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设计费合同(优质14篇)

时间:2024-02-01 16:56:10 作者:翰墨

合同协议可以作为对双方关系的准确记录,提供争议解决的依据。最后,我们将给大家分享一些编写合同协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和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

公益性公墓主要服务辖区居民。全市现有公益性公墓占地规模已超出规划期末骨灰安置需求,但空间布局不尽合理,占地超标、局部扎堆问题较为突出,安置服务覆盖率不高,需在整体规模压缩的前提下,进行局部优化和补充。

1.节约用地,控制总量。

合理估计新增骨灰安置量和散坟、集中埋葬点迁移需求,实现与安置需求相适应的占地规模。至2035年,力争将全市公益性公墓占地规模压缩至现状的70%左右。

2.乡镇统筹,合理配置。

以乡镇行政辖区为基础,综合考虑服务人口规模,统筹配置公益性公墓。原则上,每个乡镇可建设一处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属于现状已建成多处并已投入使用、保障少数民族特殊需求、承担大量散坟迁移或辖区外安置任务等特殊情况的,可按照相关标准与要求提出合理的规划建设方案。鼓励打破乡镇辖区限制,人口规模较小的乡镇的可与相邻乡镇合建,人口分布较为分散的地区可以村级公益性公墓进行补充。

3.适宜规模,集约高效。

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范围内的骨灰安置需求合理确定,最大骨灰容量不应超过20000个、占地规模不超过3公顷,最小骨灰容量不宜小于5000个,规模过低不利于集中管理,容易造成运营困难。

本规划仅提供公益性公墓设置标准和建设引导,需要在后续分区专项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规划中进一步明确布局、落实用地。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

8.履约承诺函。

所有投标文件应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须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分别加盖骑缝章,将六份投标文件汇总后密封包装,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所有投标文件(请提供纸质件和电子扫描件,整套材料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共六份须于截至时间2023年1月11日16时前送至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办公楼1栋406室。

殡仪馆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工程委托合同范文1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根据甲方项目建设的需要,现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的工程进行各项检测,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联系电话:

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联系电话:送样员:联系电话:

二、检测项目。

根据省建设厅认证颁发的资质证书认定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对乙方开展检测服务。

三、检测收费。

根据云发改价格(________)989号文件《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收费并按实结算。

四、付费方式。

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如下:先预付人民币______元,透支额度______元,透支期限15天。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二)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若甲方需要时应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6.检测费用透支期限超过15天,中心将电话通知甲方,一星期内未来续款,则停发报告。

(四)乙方权利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日生效,若一方毁约,则毁约方应按本合同额的15%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七、未言明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

1.近期目标(2025年)。

殡葬管理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城乡均等的殡葬设施体系基本形成,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殡葬服务,生态节地安葬比例稳步提高,殡葬设施用地整治取得阶段性进展,多部门协作管理平台具备雏形,服务人性化、环境园林化水平持续提高。

——加强公益性公墓的布局优化和规模控制,以分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为抓手,进一步厘清现状、优化设施布局,基本实现公益性公墓服务乡镇全覆盖。

——确保现有经营性公墓数量不增加、规模不扩大;积极对接相关部门,腾退与禁限建要素矛盾突出占地;提高绿化及配套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现有殡仪馆设备改造,提高节约资源、生态环保、污染物减排能力,加强配套设施及环境建设投入。推进与区域发展定位存在矛盾的殡仪馆的搬迁选址工作。

——试点殡仪服务站建设,可与公益性公墓建设相结合,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基本丧葬服务。

——以规划集中建设区和“三沿五区”为重点,稳步推进散坟迁移。

——取消土葬政策区。

——推进智慧殡葬建设,构建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推动殡葬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远期目标(2035年)。

殡葬设施体系、服务体系、制度体系、治理体系和文化体系全面建立、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需求,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全面形成。

