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导演签约合同(汇总16篇)

时间:2023-11-13 13:02:38 作者:碧墨 热门导演签约合同(汇总16篇)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协议起着规范和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作用。小编整理了一些实用的合同协议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工作提供一些帮助。

签约合同

甲方: 乙方:

2.1 乙方是炎黄互联网站的高级企业会员。??

2.3 乙方已经充分了解甲方“炎黄互联”网站《关于广告品质的规定》。??

第三条:合作方式??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5 甲方有判定乙方的行为是否符合本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5 有独享由于实施本合同而获得的全部收益的权利。??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有效期与解除??

6.1 本合同由乙方打印签章,交甲方签章后生效。??

6.2 本合同的有效期不短于六个月,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连续计算。??

6.3 本合同生效超过六个月以后,如果没有发生失效事由,将持续有效。??

6.4 当下列失效事由之一发生时,甲方随时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4.2 当乙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不能全面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时。??

6.5 当下列失效事由之一发生时,本合同失效:???

6.5.1本合同之合作基础发生了无法弥补的实质性改变。???

6.5.2 双方签署了用以取代本合同的新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第八条:附则??

8.1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邮编: 传真:

业务联系人: 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

乙方: 地址:

邮编: 传真:

业务联系人: 电话:e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年月日

北京亿领深圳分公司取派型合同

甲方:北京亿领速递深圳分公司乙方:

乙方在全面了解甲方的经营状况、运作模式等基础上,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服从甲方统一品牌、统一公司形象、统一运作模式、统一价格结算、统一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申请作为甲方的加盟承包商,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经营范围及特别约定

1、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区/县)双方确认的区域范围内经营取派件(操作区域明细见附件),乙方不得超出此区域经营业务,业务经营范围不得超过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变更、新增经营场所以及在甲方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均需及时(最迟两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2、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从事业务,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第二条合同变更、终止和续签

1、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本合同签署后按规定或约定时间内乙方须将风险保证金、首次物料费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如违反则视同合同未生效。

3、在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保障操作,最长不超过30天。甲方确定乙方停止操作后,在30天内与乙方清理完毕所有的账务。如乙方故意拖欠甲方费用,自停止货物操作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提供的欠款数额收取乙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4、双方终止合作并解决完所有争议后,甲方抵扣乙方所欠费用后将剩余的保证金、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5、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在合同生效协议时间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为甲方的加盟承包商。

第三条相关费用及支付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乙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合作中,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量要求乙方增加保证金,按日均到付代收金额的3倍增收,但最高不超过月代收货款总额的50%。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规范经营,维护亿领快递的声誉,如果出现丢件,损坏件,不及时派送,以及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或从保证金中扣除。

1、甲、乙双方在开展门到门服务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亿领快递的形象、声誉,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指导使用相关软件、系统等;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定、考核要求和服务规范等,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指定区域内,甲方可增设加盟商,该加盟商须与甲方直接签订加盟合同。

3、乙方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与业务指导,并承诺无条件实施约定服务区域内的派送(详见附件),及时、高效完成甲方赋予的任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理由加以拒绝或延迟派件义务。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北京亿领快递相关操作规定和双方签订的《运营守则》,乙方将已派送货物签单全部返还甲方;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5、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的业务,必须通过甲方承运,不得通过其它快递公司或货运代理承运;除到付运费和代收货款外,送货方不得向收货人收取任何费用。

6、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

采取补救措施。因乙方的原因,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认为乙方确有过错,甲方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7、因乙方或其职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存在其雇员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9、乙方的经营风险、法律责任和所加盟经营区域的业务开发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有关或相关连带责任。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结算条款

1、代收款与其它费用分别结算。乙方将当天收到的代收款及时存到网银账户,最晚不得超过次日12:00,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拖延或抵扣,存款的同时需要向甲方提供存款项目明细。

2、到付款、派送费、保险费、到付款税金,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1-31日。

3、结算业务时,如发生价格纠纷、服务质量纠纷、服务事故等情况,责任双方已协商一致的应在本月结算完毕。如果纠纷、事故未能解决或双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相关问题件的费用结算顺延至纠纷、事故解决后再行结算,最迟不超过结算期满后1个月,不得影响其它正常件的结算。

4、乙方购买甲方工作单、物料、装备时,应先将款项存入甲方网银账户,甲方确认到款后再行发货。

5、乙方账户

户名:

开户行:帐号: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风险保证金、网络结算预付款等费用支付给甲方以及签约后7日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按照保证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运单,每丢失一份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元/单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已派送货物乙方不能按规定返回签收单的,乙方承担50元/单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无法收款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业务,若未通过亿领快递转运的,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500元-1000元。

