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司法调解工作总结 基层法院司法调解工作计划(优秀5篇)

时间:2023-08-31 13:44:19 作者:XY字客 最新司法调解工作总结 基层法院司法调解工作计划(优秀5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的工作与生活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发展,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我们在制定计划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并保持灵活性和适应性。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司法调解工作总结 基层法院司法调解工作计划篇一

一、基本情况

1、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要求,坚持一手抓审判质量提高,一手抓调解体系建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构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联动机制,将民商事案件调解率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推进司法调解工作的开展,有效化解了大量民事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安定稳定。

2、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将调解作为实现“息诉止争”的重要手段,细化工作措施,提升诉讼调解成功率。一是坚持把握调解原则开展工作,案件从立案送达始到庭前、庭中、庭后各阶段加强调解工作,把调解贯穿到诉讼的全过程。发挥人民调解根植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创造性地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通过在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利用诉讼服务窗口和交通巡回法庭开展诉前调解和诉前联动调解,积极开展立案调解、诉前调解等先行调解工作;二是完善民商事诉讼调解机制,针对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和复杂的社会矛盾,运用法学理论和实践经验做好当事人的释法明理工作,将调解切合发展实际,创新家事审判与调解工作方式,突出关怀的理念,通过“劝、批、谈、教”相结合,努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在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的调解上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充分发挥派出法庭在各镇、村开展基层调解作用,通过广泛设立便民司法联络点、打造“家门口的巡回法庭”、“法官进村”、“周四下乡”等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法律咨询;四是及时探索和总结新形势下调解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提炼出不少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既解当事人的“法结”,又解当事人的“心结”。

二、存在问题

1、城区法院长期存在案多人少的问题,一些新任审判人员工作经验和生活阅历经验相对不足,调解的效率和调解能力有待提高。

2、对人民调解的指导有待深入,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接的工作开展得还不够深入。

4、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调解实施规定的细则不够明确,容易造成调解时操作不规范。

三、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明确司法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强化“调判结合,调解优先”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法院与社会各阶层充分理解、共同支持调解工作的社会氛围。

2、要坚持公平公正调解、双方自愿调解的原则,注重发挥灵活多变的调解方式和技巧,提高案件调解质量和调解成功率,办案人员要深入实际,认真了解案情,拿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在加强调解工作的同时,规范调解,防止因片面强调调解带来的久调不决,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

司法调解工作总结 基层法院司法调解工作计划篇二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xx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以以服务经济社会赶超发展为中心,以和谐平安创建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生命线,深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努力探索推行“三调联动”新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突出重点,平安创建促和谐

1.是以和谐平安宣传为动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首先,认真开展了综治宣传月活动。在此次活动中,制定了《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镇政法综治工作会议,表彰了2018年全镇综治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其次,积极制作各种宣传标语。在本镇政府大门口制作了一块大型约2㎡的宣传标语牌,书写了10多条永久宣传标语和两条长横幅宣传标语。制作了6期《政法园地》宣传专栏,散发了各类综治、法律、科普等宣传单2000多份。此外,还把和谐平安村、平安家庭、和谐平安单位创建标准张贴到各村、组、单位。

2.是以群防群治为基础,筑就治安人防网络。近年来,该镇就如何发挥人防网络的作用进行探讨和尝试,加强了各级治安防范力量。全镇现有治安巡防队员8名,治安信息员29名,综治特派员3名,以退休干部、党员、教师、为主的治安志愿者20名,以村营长为主的一批村级信息联络员6名,以中心治安户、民间纠纷调解员为重要力量的信息人员80名。以上组织的建立使全镇在人防方面形成了一种全天候的三级防范网络。

3.是以电子监控为关键,筑就治安技防网络。近年来,镇政府不断加大技防投入,花钱买平安。今年上半年,该镇又在xx停车处、镇政府大门口等处增加和维修7个电子监控探头,探头全部联网到综治维稳中心的监控室。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时发现和打击治安违法和刑事犯罪行为。为保证电子监控探头的实际效果,在探头附近安装了街道路灯56盏,方便值班人员夜晚进行实时监控。按照县综治办提出的“一万人以下5个,一万人以上三万以下6个,三万人以上8个”的安装标准”,镇政府决定在明年再增加2个探头,分别安装在政府大院和xx农贸市场,这些新安装的探头将与派出所进行联网。

二、抓住基本,排查矛盾除隐患

一是建立“三心合一”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以乡镇综治维稳中心为依托,将群众诉求表达中心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纳入其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机制,统一调度”,落实好“六个有”,即有领导、有专人、有制度、有职责、有牌子、有经费,充分发挥综治维稳中心集中人力物力的优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二是不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对本镇内的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坚持做到一周一排查,一月一大查,做到排查矛盾与排查治安隐患相结合,与调处相结合,与打击相结合。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特别是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排查,坚持排查不留死角,调处不留隐患。各级调处组织定期将辖区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各级调处组织都按户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档案。

