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做(优秀22篇)

时间:2023-11-23 18:01:31 作者:念青松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做(优秀22篇)

生产是劳动者通过一系列有组织的工作活动,将原材料加工成成品的过程。生产效率的提高可以带来很多优势,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有两种方法可以编写方案的标题:一种是三要素它由三个部分组成:发行机构、计划内容和语言,如东北师范大学五年发展计划的总体规划一个是两个要素换言之,它省略了必须处于主导地位的发行机构指示性通知这反映在文件的标题中,例如管理采矿业危机和实现良性循环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根据《揭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揭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揭安委〔2020〕9号)及《惠来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文件精神,结合葵潭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推动葵潭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为实现“做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为葵潭镇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推动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不断强化监管合力及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0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深入系统宣传贯彻、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宣传中央制作的电视专题片、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三个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团队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管理;督促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认真评估,明确风险等级、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实现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法为全体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凡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没有达到所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要求的,一律不得生产经营建设。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七是严格执行“一报告双签字”制度。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突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按照分级属地和分类分级监管原则,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八是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将监督检查对象分为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和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加快建立全市重点和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名录库,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一般监督检查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突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重点车间、重点部位、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100%查处,形成对违法违规震慑高压态势,督促企业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新材料新业态等重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二是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商务、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三是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加强消防站点、力量、装备、水源和通信等保障建设。四是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社会火灾动态、精准防控。五是着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持续针对一线重点人群,开展以“实操实训”为基本内容的消防技能培训,针对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重点完成辖区内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巩固提升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的重点监管,三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四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车”。

(五)城镇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结合镇城镇功能与品质提升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城镇安全查漏补缺和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全面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城镇安全韧性水平。二是开展城镇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镇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着力解决城镇高空广告牌、道路路面坍塌、城镇危险桥梁、城镇燃气设施设备、城镇供水安全等影响城镇建设安全隐患,按照拆除一批,整治一批,维修升级改造一批,处罚曝光一批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障城镇公共安全。三是加快建设城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城镇管理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与市级平台、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共建共享,提升城镇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城镇数字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四是全面排查建筑物改建改用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幼儿园、运动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逐一将排查结果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台账管理。五是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整治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加强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整改整治全履盖、穿透式。六是加强城镇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开展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理清基础情况,督促研究制定加强城镇地下空间利用和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部门、地方、企业管理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台帐,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七是指导加强城镇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镇供水、公共设施、园林绿化、镇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六)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严查经营单位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杜绝超量储存、超范围储存行为,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点)。全面淘汰“假大空”烟花和稀炮爆竹产品。二是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加强区域联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燃放、运输和储存行为。

(七)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勘察、监理、施工(总承包、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提升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能力。二是落实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明确不同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主体,创新监管模式,推进线上隐患排查和履职报告制度。三是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完善事故查处机制,完善事故责任人员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四是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强化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切实采取措施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五是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施工与安全管理,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六是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各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参建单位与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发挥查处典型案例的威慑作用。

(八)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特种设备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创建,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加强风险的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二是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落实、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不健全、定期检验不到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设备未经注册非法使用等突出问题;三是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推动电梯维保单位信用监管。

(一)动员部署。对标对表市县三年专项整治要求,结合前两年葵潭镇专项整治情况及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制定印发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动员部署会、组织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根据本整治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推动贯彻落实。

(二)排查整治。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采取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补足体制机制、标准规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短板,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梳理前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镇级层面明确由镇政府负责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工作,并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葵潭镇镇长陈武才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方浩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配合市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三)强化检查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应用,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标准化、信息化、科技化水平。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考核问责。要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镇“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办要加强对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和有关行业领域落实情况的监督,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要求,有序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镇政府将把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村级应急管理年度综合考核及安全生产巡查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陕西地矿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从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进度安排、工作要求四方面着手,在明确工作目标的基础上,分时段的就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通过展板、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以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抓好重点作业区域专项整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技术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工作,以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固化安全管理要求,规范管理行为,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2020年6月3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源、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和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安全隐患清单;2020年7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主要任务为查找本单位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要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隐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机制,建立重点工作和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实行动态和闭环管理;2021年为集中整改阶段,主要任务是认真做好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工作,对照前期摸排的隐患清单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治并确保整改到位;2022年为巩固提高阶段,主要任务是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在专项整治期间要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到实处。

根据市安委会和省卫健委、市卫健委《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推动崇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有效减少安全事故,为系统建设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全系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卫生健康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三是采取有力措施从严整治部分单位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态度不坚决、认识不明确、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有效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强化安全主体责任,通过有效措施,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实施。

(一)宣传贯彻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单位理论学习要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卫生健康行业实际研究落实措施。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单位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行业氛围。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消除盲区漏洞。(由办公室牵头,有关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机构安全主体责任。一是严格推动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三是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有针对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定期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整改的时限和措施,及时推动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列出规划、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四是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由办公室牵头,有关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小医院”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重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二是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医疗系统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三是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火灾动态、精准防控。四是着力提升单位职工消防安全素质,持续针对一线重点工作人员,开展以“实操实训”为基础内容的消防技能培训,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增强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各单位要选育消防“明白人”,做好消防“四会”实操实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由办公室负责)。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各单位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制定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同时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使用、医疗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监督。(由办公室牵头,有关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装备配备,保障执法需要。强化对监督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等执法能力培训。加强职业卫生执法等监督信息化建设,依靠科技补充人力的不足,提升监督效能。(由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股负责)。

(六)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一是责任部门推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粉尘危害防控作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用的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二是推动本单位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环节和岗位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三是巩固粉尘危害治理成果。认真评估和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充分借鉴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建立科学、长效的职业病危害治理体系。(由职业健康股负责)。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动员部署会、新闻发布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深入分析本单位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安全生产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单位于2020年9月25日、12月25日前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至委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单位要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采取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单位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补足体制机制、标准规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短板,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单位3月25日、6月25日、9月24日、12月24日前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至委安全生产办公室。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前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单位3月25日、6月24日、9月23日、12月23日前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至委安全生产办公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委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及办公室,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委机关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协调调度、检查考核。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要探索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强化安全生产领域人才培训和管理创新。

(三)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安全监督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督促彻底解决。加强本单位自查自纠,按照“一报告双签字”原则,报送本单位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人,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追究问责。我委将把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切实推动整治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强力推进“清单制”管理落实,抓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健全落实完善管理工作。

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清单制管理、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进重点企业通过内部培养和引入市场机制等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2.强化资源管理,践行绿色发展。认真落实《xx市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利用我镇石材资源,做到开发与保护并行,进一步加强资源勘查,摸清资源家底。规范矿山管理,持续推进矿山经营规范化、矿山开采标准化、矿渣综合利用化“三化”模式,打造绿色矿山,支持企业科学开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提高非煤矿山安全开采的总体意识,消除矿山开采安全的先天不足。在矿山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时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赋存状态、技术经济条件、矿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矿山生产活动对周边设施影响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矿山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1.守好准入门槛。严格按照县部门要求的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把控准入门槛。

2.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将不符合国家或xx省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提请县政府作为重点关闭对象。

(三)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施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重大风险管控清单》等为基础,推动企业制定和实施“3+n”清单制管理模式,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不同特点,制定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有效防止企业各层级人员职责出现真空地带。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根据应急管理部新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督促矿山企业完善三级标准化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强日常管理,推动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3.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企业实施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配备足够的从业人员,特别要配齐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强化考试管理,推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升。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4.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按照应急管理部即将出台的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

(四)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清单制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会诊意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按照县级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逐项严格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上报。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县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细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我镇对相关企业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含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在内的清单制管理体系,并及时上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清单制管理体系中各类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制管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落实县级部门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细化目标任务与工作措施,统筹推进。要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上报实施联合惩戒。

(三)开展示范引导。全面推行清单制管理工作,建设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严格督促落实。定期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企业,要及时上报。调动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广泛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推动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体系,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领导机构。

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领导机构明确为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结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

工作专班。

组长:xxx副总经理。

副组长:xx安全总监。

成员:集团公司总部各部室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主任由安全监督部部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督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主责部门,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主责部门落实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检查下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

落实2个专题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四是分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五是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六是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七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九是加强应急体系基础建设。

重点开展10项专项整治。

1.大临建设安全整治。

2.隧道施工安全整治。

3.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安全整治。

4.高边坡路基施工安全整治。

5.深基坑(基础)安全整治。

6.支撑体系安全整治。

7.大型(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8.营业线、工程线(轨行区)安全整治。

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

10.火工品安全整治。

从2020年x月至2022年xx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20年x月)。

排查整治(2020年x月至xx月)。

集中攻坚(2021年)。

巩固提升(2022年)。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规章制度。

严格督导检查。

注重典型引路。

今年4月,国务院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3年时间,涉及9个行业领域专项,时间长、覆盖广。9个行业领域中,集团公司涉及5个领域,整治任务相对繁重。集团公司迅速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专项整治要求,出台了《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了9项专项治理任务和煤炭、电力、运输、化工四个领域重点工程要求。

《计划》要求,各单位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各生产单位要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追究机制,推动安全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组织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管控,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计划》对煤炭、电力、化工、运输各产业板块393项重点工程的项目效果和实施完成时间作了明确要求。其中,煤炭产业120项,电力产业107项,化工产业73项,运输产业93项,项目涉及安全管理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重大危害专项治理,安全生产科技驱动工程,职业危害防治工程,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全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等多个方面。

《计划》明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2020年4月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2020年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子分公司和基层单位按照国务院和集团公司总体安排,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5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各子分公司、生产单位系统性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边查边改、立查立改。2021年1月至12月为集中攻坚阶段,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系统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攻坚,严格各项安全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2022年1月至12月为巩固提升阶段,深挖系统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背后原因,建立健全和补充完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制度体系,选树安全示范标杆企业,形成安全生产优秀成果,在全集团进行推广。

