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准则心得体会总结(七篇)

时间:2023-07-07 16:50:56 作者:曹czj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年准则心得体会总结(七篇)篇一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这两大党内法规,一个旨在树立道德高线,一个旨在划清纪律底线,凸显出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严要求,体现了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也让广大党员干部再一次感到肩上的责任重于泰山。

一、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最严党纪不容忽视

新修订的两大党内法规集中全党智慧、凝聚全党思想共识,其内涵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一脉相承,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理论的与时俱进,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在庆祝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时曾说:中国共产党人要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可见我们共产党人历来是重视学习的。从近期查处的一些案件中可以看到,一些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甚至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这也给了我们惊醒,若把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强化党性修养抛于脑后,不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刻抓在手上,最终要付出惨重代价。

新修订的两大党内法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广大党员干部是实现中国梦的中坚力量,必须逐字逐句的学习,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加强宣传、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强化自学等方式,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让各级党组织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让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印在心上。

二、正确理解《准则》和《条例》,履行职责不能懈怠

学习很重要,关键在理解。只有深层次的准确理解两大党内法规出台的背景、内涵、意义,才能更好地贯彻执行。两大党内法规的出台,除了与时俱进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开创党的建设事业发展的新境界之外,更多的吸收了以为首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所以,要从《准则》和《条例》出台的内容来理解,要从新增的条款上来理解。从内容来看,新修订的《准则》有两大变化,一是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二是把普通党员也纳入管理范围,这也体现了《准则》内容的细化以及范围的扩大。家风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一名县级领导干部,我也再一次认识到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体现。正如说:无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无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广大党员干部既是社会的中流砥柱,也是家庭的一片天空,对国家要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对家庭要自觉带头树立良好的家风,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修身、齐家,对我们十分重要。我们党员和干部身兼数职,要自觉把自己的职责与行为关进《准则》和《条例》的笼子里,始终保持党员的优良作风。从新增条款来看,新修订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纪法分开。针对新形势下,反腐败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等违纪条款,突出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这也进一步强化了我们党员干部的责任,对党、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任何一种职责都不能忽视与懈怠。可以说,新修订的《条例》成为我们党员干部行为的一把戒尺,广大党员必须以实际行动履行好党员职责,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坚决执行《准则》和《条例》,遵循高线不触底线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最终靠人。如果把《准则》和《条例》束之高阁、不当回事,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对标,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要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准则》和《条例》坚决贯彻执行好,切实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准则》和《条例》分别确立了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建立起一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新的《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新的《准则》开宗明义,提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要求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使之成为不断追求和努力遵循的高线。纵观落马贪官案例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变大,理应在思想上坚持高线并具体落实在行动上,在各种考验面前坚守底线并镌刻在思想观念里。然而,有些领导干部慢慢放松了对诱惑的警惕,权势冲昏了头脑,不把政治纪律和规矩放在眼里,破坏规矩、违反纪律这条底线,甚至超越高线,拿党纪国法当儿戏。所以说,底线意识是为人处世做官必须牢固树立的一种根本意识,遵守底线是对每一个人的最低要求和标准,是不能再退的最后一道防线。底线是基石,高线是信念,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时刻告诫我们不仅要树道德高线,而且要守纪律底线。

总之,《条例》和《准则》的出台,为各级党组织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为广大党员干部立德修身、为官用权、干事创业指明了正确方向。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将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保障全县工作推进有力有效。

2023年准则心得体会总结(七篇)篇二

答案就在《准则》和《条例》的“改、增、删”中。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四个必须”原则要求。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与20xx年1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比,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成为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需要指出的是,原《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并非“去无踪”,很多内容作为“负面清单”,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

对照《条例》修订前后的内容变化,不难发现,新《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

这把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其中,既做“减法”,删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又做“加法”,结合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

修订后的《条例》,与20xx版相比,哪些方面的“改、增、删”值得特别关注?梳理《条例》的具体条款,“负面清单”的重点清晰可见。

“总则”告诉你,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等情形,后果更严重了

修订后的《条例》“总则”部分,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的第九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而在20xx版《条例》的第十二条规定中,“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一年内”改为“一年半内”,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的类似条款还有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如第十三条是修订后新增的内容,“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又如,第十九条规定,有“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等三类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在第二十条中,“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这些都是增补的内容,突出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党纪“从严”。

修订后的《条例》“分则”部分,就是详述对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处分,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例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以前存在模糊地带,此次修订明确列出,可以“对号入座”。

