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园绿化管理制度(通用21篇)

时间:2023-11-27 08:56:32 作者:翰墨

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管理的重要工具,是规范员工行为、约束权力行使的重要依据。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样本,供大家参考。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1、后勤处制定校园绿化规划,确保绿化面积达到和超过总面积的43%,并逐年有所增加。(注我校校园面积为18万平方米)

2、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做到终年常青,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践踏现象。

(1)由德育处协助后勤处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2)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

(3)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争取校园内春、夏、秋三季常绿。

(4)把绿化地包干到各个班级,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成立学生绿化志愿养护队。

(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

(2)按照草坪(含地被植物)养护标准,进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

(3)按照乔、灌木养护标准,做好乔、灌木的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4)按养护标准,做好病虫防治工作。

(5)草花坛应安排好更换计划,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

(一)总体要求

1、根据学校确定的绿化等级,参照地区级文明单位绿化养护同级标准进行养护。

2、把绿地分配到各班,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

4、校园内不得有黄土裸露现象;因校园改造等形成新裸土,应及时种植绿化。

5、保持绿地、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无虫害。

6、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草、树枝、砖石等杂物,必须在三天内清运完毕,不得乱堆、乱放、延迟清运。

7、校园花坛做到鲜花常开,遇重要节假日、校庆、迎新等重大活动时,须在重要场所和一些指定场所摆放鲜花。

(二)校园绿化养护标准

1、割草

应使用割灌机割草或进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过 8公分 ,一般绿地草的高度不超过 15公分 ;路边及角隅草块也要定期进行割草养护。

2、除草

草坪中杂草须连根拔除,草坪纯度保持在90%以上;地被植物区块视杂草生长情况进行除草养护。

3、修剪

(1)行道树修剪,按美观原则,于春季进行。

(2)一般树木修剪,按美观原则,随时进行。

4、病虫害防治

(1)积极做好树木、花草的病虫害预防工作,防先于治;

(2)一旦树木、花草发生病虫害,应及时进行洒喷药剂措施,喷洒药剂应均匀细致,并事后检查,效果不好应重新喷药;同一树种病虫害率控制在5%以下,死亡率控制在1%以下;草坪锈病、水面绿化植物的病虫害都应及时进行防治工作。

5、新种绿化养护

(1)新种树木成活率(按棵数)在95%以上;

(2)调整补缺新种树木成活率(按棵数)在90%以上;

(3)新种地被植物成活率(按面积)在95%以上,无整块面积超过 1平方米 以上的草皮死亡。

(一)基本设施考核要求

1、绿化校容校貌符合设计或者规划要求。

2、绿化设施、器材、设备完好率大于95%。

3、绿地标志牌无严重缺损。

(二)专业服务管理考核要求

1、绿地、林带卫生整洁,达到规范要求。

2、绿化养护符合规范要求,成活率达到标准。

3、绿化档案管理工作扎实,无重大错位、失误,季报工作正常。

4、无重大毁绿事件发生。

5、节假日、重大会议活动绿化布置服务良好。

6、绿化器材、设备使用无责任性事故。

幼儿园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正常有序进行,保证幼儿园生命财产安全,幼儿园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制度,请全体教职工、家长、其他人员共同遵守:

早8:30-晚4:30,幼儿园园门落锁,实行封闭式管理。

1、严格遵守入园、离园时间的规定。

入园:早7:30-8:30之间,幼儿进园后刷卡考勤。

离园:4:30以后分批离园,家长在园门外按班排成一列等候(雨雪天气可进入院内排队等候)。在约定时间未接回的幼儿将由教师组织在一楼门厅等候,确保安全;需延迟接的幼儿,请家长提前告知以便妥善安排。

2、幼儿在园期间出入园门,必须由本班保、教人员带到园门口,由家长持考勤卡领回。

3、家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本班教师同意并亲自带领方可入园。

4、晚间家长接到幼儿后及时离园,不要在园内逗留玩耍。

5、服从门卫、保安人员的指挥。

1、来访人员一律在门卫室严格登记,经批准后方可佩戴来访证入园。

2、来访人员应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不得做与来访登记事由无关活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班级,不得在园内闲逛、逗留。

