浩瀚的星空,吹着凉爽的夜风不禁让人陶醉。

我还喜欢植物,喜欢树,树虽平凡但它对人类的贡献很大,房子建筑需要他,绿化环境需要它,净化空气也需要它。

我还喜欢雨后的彩虹,站在湿湿的地上望着它,好像童话世界的王子要从彩虹桥上走下。

我更喜欢书,书可以让一个只会咿咿呀呀学语的小孩变成一个上通天文下通地理的博士。书还可以让人的精神世界不再空虚,让人的精神世界得到满足。因为书可以让我们学到课本里学不到的东西。

我最喜欢电脑,因为电脑是科技进步的见证,是沟通的桥梁。电脑的网络可以让远方的亲友连接在一起。我还有好多的喜欢,我喜欢我心里有这么多喜欢!

我喜欢小学作文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从空中慢慢飘落。我喜欢在雪地里与好朋友堆雪人、打雪仗,在这雪花飞舞的季节里,充满着我们的欢声笑语。

我喜欢在春风中与蝴蝶跳舞,鸟儿为我歌唱,风儿为我鼓掌,花儿、草儿为我引来更多的观众。我喜欢静静地等待着,看着,那一只只蝉破茧而出,化身为美丽的蝴蝶。

我喜欢夏天,因为在夏天我可以在游泳池里欢快地游泳,还可以吃可口的冰淇淋。我还喜欢夏天的暴风雨,那低沉的怒雷,那漫天雨网,那滴答滴答的水滴声,这一切就是一个惊心动魄的大舞台。

我喜欢在秋风里,走在金色的地毯上,走在金光大道上,伴随着一丝丝凉风,漫步在这金色的季节里。

我也喜欢翻旧相片,喜欢那个长头发大眼睛的小女孩。我特别喜欢坐在摇篮里的那一张,那么甜美无忧的时代!我常常想起妈妈对我说的话:“不管你将来遭遇什么,总是回忆起来,还是有一段快活的日子。”

我喜欢把旧作品一一检视,如果看出有什么缺点,我就高兴得不能自抑——我在进步!我不是在停顿!这是我最快乐的事,我喜欢进步!

我还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手链、项链和胸针。那样晶晶闪闪的、细细微微的、奇奇巧巧的。它们都躺在一个漂亮的小盒子里,炫耀着不同的美丽,我喜欢不时地看看它们,把它们戴在我身上。

我喜欢在黄昏时来到小溪旁。看四周没人时,我便悄悄把脚伸进水中——那被夕阳照得极其艳丽的溪水,那细沙从我趾间流过,某种白花的花瓣儿随波飘去,一会儿就幻灭了——这才发现那其实不是什么白花瓣,只是一些被石块激起来的浪花罢了。坐着,坐着,好象天地间流动着暖和的细流。低头沉吟,满溪红霞映得人眼花,简直觉得双足浸在一盆花汁里呢!

我极喜欢,而又带着几分崇敬去喜欢的,便是大海了。那辽阔、那淡远,都令我心折。而那雄壮的气象,那平静的风范,以及那不可猜测的深沉,一直向人类作着无言的挑战。

我也喜欢各种颜色。浪漫的紫色,可爱的粉红,纯结的蓝色,以及淡雅的黄色。我还喜欢简洁的白色,我认为它一样能够吸引人们的`眼球。

……

我喜欢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我更喜欢世间美好的事物是这样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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