4、乙方私自印刷甲方工作单的,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10000元。5、乙方不能按照规定返回到付款、代收款的,甲方将根据200元/天的标准进行处罚。超过2天未返款的,甲方暂停合作;超过7天未返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6、因派送方责任造成货物延误、丢失或破损的,严格按照《亿领网络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确定责任及赔偿,责任方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裁定的应赔付总额赔偿给受损方,延期赔偿的,每迟延一天支付给损失金额1%的滞纳金,超过15天没有赔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7、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制定的考核标准和操作要求,如考核不达标或操作不能达到的应在一周内整改,一个月内仍不达标,对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无需向对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第七条风险转移

货物交接后,由接收方对货物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破损、丢失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附件以及甲方在管理过程中公示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发文是本合同的有效补充,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附加,所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十:户口本复印件

附件十一:财产证明(房产证明/机动车证明

甲方:乙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经营守则

1、甲方有偿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商标,标识,对外张贴、悬挂以及从事业务等。

2、甲乙双方签订的亿领快递加盟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北京亿领商号及其他与加盟有关的任何标识。

3、乙方全部使用甲方提供的北京亿领商标和标志及甲方提供的统一标记的工作单、资料袋等相关物品(详见附件)。有关甲方商标、标志和标记的物品由甲方统一印制并有偿供应,乙方不得擅自印刷。甲乙双方签订的亿领快递加盟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收回乙方未使用的带有北京亿领商标和标志及甲方提供的统一标记的相关物品。

4、甲方授权乙方在当地服务区域内使用北京亿领商号,商号所有权为甲方所有,甲乙双方签订的北京亿领加盟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收回使用权。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商号、加盟标识及其他与加盟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带有北京亿领名称的商号,乙方应在十日内办理工商变更或注销登记。

甲方:乙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网络档案表

网络服务区域表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乙方服务区域为市/地/县区域。具体服务区域如下:

注:1、以上可操作区域,原则上只能增加不可减少。

2、严格遵守北京亿领快递有限公司网络规划要求。

3、服务区域表述采用列举关键字的原则,以xx大厦、xx街、xx路、xx镇、xx村等常用的地址信息作为关键字,如东小口镇,北方明珠大厦,天通苑家乐福,龙德广场。

4、可服务区域和不可服务区域二者可详细具体填写一项,不需要两者都逐一列清。

甲方:乙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演员签约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明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二、 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三、 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演出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十、 甲方根据乙方个人情况和要求,负责安排乙方进入艺术院校继续深造;

十二、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约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演出资格和合约规定的其它资格。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六、乙方被甲方吸收为专(兼)职艺员后,应向甲方交纳x/年人民币为管理费、建档费和存档费,x元人民币的艺术照和生活照(由专业摄影师统一拍照),乙方交纳的管理费一经鉴定,甲方不予退还。 七、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签约费元,抵押金元,抵押金在合同期满甲方将如数退还(凭本公司所开的收据)。

注1: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甲方将不予退还抵押金:

1)演出期间迟到或不到,造成损失者;

2)演出期间无故离开,影响演出者。

注2: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将扣除抵押金x元人民币:

1)在演出期间给本公司带来声誉及利益损害者;

2)在组织演出和排练期间无故不到或早退者;

3)在演出或排练期间损坏道具者(道具按实际价格赔偿)。

附则:

3、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影视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章)

经 办 人: 签 约 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方:罗曦染及其团队 摄制组:罗曦染团队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姓名:邱韵桦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中国重庆市北碚区城南华光小区

邮政编码:400700

电 话:13883105275

身份证号:

甲方因拍摄需要,聘请乙方任《那群二货的梦想 》摄制组饰演 白木贴 角色。乙方必须凭有效证件,方可与甲方签订协议。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聘用时间:

1、自2013 年 4月 3日至2014年。

2、在上述聘用时间内,乙方需专职从事甲方(剧组)工作,为甲方提供有效的服务,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甲方同意,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

二、 酬金发放 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完全履行了义务,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酬金。酬金的发放按下列方式执行:拍摄过程中不定时发放。

三、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甲方(剧组)工作期间,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完成本职任务,严格遵守剧组有关规定及国家法规。乙方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影响拍摄进度给甲方(剧组)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甲方已付酬金五倍的违约金,乙方须确认对此无任何异议。

2、 乙方受聘参加甲方(剧组)的拍摄制作,有义务接受甲方(剧组)管理,遵守甲方(剧组)管理规定。乙方除了因伤病救治不能工作外,均应按照甲方(剧组)指定的时间、地点工作,不得迟到或早退。如有迟到或早退,制片组将按照每日甲方(剧组)实际发放费用除以迟到或早退的分钟数,从酬金中扣除。乙方因病请假时,须向甲方提交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甲方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乙方旷工,按缺勤处理。(在甲方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乙方应到甲方指定医院查验病情,如乙方拒绝,原医院证明无效)。

3、 乙方在拍摄期间,自己保管好个人财务,一旦丢失自己负责,不能影响到甲方的正常拍摄工作,乙方如影响甲方的正常拍摄工作,甲方有权追究并处以罚款,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合同。

