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协议(优质15篇)

时间:2023-12-02 17:40:10 作者:笔舞

商业领域中,合同协议是交互关系的基础,保障交易的安全与可靠。如果您需要参考他人的合同协议,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范文供您选择。

夫妻离婚财产归子女的协议

男方:______,汉族,______市人,现住______市________。

女方:_____,汉族,______市人,现住______市________路家属院。

男女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区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因双方性格不合,矛盾不断加剧,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法共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协议达成离婚意愿,并对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财产处理:

1、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2、其他财产:

3、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三)债务的处理: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名:女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协议书

协议人:______,女,_______。

协议人双方于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登记结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育一子,取名_______。

现协议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某与冯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_______由冯某抚养,由张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____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号的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万____元,现协商归冯某所有,由冯某一次性给付张某现金万____元。

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双方同意作价万____元,归冯某所有,冯某向张某支付万____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张某可在(时间)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时间)送回冯某居住地;如临时探望,可提前天与冯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规定进行探望。

本离婚协议书的样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______。

协议人: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夫妻财产如何分割离婚协议

协议人:张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号。

协议人:李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号。

协议人张小雨、__明双方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贵港市港北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__年3月6日婚生女儿李小明出生。因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张__与李__自愿离婚。

二、女儿李小明由张小雨抚养,另__明每个月支付_____元的抚养费。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_____%的赔偿金。

4、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_____元人民币。

5、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_____元。

6、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_____元。

1、房屋,分割办法;。

2、存款,分割办法;。

3、家具电器,分割办法;。

4、股票、基金,分割办法;。

5、汽车,分割办法;。

6、其他投资、财产,分割办法。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分割办法;。

2、双方共同债务,分割承担办法。

五、探望权行使办法:

1、探望子女的时间;。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点;。

4、爷爷、奶奶探望权的.行使;。

六、其他问题约定:

七、本离婚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协议签订日期: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现因感情破裂自愿解除夫妻关系,并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共有财产和债权债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承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权和债务。若离婚后一方因第三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被起诉至司法机构并被判承担经济责任的,若该债务以甲方名义对外产生则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义务;若以乙方名义对外产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义务;根据本协议不承担义务方承担经济责任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位于房产所有权归方所有,方向方支付人民币万____元用于支付该房屋剩余购房贷款,剩余款项用于补偿甲方在财产分割中少分的份额。

位于产所有权,以及方名下车辆所有权归方所有并由乙方享有并承担因上述房产和车辆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贷款、对外借款等的一切债权债务。

4、除本协议第3条已经进行分割的财产外,若甲乙双方名下还存在尚未分割的其他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后办理完毕离婚手续之前产生的其他财产,双方不再进行分割,所有权归各自所有,并由财产所有人享有并承担因该财产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______年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办理结婚登记,因性格不和导致感情破裂,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双方经协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子女抚养:

婚后有生育一儿一女,儿子_________,现年___岁,女儿_________,现年___岁,离婚后归男方抚养,同男方一起共同生活,女方依法享有探视权。

男女双方一致同意,女方支付儿女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问题在财产分割中解决,即女方放弃要求分割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冲抵儿女抚养费,视为女方已将儿女抚养费一次性全部支付给男方。

双方确认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达成如下分割协议:

(1)住房情况: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房屋一套。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房权证_____字第_____号,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___,归男方所有,女方放弃要求分割,该处房产占有、使用、收益、处置及还贷均与女方无关。

(2)家具、家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归男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归女方所有。

(3)存款:各自存款归各自所有。

(4)其它:女方婚后生育一男一女两个小孩,体弱多病,离婚时,男方一次性补偿女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作为经济补偿。

3、双方债权债务:无。

4、双方老人各自赡养。

5、离婚后男女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婚姻自由。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男方、女方、婚姻登记处各执一份,法律效力同等。

7、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真实属实,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与婚姻登记处无关。

男方签署意见:

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女方签署意见:

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夫妻离婚财产协议合同

财产概况:

