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报告(优秀8篇)

时间:2023-10-12 11:13:56 作者:念青松 最新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报告(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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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报告篇一

这份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一份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获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入股企业问题专项清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省、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当前实际,河曲县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入股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

一、开展组织部署。12月3日,河曲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入股企业问题专项清理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清理的目标任务。通过专项清理,教育提醒党政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纪法规,有效遏制和纠正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入股企业谋利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促进廉洁从政,促进“三不”一体推进,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更加公平的经济发展环境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明确职责任务。《通知》明确提出专项清理的范围及内容,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入股企业,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省委、市委的工作方案要求,同时结合我县工作方案的实际要求,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好贯彻落实。印发省纪委监委《党政干部违规入股企业相关规定和典型案例汇编》150本,已发放至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单位“一把手”。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党纪法规、政策和文件和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学习省纪委监委汇编的《党政干部违规入股企业相关规定和典型案例汇编》,正确把握教育为先、正面引导的工作原则,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确保所有同志自觉地参加到清理工作中来。截止目前,共组织集中学习教育12次,参加学习教育101人次。

三、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党委(党组)要本着对组织忠诚、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根据个人情况如实填报、按期填报承诺书。确保上级规定的清理内容一项不漏,全方位、无死角彻底清理,确保此项工作在我县得到完全落实。要坚持客观公正分类处置具体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审慎甄别严把自我纠正“三个主动”要求,准确认定真纠正、实退出与做样子、搞变通等情况,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切实通过专项清理和执纪执法的正确导向,不断释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正能量”。

对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在本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有偿社局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企业任职情况;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检查,进行了逐个核查,没有发现违规人员。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接到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入股情况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后,党支部迅速召开专题局议,传达贯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清理整治工作各项部署,对如何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成立了违规经商入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这次清理整治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清理工作工作小组第一时间在公告栏张贴了将进行专项清理工作的公告,公布相关负责人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并以简报、公告、短信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开展清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违规经商入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下,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主任陈方前同志及办公室成员罗尔基木、刘红玉对照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对单位人员进行了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与群众反映对照,并将清理自查情况统计表采取公示栏公示、召开干部职工大局等方式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保障了清理工作顺利进行,摸清了经商入股情况:县防震减灾局有行政编制7名、工勤人员1名,需要登记人员6名,乡科级6名、一般干部2名均不存在违规经商入股行为。

县纪委(监察局)局同县委组织部对专项清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届时,将认真整理相关资料,查漏补缺,及时公开自查结果,接受督查组的督查核实。如果发现未处理的问题,将在第一时间解决,保障清理自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总之,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关于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入股情况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研究,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坚实清理原则,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局议,发布开展清理工作的公告,设立了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具体抓好落实清理工作,确保了清理任务能够按时完成,坚持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及时的将清理结果及处理情况上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3月31日上午,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党员干部违规投资入股专项清理和违规高息放贷“回头看”整治工作。局党组在家领导、局属各单位和股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市纪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李龙登应邀出席会议。

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梁成主持会议并强调,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全系统党员干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党性意识、规矩意识,认真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以过硬的作风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聚焦清理重点,注重整治成效。要准确把握清理对象、时段、内容、进度,要讲究方式方法,做到摸底自查与梳理排查相结合、专项巡查与审查调查相结合、群众监督和审计监督相结合,着力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三是担当主体责任,从严抓好落实。要认真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实行要一级抓一级,对本单位本系统情况全面、详细核实,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加强指导督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进行宣传和组织自查。要严格审查把关,确保自查自纠全覆盖、无遗漏。要强化整治工作纪律,确保整治工作严肃认真开展,对弄虚作假和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市纪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李龙登要求,要认真对照方案,明确清理工作重点,精准自查排查,注重方式方法,严格审核把关,不折不扣的完成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向东传达了全市作风建设警示教育会和全市党员干部违规投资入股问题专项清理和违规高息放贷获利问题“回头看”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领学了相关文件。

会后,局党组向全系统党员干部发放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示卡,再次重申严格遵守中央“六项禁令”和湖北省“十个严禁”。

根据中共xx县纪委、xx县监察局下发的《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投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亲自抓,采取措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了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经对照自查自纠登记表、单位内部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组织认真核实,我局无一例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的情况。现将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文件下发后,陈局长同志立即主持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文件,开展专题讨论会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对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勤政为民、高效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一是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我局按照专项整治活动安排,进行了自查自纠。我局科级领导干部6人,一般干部职工5人,共11人,根据客观事实填写了《自查自纠登记表》、《承诺书》,由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查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无一例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行为。