3、幼儿园谢绝推销商贩闲杂人员进入。

1、所有教职工凭考勤卡出入幼儿园。

2、教职工中途离园,必须有园长审核批准、登记,回园后销假。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幼儿园正常秩序,保证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广大师幼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示精神及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对出入校园管理作如下规定:

1、幼儿入园时间为早7:30—8:00,幼儿园将于八点钟准时锁门。对于迟到或有特殊原因晚到的幼儿,请在大门外等待,并与班级老师取得联系,由班级老师到大门口处接幼儿入园。

2、幼儿园放学时间为下午2:50—3:10。幼儿园于2:45开大门,家长方可进入校园内。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接走幼儿,请在2:30之前与老师取得联系,由老师将幼儿送到大门口,交到家长手中。由于2:30以后,两名老师忙于帮助幼儿整理衣物、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做放学前各种准备工作,无暇接打电话或外出送幼儿,因此2:30后,请家长不要给老师打电话或要求提前接走幼儿。

3、8:00以后所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内。如家长要给幼儿送东西,请将物品存放在门卫室,并与老师取得联系,由老师下楼去取。

4、幼儿入园和离园时,必须与家长大手牵小手,不得脱离家长看护范围。放学后请带领幼儿即刻离园,不得到户外大型体育设施处玩耍。

5、经同意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含家长),须遵守园内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填写《入园登记》。穿戴整洁大方,主动爱护环境及公共设施,不得吸烟、乱扔杂物,不得携带危险品、宠物进入校园。

6、请家长牢记班级两位老师的电话号码。如有问题需要与老师沟通,请给老师打电话。打电话请避开7:30—8:00、2:30—3:00两个时段。老师上课期间不能接打电话,如果一名老师没接电话,请打给另一名老师。

7、违法本规定的,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拒绝有关人员进出学校,在校园内肇事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警告或按校纪处理,情节严重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一、为了绿化美化校园环境,营造静谧舒适的学校园林气氛,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院长为首的包括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后勤处长、生化教师、花木工在内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后勤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三、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绿化美化是校园建设的蓝图,应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花坛、雕塑、亭、台、回廊等建筑小品的设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四、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五、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革类,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六、树木配植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4.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七、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八、建立苗圃、花房等形式的绿化美化基地。利用这些基地,在满足学校园林绿化各种规格、品种、数量(包括各种花卉、盆景、树木)需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绿化科研教学活动,培植新的品种,尽可能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做到“以绿化养绿化”,从而增强绿化自我发展的能力。

九、广植树、盆花。在搞好校园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树金花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学校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以便让师生们在紧张的学习和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也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的价值。同时组织好师生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十、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十一、对故意毁损树木花草的,不论是教职工,还是学生,均要给予处罚和赔偿;如因图方便跨越护栏造成花木损失的也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二、花木工要不断提高花木培植技术和管理水平,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勤于培植,还要搞好科学管理。

幼儿园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一、家长送幼儿和低年级学生到学校时,必须把孩子送进校门,特殊情况送到班主任老师面前。

二、学校对停在校门的车辆要进行规范停放,教职工的交通工具应按规定停放在车棚内。

三、在学生接送时间里,学校对门前来往车辆的数量和行驶的速度要进行管理和控制。

四、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五、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六、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志线,服从交通指挥。

七、小学生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八、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幼儿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时,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九、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上后下。

2、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坐超载车。学生上下车必须按学校规定认真组织,做到有序上下,按照核定人数坐车,不得超载。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为了推动校园绿化工作的开展,加强校区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的校园绿化,是指校园范围内绿化即:。

1、建校以来义务种植的各种树木花草;。

2、通过专业绿化公司设计施工完成的绿化(草坪、树木、花木、绿篱等)工程;。

二、校区绿化作为学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市有关绿化规定设计方案,保证绿化比例,投入绿化资金,注重绿化效果,加强绿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以校长为首,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总务主任、生化教师,绿化管理员在内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2、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绿化美化是校园建设的蓝图,应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花坛的设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3、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4、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草、树木,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三、树木配植要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4、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四、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五、广植树、盆花。在搞好校园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盆花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学校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以便让师生们在紧张的学习和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也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的价值。同时组织师生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六、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七、凡在校的教职员工,都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和其他绿化义务。

