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实用(优质5篇)

时间:2023-09-24 06:41:40 作者:XY字客 最新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实用(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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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一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成立了以校长段学利为组长,张瑜副组长,班主任为组员的露峰四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职责明确。实行校长负责制,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确保按时、保质、足额、准确发放食品和人数统计上报工作有序进行。

(二)制定实施方案。学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方式及工作流程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应急预案、食堂建设等进行认真研究,拟定出台了操作性较强的《露峰第四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早餐改善计划实施细则》。

(三)大力宣传,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民心。

学校召开领导小组、实施小组成员及全体教师参加的专题会议,利用周一晨会,传达上级关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了全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学校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学生营养状况调查表、黑板报、宣传标语等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政策、做法等,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争取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大力支持。

(四)建立机制、落实责任

制定了《露峰四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预案》、《露峰四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就餐管理办法》。同时,学校建立健全了学校供应室学生奶登记、验收、入库、出库、食品留样、保鲜等管理制度,制定了食品储存、加工、分发和食用等操作规程,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保证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账目清楚,切实做到按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

学校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实行实名制签名管理,班主任、班助理和校委会成员入班陪餐。明确管理对象,细化管理信息,严格管理规程,坚决杜绝虚报冒领营养餐的行为和现象。

(五)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加强健康教育。学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行为习惯。六是做好跟踪监测。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膳食搭配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营养需求,学生营养状况是否得到了明显改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六)多方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为保证学生营养供餐计划的顺利实施,学校多方联动,上下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食品经销员,分别签订了用工合同和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协议书。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二

自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以来,我校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认真落实《^v^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__〕54号)、上级会议精神及相关省、市、县文件精神,大力宣传,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专项制度,认真工作,精心组织,真正把我镇的营养餐做成了“爱心餐”、“教育餐”。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共有校点37所,完校23所,单校、一师一校14所,义务教育在校生5478人。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把23所完校5095名学生采取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对14所学校383名学生采取家庭(个人)托餐模式。其中改建、新建简易食堂面积共计平方米,还改建了黄华小学、米贴青杠小学、金寨小学、上沟小学、春洪小学等特别缺水校点的饮水设施。对每个食堂供餐校点相应设施配备。耗资共计约127万。

二、认真学习,加强宣传。

自教育局召开营养餐专题会议后,我校立即召开了全校教师大会,认真学习县局会议精神,就学生营养餐工作做了认真部署,对学生发放了致家长一封信、班会和板报等形式切实让学生和家长知道这一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

三、领导重视,人人参与。

学校成立了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刘达武、余明华任副组长,成员有办公室人员和各村负责人。切实地做好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营养餐按时、足额、准确发放。为确保学生营养餐工作开展顺利,各班必须每天有一位教师陪餐,参与到工作中帮助分餐、维持秩序。尽量让学生吃好每顿午餐。

四、制度健全,落实责任。

为使我镇的营养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乡制定了《学生营养餐管理制度》、《学生营养餐实施方案》《学生营养餐应急预案》、《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食品贮存制度》《食品加工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还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的完善使得我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得以安全、健康、顺利地开展。

五、克服困难,确保供餐。

开餐之初,长时间的干旱导致食堂供水不足。春洪小学到4公里外以75元每立方的价格买水供餐;黄华小学因食堂地势高,厨房水管断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从业人员轮班挑水供餐。到了秋季学期,大雨冲断了中柏小学的运输路线,学校组织教师和群众肩挑背扛运物资,再大的困难,老师们都想方设法解决,坚决不让学生饿一顿餐,确保学生营养餐的顺利开展。

六、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在全镇教师工作会上,校长要求各校点营养餐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实行层层负责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实行定点采购,签订购销合同。坚决地杜绝“三无”食品、腐烂、变质、过期食品进入食堂,严把物资质量关、食品加工关、餐具消毒关、食品留样关,并做好各类表册的登记,严格财务制度。把工作做实、做细,不允许一例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了确保营养餐安全万无一失,中心校对全镇所有校点进行分片区定人不定时督导、检查。如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把事故处理在萌芽状态,严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存在的问题。

