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旁听庭审心得体会(优秀19篇)

时间:2023-11-11 21:13:52 作者:温柔雨 法院旁听庭审心得体会(优秀19篇)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经历的事情进行总结和归纳的重要方式。以下是一些写作心得体会的技巧和方法,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旁听法院庭审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2.进一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3.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更准确的掌握法律的内涵。

4.加强专业知识与实际运用的结合。

6.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知识。

二、实习内容。

实习一:在学校模拟法庭旁听了原告唐芙蓉告被告巴士旅行社旅游合同违约纠纷案,属于民事合同违约纠纷案件。原告唐芙蓉系株洲市一名小学教师,因参加学校组织的赴广西桂林旅游活动,乘坐了被告湖南株洲巴士旅行社的巴士赴广西桂林。在巴士行至322国道的广西某地时,因另一辆车辆违章超速追尾,两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受伤住院。现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因车祸所遭受的损失。

原告诉讼请求有:1、要求被告支付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3、原告出院后还需休息90日,期间需要一人护理。该护理人为原告丈夫。其丈夫因护理她而无法工作,被告须承担该项损失;4、依据《合同法》,双方之间成立一个旅游合同。该项合同中是被告违约,被告需承担违约责任。基于以上诉讼请求,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共计57490.68元。被告的答辩意思为:交通事故所致原告受伤,被告方不存在过错,原告的一部分请求不合理,无法律依据。为次合同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法庭,庭审在我校模拟法庭举行。

此次庭审运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程序为以下几点:

一,开庭准备阶段。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宣布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向审判长。

报告。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出庭情况。

2.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询问各方当时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本次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均无异议。

3.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的名单,告诉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此案中,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回避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当事人陈述。

原告唐芙蓉宣读了起诉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被告宣读答辩状,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异议并说明了理由。

2.当时人出示证据并相互质证。

原告方举出了五组证据:第一组:原告的身份证及其来源,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其来源,用以证明原告资格。被告对该组证据无异议,法庭予以采纳。第二组:2006年,时代旅游旅行社与学校的预付收据。用以证明原被告存在合同关系,但由于学校丢失合同,故出具一份证明说明。被告方质证:认为收据为复印件,不是原件,证明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法庭基于被告的承认,采纳了该组证据。第三组: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原告在事故中不负任何责任。对于该组证据被告也无异议,法庭予以采纳。

第四组:证明原告赔偿要求的凭据与依据。被告无异议,法庭予以采纳。第五组:门诊票据,为诉讼请求提供依据。对于收据被告方对一部分村在异议,于是法庭因原告在药店买药是根据医院处方买的,所以予以采纳。而被告放此时也举出了两份证据,一是协议书,证明其与肇事车辆签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应由肇事方承担,被告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是司法重新鉴定书,认定原告仅构成9级伤残。原告方对于鉴定书无异议,但对协议书有异议,认为协议书的不恩能够作为其不需负责的依据,该证据与本案无关联。但是对于原告的异议法庭认为不成立。

三,法庭辩论阶段。

法庭辩论主要做了两轮辩论。原告的辩论意见主要内容为:该案属旅游服务合同纠纷,为违约与侵权的竞合,原告有权选择违约之诉,被告应承担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而被告方的辩论意见主要为:原告方选择违约之诉,增加了被告的责任与诉讼成本;原告未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而要被告承担一切责任不合理;诉讼请求金额过高,被告愿意承担合理责任。

在法庭辩论的最后,审判长征询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是否调解,双方接受了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调解。

四,宣告判决。

最后此案时经过法庭调解结案的,审判长宣判本案法庭调解结束,并宣判了调解结果,被告总共支付原告5万元,包括之前的医疗费。诉讼费用均分。

实习二:学院组织我们去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一桩刑事诉讼案件。此次案件是天元区人民检查院对天元区人民法院做出的关于王超、文毅抢劫案一审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抗诉案件。运用的是二审庭审程序。王超、文毅于20**年6月29日晚在天元区邮政小区2栋107房实施抢劫行为被捕,天元区法院对此经过审判,王超、文毅抢劫事实确定,对王超、文毅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处王超、文毅有期徒刑5年,罚金一万五千元。此次庭审是由于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对此判决不服,提起抗诉,认为王超、文毅的行为为入室抢劫,量刑至少在十年以上。本案就此抗诉进行审理。

刑事诉讼普通程序比较民事诉讼程序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一下是本次二审刑事诉讼程序。

一,开庭准备阶段。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宣布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出庭情况。

2.审判长传被告王超、文毅到庭,询问了被告的基本情况。

3.宣布出庭陪审员、书记员等组成人员的名字。

4.宣布被告人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此案被告均未申请回避。

5.审判员宣读被告基本情况以及本案的基本情况。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公诉人员宣读抗诉书。

2.审判长宣布文毅退庭,公诉人员询问王超,然后审判人员询问王超,王超对公诉人员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并无异议。

3.审判长宣布王超退庭,公诉人员询问文毅,然后审判人员询问文毅,文毅对公诉人员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并无异议。

4.法庭询问结束,传被告王超到庭,进入法庭的举证和质证阶段。

三,法庭辩论阶段。

在此阶段中,由于一审审判中对于此案的事实已经相当清楚了,所以审理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较少,被告对公诉人员提供的证据和询问也无多大异议。

四,被告人最后陈述。

五,宣判判决。

此案实行择日宣判,被告被继续收押。

三、实习心得。

经过了将近两年的专业学习,我们积累了较多的理论知识,但是这是我们第一次亲身感受庭审的庄严和严格的程序要求。

首先,根据这两次实习,我越发地感受到了我国法律以及法庭工作人员对程序公正的重视。在我们学校专业和理论知识的时候,老师不只一次的跟我们说过,我国相比于法系的大多数国家来说是比较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但是,我发现我国渐渐提高了对程序法的重视程度。像在这两次庭审当中,都是严格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的。

其次,我也感受到我国对被告和犯罪嫌疑人权利的重视。比如在开庭准备阶段,都要询问各方当事人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是否申请回避。特别告知被告人权利,问清他们是否已经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各项权利。

再次,清楚的认识到了民事诉讼程序和形式诉讼程序的不同之处。这两者诉讼程序在相当程度上有相同之处,只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在法庭辩论以后,有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而且我发现,刑事诉讼审理的是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基于有某种犯罪的嫌疑的诉讼,比起民事诉讼来说更严格,更正式。

程度都不高,一时缺钱用就想到了抢劫的暴力方式,共抢劫了被害人二百多元现金和一台市场价600多元的手机,而且是在被受害人用于居住的杂物储存室内,第一审判决中就被各判了5年的有期徒刑和各1.5万的罚金。抢来的一共三百多块钱是用自己五年的青春换来的,我不知道他们自己有没有想过是否值得。

