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9篇)

时间:2023-11-18 09:15:59 作者:文锋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9篇)

规章制度的存在可以有效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智慧校园网是为教学工作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二、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网络中心负责对校园网资源进行管理,负责全校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各处室及办公室负责对本部门资源进行管理;各部门计算机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计算机系统的管理。有关校园网上进行学校信息发布、新闻宣传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归口学校办公室负责。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五、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六、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七、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一、校园网由学校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二、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三、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五、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六、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七、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八、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九、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计算机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十、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十二、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十三、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十四、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十五、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十六、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一、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二、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三、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帐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帐号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解决他人口令、盗用帐号和ip地址。

四、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二、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五、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六、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七、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解决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网络信息安全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1.3网络安全和信息建设领导小组,是信息安全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进行总体规划,落实方针政策和制定总体策略。1.4职责主要包括:

1.4.1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信息安全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批准单位信息安全总体规划、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1.4.2确定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单位信息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常规管理。

1.4.3及时掌握和解决影响网络安全运行方面的有关问题,组织力量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确保单位信息工作的安全。

1.5.1系统集成部作为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单位内外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职责主要包括:1.5.2负责单位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维护及信息资源管理等工作。

1.5.3负责单位网络建设及维护工作,检查落实网络正常运行,使之满足单位业务需求。

1.5.4按照工程实施方案对工程实施过程进行进度和质量控制。1.5.5负责系统测试验收的管理工作。1.5.6负责系统交付的管理工作。

1.5.7负责信息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1.6.8协助完成单位网站建设工作并做好技术支持和维护。

二、系统集成部应配备有安全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关键岗位上要求由不同的人专职或兼职担任。

2.1安全管理员职责。

2.1.1安全管理员负责信息中心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为专职,不可兼任,主要职责有:

1)负责单位信息保密工作。

3)负责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网络教育与培训工作。4)负责单位网络系统安全检查,监督信息系统与网络的正常运行,一旦发现有危害单位信息安全的活动时,做好记录并上报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5)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时,采取应急处理,并上报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事后组织调查,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6)负责系统安全评估和整改。

2.2系统管理员职责。

1)负责系统日常运行维护,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2)负责对系统日常运维记录进行汇总、检查。

1)负责网络的运行管理,实施网络安全策略。

2)负责单位入网计算机ip地址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3)安全配置网络参数,控制网络用户访问权限,维护网络安全正常运行。4)负责网络安全管理,技术监控和软件维护工作,及时向安全管理员报告安全事件。

1)负责数据库系统的运行管理,实施系统安全策略。2)管理数据库用户权限,使单位信息系统安全运行。3)记录系统安全事项,及时向安全管理员报告安全事件。4)对重要数据定期进行备份及执行备份恢复工作。5)监督对系统进行操作的其他人员。

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所有网络设备(包括光纤、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等)均归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

所有学校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施或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进行处罚措施。

第三条

各部门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

学校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

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部署的dhcp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ip地址、网关、dns和wins服务器地址等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静态网络配置。

第六条

任何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不得安装配置dhcp服务。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七条

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学校局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教职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学校形象和教工声誉的信息。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学校计算机网络。

第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第十二条

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学校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2.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建议客户端计算机安装使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部署发布的瑞星杀毒软件和360安全卫士对病毒和木马进行查杀。

3.定期或及时更新用更新后的新版本的杀病毒软件检测、清除计算机中的病毒。

第十三条

学校的互联网连接只允许教职工为了工作、学习和工余的休闲使用,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企业的法律和规程,严禁传播淫秽、反动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学校有权撤消违法犯纪者互联网的使用。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内容: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遵守所有使用互联网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不能利用邮件服务作连锁邮件、垃圾邮件或分发给任何未经允许接收信件的人。

4.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制作、查阅和传播宣扬反动、淫秽、封建迷信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

5.不得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等信息资料。

6.不得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国家安全的资料。

7.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第十四条

各部门人员每日上班及时打开计算机,进入学校办公系统、浏览相关文件信息、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如有自己业务相关的工作信息,要及时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回馈有关责任人员。

第十五条

充分利用办公系统的优势信息处理平台,浏览的相关情况由办公系统后台数据库自动生成详细记录,以便领导检查相关登陆信息提供记录参考。

第十六条

各部门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录入、修改、备份和数据工作,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

严禁外来人员对计算机数据和文件进行拷贝或抄写以免泄漏学校机密,对学校办公系统或其它学校内部平台帐号不得相互知晓,每个人必须保证自己帐号的唯一登陆性负责,否则由此产生的数据安全问题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总务处重要职责是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建立财产分类帐和总帐。

2、凡是购进或调进资产、仪器、音体美器材等都记入固定资产清册,建立借用制度和赔偿制度,每学年末总务处根据财产变动情况进行一次核对调整。

3、注意检查维修、延长财产使用期限。总务部门要有高度责任心,对学校财产应一清二楚,对损坏事故应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损坏财产应及时组织维修,以提高使用效率。

4、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教室内财产由班主任管理,办公室财产由各办公室负责人管理,少先队财产由大队辅导员管理,图书、教具、体育、音乐、美术、劳技室、实验室、实验仪器室、计算机、语音室、总控室、电教室、多媒体、档案室、教师资料室、仪器和日常物品由学校确定人员专人负责管理。

5、做好财产交接手续,开学初,各任科教师清点所接财产新旧和数量情况后保管使用,学期结束后,各任科教师交回相关财产,各室财产清点后上报总务处备案。

6、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教育,同时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广播、黑板报等进行检查评比,大力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爱护公物的'行为,加强学生爱护学校财物的责任感、提高爱护公共财物的自觉性。做到平时有人保管,坏了有人报告,毁了有人赔偿,丢了有人查找。

7、身教胜过言教,教师首先要作学生表率。

(1)、离校要关好门、窗、电灯、吊扇。

(2)、各室物品不要任意搬运。

(3)、节约用水用电,提倡“节约为荣,浪费为耻。”风格。

8、校产管理小组要定期对各部门财产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应具有防火、防水、防潮、防盗、防鼠和应急照明等设施。

二、计算机机房需要专人管理。与机房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计算机机房,外单位技术人员进入机房进行设备维护和维修,必须有机房管理工作人员在场。

三、计算机机房内各项设备必须安放稳定,合乎规范。各类连线,电源插头等附属器件必须布局合理,整齐有序,连接牢靠。

三、定期检查电源和空调设备工作是否正常,机房工作温度应保持在25℃左右。下班要切断除服务器、网络设备以外的其他设备电源。

四、实行机房运行情况登记制度。对机关局域网络,系统广域网的运行建立档案。发现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工作人员认真记录故障现象和相关信息,及时报告领导,通知维护人员进行维护。