八、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校园绿化用地。确需临时占用的,须经校绿化管理部门审查,报经校党委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占用期满或占用期间学校绿化需要时,占用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腾退占用的绿化用地。

九、按照规划设计栽植的树木花草成活后,任何人不得擅自移植,确需更换移动的,经校绿化管理部门审查,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十、花木工要不断提高花木培植技术和管理水平,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勤于培植,还要搞好科学管理。

幼儿园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一、所用车辆应取得准运证件,幼儿接送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取得由市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发放的《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且3年以上,否则一律不得从事接送业务。

二、严禁接送专用车超载,严格按照车辆的核定人数载客。不得搭载本园幼儿以外的`其他乘客。严禁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

三、加强接送专用车管理。要严格坚持接送专用车定期检查保养,驾驶员定期安全教育。坚持接送专用车“专人负责制”、“驾驶员安全责任制”等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四、完善校门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警示标志、人行横道线、减速带、振荡减速标线、移动式警示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幼儿上学、放学时段的交通管理,维持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五、加强对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教育幼儿在车上不得将头、手等伸出车窗外,过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乱坐无照车辆、非法车辆。

六、劝告接送司机及时维修车辆,不允许酒后驾车,开快车,要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绝不允许发生上下班途中的安全责任事故。一经发现将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幼儿园校园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创建和谐安全文明校园,保障幼儿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我园师生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除本园在职教职工车辆外,外来车辆,未经幼儿园安全办公室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二、上级有关单位来访机动车辆、给幼儿园送货、接送幼儿等车辆确需进入校园的,需幼儿园安全办公室允许、门卫登记查验后方可放行。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进入校园。

三、凡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按幼儿园门卫保安人员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严禁乱停滥放。车主停放期间,自行保管车内贵重物品、财物。安装有防盗报警装置的车辆,在校园停放期间应将报警器置于静音状态。

四、任何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禁止鸣笛、超车和并行;非机动车需下车推行进。遇到师生应主动停车避让,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下课期间不允许任何车辆在校内行驶。

五、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门卫保安人员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六、由幼儿园组织的有园外人员参加的活动,如果参加活动的车辆较多或者情况特殊,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门卫保安人员,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知,协助门卫保安人员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七、探访本园教职员工、幼儿的来访者,请将机动车辆停放在校门外。由门卫保安人员告知被探访者。

八、所有在园内停放的车辆安全问题,一律由车主自己负责。幼儿园负责教育学生爱护车辆,但对车辆在校园内的损伤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有违反《邛崃市羊安镇平平幼儿园车辆管理制度》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要立即报警并报幼儿园安全办公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校师生的安全。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学校绿化要严格管理,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绿化、树木、花草,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校园内的绿化美化,布置摆设应根据现场环境做出合理布局。对需整形的植物要做好修剪工作,疏密合理。充分发挥美化作用,做到美观得体,协调一致。

要以预防为主,平时多检查,按不同季节容易发生的虫害要及时处理,使用农药时要控制好比例按说明使用,以免发生烧苗现象。尽量避免在学生上课期间喷洒农药和施肥。

绿化区枯枝腐叶要经常清理,保持整洁干净。不用的花盆要堆放整齐,绿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农药要严格管理和存放,务必存放在学生触摸不到的地方。修剪的.树枝、叶要及时清理。做到校园内清新、舒适、雅致、美观。

做到四季有花,终年常青,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踏现象。

(1)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2)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

(3)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争取校园四季常绿,四季花开。

幼儿园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1、不得乘坐农用车、货车、拖拉机、无牌无照车超载车,不扒车、追车,不击打车。

2、公路行走靠右行,不在公路上打闹玩耍,横过公路,注意来往车辆。

3、骑车要注意车速,不骑飞车、不丢把、不抢道、不带人,靠右行走,学生不准骑摩托车。

4、星期五下午放学回家时,要在学校规定的地点集合、整队出校,乘坐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5、放学要排队靠右行。及时回家,不得在路上追逐、打闹,不得并排行走。

