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5篇)

时间:2023-11-19 19:31:41 作者:雨中梧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5篇)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能够帮助我们预见到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前想出解决方案。在编写工作方案时,可以参考以下范文,了解不同行业的最佳实践和标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改善诊疗和就医环境,提升医院品质。

到2020年底,全区所有医疗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照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40%以上。

为推进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负责人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成立区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明确分类类别。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管理,规范收集暂存,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

3、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4、其他垃圾。

(二)明确分类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2、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

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

(三)明确分类处置要求。

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2、易腐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易腐垃圾。

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四)明确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一)严格管理,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按“四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严禁将有害、易腐垃圾投放到其他类垃圾收集设备中。

(二)严格规范,分类收存。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设置外观统一、标识明显、功能齐全的分类容器,并将其集中到满足运输条件和环境控制要求的地点密闭存放,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类运输。对有害垃圾要根据不同品种和实际产生量,科学设置专门场所(容器)和醒目标志,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专人管理,由具有相应资质企业收运并对易腐垃圾要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收存,建立记录易腐垃圾种类、产量、去向等内容的台账制度,做到“日产日清”。

(三)严格标准,分类处置。有害垃圾应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利用处置,可由统一收集运输至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处置,也可统一运输至符合要求的贮存库,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上门收运并综合利用和处置。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一单位一方案,抓好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分类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是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应当认真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暂存的主体责任,完善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及办法,明确内部管理岗位职责,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提供相应服务社会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其严格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督促、引导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区卫生健康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三)突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分级分层的相关知识业务培训,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宣传媒介。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将垃圾分类习惯带进社区,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提倡再生办公用品的使用,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四)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工作成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大垃圾分类设备设施的投入力度,保障分类工作有效开展。

在平常生活中,垃圾分类处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通过此次活动,让学生们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从而引导学生养成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的好习惯。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身边的环境,为了大家都能拥有一个清洁、美好的环境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20xx年x月x日下午xx。

xx校区x年级全体学生。

xx校区x楼报告厅。

1、组织学生观看《xx市垃圾分类宣传片》。

2、齐诵童谣《垃圾分类我宣传》。

3、学生代表发言。

4、现场提问并进行模拟操作。

5、各班“环保小卫士”宣誓。

1、报告厅布置、录像:xx负责。

2、学生座位安排:xx安排。

3、四个垃圾筒及部分垃圾:xx负责。

4、电视台人员茶水:xx。

5、活动主持:xx。

6、拍照、微官网:xx。

7、信息报道:xx。

8、学生代表发言、环保小卫士集合:xx负责。

1、xx市电视台组织拍摄,请xx校区x年级各班主任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有组织地参加活动。

2、x月x日下午,x年级xx课暂停一次。如果下雨,原定在报告厅上课的情xx请任课老师安排好地点。xx老师的xx课暂停一次,学生留在自己班级上课,涉及到的学生请各班主任关注好。

3、假期里,学生们已完成了各项关于“垃圾分类”的社会实践作业。一二年级绘制宣传画,三四年级设计宣传标语,五六年级出刊宣传小报。学校德育处将对学生作品进行组织评比。

4、各中队在本学期组织开展关于垃圾分类的有仪式的中队活动,出刊一期黑板报。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切实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2017〕2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91号),《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朝政办发〔2019〕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行政村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与目标如期实现。

(二)工作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各乡镇街要加强统一领导,建章立制,坚持属地化管理。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全民意识,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科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运行机制。

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先试点示范,再普遍推广。先建立体系框架,再逐步进行完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科学规划,市场运作。科学编制本辖区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近期规划,合理布局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依据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优先选择适合本辖区的垃圾分类处理工艺技术,加强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设,提高资源利用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探索市场运营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领域,探索农村环卫保洁有偿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的研发。

通过试点,总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经验,按照宣传引导、试点巩固、普及推广、全域覆盖的步骤,扎实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适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地方性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垃圾分类有偿服务和奖惩制度。利用7年时间全力攻坚,全市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运行体系,垃圾分类取得明显成效,村民垃圾分类习惯基本养成,逐步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处理设施无害化、回收资源利用化,村容村貌全面改观,农村生活环境焕然一新。

到2019年年底,完成编制《凌源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及垃圾分类目录,制定垃圾分类指南,普及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群众对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0%以上,所有行政村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定宋杖子镇范杖子村、万元店镇铁匠炉村、前进乡石门沟村为垃圾分类试点示范村。到2020年底,各乡镇街所在地行政村完成垃圾分类工作。到2022年底,所有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垃圾分类阶段性成果。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域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全面建成。

(一)明确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夯实任务指标。

各乡镇街作为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协调,加大监管力度,推动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各乡镇街要按照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试点行政村,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定目标、定计划、定任务、定措施,把目标任务指标分解到乡镇街、村,到岗到户到人,夯实垃圾分类处理基础,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工作任务和目标。市、乡、村三级建立目标任务指标数据库,实行项目库清单式管理,实行实名制管理任务村,明确完成工作时限,落实具体责任清单,确保当年任务当年完成。

(二)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运行体系。

逐步取消垃圾池和拖拉机、大板车等前端收运工具,每个村按要求和数量合理配置标准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封闭收运车辆。

2、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村建设分类收集分拣站(暂存房)。

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原则上每个乡镇街至少设置1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选址综合考虑服务区域、服务人口、转运能力、转运模式、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影响,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通信等方面的要求。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村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主要用于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等进一步分拣、拆解、分类和暂存。

3、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站,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村建设垃圾资源化处理站。

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站。原则上每个乡镇街至少设置1座废旧物资回收站。相邻区域可共建共享,规模根据人口和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行政村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垃圾回收点。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统筹辖区内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的建设,科学测算所辖区域、人口和垃圾产生量,使处理能力和处理需求相适应,保证站(点)覆盖范围最优化,设施设备效益最大化。可“一村一建”,也可“多村合建”,以此来推动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融合,确保分类垃圾有可靠的分类去向。

鼓励各乡镇街出台地方性政策,利用项目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培育一批资源回收,资源生产再加工的龙头企业,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链的建设。

4、建立保洁收集员和宣传督导员队伍。

建立垃圾收集员队伍。行政村按照每400人配备1名保洁员,原则上每个村民组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保洁员定时上门分类收集农户垃圾,在收集过程中,对农户分类垃圾进行检查、指导和再分类,并做好垃圾回收记录。

建立督导宣传员队伍。各乡镇街、村需组建工作小组,深入村庄开展垃圾分类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巡查监督分类运行状况,做好考核评比和信息报送。

(一)分类标准。

结合农村生活垃圾的特点和垃圾后续处理方式,从强化资源回收利用出发,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1、易腐垃圾(湿垃圾)。是指餐厨废弃物、家庭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产生的易腐性垃圾等有机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乡村酒店、民宿、农家乐、餐饮店、单位食堂等集中供餐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村庄集市、村庄超市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有机垃圾;村民庭园饲养动物的粪便等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

2、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充电电池、铅酸电池、镍镉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油漆、消毒剂、荧光灯管、含贡温度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

3、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如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主要包括:报纸、纸箱、书本、广告单、塑料瓶、塑料玩具、油桶、酒瓶、玻璃杯、易拉罐、旧铁锅、旧衣服、旧包、旧玩偶、旧数码产品、旧家电。

4、其他垃圾(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餐盒、餐巾纸、湿纸巾、卫生间用纸、塑料袋、食品包装袋、污染严重的纸、烟蒂、纸尿裤、一次性杯子、大骨头、贝壳、花盆等。

(二)分类要求。

1、分类投放。

在农户便于保洁员上门收集的区域每户配置2个户用垃圾桶,颜色为绿色和灰色,分别放置易腐和不易腐垃圾。农户每天将有机易腐垃圾(可烂垃圾)投放到绿色垃圾桶,剩饭剩菜将汤汁沥水后投放,将不易腐垃圾(不可烂垃圾)投放到灰色垃圾桶。

有害垃圾应单独存放于无污染环境风险隐患的贮存设施中,由保洁员或分拣员依据废物类别分拣贮存。或由农户直接投放到村中固定的红色垃圾桶中。

2、分类收集。

在村公共场所等人员活动较多且便于投放和收运的地点配置公共垃圾桶。根据村庄规模一般1-2组/村民组,每组设置4个垃圾桶,颜色为绿色、蓝色、红色和灰色。根据村庄规模合理配置分类收集车,原则上1个自然村至少配备1辆,收集车要求密闭、有盖板,严禁收集过程中抛洒滴漏,分类收集车车内至少有两格,或在车内设置隔板,有条件的收集车可以设置四格,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集。

推行农户源头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相结合的“二次四分”方法,即农户源头将垃圾分为易腐垃圾和不易腐垃圾,村保洁员进行二次分拣,进一步分类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收集至规定的收集容器内或者分类收集分拣站(暂存房)。

