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控管理制度范文(16篇)

时间:2023-12-12 02:47:46 作者:曼珠

规章制度可以提供有效的指导,确保每个人都能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工作和生活。规章制度的范文是根据实际经验编写的,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消防监控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动态及发现火灾、火警的重要岗位,是整个大厦消防管理的心脏。为了加强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特定例如下制度。

一、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二、监控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三、值班人员在监控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监控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做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消防监控中心的设备外观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七、监控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管理处主任,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八、相关文件记录:无。

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第三条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问题。

第四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筏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汽、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筏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九条消防培训教育。

1、新员工的教育:

1.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检部具体实施,主要讲解燃气的基本性质,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1.3各部门消防教育,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培训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操作。

1.4班组的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设备材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1.5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试用。

2、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防火教育制度。

3.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第十条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消防奖惩。

1、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违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因违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2、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3.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监控室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体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固定场所。

第三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公安机关对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负责实施。

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做好辖区内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个体经营者对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公约,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接受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其他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对本辖区个体经营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抽查;。

(二)对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场所进行火灾预防和灭火演练;。

(四)向个体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五)其他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二)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发现的火灾隐患;。

(三)指导个体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

(四)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抽查。

第十条个体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依法配置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三)遵守用电用气用火用油安全规程;。

(四)定期对本经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并对本场所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六)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扑救并疏散人员;。

(七)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扑救火灾、调查火灾原因。

鼓励个体经营者制定符合经营实际需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县(市、区)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将娱乐、餐饮、住宿等个体经营场所,以及个体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油气的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并以统一方式在个体经营场所明示。

前款规定场所的个体经营者除应当履行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消防安全义务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明示防火警示;。

(二)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三)与相邻生产经营场所、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区域联防。

第十二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应当对个体经营者履行消防安全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责令其改正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个体经营场所集中的建筑物,产权单位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个体劳动者协会、行业协会、市场开办者等组织,应当向个体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鼓励志愿服务者向个体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制定本辖区年度个体经营场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并实施。

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抽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并不得影响个体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对个体经营场所下列事项进行消防监督抽查:

(一)用电用气用火用油是否规范;。

(二)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场所内。

公安派出所发现个体经营场所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并将抽查情况在抽查记录中载明,自抽查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抽查记录录入网上消防监督管理系统。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组织监督抽查。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可以在一定范围公开存在火灾隐患的个体经营场所名单。

第十九条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服务事项,为个体经营场所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第二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建立个体经营登记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十一条公民发现个体经营场所存在火灾隐患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举报;接到举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个体经营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体经营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监督改正:

(二)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场所内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者违法行为未依法责令个体经营者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消防监控室管理制度

消防监控室是酒店的重点部位,担负着对酒店重要区域和各个出口的安全监视,以及监视区域内消防安全情况,一旦发生火灾,还是酒店消防委员会的指挥中心,因此监控室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1、监控室是酒店的重要部位,必须按排24小时有人值班,中间不得有空岗,除领班、主管替岗吃饭、检查工作外不得允许他人随便进入,尤其离开监控室的值班人员。如有不上班的在职人员有事需通过当班领班、主管处理,进入监控室人员要记录时间。

2、监控室值班员接-班后应将值班区域内卫生彻底打扫,包括监控室内各项设备的.卫生,防止设备受到侵害。

3、了解当日酒店的活动情况,找出需重点监视设备的部位,工作中做好记录及设备运行情况。

4、熟悉监控室设备,定期做保养的检测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确保设备处在正常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便应付突发事件的发生。

巡逻保安员前往查看,追查事情结果,防止不法分子到店倒乱、破坏,确保酒店安全。

6、如果消防主机上有火灾报警,能够正确及时的使用设备进行核实,确认报警性质、位置,通知巡楼保安员立即前往报警地点查看,找出报警原因,做好记录。

7、一旦发生火灾,按火灾处理程序处理,能正确启动和运用各种设备,沉着冷静的协助领导组织灭火自救工作。

8、当值人员不得随意册除录像内容,如需查阅监控录像资料,应通过正规途径及程序,不得私自让他人查阅,不得将监控室内机密泄露,监控室的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出,如批准带出要确认并做好详细(姓名、去向、用途)登记。

一、工作期间,应着装规范整洁,佩戴上岗证,穿工作鞋;不允许戴戒指、项链等首饰,不允许留胡须,留长发、染发。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严禁会私客、办私事、嬉笑打闹、吸烟、吃零食、看闲杂书籍;除应急情况以外,严禁使用外线电话,严禁长时间占用内线电话。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卫生,地面无果皮纸屑,办公设施摆放到位,消防和监控设备保持干净,无尘土。

