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备用金管理制度(热门21篇)

时间:2023-11-18 13:45:49 作者:影墨 酒店备用金管理制度(热门21篇)

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倡导全员参与,形成共识,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为了保障每个成员的权益和组织的正常运转,我们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大家务必遵守。

备用金管理制度

5.00。

总经理。

1.00。

副总经理。

0.50。

总监。

0.50。

行政部、人力部、财务部经理。

0.30。

运营部经理。

0.50。

司机。

0.30。

1、财务部为备用金管理的主控部门,有及时清理备用金的职责和义务,对违规的备用金借支有权拒绝办理。

2、人力资源部配合财务部对拖欠备用金的员工从工资中补回。

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备用金开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去向负责。

4、备用金的开支范围如调整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会签后报执行董事批准。

6、经办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备用金的有关报销凭证,每月报销核销备用金,对备用金的领用、中途报销和开支情景须书面解释。

1、借款单。

2、经核实的借款信息打印件。

3、付款收据或回单。

4、冲账时须提交的证据按各自业务性质参照相关费用执行。

1、备用金用于以下事项:差旅费、生活水电、工伤医药费、单项不超过贰仟元的零星材料采购;其他特定用途,如押金、保证金等。备用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2、前账不清,后账不借。对未及时冲账的借款人,不允许继续借支;如有特殊情景,必须书面报告还款或冲账计划,经财务与总经理批准后报执行董事特批方可借支。

3、临时备用金使用完毕后立即清理,滚动备用金账户每月需清理一次,月末备用金余额退回公司,有必要的下月初重新办理手续,无必要的不再外借。按“一事一清”原则请用备用金,不保留备用金余额,事毕后清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业务完成后及时冲账,余款即刻退还公司,禁止持款不退。

4、财务部有权从工资中扣回备用金,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5、标准外的人员借用备用金需逐级审核,时间紧迫时可由总经理执行董事通知财务,事后须补签字。

6、借用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一款多用或多笔备用金交叉使用。

7、借支备用金必须写明款项的用途,报账冲销的资料要和借款时填写的用途一致,一笔备用金未使用完,要及时到财务部报账冲销,不能挪做别的用途。备用金金额与事由按照“先进先出法”原则配比。

8、备用金借支原则上要求由借支人本人亲自办理,由于特殊原因可由借支人本部门的其他员工代为办理,须由借支人本人在备用金借款单上亲自签名,否则视同代办人的备用金,由此产生的职责由代办人负责。

9、借款人调离、辞退或辞职时,必须立即归还借支的备用金,凡未归还备用金的,不得办理离职手续;财务人员发生岗位变动时,必须将所核算的借款人备用金情景予以核实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得私自转他人保管。对逾期不按规定退回所持有备用金的,除强行从有关往来、抵押金、工资等款项扣回外,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占用费,必要时经过诉讼索取权利。

9、欠款单位或个人还款须经过银行转账划入公司账户或直接交回公司,严禁发生截留做备用金或其他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全额追回款项外,给予当事人必须的行政及经济处罚,必要时诉诸法律。

10、备用金应由专人保管,不能互相转借,财务部按“谁借款,谁清欠”的原则,只对在财务的直接借款人清欠。

11、备用金账户一个月无业务发生的,收回备用金。

12、财务须给冲账或还款的`借款人出具证明或收据,保护员工的利益。

13、禁止条款:禁止以备用金支付职工工资和奖金;禁止以备用金支付单项超过贰仟元的材料、设备及低值易耗品款购置费、运费;禁止以暂估(因发票未到)等方式冲减个人借款,人为调控备用金余额;禁止挪用、套取备用金。

14、罚则:对以备用金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及奖金、以备用金支付单笔超过贰仟元的材料、设备及低值易耗品等购置费、设备租赁费的,对以暂估成本等方式冲减个人借款人为调控备用金余额的,按涉案金额的10%做负激励,其中:主管副总经理5%、部门经理总监4%、项目经办人1%。对以办理公务为由挪用套取资金的,按挪用套取资金金额的30%做负激励,其中:主管副总20%,部门经理总监5%;经办人5%。

