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过程中需要与供应商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建立合作关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购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您带来一些灵感和思路。
采购管理制度
陕北:作为国家“十二五”确定的十四个国家级煤炭基地,有着得天独厚的能源发展优势,而神木,作为陕北的煤炭大县,处于能源大发展的核心区域,未来几年,经济必将高速增长,我公司作为一家陕西知名大型国有能源集团所属企业,在“十二五”规划第一年,举办一场名家讲堂,邀请国内知名经济学家与当地各大型及知名企业高层共聚一堂,让各企业家聆听知名专家解读国家发展战略,更好的了解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形势,为各企业长远发展提供决策支持,此举将为我公司与当地各知名企业家交流提供良好平台,也为公司各中心积累客户资源维护客情关系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并且举办此次名家讲堂将大大提升我公司在当地政府及企业中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二、拟定讲堂主题。
国家“十二五”解读。
中国能源行业发展现状与陕北煤炭基地可持续发展。
三、拟定时间。
20__年9月。
四、拟定备选地点。
神木县南亚华酒店。
神木县天峰国际酒店。
五、邀请备选名家及简介。
张维迎:陕西人。
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前任院长、经济学教授,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研究所所长,同时兼任牛津大学现代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员。
林毅夫:中国知名经济学家,原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八、九、十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于20__年获选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现任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兼负责发展经济学的高级副行长。
郎咸平:中国知名经济学家,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博士;现任香港中文大学讲座教授;曾任沃顿商学院,密西根州立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纽约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教授。
作为世界级的公司治理和金融专家,主要致力于公司监管、项目融资、直接投资、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破产等方面的研究。
王健:(“十二五”解读)。
研究会副秘书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
主要研究领域:宏观经济学,政府经济学。
六、商务规划。
(一)活动定位:
本次活动定位高端,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授课,邀请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邀请区域内各知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邀请相关媒体配合报道。
(二)邀请嘉宾:
本次活动计划邀请嘉宾有:
1、神南矿业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
2、陕北矿业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
3、府谷能源开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
4、神木煤化工产业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
5、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
6、神木县政府相关部门领导;。
7、其他社会名人;。
七、规模及参加方式。
(三)门票价格为1800元张;。
八、合作单位。
(一)合作伙伴。
北京中智信达国际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作为本次活动的主要合作伙伴,负责本次活动相关名家的商务邀请,负责配合对具体执行策划案的编写并参与执行。
(二)联合承办单位。
陕北矿业公司。
府谷能源开发公司。
神木煤化工产业公司。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
(三)赞助商。
中国移动神木县分公司。
神木南亚华酒店。
当地其他知名企业1-3家。
九、日程安排。
(一)邀请名家于活动前一天下午到达,安排与主要领导用晚餐、座谈;。
(三)行政学院老师上午讲授,解读国家“十二五”规划;。
(四)主讲名家上午与大家见面,安排下午讲授;。
(五)12:00结束上午讲授,中午自助午餐;。
(六)下午课程于13:30分开始,主讲名家授课,讲授。
内容为“中国能源行业发展现状与陕北煤炭基地可持续发展”;。
(七)下午暨活动讲授结束时间为17:30分;。
(八)安排所有参加活动人员进行合影留念;。
(十)活动结束。
十、项目费用预算。
(一)名家讲义费:主讲专家,次讲专家,合计;。
(二)活动备选纪念礼品:
礼品二:高档精装名家签名图书一套,每套元,
(三)会场布置及租金:
(四)活动餐饮:
(五)门票及资料设计、制作:
(六)广告宣传:
(七)其他费用:
设备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公司应该制定设备采购合同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设备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1条目的
1.2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2条设备采购合同管理主体
2.2公司比价委员会主要由主管副总(任小组负责人)、设备使用部门、设备动力车间、技术部、质管部、财务部、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3条适用的法律法规。
3.1合同条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3.2与国外公司签订的合同还必须符合国际有关法律和国际贸易规定。
第4条适用情形。
4.1按照公司要求,超过2000元以上的设备采购不得采用现金支付形式,必须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第5条交流验证阶段。
5.3设备动力车间邀请配套设备供应商参加技术交流,减少主辅设备、软硬件间的不兼容。
第6条技术谈判阶段 设备动力车间选定供应商后,开始技术谈判。谈判涉及的有关条款是合同技术附件的主要内容。设备动力车间的技术人员应认真研究技术附件的范围及细项,以防止疏漏,并在技术谈判完成后草签技术附件。
第7条技术附件的主要内容 技术附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9点内容:
(2)需要双方相互提供的技术资料;
(3)产品的技术保证指标值及试验方法;
(5)双方技术人员的派遣计划和我方人员的培训计划;
(6)供应商提供安装调试的技术服务内容;
(7)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转让范围;
(8)有关专利和技术的使用问题;
(9)设备图纸、设备维修大纲、维修保养手册、易损备件清单及备件可靠性等资料。
第8条主合同的谈判阶段
8.1设备动力车间应选择熟悉谈判业务的人员协助主管领导进行谈判和签署合同;
8.3技术附件中若有漏项和分工不明确的地方,应在主合同中予以弥补。
第9条设备合同的主要内容
9.1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功能、动力原料的详细说明;
9.2订货数量;
9.3交货日期、地点、运输方式及装运条件;
9.4单机价格(分项价格)、总价格、税款;
9.5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9.6供货范围
9.7质量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
9.8设备保修期限及保修内容,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期限及其内容;
9.10公司的买方责任
9.10.2我方负责工厂设计单位与卖方的协调工作;
9.10.3我方应按合同的规定及时向卖方支付有关款项;
9.10.6我方负责协调卖方与不属于卖方的设备安装队、土建施工单位的关系;