《计划》发布后,集团公司各单位积极行动,结合疫情期间“一防三保”工作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成立以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人。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到发展建设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同时安排部署,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至厂矿、车间及班组,同步推进落实。优化完善考评方式,把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保证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的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各单位按照《计划》要求,及时调整本单位安保资金投入计划,加强安全专项整治资金保障。集团各单位还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提升全员安全意识,营造了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为加强红溪沟物流有限公司管辖内道路运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某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重点工作和长效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调源头治理、精准治理,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安全管理短板,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坚决杜绝道路交通和车辆伤害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局面持续稳定。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责任体系。

1.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装卸场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员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与系统外相关单位和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严防失控漏管。

(二)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进一步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排查公司管辖区域的安全风险,建立重大风险信息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

分析查找相近领域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强化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其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辖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厂区内各类车辆(公务车、洒水车,及煤、灰、渣、酸、碱、油、备件等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的责任部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考核。加强大型活动、作业用车管理,制订并落实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二是加强驾驶员管理。禁止有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3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或者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从事驾驶机动车辆工作。驾驶人员要培训上岗,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内部准驾制度,无企业内部准驾证不得驾驶任何车辆。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禁违章驾驶,特别是对企业物料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告知。

三是加强车辆管理。属于交通或管理部门厂内机动车辆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确保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

各种车辆的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车辆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不应逆向停车,坡路上停车必须采取防溜车措施。驾驶员离开车时,应拉紧手刹、切断电路、锁好车门。厂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并定期检查记录内容。未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的其它车辆,由公司自行检查检验,发放内部牌照。四是加强厂区(含风电场内部管辖)道路管理。

在厂区前、厂区内应设置醒目的车辆行驶路线图和道路交通标线,引导物料运输车辆有序进出厂区,在厂区内应按照规定的线路单向通行。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通过设置隔离栏杆、水泥隔离墩等方式将车辆与行人进行物理硬隔离,不具备条件的路段,在路面上应采用道路交通标线划分车辆与行人通道,实现人车分离,车辆与行人各行其道。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人员行走与车辆行驶路线交叉的地方,应在路面上设置斑马线,供人员通行。

五是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大件运输、大件转场应严格履行有关规程的规定程序,应制定搬运方案和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定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事前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厂内机动车辆装载不得超过铭牌核定荷重。叉车、翻斗车、起重机,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驶中不得有人坐立。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应鸣笛,并观察确认车辆四周及行车轨迹内无人。厂内车辆接卸作业严格执行“人车分离”管理制度,杜绝交叉作业。夜间在煤场接卸区域工作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警示条的工作服。车辆装载作业时,应在确认车厢(罐)内无人后方可进行装载作业。自动倾卸车在车厢起升前注意四周是否存在障碍物及人员,禁止边走边起、边走边落,禁止在车厢没有复位情况下行驶。自卸车辆出现卸料不畅时,要立即终止作业,在车厢下落至平稳后,接卸人员指导车辆尽快驶离卸料区域。非自卸车辆需借助铲车进行卸车作业,非自卸车辆司机用铁链或绳子将打开的车厢门栓牢离开后,铲车方可进行卸料操作,同时车厢的另一侧不得站人。铲车运输时,铲架应放低行驶,工作完毕铲架应收起绑好。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至6月)。按照统一工作要求,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公司及各部门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1月至12月)。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1月至10月)。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梳理总结公司及本部门典型成果,供其他部门学习借鉴和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行动计划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

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考核问责。

公司把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落实工作不力、工作进展滞后、重点任务完成不到位、重大隐患不落实整改的单位,采用约谈、通报等方式实施问责,以问责促整改、促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刘鹤、王勇、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制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交;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9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制作完成后报中央办公厅审定,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排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中央和地方、行业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核电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应急管理部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教育部、司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以下均需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该方案在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延安市安委会印发的《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延市安发〔2020〕9号)要求,现就全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更严格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扎实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思想认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安全管理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黄陵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全链条安全监管。二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开展焦化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限期整改提升;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对存在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按规范建设专用停车场。三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完成涉及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四是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五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以上,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达标率100%。六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标准化体系,2022年底前重点企业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应急局牵头,县经发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四)煤矿安全整治。一是全面修订完善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方案和管控措施,积极推动冲击地压、瓦斯等重大灾害联防联治、超前治理,加强奥灰水、顶板水、老空水、砂层和火烧区潜水综合治理,强化采空区大面积悬顶治理。二是按照上级安排,全面淘汰30万吨/年以下煤矿(省政府批准保留的除外),严格分类处置长期停产停工煤矿,全面淘汰房柱式、巷道式、炮采工艺。按照上级要求,确保2022年煤矿数量减少任务完成。三是持续打击开采保安煤柱、违规承包、“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治“马拉松式”改造煤矿。四是完善风险隐患双重机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加快推进智能化矿井建设,力争2022年底前智能化采掘工作面,一、二级达标煤矿占比任务全面完成。五是建立监管监察执法分析机制,落实全覆盖执法检查制度,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基本实现实时有效监控。(县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工业和煤炭局牵头,县经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加大老旧设施设备淘汰和整顿关闭力度。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2020年底前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三是严密管控石油天然气开采重大安全风险。四是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外包工程以包代管等突出问题。五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突出新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的企业和新区块的勘探开发活动,充分评估论证安全风险,推动油气企业严格落实高含硫、高压、超深井复杂地质条件勘探开发的安全管理措施。(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应急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导建章立制、优化资源,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及周边场所、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企业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落实清单式隐患排查和督改责任,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场所、消防产品领域以及家庭加工作坊、彩钢板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动车、“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力度,实现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五是教科体、民政、住建、商务、文旅游、卫健、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六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七是实施消防安全培训工程,开展分批次、分类别培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2022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县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经发局、县卫健局、县教科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人防办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七)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旅游客运安全监管,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二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和资源共享,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三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2020年建设任务,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示范工程,全面清理整顿农村“马路市场”。四是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深入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加大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淘汰报废力度,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五是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六是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科体局、县文旅局、县经发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商务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一是强化铁路、邮政、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理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健全完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二是健全完善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清单;开展重大隐患挂牌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长效机制。三是开展铁路沿线轻飘物、危树和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整治,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开展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整治,严查铁路沿线两侧危险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场所;开展铁路与公路、水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推进公跨铁立交移交;强化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严查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和危险货物装卸、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四是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升级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推进寄递风险综合防控信息平台应用,深入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坚决防止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五是开展桥梁、桥墩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和砂石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非法采运砂案件行刑移送制度。(县交运局、县经发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应急局、县邮政公司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九)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将城市韧性作为城市体检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查找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加快运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抗震设防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和检查。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三是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门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四是开展摸底调查,贯彻落实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指导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五是完善燃气、渣土收纳场监管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六是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严厉打击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发包、肢解发包等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住建局牵头,县经发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产废单位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鉴别鉴定,以焦化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为重点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环境风险排查,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违规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转移、利用、处置环境安全;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四是加快区域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应急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五是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十一)深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文化和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假日旅游安全和文化市场安全监管,重点治理景区内游艇(船)、缆车、索道、区间车、越野运动车辆、娱乐休闲主题等机械设施设备、低空运动飞行器安全证照不齐全、旅游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景区陡坡、泊岸等危险地段区域安全设备设施不完整等问题。二是开展旅行社、旅游包车专项检查治理,防范旅游交通事故发生。三是开展旅游景区、饭店、民宿、文博场馆、森林草原等涉旅场所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旅游行业安全水平。(县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文旅局牵头,黄帝陵管理局、县卫健局、县交运局、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警大队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老旧住宅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等的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运营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推进特种设备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广“保险+服务”模式,提升电梯、气瓶责任保险覆盖率。三是强化特种设备技术支撑和公益保障属性,有效发挥检验机构在技术检查、事故调查、专业执法、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校园安全整治:健全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学校心理卫生和学生校园安全教育培训,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校车管理,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县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教科体局牵头,县交运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健局、县应急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落实长输管道全寿命周期保护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管道规划、施工、运行责任体系和电力设施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二是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重点治理施工企业防高坠、防触电工作措施及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等问题,强化“煤改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系统排查电网运行隐患,有效管控电网风险。全面排查农村电网改造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农村电网公共基础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经发局牵头,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商贸和成品油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源头治理,突出成品油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县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商务局牵头,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交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城管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民爆物品安全整治:健全涉爆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风险统计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强化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淘汰,提升安防科技应用水平。(县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公安局牵头,县应急局、县交运局、县自然资源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农林牧渔安全整治:厘清农林牧渔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安全防控体系,开展农机、渔业和农药销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草原火源管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县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经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气象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城市运行安全整治: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地下管网和燃气安全等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检测评估制度,完善城市道路桥梁“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完善设施设备标识和地下管网的升级改造,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县城市运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城管局牵头,县经发局、县应急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地质灾害安全整治:按照地质灾害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明确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清单和地质灾害防治属地管理,采用群专结合的方式,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突出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地质灾害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经发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气象局、县交运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医疗卫生安全整治:建立医疗卫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一院一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县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卫健局牵头,县医保局、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以上实施方案由县安委会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各相关牵头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各镇办配合。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县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按照“1+2+9+10”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动员部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镇办,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和中省驻黄、县属企业要对标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全县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和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营造浓厚氛围。各镇办、各相关成员单位要于7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和落实情况及工作台帐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五项攻坚”、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年”和集中执法等活动,深入查找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要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隐患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机制。要建立重点工作和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做到精准发力、闭环管理,推动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要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方式方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集中整治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努力使全县重点行业领域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基础明显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本质安全水平切实提升,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深挖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完善并落实。要归纳整理好的经验做法,并借鉴其他地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要全面总结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适合全县实际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分季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统一填报《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计表》(附件21),于每年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12月10日前报年度工作情况;2022年11月25日前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情况,并由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形成工作报告,提请县安委会审定后,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安委会。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陕西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整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制定问题清单,明确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设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安委会各专委会主任任副组长,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有关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强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并抽调有关人员集中办公,建立运行机制,健全季调度会议、联络员会议和定期会商、监督检查、挂牌督办、工作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巡查,推动工作落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推进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镇办、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统筹推动本辖区、本单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明确年度整治目标,压实各环节工作责任,在完成好全县“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创新“自选动作”,切实增强专项整治行动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特别是要针对新业态、新问题存在的安全监管盲区,建立监管工作分工落实机制;针对长期存在、反复产生的事故隐患和风险,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实现排查一批,治理一批,管控一批的目标。要组织主流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作用,开辟专题专刊专栏,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体系,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同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大力推行安全诚信制度、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保险机构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和责任追究公开制度,定期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及“互联网+执法”系统,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执法手册app;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五)严格监管执法。各镇办、各部门要把排查整改、执法处罚、督查督办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紧盯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和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外包作业、检维修作业以及吊装、有毒有害等易发多发事故的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要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切实落实事故的调查处理责任,严肃查处道路运输事故简单化处理、事故调查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检查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较大事故等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严格问效问责。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督导,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月通报季讲评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并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推动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重大问题隐患久拖不治,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和企业,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安全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深入调查处理,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块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主责。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健全安全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道交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整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洞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生事故约谈工作,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1.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加强客货车产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对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并撤销相关产品公告。研究建立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