二、严格遵守单位和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个人请假要书面写明请假事由,经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严禁串岗、空岗、外出要向领导请假,未经领导的批准,不得私自离岗。

三、工作期间,严禁让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监控室。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提高警惕,时刻注意检查、观测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汇报领导。护设备,按程序操作,严禁违章和野蛮的操作。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报警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作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工作期间,认真、如实的填写各种纪录,记录应书写规范,不漏项、漏登。

四、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交接-班过程中当班组长要将值班情况详细交接给接-班组长并在工作纪录上签字,待人员到齐,交接工作无问题后方可下班。

五、值班期间应精神饱满,时刻提高警惕,严禁睡觉、喝酒、打扑克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中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带班领导。

六、工作期间,保持作风严谨,做到文明礼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互助互敬。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积极努力的完成领导伽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负责,不出差错。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消防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条消防监控中心每天24小时必须保证2名监控人员在岗值班。

第二条每天须严格按照值班记录表上的时间要求,准时对所。

管辖范围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第三条当消防探测器(烟感、温感、手动报警器)出现火灾报警或故障报警时,值班人员须有一人携带对讲机在5分内到达报警现场,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并随时与监控中心保持联系。

第四条当发生火情时按照“火警紧急处理方案‘进行操作处理。

第五条定期做好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当发现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修复,做到处理故障不过夜,特殊情况应上报有关领导请示解决方案。

第六条做好交接班的各项工作。

1、交班人在交班前应检查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并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完整的值班记录,签名完毕后方可离岗。

2、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与交班人进行工作交接,完成交接后,在值班记录上签名上岗。

3、当接班人未到岗或进行完交接工作时,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监控室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中心控制室(或消防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大厦(小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中控室(消防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2、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悬挂或张贴。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认真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须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4、 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位,中控室(消防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

6、 办理业主装修申请时,管理处须对拟装修部分的火灾报警装置、喷淋装置、弱电装置状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须由业主签字确认,装修造成的系统故障或损坏,须由业主支付系统维修恢复费用。

7、 保持中控室(消防中心)清洁、干净和堆放杂物。

8、 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物。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监控室值班登记制度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落实公司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三)对监控到的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巡逻人员进行跟踪,确保园区的治安稳定。

(四)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二、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监控人员服从值班领导的安排,认真落实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监控人员应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监控室。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需

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值班领导同意方可进入。

(四)禁止在监控室聊天、游戏,按操作规程使用,不得随意拆装设备,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五)公司领导及相有关部门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六)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三、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制度

(一)监控人员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另存入u盘保留,并作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

(二)监控人员对园区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三)对公司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

(四)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取得岗位操作证,持证上岗,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八)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应保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并实行轮班替换制度。

(二)每天应明确一名单位领导带班,每天分为数班,每班值班人数不少于2人。

(三)值班人员应取得消防控制室操作培训合格证,带班领导应取得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合格证,并将证件留置消防控制室备查。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配备以下装备并保证完整好用:手电筒、对讲机、防护面罩、abc干粉灭火器。

(五)消防控制室设置以下几种记录本,以记录有关值班情况: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等记录。

(六)消防控制室交接-班时,带班领导和前后两班人员均应在场,在认真填写完值班交接-班记录,确认现场物品无损坏、丢失并在值班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者方可离开。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一)遵守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熟悉和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能够熟练操作。

(三)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四)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五)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

(六)熟练掌握公安部《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六)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陕药集团物管公司

大楼服务科

消防监控管理制度

确保消防监控中心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适用于xx集团大厦的消防系统、保安闭路电视系统、对讲电话系统运行管理。

3.1值班保安员负责中心设备的监控管理并做好记录。

3.2工程部主管负责对中心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及监督指导。

3.3当值领班负责对中心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4.1各级人员工作程序。

4.1.1中心值班保安员。

a.中心值班保安员负责中心消防设备24小时运行操作、监控、记录。显示火警信号后,于三秒内消音,保留信号,并立即报告领班前往察看,确认信号真伪,发生火灾后,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b.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通知工程部派人修理。

c.将每班运行情况记录于《消防中心工作记事簿》,《消防报警联动系统设备监控运行记录》。

d.保安员按《消防设施检查制度》要求,在工程部责任技工配合下,定期对消防系统进行功能检查并启动消防泵、加压泵、恒压泵、正压风机、送风机、排风机、排烟机等联动功能广播系统,并将试验结果记录于各种检查表格中。

