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防疫期间物品采购合同 幼儿园物品采购合同必备(模板5篇)

时间:2023-09-20 10:37:42 作者:翰墨 2023年防疫期间物品采购合同 幼儿园物品采购合同必备(模板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防疫期间物品采购合同篇一

根据《绍兴市医疗保障局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绍市医保〔20xx〕28号)精神,20xx年诸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实行绍兴市统收统支下的总额预算管理,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实行医保基金绍兴市统收统支下的总额预算管理。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合理确定、科学分配总额预算指标,通过对总额预算的过程管理、精细管理,实现“控基金”和“提质量”双目标,医保基金支出年增速原则上不超过10%,确保参保人员获得优质医药服务,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坚持“以收定支、总额控制、结余留用、超支分担”原则,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基金实行总额预算管理,建立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良性机制,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医药卫生资源和医保基金。

(一)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范围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包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费用支出、大病保险统账筹资支出。按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分别确定总额预算指标。

(二)纳入我市总额预算管理的医疗费用是指我市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以下医疗费用:

1.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含门、急诊和药店购药医疗费用,下同);

2.住院医疗费用(含日间手术和预住院医疗费用,下同);

3.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

4.以上费用包含异地就医(含异地安置)的医疗费用。

由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基金结算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一)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总额预算指标

绍兴市医保下达我市的20xx年度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万元。

年度总额预算指标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因医保政策变动、疾病爆发等其他需要调整的客观因素导致基金支出发生重大变动的,由市基金结算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申请合理调整预算总额。

(二)科学分配各类基金预算额度

1.按照职工医保预算指标4%、居民医保预算指标的比例提取预留金,用于支持新项目、新技术的开展,新增定点医药机构支出,落实上级相关政策等。其余基金分为以下几部分:

(1)医疗机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整体作为一个预决算单位;

(2)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保基金支出,分市内和市外两个预决算单位;

(3)医疗机构规定病种门诊医保基金支出;

(5)居民医保生育定额补贴基金支出。

其中规定病种门诊医保基金支出、市外医疗机构门诊医保基金支出、定点零售药店其他基金支出部分、居民医保生育定额补贴基金支出确定预留指标,按项目付费;决算时,超出预算指标部分在预留金中支出,结余部分纳入预留金。

2.科学分配住院、门诊等预算额度。

(1)住院医保基金的预算额度分配,以全市所有住院医保基金支出为一个整体预算单位(含异地住院费用),按照drgs点数法付费改革的相关要求,不再细分到各医共体及其他医疗机构。

(2)医疗机构门诊医保基金的预算额度分配,以20xx年上半年各医疗机构门诊医保基金统筹支出为基础,综合考虑历史支出权重、人次人头比、门诊均次费用、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因素,以协商谈判方式合理确定。医共体牵头医院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单位,年度门诊医保基金预算金额以医共体整体为单位确定。

(3)市内定点零售药店刷卡结算部分预算额度分配,参考20xx年、20xx年、20xx年上半年基金支出情况,以市内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支出作为一个预算单位,不细分到各定点零售药店。

3.各医共体、其他定点医药机构要根据下达的门诊预算额度,建立动态管理预警制度,对于超过月度预算额度的情况,要及时分析原因,落实控费举措。

(三)健全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

1.建立“结余合理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责任共担机制。

2.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基金决算时(包括以全市作为一个预算单位的住院费用、市内定点零售药店刷卡结算费用),出现结余或超支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预算额度与按项目结算所需医保基金支出相比),由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基金按一定比例留用或分担。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医疗费用、市内定点零售药店刷卡结算费用分别决算。

具体留用或分担比例按照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方案执行。

3.市内定点零售药店刷卡结算部分医保基金支出决算后留用或分担的总额,按各定点零售药店年度统筹基金支出比重留用或分担。根据绍兴市医疗保障局专题会议纪要〔20xx〕2号规定可凭药店购药发票报销的医保费用不纳入预决算。

4.纳入医保定点不足3个自然年度的民营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医保统筹基金支出从预留金中支付,不设定预算额。与上年相比,要求门诊次均费用增长率不超过5%、人次人头比增长率不超过2%,超过部分对应的统筹基金支出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尚无上年度完整数据的定点医疗机构,其门诊次均费用和人次人头比基数参照同类医疗机构、参考20xx年上半年业务数据确定。本方案实施后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保基金支出从预留金中按实支付。

5.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在职工医保预留金中提取300万元,用于奖励在住院业务中推广使用中药饮片和中医诊疗服务项目,年终结算时按各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和中医诊疗服务项目医保总额所占权重分配。

6.定点医药机构因特殊原因,导致业务量急剧下降或上升的,由市基金结算领导小组确定该定点医药机构具体决算中的责任共担机制。

7.结算统计口径为当年医保年度,时间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在次年3月10日前完成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决算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费用为减去日常审核、稽核等已扣除费用后的实际发生费用,决算完成后因医保违规违法发生的拒付款、扣款、罚金等不作为调整医保基金决算结果的依据。

(四)纳入定点服务协议

按照绍兴市医保局统一安排,将总额预算管理纳入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医保经办机构应及时调整完善协议内容,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实施动态预警管理,加强研判分析指导。加大总额预算指标执行情况考核力度和结果应用。

