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安全工作制度(热门21篇)

时间:2023-11-12 23:15:17 作者:书香墨 农村小学安全工作制度(热门21篇)

规章制度不仅仅是约束和限制,它还可以为员工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通过学习和理解规章制度,我们可以更好地适应组织的要求和规定。

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1、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2、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每学期保证三次以上研究学校安全工作。

3、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网络。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节课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是任该节课的任课教师。

4、每周工作中,值日教师是该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每一责任人,对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1、学校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工作计划,每学期组织全校性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

2、具体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计划,组织相应活动。对学生每天上学、放学,在校期间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提出具体安全要求。要经常性总结学生安全工作经验与问题,及时在学生集会上进行教育。

3、各年级组每周要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各班主任每天要检查全班学生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班级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要了解每一个学生,对有生理疾病、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告知每一位任课教师;任课教师要把学生偶发事项、缺席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

1、学校要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活动安全工作要作经常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教育。

2、在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学期末以及梅雨季节组织人员对全校所有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要经常检查全校的电线和电器设备、各种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班要及时把班级中电线、窗户等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给学校,学校应及时处理。

3、因操场在学校外,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体育场地的安全状况。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工作,要严格按规定上好体育课。

4、要完善安全检查记录制度,每一次检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进行记录。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组织学生外出旅游、社会实践、校内大型集会、活动,必须报告学校领导批准。活动报告要附有安全管理方案,写明活动时间、地点、人员、交通工具、安全措施等。

2、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须报告教育局并得到批准。

1、学校预备铃响之后立即锁上大门,到放学铃响后方可开门。

2、上课期间,不准学生私出校门。如学生有特殊情况要出校门的,必须经过班主任同意并签字。

3、不准家长进校接孩子。

小学校园安全工作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体师生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值周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天晴学生必须站队由护送教师护送过主要的路口,然后让学生排队径直返家。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为确保校园安宁,师生平安,不断使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遵规守纪,规范管理,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要不断加强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培训,充分利用周会、班会、校会等时间及舆-论宣传等阵地,分专题、分内容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每月最少一次。提倡学校创造条件开展消防演练。

三、要及时排查学校的不安全因素,随时自查自纠,学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每学期不少于3次,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做到警钟常鸣。

四、建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报告制度。如发生校舍倒塌、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要一小时之内电话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四小时之内书面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并及时妥善处理善后问题。

五、继续倡树 "安全稳定压倒一切,一把手负总责,安全问题一票否决"的 "三个一"责任制。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一、知道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方针,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确保万无一失”为目标,继续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和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1、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强化安全工作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学生行为,防止学生做出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安全教育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学校成立学生安全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具体教育活动由政教团委组织落实。

2、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实行责任制;又齐抓共管,全体教职工均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3、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持久地开展安全教育。

四、安全教育活动安排:

1、结合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安全主题教育。

2、每学期2次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

3、每学期每班开展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4、每学期每班出三期以宣传“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

5、每学年邀请法制校长举行一场安全知识讲座。

(中国大学网)。

农村小学安全制度

多年来,农村小学在校园安全管理问题上存在一些棘手问题,导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让学校校长,教师大伤脑筋,根据农村的现实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校安全管理机制不到位,有些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不科学,不严密,不全面,有的甚至不可操纵,只是纸上谈兵,成为应付检查的空洞条文,再是监督检查不得力,有布置无落实。

二是经济条件制约,办学条件差,装备设施简陋,不规范,有的年久失修,隐患重重。

三是大多数家长文化素质不高,或长年在外打工,认为学生上学了,学校就是他的监护人,很少去关心学生的安全教育问题,学校成了学生安全教育的“单干户”。

四是社会环境复杂。(1)农村生活无规律,学生从小养成放荡不羁的坏习惯,无拘无束难管理。(2)周边地理环境复杂,池塘沟渠很多,给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带来诸多隐患。(3)由于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学校无条件实现封闭管理,一些小商贩小摊位的“三无”食品充斥校园需要,零食卫生成了影响学生健康而无法制约的天敌。

通过长期对农村小学的安全管理及调查研究,本人认为,要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增强“三个意识”,完善“两个机制”。

增强三个意识:一是要增强校长的忧患意识,必须从依法治校的角度来对待这一工作,要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至高点,增强育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意识。二是要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1)清除师生的侥幸心理。(2)利用安全知识讲座,黑板报,广播,发放安全手册,举行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知识,使每个学生能居安思危。三是要增强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1)学校定期召集家长举行法制安全知识讲座。(2)以“孩子——我的希望”等为主题,以学生安全教育为内容举行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联谊活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

完善“两个机制”。一是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机制。(1)科学系统地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可操作的安全管理制度,职责到人,使校内人人有则。(2)完善检查督办奖惩措施。(3)建立信息报告首问制,使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排解。二是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安全管理互动机制。首先要定期聘请司法、安全监督部门来校作专题讲座。其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生安全互动卡”,使家长与学校能及时了解学生的校内动态,并建立好安全档案,让学校安全工作大家都来管,都能管,都会管。

一、开张积极主动的思想教育

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班主任工作手册》的班级记事栏中做好相应的记录.并且要按照实际情况,"就事论事"的进行教育.

二、重视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培养.

认真落实《学校日常常规要求》,加强对学生课堂,课间,收听广播,路队及放学后卫生整理等方面的要求,管理,逐步养成学生良好行为习惯.

三、抓好学生的学习管理.

利用好早自习及辅导等时间.并抓好课堂教学,找课堂要质量.注意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及时完成作业,不抄袭,会总结自己的学习方法等行为习惯).

四、加强学生的劳动教育及管理.

五、注重安全教育.

利用网络化工具,下载一些关于安全方面的视频,让学习去观看,这样让学生下意识地发现生活中确实存在许多危险的地方。

六、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以市区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及公私财产安全安全,坚持以树立学校“环境优美、管理规范、师德高尚、校风文明、水平一流、成才有望”的品牌形象为目标、保证学校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秩序,从而全面推进学校建设。

二、工作原则

l 、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    2 、坚持科学运行的原则

3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4 、坚持分层负责的原则

5 、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

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工会主席)    xx-x(副校长)

成  员:xx-x(初一年级组长)、xx-x(初二年级组长)、xx-x(初三年级组长)

二、联系方法:

教委保卫科:     xx中学:

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

1 、认真贯彻市区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并将有关制度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的职责中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分明。

2 、明确安全责任,校长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部门分管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岗位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3 、层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期初校长与学校各部门分管领导、各部门分管领导与各岗位责任人分别签定责任书,分层管理,责任到人。

4 、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选先结合,出现问题严格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服务工作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5 、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将有关文件、计划安排、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安全责任书、监督检查记录等材料及时归档,以备查询。

二、治安管理制度:

(一)值班巡逻制度

l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设门卫、值班人员,负责白天门口的出入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和夜间巡逻,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

2 、在假期、休息日、静校期间、平时夜间等时间内,值班保卫人员负责对全校范围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事故,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 、值班巡逻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安排值班表,检查督导落实情况。

4 、寒、暑假均安排领导带班巡逻保卫。

5 、值班教职工,应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领导带班监督检查制度

1 、学校主要领导和主管安全的领导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2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坚持每月一次。

3 、采用电话查岗或亲临学校检查的方式,填好查表存档。

4 、每月定期检查三次,抽查至少三次,遇节假日和重大敏感日期等加大抽查力度。

5 、对擅离职守误岗脱岗人员及时批评处理限期改正,对造成学校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上报校委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6 、带班领导在办公室接听电话,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与其他领导通报情况。

7、交接-班时间:每天上午8:00

(三)外来进校人员管理制度

1 、凡进入学校找人、办事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保卫人员询问允许后方可进校。

2 、学校上课期间,不接待来访,送来钱物的在门口登记清楚并暂存,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后,有黑板通知其本人到大门口领取。如有特殊情况找人,须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教师将学生请出,其他情况不得找出学生,校外人员一律不得到教室找人。

3 、门卫负责做好送来的学生钱物的登记、保管工作,学生本人领取时要认真核对,并由其本人签字。

4 、来校找教职工、部门办事,须由门卫通知其本人或部门后并开具证明,事情办完,由教职工本人或部门人员证明签字,出校时交回门卫。

5 、禁止校外人员来校闲逛、游玩,静校、节假日期间拒绝校外人员来访。

三、安全检查制度

1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书要求对岗位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 、各重点岗位人员每月要对自己所负责的部位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平时每天注意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检查要随时做好记录。

3 、各部门主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对本部门所属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以书面形式通报岗位人员,限期整改,并做好复查验收。

4 、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汇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每学期至少要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两次,要做好检查记录,写清检查项目、时间、人员、部位、存在问题,并将存在问题用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将整改复查后,写入安全检查记录。

5 、对在检查中出现问题又未及时整改的岗位责任人或部门主管领导,将依照有关制度给予处理。

6 、各部门和全校安全检查记录要在学期末上交办公室存档。

四、法制教育相关制度

1 、对干部、教师的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 l )将对干部教教师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及各部门工作计划必要部分,安排专人负责,专时专用。

( 2 )领导班子每月讨论学校安全工作专题研究一次、分析研究安全工作,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 3 )校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学习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识,提高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 4 )对全校教职工在学期初进行法制和安全知识宣讲一次,学期中专题宣讲至少两次,学校逐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 5 )将法制安全知识专题会议出勤情况记入考核成绩。

2 、对于学生的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 l )由政教处全面负责对全校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专人负责实施,确保落实。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集会、法制教育课、板报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及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的知识,提高抵御各种伤害事故的能力。

( 2 )主管校长与各年级组长、班主任签订学期安全法制教育责任书,督促开展教育活动。

( 3 )各个年级在政教处统一协调下,对全年级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 4 )各班要在班主任的主持下,结合学校工作学习(如外出、扫墓、植树、社会实践等),及时进行法制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提高法制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 5 )以《中小学生自救常识》教材和录像带以及《交通安全知识》、《中小学法制系列篇》为依托,组织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活动。

( 6 )组织学生外出必须履行请示汇报手续。

五、消防、用电安全检查制度

1 、消防器材的使用维修保管检查制度

( l )学校的重要部位均配备灭火器材,并且要求定点摆放,设立明显标志,方便取用。

( 2 )每月部门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消防器材检查一次,确保干净整洁,安全有效。

( 3 )学校每学期组织新上岗人员学习使用灭火器材方法。

( 4 )按有关规定及时检查、更换和补充灭火器材。

2 、消防工作安全检查制度

( l )学校每学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三次(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各部门处室每月自查一次。