4、 乙方受聘参加甲方(剧组)的拍摄过程,有义务接受制片组安排的工作。未经制片组同意,乙方不得于本剧未拍摄完成时退出甲方(剧组)。乙方不得在未经制片组同意的情况下,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因接受非甲方的约请而中断、终止乙方在本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 乙方在本剧组使用甲方款项购买及甲方交其使用的器材、道具、服装及各种物品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使用,并尽力使其完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处置上述物品。乙方亦不得以该剧受聘工作的名义,未经甲方同意,将购买物品据为己有,否则应向甲方按价双倍付款。

6、 受聘的工作人员,未经上报并获得许可,所购买一切物品不予报销。

7、 甲方有权安排投资、发行、宣传等有关人员在不影响本剧组拍摄的情况下参观拍摄现场,乙方不得因故影响拍戏。

8、乙方在受聘期间,如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不服从甲方管理,以至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付酬金。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因甲方不能履行,甲方应视具体情况,承担以下经济责任: a、协议已签订,但乙方尚未正式开始投入工作,甲方预付乙方的10%酬金,乙方可不退还甲方。 b、协议已签订,双方均已投入工作,中途不能继续履行,甲方需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酬金。

2、本协议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乙方视具体情况应承担以下经济责任: a、协议已签订,乙方未正式投入工作,乙方除如数退还甲方预付的酬金外,另外支付同等数额的赔偿金。

b、协议已签订,双方均已投入工作,中途不能继续履行,乙方除如数退还甲方支付的酬金外,须给甲方在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追究乙方责任。

c、由于甲乙方之外的其他因素导致的拍摄超期,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在聘期内,与自己所在单位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

5、因不可抗拒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 因不可抗力造成延期,甲、乙双方协议自然延期,甲、乙双方均不承担 责任。

五、 作权归属: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第二章第二节第十五条的规定,乙方确 认参加拍摄的《那群二货的梦想》中,本人只有享有著作权的署名权,其他权利归甲方所有。

2、甲方根据乙方在创作中的贡献,实事求是地决定乙方在本片中的广告、宣传品中的地位,不能忽视乙方在本片创作中的作用。

3、乙方保证在聘用期间及聘用后维护本片及摄制组的名誉,在未经甲方认可的情况下,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活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赢利行为,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本片摄制完成后的宣传发行工作。

六、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如有补偿和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形成文字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否则无效。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解决。 甲 方: 乙 方:

执行制片人: 受 聘 人: 盖 章: 盖 章:

时 间: 时 间:

签约合同

魏鸿山和 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立约人:

1.1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姓名: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1.2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二、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

合作,具体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签约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体包括:

3.1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其他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有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须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业的决策权。

六、乙方报酬

6.1乙方参与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净收益(扣除甲方支付的有关费用及税费后),甲乙双方按5:5的比例分配.

1、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2、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3、各项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预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支付时间:每半年支付一次。

签约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经纪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艺员)。

性别: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剩余7%由甲方支配,该7%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市公证处保存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导演合同

甲方与乙方(甲方即聘方,乙方即受聘方)经过*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聘任合同。

第一条首次聘任聘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聘任期满双方同意可以续聘。

第二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1.聘期实行固定工资制,即年薪_________元人民币,按月发放;2.因考取研究生、应聘到单位或不宜在甲方工作的其它事由,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聘任乙方承担,岗位职责(可另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岗位、下达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3.本合同所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不能履行;4.甲方认为乙方具有的其他不宜继续履行合同的事由。

第六条甲方制定的与乙方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乙方到甲方报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未涉及到的问题,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不能妥善解决,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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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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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的劳动。

小饭店员工的劳动。

签约导演合同

兹经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

(一)甲方现聘请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集电视剧_______之导演,每集不少于____分钟,甲方亦答应同时执行监制及副导演之职。(以下简称该剧集)。

(二)协议有效期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该剧完成为止。(以下简称协议期)。

(三)乙方保证于协议期内是自由身份,除本协议外,绝无任何其它协议之羁束以致妨碍乙方于协议期内向甲方提供其服务及履行本协议中乙方之所有责任及义务。设若本协议之签署引起任何协议纠纷,乙方须负百分之一百责任及承担一切后果,与甲方完全无涉。乙方于协议期内,至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之一切责任为止,得优先为甲方及各该剧工作,不得以其它理由为借口,以致妨碍履行本协议列明之工作及义务,乙方于协议期内必须为甲方提供最有效之服务,使各该剧能以最低成本、在最短时间内达成最佳质素完成。