(略)。

六、附则。

1、本制度财务中心解释。

2、本制度执行董事批准后生效。

备用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小学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二)中小学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规范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三)中小学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办法,在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

(一)预算管理。

学校年初根据要求编制年度预算。预算编制要考虑到教育学年制的特殊性,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二)收入管理。

1.学校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事业收入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学校不准隐瞒、转移收入,不准将单位收入转移其他账户;学校要设置收入台帐。

2.学校收费坚持收费许可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校长是学校收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做好收费管理工作;凡违反规定收费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校长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3.学校要加强票据的领、销、存管理。票据由会计人员登记管理,负责发出、回收、检查及定期办理核销手续。

4.学费、住宿费、代管费等收费,必须开具浙江省财政部门监制统一的非税收入票据或税务部门监制的税务票据。

资金支出应当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地情况制定支出标准,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1.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票据报销要有经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2.学校对大宗设备的采购,要按照“合理、节约、有效、实用”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论证,严格履行报批和验收手续;大宗物品采购报销时,还要有验收人签证,附有合同、协议及清单等附件。

3.学校应该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范围,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字〔20xx〕84号)、《关于核定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x1〕258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x4〕10号)及有关问题解答等标准执行。

4.学校专项资金一定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

5.学校要严格控制工资、奖金、福利等支出管理,不准巧立名目乱发奖金、补贴或实物;绩效工资按照《关于x年开始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发放的补充通知》(苍教人〔〕14号)和《关于x年开始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发放的补充通知》(苍教人〔〕15号)标准进行发放。

(一)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参照《苍南县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三)学校要做好物资保管工作,建立健全物资验收、进出库、保管及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每年至少清点一次,保证账实相符。

(四)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仪器、课桌凳、办公桌椅等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4.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校办产业、民办学校除外)一律不提折旧。

5.学校要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的资产类别和标准,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卡片(有条件的学校可用计算机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

6.学校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处理,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的资产处理要报教育局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一)会计档案。

学校应按照《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整理立卷,统一编目,装订成册,确定专人妥善保管,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二)会计交接。

财会人员、财产保管员调离岗位,应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交接手续,应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并填写移交清册;学区管辖的义务学校由学区负责监交,直属单位和学校由教育局计财科负责监交;交接双方要在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一)财务监督。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政法规,维护财经纪律和执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的保证。

1.强化教育内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继续开展财务收支常规审计检查和清产核资工作,净化财务管理环境。

2.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学校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状况。

3.对于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将对学校法人、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理。

(二)财务人员的管理。

1.按有关回避的规定,学校主要领导的亲属不能担任本校的会计、出纳。

2.财会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学校财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更换;若要更换,必须征求教育局计财科意见,以保证教育系统财会人员的稳定。

3.财务人员职责:。

出纳负责学校现金保管,对原始凭证、自制凭证、外来凭证按有关规定进行验证、报销;负责远程报账录入工作,网络审核,国库统一支付系统用款计划申请,直接(授权)支付录入等工作。

会计负责预决算、财务报表,奖金及补贴发放造册;负责远程报账票据送审,凭证制单、记账,国库统一支付系统用款计划审核、支付复核,票据送审等工作。

总务主任具体负责学校财务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报销凭证审核、财产管理等工作。

4.学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规范会计核算,认真履行职责。

5.县教育局将定期举办学校分管财务领导和财会人员的培训班,提高财务后勤管理水平。

(一)有开办食堂的学校,应开设食堂专用账户,按规定实行独立核算,严禁公款私存;学校食堂旨在为师生服务,应做到保本经营。

(二)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教职工教育与活动方面,不得用于发放补贴,不得用于个人资金拆借等。

(一)学区财会人员负责对辖区内学校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管,经常对学校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学校财务工作动态,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要真实反映财务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学区财务人员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规范财务工作行为。

(二)年终县教育局将开展学校财务后勤工作评先评优活动,表彰学校后勤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系统和个人,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后勤保障能力。

(一)学校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提高资金利用水平,加强对备用金业务的管理,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备用金,是指公司借支给公司员工个人的款项,这些款项仅用于支付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事项。