9.12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及处理方式;
9.13双方违约处理方法、赔偿的范围与金额等;
9.14争议的仲裁方式;
9.15合同附件。附件是对主合同的补充说明,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内容包括双方的技术文件、技术会议内容、工作日程、品质保证及品质考察程序、供应商提供的银行保证书等。
第10条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流程 设备动力车间询价或比价委员会招标确定供货单位—设备采购人员起草、编写设备采购合同—各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合同评审—评审通过后加盖单位合同章、并报总经理签字—合同签订—转设备动力车间存档。
第11条起草、编写设备采购合同 设备采购人员在编写合同时应对合同进行编号,以便登记和查阅 ××(公司简写)—××(设备采购部门简写)—××××(合同签订年份)—×××(合同流水号)
第12条合同的编写要求。
12.1合同的编写必须以双方确认后的函电结果或会谈达成的协议作为依据;
12.3合同内必须明确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应获得的利益;
12.5在合同正文中未能进行详细说明的事项,可以以附件的形式作补充。附件应在合同正式文本中被提及,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附件同样需要经过双方签字,与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用。
第13条合同的评审与会签
13.2对合同编写的内容、格式进行审核,以确保文本的写作质量和适用程度;
13.3审核完毕,合同须经设备动力车间主任及主管副总签字,会签通过后进入合同签署阶段。
第14条合同的签署要求。
14.1合同的每次修改都要经过仔细检查,直到确定无误后再进行签署;
15.3采购合同需向财务部交复印件一份。
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项采购活动的管理和控制,结合《预算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采购包括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及其附属设备的采购、车饰等商品采购、配件及其他材料采购、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采购、各种广告和展示设计采购。
第三条公司所有的采购活动统一由公司的所指定的相关专业部门负责执行。具体规定为:
1、广告和展示设计采购由行政部负责执行;。
2、生产车间、办公室物品由采购部负责执行;。
3、电脑、软件等电子信息设备的采购由行政部负责执行。
4、其他上述未包括的采购全部由行政部或其他公司另行指定部门负责执行。
第四条单项(含综合项目采购,整车和配件采购及整车供应商指定的采购除外)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的采购项目,应由相应的采购部门会同有关采购需求部门、财务部、审计部和总经办举行采购听证会或合同评审会,采购部门应在会前准备好充足的资料,如项目方案介绍,供应商询价记录或招投标情况,各供应商优惠办法,性价比意见书,其它相关资料等。
第六条采购部门接到批准的采购申请单后,优先到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购买,如指定供应商无货供应时,必须进行多方比价,1千元以上的物品,货比三家,作好市场询价记录(市场询价记录表附后),择优择廉购买,同时保管好《市场询价记录表》以供以后参考和审核,保管期限为一年。
第七条审计部和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联合进行市场信息调查,作好市场信息调查记录(记录表附后),对前期购买活动进行评审,做好评审工作总结,报总经理参考。
第八条定期评审分为季度评审、半年度评审、年终评审。不定期评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总经理或审计总监决定。
第九条采购价格选定后,采购商品单位价格在5000元以上或采购合同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或有经常供货行为的(一年内有3次以上)必须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广告、展示设计采购必须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条采购合同必须进行合同评审会签,各职能部门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逐一进行审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合同进行联合会签,并对会签结果负责。只有经过会签同意的合同才能加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第十一条参加合同会签的职能部门:总经理、审计总监、财务部、行政部。合同会签的经办人为相关采购责任部门。
第十二条采购合同的保管:采购合同原件由采购责任部门保管,留复印件在财务部备案,合同原件保管时限为3年。
第十三条采购合同条款的执行跟踪:日常跟踪由采购责任部门负责,审计部对合同条款的执行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
第十四条供应商给予公司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情况,必须在合同条款中反映。严禁采购人员私自收取或索要供应商回扣、佣金等,一经查明发现将由公司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开除、降职或其他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属于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必须办理固定资产验收手续(附固定资产验收单格式),验收合格才能入库。
第十六条属于公司商品、原材料(车饰精品、配件、车间辅料等)的必须办理入库手续,认真填写入库单,仓管员对入库数量负责,月末盘亏时需进行赔偿。
第十七条办公用品和其他不需入库的零星物料(数量在5个以下金额在10元以下且不属公司商品、原材料的物料),必须有两人以上在送货单或发票上签名确认。
第十八条采购金额超过50元的,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十条每年年初,由审计部组织,对上年度的各类供应商进行评审,对价格高、服务差的供应商进行淘汰替换。列出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二十一条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行政部负责人、售后服务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总监、总经理共五人组成。
第二十二条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及标准分。
1
产品报价。
(50分)。
1、合理最低价(几家相比后确定,详见备注)。
50分。
2、比合理最低价相差0-1.9%。
45分。
3、比合理最低价相差2-3.9%。
35分。
4、比合理最低价相差4-6.9%。
30分。
5、比合理最低价相差7%以上。
0分。
2
付款方式。
(30分)。
能遵循我方提出的付款方式。
30分。
若供货单位自己提出付款方式,则根据其付款方式酌情加减分,但最多只能加20分。
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室。
第三条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计划。
第四条任何物品采购前必须由使用部门申报采购计划,部门采购计划须有部门领导签字,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物品采购计划每月申报一次,于每月3日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报办公室,对计划外物品办公室有权拒绝采购或办理办入仓手续(经总经理批准的急件除外)。
第三章询价。
第六条各部门报采购计划前须进行初步询价,并随采购计划一并报办公室。
第七条单价100元以下,批量300元以下的材料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询价;单价100元以上,批量300元以上的材料报集团材料部询价。日常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询价。
第八条每种物品询价不少于三家并填写询价表,询价表内容应包括品名、品牌、单价、规格、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电话等。
第四章采购。
第九条公司所有物品均由办公室依据按规定程序审批的采购计划统一办理采购。
