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通用21篇)

时间:2023-11-13 00:14:00 作者:梦幻泡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通用21篇)

卫生工作计划涵盖了卫生领域的各个方面,包括疾病预防、健康宣教和环境卫生等。借助以下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的参考,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卫生工作计划的要点和核心内容。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xxx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监督发〔20xx〕62号)、《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xx年全省中小学卫生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鄂卫生计生函〔20xx〕8号)的相关情况以及襄阳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20xx年学校安全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学校周边治理办文〔20xx〕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以及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与落实,指导和督促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不断改善教学和生活环境,防止饮用水污染及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范围。

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及托幼机构。

三、工作内容。

(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1、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工作计划及人员配备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情况;

3、学生晨检、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

4、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情况;

5、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情况;

6、常见病、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情况等。

1、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2、供水设施(特别是自备水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状况;

3、饮用水水质质量等。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应急知识宣教工作落实情况等。

开展教室人均面积、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室内空气质量、环境噪声卫生状况监督监测,学生宿舍及卫生间、洗浴设施卫生状况监督工作等。

(五)学校医疗机构、保健室工作。

2、校医务室、卫生室是否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期校验;

3、卫生技术人员是否取得相应执业资质;

4、是否存在超科目行医、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地卫生监督部门积极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完善沟通协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辖区内学校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加强春、秋两季学校开学重点时段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监督检查频率不少于每年每校一次,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对去年存在问题没有整改或没有整改到位的学校,应当增加监督频次。

(二)加强监管,严厉查处。

各地卫生监督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必要时组织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巩固监管成效。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的学校,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针对一些无办学许可证及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的学校,应及时书面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对学校周边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协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经营活动。

(三)加强宣传,引导舆论。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字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依托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建立县—乡镇—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规范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负责承办,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具体实施。

辖区内居民。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市卫生监督局开展经常性职业病防治街头咨询和宣传活动;乡镇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是否在职或退休、住址、联系方式、接触或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现日期、发现途径、咨询指导内容简述、有无报告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及报告方式、报告时间、报告接收单位(人)等,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乡镇卫生院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有生活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线索或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学校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卫生监督局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发现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以及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

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督查指导工作,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1。

乡镇卫生院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在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

学校卫生监督

[2007]7号)的精神和省市学校卫生条线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原三区合并的实际情况,重点做好教学生活环境、学校饮用水、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卫生监督工作,现将本年度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继续对辖区内各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全面监督指导,提高项目竣工验收审查率。

二、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

重点加强学校教学环境、教学设施、学生校舍、生活设施、校园内公共场所等基本卫生条件的配备。对学校内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和黑板、课桌椅等教学环境及学生宿舍、学校厕所等生活设施卫生条件等开展监督检查,特别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集中的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的教学环境和生活设施方面的监管力度,确保在我区生活、学习的学生能有公平、良好的就学环境。

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摸清全区学校饮用水卫生现状,重点摸查学校是否存在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对使用市政供水自制开水、分质供水和桶装饮用水供应学生饮水的学校进一步做好卫生指导工作,规范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四、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工作。

督促各校设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认真落实重大疫情报告制度、疫苗接种证查验登记制度、晨检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定期健康体检等制度。

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档案,对健康检查中发现的常见病、多发病及时统计上报,并配合做好跟踪调查、分析工作,做到传染病、常见病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治疗。

五、健康教育。

协助区疾控中心对各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为校园健康宣传专栏提供资料等形式的多种合作,加强对学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扩大学生获取健康知识的途径,对学生进行健康行为和习惯的培养,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六、保健室、医务室。

生医疗保健工作。学生人数不足600名的学校应设立保健室,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七、学校餐饮服务、二次供水、体育场馆等项目的监管按相关规定依法实施。

学校安全监督科负责本所卫生监督人员的学校卫生监督业务培训、全区各学校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知识和管理技能培训,并对其它各科在学校卫生监督方面进行业务指导。

地段科室于各专项检查结束后两日内将执法文书、统计数据等信息报学校安全监督科进行汇总、保存。学校安全监督科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向上级报送各类学校卫生报表、总结。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如何制定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学生健康教育基本要求》,完善学校各项卫生设施及监督措施,加强学校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校园环境的育人功能,增强学生卫生、保健意识,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学校指导思想,积极营造健康、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学生身心素质的健康水平。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树立卫生观念。

充分利用广播和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和阵地,利用晨会课、班会课、健康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新形势下做好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利用主题、班会等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师生的城市意识、健康卫生意识和保健意识。

2、深化健康教育,切实养成卫生习惯。

教育是卫生工作的先导,要利用晨会课时间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健康教育要做到"五有",即:有计划、有目标、有教案、有落实、确保教育效果和质量。定期做好健康卫生讲座,督促做好眼保健操,开展防近周活动,加强学生用眼卫生知识的宣传和用眼卫生检查,努力降低近视率。

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每天带好两块布、一只杯(一块手帕、一块抹布、一只茶杯)。继续做好学生个人卫生晨检工作。

3、常见病的防治工作。

1)视力防治工作。

开学初对全校学生进行视力普查,及时掌握学生视力动态,对近视新发病率及假性近视及时督促矫正,加强宣传,继续培训、纠正学生眼保健操,提高质量,控制新发病率。

2)沙眼防治工作。

对全校学生进行沙眼普查,增强学生的个人意识,培养学生的良好卫生习惯,以"诊断从严,治疗从宽"的要求,降低发病率。

3)传染病防治工作。

根据传染病在不同季节的流行特点,认真做好预防宣传工作,加强传染病的报告、管理、预防、晨检、消毒隔离等工作。

4)计划免疫工作。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在校学生的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及时填写接种卡。

按上级要求完成全校学生的体检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

4、狠抓环境卫生,形成良好学习环境。

继续实行校园大环境卫生包管制度,要求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有专人负责。继续完善"两个一"卫生制度,坚持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做好保洁工作。保证垃圾袋装化,校园无纸屑、无飘浮杂物,绿化带里无杂草,墙上、顶上无灰尘、蜘蛛网,厕所里无臭气。确保各个教室、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整个校园整洁、优美。

5、严格食堂管理,确保师生饮食饮水卫生。

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加强对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做到防蝇、防尘设施齐全。做好食堂人员的年度健康体检工作,保证持证上岗,确保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达三个百分百。要强化操作规程,把好进货关、验收关、烹调关,杜绝变质食品进食堂,不洁食品上餐桌。加强管理,重视个人卫生及公共卫生,严格执行餐具清洁消毒制度,严格把好病从口入关。做到每个办公室、每个教室都有纯净水,确保师生饮水卫生。

6、发挥校医作用,服务教育事业。

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学校卫生工作的对象是正处在迅速生长发育过程中的青少年一代,而学生是处在长知识、长身体的时期,他们的学习、劳动、体育锻炼、生活等卫生问题都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长发育和身心健康,那么学校应该怎么制定。

为了搞好学校卫生工作,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xx]7号)的精神和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重点监测学生生活饮用水、学生生活环境(就餐、学习、住宿),搞好健康教育,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杜绝学校发生群体性事件;做好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现结合我市实情将x年学校卫生与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校卫生,防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在校内发生。

1、传染病防控工作。

2、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重点加强学校教学环境、教学设施、学生校舍、生活设施、公共场所的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和黑板、课桌椅等教学环境及学生宿舍、学校厕所等生活设施卫生条件等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农村学校及寄宿制学校卫生方面的监管力度,确保学生能有更好的就学环境。

开展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摸清全市学校饮用水卫生现状,重点监测学校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开水、分质供水和桶装饮用水以及直饮水机的水质质量,规范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消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

4、校医室的监管。

在寄宿制学校或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应按600:1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医生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且三室独立(诊室、处置室、治疗室)。不足600名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应设立保健室,保健老师由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

