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地监管工作计划(通用5篇)

时间:2023-09-06 13:55:28 作者:笔尘 产地监管工作计划(通用5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产地监管工作计划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努力构建适应新形势、适合新情况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xx年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食品流通安全保障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得到有力查处,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管理。

一是要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食品经营新业态要依法及时纳入食品流通许可管理。为利于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掌握市场主体情况,将现场核查流程设在基层所。现场核查是准入的重要关口,在执行现场核查时,一定要严格审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销售和贮存条件等要素。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必须实行专项核查,必须达到专区(专柜)销售、专区储存条件,并设立专区(专柜)标识。加强许可后续监管,对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要依法撤销食品流通许可。

二是要围绕食品经营者流通许可是否有效、经营项目与许可经营项目是否一致等内容,组织执法人员逐户排查,对涉及食品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

(二)落实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推动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

2、要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流通环节的所有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召回制度和经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3、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分层分类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将行政监管行为转化为市场主体的自觉行动。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全面掌握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的内容,并将食品市场主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情况列为巡查主要内容之一,确保督导有效。要强制督导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建立并执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入场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台账》。

(三)突出监管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1、要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经营条件的食品经营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尤其要结合20xx年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的成果,以农村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酒类、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和食品标签标识等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2、要进一步集中开展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入排查和治理食品经营行业带有共性的隐患问题,防范食品市场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要以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等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强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

1、要强化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增加抽检频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2、对经过抽样检验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和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过期食品及有问题的食品,要依法查处,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对不主动退市的,要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对退市后的食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监督,应该销毁的要坚决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同时,要加强食品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运用,进行综合研究和比较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自律。

3、要把快速检测作为监管执法现场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的重要技术手段,积极推进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对快速检测发现有食品质量问题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和经法定的质量检验机构依法检测认定方能作为执法依据。

(五)严厉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净化市场环境。

对食品违法行为必须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决不能姑息迁就。要通过查办案件锻炼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树立执法权威,打造依法履职尽责的部门形象;通过查办案件,震慑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达到查处一起案件净化一片市场的目的。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净化市场和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六)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推进社会共治。

在全力推进依法治国形式下,我们应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努力营造群策群力、社会共治的局面。在农村乡镇和行政村、社区,确定一名乡镇、社区干部为食品安全联络员;在农贸市场、各类食品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连锁企业确定一名食品安全联络员。每一个联络员就是一个食品安全联络点,联络员的主要工作和义务是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法规宣传、信息反馈、违法行为举报等。建立《食品安全联络员名册》,并对其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联络员qq群、微信群,利用现代通信技术手段进行食品安全信息互动沟通,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明确工作责任,强化食品市场常态监管力度。

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将食品市场日常巡查任务落实到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以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单位,将乡镇、社区管辖区域作为一个网格责任区,明确一个责任人,实行食品网格化监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发证时,食品药品监管所应与辖区内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按网格责任区装订成册。网格责任人应摸清责任区食品市场主体情况,建立《食品经营者网格责任区台账》,登记经营者的基本情况、《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食品安全联#from 20xx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来自本站、/ end#络员等信息,动态掌握食品市场主体现状,对新增、减少的市场主体应及时录入,确保台账及时更新。该项工作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规范实施。

(二)建立市场主体档案,强化食品流通管理规范运作。

1、市场主体档案内容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文书、执法文书、食品市场巡查记录等内容,做到一户一档,以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单位专柜存放。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该项工作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规范实施。

2、全面建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力度,研究确定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标准,创新信用分类监管的方式方法,注重监管的实效和综合信息的分析研判,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同时注重与相关部门建立的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融合和共享。该项工作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规范实施。

(三)开展八查八看,强化食品流通管理手段。

5、查店堂食品广告,看是否有虚假宣传行为;

8、查个体食杂店,看其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按规定保存进货票据。明晰巡查内容,做好《食品市场日常巡查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食品安全总监为副组长,食品流通监管股、综合协调股、行政审批服务股、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监管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监管股。食品药品监管所要做到结合辖区实际,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分片定人定责,狠抓落实。要层层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责任制和组织领导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及培训力度,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信息管理,既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又要防止不必要的炒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解决突出问题。针对本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多发和易反复的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找准突破口,集中整治风险隐患较多的食品经营重点场所和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点食品品种,务求逐个解决难点问题,取得整治实效。