第十条采购物品时须由办公室采购人员和使用部门指定人员同时进行,违者每次罚款50元。特殊情况下单独采购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采购必须遵照"货比三家"、"择优择廉"的原则,严禁采购质次价高的物品。如有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所有采购的物品均需开具税务发票。5000元以上物品采购前须签订购销合同,并由总经理批准。不签订购销合同每次罚款50元。
第五章入仓。
第十三条所有采购的物品均需按规定办理入仓手续并填写入仓单,无入仓单的,财务不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四条办理入仓时,仓管员应对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审验,并与审批单、发票进行核对。物、单、票不符者不予入仓,如仓管员没发现账物不符而被督导室检查发现,对仓管员处以5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如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总经理或办公室会议决定。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招标过程中所有的文字资料(含电子资料)、视频资料都是档案资料的组成部分,在项目完成后都必须整理归档。公司设立档案室和档案管理员,公司所有项目(含分公司项目)都必须统一归档,分公司项目除未中标人投标文件在分公司就地保管外,其余档案必须由总公司统一归档管理。分公司撤销时,未到期的未中标投标文件必须统一交到总公司档案室,才能办理撤销手续。各分公司应对自行保管的档案参照总公司的要求妥善保管,总公司将不定期的对各分公司保管的档案进行抽查。
总公司项目,在项目分成前必须完成档案资料的归档。分公司项目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完成除中标通知书外的所有档案资料的归档,在下个项目资料归档前将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归档。有总公司外派人员的分公司,该外派人员兼任分公司档案管理员,分公司档案管理员应督促分公司及时将应由总公司统一管理的档案包括电子资料及时交回总公司。
监管机构资料备案时间:
1、电子资料。
电子资料文件夹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如:hnzk-11368湖南省耒宜高速公路管理处“职工之家”房建工程施工招标),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文件、资格审查报告、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等)都拷贝到该文件夹下,在资料归档前上传到公司ftp网站(操作方法详见《公司电子档案归档指南》),正式归档前由档案管理员查看后才能办理归档手续。中央投资项目,资料应上传中央投资项目管理网站,经公司资质管理人员审核确认后才能办理归档手续。
2、除未中标人投标文件外的所有档案资料,资料整理时应注意按过程顺序整理,特别是招标过程比较复杂的项目。
2.1档案盒:除未中标人投标文件外的所有档案资料必须装入专用档案盒,档案盒盒脊上贴上相应的标签,保存期限为15年。
2.2湖南省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档案盒内应设盒内目录不装订,单独装订成册的资料首页设册目录,标注册内编码(用号码机编码),档案盒内资料一般包括如下资料:
2.2.1盒内目录。
2.2.2备案资料。
2.2.3招标文件。
2.2.4投标文件正本。
2.2.5中标通知书。
2.2.6资料移交登记表。
2.2.7客户反馈意见表。
2.2.8其它资料。
成册的资料要求胶装(中标通知书、资料移交登记表、客户反馈意见表不装订)。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采购合同管理工作,防范合同采购风险,维护公司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采购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运行机制,明确合同采购管理部门的职责,规定采购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所需要原材料及日常所需要各种物品的对外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
采购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经签约双方协商的有关修改采购合同的文书、传真、电报图表、电子邮件、报价书和会签表等,均属于合同的范围。
1、合同内容必须完整,合同基本要素必须齐全。
2、条款应当明确、具体、文字表达严谨,书写工整。
公司物管部负责具体的采购合同的谈判、起草、执行、变更,物管部经理、物管总监、结算部经理、财务总监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批。
1、签订合同
年初物资采购的供方,通过公司评审后,通过的供方报当年的物资价格单,物管部确定价格单后,与供方签订合同。
2、职责划分
2.1、物管部负责合同签署前合同询价、议价、调研工作。
2.2、结算部和质检部配合合同货款和合同的质量检验工作。
2.3、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部门职责范围内对采购合同的管理提供支持。
1、履行合同
1.1、合同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规定的义务,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承办单位应对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履约管理台账的形式作详细全面的书面记录,并保留相关能够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原始凭证。遇履行困难的合同,必须及时向相关参与合同管理的部门通报,并报告相关公司领导。
2、合同变更及纠纷处理
2.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维护公司权利和履行公司义务。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下例情况之一,执行机构应及时报告公司,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于对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1.1、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2.1.2、由于对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2.1.3、由于情况变更,致使我方无法按约定履行合同,或虽能履行但会导致我方重大损失的。
2.1.4、其他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
2.2、合同发生纠纷时,应会同法律顾问与合同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进行仲裁或诉讼的,应协助法律顾问办理有关事宜。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采购合同管理规定
第1条为加强公司对采购合同的管理,规范采购作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特制定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化工生产物料、设备、办公用品等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3条公司采购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采购合同的拟定、签订与履行等工作,财务部负责审核采购合同,并按合同进行付款。
第4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采购合同。
第5条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经协商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传真、电报图表、电子邮件、报价书和会签表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6条合同内容必须完整,条款应当明确、具体,文字表达严谨,书写工整。
第二章合同签订。
第7条公司总经理是采购合同的法定签订人,采购部经理在总经理的授权下代表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第8条未经公司总经理授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采购合同。
第9条采购部根据经审批通过的采购申请制定采购方案,经采购部经理审批通过后严格执行。
1.采购员采集供应商信息。
(1)采购员从使用部门的需求、价格、质量、服务、数量、供货周期、合作历史记录等角度考察供应商,并根据考察结果编写《供应商情况分析表》,详细登记供应商各个方面的信息。