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因为无知,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锁进了深牢大狱里。而且在此次庭审当中,天元区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的原因是因为觉得一审法院对他们量刑过轻,他们的行为应该构成入户抢劫,最轻的量刑也是十年,所以他们很有可能要坐十年牢,但是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他们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事情事关他们有可能再失去五年的自由,他们的辩论都是软弱无力甚至放弃辩论的,旁听的我们,也为他们捏了一把汗。但是,法律不会因为同情他们的无知而不向他们撒下法网,他们要为他们的无知付出代价,也许在我们看来,这个代价过于昂贵吧。

这次实习,我受益匪浅

参加法院旁听庭审心得体会范文

为加强政府系统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能力,11月9日上午,x政府机关组织党员干部在x中级法院旁听了_x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这对机关干部产生的思想触动是深刻的,启示是有益的,“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此案例为党员干部提供了一面明断得失的镜子。

x是从基层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的,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曾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并在多个岗位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他的工作作风、领导水平和协调能力、曾是领导和同志们肯定和认可的。从庭审中了解到,他是随着权力和地位的改变,逐渐放松了自身廉洁自律和接受监督的要求,发展到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从而走向违法违纪之路。通过这个案例,一是深为x因私欲膨胀断送了自身大好的前途和人生而惋惜,二是我个人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体会如下:

一、要注重主观世界的改造。

“物必自腐而生虫”。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的工作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每个党员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担任什么职务、从事什么工作、取决于组织的培养和使用,加之自己的努力和机遇。而做什么人、走什么路,是自己可以选择的。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本应“来去无牵挂”,名位钱财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的东西,如过于看重了就成了负担,自己很累,家人担心,别人看着也不顺。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其主要原因就是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就会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就会被各种诱惑所俘虏。

二、要注重严格自律和自觉接受各种监督。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中央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自觉接受他律。所谓自律,就是欲望上自制,人格上自尊,法规上自重,顺境中自励,逆境中自强,得失上自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所谓他律,就是自觉接受组织和纪律的监督,保持清醒的头脑,战胜各种欲望。实践已反复证明,忽视自律、拒绝他律,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思想认识是前提,自律是内因,监督是途径,制度是保证。自律与他律的有效结合,是保障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和少犯错误的关键所在。作为党员干部,要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严把工作、生活、社交圈中的各个关口,做到诱惑面前不昏头,不正当利益面前不伸手。

三、要注重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中央强调反腐倡廉,就是要求每个党员干部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执行好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收,不法之事不做,远离灯红酒绿,远离低级趣味,管好家人部属。工作上勤政廉政,收住心,管住口,管住腿,拿好笔,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党员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以及抵御各种诱惑的意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世情、国情和x情的深刻变化,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我们更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地位观、权力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警示教育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沉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深刻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每个党员干部将面临的各种诱惑和考验还很多,因此,我们一定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做到自律自省,警钟长鸣,拒腐防变。

参加法院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4月27日,这是我第二次参加法院的旁听。这是一起受贿数额不高、被告人职务也不高的案件,但是同样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在神圣庄严的气氛下,控辩双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展开激烈辩论。三个半小时的庭审,使人身心疲惫却感受颇深。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是很多站在法庭上的人都会有的感受。然而人生没有彩排不能再重来。每一步迈出,总是机遇伴随着风险,所有的后果只能自己承担。5年来5万多元的受贿数额并不算高,但相应的罚则却是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相信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会算这笔人生的帐。然而当时呢,面对唾手可得的三千、五千是否有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意志去判断和拒绝?很多人迷茫了、迟疑了、侥幸了,以为前方是鲜嫩肥美的青草地,步步走来却发现自己陷入的是一片深不可测的沼泽地。这世上最可怜的情绪就叫“悔恨”吧。

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受贿罪的主体必须得是国家工作人员。这与一般人的区别就是国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公权力,拥有职务上的便利。这种权力很重,然而有些人却把它看得太轻,轻的像市场上的菜一样可以“等价交换”。孙中山先生说,“官吏,则不过为国民公仆”。当权力成为工具,成为高高在上可以炫耀的资本,这颗谦卑的心早被抛却脑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也是如此,处罚的权力的背后是责任和信任。行使权力的时候得问问自己凭什么和为什么。

除了廉洁之外,令人感受最深的是法律的权威性。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对于受贿数额,是否是利用职务之便还是朋友间私人关系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我们常以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而感到自豪,真正要以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行政诉讼的标准来执行。廉洁执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合法执法同样是每一名队员执法的基本准则。被告在法庭上的辩护与询问笔录中的不吻合,他强调有2万元不是受贿而是与当事人之间煤渣的货款往来。这些直接考验当时制作笔录时,是否告知其有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是否完全按法定程序进行。案件带给我们的不止是个人品质上的拷问,同样是执法业务中的警醒。

参加法院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二零xx年十二月十五日,我们少儿部零八级前四各班和后八个班中的四个班一起去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起诉一方是被他杀害的家人一方。正式开始大概在九点多开始。我大概注意了一下程序,这次的审理也是按照庭审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法庭调解等程序来展开的。

事情的起因是因为两家人在收粮食是因为挖沟造成的,其实也是一点小事。不过双方处理这件事的方法和处事的态度都不是特别的好还有村委会的调节失败都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惨剧的发生,案件的高潮是发生在晚上,那位老人的一时冲动造成了这起案件,所以说冲动是魔鬼。

旁听完这些案件,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因为一点事情而大打出手,值不值,事情发生时我们应该做下来静静的想一想,也许一些事情就不会发生。人们还是必须懂得用理智来调节自我,尤其要压抑和克制自己潜意识中的冲动。一失足成千古恨,这句话说的非常对,那位老人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更应该吸取教训,完善自己。

退一步往往海阔天空。

参加法院旁听庭审心得体会范文

过学院领导、老师的努力,我们有幸于上周三、周四到长清区人民法院去参加法庭旁听.我之前旁听过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对它并没有太多期待,但是这次的案件还是给了我很深的印象,通过此次旁听加深了我对庭审过程的了解.

第一个案件为熊__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__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__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翌日,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参加法院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4月20日下午,我们法学专业同学们在古淑惠、叶辉华两位老师的带领下,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则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进行了旁听。

案情很简单,是一个故意伤害案。虽然是共同犯罪,但其他共犯人因早已捉拿归案并审理终结,故这次庭审的被告人只是其中一个。

其实我觉得,只了解案件概要去听庭审除了对诉讼程序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外,对于案件本身却会很迷茫。只记得公诉人的举证(包括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指向被告人是纠集人去殴打被害人的主犯,而被告人却反复辩解说他只是被人叫去撑场面并基本没有动手打人的小杂兵。他和他的辩护律师只是以其片面之词诉说其无辜,就是举不出关键证据。被告人一直在说什么店的老板能出来作证,而主审法官却对此置之不理。或许是因为法官心里已对该案定性有底,清楚知道被告人是在狡辩。可即使如此,为何连一句“不予采纳”都不说。那时候真的有种想向公诉人借该案件卷宗来看看的冲动。也许是受到传统侦探片的影响吧,总觉得对于案件的定性的决定性关键是在证据与证言形成的相互印证上。