6、严禁在火车道上玩耍;严禁在火车轨上放物、打火车;严禁沿火车道行走;严禁在火车大桥上扶栏下望。

7、冬季严禁在公路和危险场地、交通要道、繁华地带滑冰和打雪仗。

8、下大雨或暴雨时,不能上学或回家,不能强渡洪水,不能走陡峭的山路或有滑坡体的路段,要有家长接送。

9、上学、放学要结伴而行,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走读生早上不能过早到校,晚上放学要及时回家,遇到坏人,要勇敢、沉全教育氛围。

4、经常使用活动室、校园网络、黑板、广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5、要将交通安全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并编制交通安全教育教材,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制教育,让交通知识进入千家万户。

6、各班要充分利用法制课和"安全教育月"的时间,每学期上交通安全专题课5---10节,并备有必要的学习、宣传教育资料,宣传教育内容通俗易懂、寓教于乐;还要积极主动联系公安、交管等职能部门,每学期深入学校开展一次大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7、门卫护校人员要负责清理掉校门口妨碍学生通行的违章占道行为;要将校内自行车摆放有序;要在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高峰期站在校门口督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组织好学生安全通过马路。

8、学校接送师生通勤车或接送师生参加活动使用的车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不得租、借使用相关手续不全、驾驶员或车况不合格的车辆。

9、学校禁止私人和其他单位的车辆加挂学校通勤车名牌。

10、学校禁止不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的车辆进入校园;经批准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要按指定路线慢行;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技术。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总体要求:管理得当、井然有序、无明显杂草、无明显枯枝黄叶、黄土不露天。

一、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校园绿化范围内无堆物、堆料等影响树木生长、养护管理和影响校容校貌的现象。

二、校道两侧和建筑物边的`绿色植物花带轮廓清晰、修剪及时,草地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无积水。

三、草坪植物生长整齐,长势旺盛,色泽均匀嫩绿,无杂草、无疯长现象,覆盖率99%以上,修剪均匀整齐,无漏剪、少剪现象,草地平坪边缘整齐,效果好,修剪后及时清除草屑;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及时浇水,无旱象。

四、校园景观砖和建筑物等缝隙中无杂草生长,硬化面干净整洁,校园浮雕处无藤类植物爬长。

五、校道内盆栽无黄叶、无枯枝、浇水、施肥保养到位。

六、校园树木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七、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控制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八、苗木生长旺盛,叶色鲜亮具有光泽,冠幅丰满,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栽植地或株下无垃圾,杂草;土壤疏松,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据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造型,确保植物造型美观大方,及时清理枯死衰败枝条,种植区域内无缺株现象.

九、绿篱、模纹等整形植物生长旺盛,枝叶繁茂,整齐一致.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子保存率95%以上,无枯死衰败苗木,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野树,乱挂乱扯,无杂物及垃圾附着,无缺株。脱脚、断带现象。种植地土质疏松,肥沃;修剪及时,达到图形清晰美观,曲线圆滑,三面平整。(主要针对校门标志性喷泉景观)。

一、校园水电的使用安全和日常维护工作。

二、报刊杂志的派发工作。

三、校园安全事故黑点排查及排除工作。

四、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

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一、“六化”校园人人有责,每个教职工都要履行监督义务。

二、校园“六化”工作,由政教处主管、负责,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六化”设施及绿化带在校园的布局,分配至每个班,责任到班级。

三、学校“六化”建设,必须遵循“高档规划,精细管理,模块布局,环境育人”的原则,把六化工作与环保教育、校园环境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发展结合起来,为师生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优美环境,充分发挥学校环境育人的功能,促进学校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四、花园管理必须达到:植树、种花、种草要保证达到规定的成活率;整枝、抹芽要及时;一旦发生病虫害,要及时防治,注意喷药安全,确保校容校貌的整洁、优美。做到无死枝、枯枝;花坛图案、造型新颖,花大叶肥,整体观赏效果明显,保持三季有花;当年植树成活率达95%以上,老树保存率达99.8%以上;绿化设施完好无损。