现金会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持有一定数额的备用现金。

其他人员:最高为人民币200元。

第四条备用金由财务部核算并负责监督;备用金借支个人(以下简称借支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应督促借支人按期足额还清备用金。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借支业务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办理备用金核销业务的时间同上(特殊情况可以例外)。

第六条借支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备用金,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或占用公司资金。

第七条借支人应按以下规定办理借支备用金手续:

一、借支人应如实、规范填写备用金申请单。

借款时,借支人应按要求填写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备用金申请单,按申请单格式准确填列借款日期、借款类别、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预计还款时间等。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一款多用或多笔备用金交叉使用。

对于未按要求填写的备用金申请单,财务部门有权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借支人负责。

借支备用金必须写明款项的用途,报帐冲销的内容要和借款时填写的用途一致,一笔备用金未使用完,要及时到财务部报帐冲销,不能挪做别的用途,否则不予以报销。备用金借支原则上要求由借支人本人亲自办理,由于特殊原因由非借支人本人办理的,须由借支人本人在备用金申请单上亲自签名,否则视为代办人借支的备用金,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代办人负责。

二、借支备用金时,借支人须提供相关的合同、协议、通知书、相关领导人签字的备用金申请单等有效文件,并准确填列付款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帐号,否则财务部门有权不予办理,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借支人负责。

由经办人提出后交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借支人应按时归还所借备用金。

第九条原则上谁借支谁报销。借支人因故不能亲自报账,而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人应在报销凭证上签字。

第十条公司员工调离、辞退或辞职时,必须到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清理手续。凡未办理备用金清理手续的员工,公司将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借支人超过预计还款时间尚未结清备用金账户,但有合理理由说明原因的,应由借支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能按时归还的原因,报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公款丢失,由本人承担。

备用金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资金安全、完整,加强各部门备用金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制定备用金管理制度。

1、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部门备用金申请额度一般不高于人民币5000元,以供日常零星开支之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增加额度,须经部门主管及财务处处长审批,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

2、各部门的备用金限用于采购部未能购置的消耗性文具用品及事务性临时开支。

3、各部门单笔金额1000元以下的费用零星开支可直接动用备用金,超过1000元的,可直接向财务部借款支付。

1、各部门主管指定专人申请借支,由部门主管人员监管使用,财务处以该申请人名义对借用备用金挂账处理。

2、借款人借备用金时,先填写“借款单”,交部门主管签字,再经出纳、财务处长审批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3、借款人直接采用备用金支付相关费用的,应在支付后一星期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流程参照《uic财务管理制度》)。

1、备用金使用部门的经管人员必须设立备用金台账,做到专款专用,如有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采用备用金支付的发票、收据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在备用金台账中做好登记,记录相关费用支付明细。

3、财务人员应不定期查阅部门“备用金”台账,每年至少一次,核对账款是否相符,如有短缺,无法查明原因的,由经管人员负责赔偿,最终构成核查报告。

4、经管人员在调换工作部门或离职时,应到财务部办理归还备用金手续。

5、备用金一般在年初借入,年末结清。对无故拖延者,财务处发出最终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财务处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1.库存现金的开支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等。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教职工日常报销及学生退费等相关支出。

(5)按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保留库存现金的最高数额。根据学校规定,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数额一般为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限额一般不超过8万元,超过限额规定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在库存现金限额不足以保证日常零星开支时,应当核定后根据实际情景进行库存限额的调整。

(1)不得挪用现金和不贴合财务手续的原始凭证(俗称“白条”)抵库。

(2)不得公款私存,将收入的现金存入个人储蓄账户。

(3)不得私设小金库,一切现金收入都必须入账,不得保留账外现金。

(4)不准私人借用公款,因特如情景,必须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5)不准编造、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6)除出纳人员必须每一天下班前盘点库存现金外,上级领导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并保留盘点记录,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余额相符。

备用金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2、名词解释:备用金是单位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3、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用心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本制度规定了备用金借用和报账手续及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5、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5、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办事处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项目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再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事处办理借款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资料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5、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办事处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资料,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再将“报销单”回到财务部办事处,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5、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6、1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办事处根据实际状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务必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务必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