二是广开言路,掌握一手资料。主要采取开座谈会、“一对一”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情况。从干部群众反映的情况看,我局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都能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如实向组织汇报情况,无虚假、不报、漏报、瞒报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的情况。

三是按照专项治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我局及时建立健全防止领导干部投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了专项治理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贯彻到每个党员干部个人和全会各项工作实际中。

四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守,定期汇总情况,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未接到有关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反映、问题举报。

对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在本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有偿社局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企业任职情况;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检查,进行了逐个核查,没有发现违规人员。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接到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入股情况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后,党支部迅速召开专题局议,传达贯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清理整治工作各项部署,对如何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成立了违规经商入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这次清理整治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清理工作工作小组第一时间在公告栏张贴了将进行专项清理工作的公告,公布相关负责人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并以简报、公告、短信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开展清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违规经商入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下,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主任陈方前同志及办公室成员罗尔基木、刘红玉对照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对单位人员进行了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与群众反映对照,并将清理自查情况统计表采取公示栏公示、召开干部职工大局等方式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保障了清理工作顺利进行,摸清了经商入股情况:县防震减灾局有行政编制7名、工勤人员1名,需要登记人员6名,乡科级6名、一般干部2名均不存在违规经商入股行为。

县纪委(监察局)局同县委组织部对专项清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届时,将认真整理相关资料,查漏补缺,及时公开自查结果,接受督查组的督查核实。如果发现未处理的问题,将在第一时间解决,保障清理自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总之,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关于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入股情况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研究,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坚实清理原则,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局议,发布开展清理工作的公告,设立了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具体抓好落实清理工作,确保了清理任务能够按时完成,坚持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及时的将清理结果及处理情况上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入股企业问题专项清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省、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当前实际,河曲县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入股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

一、开展组织部署。12月3日,河曲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入股企业问题专项清理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清理的目标任务。通过专项清理,教育提醒党政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纪法规,有效遏制和纠正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入股企业谋利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促进廉洁从政,促进“三不”一体推进,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更加公平的经济发展环境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明确职责任务。《通知》明确提出专项清理的范围及内容,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入股企业,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省委、市委的工作方案要求,同时结合我县工作方案的实际要求,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好贯彻落实。印发省纪委监委《党政干部违规入股企业相关规定和典型案例汇编》150本,已发放至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单位“一把手”。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党纪法规、政策和文件和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学习省纪委监委汇编的《党政干部违规入股企业相关规定和典型案例汇编》,正确把握教育为先、正面引导的工作原则,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确保所有同志自觉地参加到清理工作中来。截止目前,共组织集中学习教育12次,参加学习教育101人次。

三、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党委(党组)要本着对组织忠诚、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根据个人情况如实填报、按期填报承诺书。确保上级规定的清理内容一项不漏,全方位、无死角彻底清理,确保此项工作在我县得到完全落实。要坚持客观公正分类处置具体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审慎甄别严把自我纠正“三个主动”要求,准确认定真纠正、实退出与做样子、搞变通等情况,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切实通过专项清理和执纪执法的正确导向,不断释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正能量”。


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报告篇二

3月31日上午,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党员干部违规投资入股专项清理和违规高息放贷“回头看”整治工作。局党组在家领导、局属各单位和股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市纪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李龙登应邀出席会议。

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梁成主持会议并强调,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全系统党员干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党性意识、规矩意识,认真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以过硬的作风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聚焦清理重点,注重整治成效。要准确把握清理对象、时段、内容、进度,要讲究方式方法,做到摸底自查与梳理排查相结合、专项巡查与审查调查相结合、群众监督和审计监督相结合,着力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三是担当主体责任,从严抓好落实。要认真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实行要一级抓一级,对本单位本系统情况全面、详细核实,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加强指导督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进行宣传和组织自查。要严格审查把关,确保自查自纠全覆盖、无遗漏。要强化整治工作纪律,确保整治工作严肃认真开展,对弄虚作假和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市纪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李龙登要求,要认真对照方案,明确清理工作重点,精准自查排查,注重方式方法,严格审核把关,不折不扣的完成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向东传达了全市作风建设警示教育会和全市党员干部违规投资入股问题专项清理和违规高息放贷获利问题“回头看”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领学了相关文件。

会后,局党组向全系统党员干部发放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示卡,再次重申严格遵守中央“六项禁令”和湖北省“十个严禁”。

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报告篇三

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入股企业问题专项清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省、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当前实际,河曲县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入股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