( 2 )政教处将消防检查重点列入日常检查内容,随时检查,及时整改。

( 3 )确保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 4 )确保正常用电、人走灯灭。

( 5 )确保无违章用火,物品存放正确,无易燃危险品、无自燃隐患,重点部及时通风换气。

六、集体外出交通制度

( l )集体活动前,必须向校长请求并报教育局审批,由政教处、年级组有关领导组成安全领导小组,实地考察后研究布置安全方案,明确分工、分头准备。

( 2 )活动前由各年级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统一着装,准备部分药品。

( 3 )由专任教师佩戴明显标志、指挥旗,封堵路口,指挥学生交通。

( 4 )班主任、任课教师随班活动,师生混编,及时指挥控制学生队伍,纠正、化解安全隐患,防止人群惊恐混乱。

( 5 )学生队伍排列紧密,防止车辆行人穿行。

( 6 )由年轻体力好、责任心强、头脑清醒、反应敏捷的男性教师组成机动检查组,随时处理各种险情。

( 7 )全体教师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保障学生安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害、有毒物体或从事不安全作业。

( 8 )集体活动的过程要杜绝学生中途掉队、回家、游玩等现象。

( 9 )活动结束后集体返回学校,清点人数,分班总结后再行解散。

( 10 )各年级各班如有问题需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七、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 、食堂、校内商店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l )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工作,校内所有炊事人员要服从领导接受监督。

( 2 )炊管人员和经营食品的商店,要认真学习并积极贯彻执行《 食品卫生法》 及各项卫生制度、条例。

( 3 )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必须按期体检,在校工作必须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个人卫生符合规定要求。

( 4 )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把守进货渠道,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 5 )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蚊蝇,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2 、防投毒、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 l )学校食堂操作间、小卖部内部、水房、水井等处严禁外人进入。

( 2 )凡在校内出售食品与饮料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专人进货,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 3 )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蝇蚊,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 4 )食品加工来原料、水源,远离门窗保持距离,防止投毒。

( 5 )灭鼠、灭蚊蝇等药物使用时要设立明显标志,专人放置、及时清点,防止人为失误操作,禁止将个人的农药、杀虫剂等带入工件场所。

( 6 )下班前关好门窗锁好门,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 7 )有关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环境前,须先检查门窗关闭情况,确认完好后再进入室内,进入室内后注意观察室内物品的摆放和数量等情况是否正常,注意是否有异味,有问题时须及时请示汇报。

八、汛期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防汛法》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方针,作到思想、组织、指挥、职责任务五到位。

2、建立健全防汛领导机构和职责分工,有畅通的通讯网络,保证24小时畅通无阻。强化防汛值班制度,校长亲自带班,值班人员不得脱岗、离岗。组织好抢险队,准备好应急物资。

3、对我校所有的建筑物、电路、电器、排水系统等进行认真的检查

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九、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 、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物品的购买、运输必须事先请示领导,严密组织专人负责。

2 、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物品的使用必须严密组织,事先申请、填好记录、专人负责,及时收回严格保管。

3 、校内禁止存放汽油等烈性燃料和烟花爆竹等,教师个人的摩托车等禁止在办公场所存放。易燃易爆药品要依据各自性质、分类、分柜保存,避免发生火灾。

4 、健全危险品的进货和使用帐目,使用剧毒药品要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和领用手续,用后剩余药品及时入库保存,并做好记录。

5 、剧毒药品库要求双门双锁双人管理,只有两个人同时在时才能领取剧毒药品,剧毒药品要放在保险柜内,不得与其它药品混放。

6 、禁止学生将任何化学药品带出实验室,禁止学生将危险品带入学校。

7 、在教师、学校使用强酸、强碱等强腐蚀性药品及剧毒气体等,必须严密监控,设计险情处置方案,检查应急救护设施,并事先进行安全使用教育辅导,实验结束后,要切断电源、收回剩余药品。

十、校内外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1、集体活动前必须向校长请示,并报教育局审批,由政教处、年级组有关领导组成安全领导小组,实地考察后研究布置安全方案,明确分工、分头准备。

2 、活动前由各年级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统一着装,明确要求,讲解安全知识。

3 、班主任、任课教师随班活动,师生混编,及时指挥学生队伍,纠正、化解安全隐患,防止人群惊恐混乱。

4 、由年轻体力好、责任心强、头脑清醒、反应敏捷的男性教师组成机动检查组,随时处理各种险情。

5 、活动结束后,在统一指挥下有秩序的带回,分班总结后再行解散,防止拥堵伤害师生安全。

6 、活动进行中,设专人检查电器、音响、灯光、电路等温度,防止火灾发生。

7 、各年级各班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的活动,如有问题,需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注意:各种情况下匀应及时、准确、清晰上报,并要按组织系统上报,杜绝越级上报现象发生。

安全工作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八、门卫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其职责,避免事故的发生;

九、若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要高度重视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不得有隐瞒、包庇、侥幸心理,导致事态扩大和蔓延。

二、师生在校园内外或他人在校园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无论学校或教师有无过错责任,学校都必须在事发2小时以内向教育局、当地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三、发生学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底限度。

四、学校发生的校舍垮塌、火灾等安全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学校均要在事发2小时以内向教育局、当地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五、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首先发现的教师就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向校长报告,并积极实施救护。对推诿扯皮、隐瞒、拖延不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六、学校要与教育局、当地政府、派出所建立联系制度,对一般安全事故,积极配合,协调处理,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学校秩序正常。

七、学校发生事故后,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妥善处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事故处理后,在一周内及时将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八、学校要制定师生伤害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保持高度警觉,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明确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制度;

三、责任人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思想,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五、在管辖的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管理责任人负直接责任,根据事故的情节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连带责任,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党纪、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教育制度

一、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确定安全教育专题,落实教育责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上好安全课。坚持“课时、计划、教师、教材”四落实,确保安全教育上课表、进课堂、有实效。

三、学校安全专题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安全养成、安全防范、心理健康、饮食卫生、消防安全、疾病防治、逃生技能演练、紧急情况处置、警示教育、安全工作研讨等。

四、学校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大会,班级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专题午会。遇到特殊时期,如春季、秋季、开学、放假前、大雨、大雪、汛期等,学校要及时开展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提出安全纪律与预防要求。

五、班主任每周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养成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有专门的帮教措施。

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每年作专题法制报告不少于2次。

安全检查制度

一、学校应坚持“走动式管理”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对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要按照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逐项对照,重点部位重点检查。

三、检查时要做好专用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学校拿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有关责任。

四、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小组依据各部门责任目标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内容纳入班级、班主任年终工作考核。因工作失职导致本部门、本班出现安全事故,将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评选,同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如果因安全检查不到位而出现重大问题,实行责任追究,一票否决。

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一、校长是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政策的宣传、教育、落实,牵头制定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度,筹措安全经费,确保单位安全。

二、分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并检查汇报落实情况,及时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和不断完善管理措施。

三、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及时处理本班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推荐任命班级安全干事,抓好班级安全制度的落实,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抓好安全工作。

四、行政值日、门卫均有安全责任,要按照学校对安全工作的分工,各负其责,处理好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维持好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五、任课教师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上课时间内的学生安全,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沟通,积极完成学校交给自己的安全工作任务。

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学期学生报名后,班主任要及时登记学生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确保与学生家长联系畅通。

二、要坚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生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三、体育课、实验课、放学等教室无人时,各班必须锁门关窗,门锁损坏要及时修理,防止盗窃。

四、搞好班内用电设施、公物、电教设备的管理,确保教室内各种设施安全无损。

五、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学生不得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或者校外学生聚众闹-事,不得打架斗殴和进行不法侵害。

六、组织学生参加各种集体活动、课外活动、校外活动时,要征得学校批准,并做好安全教育及预防工作。

七、各班要有一名安全委员,安全委员负责本班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迹象,要及时制止,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并做好登记工作。

八、严格实行学生上午、中午到校点名制度,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原因,追踪去向,通知学生家长,必要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落实监护管理责任。

九、严格控制接收学区外就读学生,对不具备接收能力和住宿安全无保证的学生,学校坚决不准接收。

十、严格控制学生请假,学生请假必须持请假条,由班主任批准,无正当理由请假的一律不得批准。

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一、严格履行集体活动请示报告制度。学校组织跨校集体活动前,要向县教育局安全主管领导请示。不得擅自带领学生外出参加春游、登山、野营等活动。

二、获准进行的集体活动,组织者要制定详细方案,夯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体育运动要做到场地安全、器械安全、周边环境安全。

三、全校性集体活动,校长、年级组长、班主任必须亲自参加,不能参加者必须由学校临时委托负责人,班主任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有缺席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上报学校。

四、校内集会时,要有专人负责疏导学生。

五、严禁学生随意到河、塘、池、水库游泳。

家校联防工作制度

一、学校是青少年学生集中的地方,个体行为易群体化,家长要积极主动参与学校安全工作,担负保护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责任。

二、学校的安全工作要认真落实各自的领导责任和目标管理责任。定期向县教育局、镇党委、政府汇报学校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及时请示。

三、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向家长委员会报告学校安全工作,家长要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在家情况,双向沟通。

四、学生的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当为子女或者其它被监护人在受教育期间的安全提供必要条件,对其子女或者其它被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危险品收缴制度

一、学校成立刀具等危险物品收缴组织,建立从学校到班级、到学生个人的监控收缴机制,夯实收缴责任,确保及时收缴。

二、学生不得携带匕首、棍棒、弹簧刀、水果刀、弹弓、雷管、炸药、有毒气体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三、坚持经常性的收缴制度,发现一起,收缴一起,处理一起。

四、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监督的作用,对检举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收缴的刀具等危险品概不返还,重要危险物品上交公安部门。

班级安全公约

一、上学、放学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警指挥;在马路行走要走人行道;过马路时要先左看,后右看,确保安全后再通过,不在非人行横道上横穿马路;不得在路上游戏、打闹、玩耍。不得骑自行车。

二、按规定时间到校,提前到校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出家门后直接到校,到校后不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放学后直接回家。

三、遵守课堂规则,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情;使用刻刀、剪刀、圆规等有危险的工具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并确保不要危及他人安全;实验操作或活动要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不经老师允许不动用老师的教学用品、仪器及设备。

四、课间举止要文明,不在走廊、楼梯上过于集中或做游戏;不急速奔跑、打闹;不能持器械、锐器玩耍、追逐打闹;不准乱掷砖块或铁块等重物;不做危险游戏,如扳手、推手、追逐、争抢、摔跤等;严禁对他人搞恶作剧。

五、站立、就座、行走、跑动以及进行其它各种活动,要注意观察周围场地、所用器材等情况,注意自身动作、行为是否正确和安全,是否影响或危及他人。

六、进出教室、上下楼梯、出入人群集中场合时要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不嬉戏打闹,不前推后拥。