2.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3.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督促生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设计,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能;调整道路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高罐体防撞、防滑性能。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4.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

5.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曝光,并及时启动缺陷产品召回。

6.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研究调整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应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严禁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2.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

3.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4.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1.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客运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2.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生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3.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2.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3.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4.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生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5.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

6.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

7.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查突出交通违法。对重点隧道特别是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隧道,可在出入口设置监控卡口、区间测速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借鉴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认真分析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

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完成15万公里建设任务。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隧道桥粱、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2.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3.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鼓励各地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人民政府安排部署,交通运输、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联合组织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分年度总结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2022年12月,各地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总结全国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本地区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道交委、联席会议等综合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推动落实责任。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完善工作保障。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

(四)提升监管水平。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引入专家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基层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开展,局下设办公室,并具体负责指导开展工作。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31日。

按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安委〔2020〕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整治重点工作如下:

(一)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方面。严厉查处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私挖滥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县应急管理部门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管理科、监察大队、各基层所)。

(二)消防安全整治方面。积极配合县消防救援部门做好全县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消防安全监管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各科室、基层所)。

(三)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方面。积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无证运输矿产资源、砂石行为的查处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监察大队、各基层所)。

(四)城乡建设安全整治方面。一是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将安全发展落实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手段,推动城乡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积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持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坚决整改整治到位,坚决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责任科室: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管科、政策法规科、监察大队、各基层所)。

(五)自然灾害安全整治方面。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其他自然灾害领域安全监管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管理科、各基层所)。

(六)全力做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及本领域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责任科室:各科室、基层所)。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范文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严控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推动全市各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强化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执法督促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0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电视台或媒体播放“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实际安排专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一办法、两方案、一清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设防标准。六是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七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推广应用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研究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方案,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及硝化工艺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2022年底前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二是贯彻执行《辽宁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办法》、《辽宁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八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格控制增量、减少存量,2020年起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2021年底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四是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重点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采空区、高风险环节安全风险,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五是推动各县(市)区建立非煤矿山“五化”示范矿山,推进以“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为核心的安全技术改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聚焦高风险场所。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和重大火灾隐患攻坚整治,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开展石化储存、易燃易爆单位,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和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指导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三是聚焦火灾防控薄弱环节。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2022年底前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四是聚焦新风险、新兴领域。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加强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重点领域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

(七)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侵入铁路限界安全隐患和铁路沿线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整治,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二是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三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四是加强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加强辖区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原因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加大对商渔船船员的安全教育,加大对船员航行避碰等专业技术的培训,保证船员持证、适任上岗。督促商渔船船员按规定开启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强化航道动态管控和动态干预。严厉惩处商渔船碰撞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六是强化“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隐患特别突出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和“脱编作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

(八)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与国家互通的省、市、县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开展摸底调查,在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开展燃气安全宣贯工作;加强城镇燃气用户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住建部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六是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七是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频次。八是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

(九)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安全管理。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三是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四是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推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检验责任,积极推动建立安委会框架下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调机构。二是强化特种设备生产源头隐患治理。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隐患排查,加强关键环节高风险整治,开展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含气瓶)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起重机械制造环节专项抽查。三是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突出风险。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抓好重点行业特种设备使用,突出风险治理,加快推进全市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四是集中开展检验检测机构隐患治理。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环节隐患排查,加大执法稽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五是打牢特种设备安全防控基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机制建设,推进电梯监管改革工作,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人员和监察人员水平。六是强化特种设备监管信息化建设。构建电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体系,应用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十二)涉爆粉尘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安全源头管控。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形成监管合力,防止失管漏管,提升执法效率。二是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精准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提高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存在10人以上涉爆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以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四是深入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扎实开展粉尘危害严重行业领域重点职业病的职业健康核心指标监测,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炉具、燃料等采购、检验、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责任,督促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屯社区等基层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如何宣传、集中培训、张贴条幅标语、农村广播喇叭等形式,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附后),其他有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至7月)。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实施方案和各专题、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任务分解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深入开展原因分析,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组织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关键环节的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同时,研究制定相关对策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风险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任务和措施清单、成果清单等“四个清单”,并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其中:风险清单要明确风险点位(或单位)、风险等级及采取的管控措施;隐患和问题清单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任务和措施清单要明确牵头单位和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成果清单要明确专项整治期间依据的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及创新措施、亮点工作等。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相关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并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经验做法,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凌源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推进工作专班,具体承担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宣传发动、政策研究、综合保障等工作。各部门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强化领导责任,积极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二)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贯彻国家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

(三)细化推进措施。各牵头部门在制定实施方案的同时,梳理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每项任务的成果形式、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并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下发。要综合运用考核、通报、约谈、警示、曝光、奖惩等措施,督促各责任部门按期、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改进监管方式。各有关部门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彻底解决。强化监管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的同时,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体检”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各级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按照省应急厅要求配合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七)严格问效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整治的监督,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核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国核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组织责任体系、资源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围绕公司“十四五”规划发展总体思路,以核安全文化为引领,践行“安全是中核集团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强化安全事故问责追责,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以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公司制定发布《中核华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根据“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题规划评估,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安全核心价值观落地、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资源保障体系,提高安全基础能力、完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安全环保智能化建设、加强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健全事故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班组及工人的管理、加强技术保障力度,深化技术引领、开展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专项治理等11个方面细化了59条行动项,扎实推进安全整治,确保见到实效。

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深入分析安全环保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单位良好经验做法,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形成一批制度成果进行推广,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本次行动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管考核、注重典型引路四个方面强化保障措施,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避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领导要在专项整治中做出表率,带头学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带头抓好公司专项整治行动。

遵循德源集团对安全生产工作,为建党百年大庆创造良好安全环境,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决定自5月11日起开展为期60天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指示,制定我公司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教训,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充分研判安全形势,紧盯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保障工作,全力维护集团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建党百年大庆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为落实好“专项行动”工作,集团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吴航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王传文、纪委书记王化玉、副总经理李红霞、田涛、郑忠华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集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组成。

(一)重点排查整治范围。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要求,重点排查整治范围包括:施工工地、拆迁征收工地、民工、保安住地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平房院落、老旧小区、物业、地下空间、文物保护院落、出租经营房屋等。

(二)必查内容。

1.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有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职责明确。

3.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文件和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订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较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并由专人管理。

4.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对存在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措施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单位经费预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

6.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员工经过培训,并能熟练掌握自防自救和组织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等。

7.应急管理情况。有完善的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按规定对预案进行演练,重点部位是否明确应急救援责任人。

8.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情况。

9.经营场所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识符合要求;用火、用电、用气以及危险物品管理符合安全要求,无违规使用明火照明、违规进行电气焊操作现象;排油烟管道按规定进行了清理。

10.生产经营手续齐全。生产经营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三)专项检查内容。

1.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加大办公场所、民工、保安住地及出租房屋液化石油气用户动态安全检查力度,严防隐患问题反弹。

2.城市运行安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掌握管线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对房屋和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重点对深基坑、地下空间、脚手架、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等施工项目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到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检查,防止漏电事故的发生。加强对职工宿舍的安全检查,防止事故的发生。

4.人密场所安全管理。开展民工、保安住地等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并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配备齐全;陈旧电器和燃气产品是否及时更新;用火、用电安全提示是否到位。

5.“七小”市场主体安全监管。加强出租经营用房存在“七小”市场主体电气安全、消防安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与应急值守等情况开展检查,从严从细的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整治。

6.地下空间安全使用。杜绝违法违规使用地下空间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7.其他重点领域。要重点加强有限空间、“三合一”场所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有限空间承发包管理,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行为,严查出租房屋、出租大院等生产、加工、储存、住人场所,杜绝“三合一”场所反弹。要加强出租经营用房为火锅、烧烤等餐饮单位检查,要求其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开启通风设施,保证通风环境良好,严防严控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

(一)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按照5月12日全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部署会要求根据本单位职责,于5月19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方案报送至集团安委会办公室,工作方案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联系人。自即日起各单位于每周五12时前,将本周工作情况总结和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1、附件2)报集团安委会办公室。

(二)建立督查督导机制。各单位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负责对本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集团安全生产综合考核。

(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本次专项行动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预防为先、实现全覆盖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不漏苗头,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根据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统筹”要求,主动向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形成齐抓共管、共管共治的工作合力;坚持责任落实落地,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确保责任、任务落实到岗、到人,形成发现、排查、整改、提升的工作闭环机制。各单位要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主管领导和本项工作的联系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调度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确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建立台账,强化监管。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按要求落实整改、复查、验收、销账工作。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全程跟踪,严密监控,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要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严防死灰复燃。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专项行动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用火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动员企业职工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为贯彻执行国家“隐患治理年”的一系列要求,认真落实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各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区“隐患治理年”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以及当前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居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村、各部门组织实施。

