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纪检工作思考与感悟(通用14篇)

时间:2023-10-20 07:42:34 作者:曼珠

爱国标语可以唤起人们的责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通过比喻、对比等修辞手法,使爱国标语更具吸引力和感染力。以下是一些具有影响力的爱国标语,让我们共同分享,共同感受国家的力量与伟大。

纪检部工作总结个人感悟

在院系各领导的指导帮助下,依靠团结务实领导集体,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我系的校园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完善,并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现担任我系学生会纪检部部长,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学生干部,工作勤恳,认真对待老师学长交给我的每一项工作,努力把每一件工作做好,做不好的及时请教他人,改进工作方法,具体的有:

2、各项会议,活动考勤工作。

3、每周三次会同我系生活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对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的宿舍进行批评并没收,及夜不归宿同学的调查,并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同学给予通报。

二、纳新工作。

此次共有xxx等xx名新生加入为我们纪检部,为学生工作集体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在为期1学期的考察中我们看到了90后一代的激情与活力,和他们在为人做事上的经验不足。一学期的锻炼让他们懂得了付出与责任,这学期共有xxx名新生干部通过考察被确定为学生会正式新生干部。

一学期的工作使得他们从中学到了很多为人处事的道理,并增强了对服从、信任、团结等意识的认知,这些大智慧在他们本学年的工作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三、院学生会安全委员会工作:

1、每两周参加院安委会例会,同各个系的部长交流工作经验,相互学习,并认真做好院安委会交给我系的安全工作。

2、张贴安全小常识并定期更换。

四、其他工作:

由于20xx年冬季甲型h1n1流感的爆发,我部又承担了我系的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具体的。

1、我部每天对各班的感冒发烧的同学进行统计。

2、每天向河西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办公室报送我系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日报表。

3、每天向教务处报送学生考勤情况表。报告我系学生的上课考勤情况。

4、在12月底还帮助组织各个班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

5、在十六周和生活部,团总支合作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圆满成功,达到预期效果。

未来工作展望。

1、各成员多与其他干事进行沟通交流,学习他们的长处和优点,弥补自身存在的不足和缺点。使各成员真正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同时也让组织所有成员理解纪检部的工作,并给予相应的支持和重视。

2、进一步的完善纪检部的量化考核制度,以制度规范成员的行为,以热情的态度对待工作,更好的服务本组织,让本组织有章可循、有纪可依。

3、多开展部门间的活动,定期的对部内工作做以总结,提高成员的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开展部内、部间成员的经验交流活动,通过交流工作经验,提高成员对工作的认识,增强团队荣誉感。

4、所有成员对纪检部量化考核情况、通报批评、通报表扬给予重视,多多支持纪检部的工作。

5、纪检部全体成员一定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记录,仔细谨慎地做好量化考核。

6、希望以后工作中整个部门成员的假条减少些,各人规范好自己的行为,不要随便请假,旷操旷课。

以上就是我系这一学期的纪检工作,望各位领导审查。在工作上还有不少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更加的努力,改正。把纪检安全工作做好。

纪检监察工作心得感悟

2009年9月11日我来到落雁乡天星村工作,不觉间已经半年了,在忙碌和快乐的工作中,我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以满腔的热情投入到农村基层工作中,同时我也深深的感到了领导的关心和爱护,以及对我工作的引导和支持,更体会到了村民的热情和关怀,让我在异地也感到一丝温暖。

我是一名大学应届毕业生,刚踏出校园,就走入农村工作,所以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十分匮乏,因此,在工作中有许多需要学习的东西。

纪检工作感悟心得体会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治理系统日益完备,而纪检工作则是这个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经过多年的实践和磨砺,我在纪检工作中有了一些感悟和体会。本文将分享八篇心得,探索纪检工作的精髓和价值。

第二段:排查查处。

纪检工作的核心任务是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和违纪行为。对于一个纪检干部来说,排查查处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在实践中,我始终坚持严格落实制度,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排查,对违纪问题果断、公正地予以处理。我深刻认识到,纪检工作的最终目的是要为人民服务,保证党和政府的廉洁和权力不被滥用。

第三段:教育引导。

纪检工作不仅仅是处罚行为的调查和处理,更需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引导。在工作中,我发现协助干部及时解决问题、悔过自新的权重在于教育引导。通过对违纪干部的纪法知识和行为规范的普及,引导他们树立思想认识的正确导向,让他们重新认识到作为党员干部的职责和义务,将更好地发挥纪检的作用。

第四段:观念构建。

纪检工作是一项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的工作。在工作中,我总结出了一些观念上的认识体会,如保持开放心态,尊重规律,不断学习,加强沟通等等。这些认识体会让我能够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第五段:心得总结。

纪检工作在党和国家的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不断的积累和总结,我认为,做好纪检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坚定的意志,以及持续不断的学习能力。纪检工作不仅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种信仰。我们需要坚定信仰,勇于承担责任,将纪检工作做得更出色,为建设更加美好的中国做出贡献。

纪检部工作总结个人感悟

时间飞逝,转眼间我们在向东班爱心家教协会已经工作了一年,在这一年当中,让我感受到了很多,更让我学会了、学到了很多。

在协会中,我是纪检部的一员,在纪检部这个部门里,最主要的就是让我学到纪律的重要性,并且要有很强的时间观念,这样才能去管好别人。

纪检工作也并非一件很容易的事,我们经常会碰到一些很得罪人的事,比如:在开大会时,有些会员说话、玩手机,我们提醒他们注意会场纪律时,有些人的心理会感到不服气,从而讨厌我们纪检部工作人员,但即使是这样,我们也宁可让他们讨厌,也要维护好纪律,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但纪检工作也并非一件很难的事,只要大家的纪律观念强,纪检的工作就可以顺利进行下去,所以有些工作,却是靠我们共同完成的。

在一年当中,我对纪检部的感情还是挺好的,记得以前还未进纪检部,每次看到学长脸的严肃表情,我就有点怕他,不敢接触他,但后面了解学长还是挺幽默、热情、关心人的。现在我们纪检部的成员除工作外却是好朋友,比较随意,但工作中,我们还是要得保持严肃的态度,树立我们纪检部的威信,这样才能做好工作。

话又说回来,其实我作为纪检部成员,有时感到挺惭愧的,因为我没有王显青他们做的多,这点我表示抱歉,希望下届的纪检部工作的成员能好好工作,超越我们!

我对我们协会是非常满意的,没有任何的意见,至于对协会以后的发展问题,希望我们协会新增的文艺部好好发展,在今后大型活动拿出我们自己的特色、优秀的节目,最后祝我们协会越来越好,名生越来越响,让全世界人民知道我们协会—向东班爱心家教协会。

纪检监察工作心得感悟

我局反腐倡廉工作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纪委统一部署,根据《合肥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合纪发[]4号)、《关于转发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合肥市20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合办[2009]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巩固年活动,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以党风廉政责任制为抓手,狠抓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落实。

根据年初制定的“阳光、责任、考核”的总体方针,我们把建设反腐倡廉惩防体系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制度建设巩固年活动、国土系统整风整纪,行风政风评议等工作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厅、市党风廉政责任制结合起来,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梳理出来,形成了以勤政廉政促进预防腐败发生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实的责任目标,并逐项确定主管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协作单位。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凡处室、单位出现的问题,都要追究分管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责任状签订后,分阶段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党组会议上强调、点评,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摘要出待完成的任务内容,提醒分管领导重点关注。我们始终抓住责任制不放松,坚持做细做实,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二、排查风险点和创新制度,贯彻预防为主方针。

