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监察法有感 纪检干部学习监察法个人感悟大全

时间:2023-05-10 11:48:19 作者:曹czj

心中有不少心得感悟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感悟,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感悟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感悟范文大全,供大家借鉴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纪检干部学习监察法个人感悟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作为基层的纪检干部要深学细究这部反腐大法,转变思维、提升技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干部学习监察法个人感悟范文3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新时代孕育新征程。3月23日,在监察法通过的第三天,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揭牌,成为纪检监察发展史的重要里程碑。这一刻,注定非同寻常;这一笔,必将载入史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猛药去疴,重拳出击,“老虎”相应落马,“苍蝇”纷纷拍灭……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持续增强,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新征程,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当“看风景的人”,更不能当看热闹的“吃瓜群众”,当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坚定扛起使命,重整行装,冲锋在前,以“再出发”的精神投入到神圣而光荣的纪检监察工作中。

“看风景的人”游离于“风景”之外,看风景“怡然自得”。“吃瓜群众”游离于“真相”之外,看热闹“谈笑风生”。纪检干部纪检干部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光荣使命,一定不能当这两种人,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新时代,纪检干部还肩负着监督调查处置的特殊使命,手握惩治腐败的“尚方宝剑”,如果甘当“看风景的人”,甚至乐当“吃瓜群众”,不敢唱“黑脸”,不敢当“包公”,不愿得罪人,不愿“管闲事”,对违纪违法行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看见了当没看见,发生了当没发生,实质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党和人民的不负责,是 “不作为”,更是失职、渎职。

纪检干部不仅不能当“看风景的人”,也不能当“别人的风景”。当前,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尤其是监察委员会的成立,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空前关注,各级党委寄予厚望,广大群众更是“翘首以盼”,甚至有少数违纪干部“冷眼旁观”。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面对各界目光,广大纪检干部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树立“凭实绩进步、靠素质立身”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到纪检监察事业上。要拿出“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和查处“微腐败”,积极当好新时代“护林员”,踏踏实实干出一番业绩,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回应社会期待和人民期望。

只有全面从严,方能海晏河清。新时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习近平总书记这一国家的掌舵者、人民的领路人身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更深入,让风更清气更正,让改革红利惠及全体人民。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日益完善,党内监督已实现全覆盖。监察法的通过实施,将让反腐败工作有法可依。党员干部如何坚持心怀戒惧的心态,既成现实需要研究的课题,也是一道必答的考题。

明代理学家方孝孺认为:“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不难理解,句中所说的“善怕”并非指懦弱、胆小怕事,而是启示我们对法规纪律要有敬畏之心、戒惧之意,如此才能言行适当。为政者要善怕,心有敬畏、行有戒尺,掌握好分寸、把握好自己。如此,才能站得稳、走得顺、行得远。可见,“怕”是人生智慧,也是做人品格。

“怕”就是要心存敬畏。《监察法》的出炉,是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必将成为反腐败新“利器”。凡清官者,讲规矩、守纪律,心中有法;凡贪官者,心中无法,不“怕”成为核心。习总书记强调,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作为党员干部,莫忘“怕”字,乃人生真谛,“怕”是做人做事的规矩,是自我净化的总遵循。只有常存敬畏之心,才会不作秀、不作孽,时刻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感觉,才能堂堂正正为人,踏踏实实做事。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党员干部缺少“怕”字,为人处世狂妄自大、肆无忌惮,贪得无厌、无法无天,最终吞下自酿的苦果。可见,敬畏是为官的一种态度、一种信念,一种素质、一种境界。

“怕”就是要信念坚定。革命老一辈为我们树立了“怕”的典范。毛泽东戎马革命一生,不惧任何艰难险阻,但最怕老百姓受苦遭穷,当见到农民吃糠窝窝头时,禁不住掉下眼泪,这种“怕”蕴含着一种忧患和勤政意识,显现出一种信念与境界。信念,就是要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追求。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如果一个人没有理想信念,就不会去坚持和奋斗。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有对共产主义的美好憧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时刻牢记对党的承诺,坚定入党时的初衷,坚守誓言,用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怕”就是要使命担当。杨善洲说过“共产党人什么困难也不怕,就怕脱离群众、失掉民心。”这种“怕”的理念,是一种使命担当,体现的是共产党人为民情怀。使命担当,体现的是对党的事业的坚定忠诚,对人民利益的高度负责,对崇高使命的执著坚守。当前,面对改革中的深层次难题,要知难而进使命担当。作为党员干部要体现在使命担当上,要有“一心为民”的真心、“敢为人先”的勇气、“淡薄名利”的胸襟,大胆探索找路子,真抓实干谋福利,把群众工作干实、干细、干好,才能获得群众的信任,才能赢得“民心”。