然后,印象最深的还有几件事。其一是开庭押送被告人进法庭前,被告人的脚应该是被铁链锁着的吧。可能由于作证时会被叫到,似乎被押过来的人不止一个。当那几个人,几个脚上带着锁链的人一起走动时,锁链与锁链,故意伤害罪刑事辩护。锁链与地面摩擦发出的当当声,却让人毛骨悚然。不知道为什么,那种冰冷的声音让我无比厌恶,仿佛被锁着的不是什么罪犯,而是来自地狱彼方的恶灵。的确,锁链是很好的阻止犯人逃脱的工具。但罪犯也有人权,感觉用此锁链,却锁住了他们的尊严。

第二件事是在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时,向被害人的妻子说了声对不起。没想到被害人的妻子此时冲动地大声喊出“你以为道歉就完事了吗”这样一句话。或许用没想到这个词不太合适,会冲动地在法庭上喊出这样一句话也是情理之中,毕竟,这样一句话,承载的是一个家庭的重量。看着那位丧夫的女子,脑子里会不由地想到,她与丈夫曾经一定有幸福的生活。而这样甜蜜的日子却被一场由争吵引起的殴打伤害致死而永远逝去。于是,国家司法机关对于这件事的介入,国家刑罚权对这个案件的审判对于挽救,或者说是是补偿对被害人家庭的重要性。刑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众多法律中的最后一道盾牌,如果在此过程中,国家司法机关不能公正处理,那对于被害人一方无疑是雪上加霜。

d最后一个是庭审完毕时,被告人被押着起身离开。而被告人却笑着对同在旁听案件的一位中年妇女说了声“我走了啊”。我不清楚那位妇女和被告人的关系,但被告人的笑容却让我很不是滋味。就像他是无罪的,被当庭释放般。抑或是不想让他的亲人们担心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不是像打翻别人的茶杯那样小的事,失去的是一条鲜活的人命。即使他不是主犯,或者根本没有动手砍人,但在如此庄严神圣的法庭上,却完全没有一丝沉重与后悔,让人匪夷所思。真的希望这位被告人能在之后的劳动改造中端正思想,重新做人。对于这次庭审,我收获最大的是对于一些现象的思考。学习法学也快两年了,却觉得自己的法律思维还没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会努力提高自己!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参加法院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案件有关公司股份转让的案件。a总私自扣留公司的公章、天然气票和财务章,导致xx饭店倒闭,a总要收购b总在此饭店的股份,双方在价钱方面不能达成一致。结果b总将a总告上法庭。

背景我们小组旁听的案件是第二次开庭,所以有些细节我们并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是公司股份转让出了问题。

流程1宣布开庭。

2展开法庭调查。

因为案件是第二次开庭,本次主要是原告方提供录音资料,证明是a总的过错导致饭店倒闭。

3质证。

4法庭辩论。

5双方总结陈词。

6法官组织调解,本案并没有当庭宣判。

感想。

法院在我心中一直都是无比神圣的,去之前心情莫名地特别有些忐忑,我不知道法院到底会不会接受我们一群毛孩子去听那么严肃的事情,也不知道会遇到怎样的大法官,暗自猜想是不是真的带着假发,穿着法官袍。

来到法院门口,看见庄严的大门,我着实被震了一下,感觉在这种地方,任何肮脏的东西都应该自惭形秽。进入法院里面的过程很复杂,我们经过了严格的安检,什么相机录音笔一律不许带入,守在检查台前的警官身材魁梧,不怒自威,让所有人不敢有其他什么想法。

进入大厅,我又被震住了,庄严的大厅,整整一堵墙,有三层楼这么高,写满了法规。法院的内部格局庄重神圣。

找法庭去旁听是很困难的。不管我们问哪里,他们都会让我们去问其他地方,简直就是无限死循环,没有办法,我跟着班长一个一个法庭找。很多法庭已经开庭了,门紧锁着;有些法庭还没开,但是死活不让我们听;终于找到一个原告被告都坐好的庭,我们兴奋地坐在那里等了半天却被告知,这里今天不会开庭;最后,找到一个只有书记员的庭,我不死心,去问了一下,竟然可以!我们特兴奋,就在这里听了。

不过遗憾的是这个案子是第二次审理,所以很多细节我们都不是很清楚,今天主要是原告提供一份录音证据,很长,听得我们云里雾里的。

与我想象的不同,原告的律师没有巧舌如簧,根本不是我们平时认为的,律。

师就是能把白的说成黑的,把黑的说成白的,这个律师不知道是因为经验不足还是没有好好准备,说话很没有力度,连法官都有点烦他。相反,被告倒是信心满满的样子,只来了代理人,但每句话说的虽然让人觉得有点强词夺理,但真的很有杀伤性。让我更加相信,一个律师在案件中的作用是巨大的,一个案子的胜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律师是否合格。

再看看我们的法官,他给人的感觉是,专业知识很娴熟,但是我觉得他有些颠覆我心中法官的形象。神圣的法官的椅子,他竟像坐摇椅那样晃来晃去,时不时莫名其妙盛怒,弄得本来就不怎么自信的原告律师说话更加错乱,也吓得证人连连说错话。不过,我有理由相信,这个法官一定是法官群里的例外。

我也认识我们老家的一些法官,他们都是特别正直的人。

最后我们的案子没有当庭宣判,双方进行调解。

这次法院旁听,我收获还是很大的,第一次见识真正的法庭,第一次见到正式的审判程序,也认识到了律师的重要性,以后有机会,我还要多去法院学习。我们法科学生若是只接触书本知识和单纯的法条是没有用的,只有实践经验才会让我们真正成长。

参加法院旁听庭审心得体会范文

0月22日,星期一,天气晴.在这秋光明媚的日子里,我们一行七人驱车来到了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进行旁听庭审的模拟法庭实践课.经过例行的安监,我们来到了法院的四层.面对着一个又一个的法庭,我们有点晕,怎么听啊?也算是运气不错,再辗转到了六层后,正好有一个法庭在准备开庭.经过和书记员的简单沟通,我们上交了身份证,坐在了法庭的旁听席等待开庭.

这次审理的是一个合同纠纷案件,已经开过两次庭,持续了四个多月,这是第三次,所以案情我们掌握的不是太清楚.大概是说原告借给被告一百万元,被告无力偿还,但被告认为这一百万是原被告双方合作开发项目原告所投入的资金,于是双方产生纠纷.再加上双方之间还有很多其他法律关系,案情十分复杂,所以无法掌握到全貌.