五、计算机机房应保持安静、整洁、卫生。工作人员每周应定期整理机房,打扫卫生。

六、计算机机房内禁止吸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食品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不准随便乱扔废纸、杂物。

七、计算机机房必须配备消防用干粉灭火器。机房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干粉灭火器使用技能,定期检查各类防火,温控,防盗设施性能。

八、计算机机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计算机保密安全的有关规定,严守保密纪律,凡在计算机内使用过的废纸废物,必须按规定进行销毁。

工商局信息系统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数据库安装、配置和调试工作,做好各应用系统软件的升级维护和应用推广工作,负责和指导下级系统管理员做好各应用系统和网络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系统管理员享有操作权。未经系统管理员授权,其它任何人不得对其进行任何操作。操作人员离开系统时,应退出系统或进行系统封锁。

3.管理员应每月检查二次工作日志,核实操作人员的上机时间、操作内容等,并整理相应的日志文件。

4.管理员每周应检查数据库备份情况,每周应做异机备份。

5.严格网络安全防范制度,切实做好所在局内网和外网的物理隔离工作。做好计算机病毒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升级防病毒软件。对于必须在内网计算机上使用的外来存储介质,必须经系统管理员进行安全确认、并在系统管理员的指导下,才能用于内网计算机。

6.系统管理员变动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经接管人员或监交人员与系统管理员双方签字确认。具体内容包括:。

(1)管辖范围内的服务器地址分布及相关的详细资料;。

(2)网络服务器口令、数据库超级口令、系统管理员口令;。

(3)信息系统相关设备配置表及明细表;。

(4)系统培训资料;。

(5)系统维护记录本;。

(6)所有版本的信息系统软件;。

(7)所有版本的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

(8)下级单位系统管理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9)其他应交接的内容。

1.配合系统管理员做好各应用系统软件的升级维护和应用推广工作,负责和指导本部门做好各应用系统和网络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解决或向系统管理员反馈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机关业务股室信息员应及时掌握每次软件升级后本业务软件新增的功能,及时提醒、指导和培训相关基层工商所人员。

3.信息员及时升级本单位防病毒软件。

1.各单位应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系统操作的内容和权限,并整理成文档由系统管理员保管。对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每人必须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软件。

2.操作人员必须设置自己唯一知道的口令,并定期更换口令。口令的安全由各操作人员自己负责,操作人员发现自己口令被修改或网络服务器及数据库口令的安全由本地系统管理员负责。

3.对系统软硬件的操作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电源的开关、软件的启动与关闭都应遵循正确的顺序。

4.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不得越权或擅自上机操作。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检验操作规程,认真负责,杜绝弄虚作假,出现问题追究责任,并按经济责任制相关内容处理。

(2)化验数据要求实事求是,准确无误,杜绝虚报谎报,要对检验报告结果、数据及结论负责,检验报告要加盖化验专用章及化验员章后,及时上报各部室。

(3)负责对原辅料、成品、半成品的化验及检验工作。取样及时,要按取样原则取样,要有代表性,及时向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报送检验报告单。

(4)严格遵守仪器使用记录,掌握本岗位所用计量器具校验周期,及时和主管沟通,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对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负全部责任,对以上四项标准规定中所出现问题负全面责任,对本岗位安全操作负全责。

(6)遵守和执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

(7)有提合理化建议并享有权利,有拒绝将不合格检验报告单开成合格检验报告单的权利,有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权利。

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网络管理与计算机设备管理,确保网络与计算机设备能够安全、高效地运作,做好医院的信息辅助及技术_工作,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网络、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管理。

3.1网页浏览。

3.1.1不得浏览不健康网站和政治敏感度较高的网站,如出现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1.2工作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3.1.3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使用聊天工具或进入聊天室聊天。

3.2文件下载与传送。

3.2.1不得从网上下载保存与工作无关的文章、图片、小说、网页以及压缩电影等。

3.2.2如因工作需要下载较大的文件,应通知网络管理员代为下载,禁止私自使用“网络蚂蚁”等工具下载大量数据及文件。

3.2.3如需开通收发邮件权限、oicq、上网服务、ftp服务等,应向部门(科室)负责人申请,待正式批准后由网络管理员予以开通。

3.2.4如需传输大容量的电子文本,需把文件进行拆分或压缩,网络传输中如出现其他问题应及时通知网管。

3.2.5部门(科室)已配备计算机及局域网络的,应尽量使用邮件和内部沟通工具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减少纸张文件的传递和人员走动。

3.2.6部门(科室)应谨慎使用文件共享功能,以避免重要数据文件外泄或造成病毒传播。

3.2.7不得携带医院以外的便携式电脑或数据存储设备进入医院,严禁联网或接入计算机拷取资料。

3.3.1禁止随意更改ip地址,以免与其他人造成网络冲突。

3.3.2为便于网络的安全维护,个人电脑的用户名和开机密码要及时设置且定期更改,并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

3.3.3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并应定期执行杀毒程序,以免造成病毒在网络中扩散。

3.3.4禁止在医院内部网络上私自安装和使用盗版光盘。

4计算机设备管理。

4.1计算机配备。

4.1.1医院各部门(科室)需要使用计算机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采购与配备,并应及时办理采购入库与领用手续,以便于管理。

4.1.2部门(科室)如因特殊原因购买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需在设备采购后三日内到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入库与领用手续。

4.1.3分配到计算机(设备)的新员工,应核对机器配置,并在《办公用品台帐》上登记。

4.1.4变更设备使用人,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由网络管理员协助调换设备。在调换设备前应备份原有的重要文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1.5员工离职时应向院办(人事行政部)交回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检查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是否与《办公用品台帐》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在离职表上签字。

4.2计算机使用。

4.2.1计算机是医院为员工提供的办公设备,非属个人所有,严禁在计算机内保存个人资料。

4.2.2禁止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卸载应用软件或更改系统配置软件,如需安装或卸载需在征得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通知网络管理员进行相应操作。

4.2.3禁止私自拆装、损坏计算机设备,如需更换或添加硬件应通知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及院办(人事行政部)。

4.2.4除公用电脑外,电脑只供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跨部门(科室)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他人电脑,应征得对方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同意。

4.2.5下班后除服务器外,所有计算机必须关机。

4.3计算机外部设备管理。

4.3.1禁止使用单位打印机打印私人文件。部门(科室)因工作需要打印大量文件时,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同意。

4.3.2不得随意使用刻录机刻录光盘,光盘刻录机由专人使用保管,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如需备份数据应经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与设备管理员取得联系。

