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论文参考文献引用(汇总9篇)

时间:2023-10-10 18:55:58 作者:ZS文王 最新论文参考文献引用(汇总9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论文参考文献引用篇一

本文最终得以顺利完成,也是与文学院其他教师的帮忙分不开的,虽然他们没有直接参与我的论文指导,但在开题时也给我带给了不少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可行性的推荐,在此向他们表示深深的感激!

最终要感激的是我的父母,他们不仅仅培养了我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浓厚的兴趣,让我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使心灵有了虔敬的归依,并且也为我能够顺利的完成毕业论文带给了巨大的支持与帮忙。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更加努力的学习和工作,不辜负父母对我的殷殷期望!我必须会好好孝敬和报答他们!

论文参考文献引用篇二

1、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3、结合十七届六中全会谈谈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4、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5、建设创新型国家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意义

6、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作用

7、大学生与当代经济和社会发展

8、在分析当前就业形势的基础上,谈谈自身的职业定位和职业准备情况

9、关于中国“和平崛起”发展战略的意义和影响。

10、结合实际谈一谈十二五规划与高职生就业

论文参考文献引用篇三

1.动情――听课气氛的培养

在课堂教学中,学生是课堂的主体,是听课者,教师要善于用积极的情感调整学生的学习情绪,调动学生的内在因素,使学生不断地产生强烈的求知欲望和高涨的情绪,把“要我学”变成“我要学”。首先教师要不时地用激励性的语言提问、评价学生,鼓励学生大胆讲出新的设想与构思,允许学生提出与教师不同的看法,学生就会在一种受教师尊重、积极愉快的情绪体验下学习。例如对秦始皇的评价,教师要鼓励学生各抒己见,有的学生会评价出他是一个“暴君”,而有人会评价出“千古一帝”,无论对哪种评价,教师都要指导学生摆出足够的论据,最后再用一分为二的观点指导学生评价历史人物。其次教师要针对中学生意志力较差,情绪不稳定,注意力易分散的心理特点,有的放矢地唤起学生的学习兴趣,造成浓厚的学习气氛。多讲一些历史故事,还可以放手让学生自行讲述,以活跃课堂气氛。另外,在讲授课本内容时,多用启发式,教学手段上,要合理运用多种教学手法辅助教学,这些都将有利于学生听课气氛的培养。

2.善听――听的`能力的培养

课堂教学中很多时间是教师在讲台上讲,学生在座位上认真听,学生听的能力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课堂的效率,因此对学生听课能力培养与训练是很有必要的。具体的做法大致有以下几点:第一,培养学生在听的过程中将课本知识形成具体的画面或图表,使学生对历史知识体系有真切的理解,例如对西罗马从形成到最后灭亡的过程,就可以在黑板上用图表表示出来。第二,教会学生在听的过程中进行分析、综合,从而引导学生把从课本中学到的具体知识上升到本质的认识。比如,通过学习对欧洲殖民扩张以及殖民者干下的滔天罪行的叙述,让学生分析出殖民扩张给世界带来了灾难,却给欧洲带来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从而认识到资本原始积累的血腥性质。第三,帮助学生在听的过程中学会知识的迁移和运用,注意历史的纵横向联系。比如,在讲述新航路的开辟时,可以让学生联系中国史上郑和下西洋的壮举,让学生对这两个历史概念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加深理解。第四,教导学生在听的过程中要注意教师讲课的语调和节奏。教师在讲授时,根据不同的文字内容可能采取不同语气和节奏,重点知识可能加重语气,或重复叙述;对某些内容可能采取疑问的口气,引导学生生疑、思考;对某些理论可能有目的地讲半句,留半句,让学生去推导或总结。