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搞好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并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种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8、乡水管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9、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乡各级政府“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指令,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去年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乡政府组织抽查和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排查阶段结合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进行逐一登记。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等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门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以及教育、文体、农机、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申报,纳入督办整改内容,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凡因排查不力或满报、虚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区内外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周密部署,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临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放执行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二是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三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六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情况。

督查验收工作结束,乡党委、政府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对各村、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全年安全生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考核。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乡级督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区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汉,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一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地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存在的系统性安全风险以及化工园区存在的区域性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形成和落实一批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重大安全风险的智能分析和动态监测预警。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显著提高。2022年年底前,全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运行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落实。

——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和化工行业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0年年底前,省和化工产业作为发展重点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设立安全生产专篇,并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1年年底前,各设区的市或者化工园区要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三年行动期间,全省要强化源头管控,严禁已淘汰落后产能和“两低三高”(附加值低、技术水平低、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高、安全生产风险高)化工项目落地入园,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2020年年底前,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全省统一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包括独立设置的化工园区和内有化工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0年年底前仍为a级的,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1年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20年7月底前,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要组织、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要制定整改方案,依法上报重大隐患,有关监管部门实施挂牌督办,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2020年年底前,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2020年年底前,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要全面建成并规范运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2020年年底前,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要组织、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开展风险外溢安全评估,充分考虑风险外溢、风险叠加等因素,模拟构建巨灾情景,分析事故波及范围和伤亡人数,完善落实相应安全防控措施。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必须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对于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巳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2020年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2022年年底前,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从2020年起,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要求,凡列入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2021年年底前,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2022年年底前,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从2020年起,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立法进展,结合我省实际,适时出台《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例》。各设区的市根据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地方标准。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年底前,化工重点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或者现有院校增设化学化工类专业,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天津市安委会和市卫生健康委各项部署,胸科医院党委高度重视,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医院重大政治任务和集中攻坚行动。

日前,院党委书记、院长郭志刚与安全生产分管副院长张立分别主持召开了院长办公会和安全生产专题会,专题动员部署胸科医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会上审议通过并出台了《天津市胸科医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胸科医院在“三年行动”中的4个阶段任务、2个专题以及5项工作要求。

会上,院党委书记、院长郭志刚强调:医院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卫生健康委部署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落实“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各分管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提高认识、周密部署、专人专班负责,扎实推进,力求实效;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规定,层层压实责任,聚焦“危、难、险、重”,坚持“从根本上消除医院事故隐患”。

副院长张立在会上根据《实施方案》对“胸科医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了具体分工部署。

院领导班子和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

为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市安委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的紧急通知》(怀安委发〔20xx〕13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紧盯“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不放过任何“一般性”问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隐患清零,圆满实现全县安全生产“三坚决两确保”目标。

(一)紧盯已排查隐患清零。各由各专委会牵头,以全面完成《溆浦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突出问题清单》为基础目标,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全面开展地毯式全方位排查,确保隐患排查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一般隐患原则上限7天内整改完成,重大隐患限60天内整改完成,集中攻坚突出问题限20xx年10月31日前全部整改完成。对已排查出的隐患,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建立台账,隐患清单要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时限明确;治理进展管理台账逐项记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对申请销号的,交办单位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查证、电话查访等方式严格进行核查或验收,所有台账资料妥善保管存档,经得住历史检验。

(二)紧盯已整改隐患巡查。县安委办、县三年办要紧盯隐患问题的整改,要不定期对相关单位隐患整改进行巡查,要不定期对已整改销号的隐患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问题真整改。

(三)紧盯隐患清零举一反三。各由各专委会牵头,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梳理出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行业监管、企业落实等方面还存在的不足与突出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隐患全部清零,安全生产规范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责分工安排,对照隐患问题清单,由各专委会主任牵头,主动认领任务,主动召集行业部门集中会商整改方案,主动落实整改任务。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本部门集中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集中攻坚隐患问题清零行动,推动本地、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走深入实。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一抓到底。

(二)加强整改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盯危化烟花、矿山、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城市运行、建筑施工、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场所,扎实推进督导责任和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尤其要针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行业乱象、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事故多发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跟进隐患动态“清零”。坚决消除各种盲区、盲点,不留任何死角。

(三)加强督查督办。县安委办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结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强化日常考核、问效问责和跟踪督办,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鉴,强化引领警示,综合运用周统计、月调度、季推进和现场督查等形式,持续推动三年专项行动集中攻坚。县安委办将对各乡镇集中攻坚工作进行日常考核排名,并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有效遏制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滑坡,井下现场脏乱、管理混乱现象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式稳定,结合《六师五家渠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意识,对公司范围内进行无一遗漏的全面排查治理,通过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要使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新的提高,安全生产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安全基础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专项整治工作要以《煤矿安全规程》、《煤与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法规规定为依据,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为主线,围绕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等各系统开展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全面治理的同时突出重点。

(一)依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查各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措施执行情况;查各项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散漫作风。

(二)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各主管部室认真考核排查,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动态达标意识不强、考核流于形式、现场脏乱差等问题。

(三)对照标准严查机电运输方面存在的不安全隐患问题;严查各级领导下井值班、跟班、带班,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尽责履职情况。

(四)重点结合《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规定,分系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不足及各类隐患,并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方案,逐项整改落实。

专项整治活动采用区队、部室全面自查整改,职能部室监督督促,公司组织抽查的方式。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6月3日至6月10日)。由各区队、各部室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排查本区队、部室所辖区域不安全隐患,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采取措施全面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并在6月8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安检部。

第二阶段:公司组织职能部室验收阶段(20xx年6月11日至20日)。公司安检部依据此方案内容组织各专业人员对大黄山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检查验收,并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各专业必须按照“五到位”原则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措施,落实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阶段(20xx年6月26日至30日)。

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公司将召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总结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半年安全工作的重点。

为开展好此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公司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检部。

办公室主任:

职责权限。

组长:全面负责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事宜。

副组长:具体负责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及督导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掌握解决各专业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各专业专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各单位、部室、区队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对查处的隐患问题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切实扎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预案制定工作,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控制游人数量,严防踩踏、拥堵等事故发生。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县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汇报,希望大家喜欢。

x县城市管理局在市城市管理局的领导下,在市、县安委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这一主线,深入开展工作。把查隐患、保安全、促稳定贯穿于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之中,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现就我局今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组织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伍刚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宋小莲为副组长、局机关股室和直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县城市管理《20xx年安全生产整治提升方案》,x县城市管理局《x县城管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教育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集中力量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切实抓好城市市政、燃气、消防、垃圾处理等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50处,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加强游园、广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对广场游园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对未按管理要求的游乐设施进行及时清理,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广场游园消防维护,切实做好防火工作,强化用电安全;。

四是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预案制定工作,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控制游人数量,严防踩踏、拥堵等事故发生。

(二)加强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城镇管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我县13个燃气企业严格对充气站、阀门、管网、加气站、液化气充气站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继续加大对瓶装液化气的市场整治督导。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瓶对瓶”倒气违法行为,在现有瓶装气整治的基础上要扩大治理成果,严格执法,深入排查治理。要以零容忍的态度,确保全县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有序运行。

(三)加强垃圾处理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切实加强了对截洪管道、雨污分流设施、渗透液除磷设施监督检查,加强值班监测和记录,定时填埋、消杀、防疫,实行场区安全状况每周报告制度,从严治理有害垃圾乱堆、乱倒现象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确保垃圾处理场安全生产。

(四)加强城市道路、桥梁、下水道等市政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加强对我局管护范围内的道路、桥梁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巡查,发现有损坏现象及时维修,做好下水道清淤工作,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城市内涝的发生。防止下水道堵塞、外溢。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技术规范,落实消防安全“提示”及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责任制,持续开展电气火灾,电动车火灾,“打通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组织专人对消防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大排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六)加强城市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严格维护地下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坚持先验测后作业的原则,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场地前,必须先对有限空间空气进行科学检测,强制通风,严禁在地面缺少2名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责任人,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核实作业条件,积极购置器材设备,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进入地下有限空间作业。

2、要积极开展现场演练、专家指导、答疑交流等方式的安全生产培训。讲解行业安全生产常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严格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七)城市户外广告、灯箱和楼房外墙附属物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杜绝在高层楼顶、外墙上设置广告牌,对沿街商铺广告牌的设置质量,框架结构,抗风抗震强度要进行审核,确保万无一失。

三、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1、工作中主动意识、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2、对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业务知识学习还需进一步提高。

3、在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中,有时缺乏耐心细致,对个别专业性较强的隐患问题诊断能力不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为指导,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突出重点行业,狠抓薄弱环节,建立以预防为主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确保我局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建设局文件:《市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模板支撑系统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指导,我项目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传达学习,研究落实整治措施,为确保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特订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方案。

以市旗两级文件精神为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执行经理、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班子,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对必须办理备案的各级政府任何证件,进行逐一落实备案,对施工现场必须编制的专项方案,若未编制的立即补编,规定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帐户,对安全生产带来影响必须要投入的费用、立即投入。项目部规定对下面班组工人订立临时用工合同,对领导小组成员若管理不力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各负其责。

项目部将对下面作业人员进行直面管理、监督,做到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带头,各班组长协助,把整治方案措施张贴到各班组用房面前,动员作业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年”活动,对发现未戴安全帽及违规操作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处理,对屡教不改者,通知班组长,对其驱逐出工地,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实行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到人人遵章守规。