(2)采购员提出对供应商的分析意见和采购建议,填写《供应商情况分析表》,将《供应商情况分析表》交给采购部经理。
2.确定备选供应商。采购部经理根据《供应商情况分析表》,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分析各供应商优劣,确定两家以上备选合作供应商,并分配采购份额给各供应商。
3.采购合同谈判。采购部经理与备选供应商进行谈判,共同拟订采购合同。需要时,可要求使用部门人员参与谈判,拟定合同草案。
4.合同评审。采购部协同使用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根据《供应商情况分析表》、备选合作供应商的`采购合同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确定各供应商的采购份额,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合同审批。总经理总和评审意见,若采购合同金额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总经理批准执行;若采购合同金额超出总经理审批权限,总经理将采购合同上报董事会审批,同时递交评审意见。
6.合同签订。相关领导在授权范围内签订采购合同。
第三章合同履行。
第11条合同盖章生效后,合同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面地履行各自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第12条公司采购部和财务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账,每一合同设一台账,分别按采购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13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
第4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2条合同变更或解除必须依照合同的签订流程经采购部、财务部、法律顾问等相关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第13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采用书面形式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办公室保管。
第14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制度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15条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16条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部应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2.由于对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
3.由于情况变更,致使公司无法按约定履行合同,或虽能履行但会致公司重大损失的。
4.其他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
第17条合同发生纠纷时,会同法律顾问与合同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进行仲裁或诉讼的,协助法律顾问办理有关事宜。
第五章其他。
第18条采购部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如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律顾问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19条公司定期对采购合同管理进行考核,合同签约率、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账记录等将影响采购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
第20条凡因未按公司规定处理合用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21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和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22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23条本制度由采购部制定,解释权归采购部所有。
第24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管理和控制公司采购物资的质量和价格,规范公司的采购管理行为,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有效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的比价采购管理要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决策民主化;。
(2)操作透明化;。
(3)权力分散化;。
(4)采购规范化;。
(5)效益最大化。
在此基础上构筑全公司的比价采购管理体制。
2、公司实行集团公司和各分公司、子公司三级管理的比价采购管理模式。
具体分工办法如下:集团公司成立采购管理办公室,由公司总工程师分管领导,与各分公司的采购管理部门按采购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分工管理。集团采购办公室具体负责经办由集团集中统一采购的材料物资如:各分公司、子公司共用的白糖、香精等大宗常用原辅材料。
(3)提出制定和调整采购物资控制价格的建议;。
(4)对供货单位和价格有否决权;。
(5)检查处理违反公司比价采购管理制度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根据市场信息及时提供价格建议;。
(2)严格控制和执行比价采购小组确定的采购价格;。
(3)自觉接受比价采购管理小组的监督,按程序开展工作;。
(4)建立价格信息网络及台账;。
(5)采购人员随时注意市场价格的变化,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比价采购管理小组。
4、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当比价采购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时,比价采购管理小组无法裁定的,上报公司总裁,由总裁依据公司比价采购管理的实施原则进行裁定。
1、由各物资使用部门在保障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的前提条件下做好采购计划,并建立健全计划管理工作,将物资采购计划与财务预算管理统一起来,以公司预算为前提和依据,按月制定采购明细计划,按比价采购的分工上报各级比价采购管理办公室,经比价采购管理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比价采购。
2、采购部门在采购前,必须先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然后由比价管理小组召集有关成员,集体研究,对所采购的物资货比三家,进行综合评价,统一意见。坚决杜绝采购中的权力行为和个人行为。采购部门根据研究的结果,在比价采购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采购物资价格审核单后具体执行。
3、各类物资采购不论签订合同与否,都按此程序办理。
4、对于价格低、采购量不大且不经常使用的物资,暂不按比价采购程序管理。但必须事先经过比价采购办公室确认。
5、在比价采购工作中,要逐步实行公开招标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为此,公司要求,只要具备条件,各分、子公司对大宗物资的购置及其它经营活动所需物资都要进行公开招标,公司总部比价管理小组将指导和配合企业的招标活动。
6、对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采购的材料物资,分别付款的管理办法。由公司采购部门统一进行采购统筹管理,各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别进行付款。对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物资采购计划实施网络化的适时管理,在保障生产经营前提条件下,以最近的距离和最短的采购时间统一要求供货商配送物资材料。由各使用单位按照约定的付款期限进行付款。
7、对集团所属分公司及集团总部所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清扫用品以及劳保用品,统一归口到公司采购办公室进行集中采购,在货比三家的基础上实行定点采购,以取得规模采购效益,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