3、分类运输。

根据村庄规模合理配置垃圾运输车,原则上每个乡镇街至少配备3辆。采用桶装专用车或全密闭机械装卸收运车辆进行运输,生活垃圾密闭运输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垃圾清运满意度达90%以上。

保洁员每天上门收集,分类运输。将有机易腐垃圾运送至资源化场所(如堆肥房);可回收垃圾定点放置(垃圾分拣房),集中运送至乡镇废旧物资回收站;其他垃圾运送至垃圾中转站;有害垃圾根据环保要求定时统一运输,也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企业统一运输。

4、分类处理。

离城区处理设施较近的村,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城区处理体系,离城区处理设施较远的村,不便纳入城区处理体系的,原则上纳入乡镇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体系。

易腐垃圾实施就地生态处理,采取家庭自行处理、村或乡镇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依托农村生产经营组织进行集中堆肥。农户易腐垃圾推广新宾模式,即“户分类、户处理、不出院、零填埋”的源头处理模式。集中供餐单位的餐厨垃圾由有资质的企业统一处理。

可回收物由农户或保洁员自行交售,或由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统一交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理。

有害垃圾应由行政村统一科学设置有害垃圾回收点,并负责和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企业达成回收意向,定期上门回收,做到有害垃圾不落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相关业务的指导工作。

其他垃圾转运至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处理。

(一)宣传引导阶段。

2019年10月至2019年末,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摸底调查工作。制定垃圾分类具体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考核办法。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向每一户发放一封告知信和指导手册,争取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做到户知晓率90%以上。

(二)试点示范推行阶段。

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30日,选定的试点示范行政村(组)配备标准垃圾分类投放容器,成立收运队伍,配置收运车辆,全面推行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工作。建立垃圾分类试点示范村管理责任人和垃圾分类统计制度。各乡镇街设定的废旧物资回收站、分类收集分拣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站投入使用,试点示范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普及推广阶段。

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末,对试点启动阶段的实施情况进行及时评估分析和总结,制定第二阶段任务内容和工作计划,按照垃圾分类覆盖率要求,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设备的分步建设和配置,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进一步健全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完善监督机制,做好分阶段考核验收。上报实施垃圾分类行政村名录,完成第二批乡镇街废旧物资回收站、分类收集分拣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站选址和建设,按首批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到2020年底,各乡镇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完成垃圾分类工作。到2022年底,所有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减量成效明显。

(四)全域覆盖阶段。

2022年至2025年末,完成第三批乡镇街废旧物资回收站、分类收集分拣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站选址和建设。对各乡镇街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认真总结分析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到2025年,各乡镇街全域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全面建成,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规范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推进、有序有效、群众满意。

(二)明确责任分工。

此项工作统一由住建部门负责。市有关部门负责加强对各乡镇街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市住建局负责牵头跟踪总结垃圾分类试点情况,研究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引导政策,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建立监督检查考核制度,负责对全市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导推进,统筹农村垃圾分类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和协调工作,会同财政、教育、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商务、发展改革等部门共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农村垃圾分类相关经费和计划,强化资金保障,制定奖补政策。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系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乡镇结合畜禽粪便、秸秆综合利用,协同处理农村可易腐垃圾。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和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研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和循环利用规划编制。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和协调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市教育局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为便于推进工作,各市直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落实此项工作。

(三)保障经费投入。

自2020年起,市、乡镇街财政部门要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给予一定经费补助。要将保洁员工资及运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年度经费原则上执行农民居民每人30元标准,其中省以上财政承担40%,市财政承担30%,县级财政承担30%。运行维护资金由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管理。乡镇街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行,协调保障各行政村垃圾分类经费投入。鼓励社会各界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事业捐赠资金和设施、设备,支持各扶贫帮扶单位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事业提供和建设垃圾分类处理设备和设施,支持相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及市、乡镇两级政府积极向国家、省争取扶持资金。

(四)严格考核督查。

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对各乡镇街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各村每日自检、乡镇街每月考评、市每季度、半年、年度总评的目标考核制度。

(五)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学校、村广播、文化活动室、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组织引导村民参与制定村规民约、村级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方案;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聘请志愿监督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评比和经费使用监督;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户评比、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等活动,激发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建设美丽乡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村民提高垃圾分类意识,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

为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实效,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根据《2021年昆山市生活分类及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周市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综合施策、补短补软,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全链条管理水平,持续为北部新城生态文明建设再添新动力。

2021年,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运行质量稳步提升,力争建成苏州市高质量全覆盖片区乡镇。人均生活垃圾减量率达到5%,居民厨余垃圾分出率达30%以上,厨余(餐厨)垃圾总处置量不低于生活垃圾焚烧总量的3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推进星级小区建设,五星小区达10%以上。公共机构分类优秀率达到100%。启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规上企业分类优秀率达到90%。聚焦自然村、打工楼、商住楼等垃圾分类薄弱区域,实现垃圾分类成效更加明显、分类评价更为满意。

(一)凝聚合力,党建引领作用更明显。

1.夯实双组长制度。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定期召开推进会、点评会、总结会,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精准施策补短板,精细管理强弱项,在源头分类、收集转运、末端处置、管理手段、执法力度上全面提升。

2.党建引领再深化。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建考核内容,推动“党建+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争当垃圾分类“优等生”,抓实抓好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把垃圾分类工作融入日常工作管理。各村(社区)充分发挥“红管先锋”、“大党委”、“管家团”等力量,引领基层治理新时尚。加强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工作,发挥党群系统联系群众的优势,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3.部门联动再加强。镇垃分专班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强化日常考核,掌控推进进度和分类质量,做到全要素推进,指导各部门高质量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承担行业管理的部门每季组织一次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点评,每年组织一次总结,切实形成常抓不懈管理机制,各类联合会、协会、商会等发挥行业团体作用,将垃圾分类列入日常工作,纳入企业文化,完善设施布设,推动员工参与。

(二)广泛宣教,垃分文化更入人心。

4.宣传方式再拓展。在继续保持铺天盖地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定点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传统宣传与新媒体宣传相结合,把基层党组织、村、社区作为主阵地,镇村联动、点面共进。指导快递、外卖等行业助力垃圾分类,形成流动的“宣传源”。强化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占比不低于20%。通过设立垃圾分类“微课堂”、课件比拼、实践活动等,加大家校联动。在小区、农村投放点设立“流动回收站”,结合可回收物兑换开展宣教活动。把垃圾分类工作渗入每个单位、每个行业、每个角落,形成全民参与,个个自觉的全域垃圾分类氛围。

5.靶向宣传再精准。以提升全社会参与度及满意度为目标,进一步充实垃圾分类“管家团”队伍,完善管理制度,深化“三听四看五查”工作内涵。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社区(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窗口的“五进”活动,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各村、社区持续推进入户宣传,加强流动人员以及新昆山人的教育引导,对不了解、不支持、不参与垃圾分类的重点人群进行靶向教育,持续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社会氛围。

6.源头管理再提效。全年开展面向公共机构、企业等投放管理责任主体的培训不少于2次。重点组织村(社区)、物业、督导员等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梳理我镇垃圾分类公益组织、社会团体,构建垃圾分类公益联盟,打响周市镇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品牌,镇宣教中心面向不同群体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组建规上企业垃圾分类宣讲团队,明确宣教重点,联合开展垃圾分类源头教育引导工作,构建垃圾分类宣教服务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三)压实责任,考核激励成效更显著。

7.督查考核更精细。优化督查考核评价体系,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共机构常态化开展检查、督查。加大对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考核,将农户垃圾分类与农户庭院管理、星级户评比相结合,实行同检查、同考核。加大对小区考核力度,落实市级、镇级、村(社区)属地层级督查机制,助推垃圾分类成效。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出台行业垃圾分类考评制度并组织落实,形成“管区域就要管垃圾分类”、“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的工作习惯。

8.引导激励更有效。对在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企业、小区、家庭或个人给予正面引导。开展“星级”小区评定工作,全面提升“三定一督”小区分类质量,落实奖惩措施。按照“三个全覆盖”要求,推进开放式小区、背街小巷等定时定人分类收运工作,对成绩显著的属地村(社区)予以引导激励,优先申报市级优秀社区和样板社区。

9.执法尺度更精准。加强法律保障,法律意识、执法行为全面、全方位覆盖各行各业。加大联动执法和协作执法力度,完善宣传引导、教育整改、拒收拒运、行政处罚等具体措施,形成属地管理、环卫收运、综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源头分类质量和减量效果。

(四)优化模式,分类体系建设更完善。

10.收运体系有时效。围绕“四不同”要求,通过增人、增车、增队伍,优化收运线路,确保居民区生活垃圾“一日两清”。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积极构建多元化回收场景,充分利用闲置用房、环卫中转等现有设施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畅通老旧、开放式等小区的可收回物回收渠道。健全建筑(装修)、大件、园林绿化等大分流垃圾的收运管理体系,探索城中村、打工楼、开放式小区等区域定点收集、流动收集、巡回收集模式,优化规上企业厨余垃圾收运服务,不断提升垃圾收运时效。