我二人于年结婚,婚后育有三男三女,两人名下有一幢座落于上海市_____________路31号,占地面积约为米的私权房屋(下称该房屋)。该房屋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房屋产权证已遗失。

我们自愿立下遗嘱,对属于我们名下的以上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该房屋在政府规划拆迁前使用方案如下:

1、长子_______________及其家庭成员有权居住使用并负责维护南边二层楼房的二楼房一间,西北面(公共通道旁)车库一小间由其个人投资,归其使用。

2、二子_______________及其家庭成员有权居住使用并负责维护南边二层楼房的楼房一间。

3、三子_______________及其家庭成员有权居住使用并负责维护南边往北边的平房第一间房一间。

4、以上所分配房屋都经一户一表改造过,所以每户用电都按各户分表实用量加上公共用电计收(每户每月按实计人数摊出),用水按每户分表实用量加每户一吨水的损耗计收,具体由三个儿子轮流收管交接。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夫妻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协议

户籍:_________________天津市南开区万德庄大街万德花园a座4门301室。

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南开区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合,双方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财产分割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子女问题:男女双方的独生女儿谢依翊,由女方抚养,抚养费、医药费暂由女方承担,男方有探视权(每周一次)。

第二条房产问题:女方名下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万德庄大街万德花园a座4门301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

第三条财产问题:女方名下的丰田威驰牌轿车(津hc9996),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

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民政局留存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夫妻离婚财产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财产分割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时生效,产生法律效力。但如果其内容存在无效、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下,其效力就会受到相应影响。之所以会出现这些情形,是因为财产分割协议作为当事人之间处理财产问题的自由约定,会存在约定内容是否完全合法的问题。

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的判断根据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即如果财产分割协议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协议无效。一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就有关纠纷向法院起诉,主张协议无效。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协议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应确认其无效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裁判。需补充的是,当事人不得以财产分割协议已提交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为由,主张协议有效。道理同上,婚姻登记机关只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形式审查,不会也不应该对其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实质审查。所以,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不得作为财产分割协议合法与否的根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也应适用该条规定。但在认定是否符合构成条件时却需细细斟酌。

1.关于欺诈、胁迫的标准,与一般合同的认定标准没有区别。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将欺诈、胁迫在条文中作了明确而突出的规定。

2.关于重大误解的标准,主要是指对约定内容本身的重大误解,而且必须达到"重大"程度。重大误解不包括对法律规定的误解。如将价值很小的文物误认为价值很大并以此为基础分给财产的,就属于重大误解。但如果认为财产分割协议并不产生法律效力,财产分割应在协议离婚后另行起诉解决的误解就不属于重大误解。

3.对于乘人之危的标准,一个难点是一方利用对方急欲离婚的心态要求多分财产而对方又同意多分的情形是否构成乘人之危的问题。笔者认为,该种情形不应属于乘人之危。因为乘人之危的本意是一方利用了他人的困境,使他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承诺,且在当时的情形下,他人只有获得一方提供的条件或帮助才可能摆脱困境。如不会游泳的母亲答应他人以几十万的高价救掉进河里的儿子,如母亲事后主张当时的承诺违背其真实意思,他人的行为就可认定为乘人之危。但一方利用对方急欲离婚的心态要求多分财产则不符合乘人之危的本意。因为诉讼离婚造成的时间拖延是法律制度形成的,当事人必须承受。这种"危"并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应属于乘人之危中的"危"。如果其愿意放弃财产权利而获得较快离婚,也不算被对方所"乘",只能推定多分给对方财产就是其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为真实意思表示,事后当然也不得反悔。据此可看出,在处理财产分割协议中认定是否构成乘人之危时,比一般合同中更严格。只有在一方利用对方显著不利的状况迫使对方签订明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财产分割协议时,才可认定为乘人之危。如一方生病急需现金,对方同意给现金但要求分得价值大得多其他财物而达成财产分割协议的,可认定为乘人之危。