七、不经老师允许不能进入仪器室、器材室和各功能教室;不经老师允许不得动用各室内的实验用品、仪器、器材、设备。

八、不动校园及教室内的所有电源及电器设备;不在车棚内活动;学校若有施工,要远离施工现场。

九、不爬围墙,不爬栏杆,不爬门窗,不爬桌椅板凳。

十、打扫卫生时不爬高,不擦电源及电器设备,不擦铝合金门窗。

十一、不要将火柴、打火机、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

十二、学生生病时,未经家长、医生许可,不能擅自买药和配药,更不能随意服药。

十三、注意饮食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饮用生水和不达标饮料,不得私自买食物饮料,不得把零食带到学校。

十四、没有家长陪同不得到河坝水库游泳、滑冰;不到公路、铁路、水井、水库和建筑工地等有危险的地方去玩。

十五、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生人的东西,不跟生人走,有危险找警-察或大人帮助。无家长带领或不经家长同意不得独自出门。

教学安全制度

一、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注意课堂的安全教育渗透。

3、严禁教育教学过程中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5、关心爱护学生,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6、学生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教学活动,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上课时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不顶撞老师。

7、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学校行政批准,门卫方可放行。

8、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9、课外活动或兴趣小组活动,由负责老师组织学生进行有秩序的活动,负责老师不得随意离岗。

10、电教设备专人负责,操作规范,防止触电。

11、发现教学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教务处和总务处反映。

12、严格执行学校提出的首遇责任制,即谁发现、谁教育、谁处理、谁汇报。

二、学生实验安全制度

1、实验、实训场室要有使用管理制度,而且挂在显眼的地方。

2、教师要严格遵守实验课的安全常规,严格按照各种实验操作规程。

3、不管做任何实验,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各实验操作规程,在老师指导下进行,不要自作聪明、自以为是。

4、如确需做带危险性的实验,必须做足安全防范措施。

5、需在微机房上课时,由任课教师组织好学生,负责学生的安全,学生上课期间必须听从老师的指挥、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早退,任课老师要定期检查功能室的安全防火设施是否完善,是否有使用年限太久的安全设施。并要对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做好检查。

6、学生按要求在指定的座位上课,学生及教师均要认真填写实验登记表。

三、体育活动、体育课安全制度

1、体育教师应经常检查室外体育设施,发现设施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总务处,并停止使用该设备。

2、学生做单双杠练习,体育教师应在场指导,并做好保护工作。

3、学生做铅球、铁饼和标枪练习,应严格落实好安全措施划定安全区,禁止学生进入非安全区,对帮助教师工作的学生,体育教师应事先对其操作规程和安全教育,铅球、铁饼、标枪使用后应立即放回体育室,不准放在体育场地。

4、学生长跑练习,体育教师要分别适当地控制好男、女学生的运动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全校性的体育活动,必须加强保卫力量,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6、未经学校同意,不准组织学生进行游泳训练。

7、遵守体育课、体育活动所规定的其它安全常规。严禁违规教学或训练。

8、学生在体育课着装时衣服上不要别胸针、证章等,上衣、裤子口袋里不能装钥匙、小刀等坚硬、尖锐锋利的物品。要穿运动鞋,不要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不要佩戴各种金属或玻璃的装饰物、发卡。

9、患近视眼的同学尽量不要戴眼睛,如必须戴,做运动时要倍加小心谨慎。

10、有伤残或其他不宜运动疾病的要向老师申请,不要参加剧烈运动。

11、体育课时,老师绝不能采用“放羊式”教学,每节课前必须做足准备运动,课后必须做好放松运动。

12、一旦意外受伤,要及时报告老师、同学,严重者及时送医院。

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为坚持“安全为首要、排查为关键、稳定为目标”的安全工作原则,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学校要加强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学校各层次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的管理人员成立排查小组,确保排查效果。

二、学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实行月查月报制度,每月组织全方位排查,排查结果提交学校领导,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

三、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前后左右,天上地下;校园内外无遗漏”。

一查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包括校舍状况、实验教学设施、消防设施、体育设施、水电设施、学校车辆等。二查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素质。三查学校德育工作和法制安全教育。四查学校食堂。五查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六查安全制度建设。

矛盾纠纷排查要做到“内外兼治,上下并查;事无俱细,防患于未然”。一是各层面全方位排查。二是关注重点人群,建立“学困生”档案。三是落实帮扶人员。四是确保纠纷彻底解决。

学生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一、班级、年级组组织学生离开学校所进行的集体活动,必须事先报告学校。获许可,方能进行。

二、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用车的,由学校联系车辆,严禁使用无证、无牌车辆、严禁使用车况不良的车辆、严禁超载,必须严格保证安全乘船、乘车的安全知识和自救知识事先向学生进行再教育,车、船运行途中和活动的过程中有关教师要严格管理学生,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三、校内进行的学生集体活动,必须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学生上楼和下楼时,两个楼梯口必须有值日和值周教师分别管理。

四、未经学校允许各班级、各年级不准变更课程安排,如有需要请教导处申请。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室、办公室、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四、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五、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六、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七、每天的值日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出现火险要全力保护学生,及时报告火情。

八、德育处、班主任等每学期均要用集体晨会、讲座、主题班队会、宣传栏、安全手册等形式积极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九、年级组长、班主任、专用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专用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十、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交通安全制度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交通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二、上学、放学不乘坐黑车。

三、乘坐车辆时,不准随意在马路上拦车,不准将头、手伸出车外,不向车外乱抛垃圾。

四、未满12周岁的小朋友,不准在马路上骑自行车。骑自行车时做到不相互追逐、搭肩、闲谈、双手离把、突然猛拐、骑快车、“英雄”车,严禁骑自行车带人。骑自行车不进入机动车道或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

五、过马路时,必须走人行横道线,不得随意横穿马路。不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打闹。

六、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规定,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闯红灯,以确保自身安全。

用火、用电、用水安全制度

一、节约用水,用后及时关闭水笼头。节约用电,离开教室、寝室时,及时关闭电灯。

二、严禁私拉接线安装电器插座。

三、严禁在教室、宿舍使用电茶壶、电热棒、电吹风和电炉等。

四、爱护用电器具,不得人为损坏开关、插座等,严禁自行装拆电器。若发现用电隐患,及时报告电工。

寒、暑假及节假日校园安全保卫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在离校之前,要把贵重物品带走,关好门、窗,拔去电源插座,排除不安全因素。

二、教职工离校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教学楼、各办公室、专用室、教师进行安全项目检查,并把结果上报学校。

三、假期值日人员经常巡视校园。察看校园有无问题发生,若有问题发生,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学校领导,问题严重的及时报警。

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己的责任心。

二、钱、帐分开保管,办公室门反锁,钥匙遗失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三、到银行存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确保取钱的安全。

四、发现意外事故发生,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并通知学校领导。

食堂用餐安全

一、按学校规定的餐桌就餐,不准随意调换。

二、严格遵守开饭时间,无事不要在食堂饭厅转悠。

三、进餐厅要排队。不起哄、不拥挤,不插队。

四、不敲打碗筷,不乱倒剩饭剩菜。

五、爱惜粮食,节约用水。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饮食卫生安全监督小组

二、每学期组织饭堂服务人员及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三、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实行长效管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小组应会同卫生防疫部门经常对学校饮食卫生进行不定期的严格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四、从源头上抓好食品卫生安全,严把食品进货关。食堂不得销售“三无”产品及各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包括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或者其它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或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未经检疫或不合格肉类、鱼类、及非法制作的食品、饮用品。食堂每天例行检查一次。

五、生产、加工环节措施得力,监管不留余地。从业人员应保持自身卫生整洁、勤洗手,勤剪指甲,穿戴整洁工作衣帽。生熟食品隔离放、蔬菜清水洗洁净,餐饮用具勤消毒,内处环境须整洁,消灭“四害”孳生地。

六、食品制作、销售人员必须按照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中途若得传染病,应主动离岗更换他人。

七、建立从业人员务工档案,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传染病患者,心理不健康者,性格暴戾者,情绪不稳定者,学校有权劝退或勒令其回家。

八、食堂严禁外人进入,若逢双休日或打烊后应及时上锁。

九、自备水源经常清洁、消毒,并定期抽样送检,饮用放心水。

十、明确卫生安全责任制,齐抓共管,落实到人。

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一、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校指导和管理。

二、上岗时应穿保安服装、衣着整齐、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三、保安人员应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

四、对外来人员来访,要有礼节,热情相待,并进行询问,查验有效证件,填好会客单,持访客证进入校内,离校时收回。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五、执勤时不看电视(白天)、不打瞌睡、不下棋、不干私活。

六、学生上学、放学时,大门口站立迎送。

七、对物品进出学校要进行核查,手续完备方可放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八、上课期间关闭好校门,杜绝车辆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有关领导同意并登记后准许进入。

九、上课期间学生出校门必须经校方同意,方可放行。

十、上课期间家长进入学校,须在课间得到校方同意后才能进入。且持访客证进入校内。

十一、做好报刊杂志发放工作,重要信件必须接收后登记,再交本人签字后发放,做好校门口门前“三包”工作。

十二、做好早、夜巡视工作及开、关好教室门窗。

十三、做好设防、撤防记录。遇到紧急情况报“110”和学校领导。

十四、积极处理好校门口的突发事件,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

小学安全卫生工作制度

7.       卫生保健课纳入总课表中,教师应认真向学生传授卫生保健知识;

9.       学校每学年给每个学生体检一次,并做好卫生防疫的宣传工作。若发现传染病要及时对全体师生进行专项检查,并按医生建议采取一定的措施。

10.   法制教育、纪律教育纳入班队课中进行,经常性的进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

2015年9月

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安全,根据国家教委、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就学校安全工作的几个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切实加强领导,健全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做到领导负责,逐级落实到人。学校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每月一次研究、布置、检查学校安全工作。

三、切实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学生守纪律、有秩序的好习惯,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用电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学生要举办讲座、图片展览、知识竞赛等各种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教会师生在遇有紧急情况和意外灾祸面前的自救常识,并能正确处理突发事故。值日老师一定要到位,做好课间巡视工作,处理偶发事件。

四、切实做好师生远足、集体外出活动的.组织和安全防范工作。制定严密措施,落实岗位责任,禁止使用非规范运输工具。

五、切实做好学校房屋的检查、维修工作。装置灭火器。对宿舍、食堂、电路等容易引起火灾的场所,由后勤部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六、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学校卫生员要负起责任,食堂、饮水、食物都要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工作人员定期体检,防止食物中毒或暴发流行病。

七、切实抓好体育课,体育活动的安全措施,防止在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

八、加强对门卫值班的检查督促,禁止身份不明的人员进入校园,防止发生伤害师生的事故发生。

九、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教师应立即报告校长室,属重大事故,学校应立即向街道中心校、市教委报告。

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7、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1、加强与各单位联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2、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严重违纪事件,杜绝学生不良行为及安全。

3、协助校长,认真落实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2、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

5、要求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导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教学。

6、督查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文明岗学生、值班教师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

3、要督促有关人员注意用电安全,特别是电脑的用电安全,做好防火工作。

4、要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防盗工作,关门落锁,谨防因盗窃损害学校财产;