11.分类盲区有进步。全域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补齐分类短板,以辖区内全要素提升为目标,以“三个全覆盖”为要求,进一步压实村、社区属地管理职责,通过社区自治,不断优化城中村、农夹区、打工楼、商住楼、建筑工地等分类盲区弱项,推进居民区“三定一督”定时定点投放和定时流动督导收集相结合的分类模式,着力解决“难分类、分类难”的顽疾,切实提高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精细化程度。

12.源头减量有提升。全镇小区进行星级申报,优化集中投放点配套设施,年底五星小区达10%以上。完成15个“三定一督”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计量终端,集中整合数据资源,建立数据管理信息库,实现源头减量有数据。鼓励机关单位使用再生纸制品,推动无纸化办公,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落实酒店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明确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目录;落实餐饮经营单位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落实塑料吸管禁令;落实“限塑令”,试点无塑料袋的超市和农贸市场。巩固公共机构分类成效,提升分类质量。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垃圾分类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村民自治、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村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多元监管,严格考评执法。

镇垃分专班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纪检办深化监督检查,对反对或阻碍垃圾分类推进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并严肃查处,对在推进垃圾分类过程中不求质量,形式主义、本位主义严重,问题突出的组织和个人从严问责。社会事业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制定行业评价制度并组织落实,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深化执法检查,形成执法案例,提升执法质效,努力形成“以法促分”新态势。

(三)加大政策扶持,落实资金保障。

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的保障落实,确保各级下拨的垃圾分类专项经费专项使用,对垃圾分类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和确有实效的项目予以适当资金支持,以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正常开展。

(四)强化全民参与,深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公共资源,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结合文明城市、国家卫生镇复审、社区治理等行动,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形成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严格落实宣传引导要求,要通过入户宣传等形式教导居民正确的垃圾分类理念和知识,同时充分发挥村、社区的宣传能动性,形成“以点带面,以面连片”的宣传引导氛围。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进一步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治理农村(含行政村和自然村,下同)生活垃圾,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以切实改善和提高农村生态环境水平为导向,深化落实建村〔2015〕170号文件和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加快形成人居环境与乡风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建设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乡村。

1.源头减量、集中处理。按照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总体要求,探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着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集中处理目标。

2.政府引导、居民自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政策法规、专项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引导村、社及农村居民参与治理,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3.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五大功能区域建设,结合自然条件,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分步实施。

4.整体推进、局部优先。全面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的同时,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优先在贫困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

按照搭建一个工作班子、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建立一套运行机制、完善一套工作制度、健全一套保障机制的“五个一”要求,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完成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治理,确保全市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集中处理。

――2016年1月底前,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确保2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涪陵区、潼南区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清理,所有通村道路沿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万州区、黔江区、南川区、丰都县、武隆县、忠县、秀山县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7年年底前,所有农村居民集聚点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城口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酉阳县、彭水县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8年年底前,除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市1919个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得到巩固。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建立“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即:有稳定的村社保洁队伍、有专业的乡镇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有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引导农村居民进行居住院落、田间地头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并投放到指定收集地点;行政村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相关村规民约,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队伍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村民实行源头分类投放;乡镇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转运设施设备,并将垃圾转运到相应转运站;区县(自治县)建设、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同时负责完善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

综合治理农村存量生活垃圾。

按照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重点治理居民聚居点、风景名胜区周边及国道、省道、县道等主要道路沿线存量生活垃圾。治理时综合考虑存量垃圾多少、成分构成、污染状况、所处位置、风险等级等因素,采取就地简易封场、规范封场、搬迁处理以及垃圾综合利用等方式,消除农村存量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影响。

完善政策法规、规划和技术标准。

推进《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推动出台《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结合“十三五”相关规划编制,研究编制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针对重庆五大功能区域划分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出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技术指南,逐步形成我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村居民增强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开展“整洁庭院”等评比活动,提高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筹备启动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

2015年12月底前,理顺全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2016年1月底前,各区县(自治县)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编制并报市市政委备案,完成宣传动员工作,同时启动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

各区县(自治县)基本建成本行政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包括收运队伍建设、收运设施建设、资金配套保障、责任体系建立等,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清理。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法规规章,完成相关规划、治理技术指南等编制工作。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逐年完成治理目标任务。

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7―12月)。

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相应机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协调组,不定期研究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明确部门职责。

市市政委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及其他日常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规划、国家有关资金的争取和安排,并会同市市政委统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全市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安排,落实财政专项补贴,督促各区县(自治县)落实财政性资金配套;会同市市政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区县(自治县)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结合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积极支持配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关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指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指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用地。

市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在农村建设、改造等项目中落实、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在小城镇建设资金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配套。

市农委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实施和资金补助。

市商委负责农村可利用物资回收管理和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办)负责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推进卫生镇(村)建设,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作为卫生区县(镇街、村社)评审的决定性指标。

市移民局负责争取国家有关政策及项目资金,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配置和运行经费纳入三峡移民后续资金补助范围。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会同市市政委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

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市政委开展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督查督办。

加强经费保障。

组长:__。

副组长:__。

各部门负责人(成员):__、__。

教育教学方面:

宣传、氛围与少先队活动方面:

校园环境与后勤补给方面:

各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贯彻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全校师生积极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通过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提升同学们对垃圾分类这一实际问题的重视;宣传分类垃圾的具体做法,引导同学们正确地进行垃圾分类,保护环境;最后以标记垃圾桶等方式提醒同学们时刻注意垃圾分类回收问题。

2021年_月_日。

1.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让学生了解生活中有哪些垃圾,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

2.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树立环保意识。

本项活动主要是通过班级文化宣传、课堂教育教学经过讨论、探究、设计方案等形式让学生们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从而引导学生重视环境保护,注意节约资源。

1、学校宣传通过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讲话、课间小结的形式进行校园氛围宣传。

2、每个学期做好班级“垃圾分类”计划、总结。

3、利用每期的黑板报进行宣传,开辟相关“垃圾分类”板块。

4、做好班会课“垃圾分类”宣教资料的收集。

5、健康科根据三年级下册的课程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总结、教案,要有过程性记录,学科计划、总结也要有专门的工作安排。

6、美术科生动展现垃圾分类的形象。

7、保持校园卫生环境。

1、各班级老师高度重视“垃圾分类”教育教学,把“垃圾分类”纳入到平时学生的学习中。

2、学科教学互相渗透,注意课堂教育。健康课、美术课上交相关的教案。

3、积极参与活动,把活动的资料整理收集,在每学期期末上交。

4,所有材料按时上传ftp,照片一律使用复制、粘贴word文档,并附简短文字说明的形式。

本次活动通过提升同学关注并力行垃圾分类这一侧面来提升同学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并积极参与其中,共同保护地球。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实施好《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坚持以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自2020年10月1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20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其他市、县自2020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2021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2022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到2025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一)明确分类标准和要求,夯实基础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鼓励农村和偏远地区对厨余垃圾、枯枝烂叶等实行就地处理,能还林还地的尽量还林还地,减少垃圾外运量。(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2.不同区域设桶要求。办公区域、居住区域、酒店、学校、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医疗机构等场所,应按照“四分类”要求,根据不同场所的需要和垃圾的产生量因地制宜配备相应数量和类别的垃圾桶,满足分类投放需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二)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垃圾准确投放。

1.合理设置投放容器及收集点。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生比例、人口数量、运输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投放容器的类别、尺寸、数量,建设或改造一批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收集亭,并在明显位置告知各类生活垃圾收集点的位置、收集时间、收运频率、收运时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对于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卫附属设施,使其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要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提升投放质量。可回收物应做简单分类处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易碎或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采取防止破损或渗漏的措施后投放;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盛装容器投放;装修垃圾应简单分类,捆扎装袋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品收购网点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推行定时投放。根据居民的作息时间、垃圾产生量等合理确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集中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时投放,具体投放时间由各市、县确定。(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4.落实投放管理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一是按照分类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设立督导员或志愿者,引导群众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实现垃圾准确投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5.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优先选择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主要旅游景区、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宾馆、饭店、酒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和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并推广无纸化办公,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三)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

1.确定收运模式。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做好管理责任人和运输企业、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采取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模式,具备条件的区域或居住区内交通不便利的“城中村”可以实行以桶换桶、桶车直运的模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2.配置收运车辆。对现有收运车辆进行改造,按照不同类别喷涂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相一致的图文标识和颜色,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需要按计划增配收运车辆,确保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新购置的收运作业车辆原则上应选择新能源环卫车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3.落实收运要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分类收运,且必须使用密闭高效的垃圾运输设备,并做好收运过程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系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和《x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参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xxxx年底前,实现市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x街道、x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xxxx年底前,x道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市城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并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xx%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xx%。

xxxx年底前,xx道、白露塘镇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同时,苏仙区(不含农村)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xxxx年底前,xx道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同时,北湖区(不含农村)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从而实现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xxxx年,巩固和提升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xxxx年底前,市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全市各县级城市(含县城)应参照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生活垃圾分类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除上述四大类外,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单独分类、独立处理,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减轻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负担。