4.至于显失公平,在适用时应最严格。显失公平主要对照的是市场经济中公平、等价有偿原则。而财产分割协议中最主要的原则是自愿原则。夫妻离婚的具体理由千差万别,当事人离婚时的感情也往往"剪不断,理还乱",当事人之间处理财产也就各有千秋,不应该用更具社会性评价意义的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来考察其分配是否公平。所以,只要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乘人之危的情形,当事人自愿将大部分财产甚至全部财产给对方,一般都不应当被认定为显失公平。只有在当事人文化、法律知识匮乏,一方自愿分得的财产相对少得多,其又非出于快速离婚等目的,并因此分割而使离婚后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可以显失公平为由合理矫正分割方案。

夫妻离婚财产协议书

1、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的车牌号为的汽车归乙方所有,过户手续应在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日起日内办理。

2、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产归乙方所有,过户手续应在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日起日内办理。

五、特别约定条款: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不论导致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中甲方是否存在过错,甲方均应在本合同第四条损害赔偿责任之外,另行向乙方补偿现金人民币万元整,并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日一次性全额支付。迟延一天处罚金万分之五。

六、债权债务条款:

甲、乙双方对外无共同债权债务关系,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独立享有债权和独立承担债务。

离婚夫妻财产协议书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女儿___________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甲、乙双方分摊,男方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0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转帐到女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银行帐户内,帐号:___________。

本条约定的抚养费,可以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作适当的调整,具体调整数额,有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夫妻离婚财产协议书

七、争议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因签定本协议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执行或履行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解决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文本条款: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自愿决定是否提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三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协议,办理相应手续仅具备案性质。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夫妻离婚财产协议书

一、订约依据:

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其依据为我国《婚姻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和《继承法》相关法律之规定。

二、婚姻财产范围及归属: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和协商,对于双方婚姻财产约定如下:

(一)甲方的婚前个人所有财产:

1、房屋:座落于市区路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一套为甲方个人所有;。

2、汽车:户名登记为甲方的牌型号轿车一部,为甲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归甲方所有;。

3、银行存款:户名为甲方的银行存款万为甲方婚前所有,归甲方所有;。

4、电脑:品牌为,型号为电脑为甲方个人所有;。

夫妻离婚财产协议书

5、除上述列明的共同财产外,甲乙双方确认再无其他共同财产,但不包括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新的财产。

三、离婚条款: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如果甲方出现以下情形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破裂,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对乙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乙方的。

(三)有赌博、吸毒、嫖娼等恶习经乙方劝说仍然屡教不改的;。

(四)因甲方原因经常夜不归宿,故意不履行夫妻同居义务的;。

(五)其他因甲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四、损害赔偿责任: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因本合同第三条所列情况发生,甲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来对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离婚夫妻财产协议书

男女双方于________年在________地办理结婚登记,因性格不和导致感情破裂,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双方经协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子女抚养:婚后有生育一儿一女,儿子________,现年___岁,女儿________,现年___岁,离婚后归男方抚养,同男方一起共同生活,女方依法享有探视权。

2、财产分割:双方确认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达成如下分割协议:

(1)住房情况:位于________地房屋一套。房产证号:________,房权证_____字第_____号,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_,归男方所有,女方放弃要求分割,该处房产占有、使用、收益、处置及还贷均与女方无关。

(2)家具、家电:________归男方所有;________归女方所有。

(3)存款:各自存款归各自所有。

(4)其它:女方婚后生育一男一女两个小孩,体弱多病,离婚时,男方一次性补偿女方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经济补偿。

3、双方债权债务:无。

4、双方老人各自赡养。

5、离婚后男女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婚姻自由。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男方、女方、婚姻登记处各执一份,法律效力同等。

7、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真实属实,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与婚姻登记处无关。

男方签署意见:________

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女方签署意见:________

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夫妻离婚财产协议

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南开区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合,双方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财产分割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子女问题:男女双方的独生女儿谢依翊,由女方抚养,抚养费、医药费暂由女方承担,男方有探视权(每周一次)。

第二条房产问题:女方名下坐落于___________的房产,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

第三条财产问题:女方名下的___________,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

第四条债权债务:坐落于___________,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双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以上述店面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女方继续承担责任;坐落于___________,离婚后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以上述店面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民政局留存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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