5、进行各项校园建设,从进货至使用,要落实“安全第一”,保障学生安全;

6、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7、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总务工作的安全规定。

11、落实专人对学校食堂关门落锁,防止人为破坏,包括投毒、偷盗等事故的发生;

12、制定有关规章,管理本部门安全工作,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13、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后勤工作的安全规定。

14、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1、密切配合学校、家长做好学生安全思想工作;

3、平时要加强教室、运动场所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与学生共同商定,建立班级安全制度;学生集合必须带队并按规定排队缓步上下楼。

5、加强班级财产安全管理,防盗窃、防破坏;

6、加强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7、对本班学生外出校外开展活动直接负责,要严密组织,实地考察,并报请学校审批;

8、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9、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1、对本堂课教学学生安全直接负责;

4、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7、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轮值工作到位,加大早晨上学时、课间、中午、傍晚放学后的安全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轮值时间内无责任安全事故。

行政主管领导对下属各岗的安全工作均负有经常提醒、定期与不定期督查、管理评价的责任。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认真填写值日登记表。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区文教体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及配班教师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责任同等,无主次之分。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班主任及配班教师要护送学离校。

4、成立由青年教师组成的护校队,由保卫科长组织护校队在上、下午放学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5、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其斗争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农村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我州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按照“六年规划、三年实施”的要求,计划投资30082万元,建设项目校388所,土建项目643个,完成建筑面积579523平方米,增加8万个学位,解决全州学位紧张的矛盾,满足确需寄宿的学生在校寄宿的需要,满足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要求,确保三年级及其以上能开设英语课,五年级及其以上能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达到保证学时,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多出人才,出好人才的目的。2004年9月,全州启动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土建项目。2015年4月,我州结合省定8件实事要求,对原规划进行适当调整,使省里下达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全部涵盖于全州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校中,将这“两项工程”合并打捆,统筹安排。经过努力工作,截至2015年3月底,我州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实际到位资金20946万元,共建设项目校249所,土建项目506个,有效改善了全州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确保农村孩子享受与城市孩子平等的教育,促进了全州教育的公平、均衡和协调发展,推进了全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湖南省人民政府分别把州教育局和州教育局计财科长刘如云作为2004年、2015年全省为民办8件实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特授予州教育局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给予州教育局计财科长刘如云记个人一等功。

但是,随着更多的学生进入学校寄宿,给全州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安全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具体表现为,一是部分学生因为年纪小、家离学校远、乘坐农用车等原因,上学、回家不安全。如有的学生才五六岁,家离学校达25公里之远,可乘坐的农用车车况差,家长对子女乘车不放心,亲自接送太麻烦,遇上下雪、下雨天,更是不放心。二是部分学校因为配套设施不跟上、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专业护理教师缺乏等原因,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安全隐患大。如部分学校学生床陈旧破烂或缺少,学生睡觉不安全。三是部分学校校园周边环境因为治理效果不理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部分学校地处交通要道,过往车辆多,安全隐患大。

安全工作是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是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教育的基础和前提。上述安全工作难点的存在,无疑制约了我州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发展,也影响了全州和诣社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安全工作。

1、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对乡(镇)中小学校园周边区域定下禁令,严禁在学校周边500米内新建公共停车场;严禁学校周边汽车加油(气)站与学校围墙直线距离小于或等于50米;严禁在校门周边50米内摆摊设点,乱堆物,设立倒粪站和垃圾站;严禁在学校门口200米内设立经营性网吧、歌舞厅、游戏机房;严禁学校周边商店和摊点出售非法出版物。同时,分别与公安、环卫、文化、工商等职能部门签定责任书,明确目标和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禁的个人和团体,为学校安全稳定发展和师生的安全与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条件。如要求乡(镇)派出所在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专门办公室,将校园及周边地区纳入治安管理范畴,进行治安巡逻,调解各类治安纠纷,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安全指导力度和对学校校长安全管理的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安全管理规范》、《住宿生安全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学校在落实安全措施上的每一项“规定动作”,从上到下细分工,责任到人,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学校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积极构建学校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增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四是督促各校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和演练工作,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长效机制。五是各级教育部门、公安、安监、共青团等部门和少先队组织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保障学生健康、快乐、安全地成长。

3、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通过发放“安全须知”手册,张贴安全挂图,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月”、“119”消防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安康杯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等形式,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能力。二是加强思想教育。教育学生爱祖国、爱党、爱学校、爱同学,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三是加强心理教育和心理疏导。如开设心理健康课,安排专职心理教师和心理教室,帮助学生化解不良情绪。四是深入开展校舍、公共设施、教学、生活设施标准化及为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水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项整治行为。五是租赁好的车辆定期接送学生,确保学生往返学校的安全。六是建立家长联系卡,适时召开家长会,组织学生家长和学校签订《学生安全管理担保责任书》,明确校方与家长的职责,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教育的法规和政策,让家长了解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

一、开张积极主动的思想教育

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班主任工作手册》的班级记事栏中做好相应的记录.并且要按照实际情况,"就事论事"的进行教育.

二、重视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培养.

认真落实《学校日常常规要求》,加强对学生课堂,课间,收听广播,路队及放学后卫生整理等方面的要求,管理,逐步养成学生良好行为习惯.

三、抓好学生的学习管理.

利用好早自习及辅导等时间.并抓好课堂教学,找课堂要质量.注意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及时完成作业,不抄袭,会总结自己的学习方法等行为习惯).

四、加强学生的劳动教育及管理.

五、注重安全教育.

利用网络化工具,下载一些关于安全方面的视频,让学习去观看,这样让学生下意识地发现生活中确实存在许多危险的地方。

六、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一、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努力营造安全教育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每学期开学初前两周定为安全教育周,组织学生学习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三、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特别是每年3月26日的“安全教育日”活动,使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四、强化安全工作的管理措施,注重安全工作的实效性。

五、发挥各班安全^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

七、安委会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校园内一切设施的'安全工作,做好消防器械的保养工作。

八、加强学校的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周边环境的安全防范工作。

小学安全教育工作制度

安全重于泰山,为了加强我校安全教育工作,使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从而使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根据我校实际,制定白泥小学安全教育工作制度。

一、安全教育工作目标:

加强教育,责任管理,防患于未然。

二、责任及分工:

1、学校安全工作总负责:曾令芳

3、安全排查:张廷玉

4、教师教学行为:杨珂

5、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郭胜

6、各班学生教育管理:各班主任

7  课堂学生管理:上课教师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1、学校每学期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做出具体安排,各班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由主管领导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2、上课时间学生不能随意出校门。

3、严禁教师指派学生到校外替老师买东西和干其他事情。

4、学生早、中午上学要及时进学校,不准在校门周围逗留,玩耍等。

5、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二)严格预防传染病。

1、大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

2、在预防传染病的非常时期和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主管领导要制定相应措施。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各班主任老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工作。

3、各班要建立晨检制度,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学校领导和老师要根据分工,始终做好室内、厕所、饮用水源等有可能产生传染病源处的清洁卫生工作,坚决杜绝学校内出现传染源的.可能性。

5、  值班教师和主管领导继续加强学生个人卫生的检查和通报工作。

(三) 严防食物中毒

1、各班要从原则上杜绝学生外出买零食吃。

2、各班主任要因地制宜,对学生进行基本的预防食物中毒方面的教育。如阅读食品说明书、辨别保质期、不食霉烂食品等。

3、学校要与校园周围的商铺进行食品管理卫生方面的协议、商讨、检督等工作,有必要时还要进行交涉、举报等。

(四)做好楼层、楼梯和楼道出口的安全疏通工作。

1、在学校学生集中上下楼时各班一定要按学校规定各走其道。值勤教师要认真值勤,各相应的授课教师管理好本班学生,严防拥挤、推搡、滑倒、学生逆行等现象。

2、坚决杜绝学生在护栏上滑行的现象,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3、冬季时间楼梯、楼道要尽量少洒水,教师不能随意从办公室向外泼水,以防结冰。

(五)防火、防溺水、防煤气中毒。

1、各班要及时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煤气中毒方面的教育,一是让学生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让学生具备最基本的防范和自救意识;抢救常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2、不经校领导同意,教师不准带学生外出,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带队教师要负起一切责任。

3、“三防”内容要成学校每次家长会宣传的重要内容。

(六)及时、彻底地排除校内及学校周边的安全隐患,由校领导牵头,对学校内外所有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大排查,该学校解决的学校解决,该老师解决的老师解决,排除工作一定要及时、彻底、 全面,学校主管领导一定要将检查落实工作做好,解决不了的,还要及时上报,并做好隐患排除前的安全预防工作。

1、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将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提上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学校与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签订安全教育工作责任书,各班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教育工作责任书。

3、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学校在教师大会、学生集会、各班班会等场合宣讲安全注意事项;在校园内张贴或悬挂安全警示牌;在校园黑板报、学习园地中登载安全教育内容;学校举办安全教育讲座;组织学生进行安全行动演练。

4、加强安全防范,增添安全措施。学校坚持检查校舍、围墙、保坎、设备设施的安全;增添楼房和校园网络的防雷设施;将楼道分出左右线;校内不设小卖部、禁止小商小贩进入校园、禁止车辆和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实行禁校制,对外来人员认真许多问题并做好详细的来去登记。

5、做好安全工作档案建设,实施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学校对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将检查情况作好详细的记录,建立安全台帐,做好安全工作档案收集与管理;对学校安全工作做到重视防范、准确判断、及时处理、逐级报告。

农村中小学安全制度

在我省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形势下,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中小学内部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学行为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学校章程,健全校内管理体制和行政、教学、教职工队伍建设、学生、财务、资产、后勤、安全卫生、档案等管理制度,作为学校内部管理的基本依据。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要在教职工充分参与的基础上,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其中章程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执行。

2、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校长要依法担负起全面管理学校的职责,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对学校的办学行为负责。要完善校长决策程序,建立校长述职制度,每学年末校长要向全体教职工述职,并接受评议。

3、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保障和监督作用。学校党组织要保证学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领导管理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要完善学校民-主监督机制,落实教代会对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社区(乡镇、村)、学生家长代表和当地知名人士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

二、严格学籍管理,保证学生依法完成义务教育

4、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认真作好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和借读等管理工作,如实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学生人数和变化情况,不得虚报、瞒报。积极建立中小学电子学籍档案,逐步实现学籍管理科学化。有条件的地区要争取在2015年秋实行电子学籍管理,建立学生一人一学号、一号九年的义务教育电子学籍档案。

5、有效控制学生辍学。农村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初中要配合地方政府采取有效的控辍保学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要建立完整的请假、销假制度。发现学生旷课要及时与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联系,尽快让学生返校上课。发现学生不假外出或失踪,要配合家长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协助查找。发现学生流失、辍学,必须在一周内报告乡镇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配合做好学生复学工作。