3.多想――学习思路的培养

学生学习某一知识结构时,就其过程而言,实质上是由不知到知,由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的认识过程,也是一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所以对学生思维能力和正确思维过程的培养和训练尤其重要。了解某一历史知识现象大致有三个相互联系的阶段:即对课本知识的初步感知、深入理解和消化吸收。在初步感知阶段,主要启发学生去发现书本“描述的是什么”,在深入理解阶段主要启发学生去发现该内容“是什么意思”,在消化吸收阶段,主要启发学生去发现“本质是什么,有何作用”。

4.多问――质疑问题能力的培养

上课时教师经常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可大多数学生却没有问题问,或不知问什么。要在课堂教学中引导、帮助学生学会生疑,学会提问,教师自己首先要善于向学生发问,在无疑处生疑,在疑处发问,从而促进学生思考,学会发问。比如在讲到丝绸之路时,可向学生设计这样一个问题:假如你是汉代的一个商人,从长安出发,经丝绸之路到大秦经商,沿途会遇到什么景象?让学生发挥自由想象,学生可能会提出来不同的问题:西域人民的生活怎样?他们的信仰是什么?西域的地理环境怎样等。这样一来,学生就锻炼了质疑的能力。其次,教师要鼓励学生提出问题,不管学生提出什么样的问题,教师要肯定,让学生自己感到有能力,有机会提出问题。另外,当学生提出来的问题不太明确或难以回答时,教师要帮助学生把大问题分解成若干个小问题。比如“五四运动为什么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对这样的问题学生难以回答,教师可以帮助他们整理一下:这次革命的前途是什么?领导阶级是谁?这次革命和以往的革命有哪些不同之处?这样一来,题目思路就明朗了。经过较长时间的适应、引导、训练学生的质疑问题的能力就会有所提高。

5.勤记――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

学生适当记笔记,可以手脑并用,加强记忆效果,并可以为今后复习提供帮助。记笔记是一种具有一定技巧性的活动,听课笔记不但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书写、绘图能力,而且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学科知识以及提炼笔记内容的能力。学生记笔记要避免将笔记记为教师上课的流水帐,不加选择地全部记下,也要避免将笔记记成教师板书的翻版。记得多,记得乱,就会与听课及思考发生矛盾。最突出的矛盾是记的速度赶不上教师讲的速度,为此要教育学生做到“三记三不记”,即重点问题、疑难之处、书上没有的记;次要问题,易懂之处,书上有的不记。另外还可以记下对某些问题的看法或想法。记笔记不一定都要记在笔记本上,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有些内容,如小标题、序号、对某些词语或概念的解释、对文中某句话的补充等可直接记在书本的空白之处。比如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对“君主立宪”这个词的解释,教师可以让学生直接记在书上,以加深理解。另外,记笔记不一定每次要用文字表达,有时还可以用符号来表示,以节省时间。但用符号表达时应注意两点,一是符号的意义必须明确,并且要贯彻始终;二是符号不能过多过密,否则重点难以突出。如果听课、思考与记笔记发生矛盾,要先跟随教师的思路听课,避免教师讲授的内容无法理解,没有记好的笔记先写下标题或作出标志,课后再补充完整。

总之,学生听课能力的培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每位教师对些都要加以重视。此项工作做好,历史教学工作将会有大的收获。

论文参考文献引用篇四

一、创新基层干部管理机制,强化人才支撑

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重要的是有一个好班子,关键是有一好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因此要把选拔管理好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工作重点。

一是拓宽选人视野。要敢于创新,打破地域、单位、行业、身份限制,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强、科学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党员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在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上要大胆创新。可以从本村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返乡的农民党员中选拔;也可以从乡镇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还可以从其他村优秀村干部中选调,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除此之外,还可以采取创新举措,从社会上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使社会上一批优秀人才进入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使村党组织书记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在此基础上,还要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提前离岗干部职工到村、社区和非公有制企业任党组织书记。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要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将之纳入整个干部培训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部门每年举行一次集中培训。各党委每年也要至少开展一次培训。在培训内容上,关键要实际、实用,有实效。针对工作性质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设计培训内容,使基层党组织书记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强化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到先进地区实地学习考察,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时效性。要注重整合城乡资源,发挥县级党校主阵地作用,运用好人社部门的职业技能学校、农业局的农广校等资源,充分发挥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作用。