(四)1.乙方替甲方担任协议导演于协议期内共执导二十集电视剧,甲方同意支付乙方酬金每集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二十集共酬金人民币____万元整。支付方法如下:(1)甲方保证支付乙方每集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二十集共酬金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2)酬金余数即每集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二十集共酬金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由乙方所引荐之赞助商付出之本剧集赞助费收集,若有不足之数,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亦不用支付,乙方亦不作追究。a.第一期于签约时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作为订金。(____%)b.第二期于开始拍摄时支付人民币____万元整。(____%).第三期于拍摄至中段时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____%)d.第四期于拍摄完成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____%)e.第_______五期于后期制作完成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____%)2.倘若本协议期满,而乙方未能完成履行本协议之责任,则本协议之有效期及乙方于本协议之责任得以顺延至各该剧全部完成为止,而甲方无须支付乙方上述协议第(四)1.条所列明以外之酬金。3.倘若本协议期满,而甲方因行政上之安排导致乙方未能完成履行本协议之责任,则本协议之有效期及乙方于本协议之责任之顺延期由甲乙双方根据情况另议。

(五)1.乙方应在甲方要求下,义务为甲方修改各该剧之剧本内容,而甲方无须付予乙方上述本协议第(四)1.条所列明以外之酬金。2.各该剧之一切录像带、录像、雷射影碟、电视、电影、广播及一切将来发明之传播媒介,剧本内之人物造型、姓名等版权﹙除文字版权外﹚,皆属甲方所拥有,与乙方无涉。3.甲方有权更改各该剧之剧名及故事内容,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在协议期内得向甲方提供最完善及奏效之服务。

签约导演合同

此协议制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协议双方为_________(“university”)(甲方)和_________公司(“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期待大学研究“_________”项目,并给与相应的投资,并要求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_________负责进行此项目。

1.定义。

1.1“大学”是指大学,主要的调查员和那些在主要的调查员的监督之下参与研究计划,包括,但是不限制在,学生、职员、代表和代理人。

1.2“主要的调查员”是指在每个项目计划上被列出的个人,被大学雇用,由于正在引导而且监督研究计划的对计划责任的人。

1.3“知识产权”是指任何的和所有的发明、装置、程序(包括,没有限制,使用装置的程序或制造如此的装置)、方法、作文或产品或软件,是否可请准专利的或非可请准专利的,版权,和相关的实际知识。

1.4“_________的知识产权”是指由_________独立地开发产生出来的。

1.5“大学的知识产权”是指大学独立地构思或产生的。

1.6“新的知识产权”是指在协议的期间以及在它期满之后18天内被构思或产生的。

1.8“研究的领域”是指有关研究计划的研究区域。任何的相争术语当可能在每项目计划中被发现之时将被协议的术语和情况替代。

1.9“项目计划”将对协议及其他描述例如:付款的研究计划,预算和时间表的每个研究计划的细节和仪器。每个和每项目计划将构成协议一个整体的部份而且有相等的合法效果。

1.1“研究计划”是指研究和工作在大学被运行,在项目计划中发表。

1.11“研究计划”是指在项目计划中被描述的计划。

2.工作的范围。

2.1研究计划。被协议涵盖的研究计划发表在项目计划附件中。大学同意符合研究计划在主要的调查员的监督和方向之下执行研究计划。主要的调查员可能选择其他的大学职员参与研究(包括,但是不限制在大学技术人员,大学生和研究生,博士后或有才能成员),假如如此的个人知道并且同意被协议约束。任何与协议冲突的事,大学和_________可能随时借着相互的书面协议修正研究计划。

2.2研究的排他性。_________承认大学可能在被其他赞助的研究领域里面专注其他的研究,而且_________将没有对如此的其他研究或产生的知识产权的权利,假如没有用到_________知识产权或机密的数据。

2.3仪器和补给。由_________提供到大学的仪器在每项目计划上连同此的仪器公*的市场价格一起被列出。

3.考虑和付款。

3.1资金筹备。由_________提供依照付款的预算和时间表为研究计划赞助,在项目计划中描述,可能在给大学二个月注意之后被_________修正。

3.2发票。官方的发票将依照如每个项目计划所概略说明的付款时间表被对_________支付给委托的大学。

3.3付款。在收到来自大学的一个可接受的官方发票,付款在四十五(45)天内将会被_________传到大学的银行帐户。

4.术语和终止。

4.1有效的日期。协议将在上面在有效的日期之后变成有效,将继续有效2年,

签约导演合同

以下是合同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合作协议》,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本协议受^v^法律的管辖。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合作范围。

甲方向乙方租用(详见附件)以作甲方所属项目会务现场布置之用。

乙方同时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现场制作工程。

第二条:合作期限。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活动场地,提供必要的活动协助。

2、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项目现场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负责维护活动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财物保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指定授权人:或指定授权人:

帐户:开户行:帐?号:全称: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

签约合同

甲方:(经纪人)。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艺员)。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0%,剩余70%由甲方支配,该70%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00%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00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市公证处保存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x年x月x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合同

****影视有限公司和中国公民小姐/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就影视有限公司为小姐/先生提供演艺经纪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立约人

1.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香港地登记注册,其法定登记地在中国香港,商业登记号码为,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1.2中国公民(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住宅电话,手提电话。