6、2财务部办事处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6、3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办事处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办事处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奖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备用金管理制度。

6、4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务必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借款。

备用金管理制度

目的:备用金的设立是为了一些部门或个人因为业务的特殊性而出现的`,为了保证备用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拟定以下制度。采购员、收银员、出纳员、司机等要熟悉并遵守此制度。

1、备用金的申请

(1)要求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需先填好借支单,说明原因。

(2)财务部对此进行调查和审核,如果确因业务需要,财务部请示总经理审批。

(3)经过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可到财务部出纳处领取备用金。

(4)申请人领取备用金,我部即可确认其为备用金保管人(简称保管人),保管人负责备用金的完整和安全。

2、备用金的保管使用

(1)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必须对备用金专款专用,不得出现占用、挪用备用金的情况。

(2)财务部可对设有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盘点时财务人员和保管人一起清点备用金,并填制备用金盘点表,双方签字确认。

(3)在对备用金的盘点当中,如果发现备用金有被占用、挪用、短缺等情况,必须由保管人立即补上,有长款情况则要求保管人解释原因。

(4)任何人不得对保管人提出借用备用金的要求,否则,财务部有权对此行为进行处罚。

(5)如果备用金一直都发生短缺、占用、挪用等现象,我部有权对保管人进行经济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是短缺、占用、挪用款的2—5倍。行政处罚是口头、严重警告、最后警告等处罚)。

(6)保管人在使用备用金时,可用符合财务制度的单据到财务部报销,经过报销后到出纳处领取相应的报销金额。

3、备用金的归还

(1)保管人因业务关系不需要可随时将备用金归还财务部,财务部开出收据给保管人以证明其已将备用金归还。

(2)财务部在盘点备用金过程中,如发现保管人不需要备用金或备用金使用量不大,有权要求保管人在限期内归还部分或全部备用金。

备用金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各分公司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2.备用金是单位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进取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本制度规定了备用金借用和报账手续及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4.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二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需经部门经理审批签字同意。深圳区域之外的分公司,当地财务部汇总员工的借款单及制编各项备用金的申报表,附上原始凭证统一呈报给当地负责人审批签字同意。最终全部借款单和申报表,由深圳财务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深圳出纳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资料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4.2专项借款人员在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报销。各分公司固定数额备用金用到三分之二时就要到财务部申报借款,比如行政和调度备用金是5000元,在用完3000元左右时就要报销。填写好“报销单”上各项规定资料,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再将“报销单”回到深圳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4.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5.1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景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

5.2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5.3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终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5.4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借款。

6.适用范围:集团内各分公司出纳及部门经理的备用金拨付及使用。

7.备用金管理要求。

7.1关于司机备用金,每位司机1000元人。只限于支付汽车过走过桥、停车费用报销。司机油费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加油卡充值。车辆保养需提前申请(必须在4s店进行保养)。司机报销部分仍由行政部签批后,经财务经理、内部审计审核后即能够安排支付。分公司必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签批后,方可进行报销并支付。

7.2关于出纳备用金,只限于支付紧急情景下的现结费用,单笔低于500元以下的公司日常员工报销等或公司一般的零星费用支出。不包含员工的福利补助、宿舍租金、水电管理费用。如果费用金额过大,超过备用金额度的,则需要报批深圳财务部,审核后拨款支付。

7.3关于行政备用金,只限于支付紧急单笔低于500元的行政部零星开支(不含司机及车辆开支保姆报销),申请时部分需有对应呈批件及附件。如快递费报销要附上原件。超大金额的办公用品及耗材由采购部找供应商购买。

7.4关于调度备用金用,只限于支付单笔低于500元零星现结成本的开支(不含固定或长期性合作的采购、运费等,且需计入成本工单),申请时需有相对应的工作附件。

7.5关于生产备用金,只限于支付单笔低于500元以下的生产车间用品零星购买。生产部连班和晚班的餐费由财务部审核直接支付给餐饮公司。

8.报销流程:。

注:外地分公司由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如是外地分公司,则需要相应会计审计。

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行政效率,减少零星支出的审批次数,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备用金是公司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第三条:允许设备用金的部门:办公室、采购部、科研部、深圳分公司。