项目部实行周检查制度,督促外架工,支模架工=专业电工、各类垂直运输操作人员,随时观察各类情况,若发现问题立即要用电话联系,或当面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解决问题,对突发事情发生所有班子成员应立即到位,各负其责若发现知情不报或隐瞒者,将实行严肃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对“四口”“五临边”、塔吊、井架卸料平台、斜道、通道、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将作全面检查整改,对起重吊装的各种料斗,督促操作人员在吊装前先作一次钢绳保险检查,以防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无联络或恶劣天气严禁使用吊装。安全与进度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施工用电做到专人接线、对各类配电箱,设置明显分路标记和维修记录,要求专业电工每周对各类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对私自乱接电线者进行重罚。

四月至十月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项目部决定由专人打扫场地卫生,整理各种废料,各施工班组的材料堆放,要按项目部指定的地点,归类堆放,施工场地内及重要部位必须挂设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各班组操作人员违规操作者,项目部决定对其本人罚款外,对班组承包人在工程进度款发放时进行重罚,促使承包人对下面作业工人进行严密管理。望全体人员切实按整治措施方案实施。

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集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xx〕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93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城市建设总体工作安排,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深入持久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以下统称危化品企业)。

从20xx年7月起,全面启动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20xx年9月底前完成已取得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达标验收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xx,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以下简称《通用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p(计划)、d(实施)、c(检查)、a(改进)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采取企业自主管理,机构咨询、评审,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管理方法,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凡是列入范围的现有危化品企业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危化品企业应当持续运行两年以上,并对照相关通用评审标准不断完善提高后,方可分别申请一级、二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危化品企业,经省级安监管理部门同意,可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安全许可工作相衔接原则,作为许可工作的前置条件,企业应在安全许可到期前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xx年底前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应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xx年底前许可证到期企业,应在许可到期前或总体规定时限内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未按期完成标准化达标的将不受理许可证延期申请。新设立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应在一年内至少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对属地安监局、市直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宣贯,各属地安监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内审员进行宣贯,由指定的咨询机构负责专业培训,市安监局将统一协调安排集中或分区域开展培训。宣贯重点是讲解两个规范的要素及考核标准在企业内部的实现方式和途径。通过集中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内审员正确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意义、程序、方法和要求;使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掌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要素要求,提高指导和监督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人员准确理解有关标准规范的内容,提高咨询服务水平。

(二)企业实施阶段(8月1-15日)。

1.组织人员宣贯培训。危化品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本企业相关部门及所有从业人员集中进行标准培训,指定内审员讲解标准内容、程序、方法,务必使所有部门、所有从业人员都能熟知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开展标准化工作打好基础。

2.制定企业实施方案。企业应制定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施方案应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并作为企业开展标准化运行申请达标的起始依据。

3.建立企业与机构技术咨询服务支撑体系。企业在自身能力无法满足开展标准化工作时,可依托考评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考评咨询机构应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咨询、考评等工作。我市暂时确定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具体负责行业标准编辑、指导培训、技术咨询、考核评审等工作,并协助政府监管部门完善制定有关行业标准化技术规定。

(三)企业自评、整改阶段(20xx年8-20xx年6月)。

危化品企业要依据《通用规范》和《评审标准》要求,对照评审标准内容,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初始评审、策划、培训、实施、自评、改进与提高等6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对自评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落实整改方案,涉及企业安全管理系统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涉及企业现场安全设施条件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xx年6月底前或许可证有效期内完成。

(四)达标申请评审、验收阶段(20xx年7月-20xx年6月)。

20xx年7月-9月,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具体达标申请评审验收的程序方法、评审验收机构的确定等将按照辽宁省安监局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1.高度重视,全员参加。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的工作,企业应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一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小型企业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培训。

2.注重实效,确保质量。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实现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必须注重实际效果,注重实际运行质量,禁止走过场、走形式;企业应从人、物、资金等多方面提供支持,确保整改工作质量,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中小型企业可聘请相关专家)应全程参与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从提高生产工艺安全角度进行一次全面整改;咨询机构在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必须深入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对服务质量差、服务态度不端正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一经核实,安监部门将进行通报直至取消其在我市评审或咨询资质。

3.加强指导,跟踪监督。各属地安监部门一是督促企业尽快开展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把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系统改造、产业技术升级、应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等作为标准化工作重点;二是要求相关监管人员尽快掌握并熟练运用两个规范及评审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水平;三是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在今后一段时期要把未开展标准化或未达标的危化品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频次,加大指导力度,督促企业保时间、保进度、保质量完成三级标准化达标工作;四是各属地安监部门遇到相关问题应及时与市局进行信息沟通,同时,市安监局也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全程督查、指导。

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即1个总体实施方案;“10”,即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的10个专项实施方案;“n”,即根据我镇实际在特种设备、燃(煤)气、危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增加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全会。

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确保实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的工作目标,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推动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单位和企业要集中组织观看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安监站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结合实际贯彻学习。镇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重大主题宣传范畴,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5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工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严格控制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光气化、硝化等危险工艺以及硝酸铵等爆炸性化学品等高风险项目。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针对本区域高层建筑、大型商场、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三是教育、宣统、民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巩固提升镇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一是联合多部门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督促运输企业和个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四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企业”“黑车”。

(六)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四类船舶”和重点水域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恶劣天气条件下客船禁限航规定,强化港口安全管理。强化水上交通运输与港口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认真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落实渡运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渡船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

(七)城镇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明确房屋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加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应急管理,加强城镇供水、供气、道路桥梁、污水处理等监督管理。三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

(八)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特种设备“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二是推进特种设备“铸安”行动,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行为专项治理,强化一线执法检查,2022年底前实现常态化、实效化管理。三是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基础建设,努力提升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的能力素质,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一是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全面开展经营许可条件“回头看”。二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全面开展监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十)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粉尘防爆:彻底整治相关工贸企业粉尘涉爆场所和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以及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泄爆装置,未按照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等突出问题,防范工贸行业粉尘爆炸事故风险。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围绕有限空间辨识、警示标志设置和作业审批制度执行等突出隐患,督促相关企业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十一)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排查;对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二是加强危房改造技术指导;三是落实危房改造主体责任;四是提高农民群众安全意识。

(十二)校园安全整治。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三是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四是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十三)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机制。二是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三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应急处置体系,全面夯实镇党委政府的主管责任以及民政办的监管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自我安全防范技能水平和安全风险化解应对能力。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印发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总结全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市安委会报告,并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11月,镇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镇安委会审议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镇安委会成立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建立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有关部门派员参加,负责我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工作。

(二)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强化镇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三)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宣传落实好《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

(四)严格问效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建立和落实与镇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教育局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宣传工作方案【范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全区教育系统围绕1个实施方案、6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的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师生知晓率、参与度,普及校园安全知识、公共安全知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师生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重点。

(一)主题主线。重点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宣传全区各学校、幼儿园开展主题宣传和贯彻落实的生动实践。

(二)行动内容。重点宣传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安排部署,宣传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整治目标、教育领域主要任务及保障工作措施,以及各学校、幼儿园开展三年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措施、进展成效、创新做法、亮点工作。

(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党政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校园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教育行业领域安全事故警示案例,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等。

(四)经验探索。深入宣传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等。重点宣传各学校、幼儿园和广大师生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的积极评价,广大师生、安全生产专家、基层学校对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责任体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和有益探索。

二、工作安排。

(一)发布重要信息。通过教育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发布三年行动专项治理的教育信息,积极回应广大师生、家长关切的热点问题,对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情况,较大以上事故查出结果等重要事项在主流媒体进行公告。

(三)开设专题专栏。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教育媒体和校园网络公关平台及校园宣传栏开设专题、专栏,及时、持续报道宣传安全发展专项治理三年行动部署安排、进展成效、亮点做法等,在广大师生中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四)加强新媒体和公益广告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开放性强、交互性好、传播速度快、影响面广等优势,制作安全生产整治相关的图文、短视频等作品,通过校园网、校园微信平台等平台广泛发布。制作播(刊)发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发展、提升校园安全意识和防。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范能力的公益广告,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通过led大屏滚动播发安全警示、提示信息等,提升广大师生安全意识。

(五)结合“五进”活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安全宣传进学校、进家庭,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通过“平安四馆”进行体验式教育,通过手抄报、黑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开展多种方式宣传。

(六)加强舆论监督。紧盯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中学习贯彻不认真、态度认识不端正、工作部署推动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两个清单”不具体、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对基层教师、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予以曝光,推动改正错误、弥补漏洞、改进作风,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健康有序有力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亲自批准部署的,体现了党***对安全生产的战略性、全局性考量,是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各学校、幼儿园宣传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活动。

(二)把握正确导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对专项整治中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要节点,组织教育媒体、主流媒体深入采访、集中报道,迅速形成立体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格局。要严肃宣传纪律,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甄别不实传言,及时发现、妥善处置有害信息,增强相关新闻信息的及时性、针对性和专业性,确保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有力有效。

(三)增强宣传实效。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阶段、任务,针对媒体特点精心选取报道内容,认真组织策划,力求做到主题鲜明、反映强烈,以多种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扎实有效地报道专项整治行动。要注重落实师生的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举报权,主动邀请媒体参与重大活动和监督检查工作,为其采访和报道提供各种便利,及时总结、整理和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报道情况。

安全生产强基行动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泉州市委、晋江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风险、保持安定稳定的重要部署,根据街道党工委关于开展“强基促稳”三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着力加强源头治理、健全防控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强化保障能力,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我街道安全发展结构明显优化,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明显下降,安全本质水平明显提升,全民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生产环境明显改善,到20xx年全街道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累计降幅10%,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累计降幅6%,火灾死亡率均低于全国、全省、泉州市和晋江市平均水平。

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为抓手,全面动员街道、社区、企业各层面人员共同参与,着力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实际,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1.全面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继续强化街道安全检查日和安全隐患排查定期上报整改工作机制,定期组织排查各类风险点、危险源,并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的原则,督促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管理单位实施差异化动态管理,结合实际对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逐一提出科学有效、具体详实的管控措施,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切实实现分级动态管理,将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面,将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确保全面完成晋江市下达的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任务。同时,要充分运用我街道城市安全风险评估项目成果,对于各个风险隐患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对于重点突出问题要结合安全监管实际研究解决措施,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全街道的安全稳定。