二、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监测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

对供水单位的水源防护情况、制水工艺、水处理设施清洗消毒、水质自检和涉水产品认真检查;对所有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末稍水的水质进行一次抽样监测。此次重点检查内容是供水单位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水质检验情况、水质净化消毒、水污染事件报告处置程序、饮用水源卫生防护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时整改,并通知我局验收。

2、二次供水监督。

二次供水单位实施“四必须”即:必须对水箱盖加锁、必须建立水箱管理档案、“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做到机构健全、专人管理,责任到位,证件到位,必须消毒措施到位,消毒记录清楚,每年对水箱进行二次清洗和消毒并经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重点检查供水单位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索取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和产品检验报告;涉水产品标签及。

说明书。

是否符合规范;供水单位是否使用文件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类消毒剂;涉水产品是否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与验收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等。

三、时间安排。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x年5月8日-x年8月20日,10月20日-12月10日。

每个阶段检查结束后,各县区卫生监督所将阶段性。

工作总结。

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监督科进行汇总。市卫生监督所在各个阶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学校卫生监督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卫生部门在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上的“积极主动,认真履行”意识,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卫生工作事关学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我县现有在校学生六万余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十分繁重。卫生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重在防范”的思想,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认真研究和切实解决当前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难题,促使学校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督促全县辖区内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制定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置预案;要建立和完善学校。

应急预案。

体系,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与演练,密切与学校的协作,指导学校制定校园内传染病防控预案。促使学校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监督县疾控中心开展学校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负责辖区内学校传染病监测及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协助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学生健康体检、预防性接种的查验和补种工作。做好学校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接到疫情后要及时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指导学校制定和落实预防接种等传染病防治措施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施。

督促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指定专人每天对本校传染病发病情况、学生因病缺勤情况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发现同一学校学生出现因同一症状缺勤的要及时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书面上报县疾控中心及县教育局,发现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按程序上报处理。

卫生执法人员要加强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促进学生食堂的硬件设施建设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杜绝介水传染病的发生;继续推行学生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同时要对学生宿舍卫生、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指导,提出卫生监督意见。

监督、指导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供餐单位对食品用工具、容器、冷藏、设备、加工设备进行定期彻底的清洗消毒,检查食品原料的贮藏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及时销毁超过保持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督促学校按量化分级管理要求,进行相应整改;对学校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要提出监督意见。

(四)加强学生体检及健康教育工作。

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档案,做好跟踪调查、分析工作;健教所要充分利用学校人群集中、覆盖面广、学生接受能力强的优势,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深入学校。协助学校开设“健康课”和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为校园健康宣传专栏提供资料等形式的多种合作,加强对学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扩大学生获取健康知识的途径,对学生进行健康行为和习惯的培养,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五)加强检查和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起层层负责的责任制,将学校卫生工作落实到科室和具体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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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通过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以及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与落实,指导和督促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不断改善教学和生活环境,防止饮用水污染及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范围。

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及托幼机构。

三、工作内容。

1.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工作计划及人员配备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情况;。

3.学生晨检、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

4.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情况;。

5.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情况;。

6.常见病、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情况等。

1.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2.供水设施(特别是自备水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状况;。

3.饮用水水质质量等。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应急知识宣教工作落实情况等。

开展教室人均面积、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室内空气质量、环境噪声卫生状况监督监测,学生宿舍及卫生间、洗浴设施卫生状况监督工作等。

2.校医务室、卫生室是否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期校验;。

3.卫生技术人员是否取得相应执业资质;。

4.是否存在超科目行医、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地卫生监督部门积极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完善沟通协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辖区内学校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加强春、秋两季学校开学重点时段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监督检查频率不少于每年每校一次,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对去年存在问题没有整改或没有整改到位的学校,应当增加监督频次。

(二)加强监管,严厉查处。

各地卫生监督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必要时组织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巩固监管成效。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的学校,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针对一些无办学许可证及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的学校,应及时书面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对学校周边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协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经营活动。

(三)加强宣传,引导舆论。

一是强化社会宣传,利用卫生监督门户网站大力宣传学校卫生知识和卫生监督领域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动态信息;二是通过现场设点咨询、开班培训等方式,提升民众*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三是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资讯渠道及时报道典型案例,及时曝光问题学校,进一步提高学校依法教学的自觉性、自律性。

(四)健全档案,动态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局各科室除了进一步健全学校卫生综合性业务档案,汇总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专题工作资料、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稽查、各类学校卫生报表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资料外,还应进一步以学校为单位全面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分户档案,汇总各学校基本情况、预防性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等相关资料,实行一校一档动态管理。年内学校卫生综合性业务档案和学校分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各县(市)、襄州区卫生监督局于11月30日前将本辖区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及全年工作总结、检查汇总表(附表2、3、4、5),报送至市卫生监督局学校卫生监督管理科。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监督发〔20xx〕62号)、《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xx年全省中小学卫生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鄂卫生计生函〔20xx〕8号)的相关情况以及襄阳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20xx年学校安全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学校周边治理办文〔20xx〕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以及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与落实,指导和督促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不断改善教学和生活环境,防止饮用水污染及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范围。

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及托幼机构。

三、工作内容。

1、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工作计划及人员配备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情况;

3、学生晨检、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

4、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情况;

5、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情况;

6、常见病、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情况等。

1、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2、供水设施(特别是自备水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状况;

3、饮用水水质质量等。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应急知识宣教工作落实情况等。

开展教室人均面积、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室内空气质量、环境噪声卫生状况监督监测,学生宿舍及卫生间、洗浴设施卫生状况监督工作等。

2、校医务室、卫生室是否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期校验;

3、卫生技术人员是否取得相应执业资质;

4、是否存在超科目行医、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地卫生监督部门积极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完善沟通协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辖区内学校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加强春、秋两季学校开学重点时段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监督检查频率不少于每年每校一次,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对去年存在问题没有整改或没有整改到位的学校,应当增加监督频次。

(二)加强监管,严厉查处。

各地卫生监督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必要时组织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巩固监管成效。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的学校,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针对一些无办学许可证及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的学校,应及时书面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对学校周边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协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经营活动。

(三)加强宣传,引导舆论。

一是强化社会宣传,利用卫生监督门户网站大力宣传学校卫生知识和卫生监督领域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动态信息;二是通过现场设点咨询、开班培训等方式,提升民众维权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三是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资讯渠道及时报道典型案例,及时曝光问题学校,进一步提高学校依法教学的自觉性、自律性。

(四)健全档案,动态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局各科室除了进一步健全学校卫生综合性业务档案,汇总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专题工作资料、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稽查、各类学校卫生报表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资料外,还应进一步以学校为单位全面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分户档案,汇总各学校基本情况、预防性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等相关资料,实行一校一档动态管理。年内学校卫生综合性业务档案和学校分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各县(市)、襄州区卫生监督局于11月30日前将本辖区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及全年工作总结、检查汇总表(附表2、3、4、5),报送至市卫生监督局学校卫生监督管理科。

学校卫生监督

为保障在校学生健康成长,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的精神和省市学校卫生条线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原三区合并的实际情况,重点做好。

教学。

生活环境、学校饮用水、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卫生监督工作,现将本年度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继续对辖区内各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全面监督指导,提高项目竣工验收审查率。

二、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

重点加强学校教学环境、教学设施、学生校舍、生活设施、校园内公共场所等基本卫生条件的配备。对学校内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和黑板、课桌椅等教学环境及学生宿舍、学校厕所等生活设施卫生条件等开展监督检查,特别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集中的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的教学环境和生活设施方面的监管力度,确保在我区生活、学习的学生能有公平、良好的就学环境。

三、

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摸清全区学校饮用水卫生现状,重点摸查学校是否存在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对使用市政供水自制开水、分质供水和桶装饮用水供应学生饮水的学校进一步做好卫生指导工作,规范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四、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工作。