第四条:备用金限额:办公室3000元人民币(含食堂伙食费),采购部10000元人民币,科研部2000元人民币,深圳分公司10000元人民币。

第五条:备用金的用途:办公用品、市内交通费、差旅费、零星物品采购费用、邮政咨询费、其他日常零星支出。备用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用于私人挤占,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对备用金实行专人管理,并把管理人员名单报公司财务备案。备用金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办理借款手续;。

(二)办理借出手续;。

(三)办理报销手续;。

(四)负责登记备查账目。

第七条:备用金借款。各部门指定专人后,需要到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借款人为部门,经办人为部门的备用金管理人。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经办人签字后,交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复审签字后的“借款单”交给公司出纳,出纳经复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第八条:备用金的报销。备用金管理人员对其部门使用的备用金,采取用完即时报销办法。报销时,经办人员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资料,按公司费用报销办法进行报销。

第九条:备用金管理经办人,要认真审核各项报销凭证,对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拒绝报销。对审查不细,经财务审查出不合格的票据,由备用金经办人个人承担。

第十条:备用金经办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备用金支出是否在原核定的范围,发现不在原核定范围内的支出,财务人员拒绝报销。

第十一条:备用金的补齐。备用金管理人员在备用金报销后即时按定额补足。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按备用金领用部门设立明细账,核算备用金的借、报销、补足等事项。

第十三条: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备用金管理人有权催办,如果催办无效,备用金管理人员可通知财务部门扣款。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财务部门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备用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两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单笔超过10000元的采购,必须按照工程部制度规定,走合同审批程序采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3、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况不同,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周1万—5万。特殊情况,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况,予以审批。

4、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七、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八、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备用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各下属单位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现根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名词解释。

备用金是公司各下属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包括临时备用金和定额备用金。

第3条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进取、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对于私自挪用备用金等行为,一经发现则严肃处理。

第4条本办法规定了备用金借用和报账手续及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第5条公司实施定额备用金与临时备用金相结合的办法。

第7条日常费用包括办公费(包括日常性物料消耗)、市内交通费用(包括车辆使用费)、经常性业务招待费等。日常费用的具体额度由单位负责人申请,经财务总监审定。

第8条定额备用金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名单须报财务部备案。各单位办事人员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如需使用备用金,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向保管人借支;业务办理完毕后,经办人员到财务部报销并将报销款项还给保管人,补足备用金。

第9条定额备用金不得跨年度使用,每年12月25日之前,备用金须足额还回财务部,逾期未还,经两次催收后,财务部有权从单位负责人和保管人员工资中扣回。

第10条每年1月份第三周,各单位根据本年度审定的备用金额度到财务部办理借支手续。若尚未审定额度,延用上年额度,审定后多退少补。

第11条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备用金保管人员岗位变动或离职时,定额备用金必须做相应交接,交接表原件的其中一份交财务部备案。

第12条临时备用金的借用和报销手续。

一般情景下,不予借支临时备用金,临时备用金借支须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公司经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批准。

2、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应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一式三联放《借款单》,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资料是否正确、完整,审核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

3、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持报销单据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单据经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须由财务人员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审核单据的合法性,审核无误后可办理报销手续。

4、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于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的款项,应让报销人员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1、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2、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且在财务部发出最终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3、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初的借款。

第14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其解释权归财务部。

第15条本办法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自颁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备用金管理制度