6、加强对“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农村中小学要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定期召开“留守学生”监护人会议,对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要高度重视对“留守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亲情补偿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少先队、共青团作用,开展“一帮一、手拉手”的互助活动。加强对住宿制“留守学生”的管理,为其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学校要了解掌握贫困学生情况,如实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学生就学资助工作。

三、抓好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7、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按照国家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地方课程的时间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总课时内,初中三年级课程结束时间不得早于5月1日。要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保障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学校不得随意停课,不准办实验班、快慢班和特长班,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按规定批准的竞赛活动和各类商业庆典活动。

8、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制订有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听课、讲课、示范课的基本要求,有教师备课、听课、课堂教学、作业布置和辅导等基本要求,有学生预习、上课、复习、作业等基本要求。

9、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学业质量检测和评价制度。要采用有利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学业考核办法,积极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得单纯以学科成绩、升学率等评价学生和教师,不准给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准以考试分数给学生排名次、排座位和布置作业等。严禁以考试方式(含笔试和面试)录取新生,严禁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和参考因素。

10、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和上新课,除住校生外,一律不得组织安排上早晚自习。住校生上早晚自习,不得统一组织、集体讲解和辅导。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其余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一般不超过1小时;初中一、二年级不超过1.5小时,初中三年级不超过2小时。学校考试只能在期末和学年结束时举行。

11、规范教学用书行为。严格在省定《用书目录》范围内征订使用教科书和教师用书。地方课程教材小学每生每学年不超过一门,初中每生每学年不超过二门。学校一律不得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坚决杜绝购买盗版教材、获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控制班额。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做到小学班额控制在40—50人,初中班额控制在50—55人。校长要及时将大班额、超大班额情况报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四、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13、实行校长内部安全管理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狠抓落实。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要依法追究校长责任。

14、建立健全校内安全管理制度。要建立门卫、巡逻、值班和校舍、食堂、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将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人,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建立值周校长和值周教师制度,值周期间校长、教师要住校,不得擅离岗位。

15、加强安全检查工作。除日常安全检查外,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

16、保证学生食宿卫生安全。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发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物资实行定点采购并索证、登记,食用饭菜要留样查验和记录,认真监督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要坚持夜间巡查、值班制度,配备责任心强、道德品质好的专门人员负责住宿学生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17、加强学校的设施设备、场地管理。要定期检查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或停止使用。学校进出口通道、操场、校舍楼梯间、走廊等公共通道要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容易拥挤的地段和时段,必须实行专人定岗负责疏导,防止拥挤踩踏挤压事故的发生。

18、保证学生用车安全。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经交管部门审核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不准超载,实行一人一座。不得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学生。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的驾龄,近三年内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19、强化安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结合开学初、放假前后和安全教育周等,有针对性地进行集中安全教育。除开展防火防盗、避险求救等组织培训外,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加的自救逃生演练,努力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加强学校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0、认真编制年度预算。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和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预算,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并征求教代会意见后,按照规定程序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21、加强经费管理。要严格执行省财政厅、教育厅制订下发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规范经费管理和收费行为。校长要切实承担经费管理的责任,督促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作好经费管理工作。

22、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学校要设立公用经费和代收费公示栏,将学校公用经费的预算、决算、季度财务报表和代收费使用情况等在校内公示,接受师生、家长监督。实施“两免一补” 的学校,在确定贫困学生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并按规定将“两免一补”学生名单公示,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3、维护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权利和保障水平。学校有权要求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时足额拨付公用经费,抵制统筹、挤占、平调或截留挪用学校公用经费的行为并可越级或直接向省监察厅反映和举报,以确保学校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公用经费的执行力和保障水平。

24、有效管理学校资产。建立健全校舍、信息技术设备、实验仪器、图书资料和教学办公用品等的管理制度。学校相关管理人员要按照要求参加专项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严格维护和检修责任制,及时发现和维护、检修损坏的设施设备,提高教育资源的完好率,保证设备设施使用的安全性。校长牵头负责,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教育资源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防止闲置和浪费。

25、积极推进学校、社会资源共享。加强学校与社区(乡镇、村)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利用和开发所在地区的优质乡土教育资源,并按规定将学校资源向社会开放,逐年实现学校与社会的资源共享。

农村学校是学生接受教育的场所之一,那里既是先进思潮的发源地,也是公益思想传播的载体。学生、学生家长、老师以及已经步入社会的人们,都无法否认学校对一个人思想的引导作用,学校除了教室,还有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教师宿舍等活动场所,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对顺利完成教学任务,使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随着经济的增长,人们意识的提高,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

根据农村小学生尚未成年,而活动能力很强,学校下课时又很集中的'特点,对安全疏导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正常情况下,学生下课时往往在楼梯通道发生拥挤,偶尔也会出现伤害事故,若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事态就更为严重。因此,学校安全现状如何,我们如何处理。

一、当前校园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突出。一是交通安全隐患大。由于农村村小撤并,绝大多数学生路程远,经常乘座各种车辆,绝大多数是“三无车”对学生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协。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二是学校周边饮食店、流动小食品摊点多,食品安全隐患大。流动饮食摊点均为无证经营“三无”食品、腐烂变质食品实有出现,容易成为各种疾病滋生和传播的“窗口”,极易引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三是学校周边治安混乱,打架斗殴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受“打工热”影响,加之近年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在不良外界环境的影响下,很多适龄少年心理发生变化,中途辍学,不务正业,和学校厌学学生拉帮结派,勾结成群,经常到学校闹-事,打群架或强逼弱小学生干坏事,学校内部及学校周边治安压力大。四是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复杂。目前,大部分学校周围均开有网吧、台球室等营业性场所,这些场所对涉世不深的学生有着较为强烈的诱-惑力,经常光顾这些地方的学生,很容易走向堕落,或者成为违法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

(二)学校、教师安全管理观念淡薄。尤其是村级学校安全管理观念淡薄,学生年龄小,家校距离远,上学放学存在安全隐患,没有视这些安全为学校工作头等大事,平时工作疏于防范,麻痹大意,对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知知甚少,安全工作没有做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三)学校安保人员和医务人员短缺,素质和水平不高。学校点多面广,寄宿制学生较多,虽然学校安保人员已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和调配,但仍然难以满足教育实际需求,特别是村小根本没有。医务人员乡级学校根本没有。其次是大部分保安是新招录,处理突发性暴-力事件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不高。

(四)部分学校地处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隐患大。

(五)消防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通过调研发现,很多农村学校特别是校点学校电路老化,布局不合理,导线裸露,配电箱采用可燃材料制作,绝大多数农村学校教室、食堂、仪器室等公共活动场所都未安装灭火器材和消防栓,消防工作薄弱。

二、抓好学校安全的对策和建议

(一)抓安全宣传教育不放松,提高师生自我防范的水平。结合学校和安全知识教育程度参差不齐实际,把提高师生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落实,一是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日和消防安全宣传日,大力开展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预防自然灾害、自救自护、远离毒品、远离邪教、公民道德教育、文明行为意识等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各学校以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汇演、书画展览、体育比赛等形式开展安全宣传主题实践活动,创建平安校园。三是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消防安全、防火安全、游泳安全、防毒拒邪、预防溺水和疾病防控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四是从学生入校的第一天开始,各学校认真把安全教育宣传到每个学生心中。每学期开展一次全校师生参加的安全知识讲座,由专管安全的校长第一天向师生进行安全的宣传教育。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到二次的防洪、防灾、防震、防火、防突发性事件等各种应急演练,提高师生自救互救能力。全县大部分学校、幼儿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提升。

(二)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创建平安校园全县各学校转变思维,不仅以教学水平和学生教学成绩提升作为目标,而且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部分,学校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在校园内部管理、周边环境整治上下功夫。1.交-警部门专门安排警力定时在重点时段对各学校门口-交通进行疏导,设置交通标识,口头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加强对交通法规及自我保护相关知识的宣传,尽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2.学校把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到教育主管部门,然而,在、政府的组织协调下,组织相关执法部门深入到各学校督查,排查整治校园内部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取缔和清理整顿学校及周边非法饮食摊点及各种文化娱乐场所,对带有赌博性质的电子游戏室进行停业整顿。3.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排查,完善消防、防雷、防火、防电、防汛、防盗等安全设施,消除因硬件设施不足和管理不到位给师生带来的安全隐患。4.完善安全责任制,层层负责,层层落实。认真按照“四包”责任制和“八项机制”开展工作,即值周领导包全周,年级组长包年级,班主任包全班,科任教师包课堂;谁领导谁负责,谁值周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谁辅导谁负责,谁管处室谁负责,谁管年级谁负责,谁带班谁负责,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同时,积极推行陌生人进出校园登记准入制度,接送卡制度,坚决杜绝社会闲杂人员到校寻衅滋事。5.学校内部则做到每周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学校课外活动场地、教室、宿舍、食堂、综合楼、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及用电设备,围墙、校门、窗户、课桌凳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6.针对教育综合改革出现寄宿制学生回家安全的实际,大部分农村寄宿制学校认真推请假制度,严格执行学生往返家校接送制度,认真落实生活指导教师、安保人员工作职责,确保学生安全就学出行。

(三)实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一是学校配备校医、安全保卫人员,在部分校园内部设立驻学校警务室,近距离为学校师生服务。为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学校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巡逻工作职责》、《门卫值班工作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和措施,切实抓好防范工作。保卫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重点抓好夜间的巡逻巡查,实行来人来访登记制度,禁止本校师生以外的闲杂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每晚下自习以后,各班班主任配合宿舍管理人员清查住宿学生,并及时报告保卫人员。二是加强对调入保安和医务人员岗前培训,让他们从心理、责任心、态度、形象等各方面做好进入工作角色的准备。培训单位培训完毕后颁发证书上岗,不合格人员则继续培训。三是学校各办公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重点教室安装防护网,并对校园围墙进行修补加高加固。学校教学楼、寝室配置灭火器,寝室旁装有消防栓。学生上课期间关闭校园大门,严防不法人员进入校园。四是在校园周边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形成了全方位的监控网络。努力构建强大的立体监控系统,为创造平安的育人环境提供保障。

(四)加大经费投入。学校要按一定比例作为安全经费,单独立账,并加强监管。

(五)加强对后进生的管理和教育,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一是在做好《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宣传的同时。教育主管部门在每学期进行开学大检查,加强对教师体罚学生督查力度,要求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耐心对学习较差的后进生,经常进行文化补课,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人文关怀,防止后进生辍学、有过错行为的学生再犯错误。二是为培养教师和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在部分学校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配备心理健康专职教师,每月利用一节课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此外,心理健康专职教师还对全校教职工进行健康教育专业培训,让全校教职工人人懂心理健康教育,个个争当校正心灵的能手。