五、采购部门要建立物资采购分类流水台账,详细记录供货单位的全称、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价格、付款条件、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情况,随时备查。
1、不按比价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的;。
2、不按比价采购制度进行集体讨论研究,私自进行采购的。
采购管理制度
1.本着对学校负责、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使采购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2.采购过程实行“三比”(即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
3.采购实行“三审一检”(即采购计划审核、价格审核、合同及票据审核和质量检测)的控制原则。
4.学校各部门所需的物资用品,单价高或批量采购预算需填报详细的物资采购计划,附采购申请报告,抄送学校。学校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分类分口把关,核实汇总后,再根据库存情况确定、编制采购计划,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各系部派人和后勤一起负责采购,对于政府采购、控购的物品一律按政策采购要求采购。
5.学校各部门购买仪器、设备等金额较大的物资,单笔在xx万元以上,报财政局审批,属于集中采购的由财政局组织招标采购,必须遵守以下程序:
(1)各系部提出设备采购清单,由系部领导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所采购设备清单进行专业评估及论证。
(2)系部领导把论证清单的结果报校委会。
(3)由校长组织校委会进行集体决策。
(4)校委会将最终结果交由后勤部进行公开招标。
(5)后勤部按学校交办的任务组织招标采购。
6.学校各部门购买仪器、设备单笔在5-xx万元的,由学校议标小组组织议标采购。
7.学校各部门购买仪器、设备单笔在1-5万元的,由设备使用部门、后勤部共同对市场进行询价,本着科学有效、公正公开、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在比货、比价、比售后服务的基础上实行采购。
8.采购人员要广泛收集所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信息变化情况,进行比质、比价采购。对单项采购达到万元以上及政府专项资金采购的物资,具备招标条件的,一律实行招标采购。
9.物资采购按照“先考察,再比较,后确定”的程序进行,对所购物品至少要考察三个以上厂家的同类产品。从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认真比较,充分论证。确定所购物品。
xx.物资采购,在和供货商谈判价格时,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进行采购。 xx.采购人员将物资采购回来,凭发票签字后,报销。 xx.后勤部定期向学校校务会汇报实施情况,并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
采购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价格比较制度,保证所购产品的质量和可负担性。
月末将关键月份的缴费情况、拖欠情况、拖欠票数进行汇总,并提出下月的缴费方案。
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取得货物交付情况的全部资料,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提前两天告知请购单位或者申购人。
所有货物均应开放接受,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尽快加以解决。
采购要求--采购计划--寻找供应商--询价、价格、谈判--采购谈判--签订合同(确定付款条件、分配方法、售后服务)--交货验收(仓库管)--质量检查(不合格品退回)--收入调节--财务结算。
采购计划:买方应根据请购单和公司销售计划拟订采购计划。
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对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一般从经营条件、供应能力、质量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定期在质量、交货、价格、逾期率和合作方面进行评分。
合同:是在双方通过询价、报价、谈判、价格比较和其他程序签署有关协议时订立的。采购合同应当根据采购商品的要求、供货方的情况、企业本身的管理要求、采购准则和其他要求订立。与财务部门联系确定付款方式、出货方式、售后服务等。
接受交货:买方必须确定货物的正确类型、数量、质量和交货时间。以买方的确认书和合同作为验收数据。
质量检验:货物通过质量检验合格的,应当予以保管检验不合格的,应当补正、退货。
采购管理制度
1公司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工作。采购前应网上填报信息,并向区安监局申请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证明。购买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购买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我公司需提供材料: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书面申请(注明品种、数量、用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购销合同。
销售单位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固定、移动联系电话;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2办理购买备案证明需进行网上申报。
3购买使用时应当:
3.1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使用台账(出入库登记),如实记录购进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使用情况和库存等,并保存二年备查。
3.2应当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购买使用情况报区公安局备案。
4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易制毒化学品的包装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
5双方签订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明确签订易制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6对采购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有验收记录,并对其质量负责。
7对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采购管理制度
明确采购付款的过程及节点控制,做好预付帐款、应付账款、现金用款的管理,加强公司现金内部控制和管理,确保现金业务安全、准确运营的制约和监督。
本流程适用于所有与采购用款管理环节有关的部门和人员。
3.1采购部控制好采购付款节点,使付款计划与财务支付能力的平衡。
3.2采购部负责根据采购计划及预算,编制《用款申请单》。
3.3采购部负责协同财务与供应商对账,定期安排付款。做好应付账款的日常管理,保证每笔业务的正确性。
3.4企管部审核款项,使汇款业能顺利开展。核对订单与入库单及发票是否完全一致。
3.5企管部制约并监督现金业务的运营。
3.6总经理负责应付账款的审核和审批。
3.7财务部负责应付账款对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事务。
3.8财务部负责付款、支款和做好相关账务记录。
4.1预付款:
4.1.2经采购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双方签订采购合同
4.1.4采购部相关人员根据采购订单预算情况,计算预付款数额,填写《预付款申请书》报采购经理、企管部、总经理审批。
4.1.5.1采购部传真采购订单至供应商,注明货物名称、数量及到货时间。
4.1.5.2供应商接到传真,根据订货内容备货。
4.1.6.1采购部通知供应商发货,供应商安排装车。
4.1.6.2供应商装车完毕,传真装车单至采购部通知汇款。装车单上需注明货物名称、数量、金额。还必须盖上供应商的公司公章,附有物流司机签字。
4.1.6.3采购部接到传真,核对无误。凭装车单传真件及用款申请单通知财务汇款。
4.1.8.1采购部与供应商沟通,确认款到后通知供应商发货,并安排接货。
4.1.8.2货到后,如有余款未付请,采购部持入库单和检验单报企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安排付清余款。
4.1.9.1财务部付清余款,通知采购部.