1、我镇地域广,校点多,营养餐的实施使学校经费投资过大。学校不堪重负,我镇每年用于开办营养餐的柴火费和转运费需要80万,造成学校经费紧张。

2、我们的粮油大宗物资有数量不足的现象。

3、我镇很多校点食堂都是旧房改建,由于修建时间长,墙体破损。有待于改善。

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全力支持下,还有我们全体教职工的满腔热情和尽职尽责的工作,使得我镇学生营养餐顺利开展。但是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跟上级的要求及学生和家长的期待有一些差距。今后,我们将对学校的营养餐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学习借鉴兄弟学校的好做法,发扬长处,改进不足。为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努力把工作做的更好。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五月正是春末夏初之时,国家酝酿多年的又一民生工程农村中小学营养餐工程全面启动。随即我校也拉开了实施这一举措的序幕,全校师生洋溢着幸福的喜悦。这个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迅速传向四面八方,传向每位家长。在校食宿的孩子们露出了久违的笑脸,家长也别提有多高兴。这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啊!老百姓这样说道。这是党和国家实现健康我们下一代接班人的重大举措,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和中、省、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会议精神以及勉县教体局工作会议精神,我校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把食堂给学生管好,千方百计把实惠让给学生。努力改善学生营养餐状况,切实提高学生营养水*。现将我校实施营养餐工作总结如下,并真诚地与诸兄弟学校共勉。

我校接到实施营养餐工程的文件后,第一时间组织校委会成员和全体班主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仔细研究,迅速制定实施方案。首先在全校范围内通过广播、报栏、黑板报、班主任等形式广泛宣传,让每一位学生都知道国家营养餐方面的每一点要求。还通过就营养餐工程印发了“致家长的一份信”,把这一喜讯通知到每一位家长,做到了家喻户晓,让党的惠民政策深入家长之心。

营养餐工程的实施是一项艰巨而浩繁的工作。管理不善,就会适得其反,造成国家财力物力的流失和浪费。因此当务之急是健全学校营养餐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和总务主任为副组长,学校其他行政领导和班主任为成员的营养餐工程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组、财务组、签字组、食品加工组、卫生检查组和食堂管理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营养餐实施方案、营养餐实施应急预案等各项制度。采购组事先做好采购准备。每次采购前,采购组组长都必须清查并登记好食堂剩余原材料的情况,同时征询食堂管理员和食堂主厨的意见,填好采购单交食堂主管领导审批。采购组长确定随同采购的其他人员,由校长或副校长安排租赁车辆出车采购。

采购组严把原材料的质量关。按照要求定点采购,索票索证。为了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材料的质量,我们分别和定点采购点签订了《食品原材料供应合同》和《食品原材料供应安全责任书》。采购时采购员必须死守质量关,严把数量关,坚决保证采购的粮油肉菜质量优质,坚决杜绝采购的原材料出现短斤少两,坚决禁止不和商家讲价的豪爽大方,坚决严禁采购人员吃拿卡要等回扣,坚决不购豆角和菌类等易发食物安全事故的蔬菜,坚决不失误学生任何一餐。

采购回来的食品原材料经过食堂管理员协同炊工人员逐一复称验收登记入库。若出现数量不够或者质量明显低劣则立即追究相关采购人员的责任。

我们所用的粮油是县城多年经营的老粮行,菜油是勉县大油脂厂的纯菜油,从不使用调和油和小作坊生产的食用油。我们学校位于勉县南山区,当地盛产猪肉。阜川街与学校仅有一桥之隔,街上肉鲜价廉,但证章不全,所以我们一开始就通过多次考察,选择在天天超市定点采购大肉,三章两证齐全开正规发票。每次采购不得少于三人,杜绝了价格、数量等诸多容易出现的漏洞。

财务组有会计、出纳。所有食堂原材料采购票据必须实行三签制,即采购人员、食堂管理员、分管营养餐的副校长分别签字后方能入账。营养餐账务按照《营养餐资金管理制度》做到收支票据规范清楚、钱款安全无虞、账目日清月结、结果定时公布。

