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安民警规范执法心得体会(案例14篇)

时间:2023-11-03 14:24:07 作者:QJ墨客 2023年公安民警规范执法心得体会(案例14篇)

在写心得体会时,可以结合具体的例子,让读者更容易理解和接受。以下是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精选文章,愿与大家分享,共同进步。

民警执法规范心得体会

民警执法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规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然而,在实践中,一些民警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谨、不公正的情况引起了广泛关注。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我深感自己在执法工作中仍有诸多不足之处,并从中吸取了许多宝贵的教训和心得体会。以下将结合个人实践经历,总结民警执法规范的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一名民警,我认为充分了解法律法规是依法执法的基础。只有掌握执法职权的边界,了解各项法规的具体内容,才能保证执法过程的合法性。曾经,我在一次执法中陷入了一个纠纷的困境。当时,我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深入,导致我在处理问题时选择了一个不合适的方式,结果遭到了当事人的质疑和投诉。这次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掌握法律是执法的基本功,我不能凭主观意识对法律随意解读,应该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

其次,严格执法程序是确保执法公正的关键。在执法中,程序的规定是保证执法结果公正合法的重要保障。不按照法定程序行事,往往会给当事人留下不公正、不合理的印象,甚至引发法律纠纷。我曾经在一次行政处罚的执法过程中犯过这样的错误。当时,我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当事人告知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而是违背正常流程,直接做出了处罚决定。结果,当事人不满意我的处理方式,并通过上级申诉了我。这次教训让我认识到,执法程序的严肃性不容忽视,只有通过规范的程序来行使权力,才能使执法过程公正、合法。

此外,文明执法应成为每名民警的自觉追求。在执法过程中,我也曾经面临过一些蛮横执法、粗暴执法等不文明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执法形象,更容易引起社会不满甚至出现冲突。因此,作为一名民警,我深深地认识到,文明执法应该成为内化于我的行为准则中。我应该始终保持冷静、理性的态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度处理事务,坚决摒弃任何不文明的行为方式。

最后,维护公正执法需要建立起完善的监督机制。监督机制不仅可以有效制约执法人员的行为,更可以为公众提供一个监督和检举不当执法行为的渠道。我曾经在一个执法队伍中负责推进监督机制建设的工作,通过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民众的投诉和举报,真正做到了让群众放心、满意。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监督机制的建立是民警执法规范化的重要保障,应该将其作为执法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使得监督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总而言之,作为一名民警,从执法中积累的心得体会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充分了解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程序、文明执法、以及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等等。这些都是保证民警执法规范化的重要因素和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以更严谨的态度、更规范的操作、更公正的判断为社会治安维护作出更大的贡献。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

公安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其工作涉及众多层面,对于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然而,公安执法过程中,个别警察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在执行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甚至利用职权为私利服务。为了保护人民的权益,加强公安执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我们必须深入反思并总结实践经验,形成更加科学规范的执法心得。本文结合个人的工作实践和研究经验,探讨了公安规范公正执法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明确法律法规,提高专业素养。

公安执法首先要明确法律法规,熟知执法程序和执法技巧。只有牢牢掌握法条和操作规范,才能在实践中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在日常工作中,执法人员应该把法律法规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履行职责。此外,公安执法必须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不断学习更新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巧,以便更好地适应复杂多变的执法环境。

第二段:加强培训,激发职业理想。

公安执法工作属于高风险、高压力的工作岗位,要求执法人员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为了保证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公安机关应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包括法律知识、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培训也应该注重职业理想的培养,激发警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他们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是为社会和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个人利益服务。

第三段: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打造阳光执法。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于保障公安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非常重要。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和处理不当行为。同时,公安机关还应当加强对外部监督,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建议,并及时公开主要案件的侦破过程和结果,推动执法工作的阳光化。只有通过监督机制的建立,才能保障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第四段:注重警民沟通,构建互信机制。

公安执法中,警民关系的良好与否,直接影响着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因此,公安机关应当注重与社会大众的沟通交流,建立起互信的基础。在执法行动中,要尽量解释和说明执法的目的和原因,引导社会大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警方也应积极倾听社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工作方式和方法。只有当公安机关与社会大众建立了良好的互信机制,执法工作才能更加公正规范地进行。

第五段:严惩违法行为,实现法制化执法。

对于那些违法执法行为,公安机关必须坚决追究责任,依法进行惩处。无论是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还是其他违法行为,都必须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建立法制化执法机制,使执法人员都明白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自觉遵守法律,规范执法行为。只有通过严惩违法行为,才能树立起执法的威严性和公正性,为社会正义发挥更大的作用。

通过对公安规范公正执法的心得总结和体会,我们深刻意识到保障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并非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明白了公安机关在推进执法规范化、阳光化的同时,也应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培养更多的执法人员,提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只有这样,公安机关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能和使命,为建设法治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民警执法规范心得体会

作为社会治安的守护者,民警执法规范是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近年来,我在执法工作中深感规范执法的重要性,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合法执法原则的重要性。

正确理解和贯彻合法执法原则是民警执法规范的核心要求。合法执法原则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它要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并依法行使执法权力。我深刻体会到,只有依法行事,才能让执法真正符合社会公众的期待,避免执法行为引发纠纷和非议。因此,我们要始终以法律为准绳,以民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在执法中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三段:文明执法的必要性。