二、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

3.1经乙方同意,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与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它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它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有关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及声音的专有使用权,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实际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性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它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它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担负本合同内的其它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健身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它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它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照甲方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的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它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它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有关该等事宜,乙方需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乙方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项的决策权。

六、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

6.1甲乙双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它台前幕后工作得收益br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本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它收益,但非合同约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6.2甲方对乙方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全年薪酬(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第二年全年薪酬(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从第三年起,往后每年的全年薪酬收入(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甲方同意并保证乙方收取的年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乙方每年演艺收入,没有达到甲方承诺的保证薪酬金额,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以上有关演出收入在每年结束后的第一个月结算。

6.3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按3:4:3的比例分配6.1条所列各项收入,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及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6.4乙方收取的演艺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乙方应当依照各地政府税务规定,就超出年薪酬的演出收入自行缴纳由甲方根据本合同安排的演出收入的税费,乙方超出年薪酬部分因缴纳税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6.6乙方应收取的对外演出及有关工作酬劳,甲方代乙方收取,并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2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尽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的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为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适用文字为中文,合同文本由中文书写。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即时生效,立约时间为公元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主播签约合同

甲方:

乙方:

一、主播和________文化达成线上签约协议后,公会须履行以下职责:

1、对主播进行关于玩越野合作平台功能的基本培训。

2、为主播挖掘平台上的推广渠道。

3、与主播充分沟通并制定基本的直播规划。

当六野文化未履行以上职责,主播应与六野文化充分沟通,并有权终止自己的直播。

二、主播在签约期内,须履行以下义务:

1、保证稳定的直播时间。

2、保持和六野文化的密切沟通。

3、积极配合公会的培训和推广活动。

4、不得去非玩越野合作平台的其他直播平台上进行视频表演。

5、不得用签约直播号或个人小号去非玩越野合作娱乐的视频模板进行表演。

当以上义务未履行时,六野文化有权冻结主播视频直播间。

当4,5条发生时,六野文化有权找官方报备撤销主播非法申请的直播间、玩越野合作平台上的其他视频模板。

三、付款方式。

1.本协议完成之时,乙方可得当次线下活动酬劳______-______元,按当次活动目的地及时间定价,按日结算。

2.甲方须通过银行将本协议规定之有关款项电汇至——乙方开户行:

乙方开户名称:

乙方账号:

四、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须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合同

聘用方:罗曦染及其团队摄制组:罗曦染团队(以下简称甲方)受聘方姓名:邱韵桦(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中国重庆市北碚区城南华光小区。

邮政编码:400700。

电话:13883105275。

身份证号:

甲方因拍摄需要,聘请乙方任《那群二货的`梦想》摄制组饰演白木贴角色。乙方必须凭有效证件,方可与甲方签订协议。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聘用时间:

1、自年4月3日至。

2、在上述聘用时间内,乙方需专职从事甲方(剧组)工作,为甲方提供有效的服务,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甲方同意,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

二、酬金发放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完全履行了义务,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酬金。酬金的发放按下列方式执行:拍摄过程中不定时发放。

三、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甲方(剧组)工作期间,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完成本职任务,严格遵守剧组有关规定及国家法规。乙方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影响拍摄进度给甲方(剧组)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甲方已付酬金五倍的违约金,乙方须确认对此无任何异议。

2、乙方受聘参加甲方(剧组)的拍摄制作,有义务接受甲方(剧组)管理,遵守甲方(剧组)管理规定。乙方除了因伤病救治不能工作外,均应按照甲方(剧组)指定的时间、地点工作,不得迟到或早退。如有迟到或早退,制片组将按照每日甲方(剧组)实际发放费用除以迟到或早退的分钟数,从酬金中扣除。乙方因病请假时,须向甲方提交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甲方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乙方旷工,按缺勤处理。(在甲方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乙方应到甲方指定医院查验病情,如乙方拒绝,原医院证明无效)。

3、乙方在拍摄期间,自己保管好个人财务,一旦丢失自己负责,不能影响到甲方的正常拍摄工作,乙方如影响甲方的正常拍摄工作,甲方有权追究并处以罚款,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合同。

4、乙方受聘参加甲方(剧组)的拍摄过程,有义务接受制片组安排的工作。未经制片组同意,乙方不得于本剧未拍摄完成时退出甲方(剧组)。乙方不得在未经制片组同意的情况下,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因接受非甲方的约请而中断、终止乙方在本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乙方在本剧组使用甲方款项购买及甲方交其使用的器材、道具、服装及各种物品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使用,并尽力使其完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处置上述物品。乙方亦不得以该剧受聘工作的名义,未经甲方同意,将购买物品据为己有,否则应向甲方按价双倍付款。

6、受聘的工作人员,未经上报并获得许可,所购买一切物品不予报销。

7、甲方有权安排投资、发行、宣传等有关人员在不影响本剧组拍摄的情况下参观拍摄现场,乙方不得因故影响拍戏。

8、乙方在受聘期间,如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不服从甲方管理,以至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付酬金。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因甲方不能履行,甲方应视具体情况,承担以下经济责任:a、协议已签订,但乙方尚未正式开始投入工作,甲方预付乙方的10%酬金,乙方可不退还甲方。b、协议已签订,双方均已投入工作,中途不能继续履行,甲方需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酬金。