3月5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大会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表决了监察法草案,选举产生了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体现了我党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将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

腐败的实质是公共权力的滥用,反腐败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因此,应坚持和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加快推进依法治国,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用法制约束权力,在法治框架下反对腐败,使反腐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改革限权,用法治压缩腐败滋生空间。腐败问题高发的根源在于权力过大而得不到有效制约,因此,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公共权力的大幅退缩。应建立有限政府,摒弃神话政府、全能政府模式,代之以新型有限权力政府模式,打破公共权力无处不在、无所不管、无所不能的局面。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把公共权力限定在有限范围内发挥作用。为此,必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改革对政府而言是限权,对市场而言是松绑,对公民而言是赋权。按照“法无授权即禁止”原则,严格按照宪法、相关组织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等,对各级政府部门的权力进行审核确认,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完善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滋生的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

加强监督制约,用法治防范权力滥用。没有人天生是贪官,解决权力腐败关键要靠制度。好的制度机制,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反之,不好的制度机制则会导致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必须以法制规范权力,以民主监督权力,建立并完善以法律控制权力、以权力和权利制约权力的制度和机制。要依法理清权限,对依法确认的权力要细化、量化,按照法律法规对权力做出程序性规定,规范运行流程,使隐性权力公开化、显性权力规范化。实施科学分权,做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有效防止权力如“牛栏关猫、进出自由”。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腐败无处藏身,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的机会,最大限度地增加腐败的成本。

加强立法建制,完善反腐败法律体系。加强反腐败立法建制,目的在于把反腐工作制度化、法律化、程序化,杜绝因人废法、因人改制的现象,使反腐败工作不因领导人意志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要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和公正立法,认真解决部门立法、借立法扩权卸责等问题,警惕并有效防止立法腐败。加快制定反腐败法、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法、公共信息公开法、预防和处理公职人员利益冲突法、举报人和证人保护法等,进一步加大对腐败犯罪的惩罚力度,完善有关行zd和经济法,从制度源头上堵住或减少公权力寻租的可能。对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行清理,过时的及时废止,不完善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法律制度执行。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法律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法得不到执行比没有法影响更坏。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真正做到严格高效公正执法,把反腐治权的各项法律规范严格高效地执行到位,执行到人,执行到权,切实保证权力依法廉洁高效行使。要开展宣传教育,内化为执行的习惯,为制度执行创造条件;要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的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以权谋私等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坚持重典惩处,发挥司法最后防线作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中心环节和重点工作,必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惩腐败。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司法作为反腐败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司法机关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庭审过程公开、透明、依法,程序和实体都经得起事实、证据和法律的检验。尤其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没有法外特权,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其权力大小、职务高低,只要触犯国法,都将无一例外地受到法律的惩处。实践证明,反腐败越坚决,对腐败越实行零容忍,就越能发挥震慑力。

纪检干部学习监察法个人感悟篇二

“一章两法”实施包括遵守、执行和适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其权威,都必须在其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规定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章两法”个人学习心得感悟五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学“一章两法”意义重大,自身获益匪浅:

第一、进一步强化了自己的党章意识,提高了政治觉悟和法治素养,更加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为争做合格党员、优秀党员指明方向。

第二、有助于自身以学习提高工作质效,将“一章两法”学习收获与日常工作统筹兼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第三、处于学习型、法治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激流中,我更要“敢转争”,加强学习,紧跟时代步伐和发展需求的同时,以党章党规、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自己行为,廉政为官,勤勉为民。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官更需勤和廉,在不断学习和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还要时刻提醒自己勿忘初心,勤廉执政,体民情、察民意、解民忧。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反复研读学习《党章》,跟着党中央的指导方向、新思想,才能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宪法》和《监察法》)则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以党员干部的高度觉悟和责任感,带动学法用法积极性,运用到依法行政中去,提高执政能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学习“一章两法”必须入脑入心,学必获,有提高,出实效,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认知和重视程度。