(四)做好风险防范。食品流通监管股要按照年度抽检计划,结合专项整治要求,增大对乳制品、食用油、酒类、调味品等食品的抽检频次,对未列入定期抽检计划的食品要据情实施专项抽检。各所要充分运用快速检测手段,筛查问题食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五)严格案件查办。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的要求,重点加强对违法经营乳制品、食用油、酒类、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的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办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附处罚决定书)。

(六)加强协调协作。各单位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与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所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了解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解决监管执法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尤其要善于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监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和指导,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将适时组织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七)严格信息报送。各股室、所、队要加强工作总结和有关数据的报送工作。

产地监管工作计划篇二

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推动晋江在高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再上新水平的关键一年。财税部门要按照市第十二届党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贯彻执行新预算法,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防范财政风险,实现有效监督,提高资金效益。

一是要抓好组织收入工作,按照财政总收入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的目标,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二是坚持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在促进工业稳定增长、培育产业龙头、强化创新驱动、发展互联网经济和服务业上下功夫,积极发现培育新增长点。三是贯彻《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完善财政投入激励机制,设立战略性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灵活运用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风险补偿、企业技改、贷款贴息等科技金融、市场化扶持手段比重,巩固总部经济和龙头税源。四是加快滨江商务区、金融广场、智能装备产业园、经济开发区“一区多园”等专业园区建设和项目落地,完善的金融、物流、资讯等商业支援服务体系,打造公平的竞争平台和优越的营商环境。

构建“政府引导推动有力、投资主体丰富多元、项目管理精细规范、资金要素保障到位、社会经济效益良好”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平等协商、风险分担、互利共赢”的原则,建立规范的项目抉择论证和监管机制,完善项目合同文本和财政补贴管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有节奏加快土地招拍挂出让,及时盘活回笼资金滚动发展。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梳堵结合分清责任,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健全政府债务运作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

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养老、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等制度。重点建立绩效激励机制和落实设备购置、药品供应补助,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支持社会福利中心、殡仪馆、疗养院及市医院等惠民、利民项目建设,大力实施交通便民工程、城市自行车租赁站点、公共停车场等便民建设。支持举办优秀文化活动、体育赛事,构建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文化软实力。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晋江”建设。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安排美丽乡村、农村排污设施建设、绿化造林、镇村卫生保洁补助4亿元,建设晋江美丽新农村。

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建立健全覆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探索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完善科学合理、完整规范、符合实际的公务支出标准体系,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剔除体制下划因素实现同比下降。扩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覆盖面,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重点加强征迁款、企业补助、种粮直补和重点国企等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检查机制。

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国有企业全面预算,按照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原则,建立灵活高效的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实行国企经营班子分类管理,探索国企与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双向交流制度,政府任命、双向交流和社会公开招聘相结合,培育经营管理人才和优秀团队。建立以“绩效挂钩、总量控制”为主要内容的薪酬激励机制,健全国企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加强国企成本效益和费用控制,激发企业经营活力,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安置房等资产信息化管理,安置余房、店面、车库严格实行全市统筹调度,确保公开规范处置和有效盘活利用。

深入开展“马上就办”等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建立政令畅通、行为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重点工作督导,梳理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创建活动,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财政干部业务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强化镇级财务管理,加强业务指导,推进财政所标准化建设。

产地监管工作计划篇三

一、加快药监机构改革步伐,完成改革任务。

1、积极配合县委政府做好县药监局机构改革工作,充实食品药品监管力量,使餐饮服务监管人员尽早到设位,全面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二、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使“两网”建设站得起、立得住、运行好。

2、作为全国“两网”建设示范县,要继续加强农村药品“两网”长效机制建设,注重发挥实效,以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经济、便捷为目标,以政府负总责主导推进、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以行政监管为主体、以社会监督为补充、以技术监督为支撑的农村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建立主体清晰、渠道规范、保证质量、满足需求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使“两网”运转更加协调、运行更加高效、作用更加明显。