(一)居住区域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开投放。

(二)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宾馆酒店、商场、商铺等机构产生的垃圾,有集中供餐的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无集中供餐的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产生的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农贸市场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等独立收运处置。

(三)车站、码头、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区域,一般以“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也可根据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模式。

严禁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1加大使用环保包装物。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促进邮件、快件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超市的管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和引导消费者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包装。

2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要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和一次性杯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鼓励和支持铝合金模板、装配式建筑、精装修住宅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降低建筑施工和房屋装修建筑垃圾产生。

1注重培训引导。加大对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知识的培训力度,引领公共机构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减少塑料袋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社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社区,要安排现场引导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现场宣传和引导,做好台账记录,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单独设置,并进行分类堆放。

2明确分类投放要求。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以桶为单位,按本区域收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环卫系统收运网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下列规定确定:

(1业主自行管理的居住区,业主委员会为责任人;委托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

(2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管理区域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3公共建筑,所有权人为责任人;所有权人委托管理的,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5酒店、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展览展销、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举办单位和店主为责任人。

(6道路、广场、景区、公园、公共绿地、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体育场(馆)、宗教场所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上述规定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对管理责任范围有争议的,由所在区城管部门组织相邻责任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所在区城管部门确定。市城区涉及跨区争议的,由市城管部门或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1理设置分类收集站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社区要优化布局,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站点,并提供分类投放所需器具、设备及条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做到功能完善、干净无味。全市分类垃圾桶实行统一的外型、型号、颜色等,其中,可回收物用蓝色收集桶,有害垃圾用红色收集桶,厨余垃圾用绿色收集桶,其他垃圾用灰色收集桶,颜色色标以省相关部门规定为准。收集桶标志统一字体为黑体,英文为arial粗体,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执行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xxxxx-xxxx)。有关单位和社区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安全原则,设置专门贮存场所(容器)。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系列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实施好《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坚持以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xx市自xxxx年xx月x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xxxx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其他市、县自xxxx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xxxx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xxxx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到xxxx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一)明确分类标准和要求,夯实基础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鼓励农村和偏远地区对厨余垃圾、枯枝烂叶等实行就地处理,能还林还地的尽量还林还地,减少垃圾外运量。(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不同区域设桶要求。办公区域、居住区域、酒店、学校、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医疗机构等场所,应按照“四分类”要求,根据不同场所的需要和垃圾的产生量因地制宜配备相应数量和类别的垃圾桶,满足分类投放需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二)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垃圾准确投放。

1.合理设置投放容器及收集点。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生比例、人口数量、运输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投放容器的类别、尺寸、数量,建设或改造一批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xxxxx-xxxx)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收集亭,并在明显位置告知各类生活垃圾收集点的位置、收集时间、收运频率、收运时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对于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卫附属设施,使其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要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提升投放质量。可回收物应做简单分类处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易碎或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采取防止破损或渗漏的措施后投放;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盛装容器投放;装修垃圾应简单分类,捆扎装袋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品收购网点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推行定时投放。根据居民的作息时间、垃圾产生量等合理确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集中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时投放,具体投放时间由各市、县确定。(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4.落实投放管理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一是按照分类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设立督导员或志愿者,引导群众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实现垃圾准确投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5.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优先选择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主要旅游景区、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宾馆、饭店、酒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和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并推广无纸化办公,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三)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

1.确定收运模式。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做好管理责任人和运输企业、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采取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模式,具备条件的区域或居住区内交通不便利的“城中村”可以实行以桶换桶、桶车直运的模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配置收运车辆。对现有收运车辆进行改造,按照不同类别喷涂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xxxxx-xxxx)相一致的图文标识和颜色,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需要按计划增配收运车辆,确保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新购置的收运作业车辆原则上应选择新能源环卫车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3.落实收运要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分类收运,且必须使用密闭高效的垃圾运输设备,并做好收运过程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1.规划建设终端处理设施。按照城乡同步、区域统筹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终端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和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生活垃圾协同处理综合产业园等项目,将其提前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快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的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合作联社,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增设环卫作业基地。各市、县至少规划建设x座环卫作业基地,满足本地区环卫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洗、消毒、充电等操作需求。(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完善分类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分拣中心的规划建设,并根据需要对转运站进行合理扩建改造,增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后的处理要求。鼓励偏远的农贸市场、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安装符合标准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就地处置厨余垃圾。

垃圾处置单位应建立处理台账,确保来源、数量、去向等信息可追溯,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五)强化政策引导,健全全程分类管理体系。

1.科学制定方案。各市、县要充分学习借鉴省内外经验,于xxxx年x月底前编制完成所辖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做好投入资金测算并统筹安排资金,按照预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x市、x市、三沙市、儋州市于xxxx年x月x日前试行并做好执行《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全域启动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完善政策制度。加快顶层设计,省直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于xxxx年xx月底前编制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有害垃圾种类目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可回收物种类名录及处置企业、场所名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指南、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产品目录等系列配套文件。各市、县应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根据分类要求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x月)。

3.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地级市应以区、镇为单位开展试点,把试点打造成为可供参观、学习的观摩点。其他市、县应尽快明确试点范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通过梳理成功的典型案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街道(乡镇)等模范带头作用,将好的做法和模式复制推广,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x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主要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联络调度、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印发。省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市、县政府也要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集中办公,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事务,同时指定专人定期向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xxxx年x月)。

(二)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新兴网络媒体等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视频新闻、热点解读等形式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要求和阶段性成效,尤其可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充分的正面宣传报道,增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果。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广泛发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通过入户宣传、派发宣传画册、现场互动引导等形式,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系列课外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鼓励全省各级党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理念。(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三)保障资金投入。

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提供足额的资金保障。有条件的市、县可在一定时期内对分类工作有明显成效的单位、企业、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县政府确定。

要创新投融资模式,依法依规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相关资金支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明确牵头执法部门,梳理执法流程,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列入执法目录中,统筹部署收集、转运环节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和监管。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指导、考核力度,通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通微信投诉渠道等方式,倒逼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分类管理工作。定期汇总情况并通报排名,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的实行约谈问责,同时将考核结果提交相关部门作为文明城市(单位、家庭、校园)、卫生城市的创建评比和省直单位、市县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开发建设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省商务厅要开发建设再生资源信息系统等,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整合现有的智能监控装置、车载gps设备等资源,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成效进行分析评估,并加强对不规范投放行为的信用惩戒,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活垃圾的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文明办,省爱卫办,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直相关单位及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村级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系统治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为文明县城创建和绿色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xx年x月底前,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出台辖区(部门)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月底前,县城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正式运行。xx月底前,县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年底前,县城区基本建成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城区完成x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建设,盛康镇完成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

20xx年,xxx镇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

20xx年,县城区和所有乡镇(开发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至少有xx%的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全县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xxx个。

20xx年,县城区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xx%。

(一)规范分类投放。

城区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1.公共机构。

运行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管理责任人)制度。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本单位办公及生活区域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监督工作。

设施配备:根据垃圾产量,按照《xx县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在办公楼内公共区域、楼外公共区域、垃圾临时存放区域合理设置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

2.居民小区。

运行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1)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公司为管理责任人,在主管单位或社区的指导、督导下,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入户宣传、监督,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2)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住宅区,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在社区的指导、督导下,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3)社区管辖区域,确定专门干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需要增加环卫工作人员、督导员和分拣员,宣传、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上门收集模式。

设施配备:一是物业管理小区和业主自行管辖区。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量为原则,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引进智慧分类收集设施。每个小区应至少设置x个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零时存放点。二是社区管辖区域。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量为原则,根据实际合理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并合理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零时存放点。

3.公共场所、公共清扫区。

运行模式:责任主体负责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县环卫处负责收集。

设施配置:

(1)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客运站、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配套餐饮区、集中休息区的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广场、公园配套建设智慧分类收集设施。

(2)公共清扫区。城区主干道路、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及商业街繁华区每间隔xx-xxx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次干道路、一般道路每间隔xxx-xxx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在环卫工人休息间设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储存点。

(3)农贸市场和大中型超市。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固定回收点,同时设置易腐垃圾或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并结合实际提高易腐垃圾收集容器配置比例。

4.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推行“四类直分”垃圾分类模式,组织辖区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和督促分类责任主体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运行模式:

(1)乡镇(开发区)负责镇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投放及运行维护管理,抓好日常工作的督查考核。

(2)行政村确定专人负责垃圾的定时清收,并通过村规民约、实施奖惩措施等方式组织和引导村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对保洁人员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的责任制管理。

设施配置:一是农村“四类直分”容器设置:

(1)每个保洁员配置x台四类直分收集车,每个组(村湾)设置x个垃圾集并点,每x-x个村配置x台垃圾收集车。

(2)每个组随湾就片设置x座沤肥池,每个居民点设置一个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屋)。