(六)排查矛盾,解决纠纷,积极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一是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教师内部矛盾和学生内部矛盾的排查工作。结合司-法-部门基层学校大走访活动、各司法工作人员经常性地深入到学校及周边单位巡查,加大对校园内部及周边重点人员和矛盾纠纷排查力度,认真梳理密切掌握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做好跟踪调查工作,切实把苗头性矛盾化解在一线。二是积极做好被辞退代课教师的思想稳定工作。近年来被辞退代课教师不断到省、州、县进行集体上访,为防止过激行为的发生,、政府始终把做好代课教师思想稳定作为教育工作的一件大事认真抓好。积极主动,变上访为下访,多次深入基层,在认真做好政策解释的同时,积极深入教师家庭嘘寒问暖,更大地给予精神上的鼓励和生活方面的帮助,帮助联系并推荐被辞退代课教师到企业工作或二次返聘到学校后勤岗位,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三是认真做好涉及教育工作的群众信访回复,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小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校门按照规定时间开门、锁门。

2.校外人员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校园,校外非公务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严格执行财物保管制度,各处室及有关场所的贵重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财物集中的地方,要认真落实防护措施,安装铁门、铁窗、铁罩和防盗报警设备,节假日安排专人守护;教职工的车辆必须放在车棚内并锁上防盗锁。

5.较大数目的现金做到随用随取,不得过夜存放在办公场所。

6.校园内不准乱堆乱放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应严格领取制度,严防药物失窃。

7.加强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使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消防基本知识人人皆知。

8.建立一支工作责任心强的义务消防队伍,协助学校领导检查和督促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9.教学设备、贵重物品较为集中的地方、学生宿舍和食堂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经常检查,按时换药,保证灭火设备完好、有效。

10.电教室、实验室、语音室。图书馆和各处室、办公场所,下班时有关人员应检查各种用电设备电源是否关闭。确认安全方可离开。

11.校园内不准乱搭乱接电线,违章用电者要严肃处理。

12.应经常检查校园内安全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3.学生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来校,更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等。

14.全体师生必须自觉遵纪守法,提高安全、防灾意识共同维护学校安全。发现失窃时要注意保护现场,尽快报告保卫部门;发现现场作案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并协助擒拿。

农村小学安全责任状

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保证学生健康成长,杜绝危险事故发生,请贵家长、班主任和学校密切配合,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确责任,学校制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学生自入学校上学、上课期间,应在校内活动,严禁私自出校门。如果因私自外出出现事故,责任自己承担。

二、要求全体学生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的规定,严禁校内违纪现象发生。

三、严格请假制度。学生因事、因病确需出校门,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由班主任、教师签字假条,学生应通知家长在学校门口接,才能离开学校;严禁学生放学后在校外逗留;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应及时同班主任取得联系,严禁学生私自离开家门。

四、在课余期间要教育学生严禁打架斗殴、吵闹、起哄。

五、禁止学生乱拉电线、动插座等带电物品,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

六、严禁到校外各种水库、水塘、大口井洗澡和溜冰,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七、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安全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自然灾害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是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溺水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安全保护、防拐骗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能力。

九、严禁学生在上学期间乘座“三无”等不合格车辆上学和回家,如因乘车上学和回家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十、严禁学生出门带火种;严禁学生带火种上山;学生节假日、双休日及其他非在校时间,由家长负责监督管理学生的护林防火工作。

班主任:          学生家长:             学生:

201x年秋季学期坡油小学班主任安全责任状

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全工作形式和本校实际,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宗旨,加大安全教育的力度,及早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恶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校学生的生命安全,积极参与建设“平安校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安全要求,实行班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并签定责任状,具体要求如下:班主任为本班及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学生在校园学习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查结合”的方针,提高本班学生的安全意识,确实履行教育责任,确保不发生责任安全事故。

1、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会时间,向学生广泛宣传安全教育知识,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演讲会、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等活动,并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阵地介绍安全防护办法及自救措施,教育学生珍视生命,学会自我保护,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做好妥善的应急处理,或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员报告。

2、班主任要全方位了解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出现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 

4、教育学生不要游泳、玩水,遵守交通安全,注意人身安全。

5、班主任对学生课间活动、游戏、体育训练及劳动、校外活动等方面,必须时刻加强教育,关注学生安全,确保学生高高兴兴到校,平平安安回家。

4、班主任必须经常不断地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的教育,杜绝吃零食、随意到小商小贩处购买食品或就餐,做好饮水、饮奶卫生工作,把好病从口入关。 5、班主任必须教育学生不准在校内随意玩电、玩火,随意到操场上无组织、无纪律做危险游戏,或玩体育设施。严禁触摸教室内的电线,电源开关及有关电器设备,防止触电及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6、班主任要做好班级管理工作,每星期至少开一次班会,认真做好班级的痕迹管理工作。

坡油小学 年级班主任

农村小学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与各班班主任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教务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2、学校负责建立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3、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定期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改正。

4、学校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的管理,建立学校安全档案和安全工作备忘录,学校每学期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5、学校要多角度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特别注重学生在校时间、往返学校的路途安全、车辆接送学生的安全、饮食安全、课内外活动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的问题,努力完善各种硬件建设(如电路的检修与整改),定期向学生宣传讲解交通安全知识,鼓励学生家长购买各种保险。在充分利用现有客观条件的情况下,在学校内有安全隐患的`地带都要采取最有效的防控措施,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二、班主任责任。

2、对其责任范围内的社会治安及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并做好必要的记载,且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每周一小查,每月一次拉网式排查,并依法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

3、要认真做好学生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并做好记载,班主任积极进行各种民事纠纷排查调处,遇事无推诿现象,坚持班主任路队护送,查勤制度,把矛盾尽量解决在班级,消化在萌芽状态。

4、建立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班级的活动务必逐级上报,充分考虑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因素,不经批准不能擅自行动。其它可能或正在发生的安全事故务必在第一时间内报告。

三、共同责任。

1、由于疏于管理和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安全管理的相关责任人和班级责任人共同负责。并按各自责任由上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裁定,确定惩罚。

2、本责任书列入第一至第三安全工作责任人的任期目标、任务完成好坏作为考核其政绩或评聘职务的重要依据。

四、科任教师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学校各一份。

年级班班主任:

教务负责人:

校长:

××××年××月××日。

小学综治安全工作制度

1 、学校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全面指导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由保卫组负责维持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2 、综治办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治制教育和“ 四防” 教育。

3 、治保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治保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

4 、发现盗窃、刑事等事件时,要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

5 、经常检查报警器和灭火器,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时,要立即报警,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

6 、治保组织负责调解教职员工及家属中的民事纠纷。

7 、外单位人员入校,校内物资出校均按《门卫值班工作制度》的规定办理。

8 、外来人员在学校公寓住宿,事先须向保卫人员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9 、加强党政领导办公室、档案室、财务组、仓库、食堂、电教室、实验室等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

10 、节假日由学校保卫组安排专人值班,由学校领导带班,督促值班人员落实到位。

二、综治办工作制度

1 、及时贯彻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全面协调学校的综治工作。

2 、实行社会治安管理责任制,与学校各处室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3 、掌握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处室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4 、深入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总结经验,当好参谋。

5 、认真办理日常事务,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7 、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每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

三、综治办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规和政策。

2 、研究和部署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创平安学校活动。

3 、指导督促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综治目标管理。

4 、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并实施奖励与处罚。

5 、综治成员要注意分析学校的综治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6 、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7 、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事项。

四、保卫组工作制度

1 、组织开展群众性法制、法纪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

2 、密切依靠群众,实践群防群治方针,做好“六防”工作( 防渗透泄密、防毒、防黄、防治灾害事故)

3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注意突发事件动向,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强化信息反馈,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

4 、认真督促强化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指导防护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管理,并确保以上部位安全。

5 、严厉打击现行的破坏学校安全稳定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案发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追查破案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 、开展义务消防员应急事件处理的技能培训活动,协调、指导学校各处室做好灾害及事故预防工作。

7 、负责全校消防器材的安装、管理、维修工作,保障消防器材的正常存贮使用,对重点部位及重点工种工作人员开展防火安全培训演练,确保学校不发生火灾。

8 、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制订必要的工作职责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及安全工作。

9 、执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规定,依法遵纪开展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事项。

五、保卫组长工作职责

1 、领导团结全科同志,依法开展学校安全保卫各项工作。

2 、领导学校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购置、管理、使用、维修,指导基层单位开展防火安全工作,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3 、负责制订、落实全系统保卫工作计划布置,进行工作总结。

4 、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讨论制定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规定。

5 、协调指导学校( 单位) 保卫组开展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 、代表组出席有关会议,接待检查、监督、来人来访,联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治安案件。

7 、协助综治办等有关办事机构,开展综治、创安、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8 、带头钻研业务知识,提高内保业务技能,热情为师生服务。

9 、领导团结全科同志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任务。

六、门卫值班工作制度

1 、门卫值班人员(55 周岁以下) 受保卫科聘用,并在保卫科领导下,开展本职工作。

2 、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校园内或宿舍区内治安、卫生、摊点的监管工作,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3 、工作应做到勤巡逻、勤检查,做好大门进出人员登记工作,值班时发生的问题和可疑情况及时上报保卫科。

4 、对进出人员可以进行询问和查看其相关有效证件,对身份不明、无正当理由进出人员,有权不予放行,并上报保卫科处理。

5 、对装卸物资、家具、办公用品进出大门的车辆必须严格检查、核实手续,问明情况,符合条件者予以放行,不符规定者,应予留置,并上报保卫科。

6 、大门开启时间:早上6 时整;关闭时间:晚上12 时整。未按规定时间进出校门者,门卫可核明情况收取一定费用后,予以放行。

7 、门卫值班人员实行24 小时值班制,负责校园内或宿舍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悬挂防火安全警示牌。

七、保卫干部着装管理规定

(一)、保卫干部着装标准

1 、春秋季:上身着制式长袖或春秋内保制服,系深色领带;下身着制式秋长裤,脚穿皮鞋。

2 、夏季:上身着制式短袖衬衣,下身着制式夏长裤,脚穿皮鞋。

3 、冬季:上身着冬季内保制服,下身着制式冬长裤,脚穿皮棉鞋。

(二)、保卫干部担任主值班工作时,应按上述着装标准上岗值班。

(三)、保卫干部执行以下勤务时,应按上述着装标准上岗值班。

1 、参加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时;

3 、代表组室出席有关会议及重要庆典活动时;

4 、在学校组织举行的各级各类统一考试担负考场安全保卫任务时;

5 、执行其它安全保卫工作范围内勤务工作时;

(四)、凡未按以上规定着装上岗者,将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扣发保卫干部岗位津贴。