e.每班次打扫房间一次,每月清洁设备一次(由保养单位完成),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1.2技工、高级技工(有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负责)。

a.按《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保安闭路电视检查保养计划表》要求按时进行中心设备的维修保养或监督外保工作,并做好记录。

b.负责向工程部主管申报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

c.负责编制中控室设备台账、设备卡。

4.1.3保安部部长。

a.负责中心保安员的纪律管理和素质培养。

b.制定培训考核计划定期对中心保安员进行培训考核,以提高值班人员业务素质。

4.1.4工程部主管。

a.负责中心设备的综合管理,包括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修理的联系工作,对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监督。

b.每年12月制定下年度的各项检查保养计划表。消防系统设备、保安闭路电视设备的保养,每季进行一次。并按运行情况制定中修、大修计划。

4.1.5管理处经理。

a.审核修保养记录表中修、大修计划。

b.中心各项保养计划表及维修计划表。

4.2.1保安员负责中心每天24小时值班、监控,并严格执行交班制度,填好值班记录。

4.2.2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外来人员进入要经管理处或保安部长批准,禁止无关。

人员进入。

4.2.3各控制制柜、显示屏、信号灯、控制线路等的动作应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各类操作转换开关应在手动位置。

4.2.4每班应注意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认真记录,如有异常要立即查清原因。

4.2.5中心出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核实。属误报,应消除信号并做好记录,属火灾报警,应迅速报告保安部长,管理处领导,组织灭火。

4.2.6中心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元器件、线路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立即申报上级,经批准后及时更换。

4.2.7室内要保持干净卫生、通风干爽、设备无灰尘,不准堆放杂物。

4.2.8消防应急器材应齐备良好,室内禁止吸烟。

4.2.9常备应急于电筒及充电或应急照明设备。

4.2.10保持专线报警电话畅通,禁止任何人员作私人用途。

5.1《消防中心工作记事簿》qr/gr-605。

5.2《消防报警联动系统设备异常情况记录表》qr/gr-611。

消防监控管理制度

11.消防设备出现故障时,值班员应填写《设备维修申报单》,立即通知机电运行部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12.消防监控中心内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14.严禁外人进入消防监控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消防主管批准。

监控室管理制度

监控(消控)室管理制度为加强监控室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

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巡逻岗或离事故区域最近的安管员赶往现场,并即时通知上级领导。

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维修,或通知相应的责任单位人员进行维修并向领导报告。

三、接值班电话时必须规范用语、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可亲;

接到职责外的报警求助,不允许简单拒绝,应立即通知上级领导,尽量提供帮助。

四、不得擅自脱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

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五、严禁在监控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报、打私人电话、玩游戏、听音乐等;

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

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不得在值班记录本上乱写乱画。

六、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填写《监控查看审批表》,必须经安管部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八、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值班电话接、打私人电话;

对讲机应时时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九、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十、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消防监控管理制度

规范消防监控中心的管理,明确火警(灾)的应急处理,确保顾客和物业的安全。

3.1消防监控中心实行专人轮班,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并在值班记录表上做好值班记录。

3.2消防中心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出。

3.3每天值班员要检查消防系统是否正常。

3.4出现或接到报警信号,应立即检查信号真伪情况。

3.5值班室内严禁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3.6消防中心的电话属专用报警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3.7消防中心应配置手持灭火器、消防板手、消防斧、消防头盔、防烟罩等消防器具。

值班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二年。

消防监控中心火险报警工作流程图。

监控管理制度

一、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报警信号及商场保安摄像监控系统。

二、熟练和掌握中央监控、消防报警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本商场的地形环境,消防设施设备的分布情况及摆放点。

三、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和其它物品,当班者应对使用的设备和物品负有全部责任,交接班时应对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度进行检查登记。

四、当值时必须高度集中精力,严密注视监控屏上各种动态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岗位,消防系统报警或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的安防员赶赴现场予以确认,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五、与固定岗、巡逻岗经常保持联系,随时通报有关情况,处理各类事件,并及时报告领班。

六、对监控、报警仪器做好经常性的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报警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维修部门,协助维修部门尽快排除故障,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对于联系工作的电话,要热情礼貌地应答接待,对客人打错或误打的报警电话要耐心解释,沟通要表达清楚,避免误会。

八、工地时要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而带来之事故及设备损坏,由当事者负责,并追究一切责任。