“责”字立身。责在学中明、在干中现。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们都在行使国家法律赋予我们的公权力,行使的好与坏,事关人心向背、事业兴衰,责任须臾不能懈怠。做《监察法》的忠实拥护者和践行者。一要严自律。正人先正己,作为领导干部,要把学习《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作为自觉行动、政治追求,把尊崇宪法作为安身之本、立命之要;二要善传导,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组织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宣传好、学习好、落实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三要惠民生,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应只限于满足知法不犯法这样的最低要求,亦不应以怕犯错而不主动担当,画地为牢、原地踏步,要带头鼓励崇尚敢担当、干实事的价值追求,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几件实实在在的好事。

身体力行,做“一章两法”的践行者。“纸上得来终觉浅 绝知此事要躬行”。无论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抑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都是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经验总结,我们作为基层党员干部不能纸上谈兵,而要“亲身躬行”,做“一章两法”的践行者。要严格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健全廉洁档案,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同时坚持带头执行民主、科学、依法决策,凡重大问题都提交办事处党工委科学民主决策会议研究决定并进行公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将重大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经济固定资产情况、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等纳入公开范围,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搭建短信平台、微博账号、微信平台等途径,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员的作用,使权力行使在阳光下进行。

“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止矣。”对待“一章两法”的学习,要在贯彻实施上狠下功夫,不能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要时刻保持较高的政治站位,自觉把“一章两法”的学习作为一项严格的政治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压奋进,学思践悟,以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严格落实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全办党员干部中推进“一章两法”学习,细化学习目标、创新学习形式,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一、强化党章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十八大以来, 中国在基础设施、医疗、居民收入、就业、养老、脱贫、教育等方面都取得了辉煌成就。这些伟大成就离不开我们党一系列先进治国理政重要的理念政策,把先进的治国理政新理论、新政策写入党章,用新党章武装全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攻坚克难,是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开创新的历史局面的重要保障。修改党章,有利于推进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有利于“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实现,有利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对增强中国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重大意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既往地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扎实做好教育管理,积极开拓工作新思路,加大教育改革力度,全面提高我市教育水平和质量,同时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加强学习,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起好模范带头作用,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去自觉实践党的宗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为永葆我党生机与活力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坚决拥护宪法,做宪法的忠实捍卫者

宪法修正案把党的主张依照法定程序载入宪法,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对于提高全民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新宪法符合发展需要、顺应人民意愿,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宪法修改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息息相关,为全国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

要正确实施宪法,就要加强宪法学习。作为教育战线的一名老兵要带头尊崇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引导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宪法活动,增强宪法权威、提高宪法实施水平。努力营造系统内人人理解宪法、人人拥护宪法、人人信仰宪法的良好氛围。在宣传过程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支持引导、大力开展围绕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我市教育系统成为捍卫宪法的主阵地,使全体教育工作者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自觉接受监督,高标准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制定监察法,进一步构筑完善的监察制度体系,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重大创新之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必将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奠定坚实宪法基础、产生重大深远影响。

通过学习,我进一步增强了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新了思想观念,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和综合能力上得到了全面提高。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不断丰富自身理论知识,用理论武装好头脑,用理论来指导好教育实践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同时,自觉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效能,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积极贡献。

作为新的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的一员,我有幸见证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并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宪法确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党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把党对反腐败的政治领导和领导反腐败的政治成果转化为国家法律的具体体现。作为一名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学习“一章两法”,深入查找自身问题和不足,强化党章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助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勇于担当,依宪发展企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依法治国,依宪行政。我公司正处在转型升级、发展壮大的关键时期,此次的修宪为我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对于做强企业、实现提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后我们要把学习宪法作为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严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依法发展企业,坚持带头执行民主、科学、依法决策,确保宪法权威。同时,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的法治观念。反对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行为,带头在公司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通过深入认真的学习党章、宪法、监察法,使我认识到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要时刻保持较高的政治站位,自觉把“一章两法”的学习作为今后工作的政治要求,做到依法明理、依法立身、依法治企,主动接受来自职工群众、社会媒体等各方面的监督,做好为职工服务、为企业服务、为新乡市的发展服务。同时,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公司党员干部中推进“一章两法”学习,细化学习目标、创新学习形式,在公司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走上新征程。