食品加工组严守学校制定的《营养餐操作规程》。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明确

安全责任,食品加工组下又细分五个小组:配菜组、切菜组、炒菜组、面食组、面皮组,五个小组各确定一个小组长,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食品加工人员在食堂管理人员的全程督察下严格遵循操作程序,实行精选、粗加工、安全漂洗、开水燎、烹制、留样、销售。

库房原材料管理设置两道防线,即两个人带钥匙,一个人带库房门上钥匙,一个人带操作间门上的钥匙,两人相互制约,保证食堂原材料不流失,同时避免了他人对食堂管理的嫌疑。

食堂管理员负责原材料的入出库、成本核算、台账建立、留样、消毒登记和食品加工全过程的监管及卫生的督查以及炊工人员的考勤、工作失误的记载、食堂安全的检查。

食堂卫生实行炊工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制,到组到人,负责打扫并保持区域干净卫生。由校委会成员、工会成员、学生会成员组成的食堂卫生检查组定期对餐厅、食堂、灶具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整改。

为使我校营养餐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学校食堂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签订了一系列的协议。及时制定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预案》、《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管理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卫生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食品原料库房管理制度》、《食品留样管理制度》、《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登记管理制度》、《食堂卫生检查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堂餐用具消毒管理制度》、《炊工人员考勤制度》、《学生营养餐领导陪餐制度》等,做到每个制度上墙,每个制度入心。涉及食堂管理的人员人手一册。食堂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工勤人员对照食堂具体问题学习这些制度。食堂分管领导协同食堂管理员每周星期五中午学生用餐结束后组织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食堂中不同岗位、不同从业人员均有相应的制度去要求、去约束,有效地推动了营养餐工程的顺利实施。

我校食堂于20xx年9月费尽周折、历尽艰难从私人承包中收回统管,彻底改变了私人承包时学生吃不饱、吃不好的老大难问题,把最大的好处惠及给每位学生。我们的营养餐经营理念就是:宁愿贴钱也要让学生吃好吃饱。每逢重大节假日,除每天中午的营养午餐外,如“三八”节我们还要为女生额外免费供应一顿丰盛的大餐;中秋节、国庆节、元旦节为全校学生免费提供一顿大餐。我们为了保证每个学生能够吃上营养餐,时间定在中午。供餐内容主食是米饭和馒头、画卷、包子等,营养午餐每次都是一荤一素一汤,汤菜免费。为了让孩子们在校能享受到家一般的温馨,父母亲一般的关怀,我们要求食堂管理人员每天坚持学习营养方面的基本知识,合理安排每一天每一顿的饭菜,主副食搭配、荤素搭配、米面食搭配,不同新鲜蔬菜交替,不同肉类交替,不同花样交替,早晚还配有鸡腿和水果,努力做到每天不同,每餐不同。每到中午放学时分,孩子们按序在餐厅满脸喜悦地享用营养午餐。每到这个时候,我们食堂管理人员目睹孩子们愉快地进餐,心里掠过一丝丝欣慰。为了照顾部分饭量大的学生,我们还在晚自习下提供一顿夜餐。我校食堂以服务学生为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盈利”的要求,实行成本独立核算,切实维护学生的利益,从真正意义上实施这一惠民政策,提高学生的健康水*。