“六大纪律”,政治纪律排在首位。修订后的《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将以来党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如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组织纪律新增“负面清单”,包括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以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如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廉洁纪律新增“负面清单”,包括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等。如第八十一条规定,“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值得注意的是,“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第九十七条),“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第九十九条)……诸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形被纳入“违反廉洁纪律行为”,不仅要处分直接责任者,还要处分领导责任者。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条款。

违反工作纪律新增“负面清单”,包括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四风”问题和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值得一提的是,20xx版《条例》第一百五十条中关于“通奸”“包养情妇(夫)”的提法在新《条例》中被删除,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让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

还有引人注目的一大变化,是20xx版《条例》第九章“贪污贿赂行为”所列条款,在修订后的《条例》中都删除了。不消说,这是实现纪法分开的明显信号,不再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而是在法律之前就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2023年准则心得体会总结(七篇)篇三

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xx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加强廉洁自律,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针对性的学习党的会议、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人民公仆。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2023年准则心得体会总结(七篇)篇四

20xx年11月12日下午,接待室,我们建设路小学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活动由于军同志主持。《准则》由于军同志领读学习,《条例》则由杨帆、杨振两位年青同志领读学习,《准则》学习完毕,《条例》学习完前四章。

学习结束后,同志们交流了各自感受。

丽云感觉学习到了很多新知识,龙斌指出应该将文件精神与我们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红梅、君红认为应该严于自律、以身作则,正国同志感受到文件制定的切实可行和党中央严于治党的决心。正敏谈到了作为普通教师党员也应该注意的廉洁自律问题,比如不从学生处赚钱,令我印象深刻,非常赞同。

最后,我谈了自己的三点感受。

一,这次学习让我学到了很多新知识,更感受到以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联系到近期的习马会、二胎放开政策等重大事件,我认为新一届党中央的奋发有为是一贯的、持续的,这让普通党员深受鼓舞,精神振奋。

二,这次学习让我感到党中央不仅要打虎拍蝇,还要管基层。这两个文件更多的是对普通党员及干部的引导和约束,体现了高标准和严要求,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也是严格要求,严格约束,严格管理,严肃处理。这样的举措必定能促进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普通党员干部的进步。

三,这次学习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要“顶天立地”。《条例》是党员干部的底线,是严要求,是地;《准则》是党员干部的理想,是高标准,是地。作为一名普通的党员干部就要“顶天立地”。“立地”,就是要严格自律,将自己的一切行为严格约束在《条例》的要求之内,这样才能立足,这样才能立身。“顶天“,就是要追求高远,努力提高思想境界和干事创业的实际能力,这样才能发展,这样才能进步。

2023年准则心得体会总结(七篇)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党员干部我认真参加了学习,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每个工作岗位的重要意义,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作为一名干部,要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

为官之道,德在其首。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提出首先要从思想上建党,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在各方面包括道德修养方面成为模范。一心为公、艰苦朴素、清正廉洁、关心群众的“苏区干部好作风”和“只见公仆不见官”的“延安作风”,成为战胜各种困难、夺取革命胜利的强大力量。

首先,要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对于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从而自觉遵守《廉政准则》。

其次,要做到“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最后,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当前,我们党已经是一个拥有82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的第一大执政党,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执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只能是一盘散沙,只会是一事无成。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

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断送前程,重则身败名裂、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对《准则》深入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廉洁从政,做一名真正做为民办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领导干部。

2023年准则心得体会总结(七篇)篇六

一、作为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高标准、严要求自己,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在为民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项规定。要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要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洁准则》行为的发生,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廉洁从政。

二、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20xx年党员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20xx年党员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无数事实证明,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缺乏拒腐防变能力,走上腐化堕落之路,与忽视学习、放松学习不无关系。理论学习是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的基本途径。坚持理论学习,不断升华提高自己,对每一名领导干部来讲都是十分重要的。提出理论学习要做到“四真”,即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只有真学,才可能真懂,只有真正懂得了、理解了,内化成为自己的东西,才会信仰它,才会运用它。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改造主观世界,提升精神境界,增强工作能力。

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生成长之梯、政党巩固之基、国家兴盛之要。党员干部如果不加强读书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就难以做好本职工作,就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勤奋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培养“只争朝夕地学习、如饥似渴地学习、持之以恒地学习”精神,真正把学习当作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追求,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质、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三、作为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遵守好党的各项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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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各级干部不论是任命的,还是公开选拔的,都是接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都是为人民办事的公仆。