4.1.9.2采购部与供应商沟通,确认余款是否收到。并稽催供应商尽快开具发票并邮递至我司。
4.1.10财务部收到发票后入账,做好记录。
4.2现金:
4.2.1采购部根据各部门需求制订采购计划,报采购经理审核和企管经理审批。
4.2.2采购部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及库存情况,确定单项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的`当期市场状况、价位等,采购部确定此项采购项目所需费用,编制采购预算。
4.2.3.1采购人员根据采购项目预算,填写《借款单》,报采购经理审核。
4.2.4企管经理对采购项目及借款进行审批,通过后,财务部按照相应程序支付借款。
4.2.5采购人员进行采购活动,根据企业的实际要求,对所要购买的货品进行比较、选择。
4.2.6交易达成后,采购部与之结算货款并索取发票
4.2.7采购人员整理各项单据,详细列明各项费用情况,填写《报销单》,交采购经理、企管部、总经理审批,报销采购费用。
4.2.8财务部做好会计记录,登记各类账目,相应单据存档备查。
4.3应付款:
4.3.1采购人员根据采购合同的付款约定,收集采购订单、入库验收单等相关单据及记录,核对合同的执行情况,汇总应付货款款项。
4.3.2采购部、财务部每月定期与供应商对账.
4.3.2.1本地供应商持入库单客户联来我司对账,月结供应商每月27号对账。采购会计协同财务应付会计与供应商对账无误后,公司财务出纳根据应付金额写欠条交给供应商。
4.3.2.2外地供应商每月27号发上月25好至本月的业务对账单,对账单需盖供应商公司公章。采购会计负责对账单的审核工作,审核无误后签字存档。并复印一份给财务应付会计进行复核。复核中发现账务不一致是及时追查原因,并做相关处理。
4.3.3.1采购会计根据供应商对账结果,协同财务部应付账款会计,编制每月的应付账款表。
4.3.4采购部供应商主管核对应付款表,在应付款表上填写付款金额,报总经理审批。
4.3.5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实际付款金额安排付款。
4.3.6.1本地供应商每月15号凭我司出纳开具的欠条,采购人员通知供应商取款结账。
4.3.6.2外地供应商,采购人员通知供应商自行查收款项是否到账。
4.3.7采购部进行付款记账。
付款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
a.现金:随机接到财务结算记账员电话通知,近期付款情况。采购会计根据结算记账员提供的数据,抄写付款客户、付款时间、金额。
b.转帐支票:随机接到财务结算出纳电话通知,近期支票付款情况。采购会计根据出纳提供的数据,抄写付款客户、付款时间、金额。
c.银行汇款:采购会计根据采购员填写的用款申请单绿联记账。
5.1《山东惠发食品有限公司采购用款申请单》
5.2《山东惠发食品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5.3《借款单》
5.4《货比三家记录表》
5.5《月应付款批款表》
采购管理制度
1、所有采购项目均需酒店总经理签批授权、财务部批准同意。
2、所有采购物品均需比较至少三家的价格和品质,月结类物品每月每一类至少有三家供货商提供报价单。
3、采购人员须对自己采购物品的价格、品质负责。
4、采购人员须每月通过电话、传真、外出调查、接待厂商等方式获取酒店使用的各类物品主要品种的价格信息并整理成价格信息库,以书面形式汇报给酒店财务部及公司。
5、所有供应商名片、报价单、合同等资料及样品采购部须登记归档并妥善保管,有人员变动时须全部列入移交。
6、采购时间要求:一般物品采购时间为3-5天,急用物品第二天必须采购回来,印刷品、客房一次性用品、布草等使用部门须提前一个月下单采购。
7、采购部禁止采购任何未下申购单的物品,否则财务部将不予以报销。
8、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品或私自与供应商洽谈采购事宜。
9、采购部负责跟进各协作厂商的货款及时签批支付事宜,对到期的应付帐款,酒店应及时支付,以建立酒店良好形象,维护酒店财务信誉,同时也为日后的采购工作提供便利。
1、了解各部门物品需求及各类物品市场的供应情况,掌握财务部对各种物品的采购成本及采购资金的控制要求,熟悉了解各种物品的采购计划。降低物资食品采购成本,为酒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好的各类物资及食品。
2、了解部门和仓库各类物品的消耗情况和库存物资动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科学地根据采购计划,对各种物品进行价格调查。
3、搜集市场上各类物质的价格信息,作好资料的存档工作;积极配合搞好物资食品保管工作,做好物资平衡工作,及时处理呆滞物资,加速物资周转。
4、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根据核准的计划可向有关的工厂、酒店、商店签订长期的供货协议,以保证物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品种和供货要求。
5、主动协调与酒店内其他各部门的关系,经常倾听使用部门对物资采购工作的意见,及进改进采购工作。
6、协助客房仓库作好物质的验收工作,对质量不合格和价格不符的产品给予退换货工作。对食品原料进库前,要严格验收,注意食品的生产期,不进保质期已过一半的食品,确保食品原料的新鲜度。
7、与有关供应商作好积极的沟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8、严格执行酒店财务制度,遵纪守法,不索贿、不受贿,在平等互利在原则下开展作业。
2、临时物品的采购审批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检查所需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必要时进行删减和增补,并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
3、临时物品的采购实施:采购员根据部门所下的申购单直接采购,部门急用的物品采购必须当天完成;采购员将部门所采购物品购回后,需将申购单交给相关部门补签手续。
4、临时物品的采购验证:采购购回物品后,仓库及部门负责人验货给予优先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入库后交与申请部门领用。
1、无论是供应商或是采购购回的物品必须先验收再入库,由库房根据申购单验收货物,不允许直接将货物交与使用部门。
2、对于不符合采购申购单的货物,库房人员有权拒收,供应商或采购人员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后,仓管应开入库单,并将入库单客户联交采购员或供应商办理结算手续。
3、仓管在验货过程中对项目质量、规格等难以确认的情况下应主动请使用部门一起验收。
5、购买、收货和使用三个环节上的相关人员要相互监督、相互合作、共同做好工作,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应各自向上级报告协调解决。
采购管理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办公用品系指用于xx日常办公所需之耐用物品和消耗品,包括:文具、纸薄、办公室自动化耗材、劳保用品、卫生清洁用品等。
1、办公用品由总务处集中管理,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回收处理;
2、基建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和日常管理;
4、财务办公室负责对办公用品采购价格的审计,并定期审核办公用品台账;
5、校长办公室对基建的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实施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纠偏。
3、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报校长办公室审批后实施采购;
4、凡一次性购买金额预计超过500元的,必须安排两人一起外出采购;
5、对于大宗办公用品,由基建办公室负责询价和议价、选择合格供货商,并签订购销合同。总务主任在过程中实施配合。
2、物资采购完毕,须在10个工作日内,填写《费用报销单》,经校长审核后,按实际支出报销费用。财务办公室须对报销凭证予以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购流程和报销凭证不全者,应予拒销。
2、办公用品领取后发现不适用或未用完部分,由总务主任统一调换或回收;
3、学期末,教职工须根据有关规定与总务主任交接办公用品。
1、总务主任须建立和登记办公用品台账,做好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和库存管理;
2、财务办公室须会同基建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查对台账与实物,保证账实相符;
3、办公用品存放过程中应避免受潮、虫蛀、损坏或丢失,保证办公用品的功用和性能;
4、总务主任须根据办公用品的消耗或领用情况,确定和保持合理的库存种类和数量,以减少资金占用和保证正常使用。
1、本制度由总务处制订,并负责解释;
2、今后若有未尽事宜,由总务处另行发文通知。
采购管理制度
(一)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料。
(四)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同时要让货主填写采购回执单,并做好采购记录,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采购食品,必须向货主索要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经2人以上验收,并有验收记录。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凡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5类食品必须具有市场准入标志,认准“qs”标志。严防不合格食品、劣质食品。