一开始,法官并不在场,由书记员组织双方补充提交及交换证据,并指出不认可的对方证据.这个过程持续了约十五分钟左右.然后从审判席侧门上来了一个法官,和书记员进行了简单的交流后,开始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提问,内容包括“为什么提出了几个新证据?想证明什么?”等等,还对一些事实情况询问了双方.这个过程持续了约十五分钟.然后又从侧门上来了两个法官.这两位法官对于我们的到来显然有些惊讶,还向主审法官询问了一下.三位法官都落座后,主审法官简短的宣布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由_x组成合议庭、告知诉讼权利等事项,现在开庭.同时还告诉书记员把刚才他和原被告双方说的话记录为???(没听清).正式开庭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组织双方对于新提交的证据以及前两次庭审有异议的证据进行质证.双方律师唇枪舌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其中原告当事人一度情绪有些失控,欲与被告律师争吵,幸亏原告律师及时制止才作罢.然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这一段比较平淡,感觉被告理亏的很明显,没有什么精彩之处.最后就是询问双方是否坚持诉讼请求和辩护意见,庭审就结束了,我们这次的实践活动也就完成了.

流水账记完了,该写点干货了.

在这次旁听庭审中,我感受到了以下几个问题:。

的主持下进行.而由书记员主持证据交换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

2.审判过程多次被案外事件打断.庭审中有几次被敲门打断,大多是因为其他案件的当事人来送他们的文件、证据和案卷材料等.

3.法庭纪律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规定,旁听人员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我们同学中有一位使用电子设备进行了录音.貌似还有个规定说旁听人员在庭审过程中不得记录,但我们所有同学都进行了记录.

4.两名代理审判员形同虚设.两名代理审判员不仅来的很晚,而且在庭审过程中未发表任何意见,感觉是为了凑数而来.因为审理期限超过了简易程序规定的三个月,所以要转为普通程序,必须组成合议庭,所以随便拉了两个代理审判员来凑数.这样就直接把设置合议庭的目的给规避掉了.

5.庭审过程不甚严肃.庭审的过程中,审判长接电话一次;被告律师发短信一次,还让法官“稍等”.这实在令法庭在我心中的威严形象受到了损害.

通过这次庭审活动,我有以下几点收获:。

1.陈述事实、发表质证意见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庭审过程中,原告当事人发表过几次意见.也许是未经受过专业训练的缘故,讲的比较罗嗦,搞的审判长有些不耐烦,甚至说出“不就是怎样怎样??”这样的句式来进行总结.这样的陈述,即便是你占理,如果未能让法官清晰明确的了解案件的情况,那和没说没啥区别.万一遇到不愿总结的,听不明白就当作没听的法官,那可就完蛋了.

2.对于证据一定要非常熟悉,对证据的选择要非常谨慎.在质证阶段,原告律师抓住了被告方提供的证据中的一个漏洞,事实上使被告产生了自认的效果.而被告律师显然对此准备不足,支支吾吾,最后只能以“要与当事人核对”为由搪塞过去.但这也引起了审判长的极大反感,认为被告律师是在拖延诉讼时间.

3.法庭的辩论并不像辩论赛的辩论那么紧凑,应该要想清楚再说.对方发表意见后,法官让你发表意见,这时并不像辩论赛一样,就必须立马站起来回话,而是可以查阅一下案卷和证据,并且和另一位律师商量商量,再发表意见.虽然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给人的感觉更显得理直气壮一些,但如果说错给对方留下把柄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总的来说这次旁听庭审的经历还是很不错的,很愉快也很有收获.也确实是运气好,听说其他组的同学还有开庭没多会双方就和解了的,搞的程序都没进行完,都没法写感想.

参加法院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5月13日,我们参加了原龙游县水利局副局长潘正成受贿、贪污一案审理旁听。从公诉机关指控的情况来看,潘的受贿频率之高、数额之大、行贿的人员之多,可以说是触目惊心,使我们在思想上法制上得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一、老板“再好”,最终是为了他自己。从潘的受贿时间看,主要都集中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看起来这些老板都非常懂“人情”,在这些“关键”的时候没有忘记你,在送钱财时也没有马上要求你给他办什么事,所以收起钱来没有感到很“烫”手。但最终在这些老板碰到什么事时,你就要想方设法甚至用违法的手段给他解决,老板们要得到你十倍仍至百倍的回报,受损的是国家。

二、办法想得“再好”,最终仍逃不脱法律制裁。潘在受贿过程中,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想了很多办法。如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送礼,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买房钱不够时向朋友“借钱”也说得过去;“借钱”还不出,我用房屋抵押符合常理。但这一切都离不开其担任公路段段长这个基础,正如公诉人所说的:“如果你不担任公路段段长,他会送你钱吗”?最终都被检察机关认定为受贿而受起诉。

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们深受教育,体会良多。古人曰:“欲不可纵,志不可满,欲多则心散,心散则志衰,志衰则不达”。人的欲望离不开物质,这是唯物主义的必然昭示,但是人的欲望可以凭理性的修养来控制,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为此我们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使自己懂得更多更新的东西,从而不断地修正自我完善自我,自觉地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改造。加强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做制度执行的模范,在权力的运行中要慎重、规范,在阳光下运作。潘的受审印证了一句老话:“勿伸手,伸手必被捉”。只有自己端正认识,学会算经济帐、生命帐、亲情帐、良心帐,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筑牢自我防线,方能使自己成为一名无愧于党的教育培养,人民养育之人。

---------------------。

4月27日,这是我第二次参加法院的旁听。这是一起受贿数额不高、被告人职务也不高的案件,但是同样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在神圣庄严的气氛下,控辩双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展开激烈辩论。三个半小时的庭审,使人身心疲惫却感受颇深。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是很多站在法庭上的人都会有的感受。然而人生没有彩排不能再重来。每一步迈出,总是机遇伴随着风险,所有的.后果只能自己承担。5年来5万多元的受贿数额并不算高,但相应的罚则却是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相信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会算这笔人生的帐。然而当时呢,面对唾手可得的三千、五千是否有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意志去判断和拒绝?很多人迷茫了、迟疑了、侥幸了,以为前方是鲜嫩肥美的青草地,步步走来却发现自己陷入的是一片深不可测的沼泽地。这世上最可怜的情绪就叫“悔恨”吧。

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受贿罪的主体必须得是国家工作人员。这与一般人的区别就是国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公权力,拥有职务上的便利。这种权力很重,然而有些人却把它看得太轻,轻的像市场上的菜一样可以“等价交换”。孙中山先生说,“官吏,则不过为国民公仆”。当权力成为工具,成为高高在上可以炫耀的资本,这颗谦卑的心早被抛却脑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也是如此,处罚的权力的背后是责任和信任。行使权力的时候得问问自己凭什么和为什么。

除了廉洁之外,令人感受最深的是法律的权威性。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对于受贿数额,是否是利用职务之便还是朋友间私人关系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我们常以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而感到自豪,真正要以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行政诉讼的标准来执行。廉洁执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合法执法同样是每一名队员执法的基本准则。被告在法庭上的辩护与询问笔录中的不吻合,他强调有2万元不是受贿而是与当事人之间煤渣的货款往来。这些直接考验当时制作笔录时,是否告知其有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是否完全按法定程序进行。案件带给我们的不止是个人品质上的拷问,同样是执法业务中的警醒。

旁听法院庭审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的东湖区人民法院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东华理工大学外法系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更多的经验。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刑事案件当堂审理的全过程。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审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尽量以自己所学的知识与案件有机结合起来。案件审理结束,我对审理案件的程序和知识的运用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1.周某团伙抢劫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东湖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周某团伙抢劫案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被告人如实供述了犯案经过与事实!