(3)镇区或人口密集村湾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

(4)农户(居民)家庭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是农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

(1)村委会在公共区域设置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有餐饮服务的村(社区)应在主要餐饮区及食品加工区设置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规范分类收集。

加强分类收集日常监管,建立管理台账,完善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集”的倒逼机制。

1.有害垃圾收集。根据有害垃圾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收集频次,城区由县环卫处负责收集,集中存放;乡镇(开发区)由所在地住建分局负责收集,集中存放。

2.厨余(易腐)垃圾收集。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居民家庭厨余垃圾、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及其他厨余垃圾由县环卫处收集。农村易腐垃圾由村(社区)保洁人员收集转运至沤肥池,实行沤肥还田。

3.可回收物收集。

(1)由公共机构、居(村)民自行收集处理。

(2)环卫工人或者保洁人员收集。

(3)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定时收集。

(4)转运站建立分拣中心集中分类收集。

4.其他垃圾收集。县环卫处、乡镇(开发区)住建分局按照“日产日清”的要求收集。

(三)完善运输体系。

按照实际需求保障分类运输车辆,包括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运输车辆,并统一车身颜色和分类收运标识;对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实时监控,做到科学、环保、高效转运,严禁“先分后混”。

1.有害垃圾运输。按照实际需求,合理配备专用厢式货车。需中转至有害垃圾处理场所的,应委托专业单位按规定运输;属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2.厨余垃圾运输。厨余垃圾由县环卫处或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服务单位采用专用车辆运输。厨余垃圾采取密闭高效的运输方式,做到“日产日清”。

3可回收物运输。规范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县城区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预约或定时上门回收,也可由公共机构和居民自行处理。农村鼓励乡镇(开发区)利用回收、换物等激励措施回收。同时,逐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分拣中心。

4.其他垃圾运输。由县环卫处、乡镇住建分局采取密闭车辆进行运输,同时完善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增加分类设施和空间;根据实际需要,新建符合标准的转运站。

(四)完善处理体系。

根据《xx县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xx-20xx)》,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1.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暂存。

2.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运行,逐步扩大处理能力和辐射范围。农村易腐垃圾采取生态堆肥方式处理。

3.建立和规范可回收物统计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统计体系,合理界定统计范围,精准统计可回收物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公共机构建立可回收物统计台账。

4.加快实施老君山垃圾处理场二期建设,稳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县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协调推进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管行业管分类,垃圾分类相关责任单位依据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方案和推进路线图。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县发改局负责督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新建小区强制分类工作;县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商场、非星级宾馆、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科技经信局负责督促工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县城管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组织“两微一端”、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城管部门要利用垃圾处理场所的公众开放日,组织基层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机关工委要组织党政机关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对党员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教育部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内容,力争“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工青妇等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青年文明号”“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等评选范围,积极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文明卫生创建工作,组织村(社区)居委会和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

(四)加大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所需资金纳入县、镇两级财政预算。鼓励乡镇(开发区)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片区(乡镇)的创建工作。县财政从20xx年至20xx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保障,同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和标准,全面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行业监管、专业监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监管,对处理设施实施常态化环境监测,确保达标排放。组建专业垃圾分类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检查督办内容,纳入文明单位、综合目标等相关考核内容,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六)严肃考核问责。严格贯彻落实《襄阳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混投、混运、混处的单位和个人,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对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每季度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结果在新闻媒体公示,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严肃追究责任。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于每年双月的xx日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校园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保持__幼儿园的清洁卫生,培养__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小朋友的环保意识,提高教职工及幼儿的环保技能,让教职工、幼儿懂得垃圾分类回收有利于变废为宝,实现垃圾资源化,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实现垃圾分类量化递减,有利于综合利用,实现垃圾的无害化等好处,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节约型社会。

根据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全园教职工及幼儿严格遵照执行,自觉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好习惯。

垃圾分类管理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幼儿做起,加强管理,园令畅通,重在实效化,有奖有罚,持之以恒。

组长:__。

成员:__、__。

2、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

进行全园动员宣传,充分认识减少幼儿园垃圾和节约资源的重大意义,明确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举措。实行校园垃圾分类处理,美化幼儿园,改善幼儿园环境质量,是一件利园利师利幼儿的利国利民大事。

3、加大宣传力度。

把分类的具体方法标示在显眼处,要让每一位教职工和幼儿都了解我园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办法,并自觉遵守,分类首先要从源头上把好关。

4、利用网站、微信平台、智慧树、led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

大家牢记垃圾分类原则,懂得垃圾分类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养成自觉对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在幼儿园中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活动,不但可以使资源循环再利用,节省资源,还可以培养学生环境保护的意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全面推广和落实完善的垃圾分类处理政策,建设一个和谐,美丽,节约型的社会。

文档为doc格式。

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xx〕2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局关于南京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办法(2017-2020年)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96号)和《关于印发20xx年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宁垃分办字〔20xx〕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深入推进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坚持宣传为主原则。南京市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的重点放在宣传上,要面向全校学生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教育,要根据不用年龄段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

2.坚持常抓不懈原则。学校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学校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在做好宣传教育的同时,设置规范的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全校师生养成分类投放垃圾的习惯。

3.坚持全员参与原则。充分发挥全体教师、家长和社区的作用,建立教师、家长参与,学校、社区联动的机制,形成共同做好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的合力。

1.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增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学生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全面助力美丽南京建设。

2.成立领导小组。各区要成立学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和分管人员,负责统一指导、检查和督促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其他相关教育工作范畴,确保学校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填写《南京市学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表》(附件1),于9月15日前上报南京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3.开展宣传教育。各区、各校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垃圾分类宣传进校园活动,大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与健康教育、科学教育、德育工作相结合,利用宣传橱窗、板报、校园网、学校微信公众号、家长联系群等阵地,采取讲座、手抄报、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

4.实行属地管理。各区教育局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落实重点工作,加强对属地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市直属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区教育局属地管理范畴。

5.规范分类工作。各学校是开展校内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责任主体,要安排专人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根据南京市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试行)(宁垃分办字〔20xx〕2号)相关要求,对学校内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标志进行调整,统一设置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并增加具体垃圾品种的图文标志,或增设“印刷纸+饮料瓶+其他垃圾”的细分类收集容器;合理设置垃圾分类归集点、宣传设施、分类引导标识等;实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专项收运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所有调整工作于9月15日前完成。

6.组织相关培训。各区教育局要联合相关部门,针对学校垃圾分类负责人和相关教师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工作,培训要覆盖区内所有学校。学校垃圾分类负责人要把培训内容应用到具体工作中,受训教师要把专业知识带回学校,教给学生,从而带动全校师生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

7.建立考核机制。根据《20xx年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级部门考评办法》要求,全市教育系统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检查考核,每月检查考核结果要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各区教育局每月要对区内学校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并在全区进行通报,从20xx年10月起,每月20日前,将检查结果及排名情况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机制是从工程学中借用的概念。其初衷是指机械设备中承担启动和制动功能,并对机械设备起整体控制作用的关键部件。当应用于行政管理时,这一概念通常是指所有行政组织为实现其职能而设立的固定机构。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县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精神,做好我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字〔2020〕29号)要求和德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形成以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党员领导带头、干部职工参与的良好格局。在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全县节约型机关建设水平,发挥公共机构应有的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

齐河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

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2020年底,全县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公共机构办公区域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

城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垃圾分类的主体。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要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进行标志设置。按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在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

(一)有害垃圾。

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1.废充电电池和电路板:含汞、镍氢、镍镉的充电电池和纽扣电池以及废电路板;

2.废灯管: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灯;

4.废家用医护用品:药品及其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

(二)可回收物。

指易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其他可回收物。

(1)废纸:报纸、书刊杂志、复印纸等纸张,纸板纸箱,纸质包装等;

(3)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窗玻璃等;

(5)废织物:衣物、床单、棉被、鞋、窗帘、毛绒玩具等;

(6)废大件可回收物:床及床垫、沙发、橱柜、桌椅、门窗等。

(三)厨余垃圾。

指餐厅、厨房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1.蔬菜瓜果:蔬菜、瓜果及其果肉、果皮、果壳等;

3.食品调料:各类饼干、糖果、巧克力、罐头等食品,糖、味精等调料;

4.茶叶盆栽:茶叶、中药、咖啡渣,盆栽植物残枝落叶,动物饲料等。

(四)其他垃圾。

指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混杂、难以分类的生活垃圾。

3.灰土陶瓷:烟蒂、尘土、陶瓷及其他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物品。

(一)加强宣传培训。各公共机构要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意识。

(二)提倡示范带动。各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要主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敢于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等现象,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当好分类示范员。全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结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引导带动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夯实学校教育基础。教育系统主管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切实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四)开展志愿者活动。各公共机构要在干部职工中培育一支志愿者队伍,深入垃圾分类工作一线,融入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的日常,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者活动的专业性,使志愿者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五)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各公共机构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六)拓展交流渠道。各公共机构要积极推荐引导干部职工关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助手”微信公众号,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参与交流互动活动。积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增强社会影响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党员以身作则,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任务分工。各公共机构要明确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监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避免垃圾混投混放。