4.3.3禁止设备保管人将医院的计算机外部设备擅自移作他用或移作私用。

5罚责。

5.1为了保证此制度的实施,院办(人事行政部)、网络管理员及部门(科室)负责人应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与上述规定相违的情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2对利用计算机和网络进行非法活动或外泄医院机密者,医院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网络信息管理制度

第1条为保证公司内计算机软硬件的安全与正常运行,保证员工顺利进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计算机的部门。

第3条网络中心是公司电脑软、硬件专责归口管理机构,其职责如下。

(1)负责计算机软件的引进,硬件购置的申请立项,并负责引进、购置的全过程。

(2)负责组织计算机软硬件的测试、鉴定工作。

(3)负责全公司计算机网络、软件、硬件维护和管理。

第4条使用部门职责。

(1)负责本部门计算机设备的保管和日常表面清洁。

(2)注意计算机程序、资料、数据的保密。

(3)注意计算机设备在使用时的通风散热。

第5条凡购置的计算机,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购置原因,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报至网络中心。

第6条网络中心负责统一制定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各种软、硬件标准,只有符合这种标准的设备方可使用。

第7条公司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由网络中心进行挑选。公司所有软、硬件及相关通讯线路的安装和连接由网络中心监督实施。

第8条计算机设备到货后,由网络中心开箱检验,并进行全面测试,测试结果记录于计算机设备登记卡。如发现损坏或与原有性能不符的情况,应由网络中心与供货方交涉处理。

第9条计算机设备验收后,交由使用部门保管使用,网络中心负责登记、移交,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10条网络中心根据档案保管要求保管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原始资料,包括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使用者必需的操作手册由使用者长借、保管。

第11条计算机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先由网络中心派员检查,必要时请供应商上门维修。网络中心应对每台设备的维修情况、零件更换等进行登记,记录在电脑设备登记卡上。

第12条对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电脑设备或技术性能无法满足使用部门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交网络中心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记录在《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中,报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报废后的计算机设备应由设备负责人到财务备案,以注销固定资产。

第13条凡购买的软件和自编的软件,均应列入电脑软件清单,并做备份。通用的软件由网络中心负责保管,各部门自用软件由该部门负责保管。系统软件和通用软件的使用权限由网络中心统一管理。

第14条当需要引进软件时,由申请部门填写申请报告,并经申请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送交网络中心,经网络主管签署意见,再由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

第15条各使用部门需使用的软件必须经网络中心核准后,由网络中心安装并记录在各部门软件使用清单,不允许相关使用人员私自安装、使用其他软件。

第16条需更换软件时,由使用者直接向网络中心提出,由网络专员更换。网络专员应遵循以下操作,同时记录新程序的功能、更换日期、旧版软件备份位置和经手人。

(1)把旧版软件备份。

(2)在备份服务器上更换新软件进行试用。

(3)试用正确后在主服务器上更换使用。

第17条需要修改软件时,应由使用相关部门、网络中心协商同意后,由网络中心通知软件供应方,并记录需修改的内容。

第18条需要新增软件时,使用部门应先向网络中心咨询,然后提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签名同意后送交网络中心,由网络中心通知软件供应方,并记录需增加的内容。

第19条计算机使用者在使用前应先接受培训。

第20条计算机使用人员严格按使用规定进行操作,应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按规程关机切断电源。

第21条使用者不得使用未经网络中心核准的软件,不得随意更改电脑设置。

第22条使用部门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出现故障,可直接打电话通知网络中心,由网络中心进行相应处理。

第23条所有在公司内使用的计算机,如发现有病毒或怀疑有病毒,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网络中心进行处理。

第24条服务器及各使用部门的病毒防范工作由网络中心统一安排,服务器防杀毒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其他使用部门的防杀毒工作由使用者按病毒防范管理的具体规定进行。

第25条网路中心负责主要数据的备份工作,相关使用部门在网络中心指导下进行本部门的数据备份工作。

第26条使用者不得利用公司计算机设备和网络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1)利用公司互联网进行侵害国家安全以及谋取私利的一切行为。

(2)浏览娱乐网页、带有色情和反动倾向的网页以及进行网上游戏。

(3)使用第三方软件工具监控公司网络使用或盗用公司网络资源。

第27条计算机系统以用户密码和用户功能列表作为保密手段,每位计算机使用者都有独立的密码和功能列表。

第28条每位计算机使用者的密码和功能列表由该使用者所在部门的经理确定,各部门经理的密码和功能列表由总经理确定。

第29条网络中心必须按第28条为使用者设置密码和增减功能,及时打印出最新的密码和功能列表清单,报各使用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认可并存档。

第30条所有使用者均应认真保管自己的密码,凡因密码泄漏或让他人使用自己的密码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该密码的所有者负责。

第31条任何电脑使用者不得擅自拷贝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不得外借给其他单位人员使用。

第32条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u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第33条经许可后,外来光盘、u盘或在公司外使用过的光盘、u盘,使用者应对其进行检测是否带有病毒并进行杀毒操作后,方能在本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第34条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网络中心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者向网络中心申请做立即备份。

第35条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未经许可,严禁非相关人员私自复制。

第36条网络中心员工必须严格管理机房中的所有资料、报表、文件及计算机中存储的所有公司营业数据,禁止非网络中心人员进入机房。备份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37条外部维修公司人员来公司测试或修理计算机系统时,网络中心人员必须在场陪同,如发现其有查看公司营业数据的操作时,应予以劝阻。

第38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39条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学院的信息发布和bbs公告系统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人民办公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院计算机及办公网络管理,确保网络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障院正常办公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信息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院全体干警和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办公网络包括法院政法网(简称内网)和internet网(简称外网)。

第四条我院办公网络包括网络硬件设备、软件设备、各种网络信息及其它相关设备。硬件设备包括:网络所连接的服务器、交换机、光纤收发器、终端电脑、网络打印机、网络模块以及未连入网络的电脑、打印机、电脑桌、网络模块等设备;软件设备包括:各设备上安装的操作系统、办公专用软件、文字编辑软件以及办公室安装的其它软件;网络信息包括:组织人事、财务工资等系统中录入的各种信息。

第五条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系本院计算机网络建设、管理的领导和监督组织,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管理、协调办公网络工作,负责办公网络设备和办公网络信息的管理、维护等工作。

第六条网络管理员应对机房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停电等安全措施,确保机房的服务器及其他网络设备的不间断运行。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巡查网络线路、交换设备,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确保传输线路、交换设备及路由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除系统管理员以外的人员不准擅自进入计算机中心机房,外来人员因参观、业务交流确需进入机房,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并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进入。