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在本案中我们处处都可以看到公诉人的作用。的确,公诉制度真是我们法制社会所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公诉制度的话,那么那些坏人定会逍遥法外!

在本案中,周锦标及其同伙用刀威胁,用袜子捂住受害人的嘴,抢到钱,手机之后,把受害人扔在荒野处,将他们的车开的老远,使的受害人之后难以寻找。本案中,被告人都是专抢出租车,周锦标及其同伙用刀威胁,用袜子捂住受害人的嘴,抢到钱,手机之后,把受害人扔在荒野处,将他们的车开的老远,使的受害人之后难以寻找。其性质及其的恶劣,属于抢劫罪。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这些人都是在青少年的时候不懂法律,为求刺激、挥霍去抢劫。走上了犯罪这条不归路,他们少年时犯罪被判了几年的有期徒刑,因此耽误了他们的美好人生。出监狱后,他们找不到工作,四处游荡,而家人又管不了或者是根本就不去管,最终他们还是选择了重新犯罪。由此案我看到了家庭教育的缺失和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2.交通肇事案。

本案中被告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他在明知汽车右刹已坏的情况下,仍然去载运乘客。最终导致出租车因为躲闪一辆横穿马路的自行车时往右打方向盘,但是由于汽车右刹车已坏而撞上了护栏。车上的一对年轻夫妇受伤,而丈夫受到严重的脑伤而在医院死亡。虽然在这个案子当中出租车司机说他在一出事之后就拨打了112和120。该司机就依此认为他是自首的。

原告律师认为:“现在的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该种情况的定性,但是在司法的实践中,大家已经普遍认为在对于司机这个特殊的职业来说他有这个义务。则他就是交通肇事逃逸了,那属于该罪的加重情节了。“的确,如果身为司机他就应该为自己的乘客负责。在本案中,自行车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固然是直接的诱因,但如果司机把汽车修好后再做生意的话也不至于会发生如此的悲剧。

在这里让我看到了艰辛、困难,但也让我更加坚定了我对未来的信心!我的未来不是梦,我努力、我奋斗!

旁听法院庭审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2.进一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3.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更准确的掌握法律的内涵。

4.加强专业知识与实际运用的结合。

6.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知识。

二、实习内容。

实习一:在学校模拟法庭旁听了原告唐芙蓉告被告巴士旅行社旅游合同违约纠纷案,属于民事合同违约纠纷案件。原告唐芙蓉系株洲市一名小学教师,因参加学校组织的赴广西桂林旅游活动,乘坐了被告湖南株洲巴士旅行社的巴士赴广西桂林。在巴士行至322国道的广西某地时,因另一辆车辆违章超速追尾,两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受伤住院。现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因车祸所遭受的损失。

原告诉讼请求有:1、要求被告支付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3、原告出院后还需休息90日,期间需要一人护理。该护理人为原告丈夫。其丈夫因护理她而无法工作,被告须承担该项损失;4、依据《合同法》,双方之间成立一个旅游合同。该项合同中是被告违约,被告需承担违约责任。基于以上诉讼请求,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共计57490.68元。被告的答辩意思为:交通事故所致原告受伤,被告方不存在过错,原告的一部分请求不合理,无法律依据。为次合同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法庭,庭审在我校模拟法庭举行。

此次庭审运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程序为以下几点:

一,开庭准备阶段。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宣布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出庭情况。

2.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询问各方当时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本次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均无异议。

3.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的名单,告诉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此案中,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回避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当事人陈述。

原告唐芙蓉宣读了起诉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被告宣读答辩状,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异议并说明了理由。

2.当时人出示证据并相互质证。

原告方举出了五组证据:第一组:原告的身份证及其来源,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其来源,用以证明原告资格。被告对该组证据无异议,法庭予以采纳。第二组:2006年,时代旅游旅行社与学校的预付收据。用以证明原被告存在合同关系,但由于学校丢失合同,故出具一份证明说明。被告方质证:认为收据为复印件,不是原件,证明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法庭基于被告的承认,采纳了该组证据。第三组: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原告在事故中不负任何责任。对于该组证据被告也无异议,法庭予以采纳。

第四组:证明原告赔偿要求的凭据与依据。被告无异议,法庭予以采纳。第五组:门诊票据,为诉讼请求提供依据。对于收据被告方对一部分村在异议,于是法庭因原告在药店买药是根据医院处方买的,所以予以采纳。而被告放此时也举出了两份证据,一是协议书,证明其与肇事车辆签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应由肇事方承担,被告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是司法重新鉴定书,认定原告仅构成9级伤残。原告方对于鉴定书无异议,但对协议书有异议,认为协议书的不恩能够作为其不需负责的依据,该证据与本案无关联。但是对于原告的异议法庭认为不成立。

三,法庭辩论阶段。

法庭辩论主要做了两轮辩论。原告的辩论意见主要内容为:该案属旅游服务合同纠纷,为违约与侵权的竞合,原告有权选择违约之诉,被告应承担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而被告方的辩论意见主要为:原告方选择违约之诉,增加了被告的责任与诉讼成本;原告未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而要被告承担一切责任不合理;诉讼请求金额过高,被告愿意承担合理责任。

在法庭辩论的最后,审判长征询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是否调解,双方接受了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调解。

四,宣告判决。

最后此案时经过法庭调解结案的,审判长宣判本案法庭调解结束,并宣判了调解结果,被告总共支付原告5万元,包括之前的医疗费。诉讼费用均分。

实习二:学院组织我们去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一桩刑事诉讼案件。此次案件是天元区人民检查院对天元区人民法院做出的关于王超、文毅抢劫案一审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抗诉案件。运用的是二审庭审程序。王超、文毅于20**年6月29日晚在天元区邮政小区2栋107房实施抢劫行为被捕,天元区法院对此经过审判,王超、文毅抢劫事实确定,对王超、文毅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处王超、文毅有期徒刑5年,罚金一万五千元。此次庭审是由于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对此判决不服,提起抗诉,认为王超、文毅的行为为入室抢劫,量刑至少在十年以上。本案就此抗诉进行审理。

刑事诉讼普通程序比较民事诉讼程序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一下是本次二审刑事诉讼程序。

一,开庭准备阶段。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宣布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出庭情况。

2.审判长传被告王超、文毅到庭,询问了被告的基本情况。

3.宣布出庭陪审员、书记员等组成人员的名字。

4.宣布被告人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此案被告均未申请回避。

5.审判员宣读被告基本情况以及本案的基本情况。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公诉人员宣读抗诉书。

2.审判长宣布文毅退庭,公诉人员询问王超,然后审判人员询问王超,王超对公诉人员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并无异议。