根据“一章两法”学习教育月活动要求,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了党章、宪法、监察法,主要有以下几点感受。

一、把握时代方位,秉持党章中的初心

明利作为一辈子始终不渝的坚守。二要个人干净,严守纪律。个人干净的前提和基础是不断修身养德,砥砺人格。廉洁从政是一条红线,也是一条底线,要求我们在领导岗位上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弛而不息反“四风”,真正做到“无欲则干净”。三要敢于担当,履职尽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当前,深化医改进入攻坚期,各种矛盾复杂交织,健康扶贫、医养结合等任务繁重,机遇和挑战并存,既要求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勤于履责、勇于担责、敢于负责,更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统一思想、约束行动,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形成联动机制,形成改革合力,破冰前行。

二、坚持依宪治国,坚决维护党和人民利益

宪法乃九鼎重器。此次宪法修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信念。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此次宪法修正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必将进一步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

三、持续强力反腐,增强贯彻监察法的决心

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贯彻监察法要突出重点,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一是坚持教育为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偏两丈。坚持全面从严冶党,必须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二是扎紧制度笼子,提高管党治党科学化水平。加强制度建设,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治党方式。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要把实践证明有效的管党治党先进经验和改革成果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始终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抓住“关键少数”,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坚持抓在平常、严在经常,既加强对干部8小时内的监督,也要加强对8小时外的监督;既要加强“工作圈”的监督,也要加强“亲属圈”“朋友圈”的监督,做到全覆盖、无缝隙。四是紧盯群众关切,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部分医疗单位过度医疗、重复检查、开“大处方”、用高价药、延长疗程或住院时间、到定点药店买药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彻底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始终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攻坚克难,久久为功,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延伸到末端。

纪检干部学习监察法个人感悟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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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心得体会感悟3

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意识、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将直接影响派驻监督执纪的质量,是关乎能否真正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职责的重要保证。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应如何发挥作用,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呢?我认为应努力做到“四要四有”。

一要勤学苦练,有过硬本领。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入,从严管党治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难点,这都给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多更高更严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纪检监察干部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练就过硬本领,才能有效开展监督执纪,才能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才能积极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

尤其是监察体制改革中,转隶或充实到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干部,更要有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要坚持学习为先,能力为要,工作为本,切不可按部就班。要坚持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牢固树立“自我学习、自我实践、自我提高”的意识,不等不靠,以只争朝夕和舍我其谁的精神,采取自修自研、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用学习提高工作能力,用学习创新工作思维,用学习转变工作角色,尽快缩短适应期、磨合期、学习期,迅速步入纪检监察工作正轨,发挥监督执纪问责效能。

在学习上,要坚持学上级文件、学领导讲话、学条例法规、学工作方法,广学博学深学,不断提高政策把握能力和精准落实本领。在工作上,要勤于观察、善于总结,把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记录下来,多动脑筋思考,积极寻找解决的方法。除做好常规工作外,把掌握办案的流程和技巧作为重点,全面丰富知识结构,有效提升办案能力。在实践上,要敢于吃苦、敢于探索、敢于突破,坚持积累沉淀、创新发展、学思践悟,积极运用新知识、新理念、新手段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一名站起来会说、坐下来会写、走出去会干的派驻纪检监察干部。

二要明规守矩,有责任担当。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干部是维护党纪政纪的执纪者、践行者、监督者,同时也是守护者、推动者、被监督者。“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任者必先自责;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

作为一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担负起维护党纪政纪的政治责任,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来约束自己,让外在的戒律变成内在的自觉,让有形的规矩变成无声的行动,给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的党员干部作表率、带好头、当标杆。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品德和特质,把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人生事业去追求、去奋斗,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要谨言慎行,有良好形象。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要求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谨言慎行、如履薄冰。因为我们的言行举止从某个意义上说,代表了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的形象和水平。也许一句不恰当的话、一件不得体的事,都有可能影响监督执纪的效果或办理案件的质量,甚至有的还会造成失泄密事件和违规违纪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用铁的纪律、铁的规矩、铁的意识约束自己,才能保证自己沿着正确的道路走下去。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有这种意识和警惕性,我们在监督别人的时候,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的党员干部也在无形中监督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不要忘记自己是一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做的不做,模范遵守“六大纪律”,以实际行动诠释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要爱岗敬业,有工作实绩。作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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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学习监察法个人感悟篇四