第八条每位干警应当做到上班时打开计算机,下班时关闭计算机,不准频繁地开关计算机,开、关机应规范操作,避免损坏硬件。

第九条已经安插计算机设备的电源,不准再安插电加热器、电风扇、热水器、取暖烤火器等强功率的电器设备。每位干警不得擅自打开计算机机箱,不得自行更换机箱内的插件,不得自行改变计算机系统的资源配置和参数设置。上班时间不得用计算机玩游戏,不得打印和存入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在网上进行非工作性质的操作和交流。

第十条计算机的日常维护由使用者负责,日常维护包括:计算机外部清洁、运行杀毒软件及其他计算机安全管理软件、计算机设备的电源管理。计算机的故障处理由办公室安排系统管理员负责,为防止涉密信息的泄漏和其他不必要的损失,严禁不经办公室批准将出现故障的计算机交由其他单位和个人处理。

第十一条计算机及其他网络设备的报废处理由办公室负责,在报废处理时应做好涉密信息的销毁工作。严禁将淘汰或报废的计算机及其他网络设备随意放置或出售。

第十二条每位干警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三条每位干警应对专用工作站的系统软件密码及局域网软件应严格保密,防止密码被他人盗用。

第十四条处理涉密文件的并不得与外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连接。

第十五条每位干警应当定期对所使用的计算机进行病毒清理和安全检测,杜绝各类病毒的传播与破坏,并停止带病毒的计算机运行。

第十六条每位干警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二)在网上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的各种活动;。

(三)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和留存国家秘密载体;。

(四)制作、复制、传播或浏览各种内容不健康的信息;。

(五)在网上发布不真实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

(六)存储、使用、传播黑客程序和技术;。

(七)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移动磁盘等电子公文介质;。

(八)在计算机上安装和运行大型单机或网络游戏;。

(九)破坏计算机及办公网络的正常运行;。

(十)窃取保密信息。

第四章设备维修管理。

第十七条计算机在正常工作中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告知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故障排除。

第十八条需更换或者更新计算机配件的,应向院办公室提出申请。由院办公室按照规定报批后统一安排购买和更换。院内不再使用的`计算机及配件需交回办公室统一处理。

第五章考核奖惩。

第十九条各庭、室、队和个人运用计算机网络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由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庭、室、队领导有责任督促、检查本庭、室、队使用计算机网络的规范情况,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条禁止超越授权使用计算机网络,禁止让非法院工作人员上机操作,违者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或造成系统混乱、损害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违反国家、上级法院及本院有关计算机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失密、泄密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因各种原因造成计算机病毒侵入、系统崩溃的,应对不良后果负责;使法院整个网络受到病毒侵入、系统崩溃的,由监察部门给予肇事者纪律处分,并取消其及所在部门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对其所在部门领导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信息输入、信息使用和信息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庭、处、室、队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于未按照规定格式或要求及时输入计算机信息的庭、处、室、队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违反信息管理规定,妨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计算机网络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网络信息管理制度

为维护校园网络正常运行秩序,保障公民全体师生合法权益,加强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信息巡查管理制度:

1、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做好对上网用户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对上网用户进行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教育,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加强安全巡查,负责对上网用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害信息及其它异常情况和其它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做好有关数据的保存和备份,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在正常工作日,对网站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工作记录。

3、网络管理小组和网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帐号、密码等资料的管理,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管理。严禁将帐号和密码泄漏给他人。

4、防止非本管理组成员对服务器上的数据进行修改,配备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系统安全审计软件,建立具有保存60日以上系统网络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系统的重大事故(如病毒破坏、黑客攻击、雷击、电击等),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网络信息管理制度

(1)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

(2)学校网络使用的internet域名由市电教网络中心统一规划和管理。

(5)学校的各类信息系统实行分级安全管理,不同的用户根据不同的授权获得授权范围的信息。

(7)学校的internet信息服务主要用于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用户应控制查阅娱乐性的内容和调阅下载大量占用网络通信流量的影视和音乐等多媒体信息。

(8)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9)为了确保学校网络传输的信息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学校的公共财产不被滥用,信息处在必要时可采取技术手段,对用户使用的信息流量和网络资源进行配额管理,对用户的电子邮件和internet查询的信息进行过滤。

信息化网络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计算机要指定专人管理,负责人要管理好计算机,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并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维护和相关软硬件的安装、管理。负责人要服从学校微机网络小组的管理。

二、为了保障文件、数据的安全性与保密性,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设置,以保障信息正常交流。

四、学校的计算机是为办公和学习而设,教师可以在网上备课、查阅资料、打印资料等;学生可以使用计算机进行学习。严禁访问不健康的网站,禁止玩游戏和观看影碟,发现一次对相关人员处以警告。

五、教职工和学生要爱护机器,保持室内清洁,及时擦好电脑桌,清除灰尘。电脑桌禁放化学药品、水瓶、水杯,禁止使用计算机时吃食物。特别注意防尘。避免阳光直射计算机,如遇强雷雨天气禁止使用计算机。

六、各使用计算机的部门,下班前要关好窗,锁好门,以防被盗。

七、计算机的负责人应及时对重要数据作好备份并作好标识。

八、计算机的负责人应定期用杀毒软件对磁盘作例行检查,并用系统工具整理硬盘。

九、计算机出现软硬件故障,必须及时向负责人报告,由专人维修,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手维修,否则,造成不良后果,按其损失照价赔偿。

十、严禁使用外来磁盘,如一定要使用,必须先杀毒,再使用。未经学校批准,计算机禁止外借和外来人员使用。

一、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电子阅览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是教师和学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窗口。应明确专人负责,规范管理。

二、管理人员应掌握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能为教师和学生解决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电子阅览室开放期间不能离开教室。

三、管理人员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软件和光盘的保管和保养工作。

四、协助学校有关学科教师做好光盘的选购工作,选购中应注意内容健康和结构合理。

五、每天开机前检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早晨开窗换气,离开教室时关闭电源总闸。做好平时的保洁工作。

六、管理人员要建立“机房管理手册”,正常记录每天的温度、湿度和电子阅览室的开放使用情况。

七、霉雨季节和多雨天气每天至少开机器2小时,假期定期开机通电驱潮。

八、电子阅览室应配有灭火设备,有防盗设施。

九、每台计算机设有“使用情况登记册”,要督促上机人员正常记载,并及时查看,以确保设备完好。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实施场所,为教师进行多媒体教学的公共使用场所。

2.多媒体教室配有多媒体连网计算机、音响设备、多媒体投影机、视频展示台,录音座、书写白板等设备,供教学使用。

3.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按教学计划及教务处课程安排,提前一周填写使用登记表,交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安排,使用安排以先登记先安排为原则。