责任单位:安办,各工作点、社区、有关单位。

2.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盯紧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一批非法违法行为。道路交通方面,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重点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渣土车、摩托车等车辆专项整治,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防火灾方面,持续开展电气火灾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集中开展以工业企业、出租屋、人员密集场所、沿街店铺以及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等为整治重点的消防安全整治;建筑施工方面,重点强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开展储存、经营、运输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校园安全、特种设备、有限空间及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也要根据监管实际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于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凡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果断停产停业、限期整改;个别整改无望又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坚决退出或关闭。

责任单位:安办,派出所,城管办,道安办,各工作点、社区、有关单位。

3.健全完善街道社区两级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从人员、机制、工作保障等方面入手,积极探索建立健街道社区两级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奖励机制,进一步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基础,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最后一百米的有效落实。20xx年,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街道社区两级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意见,对街道社区两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明确细化。20xx年,开始全面实施街道社区两级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寻找发现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并加以改进。20xx年,街道社区两级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安全隐患化解能力有效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单位:安办,各工作点、社区。

4.强化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修订完善各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优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配置,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建成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联动机制。突出专业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隧道、公路水路交通、工贸等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加强专业化设备、器材储备和救援队伍处置能力建设。同时,加强对各社区微型消防站和企业内部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基层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防止事故灾情的恶化。

责任单位:安办,各社区、工作点、有关单位。

5.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对接整合城市风险评估项目形成的安全风险分布电子地图和“智慧安监”平台,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运用网格化和信息化手段,对各类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对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的监控,便于一线监管人员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第一时间对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处置,全面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安办,各社区、工作点、有关单位。

6.全面推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综合顾问、专项整治、宣教培训、应急演练、信息系统开发和应用等服务新模式,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延伸至社区和企业,鼓励企业特别是规模小、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生产风险突出、自身能力不足的小微企业,采取点对点、分片包干或整体外包等形式聘请“安全生产管家”,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等难题,有效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助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责任单位:安办,各社区、工作点,有关单位。

7.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的事前预防和经济补偿功能,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到20xx年全街道重点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面达到100%。积极推进轻工、机械、商贸等行业企业参加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各行业企业主动参加投保,力争到20xx年全街道参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数不低于晋江市下达的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企业服务中心(安办),派出所,城管办,道安办,有关单位。

8.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到20xx年,实现全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全覆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固定宣传和小区电梯、户外宣传等流动宣传方式,做好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形成深厚的安全氛围。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以及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同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做好新进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和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一线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

责任单位:安办,各社区、工作点,有关单位。

安全生产“强基促稳”三年行动按年度分阶段实施,其中,20xx年按阶段工作安排,突出3个关键节点:

第一节点:20xx年5月底前。

制定印发《西园街道安全生产“强基促稳”三年行动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内容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全面组织实施,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二节点:20xx年6月底前。

梳理盘点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分析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和难点,研究制定下阶段工作推进计划。

第三节点:20xx年12月底前。

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梳理盘点全年工作的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查缺补漏,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研究确定下一年度工作重点和工作推进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点、社区、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强基促稳”工作的重要性,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本质安全发展能力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全面统筹推进,确保安全生产“强基促稳”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强化工作保障。各工作点、社区、有关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从制度、人员、经费等方面入手,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安全保障工作,督促指导所辖企业改善安全条件,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保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3.严格督查考核。各工作点、社区、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强基促稳”具体计划措施,按年度计划分步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五大行动方案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遂宁市开展安全生产“五大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开展安全生产新要求宣讲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行动、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行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五大行动”,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平稳态势,实现了“两个下降”和“五个平稳”。但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遂宁市开展安全生产“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的具体要求,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为主线,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五大行动”, 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实现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方案》提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开展新一轮谈心对话活动,加大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规定的宣传,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并将“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贯穿于各项安全生产管理之中,形成常态化。同时,结合“三寻找”活动,深化拓展安全生产操作能手大赛活动,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让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今年以来,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平稳态势,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通过日常的`安防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松懈、防范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存在监管盲区和死角。

针对这些问题,我市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来说就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安全生产领域新问题专项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提升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等系列活动。

同时,《方案》要求,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实行关闭,按照统一企业名称、统一法人、统一经营管理、统一组织管理的“四个统一”标准,有序推进非煤矿山的整合工作,实现2015年底船山区不超过7家,安居区不超过6家,射洪县不超过9家,蓬溪县不超过8家,大英县不超过7家,全市不超过37家的总体目标。

提到“双基”,可能很多对此很陌生,但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来说至关重要。“双基”即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和基层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我市要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主动对接和融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大力实施科技兴安,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配备专职操作人员,确保信息平台正常运行;要优化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政府和企业间预案的衔接;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队;要建立安全社区建设资金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全年建成省级安全社区7个;要深入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制度建设、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基础建设工作,开展职业卫生检查执法行动。

法律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大法宝。自《新安全生产法》颁布以来,我市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又有了突破性进展,截止目前,我市已挂牌省市重大隐患13起,排查各类水陆交通、地质安全、船舶隐患281起,依法对32户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共处罚金180余万元,对3户企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方案》提出,为了让严打态势合法持续有效,我市还将结合开展法律“七进”,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对非法违法行为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同时,还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制定《一般事故及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督办办法》,对典型、较大事故查处情况进行挂牌督办,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较大事故进行提级调查,并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目前,我市通过每月暗访不断督促市级部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层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通过行政和市场的手段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将未落实“五覆盖、五到位”发生责任事故的企业一律列入企业黑名单,与企业招投标、信用评级、融资贷款等挂钩。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将用最坚决的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具体行动中,加强督促协调,切实把省、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相关规定落到实处。逐步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四级五覆盖”,并推动企业建立“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是有较强导向性的粗线条的工作筹划。在一项工作提出的时候,上级通常需要多份工作方案以便参考,好的工作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认真贯彻电业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xxxxxxxxx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xxxxxxxxx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扎实做好电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结合我局2009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贯彻牡局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明确安全责任,深化隐患治理,强化风险控制,完善应急体系,扎实开展反违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百问百查”,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全面实现我局2009年安全生产目标,推动我局又好又快发展。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x。

成员:xxxxx。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安全监察牵头,由生产、营销、后勤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具体负责对全过程的组织实施,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均衡有序的开展。为使本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抓好闭环管理。

(一)执法行动。

1、加强工程外包,分包项目施工单位资质审查,严禁资质不合格单位从事电力设施承装(修、试)工作。

2、全面核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汽车驾驶员、电、气焊工、进网作业人员的证件进行检查核准。

3、深化反违章活动,按照《x局2009年反违章工作方案》要求,对照国网《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xxxxxxxxx电业局安全生产反违章辨识手册》,深入开展“查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防事故”,纠正不规范作业行为,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人员。

4、加强对各单位安全工器具和作业车辆、辅助器具的监督和检查,严禁不合格工器具进入作业现场。

(二)治理行动。

1、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工作。

2、全面推进安全风险管理,以提高员工安全风险意识和辨识防范能力为根本,以防止人身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为重点,全面开展供电企业作业安全风险辨识防范与评估工作。

3、强化电力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健全应急救援队伍,按要求配备应急装备和物资,开展应急培训和预案演练。

4、深化治理高危用户和重要电力用户供电安全隐患,特别是高危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的,要按照国家电监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2008]43号)做好整改。

5、加强送电线路下违章建筑清理工作和电力设备的防盗工作,确保稳定安全的供电环境。

6、切实抓好“两票三制”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执行,把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要求落实到实处。

(三)宣传教育行动。

1、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好“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展示我局安全管理理念和成效,弘扬我局安全文化建设,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2、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风险培训。由局长讲一堂安全课,结合《xxxxxxxxx电业局安全生产反违章辨识手册》及违章事故案例,分析本单位违章现象和问题,教育职工养成遵章守纪的习惯。

3、加强应急学习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应急培训管理制度,规范应急演练制度,提高应急演练质量,我局今年进行4次应急演练。

1、深入动员、明确目标(5月底之前)。

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分析本单位实际情况,详细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责任人员,动员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开展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自查自纠工作。

2、全面深入、扎实推进(6—9月)。

按照要求全面开展“三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影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分析,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切实做好电网迎峰度夏各项工作,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3、深化治理、巩固提高(10—12月)。

结合四季度电力工作特点,认真落实防火、防冻、防雨雪冰冻灾害等各项安全措施,深化事故隐患治理,切实做好电网迎峰度冬保供电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回头看”,对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进行全面总结。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班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管领导要从自身做起,带头履行责任、带头执行规程,明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任务,把“三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分解落实,做到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全面落实。

2、做好结合、协调推进。

要围绕我局2009年安全工作目标,以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作为中心任务,结合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推进“三项行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广泛宣传、加强引导。

要充分利用板报、画廊、会议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目标,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职工群众,深刻理解领会“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深入实际、注重实效。

要重视作业现场、重视班组、重视员工作业行为的管控,重视简单作业和单工种工作的风险控制,突出抓住关键环节,突出现场管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提高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自觉性,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安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华宇公司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为工作中心,不断夯实华宇公司的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华宇公司本质安全。

2、工作目标。20__年2月起开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换版升级文件的编制和运行。20__年4月,向当地安监局提交安全生产标准化申报材料,等待考评安排。力争20__年4月底前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考评机构达标考评。不断巩固提高华宇公司标准化建设成果。

二、通过有效方式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的沟通。

3、及时获取监管部门公布的安全标准或国家标准。实施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后,立即启动自评准备工作。

4、及时掌握监管部门研究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如果严格遵守了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并接受了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确认加强了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可直接办理延期手续。对未按期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原则上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手续。