一、开展组织部署。12月3日,河曲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入股企业问题专项清理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清理的目标任务。通过专项清理,教育提醒党政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纪法规,有效遏制和纠正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入股企业谋利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促进廉洁从政,促进“三不”一体推进,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更加公平的经济发展环境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明确职责任务。《通知》明确提出专项清理的范围及内容,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入股企业,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省委、市委的工作方案要求,同时结合我县工作方案的实际要求,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好贯彻落实。印发省纪委监委《党政干部违规入股企业相关规定和典型案例汇编》150本,已发放至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单位“一把手”。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党纪法规、政策和文件和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学习省纪委监委汇编的《党政干部违规入股企业相关规定和典型案例汇编》,正确把握教育为先、正面引导的工作原则,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确保所有同志自觉地参加到清理工作中来。截止目前,共组织集中学习教育12次,参加学习教育101人次。

。确保上级规定的清理内容一项不漏,全方位、无死角彻底清理,确保此项工作在我县得到完全落实。要坚持客观公正分类处置具体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审慎甄别严把自我纠正“三个主动”要求,准确认定真纠正、实退出与做样子、搞变通等情况,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切实通过专项清理和执纪执法的正确导向,不断释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正能量”。

违规挂靠专项整治报告

四个专项整治监督报告

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报告篇四

******局(乡镇)

(2019 年**月**日)

**纪委(监委)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纪办发„2019‟*号)文件精神。防止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身份、职务影响与民争利或谋取私利,切实加强对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树立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形象,我单位在所属国家公职人员**人中,全面进行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 一 )

2 都能够结合xxx反腐倡廉的精神,深刻认识、高度重视,围绕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核心,深入自查自纠,确保此项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

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党组(党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对照“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八个方面清理重点,深入细致地组织本单位**名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认真的自我检查。通过自查:

3 自查报告**份。

(三)

总结提高,营造良好氛围。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良好氛围,结合“十个严禁”专项整治和纪律作风建设要求,对“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八个方面清理重点逐一排查并进行整治,认真分析研判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问题的成因,及时研究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规定,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斩断利益链条,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管理,防止违规行为发生,促进公职人员廉洁从政。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党组(党委)虽对“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八个方面清理重点逐一进行了排查和整治,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如对“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认识不够,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还需加强,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责任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 一 )

4 处分条例》、《xxx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纪发„2007‟7号)、《中国xxx廉洁自律准则》、《xxx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抵制隐形“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守廉洁自律底线的长效性。

(二)

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进一步要求领导干部深刻认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性,认真贯彻xxx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部署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同时,领导干部带头坚决抵制和反对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坚决杜绝有违规投资入股、违规经商办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等问题发生。

总之,**党组(党委)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对整治重点问题警小慎微、防微杜渐,要坚决纠正和查处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问题,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建立健全防治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中央八个方面规定落到实处。

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报告篇五

对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在本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有偿社局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企业任职情况;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检查,进行了逐个核查,没有发现违规人员。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接到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入股情况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后,党支部迅速召开专题局议,传达贯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清理整治工作各项部署,对如何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成立了违规经商入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这次清理整治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清理工作工作小组第一时间在公告栏张贴了将进行专项清理工作的公告,公布相关负责人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并以简报、公告、短信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开展清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违规经商入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下,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主任陈方前同志及办公室成员罗尔基木、刘红玉对照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对单位人员进行了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与群众反映对照,并将清理自查情况统计表采取公示栏公示、召开干部职工大局等方式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保障了清理工作顺利进行,摸清了经商入股情况:县防震减灾局有行政编制7名、工勤人员1名,需要登记人员6名,乡科级6名、一般干部2名均不存在违规经商入股行为。

县纪委(监察局)局同县委组织部对专项清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届时,将认真整理相关资料,查漏补缺,及时公开自查结果,接受督查组的督查核实。如果发现未处理的问题,将在第一时间解决,保障清理自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总之,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关于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入股情况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研究,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坚实清理原则,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局议,发布开展清理工作的公告,设立了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具体抓好落实清理工作,确保了清理任务能够按时完成,坚持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及时的将清理结果及处理情况上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报告篇六

各医疗卫生单位、 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国xxx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和《安吉县公务人员 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 ,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和安纪办〔 2014〕 8号文件精神, 现对我县国家公职人员利益冲突行为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一、 清理对象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含编外用工)。

二、 清理内容 ( 一)

个人独资或与他人合资、 合股经商办企业; 以个人或他人名 义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 私自 以承包、 租赁、 受聘等方式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