督促各校设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认真落实重大疫情报告制度、疫苗接种证查验登记制度、晨检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定期健康体检等制度。

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档案,对健康检查中发现的常见病、多发病及时统计上报,并配合做好跟踪调查、分析工作,做到传染病、常见病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治疗。

五、健康教育。

协助区疾控中心对各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为校园健康宣传专栏提供资料等形式的多种合作,加强对学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扩大学生获取健康知识的途径,对学生进行健康行为和习惯的培养,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六、保健室、医务室。

具有600名以上学生的学校应按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需要设置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等机构,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学生医疗保健工作。学生人数不足600名的学校应设立保健室,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七、学校餐饮服务、二次供水、体育场馆等项目的监管按相关规定依法实施。

学校安全监督科负责本所卫生监督人员的学校卫生监督业务培训、全区各学校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知识和管理技能培训,并对其它各科在学校卫生监督方面进行业务指导。

总结。

学校个人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督促全县辖区内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制定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置预案;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与演练,密切与学校的协作,指导学校制定校园内传染病防控预案。促使学校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监督县疾控中心开展学校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负责辖区内学校传染病监测及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协助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学生健康体检、预防性接种的查验和补种工作。做好学校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接到疫情后要及时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指导学校制定和落实预防接种等传染病防治措施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施。

督促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指定专人每天对本校传染病发病情况、学生因病缺勤情况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发现同一学校学生出现因同一症状缺勤的要及时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书面上报县疾控中心及县教育局,发现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按程序上报处理。

卫生执法人员要加强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促进学生食堂的硬件设施建设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杜绝介水传染病的发生;继续推行学生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同时要对学生宿舍卫生、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指导,提出卫生监督意见。

监督、指导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供餐单位对食品用工具、容器、冷藏、设备、加工设备进行定期彻底的清洗消毒,检查食品原料的贮藏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及时销毁超过保持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督促学校按量化分级管理要求,进行相应整改;对学校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要提出监督意见。

(四)加强学生体检及健康教育工作。

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档案,做好跟踪调查、分析工作;健教所要充分利用学校人群集中、覆盖面广、学生接受能力强的优势,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深入学校。协助学校开设“健康课”和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为校园健康宣传专栏提供资料等形式的多种合作,加强对学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扩大学生获取健康知识的途径,对学生进行健康行为和习惯的培养,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五)加强检查和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卫生部门在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上的“积极主动,认真履行”意识,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卫生工作事关学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我县现有在校学生六万余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十分繁重。卫生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重在防范”的思想,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认真研究和切实解决当前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难题,促使学校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督促全县辖区内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制定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置预案;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与演练,密切与学校的协作,指导学校制定校园内传染病防控预案。促使学校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监督县疾控中心开展学校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负责辖区内学校传染病监测及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协助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学生健康体检、预防性接种的查验和补种工作。做好学校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接到疫情后要及时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指导学校制定和落实预防接种等传染病防治措施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施。

督促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指定专人每天对本校传染病发病情况、学生因病缺勤情况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发现同一学校学生出现因同一症状缺勤的要及时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书面上报县疾控中心及县教育局,发现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按程序上报处理。

卫生执法人员要加强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促进学生食堂的硬件设施建设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杜绝介水传染病的发生;继续推行学生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同时要对学生宿舍卫生、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指导,提出卫生监督意见。

监督、指导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供餐单位对食品用工具、容器、冷藏、设备、加工设备进行定期彻底的清洗消毒,检查食品原料的贮藏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及时销毁超过保持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督促学校按量化分级管理要求,进行相应整改;对学校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要提出监督意见。

(四)加强学生体检及健康教育工作。

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档案,做好跟踪调查、分析工作;健教所要充分利用学校人群集中、覆盖面广、学生接受能力强的优势,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深入学校。协助学校开设“健康课”和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为校园健康宣传专栏提供资料等形式的多种合作,加强对学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扩大学生获取健康知识的途径,对学生进行健康行为和习惯的培养,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五)加强检查和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起层层负责的责任制,将学校卫生工作落实到科室和具体的工作人员。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市卫生监督所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杭锦后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旗卫生监督所将在旗委、政府决策指引下,全力推进全旗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人的工作计划。

以xx大精神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的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按照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市旗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发布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的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建立对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完成情况量化考评制度,做到考核目标责任化、考核指标科学化、考核过程经常化和全程考核公开化。切实促进卫生监管模式的转变和执法效率的提高。

1、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许可工作要与卫生监督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提高服务相对人满意度,缩短许可项目平均办结天数,提高许可项目(审批时限)办结率。

2、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形象,逐步建立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制度;继续完善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有效审批结果和许可内容信息查询。

3、优化卫生许可工作流程,统一窗口受理,严格按照资料审核、现场审查、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许可工作效率。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巩固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进集中空调卫生监管,扩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检工作,及时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开展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实行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完成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卫生监督员培训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充分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以提高卫生监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为内容,以提高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水平为目的,培养和造就一支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监督员队伍。

二、目标及任务。

全面提高我院卫生监督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进一步优化卫生监督员的知识结构,使卫生监督员从传统业务型向法制型、综合型转变,增强卫生监督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及综合执法能力,提高卫生监督员整体素质。

三、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对象。

(二)培训内容。

(三)培训方法和形式。

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形式采取短期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会、案例评析、研讨会等)和科室小范围学习及自学相结合的形式。

四、培训时间:

短期集中培训拟定于20xx年6月、9月举办两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尚河卫生院。

二0xx年六月十五日。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20xx年,全区卫生监督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各项要求和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全区卫生监督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克难求进,切实推进项目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文化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卫生监督管理的执行力、创新力和公信力,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一)加强能力建设。

1、按照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步伐,努力改善执法条件,完善执法保障措施,进一步健全卫生监督与技术支持机构协调机制,使全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按照省卫生厅《关于下发20xx年度市卫生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区卫生监督所年内力争通过体系评估考核验收。

2、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加快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确保全区本底档案建档率达100%,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督监测、投诉举报等主要模块正常使用,各类工作数据全面、及时、准确。

3、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卫生监督协管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有效服务模式和管理方法,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推进卫生监督工作向基层、向农村延伸,完善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强化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培训、考核、聘用、管理和技术指导,实现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目标。

4、加强各类工作资料报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按要求填报各类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报告卡及汇总表,上报准确、及时、规范、完整。按照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医改信息报送工作通知的通知》,认真做好卫生监督医改工作信息和食品安全信息定期报送工作。落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规范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资料上报工作的归口管理科室和负责人,完善资料上报程序,严格执行资料上报时限和要求,提高资料报送质量。根据省卫生厅《20xx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产品、涉水产品、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各专业工作数据填报应通过登录“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点击“饮水监测、国家专项”窗口,直接进入“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于20xx年11月10日前将本级的汇总数据上报市卫生监督。

(二)加强队伍建设。

1、明确目标责任。加强内部管理,结合职责要求,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执法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类明确职责,认真落实目标责任。

2、完善考核机制。在修订完善绩效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增强考核工作的动态性、随机性、主动性,更加注重对日常工作情况的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切实达到推进规范管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考核体系。

3、加强业务培训。认真贯彻卫生部《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和区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及卫生监督系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知识更新和执法能力规范化培训教育,开展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确保全年业务培训量不低于40学时/人,提高全区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培训要有针对性,采取多种形式,讲求实效,培训资料齐全。

(三)加强作风建设。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能力作风评议和党组织、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卫生监督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与职业道德建设,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全区卫生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规范执法行为,秉公执法、文明执法,积极为被监督对象和广大群众排忧解难,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社会各界对我区卫生监督工作的满意率。

