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哪些内容(汇总5篇)

时间:2023-09-26 05:42:53 作者:影墨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哪些内容(汇总5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篇一

第一段:引言(约200字)

自从人脸识别技术的出现,它已经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包括安全监控、金融服务、社会管理等。鉴于人脸识别的潜在风险和挑战,我对这一技术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并根据所获得的数据和信息撰写了一份调查报告。通过这次调查,我对人脸识别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第二段:人脸识别技术的优势和应用情况(约300字)

人脸识别技术的优势在于其高效、准确和便利性。通过使用摄像头及相关软件,仅需几秒钟的时间便能够对一个人的身份进行验证与确认。在银行、机场等场所,人脸识别技术可以与身份证、通行证等传统安全措施结合,提高安全性和便利性。此外,人脸识别技术还有广泛的社会应用,如追逃嫌疑人、寻找失踪人员等。这些应用展示了人脸识别技术给社会带来的积极影响和效果。

第三段:人脸识别技术的挑战与风险(约300字)

然而,人脸识别技术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风险。首先,隐私问题是最关键的挑战之一。人脸识别技术需要大量的个人数据来进行识别和验证操作,这可能引发个人隐私泄露和滥用的隐患。其次,该技术的准确性也不尽完美,可能会出现误判和错误的情况。此外,人脸识别技术在识别年龄、性别和种族方面有一定的局限性,可能会导致偏见和歧视问题。

第四段:合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建议(约200字)

鉴于人脸识别技术的优势和挑战,我认为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合理应用该技术。首先,立法者应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明确规定人脸识别技术的合法使用范围和权限,并加强对滥用个人数据的处罚力度。其次,相关企业和机构应该加强自律,建立严格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机制,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和合规使用。最后,公众也应加强对人脸识别技术的了解和监督,积极参与相关讨论和决策,维护自己的隐私和权益。

第五段:结尾(约200字)

通过这次人脸识别调查报告,我深入了解了该技术的优势和挑战,以及对于合理使用的建议。人脸识别技术的快速发展给我们带来了便利和效率,但也对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在充分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我们才能更好地应用人脸识别技术,为社会带来更多的福祉。因此,我们需要共同努力,使人脸识别技术在合理使用的框架内发展,真正实现科技与人的和谐共生。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篇二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人脸识别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而随之而来的争议也日益加剧。为了深入了解人脸识别技术的现状和影响,本次调查报告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和分析。通过对报告的细致阅读和思考,我对人脸识别技术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并深刻感受到科技的进步带来的利与弊,以及对社会和个人带来的潜在影响。以下是我对人脸识别调查报告的心得体会。

首先,人脸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为社会带来了许多便利。调查报告中指出,在公共场所、边境管控、社会保障等方面,人脸识别技术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例如,在交通领域,人脸识别技术可以用于自动驾驶和智能交通管理,有助于提高交通效率和安全性。此外,人脸识别技术还可以用于身份认证和金融支付,简化了人们的生活,提高了工作效率。这些应用无疑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让社会更加高效和安全。

其次,人脸识别技术带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调查报告中提到的隐私问题是人们最为关注的。人脸识别技术可能会侵犯个人隐私,特别是在没有得到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个人的脸部特征被收集和使用。此外,人脸识别技术的误识别率也存在问题。由于人脸识别技术还不完善,容易受到光照、角度和遮挡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误识别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就可能给个人带来不便,甚至造成冤错案件。因此,我们应该在推广人脸识别技术的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监管,保护个人隐私,减少误识别率,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另外,人脸识别技术在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维护中起到了积极作用。调查报告中指出,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可以快速准确地识别出犯罪嫌疑人和违法人员,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效率。例如,在一些公共场所的安全监控中,人脸识别技术可以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和可疑人员,提高治安防控的水平。这无疑可以增强社会的安全感,维护公共秩序,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更加安全的生活环境。

然而,人脸识别技术的滥用和不当使用也给社会带来了一些担忧。调查报告中提到了政府滥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监控的问题。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政府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人脸识别技术,对公民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控。这涉及到个人隐私权和人权的问题,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和讨论。因此,我们必须在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时,加强人权教育和意识,确保其合法合规、科学适用。