( 二)

以本人或家属名 义参与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企业和个人( 管理服务对象)

的借贷或集资活动。

( 三)

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家属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阶段:

( 一)

自 查自 纠 阶段( 4月 份)。

各单位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xxx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安吉县公务人员 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 围绕清理内容, 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自 查, 填写《自 查( 承诺)

登记表》( 一人一表), 并对登记事项进行核实确认。

( 二)

清理整改阶段( 5月 份)。

各单位对自 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 要认真对待, 督促相关人员 及时纠正。

5月 15日 前, 各单位要完成各项清理整改工作, 清理整改情况在本单位公示三个工作日 ,设立公开举报电话( 1. 单位举报电话; 2. 县卫生局 举报电话:5310500; 3. 县纪委举报电话:

5123749), 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5月 20日 前, 填写《xx 单位清理整改情况汇总表》 报送县卫生局纪委监察室。

四、 工作要求 对在清理纠正过程中主动申报并能整改到位的, 原则上不予处理; 对于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 问题突出且清理纠正不力的进行严肃查处, 并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1. 自 查( 承诺)

登记表 2.

xx 单位清理整改情况汇总表

安吉县卫生局纪委

2014年4月 17日

安吉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4月 17日 印发

附件1:

( 单位留底备查)

自查(承诺)

登记表 序号自查内容 自查结果 整改措施 1 个人独资或与 他人合资、 合股经商办企业; 以个人或他人名 义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 私自 以承包、租赁、 受聘等方式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

2 以本人或家属名 义参与 与 行使职权有关系 的企业和个人( 管理服务对象)

的借贷或集资活动。

3 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家属从事可能与 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本人承诺:

对以上自 查内容真实性负责; 对存在问题将按要求进行清理整改。

自 查人( 承诺人)

日 期:

附件2:

( 单位汇总上报)

单位清理整改情况汇总表 序号清理内容 清理结果 1 个人独资或与 他人合资、 合股经商办企业; 以个人或他人名 义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 私自 以承包、租赁、 受聘等方式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

2 以本人或家属名 义参与 与 行使职权有关系 的企业和个人( 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

的借贷活动。

3 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家属从事可能与 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 办企业、 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本单位共有干部职工

人, 开展自 查( 承诺)

人; 清理资金

万元。

单位( 盖章)

主要负责人( 签字)

报送日 期:

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报告篇七

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根据县纪委《转发省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57 号)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64 号)精神,现将本单位公职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

20**年 9 月初,县委老干局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学习县纪委〔20**〕57 号、〔20**〕64 号精神,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全体公职人员个人自查申报及承诺进行专题安排,并要求工作人员对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通过全面安排部署,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任务,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开展自查自纠

县委老干局共有 5 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 4 人,非党职工 1 人)。根据单位安排部署,9 月份以来,全体工作人员按照专项整治清理的7 项内容认真自查;并填写《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自查情况登记表》进行自查,向单位党组织上交了个人承诺报告书,详细自查了本人及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并向党组织作出了严 格遵守党纪条规,不从事不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承诺。

经个人自查,单位党组织审核,5 名工作人员均无从事参与经商

办企业等现象。5 名工作人员有 3 名工作人员(郭彩玲、刘琼、褚文成)家属子女无任何人从事经商办企业现象;2 名工作人员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其中:薛增义同志家属在**县惠民小区正门南侧经营一家小卖部,主要经营各类日常用品;宋虎年同志家属在临泽八一路口原农机公司家属楼下经营一家服装店,主要经营各类女式服装),他们均不存在利用工作便利为配偶经商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况。

三、公开自查结果接受监督

9 月 22 日,县委老干局召开支委会议,对在职党员自查情况进行审议,并将审议情况在本单位党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开,接收干部群众监督。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坚决杜绝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经商办企业的违纪行为,为营造清风正气、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奠定了组织保障。

关于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自查报告 2 2

根据文件精神,组织 5 所学校 70 多人遵照文件精神,开展了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活动。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小学、各村校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统一组织本单位的专项清理工作。各校主要负责人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全员动员,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

学区要求各学校认真学习文件文件精神,由校长负责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三、严肃工作要求,认真自查自纠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学校要把专项清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周密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专项清理工作负总责,要率先垂范,带头登记申报,带头纠正违规问题。各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清理工作。