三是切实关心基层干部。特别要重点做好对村党组织书记关爱。首先是健全工资报酬增长机制。在稳定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的同时,可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基层干部工资待遇。对村干部基本报酬按不低于当年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标准确定,按时足额发放。其次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对村党组织书记实施目标管理和述职测评。指导各乡镇党委制定村党组织书记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年底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党组织书记考评。再次是建立基层干部成长激励机制。要打通基层干部政治上的“上升空间”,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行重点培养,在适当的时机选拔为乡镇领导干部。同时也要采取措施,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更多的能人投身基层工作。

二、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展示先进本色

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树立新理念,新思路,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使党员在展示自身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中创先争优。

一是强化党员主体意识,落实党员民主权利。要注重在让党员履行义务的同时,保障党员的权利,以此激发党员参与各项工作的热情。要完善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在重大决策出台前,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征求各级党代表、受各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工作的进展情况也要及时向他们进行通报,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坚持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完善党务公开制度。

二是开展载体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针对不同类型党员的特点,设计开展切合实际的载体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有效激发党员队伍的活力,展示出党员的先进性。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在各领域党员中设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载体活动。例如在农村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设岗定责,依岗承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等载体活动,激发出党员建设新农村的热情。在街道社区党员中开展“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等活动,推进了和谐社区建设。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积极开展党员设岗定、党员挂牌服务等载体活动,展示党员在企业中的先进性。在机关开展了学习精神和群众路线教育等活动,有效提高了机关党员的自身素质,转变了机关干部作风。

三是建立关爱帮扶机制,激发党员内在动力。要将激发党员的内在动力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切入点,积极关心爱护党员,增强广大党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才能使广大党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可以依托各类党员教育活动场所、便民服务中心等机构,建立党员服务中心站(点),积极开展党务工作政策咨询、党建知识教育传播、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帮扶困难党员等服务,帮助党员释疑解惑、排忧解难,形成完善、便捷、高效的党内互助格局。

论文参考文献引用篇五

论文摘要: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会计电算化在我国各类企业中得到普遍运用。会计电算化的实施,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处理的速度和准确性,能为用户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我们不可小觑的弊端。本文主要分析了会计电算化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字:会计电算化缺陷对策和建议

会计电算化是以电子计算机为主的当代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应用到会计业务中的简称。它是一个用电子计算机代替人工记账,算账,报账以及替代部分由人工完成的对会计信息的处理分析和判断的过程,是一门融电子计算机科学,管理科学,信息科学,信息科学,会计学为一体的学科。

会计电算化的不断推广,不但提高了会计核算的水平和质量;同时也增强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为企业实现全面现代化管理创造奠定了基础。但是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推广也给企业带来了与传统手工会计不同的风险,因此,发现其中的问题并寻找适当的方法加以解决是会计电算化进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

一、在会计电算化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主要有:

(一)财务软件固有的风险可能会使会计信息的安全性,保密性受到威胁

人工会计系统的核算工作依靠职责分离、互相牵制、证帐表的钩稽关系等控制手段,从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明细帐、总帐到报表每一步都有记录并且有制单人、复核人、出纳签字、主管签章以示负责,步骤清晰,条理分明。

而计算机证帐表信息来源于以人机交互方式输入的记帐凭证,网络管理员和操作员常常被赋予一定的访问权限,由于内部控制制度薄弱,操作人员可能超越权限或未经授权的人员有可能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浏览、篡改、复制、伪造、销毁企业重要的会计信息。另外,在整个系统中,各个环节的数据高度共享,相互联系。在输入环节出现的错误可能会被不断放大,最终引起连锁反应,造成的危害无论在范围上还是影响力上都要远远超过人工会计系统。此外,会计电算化“省略了会计过程的信息重组和分类等诸多繁琐细节,并且使程序之间的技术性核对化为乌有”。