4.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首先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

5.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或教务处申请报修。

6.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系统。

7.根据教学要求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多媒体教师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教务处派专人进行安装。

8.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要按教学管理规范管理上课学生。

9.使用多媒体教室要服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10.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使用完毕应填写多媒体教师使用记录表。

一、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认真、细致。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经许可不公开、不泄露、不私自获取学校或个人信息。

三、富有团队精神,做好网络管理的服务工作。

四、遵守学校和网络小组的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协助部门领导进行校园网的建设。

五、保证网络中心机房主交换机、各功能服务器等网络主设备的合理配置和安全运行。

六、对校内各网络终端设备、终端外设和网络线路的统一维护和管理,保证信息通畅。

七、及时处理各个终端用户的报障和技术支持并做好相关记录。

八、熟悉我校校园网的网络结构并随时对网络进行有效建设。

九、根据我校校园网络系统的情况及时进行各种信息资源的发布、更新和升级。

十、负责网络安全监测及安全管理并定期进行相关数据的备份。

一、学校的入网计算机由各计算机使用部门负责严格管理。供全校教职员工工作和学习之用。

二、要妥善保管用户帐号和密码。用户帐号和密码由本部门人掌握,不得泄密,以免造成损失。

三、工作日每天定期开机入网查询,上级部门分发于电子信箱的邮件应及时收阅。要求采用电子邮件上报的材料和数据应按时发送上报。

四、使用信息网时,操作人员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在网上传播、散布、复制以下信息:

1、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

2、泄漏国家机密的信息;

3、与国家现有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信息:

4、涉及色情、淫秽的信息;

5、赌博信息;

6、有损害社会公德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五、不盲目接收来路不明的电子邮件,以防病毒侵入,影响计算机正常运行。平时应做好经常性的查毒和杀毒工作,加强对计算机进行常规性的维护保养。

六、计算机上网应有上网记录,对每次入网时间、上网操作人员、内容等情况作详细记录以备查。

一、本室为信息技术教学的专用教室,不准从事与信息技术教学无关的活动。

二、上机人员要按照指定的机位就座,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计算机设备(如键盘、显示器等)。上机期间,要保持工作台面的清洁,保持室内卫生,保持安静,室内严禁吸烟。

三、上机人员必须按照规范操作,计算机工作异常时,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不得自行处理。操作结束时,要整理好工作台面,按规范要求关闭计算机电源。

四、上机人员使用的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可移动磁盘,原则上必须是学校统一购置的,自备的可移动磁盘必须经管理人员的检查认可,粘贴准用标志以后方可使用。使用未经检查的软件造成计算机病毒传入计算机要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五、上机人员要爱护室内的设施,造成损坏要根据损坏程度给予赔偿。

六、学生微机室内的机器设备,要根据财会要求建立保管帐页和设施保管卡片,做到帐物卡相符。

七、管理人员要科学地维护和保养计算机及其它机器设备,及时检修有故障的机器设备,保证教学需要。

八、机器设备的说明书和学生微机室的设计施工安装图纸等资料要妥善保存,重要资料要有备份。

九、学生微机室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和网络维护小组。维护小组由管理员和信息技术教师组成,负责在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日常维护。

2、网络用户是指使用网络的各部门及个人。

3、学校鼓励各部门、各科室、各学科组和全体师生使用网络资源。

4、网络维护小组根据教育网信息管理中心要求为每科室、学科组、个人统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需要报维护小组进行修改。

5、各科室、学科组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中心的有关规定。

6、用户在使用网络时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禁止各用户上不良网站。通过聊天、邮件而传播网络病毒的,维护小组要及时提醒,要求该用户改正,如果是故意行为,将报学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严肃处理。

8、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主干网络线路、服务器、网络交换机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维护小组负责管理维护。

9、维护小组对各用户计算机进行对入网设备、安装的软件实行。

10、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学校鼓励教师使用网络上有用资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1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

网络信息管理制度

一、网络信息、软件资源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收集、制作信息软件资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脱离服务于信息化教学的原则。

二、网络信息、软件资源室必须建立“两薄”(硬件设备登记薄、软件资源登记薄)、“三册”(网络信息传输使用记录册、信息资源接收制作记录册、信息软件音像资源使(借)用领取登记册)、“两目录”(信息软件资源目录、视频音像资料目录)。凡上发、自购或自制的相关设备及信息软件资料,必须按统一规定编号分类入帐、入柜科学规范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使用计算机网络、音像设备及网络信息、软件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使(借)用手续,使用后及时归还,并认真填写好《使用记录》。

四、对所使用的网络传输、音像接收制作设备必须认真了解其规格、性能、作用、基本结构和操作使用方法,做到按规程使用操作,延长设备、资料的使用寿命,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五、对设备、软件信息资料的一般故障应及时排除和补救,保证设备、软件信息资料的正常使用,提高设备、软件信息资料的使用效益,更好的为教学服务。

六、要经常保持网络信息软件资料室内及设备、资料整洁卫生,并经常做好设备、资料的整理和定期保养工作,及时编制《信息软件目录》和《音像资料目录》。

七、计算机网络、音像设备及软件资料必须用于教学,为提高信息化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严禁挪作它用或私人占用,更不得将机密文件、资料随意在网上传播和向外界泄露,损坏或遗失相关设备、资料必须照价赔偿。

信息化网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切实加强公司计算机管理,充分发挥计算机在现代化管理中的作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度本制度。

二.信息中心人员岗位职责条公司信息中心应设置如下岗位:信息中心主任,系统和网络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等各岗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信息建设科科长: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算机开发应用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规定。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掌握计算机专业知识和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积极了解国内外计算机技术的最新发展。

2.熟悉并宣传保密法、知识产权保护法,专利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知识。

3.对计算机应用中带有方向性、关键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综合分析,及时作出决断或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

4.负责本企业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推广应用、维护,并组织、协调应用培训工作。

5.负责加强本部门的基础管理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政治学习,业务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开发应用水平,实行计算机系统规范化管理。