五、任何人不得无故损害学校相应“六化”设施及花草树木。有意损坏校园绿化者,则追究赔偿责任。

六、维护好门前的树木花草及一切六化设施,如发现损坏,应及时向政教处举报。

七、绿化管理人员要按照季节及时做好下种、培植、维护等工作,如发现责任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校园绿化是美化、净化校园的关键,为了给全体师生营造更加整洁优美的`学习工作环境,总务处特别制订校园绿化管理制度如下:。

1、爱护校园环境,花草树木,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

2、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花坛、草坪,更不得在花坛、草坪内打闹。

3、保持绿化区域清洁美观,不得在绿化区内乱丢废纸、果壳、倾倒垃圾和其它杂物。

4、不准攀摇树干、采摘花朵、损坏花卉、采摘果实。

5、不准在树木上刻字、钉钉、拉绳晒物等。

6、绿化区域卫生分给班级包干,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清扫。

7、校园绿化由园艺工加强管理,进行日常养护,做到“条条道路绿树成荫,学校四季鲜花争艳,块块草坪郁郁葱葱”。

8、对有意损坏树木、花卉、草坪等照价赔偿,批评教育。

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1、为加强校园绿化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校园环境绿化、美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管理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校园内的绿化和美化、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凡在校园内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教职员工、学生和家属都必须遵守。

3、总务处为学校的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校的绿化管理工作,后勤服务绿化人员具体负责学校绿化养护工作,学校的其他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校园绿化的管理工作。

4、学校院内所栽植的花草、树木、建设的绿化景点所有权归属学校。任何部门、个人均无权毁坏、砍伐或移植。

5、学校师生员工有绿化植树的劳动义务。

1、总务处依据学校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学校绿化规划,并报学校审批后,纳入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学校绿化规划,一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确需调整或变更时,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2、学校绿化规划的编制,应当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和人文条件,结合学校发展及周边区域功能要求,合理规划公共绿地,风景绿地,并向高校园林化的目标发展。

3、学校大型绿化、美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化设计方案,原则上应当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4、新建绿化项目,由总务处汇同相关部门公开招标,负责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确保绿化设计方案的顺利实施。

1、校园内公共绿地、风景园林小区、防护绿地、行道树、绿化景点、花房的管理与养护,由后勤绿化管理人负责。

2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占用绿发或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破坏绿地。

4、擅自占用或开挖校园绿地的,在校园绿地中随意搭建、种植的,除责令其无条件退还并将绿地恢复原貌外,处以100—300元罚款。

5、在校园绿地中放养家禽、家畜等的,一经发现由保卫处、总务处组织人员及时处理。

6、破坏校园绿化及其设施的,按其造价的2倍处以罚款。拒绝、阻碍、围攻、殴打校园绿化箭理人员依法实施管理的,由校保卫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在绿化工程中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劣充优的,除责令其返工外,罚款500—3000元。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8、对各责任区绿化管理不善的,要定期整改,并追究其绿化负责人责任:造成植物死亡或绿地荒废的.按该植物或绿地造价的三倍处以罚款。

9、故意破坏校园绿化及其设施,或者拒绝、阻碍、围攻、殴打校园绿化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管理的,由校保卫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弄事责任。

10、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学校总务处按照本规定执行处罚。

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绿化保养制度为绿化、美化校园环境,使我校成为整洁、文明的校园,给全校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营造舒适的校园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校园绿化保养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尼玛元旦同志为组长,总务主任边巴次仁同志为副组长,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保养工作。

二、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保养的长远规划,包括绿化保养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制定规划时要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三、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草类,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四、树木配植尽量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4、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五、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六、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浇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七、对毁损花草树木的,不论是教职工,还是学生,均要给予处罚和赔偿,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处罚:

1、乱折树枝、树叶、爬树、摇树,砍枝剔芽,攀花摘果。

2、在树上钉钉、刻划涂写、捆绳、捆铁丝。

3、在绿化树木下及花池内堆放各种废物(倒垃圾、污水),点火,挖坑。

4、车辆等碰损轧坏树木等。

5、擅自砍伐修剪破坏树型,擅自移栽换栽绿化苗木,摘花等。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园绿化效果,特制定校园绿化管理制度如下:一、全校师生要自觉保护校园花草树木,抵制随意破坏花草树木行为的发生。