三是认真开展专项排查行动。自省市县布署“双排查”活动以来,镇综治委高度重视,把它作为综治工作的重头戏来抓。每月召开一次“双排查”工作形势分析会,听取各单位负责人和综治维稳信息联络员的工作汇报。针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物集中加以调处。

三、探索新路,“三调联动”化纠纷

xx镇积极探索推行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三调联动”工作新机制。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完善组织网络。今年8月,成立了“三调联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纪检书记担任副组长,派出所所长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各村调解委员会等21人组成。司法所所长为镇矛盾纠纷调解中的首席调解员,聘请2到3名老同志、老干部、老党员为义务调解员。在全镇各村建立调解委员会,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挑选文化程度高、具有法律知识的村干部担任人民调解员,聘请了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三老”人员担任村、组义务调解员。

二是试行“三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先由乡村两级调委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两级调委会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联合调解。对重大疑难性矛盾纠纷,则由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联合派出所等相关行政部门以及xx法庭实行“三调联动”。目前,通过“三调联动”机制调处纠纷10起,调处率达100%,没有发生一起反弹现象,真正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村,重大纠纷不出镇,有效化解并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动机制实施意见

为有效整合我镇各方面调解资源,强化调解职能,形成工作合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现就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以下简称“三调联动”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重要性

有利于减少群众诉累,节约司法成本。各部门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协调、夯实基础,着力建立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机制。

二、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实现民转刑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下降,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基本原则

另一方面,充分尊重

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和调解结果。

三、组织机构

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工作平台,在xx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室,以联调工作机制为载体,组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信访办等职能部门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联防联调。联合调处工作室设调解员,由xx镇司法所直接管理使用。

四、工作职责

组织好较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督办有关职能部门承办分流的案件;

组织有关成员单位通报、研究案件;

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调解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提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奖惩建议。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公安派出所调解联络员工作室职责:接受公安派出所委托,调解公安派出所和110报警服务台受理的治安纠纷。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人民法庭调解联络员工作室职责:做好简单的可调案件的调处工作,协助法庭进行诉前、诉中调解和诉后执行和解。

对一些较大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五、工作机制

人同意后,移交至驻所人民调解联络员工作室处理。

2、联合调处制度。对较大的矛盾纠纷实行公安派出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参与。

公安派出所或人民法庭人民调解联络员通过政府法制办移交的;

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室交办的。

2、分流与行政调解移交制度。根据行政部门的职能和矛盾纠纷的性质,先行归口调处。对归口办理单位调解确有困难或分工不明确的矛盾纠纷,逐级交镇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室协调有关部门调处。

3、限期调处制度。根据矛盾纠纷的大小,明确不同的调处期限。对于切实难以达成调解协议的,引导当事人进入法律程序。

2、诉前告知调解制度。对于可调解的民事纠纷,由法院(庭)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移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由人民法院审查立案。

3、诉中委托调解制度。民事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对部门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移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由人民法院依法审判。

对当事人不主动履行协议的,人民法院要依法执行。

1、受理纠纷制度。各行政职能部门统一受理涉及本部门的矛盾纠纷。信访部门可受理其他行政职能部门的纠纷。

3、案前调解制度。人民法院对可以行政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应主动告知当事人,可以先行行政调解。

4、优先审执制度。对经行政调解已达成协议的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优先审执。

5、息诉罢访制度。对不服司法部门处理结果而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各相关部门应及时主动采取联动行动,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六、考核奖惩

对因排查调解不力而导致矛盾激化,诱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民的责任。

司法调解工作总结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年司法调解工作总结

行政调解工作汇报

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制度

司法调解工作总结 基层法院司法调解工作计划篇三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登记名义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2、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人民币______元将其享有的房产份额_____%转卖给甲方,双方已经将款项结清,现甲方享有该房屋的100%份额,是该房产的实际所有权人,乙方对该房屋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3、由于当前条件所限(该房屋的贷款尚未还清),暂时无法申请变更登记。待本协议签订后,其有关证件和票据都交给甲方保管,今后条件允许如需要变更乙方应予以配合。

4、甲方可随时提出变更房屋产权登记,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将房屋所有权人过户更名至甲方名下,过户更名相关费用由_____方承担。

5、乙方不得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出租、抵押、赠送等行为。

6、如遇该房屋拆迁所产生的经济补偿费用,所得费用全部归属于甲方,乙方应在取得相应补偿费用的三天内将该笔费用转给甲方提供的账户。

7、本确认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8、其他补充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司法调解工作总结 基层法院司法调解工作计划篇四