我局党组深深感到,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不但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更是保护干部的有效措施,也是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和提高执行能力、保障能力的有效举措。我们提出以制度建设巩固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国土系统整风整纪活动,努力促进全市国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总体目标。局成立了制度巩固年活动和整风整纪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实施方案,从组织、措施上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认真排查,从土地计划、土地征用、土地登记发证、土地出让、土地评估、矿产资源管理、土地开发复垦和“整村推进”管理、土地执法、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用人制度、基层国土所管理等十二个方面查找出风险点37个,逐步建立了防范管理制度,为整改和完善创新制度工作打下了基础。在此基础上,坚持创新机制,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系统体系。一是全面推进我市土地管理各项制度创新,为预防腐败筑起制度屏障;二是建立纪检监察组织网络机制。今年年初,局党组发文在分局和局属事业单位聘任了15名同志为兼职纪检监察员(由所在单位副职兼任),并进行了初步培训,明确了主要职责是协助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局和各分局在每个乡镇国土资源所聘任一名纪检监察信息员,负责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目前,各县局已聘任了37名纪检监察信息员。三是巩固预防职务犯罪监督监察工作制度。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和各项业务集体会审、各项重点工作等工作,变事后查处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监察;四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共建联动机制。

三、坚持三个层面教育,使反腐倡廉工作入心入脑。

党风廉政反腐倡廉教育是一项长期不断深入的工作,在坚持日常教育、参加省市警示教育的同时,我们着重做好三个层面的教育。

一是结合第二批科学发展观教育,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进一步改变领导干部的作风。我们利用三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机会,实行了边学边议、边出思路和对策。在改变思想作风方面,要求破除思想桎梏。参加学习的同志都要提出一两项具有创新性的观点办法,全员树立为“双保”做贡献的大土地格局;在改变工作作风方面,坚持从体制、机制、制度上破解难题,依法合规的寻求在“夹缝中”突破的措施,建立不干、慢干,蛮干也是腐败的观念。从思想深处真正树立以为企业、群众等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此为出发点,切实改变作风。

二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改变机关作风教育。我局在整风整纪动员布置后的另一大举措就是党组书记局长高国忠结合我局现状,在全局干部职工和三县班子的大会上做了《趋势而为科学发展打好“三大战役”推动“三大改进”》的报告。报告中提出了“要把工作机制、工作作风、工作质量‘三大改进’作为常态持久地抓下去”。要结合省厅的“双整”要求,对“三大改进”中我局干部职工中存在的14种弊端进行大“拆违”;进行现代的、建康的、有活力的学习型机关大建设;实现机制不断创新、作风持续改进、工作保质高效的大跨跃。全局为此进行了大讨论。报告和讨论使大家得到震动,改变了部分同志自我陶醉或自我感觉良好、消沉、萎靡的状态,重新振奋,工作起来也由过去的被动变为主动。

三是9月下旬,我们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对全市乡(镇)358名国土资源管理所全体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此次集中培训,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在培训中我们邀请省国土厅、省文明委的专家授课。每期均安排两次党风廉政反腐倡廉专题讲座。讲座以案说法,以事述纪,使大家进一步认清了国土系统特别是国土所面临的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身处的不利环境,肩负的重任,拓展了基层所干部职工的视野,也对他们心灵深处造成了极大触动。同志们非常感慨:认为早应举办这样的培训和讲座。党校和省文明委的老师都深受感动,说从来没有想到基层来的同志们听课这么认真,纪律这么好。今后我们将继续发挥这个平台作用,建立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多样化,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执行力和反腐倡廉的能力。

四、抓住重点,大力推动四个重点领域的制度创新。

(一)继续打造阳光地产,保证土地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修改了《合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实施细则》。《细则》已经各部门修改上报市委、市政府待批。在实践中已按《细则》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一是进一步扩大上市土地的推介,不参加推介的土地不予上市。今年以来,我局分别在上海、北京、厦门、杭州等地举办多次推介会、央企对接会。让土地市场信息更加透明;二是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登记等制度,使上市的土地更具针对性、更符合合肥产业需求,最大化发挥土地的使用价值;三是在实行由国土资源部认证的拍卖主持人主持拍卖活动,并建立拍卖主持人专家库制度的基础上,又推出竞价结束后开启底价的办法,达到底价的成交,达不到的不成交,防止有泄漏底价的环节发生。我们还将进一步研究保密拍卖人信息、网上竞价的方法,关实建筑领域反腐败的闸门。土地市场的规范运作,带来可喜的成效。截止2009年12月22日,合肥市经营性用地成交5676亩,成交总额168亿元,最高单价2274万元∕亩,均创历史新高。

(二)进一步完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及“整村推进”项目的各项程序制度。在已完成的《合肥市投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管理办法》、《合肥市土地及宅基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实施意见》(已获合肥市制度创新三等奖)基础上,今年先后出台《合肥市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工作程序》、《合肥市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工作指导》两个规范性文件。《合肥市土地整治规程》也已成稿待批。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有效地预防了腐败的现象的发生,保障这项工作健康发展。合肥市土地整治规范性运作和“整村推进”的成果得到了中央、国土部领导的肯定。徐部长在部务会上称之为找到了破解“双保”瓶颈的方法。合肥的做法在全国得以推广,全国各地参观考察都络绎不绝。

(三)征地预存款制度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利益得到保障。今年5月合肥市《关于印发合肥市征地预存(收)款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2009〕39号)和《关于印发合肥市征地报批流程的通知》(合政秘〔2009〕66号)两个规范性文件出台,从源头上防止征地拖欠农民征地款问题的发生,确保征地报批税费和补偿款能及时足额兑现。同时,建立了发改委、规划、国土、建设、环保、劳动保障、地方政府等部门并联审核制度,明确了征地报批过程中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办事时限,从源头上规范了征地报批程序,防止部门间的推诿扯皮,减轻了国土部门的压力。市级申报环节从37个减少至19个,时限已从129天压缩至44天。从而促进了项目快引进、快落地、快开工、快建设、快见效。1—10月份,合肥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236亿元,增加值624.8亿元,增速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一。

(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工作成效显现。以节约集约用地试点为抓手,完善土地利用新机制。上半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国家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合肥市开展国家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工作计划的通知》。该《通知》的31条不但规范了在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各环节的规则和目标,其中17条体现了在国土管理中预防腐败产生的政策规章性措施。

以卫片执法检查为契机,建立土地违法查处责任追究机制,恢复了土地管理各级政府的职责。在第九次卫片检查顺利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及时督促各县、区党委、政府认真做好第十次自查自纠工作。会同包河区政府出台《关于开展联合土地执法动态巡查活动的通知》,在全市率先以区政府名义出台了土地联合动态巡查责任制文件,从建立责任承包制度、动态巡查网络制度、统计报告制度、联合执法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五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村(居)、单位的土地管理责任。另外,《合肥市土地违法案件预防查处联动机制》也进入最后审查定稿阶段。一种变“一家管多家用为多家管多家用”的土地管理氛围正在形成。

2009年8月,《合肥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政府令发布并于10月1日实施;《合肥市开发(园)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由市委政府两办下发并强力推进。截至12月20日,对全市6753亩闲置低效利用的土地处置率达93%。

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为新的项目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坚决打击了倒卖炒卖土地、私自乱占滥用土地、乡镇村私自转让土地、领导干部利用土地平台敛财等现象,遏制了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提高了全民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意识,很大程度上铲除了土地腐败案件产生的土壤,牢固构筑了防止土地腐败案件发生的堤坝。

五、做好日常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四是积极落实关于清理个人违规超标住房、清理个人违规投资入股办公司、清理单位“小金库”工作,协助开展厉行节约活动,杜绝铺张浪费专项治理活动等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五是进一步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机关政风行风建设,做好护民利、畅民意、泄民怨各项工作。其中将市级政民直通车直达各单位部门分局,并对负责人和值守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使群众的咨询、提出的问题能在最短的时间得到答复和解决。