2、优化卫生监督服务工作。始终坚持落实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等各项优质服务举措。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服务,大力推行卫生行政指导和“说理式执法”,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指导相结合,不断规范和完善卫生监督行为,着力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助推企业发展。

根据上级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认真完成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部署的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任务,按时公布、上报检查和整治结果,有计划、总结、台帐。各类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100%,监督频次2次/户以上。餐饮业、公共场所等按照量化分级管理的行业卫生监督频次达到相应的要求。根据上级卫生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制定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上报抽检结果。结合本区特点,开展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定期公布抽检结果。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级政府要求,在区食安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重点环节(即: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净化餐饮服务市场,保障餐饮消费食品安全。

1、强化日常监督。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管理,鼓励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实行haccp、“五常”、“六t”等科学管理手段,推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认真做好a级单位的长效动态管理和推荐申报工作。重点控制原料、储存、制作、餐具消毒、废物处理等关键节点,防止食品污染,落实防控食物中毒的关键措施,提高量化等级的a、b级比例,a级、b级单位数在去年基础上有大幅度上升,争取年内a级达到单位数10%以上。学校食堂b级以上单位数达80%以上。

2、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以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结果公示、食品安全信誉度信息公开为切入点,以强化餐饮单位自律规范管理、深化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监管为重点措施,以实行科学标化量化操作规范与强化重点环节监管为结合点,以培育自律管理先进典型与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相结合,执法单位监督指导与企业承诺自律、社会参与监督相结合等为重要方式,以全力打造守法循规讲道德、自律管理较严谨、原料购进可追溯、加工过程较规范、关键环节能控制、内外环境较清洁、群众就餐满意的示范单位为目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鼓励和指导基础条件较好、参创积极性高的街道及餐饮服务单位,及时做好申报、参创工作。全区创建成1-2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0-15家示范单位。

3、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一是开展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并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二是开展餐饮单位索证管理专项整治。以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酒类、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监督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健全台账记录,强化食品原料的追踪溯源,严防“地沟油”、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餐具消毒专项监督检查。以严格执行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制度、规范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场所、消毒方法和设施、保证餐(饮)具消毒效果为重点,开展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及大、中型餐饮单位小餐具消毒专项整治,督促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餐饮单位严格落实购入和使用消毒餐(饮)具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购进台账,对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追查来源,严肃查处。大、中型餐饮单位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具消毒监管长效机制。四是开展旅游景点及其周边旅游定点餐饮店和农家乐旅游餐饮店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市场。五是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引导建筑施工企业不断完善建筑工地食堂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4、加大监督监测,及时发布预警。完成省、市下达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任务。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现制果汁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监测和抽检。及时了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状,研究分析评估食品安全形势,预测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5、完善监督制度,坚持长效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推行餐饮业食品安全公示制度、承诺制度,食品原料、添加剂、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等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五专三双”特色管理制度,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定点处理制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餐饮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医疗服务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法制意识,提升监督管理能力。适时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引导居民安全就医,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健的需求。举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促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一步加强自律,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使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加强继续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开展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服务监督工作推进年活动。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推进工作,在本地区范围内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哨点网络,充分发挥哨点巡查、核查和报告的协管监测职能,将非法行医行政处罚和移送情况及时上报《省无证行医查询系统》,建立非法行医查处上网比对制度,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移送。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并完善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档案;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实行记分管理,并与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等相关工作相结合;建立并实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约谈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积极探索、完善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

3、进一步推行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在我区已开展的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的基础上,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推行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

4、开展医疗广告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医疗广告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各种媒体发布医疗广告的监测,打击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违反“八不准”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切实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5、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6、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归口收治、规范化管理督查工作,对违规医疗机构依法查处。

7、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调研。根据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现状调研方案的通知》,完成相关调研任务。

8、开展医院感染管理检查,规范医疗机构使用消毒产品情况,依法对医疗机构内消毒器具开展消毒效果抽样检查,并及时通报抽样检查结果。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xx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及省卫生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的各项目标,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

1、对本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上述机构是否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程序和内容是否按照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出具的报告是否规范,是否依法履行职业病报告等义务,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本辖区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分析、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结合本地放射卫生工作现状,按照上级部署及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中放射卫生监督内容,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认真对辖区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摸底调查工作,覆盖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1、检查辖区内各级各类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2、检查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防护)机构开展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资质范围开展工作,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人员、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工作要求等。

3、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动态掌握全市放射诊疗防护基本情况,继续开展全市放射诊疗防护情况调查工作。调查了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量控制设备配备情况以及年度诊疗患者数量情况。

1、切实履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对二次供水单位摸清本底,进行许可,每户每年监督与检测4次以上;对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卫生监督2次以上。

2、加大卫生监督监测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供水水质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加强对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农村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水质监测,按照20xx年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开展。

3、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在每年5月份的第三周集中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12320”热线和各地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开展卫生知识咨询,增强社会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引导群众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结合2011年学校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我区学校卫生监督具体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经费及人员支持,培训、组织、指导本辖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主动深入学校,认真履行职责,以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工作为重点,开展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学校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学校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制度。

1、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以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检测与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3.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供水设施和自备供水水源卫生及防护为重点,加大中小学校自备水源与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摸清区内学校饮用水供水方式及水源情况,防范各类水性疾病的发生。

1、结合实际情况,制订重点公共场所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卫生保障措施。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卫生标准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特别要针对2011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监督抽检工作要积极联系疾控部门,联合行动,采取集中抽检的方式,减少时间和人力的投入,做到100%覆盖。

2、重点检查内容:游泳场(馆)池水水质卫生状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状况;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商场(含超市)空气质量和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足)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情况。对全区范围内全部的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足)浴浴场所及美容美发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量化评级工作。游泳场所、住宿行业量化分级率达100%,沐浴、美容美发行业量化分级率达80%。

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消毒产品生产、流通以及使用监管,确保我区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1、加强消毒产品流通领域监管,内容包括索证、验证及资料建档情况、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规定等内容。

2、加强消毒产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及样品抽检(重点单位:各级医疗机构、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单位、集中式供水单位、公共场所等)。

(一)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

继续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测评体系标准指标,不断加强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完善创建长效机制,努力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

1、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放射诊疗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预防性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单位开展卫生检测或者评价工作。

2、卫生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是依据《行政许可法》,严格按照程序、规范要求进行审核,在规定时效内办理上报、审批或核、换、发证手续。根据上级统一要求,规范许可审查评分表、许可文书及用语。卫生许可现场卫生审查率100%,卫生许可合格率100%,卫生许可档案实行一证一档规范管理。二是加强公共场所、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健康证明持证率达规定要求,职业禁忌人员调离率100%。三是根据相关规范,分级负责,协助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对有关健康相关产品及相关场所开展卫生许可初审等工作,协助审查和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本地获得有关许可的单位建立监督检查档案。

3、餐饮服务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地方政府要求,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审核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工作,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和发放条件,确保餐饮服务许可现场审查、资料审核率100%,许可合格率100%。凡属一票否决项目不予许可准入。其他不符合许可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不予发放许可证。加强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健康证明持证率达规定要求,职业禁忌人员调离率100%。

(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与卫生保障工作。

1、投诉举报查处。加强投诉举报管理,保证投诉举报(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坚持首问负责制,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办理率、办结率、反馈率(有联系方式的)达100%,各类投诉举报案件档案规范完整,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2、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置机构、专业队伍和设施装备,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培训、考核、演练、常态管理等制度机制,认真组织参与应急技能竞赛和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各项资料齐全,全面检验和提高卫生监督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形成书面总结,并严格按规定上报,保证信息畅通,不得迟报或瞒报;积极参与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要提高到达事发现场的及时性和调查取证的完整性、规范性,对肇事者依法进行查处。