以转变作风依法行政为主线 以规范法律服务行为为重点 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 自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省、市关于行风评议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实际,紧紧抓住转变作风和依法行政这一主线,通过强化教育,严格自查自纠,狠抓法律服务行业治理整顿,加强制度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

一是加强班子的学习。局党组把行风评议规定的学习内容作为党组的必学课目,全体班子成员挤时间学,主动学,对照检查学,起到了表率作用。

二是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我们充分利用雷打不动的周一下午的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警开展行风评议学习活动,每人都写出了近万字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并开展了“做好行风评议,争创十佳干警”大讨论等活动,全体干警人人踊跃发言,个个争谈体会,不断掀起学习热潮。

三是行风评议学习与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全体干警自觉地把学习与实践融合在一起,通过加强学习促进了工作,又在实践中不断的强化学习,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局面。比如,今年5月,我局对全市70多名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学习、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集中教育培训,法律服务素质和为民服务观念得到了提高。

四是学习教育与多种形式活动相结合。我局先后在全系统开展了“赞行风”、“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等演讲比赛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民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热情。通过学习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行风评议工作坚实的思想基础,始终保持了高涨的发展势头。

二、认真自查,虚心纳谏,从根源上找准了问题和不足

1、主动自查。一是党组自查。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生活会进行自查。局党组向全体工作人员发出了征求意见书,征集对班子和个人的意见,党组成员针对意见和建议不护短,不摭丑,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仅主动就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揭摆,而且勇于指出班子成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个人自查。全局干警主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敢于把自己摆进去,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客观地分析根源,寻找解决办法,人人写出了自查工作报告。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我局先后三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民主生活会,广大干部职工畅所欲言,主动自省,敢于揭摆,既找准了行业存在的问题,又找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全系统共召开民主生活会10多次。

2、畅通言路,虚心纳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开展行风评议咨询活动。全系统开展先后开展行风咨询活动30次,散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 3000余人(次),重点宣传了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的主要职能及行评活动开展的时间、安排和评议内容。此外还深入农户、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和征求了意见。二是召开了群众对话会。我局先后两次召开声势浩大的群众对话会,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现场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主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和解决。两次对话会共接待群众万余人。三是召开座谈会。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以来,全系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委、政法委、公、检、法及部分委托服务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召开“诚实守信与管理”等各级各类座谈会30多次,与会人员对我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法制宣传、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服务特别是律师队伍建设实事求是的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四是强化社会调查。全系统在社会上发放调查问卷、在报上登载公开承诺8000余份,局长在市电视台作了司法行政行风承诺和在我市组织的《行风大家谈》节目上和群众面对面回答问题,组织专人深入到市县两级政法部门特别是和律师接触多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实地征求了他们对各所、对整个律师队伍的意见和建议,公布举报电话29部,设置意见箱58个。通过多种形式的征求意见,获取群众意见和建议300多条。

三、强化措施,整改扎实,行风评议工作收到实效

1、评议内容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相结合。我局把评议内容细化为依法行政和规范法律服务两个方面23项。依法行政方面十项:一是政(业)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是否落到了实处;二是能否做到坚持公开办事的要求;三是行政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四是是否在行政机关实行公示制、事业单位实行承诺制、领导干部实行自律制;五是有无以公谋私、以权谋私的行为;六是有无“吃、拿、卡、要”行为;七是有无公务行为徇私舞弊现象;八是有无乱摊派、乱收费和旅游观光现象;九是是否做到热情服务;十是工作是否落到实处,违纪行为是否得到查处。规范法律服务13项,一是是否做到衣着整洁,挂牌上岗;二是是否做到了使用文明语言;三是有无私自接受委托的现象;四是有无私自向当事人收费;五是有无向法官等工作人员行贿或指使当事人行贿的问题;六是有无提供虚假证据等情况;七是有无违反收费标准的现象;八是有无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承揽业务的问题;九是有无超越法律服务执业范围现象;有无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十一是有无纵容、庇护违规违纪行为的现象;十二是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十三是有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问题。

2、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一是加强明查暗访。我局在行风评议工作开展的每一个阶段都采用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对当事人回访、电话咨询等形式进行明查暗访。二是强化外部监督。全系统共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检、法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及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100多人担任督查员和监督员,对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有力的监督和指导。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市局行风评议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全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纠错整改与整章建制相结合。一是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对群众的咨询、办事、来访,第一位承办事务的工作人员能够当场解决和答复的,要给予当场解决和答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或不做处理;不属于自己份内事务或不属于本机关处理的,要热情引导办事群众到相关职能科室或具体讲清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告知其应该去哪个部门解决。如不履行职责或因工作作风等问题引起群众投诉的要通报批评。二是实行公示承诺制度。我局把涉及司法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程序、办事期限、收费依据及数额等一律向群众公开,各法律服务机构也按统一要求全部实行了公示。三是实行了“政务、财务、人事任免”公开。制定了政务、财务公开的规章制度,提高了政务决策和财务透明度。四是完善了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我局针对行风评议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修订完善30多项规章制度,使我局的各项工作迈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四、强化专项治理,规范法律服务行业行为