(二)给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难题

在手工会计系统中,从原始凭证到记账凭证,由过账到财务报表的编制,每一步都有文字记录,都有经手人签字,审计线索十分清楚。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顺查、逆查或抽查。但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传统的账簿没有了,绝大部分的文字记录消失了,肉眼可见的审计线索大大减少。导致审计人员在对人工记账阶段采用的审计方法(包括检查法、盘点法、观察法、查询及函证法、记算法、分析性复核法等)受到极大的制约甚至报废。在复核,审核等环节,财务人员采用电子签名形式(可能被人伪造)。即使发现重大舞弊,也不能像人工记账那样凭借墨迹和笔记,恰当的明确责任,落实到个人,做到权责分明。

(三)给档案管理带来了新的困扰

实行会计电算化后原手工制作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会计报表等传统意义上的会计档案,阳光体育论文则由计算机会计系统通过打印机规范打印保存或采用磁盘、光盘等磁质来保存。磁性存储介质具有的易损、易删、易改、易磁化,修改不留痕迹的特性。计算机硬件缺陷、软件设计错误、运行冲突、电脑病毒、黑客攻击、存放环境的不合格等,任何意外的发生都有可能造成磁盘中信息的丢失,丢失后又极难还原。

另外,现在市场上具备很完善的数据保密功能的软件较少。多数软件对其系统存在的各类数据文件未采取完善的保护措施,具备较好数据库知识的人,完全可绕开会计软件的各类控制措施,通过数据库管理系统直接读写这些数据库文件,甚至对文件中数据直接进行增删、修改,盗取,偷换等操作,使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无法得到保证。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会计电算化模式下的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内控环境

1.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即对会计电算化权限严格控,凡上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授权,并且只能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操作。在进入系统时应当加一些诸如用户口令、声音监测、指纹辨认等检测手段和用户权限设置等限制手段,另外还可以考虑硬件加密、软件加密或把系统作在芯片上加密等机器保密措施和专门的管理制度,如专机专用、专室专用等。

2.相互制约原则。即加强对电算化系统数据输入、处理、输出的控制,明确管理员、操作员、维护人员的职责范围,做到职责分离,相互牵制。

在记账过程中,保证制单人和审核人不能为同一人。管理员和维护人员对系统的操作时间,方式,内容等也应当详细记录在系统的“操作日志”中。

3.安全、保密原则。安全主要是对软硬件、文档的安全检查保障控制以及网络安全控制。保密主要是建立设备设施安全措施、档案保管安全控制、联机接触控制等;使用侦测装置、防伪措施、数据加密和系统监控等。此外,系统还应有拒绝错误操作的功能。

4.内部防范原则。主要针对个人垄断现象以及对系统管理人员的监管控制问题进行防范。特别是在中小企业,要防止管理层凌驾于整个系统之上,使整个会计电算化系统形同虚设。

5.人适其职,人尽其职原则。即企业要引进和培养一批既具备良好的财务会计才能,又精通信息技术,同时还能熟练应用会计电算化软件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在职业道德的指导下,遵守执业准则,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

6.岗位责任制原则,通过对每个用户的安全级别和身份标识来落实其职责与权限严格执行轮岗制度,定期调整内部控制人员的监督权限,防止内部人的合谋串联作弊。

(二)加快审计软件的开发,加大事先审计和事中审计的力度。

在会计电算化普及的同时,审计软件的开发与推广应当与之保持同步,以适应其变化,同时又可以达到提高审计效率、扩大审计范围,强化审计质量的目标。在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过程中可事先在被审计的计算机系统中嵌入审计程序,这些程序可以执行审计监督;建立审计跟踪文件;记录符合指定条件的会计事项及其操作处理的有关信息以便日后审计人员能够进行追查,从而有助于解决会计电算化给审计带来的难题。另外软件开发公司在设计开发过程中应当加强审计软件的分析功能,利用先进的数据库技术、数据挖掘技术对大型企业的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等;利用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嵌入式技术、网络安全技术等加快联网审计软件的研发等。