八、保卫干部工作纪律规定

(一)、热心服务师生员工;积极与民排忧解难。

(二)、依法遵纪行使职责;按章守规开展工作。

(三)、着装上岗仪表大方;廉洁自律身正是范。

(四)、突发事件妥善处理;维护稳定及时上报。

(五)、面对危难挺身而出;斗智主勇沉着应付。

(六)、警具警械合法使用;严禁体罚变相体罚。

(七)、帮教后进耐心细致;处罚适度情理相宜。

(八)、团结奋斗共同协作;努力维护校园安全。

(九)、防火安全公约

1 、积极宣传,认真学习《消防法》,努力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和管理力度,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 、密切配合消防部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阶段。

3 、加强用电管理,增设各种安全设施,严禁表外用电和超负荷用电,严禁私自接电和改装用电设备。

4 、加强用火管理,学校食堂和住户厨房要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灭,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冬季取暖和烘烤衣物时要注意防火。

5 、不得乱接乱搭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烧水、做饭,实验室、保管室严禁吸烟,不得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6 、供水、用电等公共防火设施要倍加爱护,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 、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奋力扑救,对火灾事故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8 、以上公约,全系统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十、平安学校治保委员会职责

1 、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学校师生维护社会治安、遵守社会秩序的自觉性。

2 、开展除" 六害" 活动,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分子,管理教育刑释、解教人员,防止重新犯罪。

3 、协助公安机关及有关单位、家长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

4 、组织师生搞好治安联防,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值班巡逻,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5 、向各级地方政府、公安派出所反映学校对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十一、平安学校调解委员会职责

1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2 、发现师生有不文明现象和问题,及时教育和劝止;

3 、耐心细致做思想政治工作和说服工作,调解师生纠纷;

4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可循;

5 、协助各部门做好协调工作,有问题和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

十二、安全文明学校帮助转化小组职责

1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开展谈心,摸准帮教对象的思想脉搏。

2 、制定帮教计划,落实帮教对子,经常研究帮教对象的情况,分析原因,不急不躁,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3 、对帮教对象,必须坚持有信心、耐心,平等相待,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和理论水平和帮教的艺术,不断提高帮教效果。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是学校 的首要工作,为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安全,依据市局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我校持之以恒地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一年来,我校本着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及演练,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从而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消除学校大环境和班级治安秩序的各种不安全隐患。现将我校安全综治工作总结 如下:

一 加强领导,措施有力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学校成立了由校长 任组长 ,分管副校长具体抓的安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具体工作内容成立了校园设施设备、教学活动、食品卫生、周边环境整治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安全综治工作的领导、督查及检查。一年来根据学校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的调整,及时对安全综治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确保安全工作机制有效运行。

二、强化安全, 警钟长鸣

一年来各级领导对学校的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与关心,这也表明了安全工作在学校整体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因此,我校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学校的首要工作来抓,定人定岗抓安全,大会小会讲安全,人人心中有安全,为创建平安校园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在每学期初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提出安全第一的工作要求,反复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部署本学期安全工作重点,提醒大家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注意安全问题;每周全体教师 的政治学习,提出的第一件工作就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的'事常提,安全的经常念,严防死守,防患于未然。使学校上自校长、下至普通教职工,每个人都把安全工作当成做好本职工作的基本点,在思想上时时刻刻绷紧安全弦,在工作中处处防范安全隐患,极大提高了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忧患意识和安全责任感。

三、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1、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学校党支书记 、校长负责,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有关处室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签订责任书 。学校与处室和班主任 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学校还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 。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 ,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严禁私自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学生从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性工作,严禁教师个人利用假期(日)私自带学生外出,在校外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 要坚持就近、徒步原则。对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及疏散预案。学校建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及疏散预案。

四、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我们积极与市公安、交-警、卫生、综合治理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组织开展一系列道德、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隆亭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全体教师安全工作责任意识,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不受损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对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的要求,结合我校教学安全实际,特制定教育教学安全工作制度。

一、杜绝教育教学中因教师渎职、组织不力等人为因素而发生的师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杜绝教育教学活动中因安排不当而引发的.火灾事故。

三、杜绝实验操作教学中因工作不到位,违反操作规定而引起的人员伤亡、火灾等事故。

四、杜绝因教学中使用电教设备不当而引起的师生触电、火灾等事故。

五、杜绝因体育课堂教学组织不力,忽视对体育运动设施进行检查,体育运动量安排不当,学生活动时的保护措施不到位等人为因素而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六、教师要加强对活动课教学的安全保卫工作,杜绝活动课程教学中的安全事故。

七、课堂教育教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该课执教教师。教师要在课前认真分析安全情况,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八、资料室、实验室、图书室、医务室、仪器室人员要对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加强管理,采取安全措施。

九、奖惩事项:根据教育教学安全制度,学校对造成重大影响或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制度

一、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领导组织机构。

1.学校副校长全面负责学校交通安全工作。

2.各班主任全面负责本班级学生交通安全工作。

3.各班级确定一名交通安全员,负责本班级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和实施。

5.由学校交通安全负责人、各班主任、各班级的交通安全负责人组成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署和检查学校的交通安全工作。

6.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学校总务处,总务主任为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二、学校和各部门主要领导,须将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和安全员会议,检查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认真贯彻执行政府和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经常与交通管理部门和地方安监办联系,征求他们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三、认真贯彻《交通安全规定》和交通安全法规,实行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领导监督,做到逐级落实,做到交通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把交通安全工作同学校各部门的业务工作有益地结合起来。

四、自行车管理1.骑自行车的全体师生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学校和地方对非机动车管理和行驶的有关规定,遵守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纠正。

2.保持自行车部件处于良好状态。

3.上学时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并码放整齐。

五、个人交通安全管理1.学校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对学生经常进行行车的安全教育,自觉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学校交通安全小组和学校及有关方面的管理,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执法人员指挥、检查和纠正,做遵守交通安全的模范。

2.学校的临时工作人员在交通安全方面须服从学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认真执行各项交通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学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有权对模范执行交通法规并做出成绩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交通法规、不服从管理和纠正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提出扣除临时工工资或辞退的建议。

六、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按《交通安全规定》以及学校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让每个学生做到安安全全到校,平平安安回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维持交通秩序制度。

一、建立交通秩序领导小组,了解学生交通安全方面的情况。

二、定期召开教师、全体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交通安全方面的情况。

三、全体教师轮流值班,维持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

四、上学或放学路上,同学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各班要由组长带队,负责各队的交通安全。

五、一旦受到伤害,要尽量减轻伤害,组织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学校、家长或警-察、路人、以求得帮助。

六、学校领导小组按时定期检查,对违反交通秩序者要严肃处理。

七、学期末学校领导小组将对各班主任进行交通安全评估。

农村小学卫生工作制度

(七)总务处安全管理制度

(八)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九)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十二)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十三)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学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三)电脑室安全管理制度

(四)办公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五)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七)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八)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九)电视总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四)中餐生管理制度

(五)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六)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二)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三)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四)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细则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集会,出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班主任跟班,学校值周老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按学校规定线路行进,由班主任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实验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主要职责:

2、负责学校各线安全的定期督查,指导工作;。

4、严密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确保行车、饮食、外出游玩活动的安全;。

5、及时妥善处理外出活动中的偶发事件;。

7、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法制副校长:分管学校综治工作,学校周边环境治理。

主要职责:

1、加强与各单位联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2、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严重违纪事件,杜绝学生不良行为及安全。

3、协助校长,认真落实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教导主任: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2、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

5、要求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导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教学。

6、督查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文明岗学生、值班教师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

总务主任: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3、要督促有关人员注意用电安全,特别是电脑的用电安全,做好防火工作。

4、要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防盗工作,关门落锁,谨防因盗窃损害学校财产;。

5、进行各项校园建设,从进货至使用,要落实“安全第一”,保障学生安全;。

6、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7、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总务工作的安全规定。

11、落实专人对学校食堂关门落锁,防止人为破坏,包括投毒、偷盗等事故的发生;。

12、制定有关规章,管理本部门安全工作,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13、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后勤工作的安全规定。

14、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主要职责:

1、密切配合学校、家长做好学生安全思想工作;。

3、平时要加强教室、运动场所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与学生共同商定,建立班级安全制度;学生集合必须带队并按规定排队缓步上下楼。

5、加强班级财产安全管理,防盗窃、防破坏;。

6、加强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7、对本班学生外出校外开展活动直接负责,要严密组织,实地考察,并报请学校审批;。

8、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9、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农村供水安全工作制度

为加强青岛市农村供水工作的管理,保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有序开展和安全、正常运行,促进我市农村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和《青岛市乡(镇)、村供水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村供水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农村供水工程是指为解决农村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海岛、农业园(区)居民生活和企业、事业单位生活生产用水修建的永久性供水工程,包括跨镇(街道办事处)和在镇(街道办事处)、农业园区范围内的集中供水工程(以下简称集中供水工程),跨建制村的联村集中供水工程(以下简称联村供水工程),单个建制村或自然村的供水工程(以下简称单村供水工程)。

第二条  农村供水工程管理要以保障农村居民生活和企业、事业单位生产用水安全为目标,以提供优质的供水服务为宗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通过不断改革、实践和探索,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农村供水工程特点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工程的良性运行。

第三条  凡从事农村供水活动和使用农村供水工程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青岛市及各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规划、建设、技术指导与监督,并对辖区内农村供水单位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建设管理

第五条  为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使工程建设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凡申请列入青岛市农村供水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对工程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六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负责编制,完成后报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要求组织专家或委托有水利咨询资质的单位进行审查,协调相应部门审批。

第七条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有关市(区)应立即组织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程投资总额及中央、市财力、专项资金等投资渠道、投资比例,协调相应部门批复或组织专家评审、批复。

第八条  要按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建设监理制和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把质量关,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监督机制,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  项目的设计、施工和建设管理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执行,大力推行集中供水,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依靠科技进步,争创优良工程。

第十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检查监督,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检查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管理使用、合同执行情况等,对违反规定和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和有关单位的责任。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工程基本建设的成果,检验设计、监理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工程建设单位经自验后,认为工程建设内容符合设计要求,工程档案资料符合《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水办[2015]480号文)的要求,竣工报告、竣工决算(须经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工程竣工登记卡等文件齐全,项目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经初验合格后向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水利部颁发的有关验收规程会同有关部门或组织专家验收。

第十二条  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由供水管理单位制定管理措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第三章 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村供水工程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四条  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宜组建农村供水用水户协会。各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组建农村供水用水户协会,根据建设主体、受益范围建立镇(街道办事处)、村农村供水用水户分会。制定章程、规范程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实行民-主监督,维护项目主体和用水者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应根据工程投资渠道、工程规模等,实行不同的管理形式。

1、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建设的跨镇(街道办事处)集中供水工程,由各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受益单位组建供水管理单位,对供水工程实施日常管理。

2、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建设的以镇(街道办事处)驻地为中心向本区域内辐射延伸的集中供水工程和联村供水工程,在各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商受益村庄和单位组建供水单位或委托乡镇水利(水务)站对供水工程实施日常管理。