文明执法是指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规范和文明的态度和方式。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用友善的语言和礼貌的态度与当事人交流,避免恶言恶语和粗暴的行为,力求达到以礼待人,有理有据的效果。我发现通过文明执法,不仅能确保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还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冲突,赢得当事人的理解与信任。因此,我一直将文明执法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努力让公民和刑事施行者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第四段:严守执法程序的重要性。

执法程序是民警进行执法活动的行为准则,也是保障执法公正的关键。我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认真遵守执法程序,确保每一项执法措施都在法律范围内进行,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执行执法程序不仅是一种法律要求,更是对民警公平、公正、公开等职业道德的体现。我们要在具体执法行动中时刻牢记程序的重要性,不姑息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不偏袒任何一方,以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五段:加强自身修养的必要性。

民警执法规范不仅要求我们依法执法,用文明的方式与人交往,也要求我们不断提升自身的修养和素质。我从事执法工作多年,意识到自身修养对于规范执法的重要性。良好的修养能够提升我们的道德观念和法律素养,在执法中做到秉公执法,化解矛盾,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因此,我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辨别判断能力,加强沟通协商能力,并严格要求自己的操守和行为,努力做到以身作则、以法为准。

结尾:

执法规范是民警的基本素养和职业要求,通过不断实践和学习,我深感规范执法的重要性。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严守执法程序和加强自身修养是我多年来的心得体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以此为指引,坚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

公安是国家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权威的重要力量,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规范和公正性对于社会的发展和公众的信任至关重要。作为一名公安民警,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公安规范公正执法的重要性,通过实践和思考,我得出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与大家共享。

二、确立法律意识。

做好规范公正执法的首要条件是确立法律意识。我们作为公安民警,要明确全面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时刻将法律摆在首位。我们要了解法律的精神和价值观,紧跟时代的步伐,深入研究法律知识,提升自己的法律水平和素养。只有做到对法律的严格遵守和正确理解,才能够在执法工作中公正无私地行事。

三、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需要民警具备高水平的专业能力和技术素养。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执法能力,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提高自己的办案水平。这样才能在执法过程中科学合理运用法律,做到公正公正,避免执法中的疏漏和不公。

四、注重执法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特别注重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首先,要做到公开透明,保持执法过程的公正和公开,让受到执法的当事人及时了解自己的行为违法与否,有权利提出抗辩。其次,要注重程序正义,在执法过程中全面依法行使权力,依照法定程序和程序正义进行办案,不为任何个人或权力私利所左右。最后,要坚守底线,绝不为个人利益妥协规范和公正,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加强警民沟通与互动。

公安是人民警察,执法是为民服务的行为。为了确保公安规范公正执法的落实,我们需要加强与民众的沟通与互动。只有与民众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关系,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更好地做到公正执法。我们要提倡接受群众监督,真诚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处理,切实改进工作。同时,我们也要不断改进自身形象,增强公安机关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更加信任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总结。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是我们每一位公安民警应当努力追求的目标。通过确立法律意识、全面提升执法能力、注重执法过程中的公平公正以及加强警民沟通与互动,我们可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稳定和法律权威作出积极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始终坚持这些原则,努力做到更规范、更公正的执法,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

公安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执法公正是公安工作的核心要求。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规范公正执法的重要性,下面我将从培养警察职业操守、加强执法能力、做到公平正义、注重沟通与服务和保障执法权威五个方面,阐述我对公安规范公正执法的心得体会。

培养警察职业操守是做好公正执法的基础。警察的职业操守是他们的人格修养和职业道德的体现,是他们能否正确行使执法权力的关键。一个具备良好职业操守的警察,具备坚守法律底线的自觉性,忠诚于法律职责,严守执法纪律,崇尚公平正义,对待犯罪嫌疑人始终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远离腐败和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只有通过加强对警察职业操守的培养,才能使他们时刻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

提高执法能力是规范公正执法的关键。警察的执法能力直接关系到执法的效果和公正性。他们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熟悉各类犯罪手段和侦查技巧,掌握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提高自身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只有经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执法人员才能具备高超的专业能力,才能做到在复杂的执法环境中做到公正执法。

公平正义是公安执法的灵魂。在执法实践中,每一个警察都必须把公平正义当作执法的底线。警察要坚持公正从事警务工作,要公平对待每一个案件和涉案人员,不因个人感情、利益关系等原因改变执法方向,不以双重标准衡量执法对象,公正无私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只有做到公平正义,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支持。

注重沟通与服务是公正执法的基本要求。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要与当事人、群众和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了解他们的合法权益和需要,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要注重与社会大众的互动,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到维护社会安全的行动,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执法人员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确保警方的工作公开透明,便于社会监督和评判。通过良好的沟通与服务,执法行动才能更好地融入社会环境,保障公正执法的顺利进行。

保障执法权威是公正执法的重要保障。警察执法的权威是从法律授权中而来,也是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全的需要。保障执法权威,首先就是要坚决执行国家法律,始终站在法律制度的高度来看待和处理问题,不得擅自侵害他人权益或滥用权力。其次,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和履职能力,使其在执法过程中具备更强的执行力和公正性。最后,要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执法行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总之,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至关重要。在实践中,我们要坚持培养警察职业操守、提高执法能力、坚守公平正义、注重沟通与服务及保障执法权威这五个方面,不断完善自身,推动公安工作的提高,为社会的安宁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公安民警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在这次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