综上所述,人脸识别调查报告让我深刻认识到了人脸识别技术的利与弊,以及对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影响。我们应该充分利用人脸识别技术的便利,但同时也要认识到其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在推广人脸识别技术的同时,加强隐私保护和监管,确保公众利益和个人权益的平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应用科技进步,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篇三

一、诉诉,是指当事人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立即,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向法院提出的解决民事争议,保护其实体法上的权利的请求。

简而言之,诉是司法解决纠纷的请求或者司法保护的请求。学界关于诉的要素存在二要素说和三要素说,二要素说认为诉的要素包括诉讼标的和诉的理由,三要素说认为诉的要素包括诉讼标的、诉的理由和当事人。正确识别诉的要素有助于诉特定化,正确区分此诉与彼诉。无论是二要素说还是三要素说均认为诉讼标的是诉的要素之一,而诉讼标的理论是民事最核心的问题之一,因为诉讼标的的正确识别影响着诉的合并、诉的变更的正确识别,影响着既判力客观范围的正确判断,影响着是否属于重复起诉的正确甄别。因此,可以说诉讼标的理论对于整个民事诉讼至关重要,是整个民事诉讼的支柱。

二、学界现有“诉讼标的”理论概述

(一)旧实体法说

该说认为诉讼标的是原告在诉讼上所提出的一定的具体的实体法上的权利或者法律关系的主张。该说以实体法所规定的请求权的多少来作为诉讼标的单复数的判断标准,原则上有多少个实体法上的请求权或者权利,即有多少个诉讼标的。该说以当事人诉讼中主张的请求权作为诉讼标的,使得诉讼标的的确定变得容易,从而大大降低了重复起诉认定、客观的诉的合并、诉的变更与追加以及既判力客观范围的认定等的难度。但是该说在请求权竞合的情况下遭遇到了最大的困境。

(二)诉讼法说

该说以克服旧实体法说的缺陷为出发点,认为不应以实体请求权作为诉讼标的的识别根据,而应当从诉讼法的立场来考察诉讼标的问题,强调一次纠纷一次解决,公平保护当事人。该说利用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诉的声明以及事实理由来构筑诉讼标的的概念与内容,将旧实体法说的实体权利和法律关系的主张作为当事人的攻击防御方法或者法院作出裁判时的法律观点或者地位。诉讼法说又分为“二分肢说”和“一分肢说”。“二分肢说”认为,诉讼标的由诉的声明以及陈述的事实关系所决定,相同的事实关系与相同的诉的声明,都只会产生一个诉讼上的请求(诉讼标的)。即当诉的声明与事实理由均为单数时,诉讼标的为单数;诉的声明和事实理由只要其中之一为复数,则诉讼标的为复数。“二分肢说”虽然有力的解决了旧实体法说在请求权竞和问题上的理论缺陷,但是其“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研究方法,使其在产生之初就存在先天的.缺陷。“一分肢说”认为,事实理由并不是构成诉讼标的的要素,诉讼标的仅由诉的声明构成,亦即以诉的声明为诉讼标的的识别标准。该说有力地解决了旧实体法说和二分肢说的理论缺陷,但是在以金钱或者种类物为标的的给付之诉中,无法区别不同之诉。

(三)新实体法说

该说由德国学者尼克逊首先倡导。尼克逊认为请求权竞和属于民法领域的问题,若民法学者自己不进行修正,仅靠诉讼法学者的片面努力,想在诉讼法上建立诉讼标的的概念,区分诉讼标的的单复数,找出识别诉讼标的的根据,是不可能的。他认为,凡基于同一个事实关系发生的,以同一给付为目的的数个请求权存在时,并非真正的竞合,而只不过是请求权基础的竞合。真正的请求权竞合是指,几个事实关系发生几个请求权,同时请求的内容又是相同的情形。但新实体法说仍有一定的缺陷,主要体现在新实体法在消灭时效上所遇到的困境。在同时发生侵权和合同责任的情况下,由于民法对于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消灭时效,在新实体法说下,由于其实际是一个请求权,那么这以请求权的消灭时效到底是应该适用侵权责任的消灭时效还是合同责任的消灭时效?这是新实体法说不能回答的问题。