六、存在问题与下一步打算。

虽然今年以来,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党风廉政教育的深度和经常性不够;二是基层廉洁自律的意识要进一步提高。基层和机关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三化”建设进展速度不够理想,制度持续性落实工作有待于加强。

为此,我们要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围绕国土资源工作任务,以保证省厅各项指示的落实,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为目标,以促进机关管理程序化、制度化、信息化为抓手,完善预防、监督体系,全面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创新建设,把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五是以创建国土文化为着力点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建设。建立系统的人才学习、培训、激励、责任追究、考核、典型宣传、选拔任用机制,把网上监督与考核、日常和重点工作考核、年终考核结合起来,把干部德能勤绩综合起来考查,真正把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任用相联系,使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人发挥更大的作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激厉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体系。

六是坚持创新。继续坚持在为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中争先创优。

总之,党风廉政和反对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而道远,随着各项国土资源工作的不断深入,新现象、新情况会不断产生,我们将保持高度警觉,决不可大意,及时研究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把改变机关作风、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新的高度,以适应时代赋于我们的重任。

纪检部工作总结个人感悟

步履匆匆的走过了20xx,或许是因为忙碌,不曾有半刻停歇。身为一名教研组长,或许是因为"任务驱动"的迫使,才让自己步入了校本研修的轨迹,亦如一只高速运转的陀螺,永不停歇。驻足叹息,只能用"天降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来自我慰藉。精心思索,其实"付出"也是一种"获得","经历"也是一种"存储",存储着经验,也存储着教训。现将自己在20xx年在教科研方面所做的事做以总结:

一、学习掘启了个人成长的"源头活水"。

有时拿到一篇课文,反复备课,甚至烂熟于心,却总觉得就课文教课文真的太过狭隘,但到底怎么教?教什么?自己也是一头雾水。偶尔打开名师教学实录,才恍然大悟,柳暗花明。才知道自己已经进入事业"高原期",只是在上演着"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的悲哀,必须学习方能有章可循,得心应手。

一年以来,我借"人民教育出版社官方网站"、《新课程标准》、《课程标准解读》渐渐明晰了人教版小学语文教材的编排特点,主要内容及目标要求,同时,还借助网络观看了3——5年级的名师课堂实录约100节左右,阅读了中高学段配套的教育专著《跟着名师教语文》六本,定期翻阅《小学语文》、《小学语文教师》、《小学语文教育学》等教育刊物,认真研读,虚心学习,撰写学习笔记万余字。

珍惜每一次外出学习的机会,先后多次参加"名师之路"、"班主任培训"、"教学能手工作站站长培训"、"精英教师培训"等。培训期间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及时撰写培训心得,对照反思自己在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得其神而忘其行,人之所长皆可为我所用。

通过网络学习,外出培训,个人研修的方式,让我历经了思想的洗礼,接受了许多新的教育教学理念,也为我的教学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二、"务实"成为自我研修的不竭动力。

"研"是"修"的目标,"修"是"研"的方式。研修,才能让我们的教学工作不是单调的重复,而是不断创新。

我积极参加校本研修的各项活动,在全校进行了"说课标、说教材"展示,每学期上一节"示范课",带领语文组全体教师认真投入到"一课两讲三磨"的公开课听课、评课活动中,经过全体教师的指导,我校的路琪、秦亚玲老师还承担了全县"送教下乡"活动的授课任务,获得很高的评价。

在平时的工作中,我认真的做好"双常规"工作,将校本研修的成果用以指导自己的课堂实践,我执教的示范课《翠鸟》、《长相思》,常态课略读课文《卡罗纳》、《慈母情深》等受到了全校师生及教研室领导的一致好评,教学设计也荣获县级教科研成果评选"一等奖",省级课题《略读教学策略研究》已经立项,最终将形成较为完整的略读教学思想和相对成熟的教学方法。

三、复制"勤能补拙"的经典,收获"聚沙成塔"的惊喜。

1、勤思考。

教而不思则罔,思而不教则殆。无论做什么事,不能一味的向前,有时候停下前进的脚步,思考一下,怎样才能做得更巧,要借交流和思考营造灵气。在教学过程中,我善于思考,因思考而产生对教材的独特处理、独到见解,思考、学习、交流、改进、记录之后,最终竟产生了很多优秀的教学设计,教研论文,大有"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效果。

2、勤动笔。

聆听很多专家的报告,他们的一些做法我们也经常做,之所以他们能形成理论,只是借阅读和实践滋养了底气,比我们多了一点勤奋。所以,课后我也养成了勤动笔的习惯。课后将自己的课堂随时反思总结,及时记录整理,精彩的教学片断,难忘的教育叙事,师生相处的感人瞬间……一年下来,竟也有几十篇。

3、勤交流。

处处留心皆学问。在学校的"五统一"管理模式下,课前课后,我们同年级组的老师都会在一起交流讨论,不知不觉间,向老教师学到了很多经验,也聆听了年轻教师很多新的新的教育思想,自己成长,学生也受益。

仅仅是做好平时的事情,勤奋竟让我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在"说课标、说教材"比赛中,我先后荣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一等奖"、"国家级特等奖"、"县、市、省级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多次承担县、市级"送教下乡"活动的授课工作,受到各县听课老师的一致好评。今年11月,被渭南市教育局授予"鱼丽娜教学能手工作站",并担任站长职务。3月份在我校召开的校本研修现场会中,我承担撰稿、展示课和会议解说工作,受到各级领导的赞赏。

四、让规划为成长"助力",用行动让梦想成真。

规划是个人成长不可缺少的"维他命",合理的规划会成为自己前进的目标和动力。在20xx年,我给自己制定了"两年成长规划"截止20xx年岁末,我已基本达成自我专业成长的目标,今年年底,在"渭南市精英教师培训"中,我又制定了"一年成长规划"希望自己能成长为一名更为专业的研究型教师。

梦在前方,路在脚下,相信,行动就有收获,坚持才有奇迹!我定会怀揣梦想,脚踏实地,背负行囊,继续前行!

对做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

现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就如何强化学习提素质、严明纪律树形象、围绕中心促发展,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加强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

县级质监局处于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第一线,直接与群众和企业打交道,国家关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都需要我们去宣传、贯彻和落实,因此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质监部门的形象,作为质监局纪检组长,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树立质监部门“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纪检监察人员素质、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是做好质量技术监督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更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方针政策,加强党纪政纪的学习,特别是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等理念方面加强学习和理解,同时还要认真开展基层调研,善于总结和改进,全面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二、标本兼治,关口前移,严明纪律树形象。

加强行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是打造服务型质监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就要把行风廉政建设作为促进服务型质监目标实现的重要举措,把争取民主评议行风的佳绩作为行风建设成效大小的标准来衡量,通过行风建设促使服务经济工作出成效,加快实现服务型质监的目标,真正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真正树立政府需要、社会赞誉、人民信赖的部门形象,真正树立公正执法、公平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执法形象。作为纪检监察人员要经常剖析本部门在行业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和苗头性问题,随时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将纪检监察工作更多地注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再是从事后查处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将监督的关口前移,以此更好的强化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要建立完善的制约体系,规范各种行政行为,杜绝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做到未雨绸缪,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我认为一是要加强干部职工行风廉政教育,当前要加强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使干部职工明是非,辩善恶,分美丑,凝聚力量,共同做好工作。再是要把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看发展、比贡献活动成果与廉政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把廉洁教育渗透到质监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形成系统的廉洁文化教育。二是完善制约机制,以规范的制度约束行为。几年来,我局建立了包括职工学习、工作、纪律等方方面面的规章制度,并且在每年年初还对上年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对局各方面工作做出切合实际的规定,使全局同志口有遮拦、行有规范,真正把全局工作纳入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三是铺设高压线,以铁的纪律带队伍。我们把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八条禁令”作为高压线,严格执行,使干部职工在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中加强自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并同科室负责人签订了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科室负责人又与科员签订了责任状,做到人人有目标,个个有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处处抓落实的局面,使全局行风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四是实行政务公开制、首问负责制、收费明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向社会公开的服务承诺,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全县群众的监督。