5、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条件。要根据采用生产工艺的特点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类、分级对工艺技术、主要设备设施、安全设施,重大危险源和关键部位的监控设施等进行维护保养。

6、完善和严格履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完善并严格履行“一岗一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是要完善并严格履行企业领导层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要与本人的职务和岗位职责相匹配。

7、完善和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对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华宇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把适用于华宇公司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转化为华宇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使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在华宇公司具体化。要建立健全和定期修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狠抓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要经常检查工艺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8、建立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制机制。要建立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确定排查周期,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定期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9、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要定期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要持续开展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使从业人员操作技能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

10、加强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要在完善重要工艺参数监控技术措施的基础上,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监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监控内容。尤其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监控工作,完善应急预案,防范重特大事故。

11、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要编制科学实用、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通过定期演练,不断予以完善。要做好应急设备设施、应急器材和物资的储备并及时维护和更新。

12、认真吸取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教训。要认真吸取同类企业发生的事故教训,要认真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发生的真实原因,强化安全管理,在此基础上完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举一反三,改进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13、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的意义。安全生产标准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规范,是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是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加强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和全局性工作。实践表明,要消除企业生产经营中事故隐患,有效控制安全风险,达到本质安全水平,就必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作为增强企业安全发展能力的固本强基工程来抓。

14、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力度。要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内容,使华宇公司员工及时了解安全标准变化和更新情况;采取培训、实际演练、评比、画报、版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搞好培训教育,帮助员工正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标准的内涵和要求。

15、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协调。成立华宇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__x,成员:生产部经理__x,技术工程师__、生产车间主管__及班组长__、仓库主管__等组成等部门主管和相关人员组成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领导、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华宇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正常开展。

16、执行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__)》,安监总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广东省安监局补充要求等。

17、评定程序。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__)、《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广东省安监局补充要求进行标准化运行的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按照自身类别和自评等级,初定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选择相应级别的考评机构进行考评。

主要负责人:

__年三月二日。

安全生产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安监部门的部署和业主、总监办的具体要求,紧密结合本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经审慎研究,拟定“奋战六十天,安全迎国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奋战六十天,安全迎国庆”为主题,以专项执法检查为方式,广泛发动群众,营造浓厚的专项检查氛围。在经理部范围内迅速掀起专项执法检查高潮,严肃查处违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典型事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止和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国庆六十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各工序施工现场、预制厂、拌合场、驻地及民工食堂。

依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廊沧(20xx)101号文和经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主要内容,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切实组织好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对于玩忽职守,专项检查搞形式、走过场及其他安全生产严重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惩治,确保特别行动取得实质性成效。

经理部成员执法检查特别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0xx年8月1日至9月30日。

1、切实加强对执法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专题研究,专题部署,专题会议研讨,由专职安全员具体实施。

2、认真组织好执法培训教育,发挥好承德围场安全生产培训班参培人员的作用,将学到的知识和管理经验运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之中。

3、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的力度,对于检查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序或施工队,坚决予以停工整顿,直至完全达标为止。不要没有安全的施工进度,不要没有安全的工作效率。

4、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部组织的案例分析会议,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确保隐患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5、由经理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执法检查情况的报送工作,报送时间:每周五。报送至部门:安全生产部。联系人:陈朝阳,电话:xx。

安全生产强基行动活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大警示、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的通知》(烟安办〔20xx〕22号)要求,依照烟台市住建局《全市住建领域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固本强基”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烟建办〔20xx〕3号),决定在全市住建领域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固本强基”教育培训专项行动。现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固本强基”教育培训专项行动,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全面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和全体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全员全覆盖,不漏一企、不漏一人;确保建筑施工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率100%,十二项重点作业专项教育培训覆盖率100%;企业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员工的风险辨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提升,“三违”行为明显减少,有效遏制因安全培训不到位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即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

全市住建领域(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地产、工程监理、勘察设计、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估价、招标代理、消防、外地进莱施工企业、)企业的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含被派遣劳动者、外来施工人员、实习学生等);市政、园林、环卫、路灯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作业人。

其中,全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企业要以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同时加强施工现场人员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教育培训,操作工人班前安全教育培训,转岗、复岗人员及“四新”教育。

有关企业和单位要区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从业人员两个层面进行培训(详见附件1)。

(一)局质安科。

印发《住建领域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固本强基”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督导落实。

(二)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我市住建领域企业和建筑施工工地参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加强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5月1日至15日,组织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市政府安委会组织的统一考试;

(三)各行业主管科室、单位。

负责对口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行动的宣传、组织、指导、督导和检查等工作,并结合行业特点充实培训内容,增强专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市政、园林、环卫、路灯等单位自己组织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作业人的培训考试工作。

(四)企业层面。

1.安全警示教育(3月12日前)。

各企业结合上好开工安全“第一课”,组织全体员工通报栖霞笏山金矿爆炸事故和招远夏甸镇曹家洼金矿火灾事故情况,观看《生命至上警钟长鸣--山东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同时认真梳理、搜集本行业领域典型事故案例,通过举办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讨论、“三违”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全员警示教育,还原事故经过、分析事故原因、剖析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理念入脑入心,确保每名员工真正受到警醒,切实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筑牢思想防线。

2.安全知识培训(4月30日前)。

(1)上好开工安全“第一课”。节后开复工前,各企业要由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亲自讲授安全生产“第一课”,可采取安全生产大会、集中培训、视频会议等形式,组织全体员工参加,通报近期全省尤其是我市两起事故情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本行业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主要风险点,讲授风险隐患自查自纠的内容和方法、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强调有关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参加“第一课”教育培训后,各项目部、班组还要组织一次岗位安全再教育、再培训,要对检维修、动火、有限空间等重点作业和特殊作业人员进行重点教育培训。开工安全“第一课”后,各企业要采取考核、提问、抽查等方式,检验教育培训效果,确保人人参训、人人过关后才能上岗复工。

(2)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全员教育培训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保障培训时间,采取“三级”教育培训方式,分层次对所有从业人员轮训一遍;主要负责人按规定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不具备培训条件和能力的企业,可协调具备培训能力的企业代训或委托专业安全培训机构代培,可使用山东省安全生产智慧培训平台暨“学习铸安”app组织线上教育培训。要严格落实班前安全培训制度,班前会必须结合作业环境和作业人员特点,针对性讲述岗位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进行安全交底,使班前安全培训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

(3)重点岗位人员集中培训。各企业要重点加强对班组长、新员工、农民工、外来施工人员和危险岗位、关键环节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强化对一线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细化实化培训内容、延长培训学时、增加培训频次、严格考试考核。新员工必须经“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调整工作岗位和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要重新进行车间和班组级安全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和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要对有关人员重新进行针对性安全培训。有十二项重点作业活动的企业要按照《十二项重点作业活动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要点》,组织重点作业、特殊作业活动所有相关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和演练,使作业人员熟练掌握作业场所危险因素、潜在事故类型、许可管控程序、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措施、应急处置办法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真正具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成效测试(5月中旬前)。

各企业在全员教育培训结束后,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严格闭卷考试,考试内容要区分工种、岗位,全面、具体、有针对性。高危企业、危险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作业、特殊作业从业人员要从严考核,一线员工要强化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考核。企业全体从业人员都要经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上岗,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重要途径,是防止“三违”行为,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的源头性、根本性举措。在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各科室、单位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严密组织,齐抓共管。各科室、单位要全面梳理本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分类汇集,制定培训大纲、指南和考试标准、题库等,搜集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发放企业并督促指导企业对标培训和落实,要加强对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教育培训的监督指导。各科室、单位要组织发动广大企业积极参与专项行动,落实培训主体责任,要结合安全生产驻点监管和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派出人员深入企业,督导帮扶企业开展全员培训。要根据企业需求,帮助协调解决师资力量等问题,选拔安全生产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讲师团,组织辖区、行业内无自主培训条件的.小微企业集中开展培训。要推动大型企业、培训机构与不具备培训条件的小微企业签订培训服务协议。

(三)规范建档,全员持证。要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三项岗位”人员依法依规由有关部门考核合格,颁发相应安全培训证书。企业从业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企业统一制定、颁发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样式参考附件2),未取得全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月10日前,各企业要对“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应急管理部门监管的行业领域要使用全国统一“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逐一输入持证人员身份信息,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确保“三项岗位”人员全部依法持有效证件上岗。5月底前,各企业要完成从业人员全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实现从业人员全员持证上岗。各企业要建立专项行动档案,如实记录警示教育和培训考试开展情况,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教材、有教案、有签到、有记录、有试卷、有影像。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长效机制,规范全员培训建档,按照“一企一档、一人一档、一期一档,分年度归档”的原则,完整、准确、系统建立起全员培训档案,确保培训全过程可追溯,推动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长效化、实效化。

(四)加强督导,注重实效。各科室、单位要全面梳理本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分类汇集,负责本行业企业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要将本通知印发至各行业、各企业,认真组织贯彻落实。要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务求实效,坚决杜绝不切实际、流于形式走过场。要通过严格考试倒逼培训责任落实,自觉接受市级部门抽查巡考,确保考试严肃公正,对考试作弊和不合格人员进行通报和媒体曝光。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全员培训执法检查,发现教育培训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人员未经培训合格、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视为事故隐患对待和处理,依法依规从重处罚,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请各科室、单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总结报告分别于3月15日和6月1日前报局质安科。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整治方案

根据xxx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安全生产是抓好经济发展的首要前提,也是抓好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为此,我局始终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我局的其他工作一道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纳入日常议事日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确保全年城管工作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零”目标以内。

(一)对发放到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灭鼠除四害药物进行登记造册,专款专用,保障灭鼠除四害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时间、统一用药”的四统一原则和相关技术要求投放灭鼠除四害药物,对具体实施鼠药发放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加强市政、环卫、垃圾处理场设施的检查、维护、更换和管理,金兰大道、迎宾大道路灯地下管线的走向示意图的制作,河道翻水坝的液压设备,及时调整应急救援队伍,指定专人负责两个广场和新体育中心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加强车辆管理,定期检修,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疲劳、违规驾驶,增强安全意识,并且要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避免因安全工作不力造成安全隐患。