1、本公司各部门零用周转金的划拨采取定额式,各部门划拨1 000元,以供日常零星开支之用。

2、各部门的备用金限用于购置消耗性文具用品及事务性临时开支,其余购置器具修缮或金额较大的开支,均应先行呈准后始得办理。

3、各部门应于每周六抄报本周诸项费用开支,限次周星期一送会计 科审核,次周星期三由会计 科按各单位核准金额划拨,但开支申请金额较少者,合并至下周统一划拨。

4、各部门按周抄报该部门费用时,应按次序编号填制备用金报表,一式两份,一份自行留底存查,一份送会计科凭以核对。

5、各部门申请核拨时,应将发票或收据贴于原始凭证粘贴页上,在粘贴页右下端应有部门主管、申请人签章证明。

6、索取发票或收据时,应注意本公司抬头、厂家及负责人签章品名、金额、数量等。

7、会计科审核各部门备用金申请,须会同有关单位按其授权范围审核各项费用,并通知单位。

8、各部门备用金账务处理以不设立账簿记载为原则,仅以备用金周报表代替。备用金(现金)报表代替现金簿,备用金(各项费用)明细表代替费用明细账。

9、各部门各项费用应于发生当月报销。

10、本办法未定事项,按惯例或会计一般处理原则办理。

备用金管理制度

备用金(国际上也称暂定金额)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拨付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单位或工作人员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的款项。预支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等用的备作金,一般按估计需用数额领取,支用后一次报销,多退少补。对于零星开支用的备用金,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即由指定的备用金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数额领取,支用后按规定手续报销,补足原定额。

(1)企业各部门填制“备用金借款单”,一方面财务部门核定其零星开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凭此单据支给现金。

(2)各部门零星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若遇特殊需要应由企业部门经理核准。

(3)各部门零星备用金借支应将取得的正式发票定期送到财务部门备用金管理人员(出纳员)手中,冲转借支额或补充备用金。

(1)备用金收支应设置“备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表”送交经理查看。

(2)备用金定期根据取得的发票编制备用金支出一览表,及时反映备用金支出状况。

(3)备用金账户应做到逐月结清。

(4)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种与备用金相关的各种票据。

备用金的管理不论采用何种办法,都应严格备用金的预借、使用和报销的手续制度。

3、备用金预借、使用及报销流程。

(1)预付及补充备用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贷:银行存款。

(2)经审核报销时。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备用金管理制度

(1)企业各部门填制“备用金借款单”,一方面财务部门核定其零星开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凭此单据支给现金。

(2)各部门零星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若遇特殊需要应由企业部门经理核准。

(3)各部门零星备用金借支应将取得的正式发票定期送到财务部门备用金管理人员(出纳员)手中,冲转借支额或补充备用金。

(1)备用金收支应设置“备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表”送交经理查看。

(2)备用金定期根据取得的发票编制备用金支出一览表,及时反映备用金支出状况。

(3)备用金账户应做到逐月结清。

(4)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种与备用金相关的各种票据。

备用金的管理不论采用何种办法,都应严格备用金的预借、使用和报销的'手续制度。

(1)预付及补充备用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贷:银行存款。

(2)经审核报销时。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根据《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应当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并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以下简称备用金)。

第三条备用金是指采矿权人在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及其在闭坑、停办、关闭矿山后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和恢复植被等应缴存的备用治理费。

备用金属采矿权人所有,列入生产成本。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治理义务,经验收合格后,备用金本金及其利息收入返还采矿权人。

国土资源部和省审批发证的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存;市(州)、县(市)审批发证的,分别由市(州)、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存。

第五条备用金的收存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备用金收存额=收存标准(累进制)×采矿许可证登记面积×采深系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年限)。

其中,备用金收存标准及采深系数见附件。

第六条采矿权人应当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1个月内,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缴存备用金。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应当在本办法施行后3个月内,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缴存备用金。备用金缴存额以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样式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第七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在3年以下(包含3年)的,应当一次性全额缴存备用金;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在3年以上的,可以分期缴存备用金,第一次缴存的数额不得少于备用金总金额的30%,余额按剩余期限年均数在采矿权人年检时缴存。

第八条采矿权人变更矿区范围、主采矿种以及采矿许可证期满,申请延续登记的,采矿权人应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缴存备用金。

第九条采矿权人转让采矿权的,应同时办理备用金本息转移手续,由采矿权受让人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承担相应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第十条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地质灾害破坏或者诱发地质灾害的,采矿权人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恢复治理。对恢复治理措施不力、不及时的采矿权人,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恢复治理。逾期不恢复治理的,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强制治理,治理费用从其缴存的备用金及利息中支出。采矿权人应当在治理工程结束后3个月内补齐已支出的备用金。