会计电算化的普及也要求注册会计师更加注重事先审计和事中审计。通过对系统是否建立了安全可靠用于防止有意或无意差错的程序控制;系统是否充分保留了方便今后进行审计工作的审计线索;系统是否建立了用于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保密措施和管理制度等问题的审查,注册会计师可以比较全面地了解系统的运行情况,找出系统内部的'薄弱环节,提请企业相关部门及时加以调整,改进,为期末审计的实施奠定基础。

(三)加强企业的档案管理

1.创造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使各类设备处于温度、湿度适宜,防火、防雷击、防静电的环境中,定时对设备进行质量检查和维护,以保证其有效性和合法性。如果有条件,企业应该设置相关的岗位,由专门人员加以保管。

2.建立健全对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的防范措施。比如:购买正版杀毒软件,设置防火墙等。

3.完善会计信息的备份制度。对重要的会计信息资料实行多级备份,并记录下档案形成时间、会计数据所属时间、数据内容及备份人所有资料均应按机密文件管理,包括文档资料、源程序清单等,以避免因意外或人为的原因造成数据丢失。

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接轨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会计电算化取代传统手工会计已经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趋势。在会计电算化运用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是无法避免的,对问题的研究,探讨,并寻求相应的解决措施已经成为现代会计理论和实务工作者一项不可推卸的任务,同时这对我国会计电算化进程的推进也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昕王晓霜会计电算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3]唐勇军时薛原网络环境下的会计信息内部控制研究[j]财会通讯(10)

[4]钟杏梅熊瑛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广东档案论坛2008no.3(10)

论文参考文献引用篇六

本论文在...导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导师渊博的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诲人不倦的高尚师德,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崇高风范,朴实无法、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对本人影响深远。不仅仅使本人树立了远大的学习目标、掌握了基本的研究方法,还使本人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事的道理。本次论文从选题到完成,每一步都是在导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倾注了导师很多的心血。在此,谨向导师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激!在写论文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的问题,在教师的耐心指导下,问题都得以解决。所以在此,再次对教师道一声:教师,多谢您!

时光匆匆如流水,转眼便是大学毕业时节,春梦秋云,聚散真容易。离校日期已日趋渐进,毕业论文的完成也随之进入了尾声。从开始进入课题到论文的顺利完成,一向都离不开教师、同学、朋友给我热情的帮忙,在那里请理解我诚挚的谢意!在此我向...x学校.....xx专业的所有教师表示衷心的感激,多谢你们三年的辛勤栽培,多谢你们在教学的同时更多的是传授我们做人的道理,多谢三年里面你们孜孜不倦的教诲!

论文参考文献引用篇七

六月,总是阳光灿烂。六月,总要曲终人散。六月,我们拒绝伤感。花儿谢了芬芳,迎来硕果飘香。毕业带来别离,我们走向辉煌。在论文完稿之际,谨对在本论文的撰写过程中,给予我帮忙的导师和亲爱的家人,表示深深的感激!个性要感激我的导师xx教师。无论是为人还是治学,他都是我学习的榜样,值得信赖的良师益友。在承担繁重的教学和工作任务的状况下,他主动关心我的学习和科研。从论文的选题、开题报告的撰写、资料的查找,到结构的完善,都给予悉心指导,使我顺利成文。

另外,要感激我的家人,是家人的鼓励和支持,使已过不惑之年的我能够全心投入学习和工作之中,顺利完成学业。最终衷心感激在百忙之中评阅论文和参加答辩的各位专家、教授!