九、未经部门主管允许,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消防中心,消防中心内严禁打私人电话或占用消防电话。

十、严禁在监控室内进行非工作性质的活动,严禁吸烟。

监控室管理制度

一、工作期间,应着装规范整洁,佩戴上岗证,车场监控室管理制度。

二、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严禁会私客、办私事、嬉笑打闹、吸烟、吃零食、看闲杂书籍;除应急情况以外,严禁使用外线电话,严禁长时间占用内线电话。

三、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卫生,地面无果皮纸屑,办公设施摆放到位,消防和监控设备保持干净,无尘土。

四、严格遵守单位和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个人请假要书面写明请假事由,经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严禁串岗、空岗、外出要向领导请假,未经领导的批准,不得私自离岗。

五、工作期间,严禁让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监控室。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六、工作期间,提高警惕,时刻注意检查、观测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汇报领导。爱护设备,按程序操作,严禁违章和野蛮的操作。

七、工作期间,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报警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作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管理制度《车场监控室管理制度》。

八、工作期间,认真、如实的填写各种纪录,记录应书写规范,不漏项、漏登。要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好值班日记,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交代给下一班;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九、工作期间,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设备管理专业人员或保卫科领导报告;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十、工作期间,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保卫科领导;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十一、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交接班过程中当班组长要将值班情况详细交接给接班组长并在工作纪录上签字,待人员到齐,交接工作无问题后方可下班。

十二、值班期间应精神饱满,时刻提高警惕,严禁睡觉、喝酒、打扑克f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中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带班领导。

十三、按时参加监控例会,认真贯彻执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十四、积极努力的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负责,不出差错。

消防监控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监控中心是酒店的首脑,酒店设立消防监控中心,隶属保安部直接管理,负责对全酒店设施严格的消防监督和安全检查工作。

1、负责对全酒店员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2、制定各种防火安全制度,督促部门贯彻落实防火安全措施;负责调查了解违反消防规定的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保安部安全主管、经理及总经理保管情况。

3、负责检查酒店各部分防火安全情况及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4、负责酒店每天消防情况报告消防主管,主管以书面报告给经理在工作例会上通报。

5、负责调配补充消防灭火器材,配合有关维护保养公司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测、保养、维修,发现消防设备出现故障立即通知工程部尽快修复。

6、负责24小时的消防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和防盗报警系统的监控,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并向保安部主管、经理报告。

7、负责酒店动力部位的安全监督;负责制定重点的灭火作战方案和组织演练。

8、负责协助办理酒店改造工程中消防设施的呈报审批手续。

9、负责办理进店施工单位人员临时动火手续,并监督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

10、做好重要接待任务期间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工作。

监控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监控信息系统、红外监控报警系统以及巡更系统的正常有序的运行,保障公司重点部位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1厂区视频监控系统、红外报警系统及红外对射报警系统由公司保卫处人员负责监控,由保卫处和保密办负责监督检查监控室的工作。

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公司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1.2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厂区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视频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红外报警系统报警,必须及时通知班长及辖区内巡逻人员进行查看,并做好记录。

1.3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1.4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1.5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保持图像信息画面清晰,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6负责中控室的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1.7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

1.8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监控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1.9.1交接班过程中不得中断工作。

1.9.2交接班登记主要内容包括:

1、交接双方姓名;

2、交接班时间;

3、监控记录、异常处理情况;

4、系统运行情况;

5、各种安全工具、消防器材、开关钥匙及有关工具情况;

6、监控中心卫生维护情况;

7、其他。

1.9.3对每天监控资料记录保留存档。

2、图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制度。

2.1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公司重点部位、有毒危险品库房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其他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6天。

2.2除监控人员以外其他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保卫处、保密办主管批准后,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2.3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2.4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2.5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2.1.6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3、安全保密制度。

3.1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

3.2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3.3未经相关领导批准,监控人员不得将监控数据、软件及资料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4未经保卫处、保密办许可,保卫处以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3.5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3.6对涉及公司秘密、商业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1厂内突发停电,或监控系统故障,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监控人员应立即上报保卫处主管领导,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安排警卫加强厂内安全巡检,并及时做好登记。

4.2监控值班人员发现报警应立即上报当班班长,并安排班组人员去报警现场检查情况,弄清报警原因。现场检查人员将现场情况报告监控值班人员,监控值班人员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火灾采取《火灾突发应急预案》,人员工伤采取应急救护措施。

4.3如发现外人强制入侵报警(翻越厂区围墙),监控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当班班长,并组织班组人员到现场阻止入侵,问询入侵原因,做相关记录,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通知公安机关。