(八)采购肉类、禽类、水产类食品必须新鲜,不采购变质食品。
采购管理制度
1、 采购办公用品和其它物品,统一由总务处按需要造预算送校长核准采购入库保管,并按需要发放。
2、 各组室办公室因急需添置50元以上物品(包括器材、劳技材料、图书教学设备 )均需由领用部门填写请购单,报教导处、总务处商讨,再报校长批准,由总务处统一购买。
3、 凡未经批准私自购买的任何物品,一律不得报销。
二、 验收制度
1、 凡总务处同意组室或办公室购买的物品,必须送总务处保管员验收登记。
2、 验收无误后由财产管理员(或验收人)填写“财产物品验收单”,“验收单”必须由采购员、财产管理员(或验收人)、主管领导签名。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由财产管理员留着,并根倨此单入帐,同时将其物品进行分类、编号入库、定位存放,以便于清点和取用。一份连同有关凭证交于会计入帐。一份连同实物交使用部门作为记帐凭证。
3、 物品验收后,要按规定的分类代码对物品进行编号(编号位置要固定,书写要醒目、整洁)入库入帐。
采购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于物控部采购人员的采购及各部门的请购。
物控部是《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
4.1.1办公用品由管理部采购后及时到仓库办理相关的出入库手续。
4.1.2生产部用所有原辅材料、备品备件等均由物控部统一采购。
4.1.3各部门的采购物资均要填写购物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审核,报物控部门,物控部根据申请单制定计划,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物资采购。
4.1.4生产用原辅材料由仓库根据每批产品的原材料消耗定额表,结合库存情况及时编制采购申请单,并限定采购期限;物控部根据采购申请单编制采购计划单,部门经理审核,实施采购。
4.1.5物控部根据销售部下达评审后的订单,由物流专员制定《订单备料计划清单》,交仓库主管、物控部副总签字确认后,进行分项材料编制采购订单,经物控部副总签字后传真至供应商,并负责物资材料到货进度联系,实施订购跟单。
4.1.6当合格供方处无货而生产急用,物控部需填写特别采用申请表,组织各部门进行会议评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特采;生产部在使用过程中需同其它产品分开进行标识、记录;品控部跟踪其使用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验证。
4.2物资采购计划的执行。
4.2.1物控部根据质量体系的有关规定对供方进行选择、评审和管理,制定供应商档案。
4.2.2物控部在采购时应展开多方询价、比价、议价、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采购。
4.2.3采购询价获准后,采购员立即与供应商洽谈买卖合同及合同条款,合同文本经过合同专员审核并由物控部经理以上领导实施批准。
4.2.4买卖合同签字生效后,采购员按合同交货进度,及时催促供应商按时发货。收到托运单据或提货凭单后,立即前往提货点,按提货程序清点货物品种、质量、数量或重量,相符后验收。
4.3物资的验收与入库。
4.3.1供应商送货上门。
4.3.1.1供应商送货到我公司,凭《送货单》到物控部物流专员处开具《产品收货通知单》,由物流专员通知仓库到货,同时通知品控部到现场来料验验,若需印刷车间、烫金模切车间配套实施上机模拟试验的纸张、油墨、电化铝等材料通知生产部经理试验,试验结论需生产部经理、品控部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合格后,品控部方可开具《产品合格证》,仓库凭《产品合格证》、《产品收货通知单》、《送货单》、《采购订单》由仓库保管员对验收合格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仓库主管在《产品收货通知单》上注明实收合格物料数量并签字。
4.3.1.2对不合格品仓库拒收。仓库根据品控部出具的《不合格清单》将退货物资数量、规格、价格编制退货物资清单报物控部,由物控部与供方联系,经双方确认,我司实施退货处理;不合格的程序仓库拒收,仓库收货需检查有无采购订单、送货单、收料通知单、合格证,手续不全不得办理入库。
4.3.2我公司自已提货。
4.3.2.1我公司到供应商单位处提货,首先由采购人员对接收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并对物料质量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采购人员在《采购收料通知单》上注明初验合格物料实收数量并签字。《采购收料通知单》(绿联)由供应商留存。
4.3.2.2物料运回我公司后,由来料检验员进行最终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作为退货处理,《采购收料通知单》(白联)由仓库留存、黄联由财务留存,仓库保管员在物流系统制作《外购入库单》,同时仓库主管对《外购入库单》进行审核并打印随同《采购收料通知单》(白联)一起送物控部。
4.4物资付款结算。
4.4.1物控部每月做好付款申请,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由物控部物流专员跟踪报批,需有六凭证(采购订单、送货单、收料通知单、合格证、入库单、发票)上并有规定的仓库管理人员签字,再报物控部经理签字确认报财务部票据审核,总经理批准,最后送老板核准后,财务部方可进行财务入帐处理。
4.4.2若货物有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在采供双方确认后,如果供应商未开具发票,由物控部负责将不合格品退给供应商。如供应商已开具发票,我公司未做财务处理,由物控部负责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供应商,供应商根据原发票开具的数量扣除使用过程中不合格数量重新开具发票给我公司。如供应商已开具发票,我公司财务已入帐的情况下,由我公司财务部在当地税务机关开具《退货或折让证明单》,供应商收到《退货或折让证明单》,根据退货物资的数量、价款向我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
5.3采购收料通知单。
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仪器设备采购行为,加强财务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各单位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及贷款资金、捐赠资金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仪器设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仪器设备采购,是指学校各单位以购买、委托研制开发、租用等方式获取仪器设备的行为。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仪器设备采购,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可以不适用本办法: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
(三)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
(四)某些特定的其它情况。
第五条 学校各院系、各单位采购仪器设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采购主体和供应商
第六条 仪器设备采购的主体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非集中采购机构。
第七条 成立"中国地质大学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作为学校的集中采购机构,资产处负责办理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下列采购事务:负责全校单价20万元及以上(包括批量)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审定招标、采购管理文件(含制度、办法),审定招标项目,主持采购项目招、投标的全过程。
第八条 非集中采购机构(各院系、各单位)负责下列采购事务:单价2万元及以下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自行采购。单价在2万元以上(包括批量)的仪器设备,须由各院系、各单位会同资产处,与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并需符合本办法第三章、第四章要求。
第九条 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构提供仪器设备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十条 中国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国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五)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外国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经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进入我国市场的外国法人和其它组织;