通过以上措施既可以有效杜绝吃、拿、卡、要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又能对一些常见的不容易克服的违纪问题进行有效遏制,确保队伍的廉洁性,为打造服务型质监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围绕中心促发展,实现质监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有效性。

质监工作千头万绪,行风建设工作任重道远,如何理清思路、确定正确的工作策略,为打造服务型质监铺平路子呢?我认为要根据我县的实际,把行风建设的突破点放在服务经济发展上,使行风建设有载体、有目标。纪检监察人员也要深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去,增强自己的学识和业务能力,以自己的能力、水平和出色的工作赢得大家的信任,并采取有效措施,带动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成效,规范行政行为,在思想观念上实现由给职权做贡献向做贡献谋发展转变;在指导思想上实现由先监督后服务向先服务后监督转变;在工作方法上实现由简单粗放向文明行政转变;在服务内容上实现由单项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推动全县经济发展。

一是狠抓名牌战略、质量兴县工程,做发展经济的“助推器”。用争名创优的成果彰显质监工作的有效性,争取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加大对企业争创名牌的宣贯力度,完善争名创优的奖励机制,建立起争名创优的梯次培育队伍,在我县掀起品牌经济的热潮。

二是狠抓企业所急所难,成为企业的“及时雨”。首先是结合我县主导经济行业的现状,以“让企业强起来、让企业产品走出去”为最终目标,组织专业人员对重点产业和企业采取定期、定向、定点的服务措施,为企业把脉会诊,解决企业发展技术难题。其次是开展同企业结对子活动,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局中层以上人员每人分包5至10家企业,实现定人、定项、定效果的三定重点服务。工作中本着“多指导,少干预,不添乱”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自身的能动性,给企业多设路标,让企业少走弯路。精心构建与企业亲密交融的平台,支持企业做强做大。并通过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倾听企业呼声,改进工作作风,确定服务策略、服务重点、服务方向,营造促企业发展的氛围,实现质监事业和经济发展双赢的局面。

四是狠抓打假扶优工作,当好人民群众的“保护神”。在打假治劣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域监管和快速反应机制,畅通信息渠道,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主题,坚持执法检查与监督服务相结合,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全面履行整顿和规范市场的重要职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纪检工作感悟心得体会

纪检工作是一个重要的工作,在我们的社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过去的几年中,我深入了解并参与了这个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关于纪检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并且也积累了一些心得和体会,今天我想分享一下这八篇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

纪律检查是一个非常细致的工作,需要专业技能和经验。对于每一个案件都需要认真仔细地开展工作。我们不能对于任何一个案件掉以轻心,因为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可能是一些不可告人的真相和阴谋。因此,我们应该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敏锐的洞察力,保证我们能够充分掌握每一个案件的情况。

第三段:了解相关领域的知识。

纪检工作通常会涉及到诸多不同的领域,包括法律、经济、财务等。因此,在开展纪检工作时,我们需要了解相关领域的具体知识和规定,以便能够全面、准确地开展工作。只有了解这些知识,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审理案件、制定有效的措施,并确保我们的工作得到足够的信任和支持。

第四段:做好与团队的配合。

纪检工作一般都是由一个团队来协同完成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做好与团队的配合,确保我们能够互相协助。我们需要了解彼此的长处和短处,以便能够更好地发挥团队的力量。同时,我们也需要时刻与团队保持沟通,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目标,以便能够更快地实现我们的工作目标。

第五段:保持正确的思维和态度。

在开展纪检工作中,很容易被一些诱惑和误导所影响。因此,我们需要保持正确的思维和态度,保持头脑清醒。我们需要时刻记住我们的职责,以及我们需要遵守的规定和法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保持职业态度,真正履行我们的职责。同时,我们也需要保持一颗谦虚、坦诚的心态,保持开放和包容的态度,以便能够有效地开展纪检工作。

第六段:建议。

纪检工作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它需要我们保持高度警惕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建议那些想要从事纪检工作的人在开始工作之前,认真思考自己的能力和职业道德,好好准备,以保证自己能够为纪检工作做出贡献。请不要掉以轻心,并始终保持尊重和客观的态度来开展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开展这个重要的工作。

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

(一)纪检工作人员配备较少,工作力量薄弱。

一是近年来随着农村涉农领域反腐败工作的加强,农村工作任务量、工作压力不断增加,但是文殊镇纪委工作人员数量没有增加,只有两人,在办案中受一定的客观条件限制。二是纪检干部业务素质不高。文殊镇纪委书记年龄偏大,年轻的纪检专干编制没有划转过来,又为新手,缺乏办案经验,业务不够熟悉,6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没正式编制,工资待遇低,文化素质低,存在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整体工作力量严重不足。三是纪委书记有时被借调,借调时间不确定,加之乡镇纪委人员本身较少,纪委书记借调后,只剩一名纪检专干,不能正常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二)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足,缺乏担当。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委是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对违纪违法干部的审查都应经同级党委批准,这需要党委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然而文殊镇一些党组织缺乏担当,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深入、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管党治党狠劲韧劲不足,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的载体和手段还不够丰富,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存在约谈提醒不经常、思想政治教育表面化、压力传导不够、措施办法虚化等问题。

(三)体制机制不健全,乡镇纪委对乡镇党委依附性强。

一是乡镇纪委受乡镇党委和市纪委双重领导,纪检工作人员的工作关系隶属于镇党委、政府,业务上受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和指导,这种管理体制使乡镇纪委对同级党委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以至于在开展执纪监督工作时,乡镇纪委习惯看乡镇党政一把手的“脸色”行事,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党章规定纪委对同级党委有监督之责,但由于两者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利害相关,难以监督到位,监督机制甚至是形同虚设。对可查可不查的事情更是不了了之,严重影响纪检干部工作主动性。二是涉及纪检干部的任免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由同级党委来把握,这种被监督者来给监督者打分、决定监督者奖励升迁的管理模式,使乡镇纪委开展工作时束手束脚,不敢大胆履行职责,不敢甩开膀子行使监督职权,在履行职责方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三是乡镇纪检机构职能设置不尽完善,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的实质是制约权力,对权力的制约必须以权力作后盾,以权制权是监督的普遍规则,但是乡镇纪委是副科级岗位,受职务级别、权力等方面的限制,监督力度大打折扣,某些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被动局面,同时镇纪委书记始终是副科级岗位,没有晋升空间,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四)乡镇纪委“老好人思想”作祟,存在畏难情绪,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缺乏主动性。

由于乡镇纪检干部工作范围小,长期与本地、本单位干部群众打交道,遇到党员干部违纪,碍于情面,不敢碰硬,监督执纪问责顾虑较多,存在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涉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到位、监督方式方法单一等问题,各村监委会担当作为不够,对于村务监督缺位,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的情况。具体表现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过程中熟人朋友说情,领导同事“打招呼”,容易陷入各种“关系网”、“利益链”。面对这些情况,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往往不敢坚持原则,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影响年底考核和今后的发展,使监督执纪工作效果大打折扣;怕挨乡镇主要领导批评,认为查出案子会给本乡镇抹黑,影响领导的政绩,怕查出问题既会影响本单位争先创优、年度考核工作和个人发展,从而导致乡镇纪委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就不敢查。