2、本协议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乙方视具体情况应承担以下经济责任:a、协议已签订,乙方未正式投入工作,乙方除如数退还甲方预付的酬金外,另外支付同等数额的赔偿金。

b、协议已签订,双方均已投入工作,中途不能继续履行,乙方除如数退还甲方支付的酬金外,须给甲方在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追究乙方责任。

c、由于甲乙方之外的其他因素导致的拍摄超期,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在聘期内,与自己所在单位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

5、因不可抗拒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因不可抗力造成延期,甲、乙双方协议自然延期,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五、作权归属: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第二章第二节第十五条的规定,乙方确认参加拍摄的《那群二货的梦想》中,本人只有享有著作权的署名权,其他权利归甲方所有。

2、甲方根据乙方在创作中的贡献,实事求是地决定乙方在本片中的广告、宣传品中的地位,不能忽视乙方在本片创作中的作用。

3、乙方保证在聘用期间及聘用后维护本片及摄制组的名誉,在未经甲方认可的情况下,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活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赢利行为,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本片摄制完成后的宣传发行工作。

六、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如有补偿和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形成文字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否则无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解决。甲方:乙方:

执行制片人:受聘人:盖章:盖章:

时间:时间:

起点签约合同

第一条、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将签约作品的全球中文电子版权(含简体和繁体版权)授 权给乙方独家发表,进行签约作品的连载发布;同时将签约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汇编权 独家授权给乙方使用。即在全世界范围内,乙方有权将甲方作品除印刷纸质书版权之外,以 简体或繁体中文作为文字表达形式,以电子信息方式表现的产品形式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电 脑网络、电子 e 书、电子光盘、手机订阅、pda 等平台使用,乙方作为甲方唯一的版权代理 人,有权许可任何第三方行使上述权利而无须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稿酬由乙方直接收取。

乙 方许可第三方行使的期限不限于本协议的有效期以内。此外,乙方也可自己直接行使或与第 三方合作行使上述权利。行使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发布、电子光盘、电子书下载、手机 阅读、多媒体数码发布、影视制片、实体书刊出版等等。

第二条、甲方必须保证签约作品系甲方独立创作,不存在侵害乙方或第三人著作权的情形, 不存在任何版权纠纷,其作品内容没有违反著作权法、出版法及其它相关法规的规定,且作 品不含有下列内容:

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3) 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 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5) 泄露国家机密;

6) 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7)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8)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如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作品违反著作权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甲 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条、乙方有权采用合作、委托、转让的方式授权第三方进行签约作品(电子版)的刊载 或经营。以合作、委托、转让方式发表该签约作品所得的稿酬,按照乙方与第三方协定的结 算方式和时间结算后付给甲方。合作和委托所得的收益甲方和乙方按照税后 5:5 分成,转让 所得的收益甲方和乙方按照税后 6:4 分成。

第四条、乙方应采取一定措施宣传签约作品,提高签约作品和甲方的知名度,促进签约作品 的销售。为宣传、促销甲方的签约作品,乙方可以将签约作品在报纸、杂志、互联网络等媒 体上进行签约作品部分章节的非盈利性刊载,不需另外支付甲方稿酬或其它费用。

第五条、乙方拥有对签约作品的 vip 章节审核的权利,vip 章节须经乙方的编辑人员审核通 过后才能正式进入乙方 vip 收费阅读专区,经审核暂未通过则需要按照编辑要求来修改后才 能进入。

签约作品如果达不到乙方网站所公开规定的.点击量等标准 (标准详见本网站有关 vip 申请注意事项) ,乙方有权推迟签约作品进入 vip 收费阅读专区,如果作品内容质量下降,有 随意或者敷衍的倾向,造成读者点击率急速下降,乙方将通知甲方进行修改,否则乙方有权 单方面终止本合约。

第六条、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内容的完整性,且不得在作品未全部正常完成的中途撤消该 授权。签约作品完全正式发布后,订阅数连续六个月平均章节订阅数低于 50 人次,则甲方可 以向乙方申请放弃本作品所有稿酬,并取消本协议。 第七条、协议有效期间内,甲方不得以自己或第三人之名义,也不得许可他人以与本协议相 同或相类似的方式发表、发行、编辑、出版相同或相类似签约作品。

第八条、双方中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各项条款,因此导致对方的权益受损时,除本协议 对违约处罚方式已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应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授权标的物遭受第三方侵害时,若一方采取法律等行动维护 一方或双方的权益,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对方。在任何情况下,如果甲方向乙方提供了相关侵 权证明, 乙方则负责相关费用; 任何一方所获得的侵权赔偿, 在扣除乙方花费的相关费用后, 甲方得百分之三十,乙方得百分之七十。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内,签约作品的交付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1、甲方应在签约前,向乙方提交作品大纲,并基本按照大纲进行创作,直至签约作品结稿。