第一、原因分析。

一、对严格执法所产生的希望值过高,简单地认为严厉查处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忽视"人性化"管理,不讲究执法策略、语言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

二是工作责任心不够强,执法随意性大,忽略执法证据和执法程序,容易造成群众投诉。

三是有"重执法,轻服务"意识。片面的认为交警职责就是纠处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工作中注重了"严格执法",忽视了"热情服务",导致了服务态度上出现了偏差。

四是不重视业务基本功的学习与提高,纠违时出现引用法律条款错误,甚至群众咨询交通法规内容,答不上来,被群众误解为随意执法。

第二、整改措施。

一是重视执法策略、执法技能的学习,增强驾驭复杂情况的能力。知识面要宽、执法要讲究策略、执法技能要多样化,是做好交警工作的必备条件。处事不慌、遇事不惊、有条不紊地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交通管理的服务的一面。

二是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规范执法言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以交通管理也是为人民服务,也要顺民心、合民意。在强调交警执法工作必须在遵从法律的前提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按程序办事的基础上,牢固树立严格履行职责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和尊重和保障人权观念,并将这"三种观念"贯穿于执法管理始终;要学会耐心倾听、以理服人。

总之,要打牢"遵纪守法,依法执法"的思想根基,放下架子、端正执法态度、创新执法理念、讲究方法策略,以文明、高效、公正的执法来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尊敬和爱戴,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民警执法规范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执法规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基层执法队伍的中坚力量,民警的执法规范显得尤为重要。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我深深体会到,只有在规范的执法过程中,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这里,我想与大家分享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一名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执法人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国家法律的尊严。因此,我们应当始终保持自己的形象,严谨言行,严禁随意使用不文明语言,不得将私人情绪带入执法中。同时,在与群众接触时,我们要做到耐心、友好,以高尚的职业道德去引导和教育群众,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次,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依法行事,不能滥用职权。法律是公平的底线,它保护的是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民警在处理案件时,要严守法律规定,不能随意滥用职权,不得以权谋私,不得违法乱纪。我们要把正义和公平作为执法的基本原则,以一颗公正的心对待每一个案件,保证每一个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此外,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真实客观地采集、固定、保护和分析证据。证据是执法的基础和根据,也是判断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我们要学会运用各种科学手段和侦查技术,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对证据的处理过程中,我们要严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好证据的完整性,确保不受任何人的干扰,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性。

此外,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人民群众是我们的服务对象和责任所在,我们要通过规范的执法行为,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处理纠纷和斗殴案件时,我们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权威和责任,管好每一个细节,确保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同时,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我们要注意施法的技巧和方法,确保行动安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给群众带来伤害。

最后,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执法工作是一个充满挑战和变化的工作,只有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才能适应这个变化多端的社会环境。我们要通过学习法律法规、了解执法政策,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同时,我们还要不断加强团队协作能力,与同事之间加强交流和沟通,共同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总而言之,作为一名民警,执法规范是我们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我们应当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敬重,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执法水平,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通过我的亲身体验,我深信只有坚持规范执法,我们才能建设一个更加美好和谐的社会。让我们每个民警都铭记在心,时刻做到法律的忠实执行者,为人民服务,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民警学习执法规范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00字)。

作为一名民警,执法规范是我们提高工作能力和遵守职业道德的基础。近期,我参加了一次关于执法规范的学习培训,深刻领悟到执法规范的重要性。在这次学习中,我不仅理解了执法的目标和原则,还掌握了相应的操作技巧。以下是我对这次学习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执法规范的目标和原则(250字)。

学习中,我明确了执法规范的目标和原则。执法的目标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权益。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执法必须遵循一些原则,包括合法性、公正性、依法行政和人民至上等。合法性是最基本的原则,执法必须依据法律和法规进行,不能超越自己的权限;公正性要求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时客观公正,不偏不倚;依法行政是执法过程必须遵循的原则,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人民至上则是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执法要始终关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呼声。

第三段:执法规范的操作技巧(250字)。

执法规范不仅仅是一种理论,还需要有相应的操作技巧。在学习中,我们通过案例分析和角色扮演等方式,掌握了一些实用的技巧。首先是沟通技巧,执法人员要善于与当事人和群众进行良好的沟通,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同时能够清晰地传递执法信息。其次是调查技巧,执法人员要能够熟练运用调查方法和技巧,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此外,还需要具备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第四段:执法规范的挑战和解决方案(350字)。

在学习中,我也意识到了执法规范所面临的各种挑战。首先是信息不对称和复杂性。现在社会问题日益复杂多样化,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时常常面临信息不对称和隐蔽性,这要求我们在调查和取证过程中更加细致、全面和客观。其次是情绪管理和自我约束。执法工作常常涉及到一些敏感和紧急的情况,我们要在压力下保持冷静和理智,不受情绪干扰影响执法结果。此外,公正和廉洁也是执法规范所必须面对的问题,我们要时刻警惕自己的行为,避免接受贿赂和滥用权力。