3、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认真完成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及集中供餐(集体食堂、学生用餐、大型会议)的卫生监督保障任务。接到任务后,及早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全程保障,做好执行情况记录、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日记及总结,确保活动期间不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故。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和《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执法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和行政责任意识,加强内部执法质量管理,提高卫生执法水平。

2、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卫生违法行为并受理、立案,依法查处卫生违法行为,无证经营查处率和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100%,实行行政执法情况和典型案例月报制度,全年卫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较上年明显提高。认真执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要求,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3、强化监督稽查。继续巩固稽查示范点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对稽查工作的领导,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将稽查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认真完善并贯彻落实各项执法管理制度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许可、内部执法质量和执法行为规范等情况的专项稽查,确保全区卫生监督队伍执法公正,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形象良好;开展内部稽查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4、提高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质量。全面规范操作行政权力内控系统,落实权力内控要求。加强行政执法案件质量管理,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中继续全面推广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坚持处罚决定前互审制度,做好一案一评、日常抽评、年终考评和年度案卷总评工作,一般程序案件审查率100%,简易程序案件及其他各类文书抽查率不少于30%,进一步提高文书制作水平和制作质量,确保每起卫生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卫生行政处罚卷宗有专人负责统一归档保管,归档率100%。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比。

5、加强执法证件和监督员个人信息管理。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卫生监督员证,并加强证件管理。建立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档案,并及时上报卫生监督员个人信息资料。

1、做好餐饮业、公共场所单位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增强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操作意识,使各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2、加强与其他卫生监督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以卫生监督管理为重点的科研活动,强化调查研究,努力探索绩效考核、项目管理等新型管理模式、管理方法,提升卫生监督的科学管理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卫生监督案例点评”工作,推动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3、围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重点,整合宣传资源,构建形式多样的宣传平台,大力推进新闻宣传内容和方式方法创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打造宣传品牌,全面提升卫生执法形象,为我区卫生监督事业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地明确专人(1名信息员)负责各类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通过区公共卫生网站及上级网站、专业信息、简报、刊物及时公布卫生监督动态,报送卫生监督信息稿件每月不少于2篇,全年上级网站、专业信息、简报、刊物等录用工作信息不少于6次。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渠道加强社会宣传,通报卫生监督动态,报道案件查处。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在农村、社区、学校、广场等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法律法规社会宣传活动,开展“健康社区行”活动等宣传活动。

4、推进卫生监督文化建设。开辟新途径,探索新办法,运用新载体,创造新机制,增强卫生监督文化的感染力、影响力和生命力,提升卫生监督事业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是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政府形象的大事,也是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民声工作,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职业卫生的安全度,为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水平,增强业主对卫生监督工作的认识。特制定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培训方案。

通过对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宣传,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广大业主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全乡各类餐饮业主、公共场所经营业主、卫生监督机构中从事卫生监督管理或直接从事卫生监督活动的人员、放射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公卫所协管员、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

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经营业主的培训纳入等级评审、信誉度评审内容。

以会代训,现场学习,专家讲课。

1、经营业主、协管员、信息员、流动厨师、职业危害的监督培训,由各中队执行,全年不得少于四期,每期一天。

2、卫生监督员的培训,由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执行。全年不少于四次,每次一天。

3、医疗卫生监督培训,由执法大队医疗卫生科执行,全年不少于二次,每次一天。

4、职业危害的监督培训,由各中队执行,全年不少于二期,每期一天。

5、食品卫生管理员、放射人员的培训由卫生局统一安排时间。

根据各单位不同工作职责组织分类培训:

(一)对全县餐饮业主、公共场所经营业主、学校食堂、餐饮企业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内容为:《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及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等等。

(二)对放射人员培训内容为:《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许可证》申办程序、《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办法》。

(三)对卫生监督员培训内容为: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行政执法文》等等。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20xx年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宗旨,以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为统领,围绕《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全面实行目标管理,积极开展以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工作,在食品安全、医疗市场整顿和学校卫生工作上搞突破,力争在全市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使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成绩,确保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积极推行依法行政。

1、全面完成《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中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

2、组织半年和年终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考核。

3、做好人大、政协对全市卫生执法的评议、视察工作。

1、完善全市卫生执法监督体系,配齐全市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建立法制工作信息反馈系统。

2、完善卫生行政复议、听证、错案追究、重大处罚备案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3、推行新版卫生执法文书使用,确保20xx年在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全面使用新版卫生执法文书。

4、完成全市卫生监督员证件换发工作。

1、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宣教活动。

2、认真做好“四·五”普法工作。

3、拟在适当时机,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四·五”普法培训班。

4、文明单位和十佳监督员创建工作。评选文明执法单位标兵2个;建立监督员考核挡案,对全市卫生执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考核评比,评选十佳监督员20名。

5、在适当时机举办全市卫生行政执法知识大赛。

6、开展全市执法文书书写评比活动。

7、按照《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进行半年、年终考核。

一拟在今年4月份前完成市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

1、《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2、依法进行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对超出诊疗许可范围,出租、出借执业许可证、执业证书,非法行医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3、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1、积极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2、开展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专项整治活动。

3、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食品、保健品广告的审批工作。

4、开展集贸市场、小食品批发、超市的专项整治工作。

5、开展肉及肉灌制品、饮料、糕点等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小型加工企业专项整治。

6、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专项整治。

7、开展桶装水的专项整治。

1、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2、开展对放射卫生工作专项整治。

1对放射工作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档案。

2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培训,举办放射工作人员防护学习班。

3、开展有毒、有害及危害化学用品的专项整治

1对全市范围内的有毒有害企业重新进行验证、审核,建立职业危害企业档案。

2对有毒有害企业法人及经营使用危险化学用品的有关单位进行整顿。

1、按照《绥化市歌舞厅管理暂行办法》对歌吧、舞厅等进行重新审核发证。

2、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

3、开展对游泳馆、洗浴、美容美发、大型宾馆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4、开展大型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5、开展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学生食堂专项整治。

2、开展学生饮用水、学生豆奶、学生营养餐专项整治。

3、开展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

1、开展对生产一次性食品包装企业专项整治。

2、对饮食业的消毒情况进行整治。

3、加强对大型公共场所的消毒管理。

4、对消毒药品进行清理整顿。

5、加强对消毒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6、加强对个体医疗市场消毒工作管理。

1、依法对全市新式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系统的建设及监督报告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全市卫生监督信息上报工作进行全年统计,每季度进行通报。

3、半年和年终组织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考核。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信息宣传工作,扩大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影响力,结合《20xx年全市卫生计生宣传工作要点》(鲁卫宣传字〔20xx〕1号)和《市市卫生监督所20xx年工作要点》(鲁卫监〔20xx〕6号)精神,现制定我所20xx年信息宣传工作计划如下:

20xx年,紧紧围绕全市卫生计生服务监督年活动和综合监督各项工作,加强我所及各地工作动态宣传,为领导把握全局和正确决策服务。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公众法制观念和管理相对人守法意识。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为宣传工作提供充足保障。

(一)加强网络宣传。以市卫生监督网为核心,重点打造监督快讯、公文信息、曝光台、市内信息、卫生要闻等栏目,增设监督年活动专栏,提高网站信息更新频率,增强宣传效果。依据配档表计划(见附件),相关科室加强联系配合,严格信息报送程序,及时报道工作进展,进一步加强工作动态宣传。做好“曝光台”信息更新工作,每月公开无证行医处罚情况,每季度公开医疗广告监测与处理情况,加大曝光公示力度。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及时报送主动公开的公文信息,在“公文信息”栏目公开。进一步加强与各市联系,增加信息报送量,认真审核、发布地方工作信息。加强对国家和市重大卫生计生政策、重要新闻、工作动态等的关注,对相关信息及时转载发布。做好“媒体报道”、“卫生宣传”等栏目的更新工作。积极挖掘监督工作中的.亮点信息,积极向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国家卫生监督中心网站等上级单位门户网站报送信息。