——全面形成城乡覆盖、均衡优质的殡葬设施体系,全面保障城乡居民多层次、多元化安葬服务需求。

——经营性公墓全面实现园林化建设,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科技化殡葬服务。

——殡仪馆规模与布局基本稳定,综合殡仪服务能力、园林化建设水平、环境融合发展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

在保障城乡居民殡葬需求的基础上,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充分利用存量资源,严格控制殡葬设施数量及占地规模。至2035年,全市各类殡葬设施占地总规模原则上不再增加(现状占地规模不含散坟和集中埋葬点)。逐步建立以公益性服务为主体的殡葬设施发展格局,优化公益性公墓布局,压缩现状占地,形成与安置容量相适应的发展规模。除特殊情况外,全市原则上不再新增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审批,进一步加强规模管控和用地规范化管理。

1.殡仪馆:基本保持现状。

现有殡仪馆占地规模可满足未来长期全市火化处理能力要求。除特殊情况外,至2035年,原则上不再新增殡仪馆审批(不含迁建)或扩展占地。

2.经营性公墓:全市资源统筹。

现有经营性公墓占地规模可满足至规划期末全市骨灰有偿安置需求。除特殊情况外,至2035年,原则上不再新增经营性公墓审批或扩展占地。

3.公益性公墓:合理控制增量。

应以安置范围内的服务人口、公益性骨灰安置比例和散坟迁移任务合理预测公益性骨灰安置需求,严格按照葬式结构和占地标准进一步估算安置用地需求。至2035年,力争将公益性公墓占地总规模压缩至现状的70%左右。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未来全市常住人口将长期稳定在2300万左右,考虑墓位租期届满后的循环利用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推广普及,预计2035年后,全市殡葬设施总体规模将长期保持稳定,不再出现大规模增长。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

坚持“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根本原则,统筹推进城乡均衡、生态节地、绿色人文、管理规范的殡葬设施规划建设,为首都殡葬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1.城乡均衡。

构建以基本公益性殡葬设施为重点、以多样化经营性殡葬设施为补充、城乡均衡全覆盖的殡葬设施体系。重点完善公益性安置服务空白地区的设施布局,调整优化基础薄弱及服务饱和地区的安置资源结构,全面保障城乡居民安葬需求。

2.生态节地。

坚定不移推行殡葬改革,加强供给与需求双侧引导,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动安葬方式从传统墓穴安葬方式向骨灰格位存放、草坪葬、树葬、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逐步过渡。

3.绿色人文。

提升殡葬设施建设质量,丰富人文内涵与服务功能,提高艺术品位和环境建设水平,形成与“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目标相适应的环境品质,实现殡葬设施园林化、公园化。

4.管理规范。

规范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和审批管理制度,将殡葬设施规划纳入相应层级国土空间规划,健全标准体系,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构建多层级治理体系,为首都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殡仪馆设计费合同

本条规定的各项标准以现行法规标准和政策文件为基础制定。如后续相关法规标准和政策文件调整后出现与本节标准矛盾的情况,按照从严原则执行。

1.节地生态葬比例。

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推广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严格控制墓位建设标准,不断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引导从依赖资源消耗,逐步向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转型。至2035年,全市新增骨灰实现100%节地生态化安置。

节地生态葬包括骨灰格位、草坪葬、树葬、海葬、节地墓位等。

加强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力度,逐步降低传统墓穴葬比例。至2035年,全市年新增骨灰安置量中的节地型墓葬、立体葬、生态葬比例力争达到5:3:2。

公益性公墓应充分发挥引导葬式改革、推广生态节地安葬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控制传统墓穴葬比例。公益性公墓中的墓葬数量不应高于骨灰安置总量的40%,节地型墓葬、立体葬、生态葬比例按照4:4:2进行引导。

2.公益性公墓服务覆盖率。

建立城乡均等的基础殡葬服务体系。加大城乡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规划选址,提供树葬、撒散、骨灰存放等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提高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至2035年,全市公益性公墓乡镇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新增骨灰公益性公墓安置比例力争由现状的30%提升至50%左右。