为应对上述挑战,我们需要建立有效的解决方案。一方面,我们应该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提高执法水平。这需要我们持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法律法规,加强对执法工作的审核和评估,有效防止执法不规范的行为。同时,还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加深他们对执法规范的理解和认识。

第五段:结尾(150字)。

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执法规范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作为一名民警,我们要时刻保持对执法规范的敬畏之心,始终依法执法,做到公正、廉洁、严谨。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持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权益做出更大的贡献。相信通过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我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公安民警执法为民心得体会

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地说,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一、执法为民理念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

(一)执法为民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从根本上说,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共产党作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任何其他利益。政法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其自身性质和宗旨必然符合党以及国家政权的性质和宗旨,并始终与之保持一致。所以,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是政法机关和所有政法工作的必然选择。

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直接反映和体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国家政权机关,政法机关以及政法工作要落实和实现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政法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政法机关践行党的执政为民理念,在一切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宗旨、观念,被高度凝炼、总结和概括为“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为民理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政法工作理论认识的新发展、新概括。它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理念,也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我国政法工作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立场。

(二)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要求和体现。

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法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其权力同样来自人民、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明确我国的法院、检察院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国的法院、检察院名称前面被冠以“人民”二字,我们的法官、检察官、警察被称为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人民警察,这绝不是文字上的无谓增加和重复,而是要庄重地体现政法机关的人民属性。

(三)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二、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把握执法为民理念的深刻内涵。

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突出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一切为了人民。

这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其现实和实践意义包括:

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严密防控打击违法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当前,我国仍处在刑事案件高发时期,一些地方抢劫、抢夺、盗窃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频发,社会治安形势严峻。一切为了人民,就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高效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

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当前,就业再就业、收入分配不公、征地、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劳资关系纠纷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热点和焦点,这些矛盾纠纷正在以案件的形式进入政法工作的范围。这些问题大多涉及工人、农民等多方利益,调处这些利益纠纷,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工人、农民等基本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能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满足少数企业、商人的不正当要求,以及少数地方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需要。

(二)走群众路线。

政法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正确处理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政法机关的专门机构建设,保障政法机关有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应当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从政法工作的规律和需要出发,加强政法队伍的组织、机构建设,落实相应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为政法工作提供良好的执法条件和环境;政法机关也要强化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创新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政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政法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解决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矛盾,解决一些地方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等问题,都要注重从专群结合中找出路。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形势下,坚持专群结合,集中体现在强基固本,大力加强政法机关的基层基础工作上。当前,全国大力开展的“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全国公安机关广泛开展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建设工程都集中体现了这一点。

政法干警要善于走群众路线,学会做群众工作,特别是要学会做群体性事件等特殊状态下的群众工作。广大政法干警应当向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曹发桂等同志学习,学习他们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的作风,学习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学会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也许没有一本现成和统一的教科书,但这是全体政法干警,尤其是年轻政法干警的一门必修课。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崇高的奋斗目标。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要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司法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生存权、发展权以及选举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基本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或产生争议,就可能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或者需要政法机关以其他方式加以处理。对此,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一定要更新观念,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也要切实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政法机关被法律赋予了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裁决财产归属等重要权力,这些权力能否正当行使,对于公民个人的利益和权利有着重大影响。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的人权保障程度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此,政法机关既要认识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保护多数人权利的需要,又要在实施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注意保护相对人的权利;既要认识到依法及时打击犯罪是对大多数人权利的保护,也要在刑事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严格履行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责,又要有效保障罪犯的人权。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控告申诉权,特别是聘请律师的权利等诉讼权利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羁押人员。广大政法干警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护人权,发挥政法机关对社会主义人权保障事业的推进和保障作用。

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政法机关立足本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还要重点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求真务实。

求真务实就是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扎实勤奋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反映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杜绝各种形式的乱作为、不作为现象,这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现实问题。乱作为主要是一些政法机关和干警漠视案件的客观事实,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体规定,滥用执法权力。不作为往往表现为不勤政敬业,工作缺乏热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这实质上是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予理睬。乱作为和不作为都有悖于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全体政法干警要努力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甘当公仆。

政法干警作为人民公仆,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政法机关行使管理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为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管理行为只是手段,而服务才是最终目的。对此,绝不能本末倒置。当然,也不能因倡导服务,就放松管理或不敢管理,对于越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普遍利益的领域和事项,越是要严格管理、强化管理。

作为人民的公仆,政法干警应当具有无私奉献和牺牲精神。近些年来,全国政法队伍中涌现出了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胡光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公仆的光辉形象,成为我们学习的楷模。广大政法干警要自觉以英模们为榜样,以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和高度的奉献、牺牲精神,从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甘当人民公仆,履行好政法工作的神圣职责。

(三)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在办理有关证照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完整、准确地告知群众相关的程序和手续,避免群众跑第二趟,不浪费群众的时间和成本。文明执法,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并不意味着执法者必须态度生硬、举止粗暴。文明执法,还必须注意执法者的警容风纪。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印象和评价,往往来自对执法者本身的印象和评价。执法者举止文明,待人平和,仪容整洁,群众就会产生一种亲近感、信任感,每一位政法干警都应加强自身修养,既重视八小时以内的举止文明,也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律,真正树立起政法队伍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四)清正廉洁。