(五)农村惠民政策落实方面反映问题多,乡镇纪委监督不到位,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缺乏专业性。

根据近年来群众信访举报数据分析和派驻纪检组实地走访了解到,反映问题最多的是在农村慰问帮扶、惠农补贴、贫困救助等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办事不公,扶贫惠农相关政策依据公开不透明,村民议事制度执行不坚决,救助条件未及时向村民公布,救助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等问题。一些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未经村民集体表决,只在村“三委” 会研究决定,事后公开不彻底、不及时,造成村民群众不满意;一些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把关不严,在慰问帮扶、惠农补贴、贫困救助等惠农政策资金发放中,对村民群众的信息掌握不准确,出现了错报漏报的问题,审核把关不认真不严格、审批成了走过场,工作粗枝大叶、不精不细不深。同时也曝露出乡镇纪检干部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足。大多数镇村纪检干部欠缺法律、财会、审计、心理学等理论知识,且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基本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二是处置问题线索能力不够。集中表现在问题线索管理和运用能力不足。对问题线索敏感度不高,在初核时容易流失线索。三是监督执纪手段较单一。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往往是“一支笔、一张嘴、一张纸”的办案模式,审查手段不足、办法不多,调查取证手段有限,导致问题线索挖不深、查不透,极易办成“夹生案”。四是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意识不足。集中表现在谈话场地选择的随意性大,安全防范措施较弱,程序不够规范,台账资料不完备,缺乏安全意识、程序意识、保密意识,存在重成效轻程序的现象。

对做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

人民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求严格。做好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保证法官为民、务实、清廉和公正、高效司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的需要。人民法院被群众誉为最讲理、最公平、最廉洁的地方。人民法官如产生不廉洁行为,不仅是个人的品质问题,而且关系到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玷污人民法院形象的大是大非问题。受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人民法院和法官时常处于各种利益、关系的“风暴眼”上,要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使人民法院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离开了纪检监察部门,审判权和执行权将失去有效监督,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将时有发生。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违法违纪事件得不到查处,从而滋长一些法官铤而走险,枉法裁判,亵渎司法权威,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将难以实现。

(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需要。人民法院人才建设的出路在于职业化,就是让法官人人成为社会的精英,成为公平正义的化身,成为职业知识素质、职业观念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三者兼备的司法专业人才。纪检监察可以为法官职业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环境。在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尤为重要,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帮助法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教育他们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司法为民,始终保持权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态度,从思想上筑牢防止权力滥用的铜墙铁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以制度管理法院的需要。制度是法院各项管理的重武器。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当中,各个环节各个角落都充满了制度规定。大到适用法律,小到一言一行,都要靠制度去规范、约束、运行。从组织法官开展活动看,无论思想政治教育,还是改革,总是以制度的发展为落脚点,成果靠制度来巩固,创新靠制度来体现。制度的发展既是工作成绩的一个重要窗口,又为下一步的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人民法院的制度建设,是文明进步程度和管理水平的反映,但是制度建设并不仅仅是制度设计和制定,重要的价值在于执行。有了好的制度,落实不了就形同虚设,设计和制定的再好也会前功尽弃。纪检监察工作是制度的“忠实卫士”,对不按制度办事者严格追究其责任,真正使制度发挥作用,形成由制度制约权力的良好局面。

做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坚定不移地惩治司法腐败,通过采取思想政治教育、制度规范约束、强化内外监督等工作措施和手段,使广大干警筑严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反腐败和抵制不正之风的免疫力。同时,对法院存在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敢于揭短亮丑,坚决严查重处,对警示干警、纯洁队伍、促进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起到明显的作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加强对审判行为的纪律监督。各审判业务部门和审判人员在审判活动中的行为受审判监督的多,而受到严格纪律制约的少,致使少数审判人员滥用职权,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徇私枉法,损害法院形象,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监督审判人员在从事审判活动中所实施的行为是否严格依法,秉公执法,是否廉洁执法守法,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赃卖法,是否有欺压群众、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以国家法律、法规、法院纪律为依据,震慑个别越轨者,促进办案人员正确执行国家法律和法院纪律,模范遵守党章,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的发生,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应对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毫不手软、持之以恒地严肃查处,坚决彻底地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对于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也要按照有关纪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处理一人,绝不姑息迁就。不能寄希望于问题不暴露,而是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同时,要坚决支持保护审判活动中的合法行为,对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法官要予以保护,对那些诬告法官、打击报复办案人员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三)加大对干警的廉政教育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政治学习的有利时机,把运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与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把依靠各级组织进行灌输教育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结合起来,把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教育手段结合起来,增强教育效果。

(一)正确处理审判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基本工作,也是法院各项工作的重心。做好审判工作离不开纪律的保障。实践证明,如果在抓审判工作的同时,忽视了纪律教育,审判工作就容易出问题。因此,我们在大力抓好审判业务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花大力气抓好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要用严明的纪律、良好的作风保障,促进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正确处理教育查处与爱护干部的关系。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决定要对违法违纪干警进行教育查处,教育查处工作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一些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是“自己人在整自己人”,有意与自己过不去。法院干警应当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到纪检监察部门的教育处理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经常对干警思想上的偏差进行纠正,对行为上的失范进行批评,未雨绸缪,防范未然,确保单位不出问题,确保干部不出问题。

(三)正确处理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与法院其他部门的关系。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与法院其他部门的教育工作广泛交叉和重叠,有着十分密切的协作关系。法院监察部门要协助、会同法院党组和政工部门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合法院审判业务部门,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以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为主线,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廉洁奉公,秉公执法等内容进行教育,促使法院党员干部在审判执行活动中遵纪守法、廉洁高效。

(作者单位: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46-2566206。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及思考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十八大以来,企业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相关要求,切实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强化制度保障,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严格执纪监督。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深化落实“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作风建设、权力监督、案件查办、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为推动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急需解决。

(一)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职能。一是企业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制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措施,通过媒体渠道公开落实“两个责任”的举措;企业各级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逐级约谈所属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二是切实强化监督职能。成立部门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执法与效能监督室,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查办案件和纪律检查工作倾斜。三是坚决落实部门纪委书记、纪检员不再分管其他业务规定,只履行组织协调、纪律检查、党内监督、作风督查、案件查办、制度建设六项职责,强化一线监督。四是突出作风建设。以效能风暴行动为重要载体,以暗访为主要形式,加强效能督查并增加曝光力度,深化作风建设。五是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监督,促使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干部做出了“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六是强抓执纪办案。畅通基层员工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等检举受理渠道。坚持举报归口受理制度,每月定期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企业纪委,规范管理举报工作,做到底数清楚、流转严密、管理有序。对实名举报实行限时办结和反馈,对在查案件,集中力量进行突破,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创新权力监管方式,强化事后问责监督机制。一是创新权力监管方式,突出各层级监督重点。强化述廉制度,采用“访廉、述廉、询廉、评廉、用廉、督廉”等环节,解决同级监督过软问题。强化监督层级,探索实行纪工委管理模式,解决上级监督过远的问题;强化监督主体,健全完善“监督委员会”制度,解决监督过空的问题,构筑了全方位的权力运行安全网,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监管。二是实行各部门联系监管。建立部门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各部门党风廉政责任建设工作制度,部门纪委常委会委员对所联系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和调研指导。三是强化事后问责监督机制。坚持从问题导向,查办案件和事后问责入手,由事前、事中的过程监督转变为事后监督、履职监督和问责监督。