3.墓位建设标准。

安置骨灰的独立墓位(单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平方米,综合占地不得超过2平方米;合葬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平方米,综合占地不得超过平方米。骨灰安放格位的单位建筑面积指标不大于平方米,综合占地不得超过平方米。

综合占地指集中墓区内每个墓位占用的平均用地面积,计算方法为各类集中墓区的总面积除以该类墓区内可容纳的骨灰总量。综合占地为间接计算型指标,不可直接测量获得。

集中墓区指某类墓位相对集中分布的区域,包括墓位自身占地(即净占地)及相邻的道路和绿化用地,不含集中成片的绿化和配套设施用地。

生态葬用地计入绿化用地(不含海葬)。其中,草坪葬每穴占地面积宜控制在平方米以内,树葬每穴占地面积宜控制在平方米以内。

安置遗体的墓位(含合葬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

各类墓位的墓碑高度不得超过地面米,鼓励墓碑小型化、艺术化或不设碑。

殡仪馆超市租赁合同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

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所有酒系列广东省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总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广东省区域及经甲方许可的其他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酒系列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本合同书列明的甲方所生产的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年内,即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广告设计费合同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下面是广告设计费。

请参考!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以下事项,双方经协商。

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进行:招商画册设计(及相关品牌提升方案)。

1、设计初稿时间(可修改三次):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3月17日。

2、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预定20页。

1、甲方在合同签订时需支付总款的20%设计费人民币600元,(大写:陆佰元整)。

2、乙方策划设计的内容通过甲方审核确定后,并将甲方审阅同意的设计制作正式稿及电子文档交付甲方,交付后甲方需支付乙方需付总款的80%,计2400元(大写:贰仟肆佰元整)。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甲方对该作品享有使用权,不享受所有权。

2、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符合甲方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明确的工作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及咨询等;

2、甲方及时对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进行反馈;甲方使用后向乙方支付约定费用。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2、乙方全程监督各项目实施情况和实施质量;

4、项目结束后一年内,如果项目实施发生问题,乙方将免费进行设计方案整改。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2、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3、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设计费合同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xxxxxx。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名称暂定)概念规划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xxx合同法》、《xxx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包含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费如下:

1.本合同设计内容为在概念规划设计,该项目规模约万平方米。

2.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提供概念性规划设计,此部分工作费用万元。

3.概念规划设计工作内容为:

(1)概念性总平面布局。

(2)交通、园林、功能等分析图。

(3)建筑方案选型。

(4)建筑总体造型设计。

(5)设计说明。

第三条设计成果及提交数量。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概念性规划设计成果为:

(1)规划设计说明。

(2)总平面图(彩色、黑白图各一张)。

(3)功能分区图。

(4)交通分析图。

(5)景观示意图。

(6)建筑方案选型。

(8)总体鸟瞰图(不超过2张)。

(9)主要人视点效果图(不超过4张)注:中期以草图形式深入沟通,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完成正式成果。

以上设计成果1式3份,装订成册(a3)。

第四条设计周期。

1.概念性规划方案: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

注:1.以上设计周期不包括政府审批及甲方确认成果时间。

2.如在乙方开始设计后甲方变更设计任务书内容,则设计周期需由双方另行商定。

3.中期以草图形式深入沟通,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完成正式成果。

第五条设计取费。

1.本合同总价为:(即人民币:万元)。

2.付款进度:

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则乙方有权暂停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此后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则根据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上述费用中只包括一轮设计费用,如需再进行修改,则每一轮修改甲方须再支付乙方。

设计费万元。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设计费、返工费,相关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甲方关于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指令必须由指定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以正式传真形式下达给乙方,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政府批件及附图;乙方据此开展各阶段设计工作并以此作为相应阶段设计工作开始时间。