大家对于民法典了解多少呢?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联系十分密切,可以称之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学习《民法典》心得感悟作文,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出台,有利于推进民事法律体系化,有效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提供制度保障,为执法和司法提供基本遵循,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纪检监察组织作为政治机关、专责监督机关,应当主动走进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工作贯穿监督全过程,以务实高效有力的监督推动和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落实,督促有关主责单位想民所想、急民所急,积极主动、设身处地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如何更好地贯彻好《民法典》精神,进一步彰显“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笔者认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要立足自身职能职责,进一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要严格依纪依规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能力。要慎用严用审查调查措施,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格权”。要履行好高度注意义务,切实保障审查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要搞好实名举报回复工作,让信访举报人的知悉权监督权反向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要加大民生监督力度,让群众平等地享受国家政策红利。要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畅通干群间的“连心桥”。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领域结出的硕果,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老百姓的生活百科全书,它的实施关系千家万户,做好《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是今年的重中之重。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而普法就是要帮老百姓了解熟悉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法律要发挥作用,离不开全社会对法治的真诚信仰。只有在普法中把人民群众的法治需要真正重视起来,才能让全社会更好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进而培养起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注重宣传形式。一方面要做到线上宣传广覆盖。充分利用网站、两微一端、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介,不断提高民法典普及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另一方面要做到线下宣传讲实效。通过张贴宣传挂图、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更新普法宣传栏、入户走访面对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民法典,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抓好具体措施。一是要通过讲解《民法典》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和重点内容,引导广大群众关注民法、学习民法、运用民法、维护民法,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思维习惯。二是紧扣重点对象。将民法典规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内容和单位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三是深化宣传成效。对《民法典》进行系统梳理,突出重点和框架,供全体党员下载、查阅、自学,确保宣传效果喜闻乐见、入脑入心。

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把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铺天盖地的强大声势,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不断提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承载着人民期待、凝结着几代法律人梦想的民法典必将为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为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民革党员,我们要在民法典实施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民法典条文原原本本的逐条学习和理解。

民法典共七编1260条,与以往单行的民事法律条文相比新增加了居住权、占有、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等很多内容,还有原有法律条文的修改和完善。我们必须通过参加培训和反复看法律条文等多种方式,尽快地对民法典条文原原本本的逐条学习和理解,尽快完成知识更新。

民法典各分编从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关系和谐稳定出发,对紧急情况下财产征用、有关合同权利义务、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和业主义务、侵权责任等条款,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建议,将民事权利法定化、法定权利具体化,在总结既往立法经验基础上有许多新的突破。

民法典单独设立人格权编,突出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重要权利。这是民法典的重大创新,体现了国家对加强人格权保护的重视,彰显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顺应了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呼声。

人格权编将“隐私”定义为“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扩大了隐私权保护范围;将同样具有识别特定自然人功能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行踪信息”纳入个人信息范围,使个人信息保护更加全面、严谨、细微。

民法典确立了“继承人宽恕制度”、“自助行为制度”,“自甘风险”规则,同时对遗体器官捐献、职场和校园性骚扰、非法从事与人类基因、人体胚胎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严格规范。

还有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抚养赡养、收养、继承等方面的新规定,这些都将是我们学习的重点。

二、积极投身于对民法典实施重大意义的宣传。

“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自己了解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我们还要广泛宣传,让周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均能认识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

三、做严格遵守民法典的表率。

用民法典规范自身言行,并影响周围群众自觉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让周围群众养成日常学法,遇事找法,维权用法的好习惯。

四、运用民法典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学习好民法典、宣传好民法典、实施好民法典,让民法典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制度支撑,让民法典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是我们民革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共同加油!