2.掌握政策、依规清理。各学校专项清理工作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尽快掌握专项清理工作政策,注意把握清理的范围、内容、步骤和方式方法,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开展清理工作,严格按政策纠正违规问题,确保清理工作扎扎实实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3.严明纪律、实行问责。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按要求主动纠正违规问题的,可视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免予处理;对群众举报或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于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全面清查

此次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全体教师共同参与,自查自纠参与率达到了 100%。各学校组织教职工如实填写了相应表册,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学区。

在自查自纠专项工作中,没有发现教师有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也没有收到相关的举报。

今后,各学校还将进一步加强对该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巩固成绩,以实际行动响应党风廉政建设。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 3 3

区纪委:

根据区纪委发《关于对全区公职人员涉嫌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2020〕83 号﹚文件精神,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后的又一项重要任务,能够让干部职工不利用职权谋私,保持更加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营造一个干净的行政环境。为了确保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经商办企业问题整顿工作会议,成立了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经商办企业问题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核实,使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明政策,自查自纠

切实落到实处,中心采取领导干部自查、领导小组调查的方式,经查实,我中心无经商办企业人员。

三、公示结果,加强监管

为了进一步增强中心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识,巩固经商办企业清查成果,打造清正廉洁的行政环境。我中心领导小组下一步工作将采取以下监管措施,确保经商办企业工作落实后不反弹。

1.公示本次经商办企业清查结果。

2.建立中心经商办企业人员举报机制,干部群众监督,办公室负责登记备案。

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承诺书

根据庆纪发【2020】57 号文件《关于在全县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现本人向组织作出未参加经商办企业的承诺。

承诺人姓名:

承诺人单位:

承诺时间: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 4 4

接**纪委《转发市纪委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通知的通知》(**纪发*2020*号)精神,我办高度重视,严格依照文件要求,积极安排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成立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志任组长,全面协调部署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党总支书记**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监督自查工作各个环节的落实情况,确保自查工作成效;**同志任联络员,负责文件下发、材料收集报送等具体工作。

二、积极宣传确保成效

及时组织召开了县政府办公室全体干部会议,传达了市纪检委《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通知》(**纪发*2020**号)精神,要求全体干部对照文件规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

三、张贴公示强化监督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能够真正发现问题,取得实效,办公室将自查自纠统计结果进行了张贴公示,并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违规违纪行为。

今后,我办将进一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强化监督措施,努力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20**年 8 月 19 日

信用社开展员工经商办企业自查工作报告 5 5

接到上级关于开展信用社员工经商办企业排查通知后,**信用社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详细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xx 信用社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自查办法,挑选业务熟练,政治素质过硬的同志开展自查。主要对在信用社有贷款的职工的进行了排查,通过实地查看和明察暗访的形式,使风险充分暴露,确保不留死角。

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我社加强贷款管理工作,对贷款流向和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有效跟踪及严格监管,对今后新增职工贷款进行严格管理,一经发现有职工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立即收回贷款,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通过此次自查,**信用社没有发现有员工经商办企业的现象,无职工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与收入严重不符的;无职工长期拖欠贷款、借款不还或经常找人借钱情况的现象;无其他日常生活方面不良表现行为的;无利用职权从事第二职业或是利用工作之便帮助他人做生意的。

**信用社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今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确保

信贷资金的流向可控和安全。

**信用社

20**年 10 月 21 日

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报告篇八

二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该领 导人员任职企业及与之存在关联关系企业的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的 三是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党政机关、人 民团体、依法受权行使行xxx力的事业单位工作或者担任国 有企业领导人员,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的。

四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存在委托他人代持 或者隐名投资等形式规避整治经商办企业的。

五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 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的。

公司后回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等情形。

二、推进措施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进行。其 中,市管干部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本单位管理干部由局党组牵头负责。

(一)摸底调查 领导干部应如实填写《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 商办企业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由所在单位 组织人事部门梳理汇总,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市管干部填写的《申报表》,经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局党组管理的领导部填写的《申报表》由组织人事部门收齐后自行存档备查。

序时目标:市管干部 7 月 15 日前完成,局党组管理的干部 7 月 20 日前完成。

评估标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 情况申报表》收集齐全。

责任单位:局党组、各总支、支部、人事部门。

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安排。

序时目标:今年 9 月份部署,12 月份完成。

评估标准:学习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建立本单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造规经商办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台帐。

责任单位:局党组、机关纪委、组织人事部门 (四)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领导于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其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持续不断抓好局党组制定的清理文件的落实,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长抓长严、常管常严 序时目标:长期推进。

责任单位:局党组、机关纪委、组织人事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局党组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各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

不力的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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