论文参考文献引用篇八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记忆的雪花翩翩起舞,思绪定格在凤凰花开的季节。挥洒过汗水,也滴落过泪花,那里有我熟悉的一切,有我热爱的一切。恍惚中,在美丽的南强学校中,度过了人生中最为宝贵的年华。凤凰涅磐需要经历烈火的煎熬和痛苦的考验。迈进象牙塔殿堂时的激动,仍时刻在内心回荡,不知不觉中完成了人生中最大的一次蜕变。蜕变需要经历过磨练,磨练能够让我们更为坚强,去勇敢应对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与磨难。

感激夏海平教授、余兆菊副教授。是你们悉心的指导、关心和鼓励下,才使得我养成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也让我学会了如何去解决所遇到的问题。感激你们让我懂得了科学探索的奥秘在于永远坚持一个乐观进取向上的心态以及脚踏实地勤勉的务实作风,这是获得胜利的无敌通关密码。感激特种先进材料实验室的所有人。在实验室度过了我所有科研时光,每当遇到困难,总是你们在身旁默默的帮忙。

感激张立同院士、陈立富教授、兰琳主任、何国梅教师的指导;感激本课题小组的廖志楠师兄、涂惠彬师兄、黄木河师弟、李然师弟的合作;还要感激特种先进材料实验室的所有教师、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师兄师姐师弟师妹们的帮忙。

感激我的家人。是他们在挫折时,给与我信心与前进的动力;是他们在欢乐时,分享我的喜悦。感激所有关心和帮忙过我的人。

论文参考文献引用篇九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已成为人们的消费热点。

旅游合同作为规范当事人在旅游活动中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更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结合旅游合同的现状,从旅游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方面,对旅游合同进行初步探讨。

旅游合同;权利;义务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如今,旅游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由于旅游规模和范围的不断扩大,旅游内容的增加,不同旅游方式的改变,产生了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旅游合同,而旅游合同在我国《合同法》中未将其作为有名合同进行调整,为了调整旅游合同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解决旅游合同产生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有必要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旅游合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主要针对旅游合同中旅行社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初步探讨。

旅游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所产生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

各国专家学者及国际组织对旅游的定义很多,但其科学含义至今仍无一公认的说法。

按照世界旅游组织和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的定义,旅游是“人们为了休闲、商务或其他目的,离开他们惯常的环境,到某些地方去以及在那些地方停留的活动。”虽然还有其它的表述,上述概念还是为较多学者所接受。

旅游是一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涉及面广的社会现象,具有休闲性、异地性、大众普及性、季节变动性和地理集中性等特征。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在旅游过程中,旅游经营者在向旅游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双方必须订立合同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旅游合同。

旅游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为实现旅行游览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规范旅游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件,一般情况下,旅游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应该处于平等地位进行谈判和协商,确定合同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订立必须完全出于当事人自愿,一方不能强制另一方缔约,也不能在缔约时,强制对方接受某一条款。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的表现,是合同的最基本的特征。

(一)旅游合同主体的特定性

旅游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提供旅游服务的旅行社,另一方是旅游者。

在我国,旅游业是一个特许经营的行业,从事旅游业务的单位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才能设立。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我国能够经营旅游业务的只能是旅行社,即以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我国现行旅游行政法规规定,旅游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向旅行社核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持有该许可证并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的企业,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旅行社。

只要符合旅行社的法律特征,才能成为旅游合同的当事人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而对于一般合同当事人,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

(二)旅游合同的标的是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

标的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是指在一定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旅游合同的全部内容都是围绕旅游服务展开的,旅游服务是旅游者和旅行社之间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旅游服务是旅游合同的标的。

旅行社所经营的旅游服务,一般包括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安排旅游者食宿等有偿服务,具有综合性、有形和无形相结合以及跨地域的特征,有别于一般的服务行为。

(三)旅游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双务合同是合同当事人互负对等给付义务的合同。

就是作为合同当事人的旅游者和旅行社互负有义务,旅行社要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向旅行社支付合同约定的费用;有偿是指这种服务的提供和接受不是没有代价的,而是要旅游者支付费用的,是有偿的。