三、推行“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严把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关。

3、县乡医院和部分村卫生所“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已经通过验收,今后“规范药房”建设重点是偏远乡村的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要加强宣传和培训指导,加快“规范药房”建设步伐,切实规范药品购进渠道、贮存养护和使用管理,不断规范小型医疗机构用药行为,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和参合农民的用药安全,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药品质量问题。

四、 认真履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职责,切实抓好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

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省市药品专项整治方案确定的打击生产销售假药、整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强化农村药品监管等重点整治任务,紧密结合我县药品市场实际,细化整治工作内容,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高风险品种,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强化日常监管,全面抓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5、全面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针对中药饮片加工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规范中药材加工炮制、净化市场流通秩序为重点,在中药饮片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严格准入条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及制售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违法行为,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

6、加强特殊药品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制。对辖区内的特殊药品,尤其是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零售环节,确保特殊药品安全,为创建无毒县做出应有的贡献。

7、加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力度,对经营和使用医疗器械的企业、医院、口腔专科实行重点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使用、非法渠道购入、经营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开展对医疗器械广告和药品广告的监督检查,对违法广告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有效遏制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8、抓好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上报工作。

五、切实加强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9、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将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作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加强基本药物经营企业进货、验收、储存、配送等环节的监管,监督企业严格落实gsp,严格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制度,充分发挥药学技术人员的作用,指导患者合理用药。配合市局开展基本药物质量抽验工作,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完善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六、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切实履行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10、开展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及其条例的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分批、分层次开展对监管相对人的相关培训和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12、在机构改革完成、餐饮监管人员到位后,要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依法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开展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检查,严厉打击在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规范餐饮消费市场秩序。

六、勤抓学习,提升科学监管能力。

13、继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提升科学监管能力,把科学监管理念体现在工作的方方面面,有效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培训教育工作,通过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科学监管能力。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通过网络化监管、信息化监管、常态化监管、社会化监管,提升监管水平。

七、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

1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把开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化解社会矛盾、公正廉洁执法结合起来,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公众安全饮食用药的意识,营造和谐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氛围。

15、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渗透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大政风行风建设力度,深入开展纠风塑形活动,塑造良好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形象。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16、抓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__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抓好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打击无证进行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

17、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职工计划生育档案,落实独生子女费补助政策,杜绝计划外生育。

18、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职责,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搞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基础上,抓好机关车辆管理、办公设施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等工作。

19、抓好禁毒工作。结合本部门职责,抓好精麻药品管理,及时查处、打击非法销售精麻药品的行为,确保精麻药品无被盗或非法流入社会现象。

20、抓好帮扶工作。不断完善帮扶工作基础,积极落实帮扶任务,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产地监管工作计划篇四

根据《关于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安监政法〔〕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非煤矿山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非煤矿山每家企业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

3、因重点项目建设、道路建设等需要,对临时给予开采的碎石场,做到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停业整改。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矿一档案。

5、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和延期换证工作。

6、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7、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市安监局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9、督促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2、对全县工业企业(建筑行业、商贸、运输和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企业不属于工矿股安全监管范围)的安全监管,采用以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为主,县安监局工矿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指导,抽查指导面每年不少于20家。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危险化学品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生产企业,要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经营(甲证)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经营(乙证)企业由乡镇安监站监督检查。

3、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单位一档案。

产地监管工作计划篇五

根据《关于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安监政法〔〕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非煤矿山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非煤矿山每家企业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

3、因重点项目建设、道路建设等需要,对临时给予开采的碎石场,做到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停业整改。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矿一档案。

5、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和延期换证工作。

6、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7、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市安监局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9、督促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2、对全县工业企业(建筑行业、商贸、运输和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企业不属于工矿股安全监管范围)的安全监管,采用以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为主,县安监局工矿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指导,抽查指导面每年不少于20家。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危险化学品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生产企业,要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经营(甲证)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经营(乙证)企业由乡镇安监站监督检查。

3、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单位一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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