(二)改进纸质宣传。改版《市卫生监督信息》,编发《市卫生计生监督动态》,丰富宣传内容,提高稿件质量,优化发布范围,确保宣传效果。做好《市卫生计生情况》的选稿、供稿工作。

(三)加强媒体宣传。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的联系沟通,强化社会宣传。积极向《健康报》等“三报五刊”报送稿件。

(四)探索新媒体应用。联系电信运营商,群发公益短信,扩大卫生监督影响力。原则上常规宣传每季度群发1次,专项行动或宣传周结合活动形式群发。

进一步完善信息员网络体系,建立市、市卫生监督信息员联系机制。健全信息宣传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市及所内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探索实行表彰奖励。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提高信息员信息采集、编辑、摄影技术等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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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在20xx年新的一年里,我们坚持把“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文护理理念融入更多实际具体的工作细节。在管理形式上追求“以病人需求为服务导向”,在业务上注重知识更新积极吸纳多学科知识,在队伍建设上强调知法、守法、文明规范服务和为病人营造良好的修养环境,逐步把护理人员培训成为病人健康的管理者、教育者、照料者和研究者角色。特制订20xx年护理工作计划:。

1.强化相关知识的学习掌握,进行规章制度及专业的培训,每季度一次。如遇特殊疑难情况,可通过请医生授课等形式更新知识和技能。互相学习促进,并作记录。

2.重点加强对护士的考核,强化学习意识,护理部计划以强化“三基”护理知识,50项护理操作及专科技能训练为主,由卫生院出题,增加考核力度,讲究实效,不流于形式,作为个人考评的客观依据。

3.做好低年资护士的传,帮,带工作,使年轻护理人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掌握多学科知识和能力。

4.随着护理水平与医疗技术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有计划的选送部分护士外出学习,提高护理人员的素质,优化护理队伍。不断的更新护理知识。

1.护理人员的环节监控:对护士加强管理,要做到重点交待、重点跟班。切实做好护理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隐患,保障病人就医安全。

2.病人的环节监控:新入院、新转入、有发生医疗纠纷潜在危险的病人要重点督促检查和监控。

3.时间的环节监控:节假日、双休日、工作繁忙、易疲劳时间、交接班时均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4.护理操作的环节监控:输液、注射、各种过敏试验等。虽然是日常工作,但如果一旦发生问题,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作为护理管理中监控的重点之重点。

5.护理部不定期的进行护理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自身及科室的角度进行分析,分析发生的原因,吸取的教训,提出防范与改进措施。对同样问题反复出现的个人,追究相关责任,杜绝严重差错及事故的发生。

1.培养护理人员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观念,把病人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病人的需要作为第一需要,把病人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病人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加强主动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在进一步规范护理操作的基础上,提高护患沟通技能,从而促使护理质量提高,确保护理工作安全、有效。

2.注重收集护理服务需求信息,护理部通过了解回访意见、与门诊和住院病人的交谈,发放满意度调查表等,获取病人的需求及反馈信息,经常听取医生的意见及时的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对护士工作给予激励,调动她们的工作积极性,从思想上,行动上作到真正的主动服务。把“用心服务,创造感动”的服务理念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强调二次核对的执行到位,加强安全管理的责任,杜绝严重差错及事故的发生,坚持每周进行两次护理大查对。在安全的基础上提高我们的护理质量。

4.深化亲情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在培养护士日常礼仪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护理操作用语,护患沟通技能。培养护士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如何在护理服务中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护理人员法制意识,已成为护理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严格按照省卫生厅护理文件书写规范要求,护理记录完整、客观。明确护理文件书写的意义,规范护理文件书写,并向上级医院的同行请教,明确怎样才能书写好护理文件,以达标准要求。结合我院书写护理文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相应对策,为举证提供法律依据,保护护患的合法权益。

加强医院感染的知识培训,学习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院内感染的暴发和流行。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消毒与灭菌工作,采取合理的诊断治疗方法使用抗菌药要有的放矢,开展卫生院感染的监测工作卫生院感染监测的目的是通过监测取得第一手资料,分析卫生院感染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为采取有效措施提供依据并通过监测来评价各种措施的效果。医护人员做好自身防护,防止刺伤和其他利器损伤。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确保我市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及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按照省、市有关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及制度完善健全;

3、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100%;

4、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覆盖率100%。

2、督促所辖区域内所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5、督促所辖区域内有空调通风设施且符合发证条件的饭馆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6、督促所辖区域内其它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如:图书馆、公共浴室、旅店、医院候诊室、文化娱乐场所等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1、1-2月份为准备计划阶段,为本年度工作做好准备;

2、3-10月份为工作实施阶段,按照街道、乡镇分布逐户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掌握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和每户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制定处置措施,有效疏导、督促符合发证条件的无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督促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按时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安全隐患和屡教不改的“钉子户”要坚决予以处罚。及时跟进后续管理,建立从根本上遏制无证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防止整治效果弹。该阶段分为:

4、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搞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力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知识,使各经营单位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的重要性,积极主动的做好自身卫生工作。

1、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安排的任务和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加强卫生监督,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1、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以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设工地食堂、小饭桌为重点,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建立餐饮单位原料进货溯源、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台帐制度,严格食品索证索票管理,提高全区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2、贯彻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掌握标准,全面量化,科学分级。指导企业对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量化指标的内容逐项落实。按照我市有关行业卫生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区小餐饮单位、前店后厂等食品行业的经营行为。

3、推进社区、乡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加强社区、农村食品安全、“农家乐”、旅游点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推进社区、乡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二)医疗市场监督。

1、开展医疗机构执法检查,规范其执业行为。按照省、市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行医。重点查处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

2、加强采供血及临床用血机构监管,保障血液安全。加大对辖区内的单采供血机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的监督力度,建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其执业行为,坚决杜绝违法违规采血浆行为,确保血浆质量及血液安全。

1、做好职业健康监护,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摸清我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情况和从业人员的底数,突出对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因素尤其是接触高毒物品和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监督管理。集中开展中小企业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以存在有机溶剂、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易造成职业中毒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对我区化工、建材、冶金、塑料制造、印刷、等行业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2、落实放射工作人员证管理,开展放射卫生专项检查。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55号令)宣贯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分别开展工业探伤和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设备控制,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健康监护、个人剂量监测以及受检者防护等情况。

3、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滤布开展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放射性工作场所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审查。突出新、改、扩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的评审;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各类建设项目,对违法建设单位进行查处。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

1、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以医疗废物处置、内窥镜和口腔器材消毒等为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的传染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2、对餐具消毒等消毒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整治。按照省、市有关卫生要求,开展以餐具消毒为重点的消毒服务机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消毒服务机构消毒方法、工艺流程、设备、消毒效果、从业人员查体和培训、卫生条件等内容,加强餐具消毒服务需求单位采购、使用消毒物品索证检查,规范消毒灭菌服务,确保消毒物品卫生质量。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的.卫生监督。

1、推进全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在住宿业开展消毒设施配备和运行状况卫生监督检查,摸清全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基本情况,并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2、加强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卫生监管,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开展市区自建供水设施和二次供水单位专项整治,加大对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监督力度,根据省、市卫生监督部门的统一安排,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的量化分级试点。

3、开展化妆品卫生监督,确保化妆品卫生质量。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化妆品经营过程的违法行为。

(六)行政许可。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和《市卫生行政许可填写规范(讨论稿)》的有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坚持便民原则,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服务承诺制。发挥网络优势,加强和完善网上公示、注销工作,认真落实卫生许可公告注销制度,为管理相对人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七)普法宣传。

1、加强饮食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业、学校(工地)食堂等饮食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相对人的卫生法制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对餐饮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进行集中培训,将经营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合格作为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或年审的条件之一。