(三)外国供应商一般应在我国境内设有代表机构或能有效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学校采购方式
第十二条 学校采购一般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须公开招标采购的仪器设备,按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文件精神执行。
邀请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机构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或三个以上特定供应商投际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机构直接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机构对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机构向一家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 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时,一般应实行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被邀请的特定供应商一般由采购机构和资产处商议确定。
第十四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
(二)因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而急需采购,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的;
(三)投标文件的准备需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
(四)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的;
(五)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
(六)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
第十五条 采购价格弹性不大的标准规格的仪器设备且有现货时,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第十六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的;
(二)原采购的后继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四)预先声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继扩充的;
(五)从残疾人机构,慈善机构采购的。
第十七条 购置单位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应尽量通过符合海关优惠政策条件的形式进行采购。
第四章 学校采购程序
第十八条 购置单价为5万元及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申请人应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器材申请卡",由各院系、各单位负责审批。
购置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申请人需填写"中国地质大学申购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由资产处负责审批。
购置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报主管校长审批。"中国地质大学申购大型精密仪器可行性论证报告"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单价在5到20万元之间(不含20万元)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论证。
单价4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由资产处与学校仪器设备专家论证组组织论证。
第十九条 购置国家规定的社会集团控制购买的商品,各院系、各单位必须书面提出申请,由资产处审核,报省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空调器等耗电量较大的仪器设备,需报学校用电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 重点建设项目均实行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各项目领导小组应明确一名仪器设备购置负责人。各项目领导小组应根据学校审核同意下达的每年项目设备购置总经费额度情况,于每年年底编报全年仪器设备购置清单,报项目主管职能部门和资产处,各项目仪器设备购置负责人应在采购前一个月及时与装备处联系,并按要求向装备处提供有关材料,以便进行采购前论证、审批等各项采购程序的操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投标程序规定如下:
(二)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五)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购置单位和资产处派人共同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由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进行评标。
第二十二条 非招、投标方式的采购工作程序一般在30天内完成,招、投标方式的采购工作程序一般在60天内完成。
第二十三条 采用招、投标方式时,由资产处和采购机构共同编制招标文件,文件内容和招标程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学校采购合同需要变更时,购置单位应当将变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告资产处。
第五章 学校采购监督
第二十五条 学校采购工作接受党纪、政纪、审计、财务和群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 采用招、投标方式的采购项目,由资产处配合采购机构共同开标。第二十七条 学校监察处、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有权从下列方面对合同文件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二)是否符合学校采购预算的要求;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合同中是否包括了对合同履行验收提出的特别要求。
第二十八条 采购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采购行为无效,学校纪监办、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应责令其进行整改;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按学校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有意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应当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而未采用的;
(二)擅自改动采购标准的;
(三)与供应商违规串通的;
(四)开标确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定采购合同的;
(五)拒绝采购监督小组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不提供有关材料的;
(六)其他违纪违规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采购行为无效,应责令其改正: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追究其经济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学校采购供应商资格的;
(二)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构签定采购合同的;
(六)向采购招标领导小组、采购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七)其它违纪违规的行为。
第三十条 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和招标采购工作人员,不履行本办法的规定,循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可按学校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具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余所列违规情况,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