第十一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3年以上,需分期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的矿山,采矿权人要求对分期治理工程进行验收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验收合格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合格通知书,并可适当抵缴备用金数额。

第十二条矿山停办、关闭或者闭坑前,采矿权人应当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并向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出验收申请。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采矿权人书面验收申请2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完成验收。

经验收符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要求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验收合格通知书,并及时将备用金本息返还采矿权人。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采矿权人限期进行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仍达不到要求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等方式,组织有关单位用备用金进行治理。

治理费用超出采矿权人所交备用金(含利息)的部分由采矿权人承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向采矿权人追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完成后备用金还有剩余的,剩余部分返还采矿权人。

采矿权人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合格通知书,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存备用金后,应当向采矿权人开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往来款项收据。

备用金的收存实行“票款分离”,统一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对按规定予以返还采矿权人的备用金,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拨付到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财政专户在做会计处理时冲销备用金收入。

对按规定不予返还的备用金,作为同级财政的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由组织实施治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支出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拨付使用。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财务决算报告,聘请具备相应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决算报告进行专项审计,经负责组织治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治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对备用金收存、使用、返还等情况的监管。

第十六条采矿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存备用金的,由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存;逾期拒不缴存备用金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不予办理采矿权的延续、变更、转让、登记和年检注册等手续。

第十七条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或者诱发地质灾害的,由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治理;逾期不恢复、不治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国土资源、财政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占有、挪用或者不按规定返还备用金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备用金管理制度

2.校区财务部门凭使用备用金取得的原始凭证,编制分类报销单据,定期向总部报销以补充备用金定额。但在会计处理上不透过定额备用金科目,也不必退回借款余额。

4.校区备用金主要用于因特殊状况急需支付的零星支出(招待费除外),如:学校快递费、多刷一卡通费用、每星期不超过500元的办公用品采购等事项。其他超过500元的特殊支出须向总部申请付款。

5.该备用金如因收费员保管不善或核算支付错误导致公款丢失或缺少,职责由收费员本人承担。

备用金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进取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两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资料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资料,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回到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景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景,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单笔超过10000元的采购,必须按照工程部制度规定,走合同审批程序采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3、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景不一样,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周1万—5万。特殊情景,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景,予以审批。

4、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景核定金额。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职责人。

七、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八、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终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备用金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二、储备基金的范围。

1、买方零星购买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费用留出;

3、定期零星开支储备基金;

4、该项目也作为财务人员的储备基金;

5、其他储备基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借给他人或挪作他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小额现金的贷款和报销程序;小额现金管理系统。

1、员工临时需要借用备用金时,先向财务部索要“借条”。财务人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将“借款单”一式两份发给借款人。借款人按规定格式填写借款单,按程序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应核对已签字的“借款单”内容是否正确、完整,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办理完业务后,应在三天内向财务部索要《报销单》,填写《报销单》的各项规定,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将《报销单》交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认真核对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在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零用金”明细账,查明报销人员的'原借款金额,报销超支部分应及时还给他。如果金额低于报销后的零用金金额,财务人员应将余额退回,以结清从原借款单借入的账目。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根据预计出差天数、往返差旅费、住宿费等费用确定借款金额。

3、每个项目的备用金暂定为每周1—5万,视每个项目情况而定。特殊情况下,项目经理应事先向总经理说明情况,获得批准。

4、其他贷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额度。

不及物动词小额现金使用的批准权。

备用金的使用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是备用金贷款的第一责任人。

七、财务部应按照贷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明细账,并按月及时清理。

八、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核销。对于无故拖延者,如在最后一次催款通知后仍不办理,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用人工中扣除,不再另行通知。

九、各种储备资金,必须在年终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必须在年末重新办理贷款手续,当年贷款必须核销。

十、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解释和修订。

备用金管理制度

备用金(国际上也称暂定金额)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拨付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单位或工作人员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的款项。预支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等用的备作金,一般按估计需用数额领取,支用后一次报销,多退少补。对于零星开支用的备用金,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即由指定的备用金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数额领取,支用后按规定手续报销,补足原定额。

(1)企业各部门填制“备用金借款单”,一方面财务部门核定其零星开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凭此单据支给现金。