2、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工业滤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报道卫生监督工作动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扩大卫生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不断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被监督单位的依法经营意识。

二、创新工作思路,实现重点突破。

(一)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1、对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按照《市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积极参加市卫生监督所组织的“摸拟办案、案卷评查、考试考核、技术比武”、公共法律考试、大型会议保障培训、突发公共卫生的应急处理培训、卫生监督员礼仪培训等活动,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能力,以适应迎和谐全运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

2、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贯彻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严格卫生监督员准入。积极参加市监督所组织的全市卫生监督员的抽查、测评、考核,对成绩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学习培训,培训后仍不合格的,报请有关部门批准调离卫生监督岗位。

(二)创新模式,提高监管水平。

1、推行卫生监督公示制。逐步在餐饮单位、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监管单位推行卫生监督公示制。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公共场所分级管理情况以及卫生监督机构、责任监督员及投诉举报电话等情况,在被监督单位明显位置进行公示,让群众及时了解并参与卫生监督。

2、狠抓大案要案查处。针对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采取有效手段,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及时公开查处结果,以查处案件数量和质量反映监管工作力度和成效。

3、全力以赴,迎接十一届全运会。按照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安排,全力做好我区各类卫生监管单位的地毯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督导,问题严重的依法查处。在餐饮单位、集体配供餐单位(大专院校食堂)等单位的重点食品加工环节、岗位、场所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餐饮单位的内部自我监督和约束机制。制定全运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及时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准备。优质高效的完成“十一届全运会”卫生监督保障任务。

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食品、饮用水和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监测网络,提高与行政执法相关的卫生评价、检验检测的能力与水平。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设,严格规范检验出证等重要、敏感技术工作,以保证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完善现场检测装备,提高快速检测设备的使用率,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手段,提高卫生监督水平和效能。

(四)加强法制稽查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1、认真贯彻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和《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实行工作目标量化绩效管理制度。

2、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深入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对卫生监督员在卫行政执法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文书制作、着装风纪及行为规范等进行稽查。在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作稽查笔录和稽查意见书,向科室反馈;对严重违规违纪的卫生监督员,将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为巩固国卫成果,切实抓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区、街道巩固国卫成果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我局20__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

调整充实爱卫工作领导小组,继续把爱卫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爱卫工作组织机构,由局办办负责抓落实。继续建立卫生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爱卫工作任务落实到科室、具体人员。安排足额资金,保障爱卫工作经费的落实。

二、继续抓好健康宣传教育。

健全宣教网络,采取健康教育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普及健康知识教育,使卫生宣传面达到100%,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深入扎实地开展好爱卫月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在会议室、办公室、楼道等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力争创建成无吸烟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市爱卫会制定的《泸州市健康教育系统规范(试行)》的健康教育活动。

三、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积极参加市、区、街道等部门组织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系统内不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办公区域内垃圾不乱扔、车辆不乱停、通知不乱贴,卫生不留死角,增强职工的卫生、文明、健康意识。。坚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做到有奖有惩、严格兑现。

四、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治。

开展好卫生大扫除,消灭病煤生物孳生场所。按照市、区、街道的要求,在春秋两季开展统一灭鼠活动,“三包”范围内做到无鼠痕、鼠迹、鼠粪。加大对病煤生物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经费的落实。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按照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步伐,努力改善执法条件,完善执法保障措施,进一步健全卫生监督与技术支持机构协调机制,使全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按照省卫生厅《关于下发20xx年度市卫生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区卫生监督所年内力争通过体系评估考核验收。

2、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加快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确保全区本底档案建档率达100%,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督监测、投诉举报等主要模块正常使用,各类工作数据全面、及时、准确。

3、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卫生监督协管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有效服务模式和管理方法,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推进卫生监督工作向基层、向农村延伸,完善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强化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培训、考核、聘用、管理和技术指导,实现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目标。

4、加强各类工作资料报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按要求填报各类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报告卡及汇总表,上报准确、及时、规范、完整。按照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医改信息报送工作通知的通知》,认真做好卫生监督医改工作信息和食品安全信息定期报送工作。落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规范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资料上报工作的归口管理科室和负责人,完善资料上报程序,严格执行资料上报时限和要求,提高资料报送质量。根据省卫生厅《20xx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产品、涉水产品、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各专业工作数据填报应通过登录“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点击“饮水监测、国家专项”窗口,直接进入“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于20xx年11月10日前将本级的汇总数据上报市卫生监督。

(二)加强队伍建设。

1、明确目标责任。加强内部管理,结合职责要求,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执法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类明确职责,认真落实目标责任。

2、完善考核机制。在修订完善绩效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增强考核工作的动态性、随机性、主动性,更加注重对日常工作情况的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切实达到推进规范管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考核体系。

3、加强业务培训。认真贯彻卫生部《20xx—20xx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和区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及卫生监督系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知识更新和执法能力规范化培训教育,开展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确保全年业务培训量不低于40学时/人,提高全区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培训要有针对性,采取多种形式,讲求实效,培训资料齐全。

(三)加强作风建设。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能力作风评议和党组织、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卫生监督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与职业道德建设,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全区卫生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规范执法行为,秉公执法、文明执法,积极为被监督对象和广大群众排忧解难,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社会各界对我区卫生监督工作的满意率。

2、优化卫生监督服务工作。始终坚持落实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等各项优质服务举措。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服务,大力推行卫生行政指导和“说理式执法”,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指导相结合,不断规范和完善卫生监督行为,着力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助推企业发展。

根据上级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认真完成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部署的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任务,按时公布、上报检查和整治结果,有计划、总结、台帐。各类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100%,监督频次2次/户以上。餐饮业、公共场所等按照量化分级管理的行业卫生监督频次达到相应的要求。根据上级卫生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制定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上报抽检结果。结合本区特点,开展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定期公布抽检结果。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级政府要求,在区食安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重点环节(即: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净化餐饮服务市场,保障餐饮消费食品安全。

1、强化日常监督。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管理,鼓励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实行haccp、“五常”、“六t”等科学管理手段,推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认真做好a级单位的长效动态管理和推荐申报工作。重点控制原料、储存、制作、餐具消毒、废物处理等关键节点,防止食品污染,落实防控食物中毒的关键措施,提高量化等级的a、b级比例,a级、b级单位数在去年基础上有大幅度上升,争取年内a级达到单位数10%以上。学校食堂b级以上单位数达80%以上。

2、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以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结果公示、食品安全信誉度信息公开为切入点,以强化餐饮单位自律规范管理、深化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监管为重点措施,以实行科学标化量化操作规范与强化重点环节监管为结合点,以培育自律管理先进典型与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相结合,执法单位监督指导与企业承诺自律、社会参与监督相结合等为重要方式,以全力打造守法循规讲道德、自律管理较严谨、原料购进可追溯、加工过程较规范、关键环节能控制、内外环境较清洁、群众就餐满意的示范单位为目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鼓励和指导基础条件较好、参创积极性高的街道及餐饮服务单位,及时做好申报、参创工作。全区创建成1—2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0—15家示范单位。