(三)狠抓学习实践,强化作风建设。一是带头加强学习。聚焦“四风”问题,切实改进作风,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纪检业务知识。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实践历练,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深化感悟和体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带头遵守纪律。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落实执纪监督的各项纪律要求,带头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相关规定,带头落实“不准”的纪律要求。三是带头正风肃纪。坚持贯彻***八项规定、企业作风建设精神,坚决纠正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自觉做到不发表违背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的言论,不发生违背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的行为,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执纪的活动,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亲友等谋取特殊照顾或私利。

(一)工作定位不清,思想认识有待加强。为了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回归主业,“轻装上阵”,要求企业纪委书记必须把主要精力(70%)用于抓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组长原则上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部份纪检组长存在“不适”心态。少数纪检干部由于受惯性思维束缚,认为纪检干部这一岗位大多数是以解决职务待遇为主,缺乏进取意识;个别纪检干部认为强化执纪问责会影响与下级部门的关系,缺乏工作勇气;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喜欢大包大揽,认为“全面开花”能够体现纪委的权威和地位,主观上不想退出一些不该分管的工作。有的同志认为多分管一些工作觉得虽然忙一点,但是因为分管的工作多了,自我感觉更受企业党委重视,工作干起来也更有威信,同时有利于自身综合能力的锻炼和提高,有利于为以后的发展积累经验,不愿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有的同志认为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后,片面认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游离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外,产生了被边缘化的思想情绪。

(二)能力素质有限,工作方式不到位。企业纪检监察队伍中缺乏专业人才,干部知识层面和业务能力亟需提升。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广,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广泛了解金融、法律、计算机、会计、管理等综合知识,而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中,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少,特别是缺乏掌握信息网络技术、熟悉市场经济和财会电算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无论是查办案件还是开展监督检查,存在“新手多、能手少”的现象。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平时不注重加强学习,对“三转”意义认识不清、精神理解不深、实质把握不透,不知道转什么、诶和转,落实到工作中,缺乏具体的举措和创新方法;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能力不足,在调整充。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实到执纪监督一线后,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工作理念和方式。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系统地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向企业党委提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建议较少。监督检查缺位,主要是对下级监督多,对同级、上级监督少;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监督的多,对品德修养等其他方面监督的少;对工作八小时以内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几乎空白。

(三)沟通协调性不足,“三转”宣传氛围不浓厚。少数纪检监察机关对“三转”重要性认识不足,关起门来搞“三转”,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不够,没有形成良好的思想共识和外部环境;个别纪检监察机关方法过于简单,没有做好交接和督促工作,导致相关主责部门也未主动跟进,监督链条断裂。同时,少数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三转的外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全媒体、全方位、全过程、全人员的宣传强势,使得群众对“三转”的知晓度、关注度和支持度不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改进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必须进一步放下包袱,解放思想,重构和强化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工作理念。摒弃思维定势、角色定势和工作定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新要求上来,要结合目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推进“三转”工作作为破解困扰纪检监察机关多年的职能泛化、力量分散、四面出击、吃力不讨好等老大难问题的难得机遇,正确履职、有效作为,努力做到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

(二)明确职能,突出主业。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依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进一步明确职能,强化现代化治理意识,改变原来“既作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等职责越位缺位错位问题,找准履职站位,按照中纪委、监察部、企业纪委“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要求,从真正解决问题的角度定任务、用方法、添措施、强机制,克服“包打天下、越位错位”现象,更加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加突出执纪监督主责,更加强化纠正“四风”和惩治腐败等主业,防止由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回归纪检监察本职。

(三)准确定位,监督有力。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应该是对各职能部门和所属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应该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对于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负责,纪检监察部门要集中精力加强对监察对象的监督,牢牢把握纪检监察的职能定位,切实发挥监督职能,有效保证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促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转变作风,强化自身建设。要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要精通相关业务知识,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要追求高尚人格品德,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身体力行道德原则和规范,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带头抓落实,带头克难攻坚,敢抓敢管,立说立行,奋勇争先,对违纪违法问题敢于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做到对腐败问题“零容忍”,有案必查、问责必严、违纪必究。要拥有一颗平常心,淡泊明志,无私节欲。坚决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去的坚决不去,不该拿的坚决不拿。带头遵纪守法,严格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依法依规依纪办事,不徇私情,秉公执纪。只有一身正气,说话才有底气,群众才能服气。

对做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

年初院长分别和班子成员;分管副院长又与庭、室、局、队、人民法庭负责人;庭室负责人与法官干警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夯实工作责任。

(二)认真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平时案件检查验收中是以本院各业务庭的审执案卷为载体,从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等方面进行综合检验。今年上半年评查各类案件279件,474册卷。在检查中发现涉及程序和裁判文书以及实体方面的问题相对较少,但有些卷宗装订不规范,个别案件中存在没有向当事人送达应诉通知书;未依法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案件诉讼证据材料应注明提供人和日期而未注明;案件证据材料的复印件未与原件核对;应通知代理人参加诉讼而未通知;审判员及书记员未按规定在庭审笔录上签名;合议庭评议笔录合议庭组成人员签名不全;开庭程序存在随意性;宣判笔录不规范,记录过于简单,不宣布闭庭;裁判文书论理不充分,过于简单或缺乏针对性和说服力;有的裁判文书数字书写较为混乱,裁判文书拟稿、核对签发不规范。以上问题只是存在于个别或少数案件中,都已进行了纠错。

(三)本院建立完善了监督各项制度。

一是制定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充分调动法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实行各庭室考核指标分数制,实行百分制,为基础分不奖不惩,超出基础分部分由党组决定奖励兑现。二是强化了审判公开制度。公开开庭审理、判决书、办案程序、诉讼费收取办法、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由立案庭落实,提高了司法公正。三是加强了社会监督制度。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出审执工作征求意见表、设立投诉电话、聘请廉政监督员9名、18名人民陪审员参与了案件的开庭审理。分别设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加强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审理案件,并为当事人和群众答疑解惑。今年元至5月份,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和现场执行10件(次),取得了较好效果。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廉政监督员,虚心接受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法院法官干警廉洁自律。四是建立了接待群众信访制度。来访中做到了耐心、细致、热情。对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司法程序不够到位、司法赔偿不到位。对于信访问题通过专项检查,逐项调查有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纠正。五是建立了纪律作风检查制度。每周由班子成员一名领导带队,由纪检监察、庭室负责人组成检查组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各庭室的出勤、工作,卫生和正在开庭情况进行检查,查看是否有玩电脑游戏、是否有开庭中审判人员随意走动、吸烟、接打电话、语言不文明不规范现象,查看是否随意取消或者延期开庭情况。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并且予以公布,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六是推进了廉政保证金制度。通过建立健全“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治机制和“不必为”的职业保障机制,有力地加强了对规章制度、纪律作风和审判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监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监督渗透到了审判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监督工作落实。七是推行了随案监督卡制度。在民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和评估、拍卖、司法技术鉴定等案件办理中,向当事人发放《廉政随案监督卡》,跟踪收集整理当事人对法官干警廉洁执法情况的反馈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正司法和廉洁执法。

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在确保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清正廉洁,反腐倡廉等方面取得实效。但是从监督本身内在要求来看,参看了其他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调研材料,认为目前法院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仍存在一定的不足。

纪检监察工作相对于审判和执行业务而言,审执工作在前面,监督工作在后面。纪检监察工作的启动要等待审执工作程序完工后,监察工作才能进行,比如查看办案人员案件材料是否齐全,裁判文书语词或法律条文是否正确,对二审发回重审、改判确认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这些工作带有一定的被动性,尚未延伸到审执的前方,具有事后的补救监督,缺乏事前预防监督。

