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制度培训总结报告(实用5篇)

时间:2023-09-28 22:55:37 作者:字海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制度培训总结报告(实用5篇)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制度培训总结报告篇一

目 的: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生产、质量、科研的人员。

职责:办公室、质量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研究所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不同的岗位,要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个岗位。

2.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对新进厂的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对转岗复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2.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2.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现场环境、生产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2.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

2.4.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3.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部门必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车间、班组要进行周检或日巡检,操作人员开工前必须做好设备检查,在确保设备、电器完好的情况下方可开机生产。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4.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不同工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不同,必须根据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职工工作时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上岗。

5.对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外来施工单位承接本单位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三证”齐全(法人、资质、营业执照),并签订协议书,明确各自责任。

7.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机操工、司炉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

8.厂区交通须设立限速标志牌,防火重点区域应明确标志,并有专人管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制度培训总结报告篇二

广梧高速公路河口至平台段第十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项目经理部对全体职工和民工进行一次进场安全教育。

(2)项目经理部对全体职工和民工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本单位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2.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5)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6)特种工种(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起重司机,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项目部安全教育。

(7)项目经理部全体职工和民工每个月不少于二次安全学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制度培训总结报告篇三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将调离岗位或辞退。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制度培训总结报告篇四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要求:

1、必须对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相关员工教育和培训内容。如:从业人员规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2、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毒有害气体、触电、片帮冒顶、机械伤害等)

3、“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从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的要求、配备规定、佩戴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4、班前班后会记录、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监测记录、检验记录、会议记录、隐患上报规定、事故上报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5、《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证》、《采矿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等证件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培训。

6、特种设备监测检验规定进行培训。(空压机、钢丝绳、安全阀、绞车等)

7、员工法律法规意识的调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规问题。

8、国家新出台的`安全政策、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9、员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欠缺的法律法规。

三、培训准备

1、根据培训主要内容收集整理资料编写讲议。

2、制定“培训计划安排表”。(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教师、组织单位、培训参加人数。)

3、制定培训管理制度。

4、根据培训内容制作《法律法规试卷》。

四、考核

1、培训结束后要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书面考试。

2、对试卷要进行判卷、打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重新组织培训考试。

五、培训管理

所有培训的签到表、分数登记表、培训计划安排表、培训讲义等资料和记录进行整理装订存档,妥善保存。

各分公司参照上述的方案制定本单位2015年度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要根据方案内容制定出具体的相关资料。

员工获取相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径:

1、公司为各单位定有“中国安全生产报”、“长治日报”、“山西日报”等报刊,通过阅读获取。

2、公司每旬下发内部报刊“矿山安全”报到分公司,由分公司下发到各车间、班组,便于员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3、通过分公司的宣传栏、板报及各种会议来获取。

4、员工参加单位内部或外部举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班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5、通过网络查询下载、看电视等媒体可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4、法律法规的普及需做到涉及所有层面的员工;

5、法律法规的普及以培训、电视、会议、报纸等多种形式进行;

6、对法律法规的识别应做到及时、有效、可靠;

7、建立法律法规的识别、评审、更新等相关制度;

9、须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获取的渠道畅通、及时、有效;

10、须将安全法律法规融入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中;

11、对员工培讽工作应融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

12、有效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获取、评审等更新制度,并逐一落实。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制度培训总结报告篇五

1目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减少工伤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处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3职责

4.1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采用岗位不脱产教育培训方式,由质安科负责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主要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每季度不少于1次。

4.2企业各级质安员除接受岗位不脱产教育培训,每年还要参加一次专门脱产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学习,由质安科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办班时间每次不少于1-3天。

4.3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分别由质安科项目部、班组长主持进行新工人入场的三级教育。教育内容为: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方针、政策、事故典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同时项目部对操作工人作业部分项目安全技术交底。

4.4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按劳动部门规定,定期进行复审,此项工作由质安科和物机科负责。

4.5新进场工人及老工人转岗、换岗、在重新上岗前,均应接受 本规定4.3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5安全培训管理

5.1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教育培训管理办法》8.2的要求,记录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5.2安全教育培训的师资,一般由工程处内部具有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和多年从事安检工作的人员担任,在进行本规定4.2质安员培训时,可聘请主管部门的专家任教。

5.3培训使用的教材,由质安科收集建设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