为了搞好家校联系,争取家长对学校的大力支持,本学期我校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学生家长委员会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成功地召开了学生家长会。在家长委员会和家长会上,我们把宣讲党和*实施营养餐的政策作为一个重点内容讲全讲透,还让家长参观了学校食堂建设,介绍了学校食堂管理和营养餐操作和出售过程,让简章询问自己的孩子。一个个家长过后无不翘首称赞,脸上乐开了花,都夸党的政策好,都说学校食堂现在办得好,孩子在校生活,我们家长非常放心。我们听后,深感肩头所担责任的重大。家长的肯定就是我们今后进一步努力的方向,就是我们必须管好营养餐的最大动力,就是我们必须教育好学生的不竭的源泉。我们还在学生宿舍楼通道里设立了意见箱,定时由后勤主任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广泛征求学生对食堂及营养餐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了让家长真正了解学校营养午餐情况,愿意来校和学校及老师交流,我们特许家长随时到校看望子女时免费与子女共进午餐,参观校园,进教室听课,与师生座谈,及大地调动了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也收获了不少有利于学校持续发展的好的意见和建议,密切了和人民群众之间的鱼水关系。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弥补了管理上的漏洞,推动了学校食堂和营养餐管理水*的不断提高。

“山外青山楼外楼”。为了把外面的先进经验引进来,引导我校后勤、食堂、营养餐朝向制度化、规范化、安全化、高效化方向发展,我们先后多次组织后勤相关人员到宁强铁锁关中小学、勉三中、勉四中、温泉小学等校参观学习。把人家的好做法学回来,结合我校实际加以变通应用,促进我校后勤管理、食堂管理、营养餐管理的规范化进程。同时我们也要深深地感谢勉县教体局的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和指导,感谢其他部门的检查指导,也感谢在座的诸位校长的`大力支持。特别是我们有时在一起参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受到你们的启发,才一步一步地走到现在,在此我深表谢意。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增强学生体质,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不断提高学生健康水*,根据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营养餐资金审计自查工作的通知”,我校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校由原榔口中心小学和原榔口初中合并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于20xx年春开学之际,迁入新校址。

二、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生营养计划作为学校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工作,把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正常有序实行。

三、制度齐全,落实责任

为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学校制定了“食堂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制度”、“出入库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加工管理制度”、“发放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班主任跟餐制度”,“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信息上报制度”和“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等管理制度,健全了营养餐留样、班主任领取和学生用餐三类台账,规范了营养餐操作、加工、分发食用流程。

每周对营养餐工程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卫生监管情况和学生的领取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及时整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是党和*体恤民情、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的具体体现,是典型的亲民、爱民、惠民工程,为把党的这一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学校通过召开教师会、家长会、班会、致家长的一封信、黑板报等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政策和做法。使学生、家长和社会了解并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五、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1、一、二年级实行课间加餐,采用牛奶加面包的模式,食品由上

级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实行的是供应商定时定量定期配送,专人专车专程送达学校,我们按照相关规定向供货商查验、索要、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资质证明。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食品验收工作,建立了详实的食品入库台账,有验收记录,并注明了名称、数量,确保学生营养餐在规定的保质期内。

2、其他年级采用午间加餐,我们也严把质量关,严格入库程序。每次在配送的食品进库时,都认真清点、仔细检查、细心核对、准确登记,严格检查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外包装等,索要质检报告单,双方办事人签字,学校专人专账管理,防止过期、霉变和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发生。所有交接手续规范,谁接手谁签字谁负责。

3、存储规范安全。我校设置有专用储藏室,专人负责,每天定时向加工人员发放营养餐,闲杂人员不许接近库房和加工场所。保管人员能够认真负责地做好保管工作,并建有规范的台帐记录。营养改善计划保管能严格执行食品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营养食品存放离地面15cm,离墙10cm,在有防潮设备的架体上存放,储藏干净卫生,通风透气,能够定期开启空调,室温控制稳定,防止了食品霉变。防盗、防鼠、防尘设施到位。有计划有次序地发放食品,防止积压、变质现象发生。做到了先入库的先出库,*库的后出库,并做留样记录,详细记录了留样食品的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每份保存48小时以上备检。

4、严格实行加工检查制度。加工人员身体健康,做到了穿工作服持证操作,个人卫生习惯良好,并按时对炊具进行清洗和消毒。

5、严格实施加工规程。加工操作规范,细节符合要求,未出现不

熟、不热等现象。蔬菜加工前用水冲洗、浸泡,做到了严格消毒。加工过程也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坚持实行留样制度。