(二)监督工作还是存在走过场监督不到位。

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在确保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清正廉洁,反腐倡廉等方面取得实效。但是从监督本身内在要求来看,参看了其他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调研材料,认为目前法院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仍存在一定的不足。

监督圈定在审执案卷材料或二审的改判发回重审裁判书,不能涉及业务庭的人、财、物以及办案全过程;主管院长签发裁判文书,与其说监督办案人员,不如说参与办案,在现实中只能靠自律,如果领导不自律与办案人员合谋违规,纪检监察人员只能是门外汉。查处违法违纪与现行的考核政策也有关联,如果一个单位出现了违法审执多,追究人员多,其反而单位分数少,个人福利少,单位负责人也相应的扣除比例分值。这权衡利弊,决策者自然选择放弃对违法审执责任的追究,这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

(三)在监督执行上实行保护。

就法院纪检监察手段方面狭窄,发现的问题也是一些表面程序上规定的,比如送达文书填写内容上的缺损、笔录记载错误、当事人或被告人未签名及未发表意见、涉案款项无交付单据、案卷证据材料的装订顺序、裁判文书错别字及格式等,这些现象都可以及时进行纠正。主审执人员对案卷归档漠不关心,书记员整理案卷不严谨,反正有审监庭人员的认真审校,没有起到纪检监察反腐倡廉的功效。

县级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位置究竟放在哪个位置才为恰当,审判工作的主体逐步转移到法官身上,法院的管理工作也应当转移到对法官干警的管理上来。那么纪检监察则是一条主线,通过对法官行为的有效监督,从而才能实现对审判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紧紧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扎实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从下几个方面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一)统一认识,创新思想观念。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面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首先要从思想观念上更新。对全体法官干警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针对我法院的实际情况,贴近工作实际,从源头、重点去抓。都必须正确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即纪检监察工作是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效管理的首要途径,是维护司法公正的保障。同时要转变法官干警头脑中纪检监察工作是整人的错误思想。纪检监察工作的目的是规范法官的行为,维护审判纪律的严肃性,防止法官干警不良行为的发生。其次要转变对纪检监察工作与审判工作格格不入的思想。要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对法官干警行为的监督,并不涉及具体案件处理,也不会造成不良影响。相反由于加强对法官干警行为的监督,法官干警能够注意自己行为,规范其举止,是有利于司法公正的。三是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转变就事论事搞纪检的观念。不仅仅是查处了多少违法违纪案件,而在于是否制约了法官不良行为的发生,对正面的典型也可以给予及时表彰,促进工作开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一要完善健全内部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基层法院现有监督不规范不完善,逐步使纪检监察工作进入制度管理、规范运行、适时调控、定期检查的良性工作状态。要对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对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如二审改判案件如何查,个人责任如何确认,经合议庭、业务部门、审委会讨论案件出现的错误在实际中如何查处等,都要纳入规范性轨道,从而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与准确性。

二要增强纪检监察办案的独立性。监督机构的独立性越强,监督的效果则越好。有的案件,由于是同级纪检监察室查处,被查处人满不在乎,设置关系网,阻力很大,顾虑和压力迫使办案人员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同在一单位,监督人员面对的是在同一院里工作的同志,低头不见抬头见,就存在着如何客观公正评价和追究不追究的问题。这就反映了一个内部监督机构的设立及职责划分如何才能科学、合理的问题,值得探讨。

(三)狠抓法院法官干警队伍建设。

建立“学习型”法院,开展各类创建活动,目的就是更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干警的综合能力,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是树立全新学习理念,解决为什么学的问题。为给司法公正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积极倡导全体干警建立“在工作中继续学习,在学习中开展工作”生活方式,确立“学习是第一位投资,是人生第一需要、知识是第一财富、能力是第一水平”的理念。

二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成立学习小组,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发挥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带动全体干警学习,形成深厚的学习氛围。

三是全面学习,提升素质。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大局意识;深化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深化业务技能学习,提升实际工作能力;深化职业道德学习,提升职业道德素质,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四是形式多样、丰富多彩。以开展调研、交流学习心得、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和外出考察交流等形式为载体,搭建生动的学习活动平台。增强了法院干警学习风气的感染力和渗透力,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五是加大投入,增强保障。加大对学习书籍、报刊资料、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配备专门的资料室和图书阅览室,从硬件上给干警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

六是严格考核,强化实效。院政工科以不定期检查的形式对部门和个人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公布抽查结果,并以此作为部门评先评优,干警个人任职定级、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建“学习型”法院的提出并组织实施,司法为民卓见成效,努力在学习的氛围中,搭起成就事业的平台,各项审判工作都有了较为明显的积极变化,为公正执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切实加强公正廉洁执法。

从县级法院实际看,审判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因此我们要坚持治病救人的态度,该保护同志的,能保护同志的,要尽一切努力做好工作。继续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六个不准”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从而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是实事求是,不护短,发现不良线索,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二是坚持严肃处理,惩教结合。一旦经查属实,属违法违纪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虽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但行为确有不当,造成案件质量问题的审判人员,追究其质量责任,对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三是对那些反映审判人员工作作风、举报违法违纪未能查实的实行诫免谈话。

纪检监察各项具体工作要职责明确,落实到位,分解到人,限期限,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彻底改变因缺乏计划性,人手不够、管理不力造成的顾此失彼状况,有效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要加强对干警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的管理,经常教育干警珍惜工作岗位、珍惜手中权力、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提高法院整体素质,推动审判工作的进展。总之,“纪检要检查、监察要监督,公生廉,廉生威。”这就是告诉我们必须以实际工作的成绩树立在群众中的威性,以有为争有位,以有位争有威。

案件审结进入归档阶段,书记员整理案件材料,形成卷宗后书记员查对材料顺序的安排位置、查看所有笔录记载语句内容、核对法律文书送达该送的人员、填写法律文书依据,主审官对案情非常了解,容易从中发现问题,可以及时补救。纪检监察人员从移交的案卷及主审人员自查表上、实体方面查对,从原告诉状或公诉起诉书的事实与调解或裁判书认定的事实方面加以对比,判决文书与证据材料进行对比,从弹性理由的认定中查找问题。

纪检监察可根据审执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对执行的监督应放在执行中的强制措施拘留、罚款、搜查、查封、划拔、冻结、扣押、拍卖、交付、搬迁、退出等行为上的当场察视监督;监察人员应以旁听者的身份出现,不干预调审工作。结合案卷的审查,执行卷宗放在中止、终结执行、追加、变更被执行主体的裁定;和解协议、执行期限、执行款物交付凭证、申请人的举证、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笔录、执行异议的审查决定;审判卷宗放在诉状、起诉书、调解书对协议的确认、判决书对事实及证据的确认、控辩或原被告双方的证据等等进行细致的全方位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做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

从现实工作中笔者了解到,公安机关纪委存在职能泛化、聚力不足、大包大揽的现象,导致工作中经常出现主次不分、力量分散、越权越位等问题。作为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工作在公安机关延伸的公安纪检监察工作,要紧跟中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业主责,有效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

瘦身“业务”,集中精力履职尽责。

种了别人的田,难免会荒了自家的地。回归主业,就是要把纪检监察部门从过去那种大包大揽的思维模式中解脱出来,从牵头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监督推动转变;从过多从事和参与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从一般性参与式的业务检查向履职监督转变,充分发挥纪委监督的再监督,执法的再执法作用。严格按照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十指收拢,把更多力量聚集到执纪监督问责的主业上来。