三、我国民事诉讼环境下“诉讼标的”含义的确定

当强调对于当事人实体权利和利益的保护时,民事诉讼倾向于采大陆法系旧实体法说的诉讼标的理论,诉讼标的指的是原告在诉讼上提出的实体权利或者法律关系的主张。而当强调对当事人程序利益与实体利益一体保护时,表明在保护当事人利益这一根本目的统领下,民事诉讼更注重对当事人利益的实质保护而不再是单纯的为裁判去寻找实体法上的依据。因此,实体法律已经不再是裁判正当性的唯一标准。此种情况下,诉讼标的也不再是原告实体权利或者法律关系的主张,而是原告通过诉讼所要获得的法效果。实体法律在这里已经不是唯一的评价标准,民事诉讼就不在仅仅关注当事人在实体法上的权利主张,而更关注他所要达到的目的与效果。因此,在我国民事诉讼保护当事人利益的目的论下,笔者认为,诉讼标的应界定为原告在诉的声明中所表明的抽象的法律效果的主张。

四、“诉讼标的”识别标准的确定

一分肢说存在的缺陷即在于金钱或者种类物的给付之诉中,无法正确区分诉讼标的的单复数,因为前后两诉的诉的声明可能是一的,但是所依据的事实却是不同的,此时按照一分肢说,诉讼标的是同一的,那么将被禁止重复起诉,而这显然是荒谬的。笔者认为,不单单是一分肢说,包括旧实体法说、二分肢说以及新实体法说在内的所有诉讼标的学说都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缺陷的最主要原因是,我们都在认识论上陷入了同一个误区,即先入为主地认为诉讼标的的确定标准与诉讼标的的识别标准必须是同一的。当然,通过事物本身的构成要素来识别不同的事物,符合认识论的一般规律。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在仅观察事物本身的构成要素还不能正确认识和辨别事物时,我们就需要借助于事物本身所处的环境中的一些因素来加以识别,例如化学中的同位素就是如此,u231和u215从本身的构成要素上来讲都是铀元素,此时我们从其本身的构成要素上无法对其进行区别,我们要做到对这两者进行正确的区分就需要对其周围的放射性进行区分,环境中放射性强的是u231,放射性弱的就是u215。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借助的事物所处周围的环境中的要素对事物进行识别,此时该环境要素只是事物识别标准的构成要素,而并非该事物本身的构成要素。我们之所以会陷入诉讼标的的确定标准与诉讼标的的识别标准必须是同一的认识误区,原因就在于我们借助环境中的事物对诉讼标的进行识别的时候,习惯性地将其作为诉讼标的本身的构成要素来看待了,这实际上是一种惯性思维下的认识误区。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在区别不同的事物时,若通过事物本身的构成要素即能将事物区别开,那么无需借助环境因素;若通过事物本身的构成要素不能将事物区别开,那么就借助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因此,诉讼标的的确定标准和诉讼标的的识别标准是可以分离的,两者并非同一个不可分割的事物,而是不同范畴的不同事物。况且将诉讼标的的确定标准与诉讼标的的识别标准相分离也是有先例的。在坚持旧实体法说的日本民事诉讼法中,也规定诉状必须的记载事项包括“请求旨意”和“请求原因”,这说明日本民事诉讼法虽然认为诉讼标的是原告的实体法上权利或者法律关系的主张,但是在识别标准上确认为是由“请求旨意”和“请求原因”共同构成,这其实就是将诉讼标的的确定标准和诉讼标的的识别标准相分离的观点。那么在不能通过事物本身的构成要素进行识别时,应该借助何种环境因素来辨别事物呢?具体来说,在不能通过一分肢说的诉的声明来区别不同的诉讼标的时,要借助何种因素来对不同的诉讼标的进行正确的区分呢?要回答这个问题,还是要回到大陆法系规范出发型的诉讼中。因为在大陆法系国家,判决是按照实体法律规范作出的,因此实体法律规范的结构决定了裁判的结构。在大陆法系国家,民事实体法律规范的结构一般包括假定和处理两部分。假定部分规定的即是法律事实,即能使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事实,它是一种自然事实。而处理部分规定的是假定部分即法律事实的相应法律效果,即法律对于社会关系的调整是通过规定某种法律事实将产生某种法律效果来进行的。