六、存在问题

尽管学校每天按时为学生提供合格的营养餐,但仍有个别学生在一些商店、摊点购买小食品,安全隐患责任难以分清。

七、改进措施

1、强化安全监管,禁止学生购买小食品,加大营养餐的宣传力度,利用班队会对学生进行食品质量安全、营养知识教育,积极指导学生科学地食用早餐。

2、完善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供餐流程。

3、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强化管理,更好的落实营养餐改善计划。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v^食品安全法》、《^v^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为学校供餐的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简称供餐单位)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相互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包括学校食堂建设、量化分级评定结果、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相关情况。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学校食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推进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采用安装透明玻璃隔断或通过视23频传输等形式,大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学校食堂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有*需求的学校应设立*灶,灶具、炊具使用,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等应符合*饮食的规定。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学校食堂设立食品安全检验室,采用经济而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管理体系等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

第七条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第八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应在食堂餐厅内公示。

第九条学校统一为学生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具有集体配餐资质的合法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场所。学校和供餐单位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学校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供餐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留样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信息反馈、投诉受理等制度。

第十一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对已经承包、出让、租赁的学校食堂要尽快收回。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还应建立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十二条鼓励学生家长委员会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学校食堂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信息等。提倡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实地考察、评议学校食堂。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品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章食堂布局与设施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加工场所的布局和设施条件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选址应防止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必须远离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等有关要求。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加工场所原则上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并设置。食堂应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第十七条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面积应满足食品处理需要,配备足够的冷藏、冷冻设施。库房应设置货架,符合主、副食分开存放并隔墙离地的要求。粗加工场所内应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应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第十八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使用面积与供餐学生规模相适应;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铺设,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五、配备《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其他设施设备。

第十九条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水池应使用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各类水池应明显标识其用途。食品处理区内应设置洗手设施,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用餐场所应设置足够的自来水装置,供就餐学生洗手、清洗餐具。

第二十条烹饪场所加工食品如使用固体燃料,炉灶应为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尘污染食品。

第二十一条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以上。

第四章从业人员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管理制度。基本要求: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患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四、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污染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加工活动开始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四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后勤负责人、食堂负责人都应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五章食品采购

第二十五条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盖有公章(或签字)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查验其《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索取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食品购销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第二十六条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建立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制度。偏远地区学校或教学点可通过比选质量、价格的办法确定供货对象。

第二十七条建立食品查验及台账记录制度。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并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v^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采购需冷藏或冷冻的食品时,应冷链运输。

第二十八条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应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原则上采购人员每学期应轮换一次。应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六章食品加工

第二十九条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餐饮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三十条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食品原料分开存放。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烹饪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分餐应当在备餐间或符合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内进行。保存温度低于60℃或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第三十一条学校食堂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三十二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备案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放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第三十三条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制售冷荤凉菜;严禁外购即时冷食;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豆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第三十四条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七章食品贮存

第三十五条应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出库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第三十六条建立库存盘点制度。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需在盘存单上签字。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发现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应及时清理销毁。

第三十七条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设,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安全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盛装食品的容器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八章食品配送

第三十八条供餐单位的食品不得在10℃—60℃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保质期)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保质期为烧熟后4小时。

二、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保质期为烧熟后24小时。供餐前应加热,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第三十九条运输集体用餐的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使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或60℃以上。运输车辆及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次运输食品前应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九章食品留样

第四十条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柜专锁。

第十章清洗消毒和保洁

第四十一条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的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有明显标识。餐用具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第四十二条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第十一章应急处置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采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第四十四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的原则,各级教育部门应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党委、*。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核实情况,迅速开展工作,妥善应对,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

第十二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学校食堂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分级年度等级达到a级的学校食堂,应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四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第四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把学校食堂纳入食品安全重点监督检查的对象,建立学校食堂季度监督检查制度。依法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把学校食堂食品列入监督抽检计划重点内容,结合日常监督情况,针对问题较多和严重的学校食堂以及高风险食品进行监督抽检。

第四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办法的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适用于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试点的学校食堂;其他学校食堂可参照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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