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简报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简报内容通用

时间:2023-06-23 09:28:03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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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简报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简报内容通用篇一

我县目前正在运营的养老机构1个,养老床位199张,护理型床位50张,其中“全覆盖”项目1个,床位100张,入住特困人员43名;日间照料中心9个,其中农村日间照料中心2个,城市日间照料中心7个,农村1+n互助养老模式试点5个,老年活动中心1个。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xx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迅速行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开展宣传工作。

(二)广泛宣传。

为做好我县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及乡镇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作用,在8个社区及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以挂横幅、宣传栏、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1、加强力量深入社区、村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要充分提高对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紧迫性,深入基层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向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普及非法集资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大家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约束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小组讨论,结合工作实际,从社区工作人员所处部门、岗位等实际出发,就如何遵守和落实“禁令”、有效预防和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和交流,以此增强大家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我局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贴宣传广告、播放宣传标语等媒体拓展。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

2、加强老年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在养老机构进行宣传,教育广大老年人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结合防疫抗议战役等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抓好宣传工作。一是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新特点,对养老服务领域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老年人和养老经营者有效识别非法集资。

我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人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宣传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县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最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简报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简报内容通用篇二

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手机、电话和互联网实施电信诈 骗犯罪案例频发,由于此类犯罪投入小、回报高、隐蔽性强、难以取证、学生防范意识差的原因,致使每年案件发生率居高不下且破案存在一定难度,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学校管理安全。

根据学生处下发的“学生【20xx】3号”文件要求,我系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并组建了由党总支副书记袁琳智老师为组长,各班辅导员为组员的人文系“预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工作小组,做到工作有安排、工作有落实,旨在将此次宣传教育百分百覆盖到我系师生,全面强化防诈骗意识。

由组长牵头,在工作小组的安排布置下,我系师生积极参与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由系学生会负责,自3月4日晚自习起到3月7日晚自习,每天晚自习分为两个时段轮流播放,共播放8场次,覆盖20xx、20xx级25个班级,师生1800余人,并要求每一位同学观看完视频后撰写观看心得体会,及时总结。

二是充分利用自媒体,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朋友圈的方式,用大家熟知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反复进行防电信诈骗的宣传,并通过学生的自媒体群、朋友圈,将宣传教育范围进一步扩大,拓展防范教育的覆盖面。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师生了解了各种电信诈骗的方式以及危害,提高了对电信诈骗的识别与应对能力,增强了同学们对电信诈骗的防范意识,让同学们在今后的生活中有了辨别电信诈骗的能力,减少电信诈骗案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几率,也切实加强了公安机关在打击电信诈骗宣传活动中警民协调配合的能力,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最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简报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简报内容通用篇三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督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全县涉老食品、保健产品流通秩序,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违法营销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行为,大力提升老年人对食品和保健产品的安全消费意识,逐步形成群防群控、社会共治的局面。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股,负责此次专项工作的上传下达,资料归档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强化行政指导,督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严格审查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加强广告监测检查,针对涉及老年人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开展专项监测检查,有效实施对广告发布活动的动态监管。加强广告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等广告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针对坑害老年人的食品、保健产品会销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在宾馆、酒店、商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利用“会托”、“医托”、专家讲课、赠送礼品等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产品功效、作用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三)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非法添加及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声称具备保健功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责任单位: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加强保健食品服务网点(经销商和专场店)市场监管力度,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违规直销、传销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销商专卖店、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竞价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五)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转办老年消费者有关食品保健产品的投诉举报。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及消费维权工作,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涉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通过电视、报纸、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范能力。向经营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督促整改涉嫌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群众提供案件线索,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1月30日)

集中力量依法开展打击整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进行整治规范。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开展精准打击,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打出专项行动声威。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固化成果、强化建章立制。各镇办所、各相关科室、县综合执法大队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等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推进。各单位要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各镇办所也要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跟踪问效。县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对镇(办)所工作的指导,加强系统内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局将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各镇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克服困难,服务于民。考虑到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多发生于非工作时间段(早晨8点钟之前以及周六周日居多),各镇(办)所及县局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肩负起职责,合理安排人员、时间及检查方式,保障此项工作“不含糊、有效果”。

最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简报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简报内容通用篇四

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捂紧“钱袋子”,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休宁县民政局采取多种方式,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全年民政工作重点,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下沉一线,分管负责同志一线调度,亲自安排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职业务人员,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任务分解到位、线索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

印制《养老诈骗防范指南》、《致广大老年朋友的一封信》等,在民政局网站公开、老年人活动场所发放,通过在养老机构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反诈海报等方式,提高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通过查阅资料、电话询问等方式,对全县已登记备案的13家养老机构、未经登记但经营范围涉及养老服务的11家企业和服务场所进行全覆盖排查,做到排查覆盖率100%。重点排查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的行为。

最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简报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简报内容通用篇五

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xx家,民办养老机构x家,共有xxxx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xx家,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x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乡填民政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市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最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简报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简报内容通用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和推进会精神,主动担当作为,统筹推进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推动专项行动依法有力有序开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对老年人特别关心爱护。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人民法院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法院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严格落实方案,加强组织部署,抓好宣传发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办案力度,迅速掀起行动热潮,为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现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获得人民群众普遍认可。

当前,专项行动转入打击整治的关键环节。各级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紧迫感。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和推进会部署,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确保打击整治有力有序有效,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要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推动专项行动各项部署落地见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法院要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靠前指挥、全力推动,定期听取报告,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要加强机制保障,充分发挥全国法院专项办职能作用,各高级法院要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或工作专班、配齐配强力量,各级法院要建立健全专项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要加强统筹推进,切实抓好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加强线索查办、宣传教育和司法建议工作,畅通举报渠道,创新宣传手段,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防骗识骗能力,推动建立健全防范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长效机制。要狠抓工作落实,发扬严实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时分析研判形势,强化协调调度和督导整改,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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