二、校园绿化工作主要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后勤管理处要在每年春天来临之际,做出校园绿化工作的.具体计划,报学院领导审查,并组织具体落实。

三、后勤管理处要加强对绿化和美化工作的管理,通过板报、广播等宣传手段,提高学生爱护校园花草树木的自觉性。

四、校园绿化管理员,要对要对校园花草树木的管理负责,及时浇水、除草、修枝、补植、防治病虫害以及防冻保护。

五、对严重破坏花草树木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给适当的赔偿,情节恶劣的要给予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1、总务处制定校园绿化规划,确保绿化面积达到和超过总面积的40%,并逐年有所增加。

2、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做到终年常青,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践踏现象。

(1)由德育处协助总务处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2)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

(3)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争取校园内春、夏、秋三季常绿。

(4)把绿化地包干到各个班级,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成立学生绿化志愿养护队。

(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

(2)按照草坪(含地被植物)养护标准,进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

(3)按照乔、灌木养护标准,做好乔、灌木的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4)按养护标准,做好病虫防治工作。

(5)草花坛应安排好更换计划,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

(一)总体要求。

1、根据学校确定的绿化等级,参照地区级文明单位绿化养护同级标准进行养护。

2、把绿地分配到各班,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

4、校园内不得有黄土裸露现象;因校园改造等形成新裸土,应及时种植绿化。

5、保持绿地、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无虫害。

6、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草、树枝、砖石等杂物,必须在三天内清运完毕,不得乱堆、乱放、延迟清运。

7、校园花坛做到鲜花常开,遇重要节假日等重大活动时,须在重要场所和一些指定场所摆放鲜花。

1、割草。

应使用割灌机割草或进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过8公分,一般绿地草的高度不超过15公分;路边及角隅草块也要定期进行割草养护。

2、除草。

草坪中杂草须连根拔除,草坪纯度保持在90%以上;地被植物区块视杂草生长情况进行除草养护。

3、修剪。

(1)行道树修剪,按美观原则,于春季进行。

(2)一般树木修剪,按美观原则,随时进行。

4、病虫害防治。

(1)积极做好树木、花草的病虫害预防工作,防先于治;

(2)一旦树木、花草发生病虫害,应及时进行洒喷药剂措施,喷洒药剂应均匀细致,并事后检查,效果不好应重新喷药;同一树种病虫害率控制在5%以下,死亡率控制在1%以下;草坪锈病、水面绿化植物的病虫害都应及时进行防治工作。

5、新种绿化养护。

(1)新种树木成活率(按棵数)在95%以上;

(2)调整补缺新种树木成活率(按棵数)在90%以上;

(3)新种地被植物成活率(按面积)在95%以上,无整块面积超过1平方米以上的草皮死亡。

(一)基本设施考核要求。

1、绿化校容校貌符合设计或者规划要求。

2、绿化设施、器材、设备完好率大于95%。

3、绿地标志牌无严重缺损。

(二)专业服务管理考核要求。

1、绿地、林带卫生整洁,达到规范要求。

2、绿化养护符合规范要求,成活率达到标准。

3、无重大毁绿事件发生。

4、节假日、重大会议活动绿化布置服务良好。

5、绿化器材、设备使用无责任性事故。

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制订我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1、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力求遵循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尽量与校园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

3、校园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

1、学校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校园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学校安排兼职花卉树木管理员,具体负责校园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校园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损坏花卉树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1、为加强校园绿化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校园环境绿化、美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管理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校园内的绿化和美化、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凡在校园内工作、学习的教职员工、学生都必须遵守。

3、政教处为学校的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校的绿化管理工作,学校绿化养护工作,学校的其他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校园绿化的管理工作。

4、学校院内所栽植的花草、树木、建设的绿化景点所有权归属学校。任何部门、个人均无权毁坏、砍伐或移植。

5、学校师生员工有绿化植树的劳动义务。

1、政教处依据学校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学校绿化规划,并报学校审批后,纳入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学校绿化规划,一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确需调整或变更时,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2、学校绿化规划的编制,应当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和人文条件,结合学校发展及周边区域功能要求,合理规划公共绿地,风景绿地。