3.审判长宣布王超退庭,公诉人员询问文毅,然后审判人员询问文毅,文毅对公诉人员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并无异议。

4.法庭询问结束,传被告王超到庭,进入法庭的举证和质证阶段。

三,法庭辩论阶段。

在此阶段中,由于一审审判中对于此案的事实已经相当清楚了,所以审理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较少,被告对公诉人员提供的证据和询问也无多大异议。

四,被告人最后陈述。

五,宣判判决。

此案实行择日宣判,被告被继续收押。

三、实习心得。

经过了将近两年的专业学习,我们积累了较多的理论知识,但是这是我们第一次亲身感受庭审的庄严和严格的程序要求。

首先,根据这两次实习,我越发地感受到了我国法律以及法庭工作人员对程序公正的重视。在我们学校专业和理论知识的时候,老师不只一次的跟我们说过,我国相比于法系的大多数国家来说是比较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但是,我发现我国渐渐提高了对程序法的重视程度。像在这两次庭审当中,都是严格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的。

其次,我也感受到我国对被告和犯罪嫌疑人权利的重视。比如在开庭准备阶段,都要询问各方当事人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是否申请回避。特别告知被告人权利,问清他们是否已经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各项权利。

再次,清楚的认识到了民事诉讼程序和形式诉讼程序的不同之处。这两者诉讼程序在相当程度上有相同之处,只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在法庭辩论以后,有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而且我发现,刑事诉讼审理的是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基于有某种犯罪的嫌疑的诉讼,比起民事诉讼来说更严格,更正式。

最后,也是我对这两次旁听庭审的感触,法律在当代社会已经越来越重要,无论是对于这个社会,还是对于个人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人人都应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像我们旁听的第二个刑诉案件,被告人王超和文毅就是因为缺乏法律知识与法律意志才会坐上了法庭的被告席。王超和文毅和我们年龄相当,但是受教育程度都不高,一时缺钱用就想到了抢劫的暴力方式,共抢劫了被害人二百多元现金和一台市场价600多元的手机,而且是在被受害人用于居住的杂物储存室内,第一审判决中就被各判了5年的有期徒刑和各1.5万的罚金。抢来的一共三百多块钱是用自己五年的青春换来的,我不知道他们自己有没有想过是否值得。

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因为无知,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锁进了深牢大狱里。而且在此次庭审当中,天元区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的原因是因为觉得一审法院对他们量刑过轻,他们的行为应该构成入户抢劫,最轻的量刑也是十年,所以他们很有可能要坐十年牢,但是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他们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事情事关他们有可能再失去五年的自由,他们的辩论都是软弱无力甚至放弃辩论的,旁听的我们,也为他们捏了一把汗。但是,法律不会因为同情他们的无知而不向他们撒下法网,他们要为他们的无知付出代价,也许在我们看来,这个代价过于昂贵吧。

经过这两次实习,我深刻了解到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我也为我作为一名法律系的学生感到骄傲,我一定要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这次实习,我受益匪浅。

旁听

第一段:介绍旁听庭审的背景和目的(200字)。

旁听庭审是一种法律教育和社会参与的重要方式,通过亲身观察法庭审理案件的过程,旁听者可以增加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并深入了解司法实践的运作。面对司法公正和法律精确的追求,旁听庭审对公众提供了一个了解司法体系和参与司法事务的平台。

第二段:旁听庭审的体验和感受(300字)。

我曾有幸旁听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庭审,那是一场涉及命案的审判。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被告人一言不发,旁听席上座无虚席。法庭内部充满了紧张的气氛,法官正襟危坐,审问证人,解读法律条文,让我们切身体会到了法院的严肃和公正。法庭是一个严密的体系,律师们运转得如履平地,他们的讯问、辩论和庭外沟通都显示出其责任和专业性。在那个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司法公正的意义,以及法律作为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

第三段:通过旁听庭审对法律知识的增长(300字)。

旁听庭审不仅沉浸在现场的环境中,还能深入了解法律程序和条文的具体应用。旁听者可以通过庭审过程中的亲身体验,学习到关于法律过程、证据分析、法律推理的知识。在旁听庭审中,我观察到了律师如何在庭上掌握辩护技巧和法律理论,专业地辩护和质证。通过旁听庭审,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还更加意识到法律逻辑和法律精确的重要性。

第四段:对司法体系的思考和感悟(300字)。

旁听庭审让我对司法体系有了更深的思考。其实,司法体系的公正与完善,不仅仅依赖于法官、律师和法庭,更依赖于参与者对法律的理解、遵守和支持。司法体系的公正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尊重法律,实现法律的公平并维护自身的权益。旁听庭审让我明白到,法律只有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得到有效执行,才能真正实现司法的公正和社会的和谐。

第五段:总结观察和心得(200字)。

通过旁听庭审,我对法律和司法体系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旁听庭审不仅是一种法律教育的方式,更是一种社会参与和法治观念的培养。旁听庭审让我深刻体悟到法律的力量和司法的庄严,明白到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对于每一个公民来说,尊重法律、参与法律事务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和责任。通过旁听庭审,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也为社会的和谐与公正做出贡献。

庭审旁听的心得体会

庭审旁听是每个法律爱好者都会有的一种经历。通过亲身体验,我深刻地感受到庭审对于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以及观察审判过程的独特价值。在庭审旁听的过程中,我产生了许多体会和感悟,这些经历让我对法律与司法体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首先,庭审旁听让我更加意识到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在庭审中,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以及其他参与人员共同组成了司法体系的重要环节。每一个细节都需要得到严格的审视和核实,以确保整个庭审过程的公正性和公正性。庭审旁听让我看到了案件的实质,深入了解了当事人的真实情况以及他们的声音。这一切都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每个人的权益得到公平对待。

其次,庭审旁听让我见识到了法律实践的复杂性和技巧性。在庭审中,律师们展示出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聪明才智。他们以合法的方式为当事人辩护,通过充分的证据和辩论,试图说服法官和陪审团对自己的案件作出有利的裁决。我看到了律师们运用尽可能多的法律资源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同时也看到了他们处理证据和提问证人的技巧。庭审旁听鼓励了我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并欣赏法律专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第三,庭审旁听增强了我对司法程序的信任。在庭审中,法官和其他参与人员均展示了高度的专业水平和道德意识。他们依法审理案件,秉持公正和客观的立场。我看到了法官们智慧的判断和客观的态度,感受到了司法体系在保护社会公正和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庭审旁听使我更加相信法律制度的有效性,并对法官和其他参与人员的职业操守表示敬意。

第四,庭审旁听加深了我对法律责任和法律道德的认识。在庭审中,当事人和律师们不仅需要遵守法律规定,还需要尊重审判程序和职业道德规范。庭审旁听使我反思了自己对法律和道德的理解,提醒我作为法律爱好者,应该时刻牢记自己对法律和公正的责任。