2020年底前,各公共机构要完成垃圾分类点设置工作,合署办公楼的主管部门负责大楼内外公共区域的垃圾分类点的设置,独立办公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垃圾分类点的设置。积极配合环卫部门布设分类垃圾桶相关设施和清运事宜。各公共机构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垃圾源头分类实效,分类投放,不得乱扔乱放、私自出售或处理,上级领导适时对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工作不重视,垃圾分类不彻底,造成工作被动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停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一是认真落实“公共机构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要求,各公共机构食堂和所属招待场所要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袋、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从源头减少使用塑料制品。二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倡导使用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绿色塑料制品。三是全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真正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尤其在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中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源头减量,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四)加大资金支撑保障。各公共机构在实施垃圾分类工作中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设施配套、宣传教育、绩效考评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尤其对厨余垃圾堆肥等简单易行的再回收、再利用措施,要给予重点保障和支持。

(五)强化经验总结。各公共机构要及时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建设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样板,推动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科学高效开展。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一)实施区域。2020年底前,在以下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

3.鼓励各省(区)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主体范围。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强制分类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城市,应尽快建设完善。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前述对有关单位和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本方案发布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制要求的,从其规定。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三)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已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的城市,要在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全覆盖。尚未建成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可暂不要求居民对厨余“湿垃圾”单独分类。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四)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安全化、清洁化、集约化、高效化配置相关设施,促进基地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创建活动中,逐步将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工负责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健全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动相关城市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

(三)完善支持政策。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发挥中央基建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财政应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予以支持。

(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五)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幼儿园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提高幼儿园师生的环境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掌握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常识,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以创建垃圾分类质量为目标,整合全园各方面的力量,围绕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的主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家长认识到垃圾分类是要从源头上分离出来,并尽量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做到人人知道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自觉进行垃圾分类。

成立节约资源、垃圾分类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负责全面策划、指挥、督导垃圾分类的工作。

副组长1:常务副园长,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垃圾分类工作。

副组长2:安全主任、保健医生,负责协调、落实垃圾分类工作。

副组长3:保教主任,负责组织教师开展垃圾分类活动、记录活动资料等。

各班级级长:负责协助副组长,带领本级教师具体落实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校领导要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我校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抓出特色。学校制定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推进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橱窗、班级宣传栏、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使垃圾分类人人知晓、深入民心,营造师生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

(三)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在校园内增加垃圾分类设施的购置,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如操场、园门等地方放置分类垃圾桶,方便师生分类投放,提高师生参与程度,并加强垃圾分类设施的日常维护、保洁。幼儿园后勤组要做好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1.走廊的垃圾桶为家长、领导来园,以及师生在课间活动中产生的垃圾时存放所用,教室产生的垃圾不得倒入其中。由清洁工每周清理数次,其中可回收垃圾交幼儿园后勤组统一处理。

2.教室产生的垃圾分类后送交幼儿园垃圾收集箱,其中可回收垃圾由专门人员统一计量,不可回收垃圾统一由保洁员来清理。

3.废旧电池由后勤组统一收缴后交环保部门处理(废旧电池一定要放在专用收集箱内,家中使用的电池也可带来)。

4.文印室的废墨盒由文印室人员统一保管集中处理。

5.厨房垃圾每天由专人进行收集处理。

1.每天上午、中午、下午放学前由保育员清理教室垃圾。

2.后勤组定期对可回收垃圾送废品回收站。

3.后勤组对有害垃圾不定期送交环保部门专门处理。

由保育员负责,后勤卫生检查小组检查各班活动室是否对垃圾进行正确的分类,若没有按要求分类,按要求责令班保育员立即整改。

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第十九大精神和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单位垃圾强制分类、促进本市垃圾分类全覆盖、推进上海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强化单位职工垃圾分类意识。根据《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要求,本市全面实行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为推动局属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落实区教育局相关通知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如下:

(1)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建设美丽上海提供支撑;

(2)到20xx年实现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型处理。

(一)明确分类品种。

基本分类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干垃圾。

1.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

(1)废电池(镉铬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回收点在门卫处;

(2)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等、节能灯等),废硒鼓、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专业回收,回收点在行政楼底楼楼梯间)。

2.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专业回收,后勤部门负责)。

(2)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类的废弃物。(分类垃圾箱、保洁工负责)。

3.餐厨垃圾。

主要包括: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餐厨垃圾。(专业回收)。

4.其它垃圾。

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分类垃圾箱,保洁工负责)。

(二)规范设置容器。

(1)有害垃圾回收点为门卫处、行政楼底楼梯间。

(2)餐餐厨垃圾食堂门口处,专业回收。废油脂专业回收。

(3)可回收垃圾(学校内设的十个垃圾箱、垃圾房)。

(4)其他垃圾(学校内设的十个垃圾箱、垃圾桶)。

(一)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

对全体师生,加强宣传力度,设宣传专栏,根据学校实践,制订具体方案。

要从节约能源资源、留住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教育引导师生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分工。

(2)后勤部门合理设置垃圾投放点,落实专业回收等项工作。

(3)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提高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特别提高学生环保意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努力实现“全域美丽”、打造“至美瑞安”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我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作为我街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实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规划构建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实施计划。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8月)。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结合玉海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统一、规范设置。

第三阶段为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9月-10月)。社区(村)是生活垃圾分类的最基础单元。依托街道社区(村),充分发挥其组织动员能力,发动党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单位、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配合度。广泛动员各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民众知晓率,通过不断的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加强街道、社区、学校的协调,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实施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良好习惯。

第四阶段为巩固阶段(20xx年11月-12月)。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镇”的创建成果,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加强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根据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三、工作任务。

根据我街道城乡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等先行开展“可回收物”细分类。

1.可回收物(蓝色桶):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2.有害垃圾(红色桶):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家庭医用器材、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

3.厨余垃圾(绿色桶):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

4.其他垃圾(灰色桶):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实施专项收集处置。

根据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确定的分类方法以及年度工作目标,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路线,统一配置数量充足、规格适宜、标识醒目一致的分类运输车辆,确保垃圾分类运输率达到100%。

1.“可回收物”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居民、单位直接投售至废品回收系统或由商务、供销部门资质认可的单位上门收运和回收利用。

2.“有害垃圾”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环保部门负责提出收运处置方案,组织规范收运处置流程。

3.“厨余垃圾”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单位、中小学、医院供餐等产生的餐厨垃圾由已取得市区餐饮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的单位负责收运、处置。

4.“其他垃圾”按照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模式,由环卫所或特许经营收运单位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实行分类转运,做到日产日清。

应当加强分类知识培训指导,建立“市、乡镇(街道)、社区”三级宣讲队伍,分批次、逐月在社区(村)开展集中宣传培训,指导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劝)导机制和管理责任区制度,配备2名分类督导员,各社区(村)至少配备1名社区分类劝导员,建立社区督(劝)导员队伍,有条件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可以安排生活垃圾分拣员进行辅助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的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相同。充分发挥居民代表、党员志愿者、义工组织等作用,激发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热情。

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为深化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幼儿园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推动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提高幼儿园师生的环境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以实际行动参加垃圾分类的宣扬,掌握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常识,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以创建垃圾分类质量为目标,整合全园各方面的力量,围绕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的主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扬,教育,引导师生、家长认识到垃圾分类是要从源头上分离出来,并尽量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做到人人知道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自觉进行垃圾分类。

成立节约资源、垃圾分类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负责全面策划、指挥、督导垃圾分类的工作。

副组长1:常务副园长,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垃圾分类工作。

副组长2:安全主任、保健医生,负责协调、落实垃圾分类工作。

副组长3:保教主任,负责组织老师开展垃圾分类活动、记录活动资料等。

各班级级长:负责协助副组长,带领本级老师具体落实垃圾分类的宣扬教育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校领导要牢固树立可持续进展观,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我校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抓出特色。学校制定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推动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扬、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橱窗、班级宣扬栏、校园网等宣扬阵地,广泛宣扬,使垃圾分类人人知晓、深化民心,营造师生自觉参加垃圾分类的氛围。

(三)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在校园内增加垃圾分类设施的购置,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如操场、园门等地方放置分类垃圾桶,方便师生分类投放,提高师生参加程度,并加强垃圾分类设施的日常维护、保洁。幼儿园后勤组要做好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1.走廊的.垃圾桶为家长、领导来园,以及师生在课间活动中产。