甲方已公开发表过的签约作品章节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

2、甲方依照乙方指定的时间、发布渠道进行作品发布,并承诺每月累计发布稿件字数不低于 三万字。除不可抗力原因或甲方事先通知并获得乙方同意外,甲方未按量提供书稿所造成的 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签约稿件的作品字数计算以玄幻 vip 作品上传页面上统计工具计算的字数为准。

4、 如因网络及服务器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外而造成的乙方无法及时发布签约作品, 乙 方应采取紧急手段,保证作品的继续发布。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就签约作品的稿酬约定如下:

1、 签约作品由乙方在乙方网站上对乙方网站的 vip 会员进行连载发布。

签约作品稿酬根据乙 方网站 vip 付费会员所产生的每章节订阅次数进行结算。

2、签约作品电子版稿酬使用销售比例分成。乙方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定价,每千字(每章节取 整千字数,不足千字不计入稿酬计算范围)文章节内容稿酬为:定价价格/千字/×用户订阅 次数×销售分成比例,甲方作品销售分成比例为税后 50%。

第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就签约作品的稿酬支付方式约定如下:

1、 乙方必须按合约规定根据签约作品的销售情况及时付给甲方稿酬, 并为甲方提供随时查询 其收入的必要条件。乙方提供给甲方查询的数据必须真实有效。签约作品的单章订阅数,以 乙方网站上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甲方可在相关网站网页进行查询,不另行通告。

2、 签约作品发布后, 乙方必须在下一个月的 5 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签约作品上个月的订 阅数结算,统计出具体稿酬金额,甲方可自行到乙方网站上查询。

3、当甲方的稿酬累计金额超过 100 元,则乙方在每个月 15 日前,将截止上月甲方的稿酬汇 入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以汇款时间为准) 。根据国家规定,乙方从甲方稿酬中代扣应缴税 款,汇款费用亦由甲方承担,自汇出稿费中扣除。

乙方网站提供查询销售之功能,对已汇款 项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 乙方有以包括但不限于书籍、 漫画、 影视、 广播、 有声读物、 游戏等载体形式出版签约作品之中外文版本的优先权;以及包括但不限于以玩具为载体的衍 生产品开发和销售的优先权,并可在国内外发行。

若甲方拟将本条款所述之权利授予任何第 三人,则应事先获得乙方放弃该等优先权的书面确认后,甲方方可进行该等授权。

乙方接甲 方通知后应在两周内给予答复,若两周内未答复,甲方可视作乙方同意而进行该等授权。

第十四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 该签约作品著作若被任何第三人选载、 连载, 或被改编成广播、 影视作品、游戏、动漫等形式,必须事先经双方同意。若是乙方与第三方达成该项协议,则 所得报酬甲方得 50%,乙方得 50%。若由甲方与第三方达成该项协议,则所得报酬均为甲方 个人所得。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 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和信息谋取不当利益。因为对方的行为,使另一方遭 受名誉或者利益方面的损失,则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该损失。

第十六条、 本协议的订立、 效力、 解释、 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 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 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在协议执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禁令、法律 要求或变化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影响协 议有关条款的履行,双方应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 议、免除履行本协议的部分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不经通知无故三月以上不上传,乙方有权请写手把授权文章补充完 整,而所有电子版及实体版版权均归乙方所有,所得报酬也均归乙方,甲方作为违约补偿无 权索要全本书所得。

第十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间自签约作品完成之日起五年止。

协议有效期满前的两个月内, 如果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协议关系,则协议效力在期满后自动延长三年。

? 第十九条、本条中的“签约作品完成”指甲方本部作品完全写完,包括作品的正传、前传、 后传及相关主角人物的后续发展作品。签约作品完成时双方应以书面确认。

第二十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部分或全部予以转让。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签约日起自动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没给钱就不要紧了,废纸一张呵呵。他约束不了你什么的。合同上无非写着违约不退押金之类的,没什么。

如果你已满十六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根据《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的规定,将视你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包括签署民...

主播签约合同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播:即在类似九秀平台、网站上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语言、行为等方式播出的行为。鉴于:乙方具有唱歌、表演等方面的才艺,且认同甲方(公司)理念,希望在九秀直播平台展现自我,实现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的目的。

因此: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壹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需续约,双方须于合同届满前30天内达成一致意见应签订书面协议。

甲方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主播,甲方即为乙方演绎平台。

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甲方有权制定主播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本协议有影响的,乙方同意自发布之日起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乙方违反前述规定,甲方有权按照规定处理并取消乙方主播资格。

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复审,复审发现乙方不符合主播条件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主播资格,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按时收取薪资。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有或有权开播的平台担任主播。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各项要求,服从甲方安排。