(四)旅游合同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法规对合同的成立、生效有特定形式要求的合同。

我国旅游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者旅游,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形式的旅游合同。

实践中,旅游合同多采用格式合同的形式且通常是采用国家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的合同范本,格式合同不像普通合同那样,要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合同条款时,即可签约。

格式合同的另一个特点是重复使用,旅行社和诸多旅游者之间的合同都是一个样本。

旅游合同的这些特点说明其具有团体性。

但这种格式合同,《白话文·》笔者认为会导致旅游者权益的侵犯,目前许多地方都在不断调整合同条款,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旅游合同对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旅游秩序、提高旅游经济效益和处理旅游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旅游合同成立以后,便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即旅游合同的效力。

一般来说,合同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合同依法成立以后,合同主体依据合同所能行使的权利与所应承担的义务。

因此,旅游合同的效力就表现为旅游合同生效后,旅行社与旅游者各自的权利、义务。

(一)旅行社的权利

1、收费权

旅行社在合同中的权利主要集中体现在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费。

按惯例,旅行社有权在旅游开始前收取旅游费。

实践中旅游合同多为格式合同,旅游费的数额实际上是由旅行社一方确定的,旅游者没有选择的余地,为确保旅游者的利益,有人主张政府部门应制定限价制度。

笔者认为,旅游费应由市场调节而不应当由政府行政干预,因为旅游市场竞争激烈,同一旅游线路往往多家旅行社在竞争,旅行社很难有暴利,特别是近几年旅行社的大量增加,旅行社已进入微利时代。

2、求偿权

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未按旅游合同约定参加旅游活动的,旅行社有权向旅游者收取违约金,有权向因旅游者自身行为造成旅行社损失的旅游者提出赔偿要求;旅游者报名后要求更改行程或出发日期,旅行社有权收取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和业务损失费。

3、合同签订权

旅行社有权与任何旅游团体和个人签订旅游合同,约定旅游服务项目。

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应本着公平、自愿、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共同协商并签订旅游合同。

旅游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旅行社要按照双方签订旅游合同所约定的项目为旅游者提供相应的服务。

4、行程安排权

旅行社有权按照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安排旅游活动,确定旅游时间、旅游线路及游览方式等。

5、旅游者随团资格取消权

旅游者出现故意不守纪律,严重影响旅游团的正常活动,对不听劝从劝诫者,旅行社有权取消其随团资格,并扣除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费。

6、紧急处理权

如发生天灾、动乱、交通堵塞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旅游行程变更、提前结束、延误、滞留时,旅行社有权就当时的情况作全权处理,但需征得旅游者的同意。

7、宣传权

旅行社有进行旅游广告宣传促销和组织旅游招徕活动的权利。

旅行社可根据特许经营的业务范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旅游广告宣传和开展旅游业务促销活动,组织招徕和接待旅游者,但所有这些旅游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做虚假旅游广告,不能以任何欺诈手段骗取旅游者。

(二)旅行社的义务

1、提供合同约定服务义务

旅行社有义务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向旅游者提供相应的服务。

按照法律的规定,旅游合同对旅行社的服务项目、标准、费用应当作出明确的约定,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应当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以保证旅游者利益的实现。

2、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义务

人身和财产安全是旅游者最为关注的事情,是旅游活动的首要问题。

旅行社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安全标准,有责任和义务在旅游活动期间保护旅游者的人身、财产不受侵犯,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或警告,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3、亲自向旅游者提供旅游合同中已承诺的旅游服务的义务,而不能委托他人履行义务

因为旅游服务属于一项专门服务,对旅行社的经营能力有专门的要求,否则无法保证旅游合同的切实履行。

同时,旅行社作为旅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旅游者未同意其转移合同义务时,无权委托他人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会出现旅行社有偿出让合同牟利的现象,严重损害旅游者一方的利益。

4、可应准许第三人参加或顶替旅游

作为旅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的旅行社是不能随意变更的,但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旅游者却是可变更的。