生的垃圾时存放所用,教室产生的垃圾不得倒入其中。由清洁工每周清理数次,其中可回收垃圾交幼儿园后勤组统一处理。

2.教室产生的垃圾分类后送交幼儿园垃圾收集箱,其中可回收垃圾由专门人员统一计量,不可回收垃圾统一由保洁员来清理。

3.废旧电池由后勤组统一收缴后交环保部门处理(废旧电池一定要放在专用收集箱内,家中使用的电池也可带来)。

4.文印室的废墨盒由文印室人员统一保管集中处理。

5.厨房垃圾每天由专人进行收集处理。

1.每天上午、中午、下午放学前由保育员清理教室垃圾。

2.后勤组定期对可回收垃圾送废品回收站。

3.后勤组对有害垃圾不定期送交环保部门专门处理。

由保育员负责,后勤卫生检查小组检查各班活动室是否对垃圾进行正确的分类,若没有按要求分类,按要求责令班保育员立即整改。

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1、坚持统筹规划,经济适用原则。要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科学系统地规划建设学校垃圾处理设施,充分利用乡镇、村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共建共享。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要求,合理选择适合学校实际的收集处理方式和技术。

2、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学校要结合本乡镇和村的实际,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做好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3、坚持科学治理,资源利用的原则。既要注重对校园垃圾采取清扫、清运、处理等治理措施,保持学校的良好环境卫生;也要注重垃圾成份分类,按照资源化利用的原则,对可回收、堆肥利用、能源转换的垃圾尽可能地加以回收利用。

我校垃圾处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三年的大力实施,大见成效,到20xx年底,全校师生的环保意识得到全面提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学校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力争全校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垃圾处理率达到80%以上,达到“三个基本没有”:即校园周边基本没有零星垃圾,基本没有随地流淌的污水,基本没有散放的垃圾。在巩固垃圾处理成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之制度化、经常化、长效化。

具体任务是:

(1)教室、寝室垃圾处理做到有垃圾存放桶(袋),做到日产日清。

(2)食堂垃圾处理要做到“三个有”:有专门处理清运垃圾的保洁员,有食堂卫生打扫、垃圾处理的运行管理制度,有专门的排废水通道,确保食堂卫生干净整洁。

(3)校园内垃圾处理要做到“五个有”:有一定数量的垃圾桶,有供垃圾集中堆放的垃圾池,有托运垃圾的专用车(拖拉机、三轮车等),有焚烧池等处理垃圾的专用设施场地(垃圾池),有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处理垃圾的运行管理制度。

(4)各学校厕所、乔家营小学猪舍垃圾处理要做到定期清扫、无害化处理。

(一)推行学校垃圾处理有效模式。

学校垃圾处理的基本模式是:一回收、二分散、三集中。一回收:师生把废料制品、破衣烂鞋、各类软包装瓶、废纸屑等能回收的无机垃圾归类投放,由专人回收并出售给废品收购站。

二分散:学校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剩菜、剩饭、烂菜、瓜果皮有专人负责清理,回收到养殖场再利用;人类粪便、生活污水等有机垃圾进入污水池,达到一定数量后抽出定点存放转化为有机肥入田。学校建房产生的废砖、废陶瓷、废瓦、余土等建筑垃圾,一律由业主或责任人负责清运,就近分散回填到由当地政府指定洼地。

三集中:即不可回收无机垃圾采取两种方式集中处理。一是依各乡镇设施集中处理。离乡镇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填埋场较近的学校采取“垃圾分类、学校收集、乡镇运输处理”方式进行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二是依托中心村设施集中处理。设在中心村小学的垃圾采取“学校分类、村收集处理”方式进行集中焚烧、填埋;其它边远小学的垃圾就地集中处理。

(二)加快学校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1、各校要按照实际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及垃圾池,有学生寄宿的学校都要建立有机垃圾沤肥窖。要完善校园内废水排放设施。

2、各校要配置必要的垃圾清扫工具,做到每个教室和寝室有一定数量的垃圾清扫工具,做到日产、日清、日运,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三)建立健全学校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爱卫小组。学校成少先队辅导员为组长,各班班干部为成员的爱卫小组,通过利用爱卫小组开展卫生评比检查,利用爱卫小组进行有效地卫生督查。

2、建立卫生包干区制。学校要将卫生区域包干到班,班级再包干到人,通过层层包干,有效地规范学校垃圾处理工作。

3、建立卫生评比制。各校要建立卫生周检查制、月评比制,并评出“卫生清洁班”和“不卫生清洁班”。通过开展评比检查,有效促进学校卫生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9月30日)。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发动和引导师生积极主动参与学校垃圾集中处理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环保教育,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环保知识。各校结合当地政府垃圾处理实施意见和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垃圾处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集中治理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各学校以班为单位,积极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给学生上一堂农村垃圾处理常识课;组织学生走出校园开展一次垃圾清拣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以垃圾处理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既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保洁习惯,又通过学生影响家长参与到农村垃圾处理行动中。各中小学要积极筹措资金建设好垃圾池和沤肥窖。

(三)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各学校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师生的主体作用,制定垃圾处理公约,建立健全卫生清扫责任制、垃圾收集制度、垃圾集中处理制度等环卫保洁一系列制度,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垃圾处理行为;积极开展卫生文明班级、个人评选活动,激发学生讲卫生的热情和荣誉感;对所开展的垃圾处理工作进行自查、整改,促使学校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步入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运行轨道,确保全县学校垃圾处理工作能长期有效开展。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中心校组织有关成员,对各学校垃圾处理工作进行集中考核验收。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各学校要落实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制,确保有人管事、有章可循,按制度要求推动工作。各校校长主抓此项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督查,解决实际问题,要把学校垃圾处理工作纳入工作重点,精心制订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务必抓出成效。

(二)加强督查,促进落实。中心校对各小学开展垃圾处理工作情况实行不定期督查,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对已经开展工作的要查成效、对工作正在进行的要查进度、对没有开展工作的要查原因、对影响工作落实的要查责任,使垃圾处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1、楼层内:每层楼梯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2、局机关大院:在值班室后面内空地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电子类产品回收箱各1个。

(一)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物品统一投放在一楼值班室后的有害垃圾桶。之后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等其他可回收垃圾,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时委托已签订合同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上门回收。

(三)其他垃圾。

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在每层办公楼楼梯间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分局、中心、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

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以下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为认真落实__号文件,全面提高建邺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现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_________为指导,以生活垃圾减量化为核心,资源化、无害化处为目标,以垃圾源头分选分投、多途分运为手段,以厨余垃圾收集处理为突破口,科学分分运、优化垃圾分类莫斯,固化街道社区监管职责与工作程序,强化市民环境卫生意识,提过城市文明程度,致力打造高端产业云集、核心功能彰显、城市品位卓越、体制机制优越的现代化南京标志区和城市新中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垃圾分类试点,逐步推进全街道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初步形成适合我街道的垃圾分类工作的运行机制;至20__年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至20__年青奥会前全街道基本做到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填埋减量50%。

三、组织领导。

(一)__成立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小组。组长:__副组长:__成员:__。

(二)责任分工。

1、城管科。

负责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负责从区分类办处领受任务并将其分解、分派,及时处理落实;负责将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等信息收集、汇总,建立各类基础档案资料并上报区分类办。

2、各社区。

负责对本社区居民(单位)进行垃圾分类重要意义的宣传;负责对本社区居民(单位)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的指导示范;负责招募垃圾分类推广志愿者;负责对志愿者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培训;负责监管本社区各类垃圾收集、转运作业实施;负责本社区居民(单位)垃圾分类落实情况的调查、考评。负责对本社区内垃圾分类相关信息的收集、人员情况的统计等。

为全面扎实稳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区里的统一布署,根据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垃圾分类工作总的推进原则是先试点、再全面;先生活垃圾分类、再全面实施分类;宣传、指导工作要贯穿在整个分类推广过程中。

1、日常生活垃圾实行四种分类:

(1)厨余垃圾:瓜果皮核、剩菜剩饭等。

(2)其它垃圾:烟头、被污染的纸张等。

(3)可回收物:纸张、玻璃、废金属。

(4)有害垃圾:废电池、废日光灯管、过期药品等。

2、其它7种特殊垃圾:

(1)集贸市场垃圾:丢弃的蔬菜等。

(2)餐厨垃圾:废弃的生、熟食物。

(3)装修垃圾:废弃的建筑材料、装修材料。

(4)大件垃圾:家具、马桶、浴缸等。

(5)电子垃圾:电器和元器件。

(6)绿化垃圾:落叶和修建下的枝叶。

(7)道路机扫垃圾:以有害灰尘为主的垃圾。

(二)垃圾分类推广大致分两个阶段。

1、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20__.1——20__.12)。在此阶段要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包括日常生活垃圾的四分类;集贸市场垃圾分流;餐厨垃圾分流。

(1)居民(单位)的日常生活垃圾分成四类后,由环卫作业部门负责从指定地点至垃圾末端处理地的直收直运。投放时间:早上6:00-7:00,晚上20:00-21:00;沿街单位的垃圾分类后直接投放到城管部门的专用收集车。投放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集贸市场垃圾分流。

由经核准的特许单位专用运输车收集运输。

(3)餐厨垃圾分流。

由经核准的特许单位专用运输车收集运输。

(4)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绿化垃圾、道路机扫垃圾等五种特殊垃圾由专业部门的专用车辆进行收集运输,杜绝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