3、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建设的农业园区供水工程,在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园区管理单位根据工程规模、供水量及工程运行情况组建供水单位,制定供水管理章程,实施日常供水管理。

4、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建设的单村供水工程,在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实施日常供水管理工作或委托乡镇水利(水务)站、供水单位实施统一管理。

无论实行哪种管理形式的单村供水工程,都必须接受用水户的监督和乡镇水利(水务)站的业务指导。

5、由外资、企业投资、个人出资或股份制筹资等社会资金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由投资主体负责经营日常供水管理,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

第十六条  对以村(组)为单位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供水设施归村(组)集体所有;对受益户联合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供水设施归受益范围内的用水户、或由其组建的农村供水工程用水户协会所有;财政补助的农村供水工程形成的资产,归项目受益主体所有。

第十七条  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要积极推行目标责任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供水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采取承包、拍卖、租赁等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促进产权流转。实行承包、拍卖或租赁,要规范程序,依法签订合同,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保障用水者的合法权益。

拍卖、承包、租赁等所得款项,应在各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当地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第十八条  供水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供水单位要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员、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配备管理人员,建立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

供水单位必须配备专业操作工种、维修工种、制水工种、化验工种、变配电工种,视供水单位日供水规模可以是专职设置,也可以是兼职设置。各岗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供水单位全体人员必须经过严格体检,确保无任何传染疾病。

第二十条  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把职工收入与岗位责任和工作绩效紧密联系起来。

第二十一条  建立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供水单位不仅要接受水利、卫生、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制度,还要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的监督、质询和评议。

第二十二条  禁止直接在供水单位的供水管道上接装水泵抽水。禁止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公共生活用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第二十三条  供水单位在日常供水运行中应有保证供水设备、设施完好的专业维修保养、故障抢修的人员和手段。供水单位对其修建的水池、引水管道(渠)、取水口、泵站、净(配)水厂、井群、输(配)水管网、闸、阀、进户总水表、公共用水站等设施应定期检查维修,在进行供水工程施工和正常的检查维修、临时故障检修时,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拦。

因维修等原因临时停止供水时,应及时通告用水户;发生水质传染病等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的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并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第二十四条  供水单位必须制定设备、设施运行及人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认真贯彻实施。氯库、加氯和加药车间的设施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有必要的安全防范和泄漏处置措施。

第二十五条  供水单位应优先保证工程设计范围内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用水需要。在供水规模允许的情况下,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扩大供水范围。

新增用水户要向供水单位提交书面用水申请,办理上户手续。

第二十六条  供水单位应对用水户逐户登记造册,与用水户签订供用水合同,并发放用水户手册。

用户改建、扩建或拆迁用水设施,须经供水单位批准,由专业人员监督实施。

第二十七条  供水单位向用户供水前,管道等设施必须严格清洗、消毒,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各种手续齐全后方可供水。

第二十八条  供水管网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持足够的服务压力,并应按规定设置测压点。

供水单位的公共供水主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应埋设供水管线标志。

用水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供水设施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共同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各供水水源管理单位应依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等有关规定,制定保护办法,特别是要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限制和禁止有害化肥、农药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

第三十条  农村供水坚持开源节流并重、先生活后生产、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广应用节水技术、产品和设备。缺水地区要实行用水定额管理。

第三十一条  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建立营业章程及服务规范,主要设备、设施、水厂竣工图、管网分区图等档案要完整齐全。

生产、经营、服务全过程有标准规范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及台帐。

全体供水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生产管理、岗位技术培训和供水技能基础教育,遵守厂规厂纪。

第四章 资格管理

第三十二条  青岛市及各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或本辖区内农村供水单位的供水行政许可工作,加强对农村供水单位的资格管理,实行行业准入控制。

第三十三条  农村供水单位资格按日综合供水能力实行分级审查和行政许可。拟从事镇(街道办事处)集中供水和500(含500)立方米/日以上的供水单位,供水资格由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许可发证;拟从事500立方米/日以下的联村、单村、园区、海岛供水单位,供水资格由供水单位所在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许可,并发放合格证书,合格证书由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格式。

第三十四条  申请办理农村供水行政许可程序

1、农村供水单位按许可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以下主要材料:农村供水申请书,青岛市农村供水申报表,具有水质化验资质单位的水质化验报告,所在市(区)乡镇供水工程总体规划,青岛市农村供水单位申报表中需附的证明材料。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予以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规要求的,予以受理。

2、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农村供水单位水厂、水源地、供水管网及其它有关设施现场进行勘察,对其供水设施、供水水质、安全措施等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勘察和审查的书面意见。

3、符合条件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许可决定,不符合条件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是否许可的书面决定。

第三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供水单位持《青岛市农村供水合格证书》、卫生许可证,向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青岛市《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颁布前已取得供水资质的农村供水单位,行政许可审查工作按本规定权限分工,重新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应写出书面意见,审查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审查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经审查合格发证的单位,按批次予以在媒体公布。

第三十七条  农村供水单位合格证书遗失,经登报声明作废后,报请原许可机关核实后,申请补发。

第三十八条  农村供水单位分立、合并,应持当地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向发证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原合格证书作废,分立或合并的供水单位应重新申请资格证书。

第三十九条  对农村供水单位实行供水资格年检制度。供水单位取得合格证书后,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单位上年度生产和经营情况填写年度资格年检审查表(一式三份),按分级管理权限向水利部门办理资格年检,年检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对不合格单位责令限期整顿,并经复查合格后,通过年检;复查仍不合格的供水单位由发证机关注销合格证书,并予以通报。

第五章 水费收取与使用

第四十条  农村供水工程必须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参照水利部《乡镇供水水价核定原则(试行)》核定,经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由村民或村以下集体经济以自筹资金为主建设的单村供水工程的水费标准及收取办法由村民委员会确定,并报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农村供水单位应与用户签定供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严格计量管理,实行一户一表。

用户应按时交纳水费,逾期不交的,按拖欠水费计算,每逾期一日,加收1‰的滞纳金,经催缴无效,供水单位经请示当地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有权停止供水,用户补交有关费用后,供水单位应迅速恢复供水。

第四十二条  由于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当实际供水价格达不到成本水价时,不足部分可通过申请财政补贴、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划拨“养站田”或“养站林”等办法解决。

第四十三条  水费由供水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个人计收。计收水费要使用水费专用票据。

第四十四条  农村供水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要推行水费民-主决策制度,以保证水费的合理、高效利用。

第四十五条  农村供水单位要实行公示制度,定期对水价、水量、水费收支特别是工程折旧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监督。

第四十六条  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可以实行“缴补两条线”。实行水费补缴的村庄,其水费必需提取维修、大修等费用。

第四十七条  工程的维修、大修等费用,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按规定提取,保障专款专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各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落实管理措施。

第四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青岛市水利局解释。

第五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青岛市乡(镇)、村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自行作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列入国家和省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以解决农村居民和农村中小学师生饮水安全为主要目标的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取水设施、水厂、泵站、公共输配水管网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第三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其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城乡、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的原则。

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投资建设、经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编制专项规划,健全管理体制,落实扶持措施,实行规范运行,保障饮水安全。

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环境保护、价格、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举报污染农村饮用水水源、损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应当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优先建设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提高供水工程规模效益。

经批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

第九条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或者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其他工程参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入户部分,由农村居民自行筹资,建设单位或者供水单位统一组织施工建设。

第十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在主体工程所在地公示工程规模、国家投资计划或者财政补助份额、受益农村居民承担费用、工程建设概况、建设工期等内容。

第十一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和设施设备等,应当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国家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合格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清产核资,明晰工程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所有权:

(一)国家投资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三)国家补助、社会资助、农村居民建设的分散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农村居民所有。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依法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转让工程经营权,转让经营权所得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第三章供水与用水

第十四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所有权人确定经营模式和经营者(以下称供水单位)。所有权人与供水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县级人民政府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国家所有权。

鼓励组建区域性、专业化供水单位,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供水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规范的制水工艺;

(二)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三)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从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或者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单位应当设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仪器设备和专业检验人员,负责供水水质的日常检验工作。

供水单位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并指导供水单位限期整改,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技术指导。供水单位在整改期间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第十六条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的水压标准,保持不间断供水或者按照供水合同分时段供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暂停供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供水设施维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暂停供水时间超过24小时的,供水单位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第十七条供水单位应当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定期进行检测、养护和维修,保障供水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供水档案管理制度。水源变化记录、水质监测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生产运行报表和运行日志等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并有专人管理。

第十九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接受有关部门对供水水费收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供水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公告国家和省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政策措施,并定期公布水价、水量、水质、水费收支情况。

第二十条鼓励供水单位使用自动化控制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和节水的技术、产品和设备,降低工程运行成本,提高供水的安全保障程度。

第二十一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二条供水单位应当与用水单位和个人签订供水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供水单位应当在供水管道入户处安装质量合格的计量设施,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抄表收费。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入户计量设施的正常使用,并按时交纳水费。

第二十三条用水单位和个人需要安装、改造用水设施的,应当征得供水单位同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配水管网上接水,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国土资源、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水源保护区,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并报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从事下列活动:

(一)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在取水点周围500米水域内,从事捕捞、养殖、停靠船只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在取水点上游500米至下游200米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或者在沿岸倾倒废渣、生活垃圾。

(二)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在水源点周围50米范围内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场(站)等污染源。

(三)以泉水为供水水源的,在保护区范围内开矿、采石、取土。

(四)其他可能破坏水源或者影响水源水质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保护范围,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供水单位应当在保护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

第二十七条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害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挖坑、取土、挖砂、爆破、打桩、顶进作业;

(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三)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堆放垃圾、废弃物、污染物等;

(五)从事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其他活动。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主管道两侧各1.5米范围内,禁止从事挖坑取土、堆填、碾压和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30米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不得堆放垃圾。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不得从事影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运行安全的活动。确需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应当在施工前15日与供水单位协商一致,落实相应措施,涉及供水主体工程的,应当征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造成供水设施损坏的,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有关监测机构对水源地、出厂水质、管网末梢水质进行化验、检测,并公布结果。

前款规定的水质化验、检测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不得向供水单位收取。

第三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供水单位应当制定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报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因环境污染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供水水源水质污染的,供水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供水,启动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扶持措施

第三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

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主要来源:市、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转让工程经营权的所得收益等。

第三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纳入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安排,保障土地供应。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企业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经营所得,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的其他税收优惠,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供水单位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以及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组织抢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发生水质污染未立即停止供水、及时报告的,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

(二)擅自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配水管网上接水或者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30米范围内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或者堆放垃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集中供水工程,是指以乡(镇)或者村为单位,从水源地集中取水,经净化和消毒,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利用输配水管网统一输送到用户或者集中供水点的供水工程。

(二)分散供水工程,是指以户为单位或者联户建设的供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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