3、学校大型绿化、美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化设计方案,原则上应当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1、校园内公共绿地、风景园林小区、防护绿地、行道树、绿化景点管理与养护,由绿化管理人负责。

2、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占用绿发或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破坏绿地。

3、擅自占用或开挖校园绿地的,在校园绿地中随意搭建、种植的,除责令其无条件退还并将绿地恢复原貌外,处以100―300元罚款。

4、在校园绿地中放养家禽、家畜等的,一经发现由保卫处、总务处组织人员及时处理。

5、破坏校园绿化及其设施的,按其造价的2倍处以罚款。拒绝、阻碍、围攻、殴打校园绿化箭理人员依法实施管理的,由校总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在绿化工程中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劣充优的,除责令其返工外,罚款500―3000元。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7、对各责任区绿化管理不善的,要定期整改,并追究其绿化负责人责任:造成植物死亡或绿地荒废的按该植物或绿地造价的`三倍处以罚款。

8、故意破坏校园绿化及其设施,或者拒绝、阻碍、围攻、殴打校园绿化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管理的,由校总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弄事责任。

9、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学校政教处按照本规定执行处罚。

10、校内草坪,在生长季节(5月至10月)5天修剪一次,要求剪后草坪平整,修剪纹路整齐,草坪边沿用割灌割草机或专用剪子修剪整齐,当天将所剪坪草清理干净。

11、秋季落叶后对院内花灌木及木本花卉进行整枝修剪。大月季在离地面10cm处剪枝(留3―5个健壮枝);花坛里的造型树木(如绿篱等)在春秋两个生长期末进行整形修剪。

12、对院内的大型灌木、乔木等树木冬季进行整枝修剪,生长季节适时修剪。

13、做到院内草坪及花坛绿地内基本无杂草,尤其在夏、秋两季草种成熟时期要随时清锄,以防草种落地。

14、做好浇水、防冻等保活措施,以及冬季护林防火防盗工作。

15、每年对枯死树花木、草坪进行补种,做到草坪无秃斑、苗木随死随补。

16、对院内花坛绿地和树木上的废纸、塑料袋等垃圾和废弃物每天及时进行清理。及时清倒绿化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草、砖头、石块等),做到“工完场净”。

17、爱护绿化器械和工具,能及时有效的进行维护和保养。

18、在实际绿化管护过程中发现的未尽事宜,及时进行协商和补充。

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校园的绿化工作,巩固已取得的绿化成果,创建美好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的绿化工作,要以学校的整体规划为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避免乱栽种造成浪费,合理使用有限的绿化资金,以达到最佳效果。

二、绿化工作要强化美化意识,在栽种移植时,品种搭配要合理,做到四季常青,月月花开,以达到园林绿化的环境艺术效果。

三、绿化工作人人有责,全校师生员工要爱护珍惜学校的一草一木,不要随意践踏攀折,损毁破坏。因学校建设需要场地,对种植的树木花草,应征得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的批准后,应采取保护措施进行移植,不得毁弃。

四、严禁在绿化带、草地上行走,闲坐,喜戏打闹或丢弃废塑料制品,纸屑等杂物,维护园林及绿化带内的整齐美观。

五、严禁在树林中打鸟、生火、堆放石灰、河沙、砖瓦等建筑材料;不得在树干上拴绳、铁丝凉晒衣物被子等;不准在树干上钉钉子、挂木版广告画等物品,凡违反上规定,绿化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部门有权制止或予以处罚。

六、学校苗圃的花卉、树苗不得擅自赠送他人,随意动用;学校喜庆活动需要花卉时,由管理部门指派园艺人员摆放配置,用后要及时雨搬回养护,确保花卉鲜艳茂盛。

七、维护好校园的园林景点,不得乱涂乱写、张贴、雕刻等破坏行为,努力创建学校特色的文化氛围和优美环境。

八、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学习,较全面地掌握园林化专业知识;勤奋工作,培育养护好花卉苗木,不得因锾旱涝虫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枯死事故发生;校园内发生花卉苗木被盗、破坏等事故,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或保卫处及财务处。

九、处罚分教育、赔偿、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管理部门会同学校保卫处、司法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1、学校以校园绿化、净化、花园化为绿化建设规划,成立绿化领导小组。