一、活动背景。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的价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垃圾混合或分类的程度。在混合存放、倾倒的过程中,虽然居民节省了处置时间和存放空间,但是浪费了垃圾的价值;与此相反,垃圾分类收集则产生价值。垃圾的混合程度与价值之间呈倒数关系,这是垃圾的一个重要特性,也是分类收集的理论基础。因此垃圾分类回收处理越显重要。

二、活动目的。

1.了解目前社区垃圾分类的现状。

2.让青少年深入了解绿色环保的意义,并增强她们的环保意识。

3.充分发挥青少年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4.普及环保与垃圾的知识,提升全社会对环卫行业的认知,减少环卫工人的工作难度,形成尊重、关心环卫工人的氛围。

5.提高废物利用率。

三、活动时间。

8月1日10:00—11:30。

四、活动地点。

湖中社区二楼多媒体教室。

五、活动对象。

40名辖区范围内未成年人。

六、活动内容及流程。

1.自我介绍。

3.组织青少年3-4人一组在辖区范围进行垃圾分类宣传。

4.分享交流。

七、活动准备。

1.活动报名表(签到表)。

2.活动教学视频制作。

3.场地布置。

4.社区工作人员、社工人员安排。

5.志愿者招募(协调活动工作)。

6.活动摄影及后续信息报送。

一、活动背景。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传统收集处置方式的改革,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人们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和日益恶化的环境,如何通过垃圾减量分类,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置量,改善生存环境质量,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迫切问题之一。

二、活动目的。

以人为本,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长沙为目标,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改善社区环境质量,创建健康湖中。

三、活动主题。

四、活动主办方。

望月湖街道湖中社区党总支。

望月湖生鲜市场。

五、活动时间。

20__年10月30日下午2:00-3:00。

六、活动地址。

望月湖湖中社区二楼。

七、参与人群。

望月湖生鲜市场经营户。

八、活动环节。

1.签到;。

2.博识科创老师进行垃圾分类知识授课;。

九、注意事项。

1.注意活动中的物料使用,以防刮伤;。

2.现场秩序维护,以防哄抢、踩踏事件的发生。

根据《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__〕13号),按照垃圾分类要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全覆盖。结合街道工作实际,薛家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__年,按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及标准规范等;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推进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辖区开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分类覆盖率达到30%;整合优化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推进垃圾分类相关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

20__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继续扩大居民小区试点范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加快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力争建设完成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

20__年,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和标准规范基本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基本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居民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辖区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人均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量同比减少,原生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二、主要任务。

坚持街道带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一)完善政策,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三)加强监督,取得成效。督查室将对各办、各科室、各单位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各办、科室、个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垃圾围城之困日显突出。为打造生态宜居幸福新冉义,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根据《20__年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国家及成都市鼓励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引,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幸福清溪的目标,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协调管理。坚持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加强宣传引导。

(二)科学易行。各村社区结合分类收运和处置方式,按照先粗后细、先易后难原则,制定科学分类方法,方便居民操作。

(三)示范推进。各村社区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四)统一规划。各村社区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各。

环节之间的衔接,配置配套的环卫收运设施设备。

三、推行区域。

冉义镇7个村社区作为我镇20__年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区域。

四、工作目标。

20__年,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村社区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相关设施设备;20__年底,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55%,在全镇范围内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逐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提供经验借鉴和基础保障。

(一)分类标准。

目前,我镇群众环卫意识尚处于初级阶段,试点区域采用粗分法,根据生活垃圾来源、成分构成和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

1、可回收物: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如纸类、塑料、玻璃和金属等。

2、餐厨垃圾。指居民家庭生活和宾馆酒店、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具有含水量高、易被生物降解、产生臭味、产生渗沥液等特点。主要包括:废弃和剩余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茶叶渣、废弃食用油等。

性等特点,混入生活垃圾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主要包括:废电池、日光灯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过期药品、废化妆品以及电子产品等。

4、其它垃圾。包括除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所有生活垃圾,含大件垃圾等。大件垃圾指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如废旧家具用具、废旧大件电器等。

1、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设置垃圾收集固定点,并按照分类标准,配备不同颜色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对收集的垃圾类型标识清楚,容器设定位置应相对固定,并符合方便居民、不影响市容观瞻、不妨碍交通、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收运作业等要求。另外,对有害垃圾收集桶要做好防渗透等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垃圾收运设施配置。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设施要与前端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投放设施相配套,并统一外观和标识,实行密闭运输。

根据需要配置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处理餐厨垃圾和部分落叶、杂草、枯枝等有机垃圾。

(三)分类投放。

按照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试点期间由政府免费提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和“其他垃圾收集袋”),分类投放到相应收集容器,由环卫工人负责分类装运。此外,可回收物还可预约服务企业上门有偿回收或自行送至再生资源回收点;大件垃圾可通过电召预约上门回收。

(四)分类收运。

垃圾分类收运实行“分类手推车收集+压缩转运”机制。分类收集可采用手推车或直接配备带轮带盖垃圾桶。其中,分类手推车收集要满足以下要求:

1、配备经过岗前培训的环卫工人,负责清运垃圾收集容器的垃圾;

2、环卫工人配备的专用手推车要密闭、有分类装载功能,可分装多类垃圾。

六、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冉义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曹光平(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吴永琪(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成员:喻旗(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港(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康志忠(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李建伟(垃圾清运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永琪同志兼任,办公电话:__。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推进,具体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宣传、监督、检查和考核的落实,协调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经费。

七、实施步骤。

1、召开工作动员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召开一次工作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布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此项工作在20__年10月4日前完成。

2、前期准备工作:协调村社区完成试点小区垃圾产生情况、垃圾成分调查;购置垃圾分类收集桶,做到合理布点、标识清晰,按要求配备专用手推车、运输车辆;确定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和有资质的废物处置单位。此项工作在20__年10月15日前完成。

3、开展宣传培训:通过标语、广播、会议等开展舆论宣传,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对保洁队伍进行组织培训,此项工作与前期准备工作同步进行,在20__年10月20日前完成。

4、启动工作:在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收集桶及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等专门设施配置到位的情况下,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试点工作应在20__年10月20日底前完成。

5、总结经验:20__年底对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重点提炼试点经验;按照市工作安排,制订下一步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计划,积极扩大分类收运处置覆盖范围。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指定专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资金保障。工作开展期间,宣传教育活动经费和生活垃圾分类区域内分类垃圾袋、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运设施及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配置所需经费等由镇村两级财政予以解决。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积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教育与知识普及活动。

(四)总结完善推广。工作开展期间,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试点工作情况;以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全程依法监督和特许经营,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1.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3.5万户以上(浉河区1.1万户以上,平桥区1万户以上,羊山新区5000户以上,信阳高新区2000户以上,南湾湖风景区4000户以上,上天梯管理区2000户以上,鸡公山管理区1000户以上);各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1万户以上;试点所选取的单个居住小区居民户数不少于300户。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文明单位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市中心城区在规定的3.5万户试点范围外,因地制宜,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19年底,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群众对分类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7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到100%,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7月底前)。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试点单位(小区),制定考核办法。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所需经费,配置必要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二)试点实施阶段(2019年7-9月)。试点小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启动有害垃圾暂存、处置场所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规划建设工作,开工建设易腐垃圾处理项目,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三)验收推广阶段(2019年10-12月)。组织相关单位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情况进行验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广。

根据当前生活垃圾构成,暂分为四类。

可回收物: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

易腐垃圾: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家庭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有害垃圾: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其他垃圾:指上述三类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垃圾。

(一)成立专门机构。7月15日前,完成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办公室)组建,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本辖区、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领导及责任人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每月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七)开展检查考评。办公室成立督导考评组,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采用民意调查、抽查暗访、第三方考核等方式,对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实施督导考评。

(八)开展工作总结。12月底前,逐级开展经验总结,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筹划部署。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成立由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中心城区3.5万户试点由市级财政保障,其它部分由县区财政保障。

(三)加强统筹协调。市供销社要督促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的生活垃圾分拣中心选址筹建工作,尽早解决废弃物循环利用问题,真正把“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经济模式改造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闭环经济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要按照专业化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处理体系。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加强对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企业和人员指导监督和考核,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市督查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将垃圾分类工作列为重点督查内容,不定期进行督查。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及市直相关单位进行考核,奖优罚劣,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有序开展。

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xx〕13号),按照垃圾分类要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全覆盖。结合街道工作实际,薛家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

20xx年,按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及标准规范等;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推进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辖区开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分类覆盖率达到30%;整合优化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推进垃圾分类相关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

20xx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继续扩大居民小区试点范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加快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力争建设完成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

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和标准规范基本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基本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居民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辖区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人均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量同比减少,原生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坚持街道带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一)完善政策,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三)加强监督,取得成效。督查室将对各办、各科室、各单位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各办、科室、个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