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在这部七编,84章,1260条的民法典中,处处彰显着对“人”的深层次关切。可以说,民法典中的每个条款都是民本情怀的生动映照,字里行间都书写着“接地气”的关怀,是一部彰显“人民至上”理念的人民法典。

国家治理现代化,人格平等是关键。民法典的编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立法宗旨。弘扬人的主体地位,“平等”与“保护”贯穿法典始终。在体例上将人身关系置于财产关系之前,体现了“先人后物”的立法精神。法典单列了人格权编,广泛确认公民享有的各项人格权。在此基础上,民法典明确“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人格权编则明确界定隐私以及侵犯隐私权的不法行为,规定个人信息收集、处理的基本原则以及国家机关对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等,构成了规范国家权力、保护人民权利、促进社会发展的基本法律依据,为民事主体参与国家治理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民法典,守护“人民的利益”。编纂民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走向繁荣强盛、文明进步的象征。相信随着民法典的诞生和实施,必定更好地守护每一个公民利益,也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加完备的法治保障。

作为全国两会的重要内容,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民法典》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计1260条。《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后,我们耳熟能详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将废止,退出现行有效的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普通百姓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保护都可以《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不仅能统一民事法律规范,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且可以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民法典是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2017年民法典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以“人民至上”绝不动摇,为“人民幸福”保驾护航。

从生活的鸡毛蒜皮到人生终身大事,更新服务零距离。从生活中的充值、“霸座”到结婚登记、夫妻债务等,从细节中为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米袋子”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打开幸福之门提供有力保障。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义环境。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变化的过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驱动下的创新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从一个人懵懂时为游戏充值,再到初入社会时网贷平台的“利滚利”,再到见义勇为时不慎造成的损害,再到接到无数垃圾短信的维权,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却记录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程,展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完善,体现了中国社会矛盾的转化过程。在“小明”生活的点滴中,是“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人民情怀,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成果展现。民法典让社会更加公平发展,让群众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

纪检干部学习监察法个人感悟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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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了思想认识,坚定了忠诚履职的信念。习总书记曾讲过“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利的监督。”因此,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于2020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监察法是贯彻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检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实践经验,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是加强宪法实施,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作为纪检监察战线上的一名新兵,只有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不断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综合能力,培养良好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胜任当前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满足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迫切要求,只有坚定忠诚履职尽责信念,才能使违规违纪和不正之风无处藏身,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提升了业务能力,理清了工作思路。这次培训的地点选在了西北政法大学,是陕西省高水平建设院校,秉承的是“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能在这样一所文化底蕴丰厚、治学严谨的高校里学习培训,实在是感到荣幸之至。通过老师们深入浅出、生动精彩的讲课,使我耳目一新,获益匪浅。对于提高我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理论素质,用理论指导实践,更好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积极作用。本次培训虽然时间紧,安排课程不是很多,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如讲课中提到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调查取证、执纪办案程序及文书写作及应用、职务犯罪案件调查的原理和方法、案件审理等业务工作的程序规定和一些常用的方法技巧等,使我对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有了一个较为全面、准确的把握,提升了自身业务能力,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

三、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习总书记强调“要把研究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作为学习的根本出发点,使认认真真学习成为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工作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的过程”。在这次培训中让我印象极为深刻的一堂课是西北政法大学许志教授关于微表情微语言微动作在司法实务中的应用的专题讲座,因为时间的关系,许志教授重点讲了微表情的起源与发展、应用范围、在案件侦办过程中的优势等几个方面,虽然时间很短,但确实让人受益良多。所谓微表情,即情绪微表达,是指人的大脑神经系统在有效刺激下出现不受意识控制的瞬间面部外显反应的总称,如果在监督执纪工作中的谈话调查和错误事实见面环节,注重微表情学的应用探索,对案情突破和主要案件的判定等往往会起到关键作用。当前,随着经济、科技迅猛发展,腐败案件正处于高发阶段,腐败分子犯罪手段更隐蔽、更高明,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科学文化知识就难以胜任纪检监察工作。“默而识之,学而不厌”,既要坚持不懈地学习业务学习,也要加强其他科学类知识的学习,不能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在方法上,不仅要向书本学习以增长知识,还要向他人学习,向实践学习,以提高自身各项能力。通过这次纪检监察培训学习,我充分认识到学习是一个转化提高的过程,是做好工作的需要,是完善自我的需要,也是提高自身精神境界、保证人生正确方向、使自己少犯或不犯错误的需要。“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进一步增强自身道德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把学习当做一种神圣职责、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

今后我将以这次学习为起点,理清思路,坚定信心,努力使自己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精湛的业务技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从而取得工作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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