这是因为旅行社的变更对旅游合同目的的实现有重大影响,服务由何人提供对于旅游者来说是不同的,所以对作为支付了旅游费用的旅游者来说,未经其同意,旅行社的变更不对旅游者发生效力。

但旅游者的变更则基本上不会影响旅游合同目的的实现,因为由何人来接受旅行社的服务,对于旅行社并无多少影响。

从更深层次来说,接受服务是一种权利,既然是权利当然不必强求哪一个来享受,按合同法的规定,债权的让与仅需通知债务人即可;而提供服务却是一项重要的义务,当然不能随意更换。

当然,因第三人的参加或顶替而支出的额外费用应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5、委派合格导游的义务

导游在旅游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导游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旅游服务的质量。

根据旅游行业管理的要求,旅游团的随团人员――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的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才能从事导游和领队工作。

如果委派的导游、领队人员不符合要求,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相关的费用。

6、代办旅游手续,出国旅游应提供境外担保

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代办旅游(主要是出国旅游业务)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申请护照、办理外国使领馆之签证以及提供境外担保等。

因旅行社违反此义务导致旅游者不能进入旅游国国境或者发生旅游者被驱逐出境、遣返等后果的,应由旅游业者承担违约责任。

7、附随义务

旅游合同中当事人除合同约定的主、从给付义务之外,还包括附随义务。

具体有:第一,照顾义务,如旅游者参加旅行时,如有疾病不适,若双方在旅游中并未约定如何处理的,应解释为旅行社有照顾旅游者身体健康的附随义务;第二,告知义务,在旅游开始之前,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旅游地的风俗习惯、特殊法律规定、气候状况等。

(三)旅游者的权利义务

1、旅游者的权利

旅游者首先是一个消费者,旅游者享有一个消费者所享有的全部权利。

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下列权利: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受尊重权和监督权。

由于各国国情不同,法律对旅游者可以享有的权利自然会有不同规定。但总的来说,旅游者依法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权利。

(2)享受旅游服务的权利。

享受旅游服务是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核心内容。

旅游者有权对旅游服务进行自主选择,旅行社不得强行指定;旅游者有权获得真实信息,各旅行社所做的旅游广告要真实可信,如果以虚假情况误导旅游者或言过其实、以次充好,则构成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侵犯;旅游者有权按合理的价格接受旅游服务。

(3)医疗权。

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如果发生疾病、受伤等事件,有权享受所在地的医疗服务。

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旅游者和当地居民,外国旅游者和本国旅游者在享受医疗服务方面,不应有任何不合理的区别,即不能存在歧视待遇,只要他能对所享受的医疗服务支付规定的费用。

(4)要求旅游经营者亲自提供服务的权利。

(5)选择旅游服务内容的权利。

旅游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需要,自主地选择旅游线路、旅游项目、旅行社服务及在旅游过程中选购商品。

(6)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

在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旅游者有权寻求各种可行的法律救济,如依照法律或合同向社会监督部门或向政府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7)求偿权。

在国外立法中,对于旅行社提供的旅游产品有瑕疵时,规定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加以纠正或自行纠正并要求旅行社支付相关费用,旅游者并有权提出其他要求。

在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有权依据法律或合同规定向旅行社或保险公司索赔。

(8)解除权。

旅游者首先是消费者,旅游者可以于旅游开始前任何时间解除合同,但应向旅行社赔偿损失。

2、旅游者的义务

(1)交付旅游费用。

交付旅游费用是旅客的主要义务,旅游费用的种类、数额及支付日期,均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在实践中一般以缔约时预付为基本原则。

旅游费用包括旅游业者代办交通、膳宿、导游等必要费用以及旅行社应收的报酬以及合理的利润等内容。

(2)附随义务。

依照诚信原则以及旅游合同的特征,旅客还负有以下附随义务:第一,协助义务;第二,提交旅游所需之必要证件的义务;第三,守时、守法的义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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