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政法干警必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执法为民理念是确保政法干警清正廉洁的思想基础。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生活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和各种利益的考验和诱惑,确保清正廉洁,使自己永远配得上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和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民警规范执法指南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200字)。

民警是国家和人民的守护者,他们的执法行为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全和稳定。为了提高执法水平和规范执法行为,各级公安机关制定并执行了一系列的规范执法指南。近日,我参加了一次规范执法培训,通过学习和实践,我对民警规范执法指南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第二段:深化法律意识(200字)。

在培训中,我意识到加强法律意识对于民警规范执法的重要性。只有充分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才能正确把握执法的边界和目的,遵循法律。时刻强化法律观念,不仅可以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错误判断,也能更好地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段:优化执法方式(200字)。

规范执法指南还强调了执法方式的优化。在实践中,我们要善于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同时,要灵活运用执法手段,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执法方法。通过科学的侦查和执法手段,可以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第四段:建立良好的执法形象(200字)。

规范执法指南还要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注意形象和言行举止。民警作为一种特殊职业的代表,不仅要处处示范自己的身份,还要秉承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循执法规范。通过自律行为,民警可以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增强公众对警察的信任感。

第五段:加强队伍建设(200字)。

培养和加强民警的规范执法意识,需要加强队伍建设。公安机关要加大规范执法培训力度,不断更新和改进培训方式,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和职业素质。此外,还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形成良好的执法氛围。

结尾(100字):

通过参加规范执法培训,我深刻认识到民警规范执法指南对于保护人民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我将始终坚持依法执法、公平执法,不断加强自身素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同时,我期待更多的民警参与规范执法培训,共同建设一个公平、正义、和谐的社会。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一)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2008年11月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上述要求,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战略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努力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常抓不懈的工作局面。

在《指导意见》中具体提出了六项建设内容一是大力加强执法思想建设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不断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问题,努力克服特权思想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思想,坚决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落实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处害群之马,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要通过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法管理,使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把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捍卫法律、忠于职守作为公安民警职业道德的底线,成为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有除暴安良之志,有恪尽职守之德,有规范执法之能,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的模范执法者。

二是大力加强执法主体建设。

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前提和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要切实加强对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全面落实“三个必训”制度、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等制度,全面实施集中教育训练与岗位自学自练有机结合的经常性练兵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要积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考试考核的要求,认真总结“三考”和部分地方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家司法考试的成功做法,抓紧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及相应的奖惩机制,逐步提高执法岗位门槛,做到凡从事执法工作的民警必须取得相应执法岗位的执法资格,确保执法主体合格。要建立专门人才库,充分发挥专门人才在执法办案中的指导作用。要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不适合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要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管理,尽快出台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其单独从事执法工作。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公安机关直接从事执法工作的所有执法民警都具备所在执法岗位必需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体能素质。

三是大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只有把公安执法工作全部纳入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空白点,特别是要针对当前执法活动中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如交警纠正交通违法、治安巡逻盘查、武器警械使用、群体性事件处置等,抓紧制定明确的操作程序和执法标准,完善防止随意执法的各种管理制度,明确各执法岗位的职责要求,为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上、制度上、规范上的保障和支持。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确定执法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逐步加以解决。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制度建设,使执法依据充分有效,各个执法领域、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程序性、实体性制度健全、可操作性强,每一个执法行为和执法动作都纳入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执法职责界定明确,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执法的随意性。

四是大力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

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执法形象和执法效果。要针对当前执法行为方式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制定公安机关执法大纲,围绕各警种执法的基本环节和流程,研究制定具有要点性、原则性、指导性的执法基本要求和标准,便于民警了解和掌握,指导民警正确执法、规范执法和高效执法,努力提高执法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执法责任体系建设的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梳理、细化法律赋予本级公安机关的执法职责,并分解落实到每个执法单位和每个执法岗位。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执法民警个人等不同层级的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执法办案的呈报、审核、审批、执行等各个岗位、环节的责任,切实解决职权不清、责任不明、出现过错难以查究的问题。要狠抓法律制度的贯彻执行,在新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制度实施一段时间后,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加强经常性的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有效预防不严格执行法律、不按照制度规范操作、随意执法甚至滥用执法权等问题。要以开展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活动为载体,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作为执法示范单位的必备条件,迅速掀起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热潮。要继续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培养、创建工作,下大力气培养、创建不同层次的执法示范单位,使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身边有看得见、学得到的榜样。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执法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并将这些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不断推动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五是大力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及时、有效的执法监督,是保证公安机关和民警规范执法的重要途径。针对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把执法质量的高低纳入对执法单位及其领导和民警个人工作绩效的考评,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范围,实行平时考评、阶段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建立领导和民警执法档案,实现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动态化、经常化,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主要指标,与领导和民警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职务升降紧密挂钩。要完善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警种执法工作实际,明确法律审核把关的主体、确定把关的案件范围和执法环节,建立完善把关机制。要建立不同意见备案制度,将法律审核、案件审议中的不同意见记录在案,作为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的依据。要完善个案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抓紧建立个案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启动机制,健全个案监督程序。要充分发挥警务督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作用和法制部门的内部执法监督作用,确保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控告、新闻媒体曝光、上级机关交办、司法机关确认以及其他机关移交的,依法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个案,要及时进行立案调查、作出认定,并依法处理,坚决纠正执法过错,坚决追究审批人、审核人和承办人的责任,促使领导和民警自觉依法办事。要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要通过多种方式,为公众查阅公安机关公开的执法信息提供便利条件。要积极推行执法告知、治安案件公开调解、劳教案件公开聆询、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公开制度,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保证执法公平、公正。要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使监督制约措施科学、有效,错误的执法行为得到依法、及时纠正,执法过错责任得到严格追究,执法奖惩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六是大力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