(三)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城区交通秩序,重点针对城区工地施工车辆及各类货运车辆,严格入城证的办理,保证车辆文明、安全、干净、有序运行,杜绝道路污染和交通堵塞现象的发生。

(四)积极参与县安办组织的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元旦、春节期间、汛期、各节假日等重要日期的安全宣传和排查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各乡镇对宾馆、酒店和各类娱乐场所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和安全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维护好我县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秩序,为外商和游客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五)进一步完善城区门头牌匾、户外广告的设置,严格审批手续,定期排查,及时与安监、电力等有关部门联系,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每月按时向县安办报送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调查和善后处理,不谎报、瞒报、迟报。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6月20日)。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边查边改,将检查整改情况整理备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1日-7月10日)。

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抓好责任落实。

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形成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下属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要狠抓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工作责职,细化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追究。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真正发挥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导向作用,形成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各股(室)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实行奖惩。

(三)抓好载体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春冬两季、法定节假日、各类重大活动等时期、时段的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鼓励和引导群众对安全生产实行监督。及时宣扬先进,曝光典型事故案例,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

安全生产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盛市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扎实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全市小煤矿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小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内容。

(一)执法行动的重点内容: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

2、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的重点内容:

1、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和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的;

2、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3、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和淘汰机电设备的;

4、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8、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9、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的重点内容: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煤矿建设;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工作步骤。

(一)认真学习发动,开展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各单位结合本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安排整改资金,认真组织整改,全面、及时、主动地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至9月)。

1、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2、进一步强化瓦斯综合治理和整顿关闭,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单位在9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针对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对督促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及时研究解决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人,督促干部职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稳步推进实施。各区(县)煤炭管理部门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及时总结成果,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的成果,提高方案实施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安全例会等,总结宣传典型事例,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努力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安全生产行动工作方案

各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摸清全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底数,分类制定整治工作对策,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平安、和谐建设,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十行百企千村”安全生产普查整治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建专业普查队伍,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盲点、黑点,巩固全乡安全生产稳定发展的良好形势,创建平安、和谐富官庄。

二、任务目标。

这次普查整治的目标为:组建起业务熟练、涉及领域广泛、责任分工明确、配合协调有力的专业普查队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按照“问题在哪里、隐患是什么、可能发生什么事故、应该如何解决”的总体思路,利用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广泛深入村户、企业、单位,进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全面普查,彻底托清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状况底子,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整治,促进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高,促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水平明显提高;努力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普查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普查整治范围。

1、十行: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旅游企业;批发零售企业;公众聚集场所(包括网吧等)。

2、百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及各类民营企业。

3、千村:辖区内的57个行政村。

(二)普查整治内容。

依照《沂水县安全生产检查手册》中不同行业的检查标准,对以下几方面内容进行普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队伍建设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佩戴情况;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保障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3月下旬)。

各村、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召开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广泛宣传开展普查整治活动的内容、目的和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普查阶段(4月上旬)。

各村、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依据普查整治的范围、内容,逐单位、逐项内容进行普查,并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汇总。

(三)整改阶段(4月中旬至下旬)。

各村、各部门针对查出的问题,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资金、定措施”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完毕的,制定出具体的整改计划和监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十行百企千村”安全生产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乡安监办设立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把普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工作机构,落实工作目标责任,确保普查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全力。

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立足职责分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主动工作,凝成抓普查整治的共识与合力,推动工作健康顺利开展。各村、各部门和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普查整治工作信息的联络和报送工作,切实在全乡构建起上下衔接、左右互通、畅通快捷的信息交流渠道。普查整治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问题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各类安全隐患特点,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对安全生产普查整治工作的监督作用。

(四)加强调度督查,严格考核奖惩。

为确保工作成效,乡政府将组成工作督导组,调度、指导、督促安全生产普查整治工作开展。工作结束后,将进行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严肃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从严追究责任。

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清零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紧盯“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不放过任何“一般性”问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隐患清零,圆满实现全县安全生产“三坚决两确保”目标。

二、具体任务。

(一)紧盯已排查隐患清零。

各由各专委会牵头,以全面完成《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突出问题清单》为基础目标,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全面开展地毯式全方位排查,确保隐患排查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一般隐患原则上限7天内整改完成,重大隐患限60天内整改完成,集中攻坚突出问题限2022年10月31日前全部整改完成。对已排查出的隐患,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建立台账,隐患清单要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时限明确;治理进展管理台账逐项记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对申请销号的,交办单位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查证、电话查访等方式严格进行核查或验收,所有台账资料妥善保管存档,经得住历史检验。

(二)紧盯已整改隐患巡查。

县安委办、县三年办要紧盯隐患问题的整改,要不定期对相关单位隐患整改进行巡查,要不定期对已整改销号的隐患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问题真整改。

(三)紧盯隐患清零举一反三。

各由各专委会牵头,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梳理出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行业监管、企业落实等方面还存在的不足与突出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隐患全部清零,安全生产规范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责分工安排,对照隐患问题清单,由各专委会主任牵头,主动认领任务,主动召集行业部门集中会商整改方案,主动落实整改任务。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本部门集中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集中攻坚隐患问题清零行动,推动本地、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走深入实。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一抓到底。

(二)加强整改力度。

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盯危化烟花、矿山、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城市运行、建筑施工、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场所,扎实推进督导责任和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尤其要针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行业乱象、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事故多发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跟进隐患动态“清零”。坚决消除各种盲区、盲点,不留任何死角。

(三)加强督查督办。

县安委办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结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强化日常考核、问效问责和跟踪督办,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鉴,强化引领警示,综合运用周统计、月调度、季推进和现场督查等形式,持续推动三年专项行动集中攻坚。县安委办将对各乡镇集中攻坚工作进行日常考核排名,并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

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具体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的检查、督促、落实,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为成员,协助做好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生产班组长为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项目部与施工队及班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在每道工序施工前,从项目部、班组、工人进行书面的技术交底,内容详细,有针对性,提出明确的安全要内容,并对实施情况组织人员监督检查。

2、安全防护。

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保证可靠有效;对施工中的槽、坑及有安全危险的地方应及时围护,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安放警示灯。对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做到经常检查、维修,保证操作时可靠有效。

3、施工现场用电制度。

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电线、机具设备派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规程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4、建立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项目部设立专门的治安、消防组织,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对施工班组经常开展“防火、防暴、防盗”的安全教育,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安全生产目标:无一切伤亡事故和其它安全事故,争创安全标化工地。

4、施工现场围护。

根据施工现场车流、人流较多的具体情况,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对施工区域实行警示标志,并增派人员巡逻。在施工区域前后100米处放置警示牌和交通提示标志,夜间安排4名人员配合交警指挥车辆和夜间执勤。

5、施工现场用电措施。

(1)施工现场采用自备发电机,施工用电,用大于施工用电负荷的铝(铜)芯线三相五线制,用杉木杆架空(不低于5米)接入,沿施工红线安装,每100米装一配电箱。

(2)配电箱安装触漏电保护器,上锁,设防雨棚,派专业人员负责管理。

(3)生活区用电,进行统一规范安装,禁止私拉乱接,实行一灯一闸;禁止使用电热器、电饭锅、电炒锅、电炉丝等烧水、煮饭和取暖。

6、消防安全措施。

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及机构,加强火源、电源、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在施工区内放置足够的灭火器,配备消防水池和相应的消防器材;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的教育,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订立有效制度,层层落实责任。

7、管道安装施工安全措施。

(1)工作坑四周或坑底必须有排水设备及措施;工作坑内应设符合规定的和固定牢固安全梯,下管作业的全过程中,工作坑内严禁有人。

(2)吊装顶铁或管道时,严禁在扒杆回转半径内停留;往工作坑内下管时,应穿保险钢丝绳,并缓慢地将管子送入导轨就位,以便防止滑脱坠落或冲击导轨,同时坑下人员应站在安全角落。

(3)插管及止水盘处理必须按操作规程要求,尤其待工具管就位(应严格复测管子的中线和前、后端管底标高,确认合格后)并接长管子,安装水力机械、千斤顶、油泵车、高压水泵、压浆系统等设备全部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封插扳管顶进。

(4)垂直运输设备的操作人员,在作业前要对卷扬机等设备各部分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作业,作业时精力集中,服从指挥,严格执行卷扬机和起重作业有关的安全操作规定。

(5)安装后的导轨应牢固,不得在使用中产生位移,并应经常检查校核;两导轨应顺直、平行、等高,其纵坡应与管道设计坡度一致。

(6)在拼接管段前或因故障停顿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知工具管头的操作人员停止冲泥出土,防止由于冲吸过多造成塌方,并应在长距离顶进过程中,加强通风。

(7)当因吸泥莲蓬头堵塞、水力机械失效等原因,需要打开胸板上的清石孔进行处理时,必须采取防止冒顶塌方的安全措施。

(8)顶进过程中,油泵操作工应严格注意观察油泵车压力是否均匀渐增,若发现压力骤然上升,应立即停止顶进,待查明原因后方能继续顶进。

(9)管道的顶进或停止,应以工具管头部发出信号为准遇到顶进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在拼管子前20min,即应发出信号给工具管头部的操作人员,引起注意。

(10)顶进过程中,一切操作人员不得在顶铁两侧操作,以防发生崩铁伤人事故。

(11)如顶进不是连续三班作业,在中班下班时,应保持工具管头部有足够多的土塞;若遇土质差、因地下水渗流可能造成塌方时,则应将工具管头部灌满以增大水压力。

(12)管道内的照明电信系统应采用安全电压,每班顶管前电工要仔细检查各种线路是否正常,确保安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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