甲方在接收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时,须由指定的项目负责人签署图纸签收单。

甲方指定的本项目负责人为(手签)。如甲方中途更换本项目负责人,需提前1周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各阶段图纸后3日内给乙方回复成果确认单或修改意见单,否则乙方下一阶段设计工作时间根据实际确认时间相应顺延。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法律法规执行。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4)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6)乙方应与甲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及时联络,积极合作。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修改变更指令应尽快做出回应(最多不超过3日)。具体修改或变更的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8)如因乙方原因的修改,则乙方应配合修改,并不再收取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

甲方支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该阶段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超过3个月,甲方应按乙方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设计费。

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人员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负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

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已收定金。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费用中不包含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2.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份数时,甲方自付费用。

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需另行支付费用。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洪水、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可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后,在设计过程中任何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或修改以及甲方对设计的修改意见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双方公司公章确认。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

殡仪馆超市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推动________________应用,加快企业发展,扩大知名度,打造知名品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

4.提供企业产品动态价格信息,报告行业内主要产品价格走势,进行市场行情分析;

5.其他事宜以双方协商为准。

三、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企业介绍,产品目录、价格信息,提供产品供求、商务代理、招商引资、项目合作、招聘员工等各种书面及图片材料。

设计费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xxxxxx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xxx合同法》、《xxx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__年修订本)、《计价格[20__]10号》文。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设计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设计收费为人民币(大写))。

2、实际设计费按实际方案建筑面积×单价(其中按元/平方米、)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4、设计费含图纸盖章费(盖章单位设计证书等级:建筑工程甲级),含税金。

5、如分批出图,按已交付成果的工程量支付设计费。

6、如设计内容、范围及投资发生变更时,其设计费用根据相应的变更进行计算。

第六条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工作用基础资料,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延长;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批前的修改不计付设计费用;如通过审批后作重大修改、变更,设计变更工作量在原工作量30%内的不计设计费,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设计收费标准的50%计取设计费。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工本费按200元/公斤计取。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件。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发包人用于本合同的项目情况除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时,需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付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设计人责任: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等。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土建为50年。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根据设计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结算设计费。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除设计人的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每延误一天,应按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住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鉴订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住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鉴订日期:年月日

(签字)(签字)(签字)(签字)。

殡仪馆超市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v^合同法》、《^v^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xx华庭”的广告服务代理(包括平面创意、撰文、设计、策划)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作“xx华庭”项目的广告服务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策划等代理事宜。

委托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协议。

广告的创意、文案、软文撰写、设计、策划、影视创意等事宜,包括楼盘vi、报纸广告、夹报、宣传单张、海报、楼书、房展、展厅、喷画、广告折页、杂志广告、dm、邀请函、贺卡、现场pop、户外广告等平面设计、影视创意、影视脚本、活动策划方案、形象策划方案。

甲、乙双方以第一个月作为合作试点,在完成第一个月合作后,甲、乙双方都有权对对方的工作情况、合作程度、是否违约等情况进行评判,以作为是否继续合作的基础。如甲、乙双方对对方的合作情况不满意,均有权解除余下时间的合作关系。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设计费合同

(1)发包人应提供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时间,作为设计人完成设计任务的基础,通常包括本项目的设计依据文件和设计要求文件两部分。

设计依据文件是发包人订立设计合同前已完成工作所获得的批准文件和数据资料;设计要求文件则是设计人完成委托任务的应满足的具体要求。(2)委托任务的工作范围。

由于具体工程项目的条件和特点各异,应针对委托设计的项目明确说明。通常涉及:设计范围、建筑物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要求、委托的设计阶段和内容、设计深度要求、设计人配合施工工作的要求等方面的约定。

(3)合同约定的勘察工作开始和终止时间。(4)设计费用。

合同内除了写明双方约定的总设计费外,还需列明分阶段支付进度款的条件、占总设计费的百分比及金额。(5)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提供现场服务。

包括施工现场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及交通等方面的具体内容。(6)违约责任。

需要约定的内容包括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等。(7)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明确约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最终方式是采用仲裁或诉讼。采用仲裁时,需注明仲裁委员会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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