执法工作信息化是实现执法规范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地公安机关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将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列入规划,加大人力和财力投入。要充分借助公安部开发的“执法与监督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这一有效手段,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要在公安网上建立执法网页,设置法规查询、执法问答、执法情况反馈等功能,搭建网上执法工作平台,加强网上执法指导和服务,提高执法效率,节约执法成本。

(二)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2009年3月公安部制定了《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为确保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公安部成立“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协调、情况掌握、综合分析等工作。公安部有关业务局负责本警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安排》中提出了16项工作重点,一是深入开展典型引路和警示教育;二是加大执法培训力度;三是举办执法规范化建设讲座;四是完善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五是制定、完善执法制度;六是制定、修改立案和裁量标准;七是制定公安机关执法大纲;八是科学管理执法活动,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九是整改执法突出问题;十是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培养、创建工作;十一是完善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制度;十二是完善个案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十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十四是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十五是逐步实现网上执法与监督;十六是积极开展网上执法服务。

(三)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2009年8月公安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中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通过三年不懈的努力,全区公安机关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各级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理性、平和、规范执法,人民群众满意。

《方案》中提出了6项工作任务,一是端正执法思想;二是规范执法主体;三是完善执法制度;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六是加快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

(四)根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南通现场会和20xx年全区公安局长会议精神,自治区公安厅决定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执法规范化“五项”活动。

“五项”活动的内容,一是整治执法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执法不公正、不廉洁问题,服务态度冷漠问题。二是规范执法制度,是指对地方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及本地区公安机关出台的各类执法规范8性文件(执法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加强执法培训,重点是抓好对公安部新出台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培训工作;全面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资格认证网上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对全区法制监督员进行年度培训。四是保障执法安全,指一线执法民警配备单警装备及执法仪、警务通等执法监控设备。询问、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审讯室等办案场所安装安全防范装置和报警、监控设备,有效保障执法安全。五是创建执法示范典型,是根据公安部及自治区公安厅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指导意见、办法,培养、创建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的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和示范标兵。(全区创建示范单位1个盟市级、10个旗县级、20个所队级、50个执法标兵)“五项”活动的步骤方法是从20xx年4月至10月,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整个活动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级公安机关以及各警种部门要结合实际,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依据方案开展具体活动,大致四个月时间,切实抓出成效。第三阶段大致用一个月时间,进行总结验收。

二、前一阶段我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巴彦淖尔市公安局20xx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开展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为确保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市局成立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贾英祥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旗县区公安局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充实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的力量。

(三)20xx年3月1日起,市局机关各单位办理行政案件全部进行网上流转,刑事案件实行“双轨制”。截止至3月30日,全市网上流转行政案件2963起(市局47起;旗县区公安局2881起其中临河893起、五原365起、磴口102起、乌前旗839起、乌中旗373起、乌后旗73起、杭后233起、河灌分局3起)。网上流转刑事案件1872起(市局26起;旗县区公安局1846起其中临河761起、五原254起、磴口43起、乌前旗462起、乌中旗94起、乌后旗42起、杭后190起、河灌分局0起)。

法制处对市局各办案单位网上流转案件进行审核、测评,测评结果将在下周予以通报。

(四)20xx年3月25日,对市局各办案单位20xx年第一季度的刑事、行政案件进行测评。第一季度市局共办理刑事案件20件,刑拘30人,逮捕26人,取保45人,移送起诉8人;行政案件15件,拘留10人,罚款13人,合并处罚23人,停业整顿9家。截止到3月25日,市局办案单位共交回行政案卷29本(其中治安支队21本、刑警支队2本、禁毒支队0本、经侦支队0本、网监支队5本、出入境管理处0本、河灌分局1本);刑事案件4本(其中治安支队0本、刑警支队0本、禁毒支队0本、经侦支队4本、网监支队0本、出入境管理处0本)。法制处现已完成行政案卷13本、刑事案件3本的测评。

(五)3月29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首期《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培训已经开始,培训由法制处、训练支队共同授课,首期参训人员109人。第二期培训班将与4月6日开课,预计参训人员110人左右。培训结束后法制处、训练支队还将采取巡回授课的方式,对全市民警进行全员轮训。

三、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公安厅《关于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全市公安局办案机关、基层所队要深入调研分析,认真找出本地区、本警种、本所队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找出问题成因和解决办法。

1、根据“三台合一”报警系统数据,从中按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当事人,对110接处警等方面进行回访,对110接处警的各种警情进一步规范处置行为(由指挥中心负责)。

2、加强规范执法主体工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民警,坚决清除出公安队伍,确保公安机关执法主体合格。要大力加强对各类辅助人员的管理,严禁不具备人民警察主体资格人员直接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由政治部负责)。