因为法院的裁判即是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因此,法院的裁判相应的也包含以下三个因素,事实、效果和所适用的实体法律规范。而实体法律规范的普适性和高度抽象性,注定了它不能作为诉与诉之间的区别标准。那么能作为诉与诉之间区别标准的只有事实和效果了。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而如前文所述,效果即是原告的诉的声明,是裁判的对象,而事实在大陆法系国家三段论的裁判逻辑之下,同法律共同构成裁判的前提,并非法院的裁判对象,但它能在使用效果这一要素不能正确区分不同诉讼标的的情况下,辅助效果这一要素,起到区别不同诉讼标的的作用。

综上,笔者认为,诉讼标的的识别标准构成要素有二,即诉的声明和事实理由,因此相对应的诉讼标的识别标准的构成情况也有两种,一是仅需依靠诉的声明就能将诉讼标的识别开来的情况;另一种是诉的声明需要事实理由的辅助才能将诉讼标的识别开来的情况。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篇四

摘要:近年来,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需求也在不断提升,而其中,对水利水电工程的需要也在不断增加。就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而言,却始终摆脱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危险源又是引发安全事故的根源,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因此,本文就结合了水利水电施工现场危险源的辨识以及危险源管理系统分解结构等进行了深入分析,以此希望对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危险源

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危险源实施安全管理不仅可以保证工程质量,而且还有利于危险源的及时处理。此外,当危险源导致质量的不过关,需要返工的情况发生时,对危险源实施安全管理不仅保障了工期。同时也保证了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效益。由此可见,对危险源实施安全管理,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都是至关重要的。

一、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

1、危险源识别概念

就危险源而言,主要是指造成危险的原因,危险源的来源、危险源的特征描述以及危险源的影响程度的确定等。需要注意的是,对危险源的产生的因素进行识别,不仅为危险源的管理奠定了基础,还给应对措施的建立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2、危险源辨识的特点

对于危险源的管理来说,其首要的工作和任务就是对危险源的辨识,并且,这也是危险源管理的首要步骤。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施工过程对危险因素进行识别,才有可能方式危险的发生,也才有可能实时对危险源进行监控。另外,危险源是具有显著特点的,就辨识的特点可分为以下几类,即:

(1)全员参与性。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危险因素的识别是需要全员进行参与的,而不只是有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来进行,至于原因,是因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危险源对每个成员都是具有威胁性的。

(2)全周期性。就危险源的全周期性而言,主要的意思可以表述为,危险源是存在于每一个施工步骤,没哟个施工阶段中的,换言之,就是指对危险源的识别工作应该伴随施工,从始至终。

(3)动态性。和全周期性一样,危险源的动态性也是存在于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所以,这也就导致了危险源的识别并不是一次性的。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条件下,不同的环境下对风险进行定期识别是相当重要的。另外,在施工开始前、施工过程中、主要的施工工序等进行有效的危险源识别也是相当重要的。

(4)信息性。在对水利水电工程中危险源进行识别时,是应该事先做准备工作的,因此也就涉及到了信息的收集。需要注意的是,信息应该具有全面性、及时性、动态性和准确性。换言之,在信息具有以上特性的情况后,才有可能保证危险源辨识的质量和结果的准确性。

(5)综合性。就综合性而言,主要是指对危险源识别的工作,不仅指人员参与的综合性,而且在信息收集以及范围都具有较强的综合性,甚至利用的识别工具和方法其综合性都较强。

二、危险源管理系统分解结构

就危险源管理系统而言,主要指的是一种组织工具,这种工具的作用则主要是利用树状图的方式对系统进行逐层分解,进而实现工作任务的显现。

1、以单位工程为单元进行系统分解就以单位工程为单元进行系统分解主要指的是将工作系统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而言,主要指的是对每一个单位工程进行单元分解。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分解方法应该按照施工项目管理要求以及危险源辨识的系统性原则进行,并且,每一个小的模块都会直接影响全局性危险源的辨识判断。