(二)要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也是一个与实际相结合,进行再决策的过程。我们要始终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此为出发点来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通过制定正确的决策,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这既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也是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去实现。

(三)要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是最朴实、也是最讲实际的,他们往往是从一件件具体事情上来看党和政府是不是真心为他们服务的,从每一个具体的党员干部的行为来看党和政府整体形象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的一切都是人民给的,我们也是来自于群众,最后也要成为一名普通群众。现在手中有权,就应该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得人心的事,为人民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要坚决地反腐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群众看我们党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我们是否能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我们是不是真正反腐败。人民群众虽然对腐败十分痛恨,但他们没有权力立案查处,直接铲除腐败,只能举报反映,而我们领导干部却有权力指示有关部门依法依纪查处腐败行为。能不能使用好手中的这个权力为老百姓谋利益,是对领导干部党性强不强、有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善不善于运用权力的考验。

四、作为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要保证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可靠,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必须大力加强党内外的监督工作20xx年党员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20xx年党员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要听得进意见和批评,对思想上的弊病、工作中的不足和作风上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纠正。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党员要保持清正廉洁,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包括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应正确认识和对待监督,把它看作组织和别人对自己的爱护与帮助,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改进不足。共产党员作为先进分子,仅仅做到洁身自好、独善其身是不够的,还应当坚持原则、激浊扬清,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应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等思想,树立“监督是治病,监督是救人,监督是负责任”的观念,切实担负起监督的责任,通过强化监督,使清正廉洁在党内蔚然成风,使党员队伍牢固树立起先进性形象。在监督的过程中,应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工作方式方法方面的问题,应多提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态度和作风方面的问题,应多打招呼多提醒;对触犯党纪国法的问题,应积极反映和坚决抵制。

2023年准则心得体会总结(七篇)篇七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以下本站小编为你带来20xx年党员纪律准则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党员干部我认真参加了学习,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每个工作岗位的重要意义,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作为一名干部,要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

为官之道,德在其首。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提出首先要从思想上建党,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在各方面包括道德修养方面成为模范。一心为公、艰苦朴素、清正廉洁、关心群众的“苏区干部好作风”和“只见公仆不见官”的“延安作风”,成为战胜各种困难、夺取革命胜利的强大力量。

首先,要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对于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从而自觉遵守《廉政准则》。

其次,要做到“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最后,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当前,我们党已经是一个拥有82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的第一大执政党,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执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只能是一盘散沙,只会是一事无成。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

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断送前程,重则身败名裂、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对《准则》深入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廉洁从政,做一名真正做为民办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领导干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能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要多管齐下,落实在行动中。

一是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各级党委要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是纪委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章》明确规定,把党内监督和执行党的纪律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落实好《准则》和《条例》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纪律保证,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

三是党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党员是党的细胞,是党组织联系群众的纽带。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绝走过场,要在全党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这两大党内法规,一个旨在树立道德高线,一个旨在划清纪律底线,凸显出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严要求,体现了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也让广大党员干部再一次感到肩上的责任重于泰山。

一、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最严党纪不容忽视

新修订的两大党内法规集中全党智慧、凝聚全党思想共识,其内涵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一脉相承,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理论的与时俱进,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在庆祝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时曾说:中国共产党人要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可见我们共产党人历来是重视学习的。从近期查处的一些案件中可以看到,一些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甚至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这也给了我们惊醒,若把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强化党性修养抛于脑后,不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刻抓在手上,最终要付出惨重代价。

新修订的两大党内法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广大党员干部是实现中国梦的中坚力量,必须逐字逐句的学习,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加强宣传、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强化自学等方式,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让各级党组织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让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印在心上。