3、抓好窗口单位的执法形象,规范窗口警种的语言行为,统一执法语言、规范执法动作,有效解决形象不佳、语言生硬、态度蛮横等问题,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重点是基层派出所户籍窗口,交警部门路上执勤、事故现场勘察等。

(二)规范执法制度。全面清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执法主体的本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及本地区公安机关及警种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制定涉案财物管理制度。

(三)加强执法培训。一是继续按公安部要求对所有执法民警进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轮训。20xx年4月6日市局对全市公安机关的第二轮培训开始,法制处拟定于4月20日对市局机关全员民警进行培训。要通过案例教学、实战教学、信息化手段等多种形式,力求将《细则》内容融会贯通,落实到实际执法办案工作当中。二是组织民警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分警种地在公安厅已开通使用的“执法资格考试认证系统”网站开展网上培训和网上学习,修满学分的即进行网上模拟考试。三是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法制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好法制监督员年度验证及培训工作,验证培训时间不少于二日。

(四)保障执法安全。依托和运用录音录相、视频监控等设备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正常调查取证、固定证据活动的进行,同时印证执法过程,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五)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创建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和标兵。4月1日出台《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创建执法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及评选标准。确定1个县级、5个所队、10个岗位标兵,具体部署落实到基层单位,并以警种主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具体指导的形式抓好落实,争取在全区的评选活动中我市执法办案单位能榜上有名。市局将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树立民警身边看得见、学得会、过得硬的规范执法的榜样,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示范和辐射作用,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营造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存在问题。

(一)各执法办案单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重视。有些单位、警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只停留在一般号召上,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动研究、部署本单位、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找准问题,制定措施的少,民警中存在等、靠思想,没有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本职工作挂起钩来,缺少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能力。

(二)警务平台系统功能不完善,个别法律条文系统内找不到;平台运行缺少技术支持,个别案件需要删除文书或者措施时必须得从后台删除,否则案件不能流转完毕;网上形成证据材料过少,绝大部分是手工制作好材料后录入平台。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近几年来,为贯彻落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公安执法部门在履行职责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在实践中探索总结了不少成功经验。但是,由于公安工作自身的特殊性和外部监督的局限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公安队伍中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了公安机关职能的正常发挥,而且有碍于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执法形象。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无论是思想认识、工作力度,还是组织建设和自我完善方面,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

公安派出所在执法工作中主要存在的执法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内在因素——执法民警自身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1、法律文书填制不规范。由于某种原因,相当部分法律文书填写不完整、不规范、随意变更,甚至发生错误,致使当事人对民警进行投诉。

2、违法行为取证不充分。民警在执法工作中证据意识比较薄弱,具体表现在:对部分违法行为的认定缺乏证据、认定违法行为所依据的证据不符合法定要求、对事故事实认定所依据的证据不够确凿充分、所提取的证据未依法固定或证据不符合法定证据规则等,这些都直接影响到证据的法定效力,进而影响到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执法当中程序不到位。派出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询问笔录未按规定制作,法律文书未依法送达,违反规定进行调解等程序瑕疵依然存在,直接影响了执法质量。

4、群众工作处理不到位。有些民警在思想根源上没能真正从管理型转为服务型,还是以管人者自居,不讲究执法方式和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是引发警民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执法实践中,由于部分民警的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态度生硬甚至粗暴,不愿做、不懂做、不会做群众工作,导致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不理解、抵制、甚至抗拒执法现象时有存在,有时甚至本是公正、合法的执法行为却造成不良影响。

(二)外部因素——执法环境变化给执法工作带来的一些问题。

1、法与情的矛盾和片面强调服务于经济建设干预正常执法与严格执法的矛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是众所周知的,然后在实践当中就可能存在偏差了。发展经济本无可厚非,但如果是为了发展经济,而要求正常执法活动让位于经济建设,以牺牲安全、法律尊严与秩序的代价来“促进”经济发展,这是片面的、错误的。这一问题带来的其他社会效应还体现在:造成其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不满、怨恨,从而对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的权威性产生质疑,产生对立情绪,引发极端事件。

2、公安派出所执法行为法律法规不完善、存在缺陷或可操作性差或者难以执行,在不同程度上对执法工作造成了影响。

3、对民警执法工作考评体系不科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如部分地方还存在下达纠违指标的情况。另一方面,目前信访法律制度中的部分规定存在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给民警执法带来了巨大压力。民警在开展正常执法工作之外,还必须处理当事人信访事项中与执法工作没有直接联系,甚至信访人提出的违法要求,影响了民警正常的执法工作。

为扎实推进我市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提出一下几点解决执法行为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执法水平。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执法的正确性与权威性,提高执法水平的关键是要建立长效学习教育培训机制。应当强调民警的学习培训应当有较强的针对性,能解决实际执法中出现的热点与难点问题,而不是仅仅对法条作表面上的解释。应当通过及时收集民警在执法中普遍存在的执法问题、通过对执法争议问题开展探讨等多种形式,着力解决实际执法问题,逐步提高民警执法能力。