4.4对监控到的嫌疑人,立即通知巡逻队员对嫌疑人进行盘查,确定其身份,确保公司的治安稳定。

5、设备使用。

5.1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开机,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关机,非人为关机,监控值班人员应记录关机原因,并将情况报告值班领导。

5.2红外报警系统24小时开机设防,工作时间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8:00时,有警卫队长负责。非工作时间中午12:00时-14:00时,晚18:00时-次日8:00时由监控室值班员负责操作,班长监督检查。

6、系统运行安全保障制度。

6.1监控人员要定期对自己的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要立即报告计算机中心。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u盘或光盘,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6.2计算机中心要不定期地检查监测系统线路和设备,超出服务期限的设备要及时更换。

6.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中控室。

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监控室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巡逻岗或离事故区域最近的安管员赶往现场,并即时通知上级领导。

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维修,或通知相应的责任单位人员进行维修并向领导报告。

接到职责外的报警求助,不允许简单拒绝,应立即通知上级领导,尽量提供帮助。

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不得在值班记录本上乱写乱画。

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填写《监控查看审批表》,必须经安管部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对讲机应时时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监控管理制度

为做好作业现场视频监控,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尾矿库在线监测工作,加强通讯、视频、监测监控管理,发挥监控巡查作用,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监控中心分两个业务组,监控组负责监控中心室内通讯、视频、巡查业务,维护组负责网络、通讯、监控设备设施的维护检查业务。

2、监控组工作职责。

(1)负责监控室电话信息的接听、记录整理和传递工作。

(2)负责网络监控视频正常运行。

(3)监督巡查各监控点违章、违规行为、安全隐患、治安事件等。

(4)负责在监控中发现的各类违章、安全隐患、治安事件等其他问题分类整理汇报工作。

(5)做好各种信息记录、监控巡查记录、电话记录并整理存档。

3、维护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监控、视频、电话、网络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2)负责分公司尾矿库在线监测、井下定位、通讯、监测和选场监控及网络设备设施的维护工作,对存在疑难问题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与厂家联系处理。

1、认真履行“网络监控中心岗位工作职责”,负责当班监控中心的监控查巡、通讯、记录工作,保证监控中心运行正常。

2、按监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维护保养好监控设备设施,保持画面清晰,通讯畅通,系统正常运行。

3、班中要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4、认真学习掌握各监控点的安全知识,按要求规定对各监控点进行查巡,做好查巡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中心,保持室内卫生清洁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严禁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6、监控人员不得在监控电脑上下载数据,使用移动u盘、光盘,防止电脑感染病毒,造成系统程序破坏,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1、公司内突然停电或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监控人员应立即上报维护组,维护组要组织人员立即进行检查、维护,排除故障。

2、值班人员在巡视监控视频画面时发现一般事故隐患、违章情况、治安事件,要立即上报公司安全部值班人员,由值班人核实处理。

3、值班人员在巡视监控视频画面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时,要立即上报公司当日值班经理、安全经理和安全部落实处理。

4、值班人员在监控视频画面中发现监控、通讯设备存在问题时,要打电话向分公司监控室询问,一般性问题由分公司进行维护处理,分公司不能处理的问题要上报维护组派人处理。

1、按设备正常规定操作使用电脑、电视墙、液晶led电子屏等电气化设备。做到安全用电和妥善保养、维护等事项。

2、严禁将易燃易爆、有害气体或物质带入监控室,不得用火、用电(包括私接电灯、充电或使用电器),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

3、严禁私自将监控室内设备、资料带出。

4、监控室内设备、设施不得随意关闭或中断,不得私自维修、调试,出现故障立即报告。

5、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按程序操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6、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和设备的.的清洁卫生。

7、值班人员交接班时负责检查一次设备是否正常,组长每周检查一次。

1、监控人员严禁班中脱岗、离岗、睡岗、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查住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将人员交公司办公室另外安排工作。

2、在监控中心电脑上下载数据,使用移动u盘、光盘等,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造成系统中毒或系统数据丢失的,扣除责任人当月全部工资,并交公司办公室另外安排工作。

3、班中未按规定进行查巡,未记录查巡内容,未对来电进行处理的,对监控组长、监控人员按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4、监控中心设备设施发生损坏、丢失或维护保养不到位,对监控组长按考核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5、网络、通讯、外线监控设备设施发生故障,维护人员维护查看不及时不到位,对维护组长按考核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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