6.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保证及时周到的信息服务。

(二)系统硬件和网络管理员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算机开发应用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规定。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掌握计算机专业知识和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积极了解国内外计算机技术的最新发展。熟悉并宣传保密法、知识产权保护法,专利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知识。3拥有网络设备、服务数据库等软硬件的最高技术管理权限,是服务器操作系统管理员身份的默认担任者。设定交换机、防火墙等网络设备的参数。合理划分网段,合理配置交换机的连接,保障用户的合理宽带;合理设置路由参数,保障网络之间的正常通讯。对网络设备的升级、改造提出建议和依据。掌握服务器硬件的运行状况,加强诊断,杜绝隐患。对服务器的升级、改造提出建议和依据。熟悉并负责小型机操作系统、集群软件、数据库及中间软件的安装和调试。合理分配硬盘、卷组、卷、文件系统等空间资源,合理设置打印机、资料库等共享资源。核查各部门信息发布的安全性、保密性、时效性。负责操作小型机服务器、pc服务器、网络设备以及网络服务的启停,并写出相关启停的技术申请、技术报告、技术措施。对数据库管理员或其他身份授权,指导和配合工作。定期核查权限。

(三)数据库管理员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算机开发应用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规定。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掌握计算机专业知识和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积极了解国内外计算机技术的最新发展。熟悉并宣传保密法、知识产权保护法,专利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知识。3拥有数据库系统管理的最高技术权限,是数据库管理员身份的默认担任者。根据具体应用需求,进行数据库的创建、定义、调整、删除等操作。5注册和维护数据库用户和用户组,设置数据访问权限。严格执行数据备份制度,定期备份数据,并做好保密工作。事故发生后,尽可能恢复数据,并撰写事故报告等分析材料。

(一)信息中心是公司计算机系统主要设备安置区域,任何人均应该严格执行。

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二)信息中心执行安全负责人制。安全责任人对计算机系统安全服全部责任。

信息中心主任是安全责任人,必要时可以另指定。

(三)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机房。外单位参观人员,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办。

理登记手续后才可进入机房。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强磁场及其他对人员设备可能引起损害的物品进入机房。

(五)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操作机房内各类设备、查阅信息及携带、任何室内。

物品外出。

(六)电源设备、空调设备、火灾报警系统的运行操作维护由专人负责,并应。

严格执行相应设备的管理规程。

(七)各岗位人员应保持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当发现有违章行为、事故障碍或。

异常,应及时向安全负责人报告,并作好记录。在危及人身。设备安。

全时,可先行妥善处理有报告。

(八)信息中心所有人员应保持高度的防计算机病毒知识,进入计算机和网络。

所有软件资源,须经过有效的病毒检查和处理,确认无毒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任何来历不明的软件。

(九)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上网用户名、权限组划分原则、保密资源性质等可。

能导致泄密的提示信息。

(十)严禁将代管用户口令告诉他人。严禁将本人口令借给他人使用。

(一)机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二)非上机人员和非机房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三)未经信息中心确认的光盘、u盘禁止在信息中心的一切机器上使用,以。

防病毒感染。

(四)计算机系统的技术文件(说明书、用户手册、系统应用盘等)要妥善保。

存,有专人负责。

(五)机房应保持整洁。工作完毕后,要保持台面整洁。

(六)进入机房必须更换专业工作鞋。

(七)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腐蚀品,强磁场物体,以及其他杂物。

(八)机房内禁止私接乱接电源,如果有接入需求需经信息中心主任签字许可,并有专业电工资格证的人员方可进行操作。

(九)软硬件调试人员除正常操作有关设备外,不得乱动各种仪器设备及启闭。

电源。

(十)每个机房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机房的消防系统并会使用灭火器。

本制度适用于信息中心管辖的计算机,以及放置在生产现场用于采集数据的计算机。

(一)计算机以及工作台必须保持清洁,每天应做好清洁工作。

(二)工作台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三)不得在计算机前饮水、吃东西,严禁吸烟。

(四)每台计算机均落实责任人。不得擅自操作其他人员的计算机。

(五)爱护计算机及外接设备。不频繁开关机。

(六)除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以外,任何人不得打开计算机机箱或损毁机箱封条。

(七)(八)各单位可设一兼职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计算机设备的软件、硬件、耗材的统一管理并负责与信息中心的日常联系工作。

(九)公司所有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规格、数量、配置等详细情况都由信息中。

心登记存档。

(十)要求连入内部管理网络的计算机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得到信息中心技。

术上的指导和给予必要的权限后方可入网。

(十一)公司连入内部管理网络的计算机的名称、ip地址、用户账户、密码。

及用户权限由信息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并记录在册。

(十二)各单位计算机在工作和业余时间严禁打游戏,看电影等。

(十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散发本单位使用的软件。

(十四)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将任何程序装入计算机;不得任意修。

改有关网络、电子信箱、浏览器等的配置参数。

(十五)不得将自己的联网口令告知他人,不得盗用他人联网口令。定期更。

换口令,确保口令的安全性。

(一)信息中心对服务器、工作站等设立系统管理员一名,系统管理员的职责。

是负责系统配置规划、系统用户管理、系统数据备份、系统资源管理、系统保安管理、定期检测系统运行状态、系统性能优化,按系统运行维护要求定期进行维护。

(二)每天安排一名系统运行值班员,值班员的职责是监察系统运行情况,启。

动系统、停止系统、故障处理等工作;值班员应认真做好运行故障记录。

(三)故障处理:

1.故障出现时,应首先记录故障发生的时间、现象、信息等内容。

2.向系统管理员报告故障。

3.由系统管理员组织故障处理,如系统管理员不在,应按系统随机资料或。

有关技术书籍,作应急处理。

4.必须对故障处理全过程作出记录。

(四)日常维护:

1.定期检查系统状态。

2.定期检查用户终端开机情况。

3.数据归档。

(五)任何人在服务器上的一切操作,均登记在册。登记内容包括操作人姓名,操作时间,具体操作过程。

(一)为保证公司办公自动化网络高效、畅通、保密、安全地运行,特制度本规定。

(二)办公自动化系统是本公司工作人员办公的基本载体,各项办公业务原则。

上要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运行。下班或离开办公室时原则上要处理完急办、必办业务,并及时关机。

(三)办公自动化系统内的人员分配、岗位设置、公共信息维护责任分工和维。

护权限设定等,由信息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并提出方案,由网络管理人员配置。

(四)本公司工作人员要积极学习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知识,参加有关培训,参加公共信息维护的人员必须熟悉业务。

(五)每位工作人员的办公自动化系统户号密码,应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

离(入)职人员的上网权限。

(六)连接在本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上的计算机,不允许外单位人员使用和接。

入。严禁向外单位提供办公软件、技术文档、操作手册。

(七)所有工作人员都要爱护计算机与网络设备,使用中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发现电脑病毒,及时清除或报告网络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或加班后要及时关闭计算机,断开电源,防止火灾发生;要及时关闭门窗,防止失窃。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一种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

1、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校网络管理服务器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正常上班时间,服务器由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任何人员未经学校授权不能擅自使用学校的网络服务器。