乙方的表演、言词、行为以及上传的图片等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保证不涉黄、不涉赌,不涉及发表反党反政府的言论或作出侮辱诋毁党和国家行为等政治问题、不欺骗用户,不挂录像、不双开外站,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的平台发展出谋划策,维护声誉与利益,乙方承诺不作任何有损甲方利益及名誉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等,协议首页的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因乙方不及时通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一周甲方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有权取消乙方高端区主播资格并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保证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因乙方个人信息虚假,导致真实信息不符合主播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

乙方同时应当遵守九秀平台的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对主播有约束性的规定。

待遇及支付。

原则上,乙方待遇由底薪、提成构成,具体构成及数额根据乙方每月表现进行确定:

一:提成:乙方礼物收益为平台玩家产生总打赏收益里的50%。

附:结算为月结。提成与底薪是每月的20号予以发放。

二:乙方自签约后,甲方可无偿提供整形美容。如乙方提前终止合约或因违约而造成的合同终止,其中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备注:如整形美容中出现副作用或与整形美容机构有其他纠纷,本公司概不负责。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未经甲方允许到其他平台进行演绎,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主播资格并要求乙方支付50000元的违约金。

乙方月直播有效天26天、5小时以上为有效天、月刷量不符合底薪领取标准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主播资格。

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主播资格,当月底薪、提成不予结算发放。

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违约方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在七(7)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守约方有权知道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向违约方发送要求其纠正违约的书面通知。如违约方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满15天或自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7日仍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仍不履行起义务的,守约方除有权得到因此收到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外,亦有权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的方式提前终止本协议。

乙方在签约期内,如因故辞职,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九秀平台以外的其他类似的平台、网站进行开播,且合同终止后的2年内乙方不得成立工作室或间接委托成立。如上述问题出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50000元的违约金。

备注:

正式主播每天必须按时上播。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一天申请,批准之后方可请假。无批准你呢不开播的,视为旷工处理,扣除底薪100元。出现2次以上甲方有权取消主播资格。一个月内只允许三天带薪请假,多请假一天扣50元,2日扣100元,以此类推。

禁止家族内部主播出现互拉粉丝的情况,禁止泄露一切其他主播信息,如发现直接取消主播资格,扣除所有工资,以及押金。

直播时间未满一个月工资不给予发放。

各主播因才艺不同,时间情况不同,所以待遇也稍有不同,不允许相互间讨论工资,透露工资情况,不允许拉帮结派,不允许煽动闹事,一旦发现工资不予发放。造成工作室损失的,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遭遇不可抗力而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不视为违约,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前述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无法预见、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或合理控制的事件,且该等事件对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发生实质性妨碍,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暴动、罢工、火灾、政府政策变更、黑客攻击、电脑病毒、网络故障、电信/联通管制、宽带或其他网络设备或通讯运营商服务延迟及技术故障等类似事件。

合同的变更。

合同依法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其他。

本合同的制定、修改、终止、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除外)法律法规,如合同条款与此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发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中每条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不影响合同内容的解释。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艺人签约合同

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 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立约人:

1.1邢台天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登记地为:

1.2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

合作,具体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像、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视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签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体包括:

3.1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其他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有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

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须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业的决策权。

六、乙方报酬

6.1甲方对乙方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全薪酬(含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不低于 元人民币,第二年全年薪酬(含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不低于 元人民币,从第三年起,往后每年的全年薪酬收入(含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不低于 元人民币。甲方同意并保证乙方收取的保底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乙方每年演艺收入,没有达到甲方承诺的'保证薪酬金额,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以上有关演出收入在每年结束后的第一个月结算。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

费用及税费后),甲乙双方按3:4:3的比例分配,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机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双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包括: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电视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他台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预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支付时间:每半年支付一次。

6.3乙方按6.2条获得的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应当依法纳税,因缴纳税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

中的权利和义务。

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损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播签约合同

甲方:

乙方:

一、主播和___达成线上签约协议后,公会须履行以下职责:

1、对主播进行关于玩越野合作平台功能的基本培训。

2、为主播挖掘平台上的推广渠道。

3、与主播充分沟通并制定基本的直播规划当___未履行以上职责,主播应与___充分沟通,并有权终止自己的直播。

二、主播在签约期内,须履行以下义务:

1、保证稳定的直播时间。

2、保持和___的密切沟通。

3、积极配合公会的培训和推广活动。

4、不得去非玩越野合作平台的其他直播平台上进行视频表演。

5、不得用签约直播号或个人小号去非玩越野合作娱乐的视频模板进行表演当以上义务未履行时,___有权冻结主播视频直播间。当4,5条发生时,___有权找官方报备撤销主播非法申请的直播间、玩越野合作平台上的其他视频模板。

三、付款方式。

1、本协议完成之时,乙方可得当次线下活动酬劳______-______元,按当次活动目的地及时间定价,按日结算。

2、甲方须通过银行将本协议规定之有关款项电汇至——乙方开户行:乙方开户名称:乙方账号:

四、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须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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