强化法律服务特别是加强律师行业的行风评议工作是我局在这次行风评议工作中的重点。我们主要是做到了三个强化。第一是强化学习,提高了素质。各律师事务所都组织了20次以上集中学习,学习时间达到了50小时以上。每名律师都写出了不少于10000字的学习笔记,写出了心得体会。第二是强化培训,坚定了认识。根据教育整顿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邀请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的专家学者对我市176名律师就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进行了封闭式培训。第三是强化监督,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了实处。扎实推进。为确保集中教育整顿的各项工作能够切实落到实处。我局从市、县两级局机关中抽调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骨干人员组成联系、督促、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定人、定职、定岗的办法,分别定点联系到各级直管的律师事务所,具体负责该所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的日常联系和督促、检查工作。同时,我们还建立了领导组成员定点联系制度,保证了教育整顿工作收到实效。

通过行风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促进了行政效能的提高,促进了依法行政,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行风评议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司法调解工作总结 基层法院司法调解工作计划篇五

中共摇铃乡委员会 摇铃乡人民政府

关于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的

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乡的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协调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大力推进”和“两个统筹发展”总体思路,以化解社会社会矛盾纠纷,减少上访信访总量为目标,构建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维稳机构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协调配合,乡村上下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调解、公正高效的原则;坚持调解优先、尊重自愿的原则;坚持依法调解、公正高效的原则;坚持调解优先、尊重自愿的原则;坚持定分止争、促进和谐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建成覆盖全乡、村组、各部门调解组织网络,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人民调解成功率98%以上,行政调解成功率80%以上,民事案件调解成功率达65%,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非正常上访。零进京、不到省、不到市,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

二、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

1、建立调解机构。成立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设乡综治办),负责大调解的组织推动、综合协调、考核;建立乡人民调解中心,负责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督查、考核培训。

2、建立健全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建成率达100%,乡“大调解”协调中心要整合辖区调解力量,统一管理、培训辖区调解员,组建由行政干部、人民代表、老干部等人员构成的调解员队伍。主要负责排查本辖区矛盾纠纷、收集掌握工作信息、协调处理重大矛盾纠纷。协调中心在乡“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3、健全村调解室。村(调解室建成率100%,由村干部及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老同志兼任调解员,健全完善村组调解组织和工作机构,扩大调解网络,负责本辖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信息上报。

4、建立行政机关调解中心(室)。乡要建立调解中心(室),组建5—10人的调解员队伍,负责对涉及本单位和本系统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信息上报。

5、进一步延伸大调解网络建设。推动“大调解”网络向各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延伸,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在全乡范围内的机关、学校以及流动人口聚居区域,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社会服务机构也要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设立调解室,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运作机构

1、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主管单位对乡“大调解”工作负有指导督查职能。要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对调解队伍教育、培训、管理,制定落实“大调解”工作流程,组、村、乡、矛盾纠纷移送制度。要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工作,人民调解员同时兼任综治维稳信息员和社情民意调查员。

2、充分发挥行政机构的调节作用。乡党政领导每天坐班接访。完善干部下访制度,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坚持开展下访活动,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

四、强化“大调解”工作的衔接配合机制

完善“大调解”工作衔接配合机制。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内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职责,推动“大调解”工作机制规范、高效运行。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隐患,建立排查登记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组、村、乡三级逐级调处三次的“三三调解制”及层次分明的“三大调解”梯次防范网络。对调解不成、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并主动与有关部门、人民法院联系、配合,帮助其解决问题。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行政调解,要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对调解不成功或对行政复议和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走法律诉讼的渠道,并主动衔接配合人民法院帮助其解决问题。对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达成协议,自愿申请确认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及时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予以确定。对直接起诉到法院的案件,要积极引导当事人进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渠道,或委托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对协调有困难的重大矛盾纠纷,要主动汇报上级协调中心指导解决或报请乡级协调解决。

五、强化“大调解”工人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大调解”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班子成员共同抓。成立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和分管领导人副组长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大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设在乡综治办。要增强主动意识,切实加强“大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认真查找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大调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人员落实。

3、强化软硬件建设。要加强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必须做到有牌子、有办公场所和条件、有调解人员、有工作职责,有调解台账,工作流程和制度上墙。调解场所及座牌规范有序,调解案件卷宗健全完整,“大调解”软硬件建设适应工作,有力推进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4、逗硬奖惩考核。“大调解”实行首案责任制。乡党委政府将“大调解”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对矛盾纠纷排查控制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发生“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要追究责任,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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