3、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不得随意将文件(夹)设为共享。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需要使用网络下载资料的师生,可以下载与学校教育教学有关的学习资料、软件和课件等。

5、学生上机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活动。

6、上机师生必须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网络设备,正确使用网络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7、为了使学校的网络畅通无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网络使用者的任何部门、任何人,一旦发现,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将对该使用者取消上网资格,对部门将采取切断网络等相关措施。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f、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g、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2)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反动、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3)下载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下载并传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

信息化网络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yljt/bf/xx/01。

版号:[c/0]。

编制:信息工程部。

审核:

复审:

审批:

日期:2011年12月12日

1.目的。

3.1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事业部、分公司的计算机及相关网络设备、配套设备统一由集团供应保障部采购。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耗材采购按进行招标或比价确定供应商。

3.2根据实际需求,各部门在每月10日前将本月采购计算机及相关网络设备需求计划以立项申请的方式报投资管理部。子公司按照相关制度进行逐级报审。3.3立项批准后,由集团供应保障部负责组织采购工作,信息工程部配合并参与工作的开展。

3.4呼市和北京地区由供货商将设备送达安装地点后,信息工程部、使用部门和供货商三方开箱验货(分子公司由供货商和使用部门二方验货,自行负责安装维护),设备维护、调试由信息工程部负责。

3.5呼市、北京地区计算机耗材由信息工程部统一管理,耗材使用单位有使用需求时,凭经过审批的电子流程到信息工程部领用;日常耗材需提前一天通知信息工程部,以便及时备货。特殊耗材必须由信息工程部审批后方可购买。其它地区耗材由各地自行管理,信息工程部对费用发生情况做不定期抽查。

3.6。

呼市地区耗材费用结算统一由信息工程部管理,每月结算一次,每月20日前汇总各单位耗材使用费用,连同发票转到各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需在每月30日前完成费用结算,未按时结算的,将停止领用耗材。

3.7信息工程部对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情况要开展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检查结束后要做出检查报告。

3.8计算机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后,使用人员需进入“it阳光维护系统”按流程填写报修单,维护人员在1小时内响应并确定维护时间。问题解决后,使用人在系统中对维护人员服务做出服务满意度评价。3.9公司内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调拨,按照资产调拨管理规定,经信息工程部门同意并备案,由财务管理部批准后办理。

3.10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因年久老化或因故障不具备维修价值时可进行报废处理,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信息工程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后会同财务管理部进行报废处理。

3.11设备使用人员不允许私自拆装或更换配件。未经确认(呼市、北京地区由信息工程部确认,外地分、子公司由计算机设备管理部门确认),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设备修理、维护和检测。

3.12信息工程部对计算机名称、ip地址统一管理,名称编码规则以字母加数字的形式进行标识,按部门划分。ip地址按集团网络规划进行划分,每个部门指定地址段、ip。

3.13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使用中若ups发出报警,要及时关机。下班后要关闭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电源。

3.14各单位机房需配备空调、防火器材、ups、防雷、地线等设施。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无关物品放置于机房内。

3.15设备使用人员要爱护计算机及配套设施,严防机械性损伤,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震、防磁、防静电。

3.16供电管理部门在接到有计划的停电后,应及时发布通知告之信息工程部,信息工程部根据停电时间进行相应的安排。临时停电时,供电管理部门应在停电30分钟前通知到信息工程部,以便针对停电做出相应措施。

4.1常用办公软件指日常办公必须的计算机软件,包括办公软件office系列、杀毒软件(nod32杀毒软件、360杀毒软件等)、压缩软件、pdf文件阅读器等。4.2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采购时必须附带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各种常用办公软件统一由信息工程部购买、管理。

4.3员工必须遵守著作权法,禁止使用盗版与非法软件,并有对其他用户的监督职责。4.4未经允许任何人员不能将公司购买的软件、合作或自行开发的软件(包括软件源代码、编译后的可执行文件等)进行刻录、复制或转借个人、单位使用,一经发现追究法律责任。

4.5信息工程部软件开发人员自行设计或与其他单位合作编写的软件,版权及使用权归公司所有,公司可进行软件著作权的申请。

4.6软件开发的需求由业务部门提出,业务部门将应用需求提交信息工程部,信息工程部首先进行需求分析,再会同业务部门进行分析后确定开发方式(自主、合作),提交解决方案,批复后进行程序开发。

4.7软件开发完成后要建立档案,记录系统功能、开发时间、开发人员、费用、使用部门等信息,连同需求报告、开发方案、测试报告、源代码、验收报告等交付档案管理员存档管理。

4.8erp系统的使用必须遵守《伊利集团供应链系统流程制度》。

4.9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以申请开设应用系统帐号,同一系统只能拥有一个帐号。

4.10新帐号必须由各部门指定专兼职帐号管理员统一申请。符合要求的,信息工程部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并回复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并说明原因。新帐户申请成功后必须更改密码。

4.11员工发生调动、离职时,由帐号管理人员进行帐号调整、删除处理。4.12对于3个月不使用的系统帐号,信息工程部有权对该帐号进行删除处理。4.14不准为非伊利公司员工申请各系统帐号。

5.1密码长度要求至少8位,密码的编码规则要由字母、数字、特殊符号组成,例如:fhj3dfg4@。个人的密码要注意保管,不得随意泄露给他人,如因特殊原因需将密码告诉别人使用,使用完成后必须立即更改。

5.2系统管理员密码长度至少10位以上,密码的编码规则要由字母、数字、特殊符号组成,例如:fhj3dfg4@d8;管理员密码要定期以书面形式密封备案,以便检查。

5.3用户密码要经常进行修改,至少30天一次。5.4计算机、文件服务器上的文件要定期整理、备份,重要文件保存或传递时须加密,涉及重要、保密的文件不得超范围传播、共享。公司重要数据、文件请勿存储在电脑桌面或系统安装所在盘,防止系统损坏后数据丢失或被他人窃取。5.5应用系统的数据备份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备份至少2份,并存放在不同的地点,周期按系统重要程度及备份策略确定。

5.6遇有病毒“发作”,信息工程部将应对办法及时公告,使用人员要按通知进行相应处理。

5.7若发现计算机出现异常,及时通知信息工程部人员进行处理,如为感染病毒,要立即中断网络物理连接,进行杀毒处理,并立即向信息工程部报告病毒发作和破坏情况。

5.8网络管理员每天要对设备日志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做出处理,并做好记录。

5.9未经信息工程部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行应用系统、网络结构的参观与演示,不得将系统或网络的使用情况对外传播。

5.10用户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保证防病毒软件、病毒库及时更新,并定期检测计算机病毒。用户不得卸载和关闭计算机安装的杀毒软件。5.11用户计算机必须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