(二)加强解放思想大讨论,转变执法理念。执法理念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需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思想上解决执法宗旨问题,使民警在执法中除了牢固树立严格执法、依法执法观念外,还要正确理解、应用“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方法,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融法、理、情于一体。民警都要做到“三懂五会”,特别要做好群众工作,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合法的范围内,收到最好的执法效果,实现社会效应与执法效果的统一,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三)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完善法律体系。法律的科学性和完善程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范执法的基础与保证。为解决因法律不完善、可操作性差而对执法工作产生的影响,主要应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对基层执法的指导工作。对基层在执法中的困惑,及时以批复、口头答复等形式加强指导。对无权答复的事项,及时以请示方式向上级有权部门反映。二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对因法律不完善导致的执法问题作出规定,确保全省执法的统一性与规范性。三是积极开展法制调研工作,对执法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与建议。

(四)加强科学合理利用,强化科技力量。以科技手段固定证据,可以减少与当事人的行政争议,也能使执法过程更加规范统一。在执法方面,科技强警要强调为民警逐步配备有利于固定证据的相关装备,如录音笔、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等,这些对认定违法事实,保护民警合法权益,维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权威至关重要。

(五)加强与党委政府联系,改善执法环境。执法环境改善重点是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便理顺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的执法工作体制,可以避免公安一家唱“独角戏”的局面,使执法工作能得到顺利有效地开展。二是取得政府的理解,正确处理好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与严格文明执法的关系。应多以政府名义出台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利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平衡、兼顾好各类交通参与者的通行权,尽量避免因社会地位不同、经济水平不同而适用或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三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执法各项工作。

(六)加强执法监督,争创人民满意。强化执法监督,对执法质量的整体提高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在执法监督方面着力要解决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强化外部执法监督,主动加强与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定期、及时听取他们对公安执法行为的意见与建议,对工作中的不足及时加以改进。二是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推行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对民警个人执法工作监督和对单位执法质量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推行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制度,促进执法质量的稳步提高。三是突出寓监督于服务中。对监督中发现、收集的执法问题进行分析研讨,通过下派执法服务队、开设“法律在线”网站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提高民警实际应用法律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公安民警执法为民心得体会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实体、网络、话务三个平台于一体,自今年1月运行以来,已接待群众2903批次,其中涉诉涉访1292批次。杜家毫走进服务大厅、律师值班室、信访接待室,详细了解服务中心日常工作情况。他说,要把人民满不满意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广大人民群众。

杜家毫还通过视频连线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致以感谢和慰问,充分肯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建设法治湖南、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普法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杜家毫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环,要认真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为全面建成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全面法律服务和坚强法律保障。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湖南实际,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敢于突破,努力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管理水平。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硬件基础,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班子队伍,牢牢守住监管安全工作底线。要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法治湖南建设营造浓厚氛围。要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共同推进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与业务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司法行政工作,设身处地帮助广大干部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杜家毫在省国安厅调研时强调,全省国家安全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部署,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定政治立场,履行神圣职责,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公安民警执法为民心得体会

自五月中旬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司法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江“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为指导,以公正执法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开展争创活动。通过争创,巩固了教育整顿的成果,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推进了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现将争创活动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有着很大的不同,使他们参与争创的自觉性逐步得到提高,保证了我区司法行政争创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制定方案,明确目标。

争创活动伊始,我局根据市局下发的《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将争创活动引向各所,制定了详实的迎江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干警)活动实施方案》。为推动争创活动深入开展、客观、公正、科学地评定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制定了细化了操作比较强的一套考评办法。通过测评、考核、达“满意”标准的报迎江区委、区政府审定,授予“人民满意的司法干警”的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对考核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干警。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奖优资格。责令其整顿。连续二年为“不满意”的司法干警,调离司法队伍。

四、抓好“三点”促效果。

要让人民满意,必须抓好以下“三点”:热点、重点、难点。

抓热点:再塑法律工作者形象,真正做到使人民满意。当前对法律工作者反映突出的是:私自收案收费,服务质量差,办事效率低的问题:司法局同志在争创活动中不定期地下去检查,看一份卷子,查一张发票。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华中法律事务所有位同志私自收费250元,我们立即作出处理,调出华中所,等候处理。这样一来,堵截私自委托,私自收费的现象,争创活动期间未收到一份人民来信,和举报电话。

抓重点:重点抓好公正、优质、高效。

1、公正:局争创领导小组要要求律师所,法律事务所必须对外公开办案程序,收费项目及工作范围、标准,不与当事人私下接触。办案做到公正,不迎合当事人而歪曲事实,曲解法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按程序办案。不搞假证,不串供。对内实行所务公开。以公正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洁,着重解决收费办不好案的问题,如:律师事务所今年个别案件收了费。案件没办好,在这次争创中,律师所将这个问题作为一个重点,在学习会上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的大讨论,讨论非常热烈,最后大家统一了思想,钱退给当事人,这起案件作为法律援助。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退代理费多元,这一举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同时也促进所内团结,以公正促人民满意。

2、优质:为保证优质服务,提高办案质量,自争创活动以来,实行法律承诺制度,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如果发现法律工作者。在服务中刁难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无不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的予以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停止执业三至六个月的处分,登报予以除名。这一制度宣布后,在法律工作者中有一些震动。

3、高效:为保证律师办案高效,争创期间律师在办案前填写一份时间进度表,我们随时抽查,一看就知道案件办理的进度如何,案件结果。这一做法便于大家互相监督,当事人也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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