最后,庭审旁听还让我体会到了司法的人文性和正义性。在法庭上,当事人们诉说着自己的故事,争取公正的判决和合理的赔偿。庭审旁听让我看到了当事人们的坚持和勇气,以及法律在为他们维护权益方面所起到的积极作用。这种人文关怀与法律的正义相互交织,共同形成了司法体系的核心价值。

总之,庭审旁听是一次独特而宝贵的经历。通过亲身体验庭审过程,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了解到法律实践中的复杂性和技巧性,增强了我对司法程序的信任,加深了我对法律责任和道德的认识,并体会到了司法的人文性和正义性。庭审旁听不仅为我提供了法律知识上的收获,更重要的是使我在人文和情感上得到了满足。我相信,未来,我将继续通过庭审旁听的方式,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并为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作出自己的贡献。

庭审旁听

庭审旁听是一种法律文化的体验方式,能让人更深入地了解法律运作的场景与规范,甚至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本文将分享我在多次庭审旁听中所得到的心得体会。

次段:感受到法律的庄严。

庭审的场面十分庄严肃穆,法官严肃认真,当事人和律师们沉默聆听,这让我更深刻地感受到了法治的庄严、规范和公正。庭审中,法官、律师们的发问、答辩,让我明白了法律思维的复杂性和法律实践的细致性。同时,在听取各方陈述后,法官还要根据法律公正地作出判决,可见法官的工作十分繁琐和辛苦,也更加深了我对法律的尊重和认识。

第三段:深入了解社会现实。

在庭审现场,我们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社会现实问题,例如经济纠纷、婚姻家庭问题、等等。通过律师的辩说和当事人的陈述,我们可以了解到背后的关键问题,这是书本知识所不能代替的。庭审现场与书本知识相比,显得更为生动、直观和多元。庭审旁听,可以促使我更好地认知社会现实,也可以促使我更深刻地反思自己的人生,同时更好地倾听他人的声音,了解他人的处境,有利于我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第四段:提高自我素质。

庭审旁听的过程中,需要久久地坐着,耐着性子听、思维跟进、琢磨法律的脉络,这需要不断锤炼耐性、专注力和思考能力。庭审旁听也培养了我的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这些技能在其他领域也会有用武之地,甚至成为我们人生成功的关键因素。

第五段:对法治的认识与理解。

庭审旁听深化了我对法治的认识与理解,让我明白了通俗的“法以治国,法治国”是多么重要的原则,更是让我更好地感觉到法律是一个不断提高和完美的过程,需要每个人的努力去推动和完善。

结尾段:成就与收获。

通过庭审旁听,我既能看到社会现实问题的复杂性,又能感受到法律文化的内涵,更重要的是意识到自我提升的责任与决心。通过一次次庭审旁听,我的人生提升了很多,对法律也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最后,要感谢所有庭审参与者们,他们的努力与智慧启迪了我。

多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很多人对庭审这个词语可能并不陌生,但对真正的庭审情况了解却不多。作为普通公民,我们有责任了解司法系统的运行,而通过多旁听庭审,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庭工作的正规程序和司法透明度。我最近有幸参加了一场庭审,今天我将分享我关于多旁听庭审所获得的心得体会。

二、庭审过程的观察。

当我步入庭审现场时,我被庭审厅里的庄严氛围所震撼。庭审正式开始后,法官先询问了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然后开始进行证据的呈递和质证。在庭审过程中,我发现法官表现出了公正、中立的态度,对案件仔细地分析和总结。律师们则以自己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口才来为当事人辩护或指控,双方围绕着事实和证据进行论证。整个过程高效有序,让我深感庭审是一个司法公正的体现。

三、法官的重要性和责任。

过程中,我深刻意识到了法官的重要性和责任。法官既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还要与各方保持沟通。他们要保证庭审的制度流程顺利进行,以确保公证和公平的庭审结果。庭审过程中,法官会就案件的关键问题进行提问和引导,确保双方都能充分表达意见,并且保证庭审的现场秩序。每一个案件都需要经过法官的公正裁判,这对法官而言无疑是一种考验,但也是他们所应尽的责任。

四、法庭工作的现实困境。

然而,我也承认在庭审中我看到了一些现实困境。庭审的庄严氛围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正义的错觉,却往往忽略了当事人的情感体验和个体差异。很多时候,庭审重在“法”,而不够注重对人的关爱。尤其是在执行司法判决和解决矛盾纠纷时,有时会因为双方感情和财产损失的不同而引起社会公众的争议。因此,庭审虽然是公正的,但在满足公式化的裁判要求的同时,也应该注重对个案当事人真实感受的关注。

五、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通过多旁听庭审,我觉得公众参与十分重要。庭审虽然是司法程序的一部分,但它也是社会的一部分。参与庭审,让公众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司法运作的机制和相关规定,加强对公正司法的信任感。与此同时,公众参与庭审也可以监督法庭工作的公正性,促进司法制度的进步与完善。因此,我认为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公众多参与庭审,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在庭审中,我深刻体会到司法是一个严肃的环节,它关乎公正和法治的均衡。多旁听庭审不仅能够让我加深对司法工作的了解,也让我意识到作为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只有通过了解和参与,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法治社会的稳定和公正。愿我们每个人都能成为一个关注司法、重视法治的公民,共同努力为社会的公正与进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庭审旁听

庭审旁听是法律意识的重要体现,是公民参与司法的一种重要方式,不仅可以了解法律程序,感受法律力量,更能够深刻认识到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本文将结合个人多次庭审旁听的经历和体会,探讨庭审旁听对于法治教育和法律意识的意义。

第二段:深入理解法律程序。

庭审是公民了解法律程序的重要途径。在庭审现场,我们可以亲眼见证法官、检察官、律师、被告人等角色的出现和表现,可以深入理解法律程序背后的每一个环节,从而更好地了解法律的运行规律。此外,在庭审过程中,法律术语、相关法规的引用和解释,也有助于公众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认知。

第三段:提升法律意识。

庭审旁听不仅可以深入了解法律程序,更能够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在庭审现场,我们不仅可以看到法律权利的行使和制约,还能够体验到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通过庭审旁听,公民能够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法律,这有助于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律敬畏之心。

第四段:感受法律力量。

庭审旁听可以让我们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在庭审现场,我们可以看到法官公正严谨的审判态度,听到被告人的辩护和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这些都显示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性。在庭审过程中,人们能够更直观地感受到法律在维护公正和正义方面的强大作用,也更能够体会到自身维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五段:总结。

总之,庭审旁听是公民参与司法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法治教育和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通过庭审旁听,我们能够更全面、直观地了解法律和司法,进一步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敬畏之心。同时,庭审旁听也有助于让我们更深入地感受法律的力量,为维护正义和公平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庭审旁听是我生活中的一次全新体验,以往只有通过电视或者网络才能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场景。然而,这次亲身体会让我不仅对正义在法庭上如何实现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感受到了法律运作的复杂和精密。庭审旁听为我开启了一扇窥见司法系统内幕的大门,使我对法律的尊重和认可更加深入,也让我对待自我行为更有敬畏之心。