(2)各部门零星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若遇特殊需要应由企业部门经理核准。

(3)各部门零星备用金借支应将取得的正式发票定期送到财务部门备用金管理人员(出纳员)手中,冲转借支额或补充备用金。

(1)备用金收支应设置“备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表”送交经理查看。

(2)备用金定期根据取得的发票编制备用金支出一览表,及时反映备用金支出情况。

(3)备用金账户应做到逐月结清。

(4)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种与备用金相关的各种票据。

备用金的管理不论采用何种办法,都应严格备用金的.预借、使用和报销的手续制度。

3、备用金预借、使用及报销流程。

(1)预付及补充备用金时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贷:银行存款。

(2)经审核报销时。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3)收回备用金余额时。

备用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备用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备用金使用,保证单位日常工作开展的现金支出需要,确保资金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二、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金;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其他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需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立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按时对备用金用款和结余情况进行清理和结算,将相关报销凭证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报财务部门销账,多退少补。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备用金额度

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备用金限额根据单位日常业务3―5日内零星开支所需要的现金量核定。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3、办公室零星费用,单次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3000元,按财务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4、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六、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七、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八、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内蒙古佰惠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

备用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各部门、分公司及各直营店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加强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所有直营店。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分公司及各直营店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经部门领导、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审核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填写“报销单”,并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将“报销单”交审计部审核,审计部将审核无误的经财务负责人、总裁签字审批后的“报销单”转交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审计后的“报销单”,办理报销手续。

3、财务中心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4、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5、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报销,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6、定额备用金和临时备用金申请、使用、归还适用上述规定。

7、分公司、直营店财务部于每月月末对门店备用金进行实地盘点,编制《现金盘点表》;分公司及直营店于每月3号之前向公司总部上报上个月备用金使用情况。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

2、备用金使用实行定额管理制度与临时管理制度相结合,定额借款必须由部门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副总裁批准。

3、因紧急状况,无法完成签字审批的不超过20xx元的小额零星借款,借款人应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部门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说明借款原因、金额,事后及时补交借款单;20xx元以上临时借款必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4、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不得无故多借备用金。

5、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备用金使用由分管副总裁签字批准,财务副总裁(特殊情况下财务总监也可)签字审批,部门负责人对备用金借款承担责任。

七、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当月内冲账,不得无故拖延,如借款清不完,不发放当月工资。

八、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九、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备用金管理制度

目的:备用金的设立是为了一些部门或个人因为业务的特殊性而出现的,为了保证备用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拟定以下制度。采购员、收银员、出纳员、司机等要熟悉并遵守此制度。

1、备用金的申请

(1)要求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需先填好借支单,说明原因。

(2)财务部对此进行调查和审核,如果确因业务需要,财务部请示总经理审批。

(3)经过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可到财务部出纳处领取备用金。

(4)申请人领取备用金,我部即可确认其为备用金保管人(简称保管人),保管人负责备用金的完整和安全。

2、备用金的保管使用

(1)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必须对备用金专款专用,不得出现占用、挪用备用金的情况。

(2)财务部可对设有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盘点时财务人员和保管人一起清点备用金,并填制备用金盘点表,双方签字确认。

(3)在对备用金的盘点当中,如果发现备用金有被占用、挪用、短缺等情况,必须由保管人立即补上,有长款情况则要求保管人解释原因。

(4)任何人不得对保管人提出借用备用金的要求,否则,财务部有权对此行为进行处罚。

(5)如果备用金一直都发生短缺、占用、挪用等现象,我部有权对保管人进行经济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是短缺、占用、挪用款的2-5倍。行政处罚是口头、严重警告、最后警告等处罚)。

(6)保管人在使用备用金时,可用符合财务制度的单据到财务部报销,经过报销后到出纳处领取相应的报销金额。

3、备用金的归还

(1)保管人因业务关系不需要可随时将备用金归还财务部,财务部开出收据给保管人以证明其已将备用金归还。

(2)财务部在盘点备用金过程中,如发现保管人不需要备用金或备用金使用量不大,有权要求保管人在限期内归还部分或全部备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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