3、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一是开展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并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二是开展餐饮单位索证管理专项整治。以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酒类、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监督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健全台账记录,强化食品原料的追踪溯源,严防“地沟油”、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餐具消毒专项监督检查。以严格执行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制度、规范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场所、消毒方法和设施、保证餐(饮)具消毒效果为重点,开展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及大、中型餐饮单位小餐具消毒专项整治,督促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餐饮单位严格落实购入和使用消毒餐(饮)具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购进台账,对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追查来源,严肃查处。大、中型餐饮单位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具消毒监管长效机制。四是开展旅游景点及其周边旅游定点餐饮店和农家乐旅游餐饮店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市场。五是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引导建筑施工企业不断完善建筑工地食堂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4、加大监督监测,及时发布预警。完成省、市下达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任务。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现制果汁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监测和抽检。及时了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状,研究分析评估食品安全形势,预测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5、完善监督制度,坚持长效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推行餐饮业食品安全公示制度、承诺制度,食品原料、添加剂、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等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五专三双”特色管理制度,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定点处理制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餐饮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医疗服务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法制意识,提升监督管理能力。适时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引导居民安全就医,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健的需求。举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促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一步加强自律,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使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加强继续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开展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服务监督工作推进年活动。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推进工作,在本地区范围内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哨点网络,充分发挥哨点巡查、核查和报告的协管监测职能,将非法行医行政处罚和移送情况及时上报《省无证行医查询系统》,建立非法行医查处上网比对制度,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移送。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并完善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档案;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实行记分管理,并与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等相关工作相结合;建立并实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约谈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积极探索、完善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

3、进一步推行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在我区已开展的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的基础上,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推行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

4、开展医疗广告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医疗广告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各种媒体发布医疗广告的监测,打击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违反“八不准”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切实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5、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6、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归口收治、规范化管理督查工作,对违规医疗机构依法查处。

7、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调研。根据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现状调研方案的通知》,完成相关调研任务。

8、开展医院感染管理检查,规范医疗机构使用消毒产品情况,依法对医疗机构内消毒器具开展消毒效果抽样检查,并及时通报抽样检查结果。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xx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及省卫生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的各项目标,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

1、对本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上述机构是否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程序和内容是否按照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出具的报告是否规范,是否依法履行职业病报告等义务,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本辖区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分析、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结合本地放射卫生工作现状,按照上级部署及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中放射卫生监督内容,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认真对辖区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摸底调查工作,覆盖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1、检查辖区内各级各类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2、检查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防护)机构开展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资质范围开展工作,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人员、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工作要求等。

3、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动态掌握全市放射诊疗防护基本情况,继续开展全市放射诊疗防护情况调查工作。调查了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量控制设备配备情况以及年度诊疗患者数量情况。

1、切实履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对二次供水单位摸清本底,进行许可,每户每年监督与检测4次以上;对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卫生监督2次以上。

2、加大卫生监督监测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供水水质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加强对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农村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水质监测,按照20xx年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开展。

3、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在每年5月份的第三周集中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12320”热线和各地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开展卫生知识咨询,增强社会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引导群众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结合2011年学校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我区学校卫生监督具体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经费及人员支持,培训、组织、指导本辖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主动深入学校,认真履行职责,以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工作为重点,开展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学校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学校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制度。

1、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以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检测与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3。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供水设施和自备供水水源卫生及防护为重点,加大中小学校自备水源与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摸清区内学校饮用水供水方式及水源情况,防范各类水性疾病的发生。

1、结合实际情况,制订重点公共场所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卫生保障措施。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卫生标准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特别要针对2011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监督抽检工作要积极联系疾控部门,联合行动,采取集中抽检的方式,减少时间和人力的投入,做到100%覆盖。

2、重点检查内容:游泳场(馆)池水水质卫生状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状况;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商场(含超市)空气质量和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足)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情况。对全区范围内全部的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足)浴浴场所及美容美发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量化评级工作。游泳场所、住宿行业量化分级率达100%,沐浴、美容美发行业量化分级率达80%。

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消毒产品生产、流通以及使用监管,确保我区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1、加强消毒产品流通领域监管,内容包括索证、验证及资料建档情况、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规定等内容。

2、加强消毒产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及样品抽检(重点单位:各级医疗机构、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单位、集中式供水单位、公共场所等)。

(一)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

继续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测评体系标准指标,不断加强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完善创建长效机制,努力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

1、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放射诊疗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预防性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单位开展卫生检测或者评价工作。

2、卫生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一是依据《行政许可法》,严格按照程序、规范要求进行审核,在规定时效内办理上报、审批或核、换、发证手续。根据上级统一要求,规范许可审查评分表、许可文书及用语。卫生许可现场卫生审查率100%,卫生许可合格率100%,卫生许可档案实行一证一档规范管理。

二是加强公共场所、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健康证明持证率达规定要求,职业禁忌人员调离率100%。

三是根据相关规范,分级负责,协助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对有关健康相关产品及相关场所开展卫生许可初审等工作,协助审查和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本地获得有关许可的单位建立监督检查档案。

3、餐饮服务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地方政府要求,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审核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工作,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和发放条件,确保餐饮服务许可现场审查、资料审核率100%,许可合格率100%。凡属一票否决项目不予许可准入。其他不符合许可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不予发放许可证。加强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健康证明持证率达规定要求,职业禁忌人员调离率100%。

(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与卫生保障工作。

1、投诉举报查处。加强投诉举报管理,保证投诉举报(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坚持首问负责制,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办理率、办结率、反馈率(有联系方式的)达100%,各类投诉举报案件档案规范完整,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2、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置机构、专业队伍和设施装备,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培训、考核、演练、常态管理等制度机制,认真组织参与应急技能竞赛和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各项资料齐全,全面检验和提高卫生监督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形成书面总结,并严格按规定上报,保证信息畅通,不得迟报或瞒报;积极参与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要提高到达事发现场的及时性和调查取证的完整性、规范性,对肇事者依法进行查处。

3、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认真完成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及集中供餐(集体食堂、学生用餐、大型会议)的卫生监督保障任务。接到任务后,及早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全程保障,做好执行情况记录、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日记及总结,确保活动期间不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故。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和《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执法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和行政责任意识,加强内部执法质量管理,提高卫生执法水平。

2、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卫生违法行为并受理、立案,依法查处卫生违法行为,无证经营查处率和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100%,实行行政执法情况和典型案例月报制度,全年卫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较上年明显提高。认真执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要求,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3、强化监督稽查。继续巩固稽查示范点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对稽查工作的领导,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将稽查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认真完善并贯彻落实各项执法管理制度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许可、内部执法质量和执法行为规范等情况的专项稽查,确保全区卫生监督队伍执法公正,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形象良好;开展内部稽查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4、提高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质量。全面规范操作行政权力内控系统,落实权力内控要求。加强行政执法案件质量管理,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中继续全面推广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坚持处罚决定前互审制度,做好一案一评、日常抽评、年终考评和年度案卷总评工作,一般程序案件审查率100%,简易程序案件及其他各类文书抽查率不少于30%,进一步提高文书制作水平和制作质量,确保每起卫生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卫生行政处罚卷宗有专人负责统一归档保管,归档率100%。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比。

5、加强执法证件和监督员个人信息管理。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卫生监督员证,并加强证件管理。建立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档案,并及时上报卫生监督员个人信息资料。

1、做好餐饮业、公共场所单位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增强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操作意识,使各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2、加强与其他卫生监督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以卫生监督管理为重点的科研活动,强化调查研究,努力探索绩效考核、项目管理等新型管理模式、管理方法,提升卫生监督的科学管理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卫生监督案例点评”工作,推动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3、围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重点,整合宣传资源,构建形式多样的宣传平台,大力推进新闻宣传内容和方式方法创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打造宣传品牌,全面提升卫生执法形象,为我区卫生监督事业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地明确专人(1名信息员)负责各类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通过区公共卫生网站及上级网站、专业信息、简报、刊物及时公布卫生监督动态,报送卫生监督信息稿件每月不少于2篇,全年上级网站、专业信息、简报、刊物等录用工作信息不少于6次。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渠道加强社会宣传,通报卫生监督动态,报道案件查处。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在农村、社区、学校、广场等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法律法规社会宣传活动,开展“健康社区行”活动等宣传活动。

4、推进卫生监督文化建设。开辟新途径,探索新办法,运用新载体,创造新机制,增强卫生监督文化的感染力、影响力和生命力,提升卫生监督事业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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