首先,庭审旁听使我感受到了法官的严谨和公正。在法庭上,法官是权威和公正的象征。他们通过引导庭审程序,向被告和律师提问,审理证据等方式来保障每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的审判结果。与电视中的法官形象不同的是,真实的法庭上法官的形象更加庄重和严厉,他们对案件的了解深入而全面,判断力极为敏锐。而旁听者包括我在内,也能从法官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感受到他们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和尊重。庭审旁听让我更加坚信,只有公正的法官才能保障法律在社会中的权威和公信力。

其次,庭审旁听也使我对律师职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庭上,律师是被告或原告的代表,他们要通过辩护或起诉,为当事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庭审过程中,律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辩护技巧。特别是在求证的过程中,律师通过巧妙的提问和辩护策略来挖掘出关键证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们用专业的技巧和高度的责任感展现了自己的职业素养。如此看来,律师的职业不仅需要深厚的法律知识,还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快速的思维能力。

此外,在庭审旁听中,我还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司法程序对每个案件的重要性。庭审程序是司法活动的核心,它要求审判者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展开辩论和采集证据,并最终根据法律和证据作出公正的判断。庭审的程序性要求保障了被告和原告的合法权益,通过程序的规定,确保了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合理的审理。尽管庭审程序可能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但它能够确保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并最终为当事人提供真正意义上的司法救济。

最后,庭审旁听对我个人的影响也是积极的。在旁听庭审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守法、遵纪守法成为我身边每一个人都应该遵守的法律规则。我深刻认识到,法律作为社会稳定的保障,不仅保护了每个人的合法权益,还为公平正义创造了条件。庭审旁听让我视法律为生活的底线,让我对法律的尊重与追求生活中的每一个行为。我将树立守法的观念,注重自我约束,做一个守法、遵纪守法的公民。

庭审旁听是一次让我深入了解司法系统的宝贵机会。通过亲身体验,我对法官、律师和司法程序有了更充分的认识,对法律也拥有了更为深厚的敬畏之心。庭审旁听使我真正意识到,只有公正、严谨的司法才能确保社会的安定和正义的维护。我将永远铭记庭审旁听带给我的启示,牢牢把握法律底线,做一个守法的公民,积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多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有幸有机会旁听了一场庭审。这次经历让我受益匪浅,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公正和庭审的庄严,也激发了我对法治的更深层次的关注和参与。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旁听庭审过程中的心得和体会。

第一段:法律的公正与遵循。

旁听庭审的第一印象就是法律的公正和遵循。法官作为这个庭审的主持者,不偏不倚地让双方当事人陈述各自的观点,并在庭审过程中秉持中立的立场。无论当事人的身份、地位、财富等其他因素如何,庭审都要以事实和法律为基础进行判断。这个过程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威严和权威,也让我感受到了法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法官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公正的品质,以确保庭审过程的公平性和正义性。

第二段:庭审的庄严和严谨。

旁听庭审之后,我深深体会到了庭审的庄严和严谨。从一进入法庭的瞬间,就能感受到一种庄重的氛围。法官高高在上的位置、律师严肃认真的表情、参与庭审的双方当事人的紧张等等,都给人一种肃穆和庄重的感觉。庭审过程中,双方律师通过争辩、提问和陈述等方式,展示了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辩论技巧。庭审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严谨而精确的,让我深刻意识到了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和庭审过程的重要性。

第三段:法治的普及与参与。

通过旁听庭审,我意识到法治问题不仅仅关乎当事人,更关乎整个社会。庭审是法治社会的特征之一,通过庭审可以公正地解决矛盾,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参与庭审的人不仅仅有当事人和律师,公众的参与也是非常重要的。旁听庭审让我认识到自己是法治社会的一分子,我有义务了解和了解法律,对法律问题有自己的判断和看法。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将积极参与公民教育,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四段:法治与人权的平衡。

旁听庭审的过程中,我看到了法治与人权之间的平衡问题。庭审过程中,法官需要公正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但同时也要保护被告人的基本人权。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但法官也必须确保被告人的权利不受侵犯。这对法官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需要他们准确把握庭审的节奏和平衡点。旁听庭审让我认识到法治与人权之间的微妙关系,并让我更加珍惜和关注自己的权利和人权问题。

第五段:个人责任与法治建设。

旁听庭审让我深刻认识到了个人责任与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每个人都有义务遵守法律、尊重法律,也有义务参与到法治建设中。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可以通过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维护社会公德和公平正义、参与公众事务等方式,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旁听庭审不仅仅是一种学习和观察,更是一种参与和关注,是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的重要途径。我相信,只有每个人都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社会才能更加和谐、公平和有序。

在这次旁听庭审的经历中,我对法律和法律程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更加关注法治和司法公正的问题。法治不仅是法官的责任,更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只有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社会才能迈向更加公正、公平和法治的未来。

庭审旁听的心得体会

庭审旁听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社会活动,它既是公民履行公民义务的一种表现,也是对司法公正的监督和保障。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有幸参与了几场庭审旁听,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下面,我将分享一些我在庭审旁听中的体会和思考。

首先,庭审旁听让我深刻意识到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在庭审现场,法官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判,公正地为当事人做出判决。这种公正不仅仅是实现正义的手段,更是一种社会秩序的维护和稳定的保障。司法公正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利益和幸福感,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庭审旁听让我见证了司法的庄严和威严,也让我看到了司法工作的细致和严谨,更加坚定了我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其次,庭审旁听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和律师们都以法律为依据,通过证据和辩论来寻求真相,从而依法做出判决。这让我意识到,法律是一种权威的规定和约束力量,它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律的公正和公正的执行是保障社会秩序和人民权益的根本保证。庭审旁听让我更加珍视和尊重法律,也让我更加认识到了法律与公民的关系。

另外,庭审旁听也让我感受到了法庭文化的庄重和专业。庭审现场,法庭的工作人员和律师们都以庄重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他们认真地听取证人和当事人的陈述,仔细地分析和评估证据,并在法律的指导下做出判断。他们严肃而专业的态度让我深感法庭文化的独特魅力,也让我认识到司法工作者的责任和担当。庭审旁听不仅让我看到了司法工作者的辛勤付出,也让我明白了法庭文化对于司法公正的重要性。

最后,庭审旁听也让我意识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公民,我有责任参与到监督司法公正的行动中,为公正的法治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庭审旁听不仅是一种法治教育,更是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通过旁听庭审,我不仅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社会,也可以对现行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庭审旁听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自己作为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使命,也让我更加明白了自己在法治社会中的作用和义务。

总之,庭审旁听是一种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旁听庭审,我深刻体会到了司法公正、法律的力量以及社会责任的重要性。作为一个公民,我将继续积极参与庭审旁听,监督和保障司法公正,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参与到庭审旁听中来,共同关注司法公正,共同努力为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而奋斗。

相关范文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