(五)强化医疗服务监管

卫健、医保等部门要针对实行总额预算管理后可能出现的推诿拒收病人、降低服务标准、虚报服务量等行为,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行为的监管。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定,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用药、治疗、收费、提供购药服务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对执行医保政策不力、侵害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要严肃查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总额预算管理的实施事关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事关医保基金绍兴市级统筹工作的有效推进,市基金结算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市级统筹工作专班、医保联席会议等组织优势,强化管理、压实责任,按照市级下达的预算指标,组织实施我市医保基金总额预算规则。

(二)落实工作责任。医疗保障局要牵头负责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工作,深化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间的协商谈判机制。财政局要指导做好医保基金绩效管理以及其他资金的协调和保障工作。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医疗机构数字化总额预算管理能力建设,优化医疗机构绩效评价,完善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匹配的考核办法。

(三)营造良好氛围。医保、财政、卫健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宣传,积极向广大群众和定点医药机构宣讲改革政策。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加强对医保医师及相关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交流改革成果,共同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上级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防疫期间物品采购合同篇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条 产品及价款

第二条 供货时间

通知为准(需提前通知)。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并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第四条 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2、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 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第五条 支付及结算方式

1、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

银行转账

2、结算方式:按每月甲方公司审核完毕后的乙方当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务的实际量支付货款或费用。待甲方办理好审计后,累计资金支付无息返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建材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对所供应建材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

2、对已到达约定交货地点的货物,如发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绝接货或退货, 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

第七条 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防疫期间物品采购合同篇三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的通知精神,深入治理我园教育乱收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创办让人民满意的幼儿园,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现将我园的收费自查如下:

1、认真贯彻上海市规范教育的通知精神,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有工作安排和学习计划,园领导专门开展了全园教职工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思想认识水平:抓好治理乱收费工作,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人民群众的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的发展,事关教育自身健康发展。

2、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校长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防范未然。

1、严格执行市物价局收费标准,并大力宣传收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严格执行课程教学计划,不举办各种收费的晚间兴趣班、补习班。

3、根据区财政、教育局下发精神,统筹后将所有收费经费全部放入财政收入帐户中。

4、书簿征订按市教委、市新华书店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范围执行,并严格按照“多退少不补”的原则操作。

5、 代办征订的幼儿杂志充分体现幼儿家长自愿原则,并以书面形式征得家长签字为凭证。

6、幼儿代办费严格按照实际人数操作,与学联公司结算单结算相符,做到帐物一致。

7、做好收费公示版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教育收费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园务公开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通过公示栏、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等情况及投诉电话等向家长公开和公示,加大监督力度,实行收费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规定所收取的现金全部上解银行,无坐支现象,规范收费行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通过自查,学校无一列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防疫期间物品采购合同篇四

我院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v^精神为主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深入开展我院的关于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此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们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廉洁行医,廉洁服务活动,给不正之风猛药。时时防范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尤其是以损害病人利益的不正当竞争,坚决制止和杜绝一些不良现象的产生。我院住院收费处、住院部药房开展了收费价格社会承诺服务公示项目,在门诊实行了公示制度,公开了药品、检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让群众监督,规范了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规定收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查实一件,处理一件,查处结果回复一件,绝不姑息迁就。

严肃、严格按照收费项目、标准执行,决不允许多收患者一分钱;进一步公开、透明、规范收费措施,让患者明白消费,不允许含糊、随意、高套、隐蔽性收费,我院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严格执行收费问责制,认真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对发现乱收费的科室负责人给予撤职待岗处理。

二、强化医疗服务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一旦发现有多收乱收的,从科室绩效中扣除,并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加强药品价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按病人实际用量处方,当日药品必须用完,任何科室不得截留。

四、规范医用耗材的使用和管理,医用耗材由器械科统一采购和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及明码标价,使用科室不得自带材料进行手术和治疗,一次性高价耗材不得重复使用。

五、加大对物价工作的监管力度,定期组织药品及医疗服务收费检查,制定有力的措施,严查严管,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证广大病员得健康合法权益。

在我院院长的`严格要求下,全院各业务科室必须做到认识,高度重视,从维护患者的利益出发,自觉遵守物价法律法规,加强对医疗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对各临床科室和重点部门的医疗收费进行彻底检查,对容易出现差错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决不允许有自立项目收费、分解收费、重复计费等违规行为。全院必须要搞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做到不留死角。

进一步加强医疗管理,杜绝过度诊疗,维护患者利益,建立以提升医疗服务诊疗技术、改善服务态度、保证服务质量、密切医患关系、降低医疗服务总成本、减轻社会和患者的医疗费用、增加医院总体效益、提高患者满意率、减少医疗纠纷等为导向的医院奖惩制度,避免医务人员的经济收入与其为医院创造毛收入直接挂钩,通过加强制度管理和创建医院文化氛围相结合,杜绝过度诊疗,维护患者利益。

防疫期间物品采购合同篇五

出卖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信用的基础上,就胡柚购销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基本要求:

产品名称

保护价

元/公斤

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要求:符合《文成县无公害食品标准》的有关规定:果形端正;着色良好、鲜艳,呈橙黄色;果面洁净,无害虫、无刺伤;每个胡柚的重量不低于______公斤。

第三条收购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收购保证金元。交货时保证金应抵作收购款还乙方。保证金支付后,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保证金。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__,乙方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交货或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价款的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当在日内口头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要求。

3、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受天气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第八条合同解除条件: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造成无法履行的。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条款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光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并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

出卖方(签章):买受方(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的代表人:法定的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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