2、以施工现场常见事故的类型来划分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搭接、机械伤害等都是施工过程中比较常见的施工分类标准。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保证系统分解的可操作性,在进行施工现场系统分解工作时,应该着重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并把工程的实际和理论结合起来。就实际情况而言,主要可以指施工工艺的特点、施工的要求和作业步骤等。

三、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危险源的动态辨识

1、危险源动态辨识的基础

就危险源动态辨识的基础而言,大致可分为以下两个方面,即:

(1)危险源辨识的初始条件。其中,初始条件又可分为管理、环境、人员、材料、机械。主要指的是对辨识内容的明确。需要注意的是,在危险源缺少某个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将其忽略。此外,还应该对工作单元的施工工序和操作步骤进行确定。就其具体的实施内容而言,可包括为施工工序的划分,是施工工序具有完整性和独立性。

(2)危险源的辨识过程。从管理、环境、人员、材料、机械五个方面出发,运用已经划分好的施工工序和步骤对危险源进行罗列,进而形成危险源识别清单。就这一过程而言,是一个即繁琐,工作量又较大,并且具有一定局限性的过程。因此,在这一过程中需要着重考虑过去类似工程的经验,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部件、时间、条件等等,进而对危险源做到防止的工作。

2、危险源的动态辨识

网络计划模型在施工过程危险源的动态辨识中是作为依据而存在的,同时,网络计划的时间参数也是通过对这种模型的计算而得到的,另外,相应时间段内的危险信息也是从这个过程中得到的。需要注意的是,若想要构建施工项目的全过程网络计划模型,可以通过运用网络计划对危险系统活动进行描述。此外,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的过程中,其依据不仅只是组织计划,还要符合危险源系统管理的要求,而且,在进行辨识的过程中,还应该尽可能的避免辨识工作不准确的问题产生。辨识单元的确定应该坚持互不影响的原则,就具体而言,最主要是指对施工网络图中的施工工序和施工工艺而进行的单元划分。需要注意的是,在施工进程是会不断改变的,所以工作单元也是应该进行实施更正的。

综上所述,在我国不断发展的进程中,水利电力工程建设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部分,而在这类工程建设中,危险源也是存在于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因此,正确的看待危险源或者及时发现危险源就显得十分必要了,不仅有效的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还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完工。

参考文献:

[2]李佩.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危险源管理研究[d].河北农业大学,2013.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篇五

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识别与防范

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会计经过核算产生的最终结果,是企业非常重要的信息资源,它是直接反映了企业某一阶段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的统计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对于国家加强经济宏观调控的服务投资决策以及经济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社会经济生活并且维护国家经济秩序,通过优化资源的配制来提高经济效益等都是十分重要的因素。

一、制造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及其造成的危害

(一)制造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

企业高层管理者的薪金通常是董事会通过高层管理者的业绩来进行判断并发放的,也有根据现有制度的明文规定或是公司本身给其发放的情况。

但无论薪金发放的形式是什么,它都是以高层管理者的业绩作为评判标准的,管理者业绩越高,所获得的薪金就越多,反之则获得的薪金越少。

高层管理人员想要获得更高的薪金,就可能在企业财务报告中动手脚,虚报其业绩,从而获得更多利益。

企业想要在短期内筹集资金,就必须上市并发行股票,这有利于提高企业员工薪金和公司自身的发展。

只有企业获得更多项目,企业员工的分红以及年终奖金等才会增加,为了达到这一系列的目的,就会出现对公司业绩进行修饰,从而产生虚假的会计报告。

维持企业运行的大量资金一般都来自于银行贷款,银行通常会在企业进行贷款之前对企业进行各方面的审核,实地考察企业的各方面情况。

那些财务状况不好或者经营不善的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资金挽救企业,就会在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进行掩饰修改,力求通过银行审查,从而获得银行的资金贷款。

(二)制造虚假财务报告的危害

企业在一个阶段的经营以及财务状况主要是依靠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判断的,一旦财务报表出现虚假信息,则可能导致企业在进行投资管理中出现失误,对企业造成不可估计的影响。