2、凡校园一切绿化举措必须接受校绿化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安排,校绿化领导小组必须按学校绿化的宏观布局统筹安排校绿化工作,克服随意性和短期行为。

3、学校边角地、景点、道旁的花卉树木的栽植与保护必须由绿化领导小组指导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负责人必须尽职尽责勤培勤护,对人员稠密的地方,要有妥善的措施予以保护。

4、爱护校容校貌和花木,不得损坏花木,不得在校内种瓜菜和散放家禽、家兽,违者要依情节轻重予以教育,罚款和处分,由绿化领导小组具体执行。

5、校园绿化内容要紧步时代潮流,用常青树逐步取代落叶阔叶树,花卉要多样,常青浅草覆盖面要不断扩展,做到校园年年有新貌。

6、树内禁止开枪打鸟,禁止私人伐树,砍树枝,违者一经发现,由领导小组予以批评和罚款。

7、以上违章处罚条例由校绿化领导小组具体拟定。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1、为加强校园绿化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校园环境绿化、美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管理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校园内的绿化和美化、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凡在校园内工作、学习的教职员工、学生都必须遵守。

3、政教处为学校的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校的绿化管理工作,学校绿化养护工作,学校的其他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校园绿化的管理工作。

4、学校院内所栽植的花草、树木、建设的绿化景点所有权归属学。

校。任何部门、个人均无权毁坏、砍伐或移植。

5、学校师生员工有绿化植树的劳动义务。

二、规划与建设。

1、政教处依据学校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学校绿化规划,并报学校审批后,纳入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学校绿化规划,一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确需调整或变更时,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2、学校绿化规划的编制,应当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和人文条件,结合学校发展及周边区域功能要求,合理规划公共绿地,风景绿地。

3、学校大型绿化、美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化设计方案,原则上应当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管理与养护。

1、校园内公共绿地、风景园林小区、防护绿地、行道树、绿化景点管理与养护,由绿化管理人负责。

2、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占用绿发或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破坏绿地。

4、擅自占用或开挖校园绿地的,在校园绿地中随意搭建、种植的,除责令其无条件退还并将绿地恢复原貌外,处以100―300元罚款。

5、在校园绿地中放养家禽、家畜等的,一经发现由保卫处、总务处组织人员及时处理。

6、破坏校园绿化及其设施的,按其造价的2倍处以罚款。拒绝、阻碍、围攻、殴打校园绿化箭理人员依法实施管理的,由校总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在绿化工程中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劣充优的,除责令其返工外,罚款500―3000元。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8、对各责任区绿化管理不善的,要定期整改,并追究其绿化负责人责任:造成植物死亡或绿地荒废的按该植物或绿地造价的三倍处以罚款。

9、故意破坏校园绿化及其设施,或者拒绝、阻碍、围攻、殴打校园绿化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管理的,由校总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弄事责任。

10、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学校政教处按照本规定执行处罚。

11、校内草坪,在生长季节(5月至10月)5天修剪一次,要求剪后草坪平整,修剪纹路整齐,草坪边沿用割灌割草机或专用剪子修剪整齐,当天将所剪坪草清理干净。

秋季落叶后对院内花灌木及木本花卉进行整枝修剪。大月季在离地面10cm处剪枝(留3―5个健壮枝);花坛里的造型树木(如绿篱等)在春秋两个生长期末进行整形修剪。

对院内的大型灌木、乔木等树木冬季进行整枝修剪,生长季节适时修剪。

12、做到院内草坪及花坛绿地内基本无杂草,尤其在夏、秋两季草种成熟时期要随时清锄,以防草种落地。

13、做好浇水、防冻等保活措施,以及冬季护林防火防盗工作。

14、每年对枯死树花木、草坪进行补种,做到草坪无秃斑、苗木随死随补。

15、对院内花坛绿地和树木上的废纸、塑料袋等垃圾和废弃物每天及时进行清理。及时清倒绿化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草、砖头、石块等),做到“工完场净”。

16、爱护绿化器械和工具,能及时有效的进行维护和保养。

17、在实际绿化管护过程中发现的未尽事宜,及时进行协商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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