5.12如工作需要从网络下载程序、数据、文档等,以及外部带回或新购进的存储设备,应当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后方可使用。

5.13用户对购置、送外维修、借入借出的计算机,应当及时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

5.14在使用邮件系统时,对来历不明的邮件要及时删除。

6.1信息工程部负责对公司员工进行计算机基础、应用系统等知识的培训。各单位如有培训需求时可向信息工程部提出申请,双方协调时间、地点、内容后进行培训。

7.1公司网站由品牌管理部统一管理,网站中涉及到的各栏目由相关部门负责信息的更新及审核。信息工程部协助对公司网站的日常运维管理(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对网站的日常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及保障)。

8.1.1存储介质需要维修时必须在信息工程部填写《重要存储介质维修登记表》,由信息工程部派专人对介质的维修进行监督。

8.2.1储存介质被列为公司资产台账中的,需要先报废后再做销毁。

8.2.2存储介质销毁前应填写《重要存储介质销毁登记表》进行登记,由存储介质责任人、信息安全经理确认后报信息工程部总经理确认。

8.2.3存储介质销毁时必须有存储介质负责人及两名以上信息工程部信息安全专员在场。

8.2.4对存储介质进行逻辑销毁,销毁的方法:使用专用程序对介质中的数据进行擦除。

8.2.5对存储介质进行物理销毁,销毁的方法:硬盘应将盘体进行拆解,对电路、盘片进行物理损坏。磁带应对其进行拆解,并进行焚烧。光盘应将其表面的数据存储层进行损坏。u盘等其他大容量的电子存储介质应对其进行拆解对其电路、存储芯片进行物理损坏。

8.2.6存储介质销毁时必须由信息工程部信息安全专员对销毁的过程、结果进行拍照记录。

8.2.7存储介质销毁后必须由存储介质负责人及参加销毁的信息安全专员在《重要存储介质销毁登记表》进行签字确认,并由信息安全专员在已销毁存储介质的序列号处标注“已销毁”。

8.2.8上述过程中产生的文字及图像记录在信息工程部信息安全组进行存档管理留存。

9.1未经允许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特殊需求与信息工程部申请)。9.2网站栏目管理员应该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管理员应在收到相关资料后18小时内(新闻资讯信息4小时,非工作时间不计)将信息发布到网上。9.3计算机登录用户与各种应用系统用户的密码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规定”里密码设置要求。

9.4办公人员短时离开工位,必须注销计算机用户或锁定计算机。

9.5长时间(30分钟以上)离开工位时,必须关闭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和ups电源。

9.6办公人员下班后,必须检查各种设备电源关闭情况。9.7未经允许不得设置文件或文件夹共享。

9.8员工岗位调整时,人事部门须在2天内通知信息工程部进行通讯录及相应系统用户更新工作。

9.9网络设备(集团内线设备、分子机构vpn设备等)出现故障时,在24小时内必须通知信息工程部相关人员。

9.10禁止在公司使用无线通信上网卡上网或使用固定电话拨号上网。9.11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网络、网络设备、voip设备中的各种设置;更不能请公司以外的人员对以上设备进行更改(特殊需求书面申请)。

9.12未经允许不得私带个人电脑进入公司使用(公司补贴购机的电脑除外),不得携带公司的电脑及信息设备外出(特殊需求书面申请)。

9.13禁止私自拔插交换机上的网线,以免插错造成网络故障,如有问题及时联系信息工程部维护人员解决。

9.14对不安装或者不按规定使用防病毒软件的用户,如造成损失,除按制度考核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9.15不得使用公司办公电话拨打各种信息服务台,未经允许不得使用他人办公电话拨打各种外线电话。

9.16用户不得故意引入计算机病毒,危害公司信息系统安全,也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等,如造成损失,除按制度考核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9.17不得利用公司短信平台、办公平台、网站及各应用系统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9.18在公司办公环境中不允许使用非伊利邮箱(特殊需求书面申请,且仅限163邮箱);除正常对外业务外禁止将包含公司信息的电子类文件发往非伊利邮箱。9.19不得使用办公设备打印、收发、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9.20禁止擅自拆机箱、擅自加、拆装配件、擅自拆计算机相关设备;因工作需要时由信息工程部进行登记并检测后安装。

9.21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各种存储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光盘、软盘、存储卡等)。

9.22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使用人员要爱护公司资产,严禁机械性损伤、人为原因破坏,不得将公司配备的存储设备丢失。

9.23禁止任何工作人员带领本部门以外的人员进行应用系统、网络结构的参观与演示,不得将系统及网络的使用情况等对外传播。9.24不得将个人的用户名及密码泄露给他人。

9.25员工离职后24小时内,人事部门必须通知信息工程部进行相关信息更新处理。

9.26禁止私自购买或租用计算机、相关设备及耗材,或变相购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及耗材。

9.27禁止从网上下载或传播各种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图片、音乐、视频等文件,禁止使用多线程下载工具(如讯雷、bt等)。

9.28使用互联网时,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条款,严禁利用互联网浏览、下载、传播反动、迷信、淫秽、色情等信息。

9.29禁止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玩游戏或下载及安装游戏软件。9.30禁止使用qq、msn等聊天工具(特殊需求书面申请)。

9.31禁止各事业部及分、子公司等以任何形式建立其独立网站、子网站及促销网站等(特殊需求需审批)。

9.32严禁利用各种计算机设备及网络泄漏企业机密。

9.34.1违反考核细则9.1条到第9.15条者,每次考核200元;

《存储介质维修、销毁登记表》。

网络信息安全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我校校园网信息安全,充分发挥网络在。

教学。

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二、校园网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在学校网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信息发布的审查;信息的日常巡查;网络攻击的监测、预防;网络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清除;有害信息的清理、记录、备份以及上报等。

三、所有校园网发布的信息,须按照我校《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核准。

四、网络中心以及校内各站点(包括bbs站点)必须有专人负责信息安全工作,要对所有网上信息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

五、要随时监测来自网络的各种攻击行为,制定有效的控制和预防手段,对容易造成严重后果的攻击行为,要及时报告国家教育科研网紧急响应组(http://)进行处理。

六、所有接入校园网的主机必须安装有效的病毒防范和清除软件,并做到及时升级。如预不能有效清除的病毒,要及时报告学校网络中心进行处理。所有经过网络传输的文件必须预先进行查杀病毒处理。

七、对于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所列之有害信息,各站点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并做好纪录。必要时须做好电子文档备份备查。如预紧急情况可停机或停止服务,并及时报告网络中心和学校保卫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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