二、正确理解《准则》和《条例》,履行职责不能懈怠

学习很重要,关键在理解。只有深层次的准确理解两大党内法规出台的背景、内涵、意义,才能更好地贯彻执行。两大党内法规的出台,除了与时俱进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开创党的建设事业发展的新境界之外,更多的吸收了以为首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所以,要从《准则》和《条例》出台的内容来理解,要从新增的条款上来理解。从内容来看,新修订的《准则》有两大变化,一是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二是把普通党员也纳入管理范围,这也体现了《准则》内容的细化以及范围的扩大。家风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一名县级领导干部,我也再一次认识到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体现。正如说:无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无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广大党员干部既是社会的中流砥柱,也是家庭的一片天空,对国家要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对家庭要自觉带头树立良好的家风,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修身、齐家,对我们十分重要。我们党员和干部身兼数职,要自觉把自己的职责与行为关进《准则》和《条例》的笼子里,始终保持党员的优良作风。从新增条款来看,新修订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纪法分开。针对新形势下,反腐败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等违纪条款,突出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这也进一步强化了我们党员干部的责任,对党、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任何一种职责都不能忽视与懈怠。可以说,新修订的《条例》成为我们党员干部行为的一把戒尺,广大党员必须以实际行动履行好党员职责,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坚决执行《准则》和《条例》,遵循高线不触底线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最终靠人。如果把《准则》和《条例》束之高阁、不当回事,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对标,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要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准则》和《条例》坚决贯彻执行好,切实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准则》和《条例》分别确立了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建立起一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新的《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新的《准则》开宗明义,提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要求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使之成为不断追求和努力遵循的高线。纵观落马贪官案例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变大,理应在思想上坚持高线并具体落实在行动上,在各种考验面前坚守底线并镌刻在思想观念里。然而,有些领导干部慢慢放松了对诱惑的警惕,权势冲昏了头脑,不把政治纪律和规矩放在眼里,破坏规矩、违反纪律这条底线,甚至超越高线,拿党纪国法当儿戏。所以说,底线意识是为人处世做官必须牢固树立的一种根本意识,遵守底线是对每一个人的最低要求和标准,是不能再退的最后一道防线。底线是基石,高线是信念,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时刻告诫我们不仅要树道德高线,而且要守纪律底线。

总之,《条例》和《准则》的出台,为各级党组织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为广大党员干部立德修身、为官用权、干事创业指明了正确方向。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将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保障全县工作推进有力有效。

一、作为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高标准、严要求自己,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在为民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项规定。要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要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洁准则》行为的发生,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廉洁从政。

二、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20xx年党员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20xx年党员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无数事实证明,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缺乏拒腐防变能力,走上腐化堕落之路,与忽视学习、放松学习不无关系。理论学习是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的基本途径。坚持理论学习,不断升华提高自己,对每一名领导干部来讲都是十分重要的。提出理论学习要做到“四真”,即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只有真学,才可能真懂,只有真正懂得了、理解了,内化成为自己的东西,才会信仰它,才会运用它。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改造主观世界,提升精神境界,增强工作能力。

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生成长之梯、政党巩固之基、国家兴盛之要。党员干部如果不加强读书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就难以做好本职工作,就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勤奋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培养“只争朝夕地学习、如饥似渴地学习、持之以恒地学习”精神,真正把学习当作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追求,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质、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三、作为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遵守好党的各项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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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各级干部不论是任命的,还是公开选拔的,都是接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都是为人民办事的公仆。

(二)要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也是一个与实际相结合,进行再决策的过程。我们要始终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此为出发点来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通过制定正确的决策,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这既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也是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去实现。

(三)要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是最朴实、也是最讲实际的,他们往往是从一件件具体事情上来看党和政府是不是真心为他们服务的,从每一个具体的党员干部的行为来看党和政府整体形象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的一切都是人民给的,我们也是来自于群众,最后也要成为一名普通群众。现在手中有权,就应该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得人心的事,为人民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要坚决地反腐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群众看我们党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我们是否能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我们是不是真正反腐败。人民群众虽然对腐败十分痛恨,但他们没有权力立案查处,直接铲除腐败,只能举报反映,而我们领导干部却有权力指示有关部门依法依纪查处腐败行为。能不能使用好手中的这个权力为老百姓谋利益,是对领导干部党性强不强、有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善不善于运用权力的考验。

四、作为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要保证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可靠,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必须大力加强党内外的监督工作20xx年党员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20xx年党员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要听得进意见和批评,对思想上的弊病、工作中的不足和作风上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纠正。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党员要保持清正廉洁,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包括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应正确认识和对待监督,把它看作组织和别人对自己的爱护与帮助,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改进不足。共产党员作为先进分子,仅仅做到洁身自好、独善其身是不够的,还应当坚持原则、激浊扬清,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应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等思想,树立“监督是治病,监督是救人,监督是负责任”的观念,切实担负起监督的责任,通过强化监督,使清正廉洁在党内蔚然成风,使党员队伍牢固树立起先进性形象。在监督的过程中,应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工作方式方法方面的问题,应多提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态度和作风方面的问题,应多打招呼多提醒;对触犯党纪国法的问题,应积极反映和坚决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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