企业的财务报告中虚假的数据的统计不能反映公司自身的真实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掩饰不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和收益增加,也影响相关单位和相关部门对整理经济的判断,从而影响市场经济的秩序,不利于市场经济的运行。

投资者在对上市公司进行投资的时候,主要是根据公司提出的财务报表来做出相应的决定的。

通过企业财务报表反映么数据,对企业的发展空间、发展前景、公司股市进行全方面的分析,从而决定是否对该公司进行投资。

在这个过程中,财务报表出现的虚假数据直接影响有投资者的判断,错误的选择投资可能会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从而对于企业的规划方向出现失误,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识别物价财务报告的方法

虚假的财务报告中的数据并不是能产生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而是剔除不良资产之后企业的获得的利润,因为财务质量不良而产生的需要摊销和处理的各项损失和所需费用。

许多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从而对通过虚假的手段增加资产,造成不良资产的恶性膨胀,产生较为严重的社会影响。

企业从年末到年初的的数据增加幅度过大,累计增加的速度过快,有可能通过某种手段调节了公司的不良资产,投资者就需要对该企业进行多方面的谨慎判断,通过对财务会计报表的动态分析来判断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

通过公司干涉调节利润的不良资产在公司总资产中所占比重通常很大,在这个基础上,不良资产所占比例还在不断增长,投资者就要对该企业的的经营能力进行判断。

关联交易是可以进行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关联交易双方实力比较雄厚的一方通常能对另一方进行控制或者施加某些影响因素,这就导致双方不平等交易的产生。

一方为了获得更高的利益在段时间内消除亏损获得利益,促使资产结构合理化经常会产生贱买贵卖的现象。

当企业挂账长期无法进行偿还的时候,企业通常会制造资产或者某些费用,通过这些都不需要进行偿还的虚假数据来改变整体状况。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的时候,应对企业长期挂账并没有任何资金出入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通过各方面的比较判断该负债是否处于无法偿还的状态。

如果其他款项不断增加,就很有可能是通过其他的虚假应付账款对整体利润进行了调节。

资产规模一本在企业中所占比重不大,有的企业为了增加公司资产往往会对其进行调整,人为的.增大资产评估值,这种情况下该企业所罗列出来的就是不具备法定资产评估条件人为干预评估出来增加企业净资产虚假资产。

三、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防范

(一)推行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制度

健康、完整的市场的发展和运行都是以诚信为为基础进行的,这个原则对于市场永远适用。

目前市场正处于特殊时期,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强,不尊重市场合法性的情况时有发生。

只有对虚假信息制造人员进行精神约束并进行诚信的教育,当造假者树立起诚信精神和守法意识后,才能真正的降低违规违法造假的现象。

例如在上市公司深入推行诚信档案制度,诚信档案客观明确的记录了公司的成长,劣迹较少的公司前景自然就更好,如果实际情况相反,就说明该公司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二)建立政府监督约束机制

证监会只有拥有足够的权利,才能对上市公司进行有效的监督。

众多的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监督部门之间职业不清,在进行监督过程中拿不出具体有效的方案,所以将原本归属于政府各部门的上市公司监管机构重新进行整合,将其对上市公司的职能、权利都划入了证监会这个部门中。

避免了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过程中出现全力重复、权利真空等现象。

众多的监管机构对会计师事务进行监管,导致了监管部门职责模糊,不利于会计市场的发展。

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政府应该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监管部门进行重新整合,将其职权归入一个部门,确定会计师职业注册的奖惩制度,对虚假注册的进行严格处罚,以达到约束中介机构么目的。

四、结束语

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是财务会计报告的生命所在,是会计信息中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特征之一。

财务会计一旦出现虚假,将会对企业和投资者造成巨大的影响,后果十分严重,因此,对于财务会计报告虚假信息的防范十分重要。

通过对财务报表的研究制定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虚假财务报告的制造者严格的处罚,从根本上杜绝虚假财务报告的出现。

随着企业的重视和政府的管理制服不断的提升,从而达到保证企业和经济稳定发展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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