同时,要为纪委书记“减负”。一些纪委书记名义上是书记,其实样样活都在干,既有分管的工作,又有联系的工作,既有兼职的工作,又有挂名的工作,主业湮没在大量的“副业”中。只有将纪委书记从繁重的分管工作中解脱出来,才能专心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盯住“关键”,有的放矢开展监督。

落实公安机关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分清主次、突出重点,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和执法等要害部门和干部,盯住“关键的少数”和“少数的关键”。要创新方式方法,借助高新技术手段,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构筑起不能腐的防线,提升监督预防的效果。

对于出现的违反警规警纪、中央八项规定等苗头性的问题,公安纪检部门则要及时扯拽袖子,早打“疫苗”,早拉“警报”,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并要紧紧围绕当前公安重点工作,时刻把监督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以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为切入点,抓好责任落实、抓好督促检查、抓好问责问效。

敢于亮剑,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曾任公安部副部长的**说:“纪委不办案,就等于工人不做工,农民不种田。”事实也证明,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斗争最直接、最有效、最具威慑力的手段。实际上,在涉警的投诉举报案件中,公安纪检部门往往扮演的是“挡箭牌”、“灭火队”的角色。这样,不仅容易造成主责部门的依赖推诿,也容易使自己陷入同体监督的困局之中,造成监督空档。

公安纪检部门要清醒认识自己所处的位置,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尽职,办好案件是称职,不会查案是失职,有案不查是渎职”的意识。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顶风违法违纪人员。遇到矛盾和问题时不能捂着、绕着、躲着,要有担当、有原则,敢于“亮剑”。坚决纠正过去那种压案不查,瞒而不报,降格处理的现象。并要实行“一案双查”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提升自我,打铁还需自身硬。

公安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健全防腐机制,建立完善纪检监察人才库。要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强化法纪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思想,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以实际行动贯彻执行公安部纪检监察干部四大纪律,充分发挥好纪检部门“啄木鸟”、“手术刀”的作用。

公安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严格按照条规和程序办事,做到“人情”面前原则为先,“关系”面前党性为重,该请示报告的不擅作主张,该保密的不“跑风漏气”,该查办的不延误,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践与思考

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党内监督和干部监督工作,特别是近两年来,中央对这项工作多次提出了明确要求。江泽民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指出,做好干部工作必须建立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机制和监督管理干部的科学机制。胡锦涛在全国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保证。曾庆红同志也多次在有关会议上提出,要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作为干部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去年中纪委和中组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坚决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通知》,今年月中央又颁布了《干部任用条例》。这些都为搞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政策依据。

一、实践情况。

几年来,大庆市在干部工作中,不断扩大民主,立足机制创新,强化监督检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进行严格把关。特别是去年中组部把大庆市确定为干部监督工作联系点以来,通过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

第一,主动防范,强化对违反《条例》行为的监督。一是严把任前审查关。主要是实行了调整干部提前备案审查制度。从年开始,明确规定,各县区委、市直各单位部门在调整干部前,必须将调整方案报市委组织部,由干部监督机构对其选任过程的推荐、考察和酝酿等环节,以及任职资格条件进行重点审查,对不符合《条例》等有关规定的不予审批。这项制度实行以来,先后审查干部批,审核出不符合要求配备的干部人,都及时进行了纠正。为了便于群众及早提供情况和进行监督,从年开始,还实行了考察预告制,扩大了知情范围。二是严把督促检查关。年以来,加大了对执行《条例》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制定了《关于对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办法》,先后进行了次集中全面检查,保证了《条例》的贯彻落实。为了畅通监督渠道,还实行了干部工作特邀监督员制度,选派了十几名离退休老同志,担任贯彻执行《条例》监督员,不定期深入到各县区、各单位部门抽查《条例》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三是严把查处惩戒关。对违反《条例》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年以来,大庆市委先后对起违反有关规定提拔调整干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取消了干部任免决定,对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了严肃处理。

第二,扩大民主,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推荐环节的监督。一是扩大了干部推荐中的民主。无论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还是确定后备干部都要进行民主推荐。领导干部个人推荐人选,也要求在后备干部中产生,并在本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得票数相对较多者方能确定为考察对象。二是实行了推荐干部责任制。集体推荐干部严格履行报批程序,领导干部个人向组织推荐人选要认真填报《干部提拔推荐表》,并署上自己的姓名。从今年开始,大庆市委明确规定,市、县区委书记碰头会沟通干部情况、常委会研究干部问题,必须出示推荐材料,标明推荐人。如果提拔的干部出了问题,追究推荐者的责任。以集体名义推荐的,追究集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以领导干部个人名义推荐的,追究个人的责任。三是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主要是探索并实行了公开选拔制度。从年首次公开选拔开始,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已经逐步完善并形成了一整套制度化措施。并于年底,建立了全国首家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试题库。目前,题库中拥有试题万多道,共为省内外多个单位和部门提供了试题。迄今为止,全市共组织公开选拔批次,选拔干部名,其中处级干部名,科级干部名。另外,还对中层干部实行了竞争上岗。几年来,共有名科级干部通过竞争走上工作岗位,有名科级干部在竞争中落选。

第三,健全制度,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环节的监督。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改进了考察方法。先后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扩大了民主,进一步增强了考察工作的透明度。在考察方法上,实行了考察实绩采取类比法、考察素质采取考学法、考察不足采取排除法、考察廉政采取考廉法,克服了干部考察工作的随意性。为了直接了解考察对象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并建立了干部任前集体测试制度。就是把考察对象集中起来,就某一问题进行座谈,要求每人都要发言,然后进行笔试。此外,还实行了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对未取得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证书的,不能提拔使用。目前,正在研究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制度和考察人员资格制度。力争通过这些制度,真正达到考实考准干部的目的。

第四,明确责任,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环节的监督。一是实行了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无记名划票表决制。这项制度是从年开始实行的,目的是强化对决策环节的监督,避免个别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研究任免干部一锤定音的现象。通过一人一票的划票表决办法,对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起到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同时也增强了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推进了决策的民主化进程。二是实行了干部任前公示制。年以来,共公示了批名处科级干部,反映出名干部的多个问题,有名干部被取消了任职资格,名干部被缓议。三是实行了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坚持做到失察必纠,违纪必查,使责任制不流于形式,发挥其应有作用。为了进一步强化对讨论决定环节的监督,今年,又研究制定了《关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列席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的意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现场直接监督。

第五,采取措施,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后环节的监督。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必须解决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重提拔使用、轻监督管理的问题,真正体现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工作中主要从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入手,及时提醒,防微杜渐。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建立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制度。从去年月开始,改变了不动班子、不调整干部就不考察的做法。干部监督机构经常深入基层,有针对性地考察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委有关领导提供《干部监督内参》和《领导班子建设动态》,反映和分析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及倾向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这项制度实行以来,干部监督机构共对个班子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考察,编发《干部监督内参》期、《领导班子建设动态》期,对个领导班子和名领导干部提出了组织处理意见。二是开通了组织部长电子信箱。为了充分发挥网络灵活、快捷、交互、覆盖面广的特点,架起一道群众参与干部监督工作的新桥梁,年月,大庆市委组织部在互联网上开通了组织部长电子信箱,鼓励群众反映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人用人、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信箱开通以来,共收到干部群众发来的各类邮件件。对这些邮件,都区分情况及时进行了妥善处理。目前,所属的个县、区也都相继开通了组织部长电子信箱,一个上下贯通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已初步形成。三是实行了全程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把对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逐步变为包括任前、任中在内的全程经济责任审计。市、县区委对所管理的干部都是“三年审一次,一次审三年”。去年初,市委常委会专门研究了这项工作,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以深化。专门制定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办法试行》,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四是完善实施了重要部门和岗位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对重要部门的处、科级实权岗位,规定了最长任期年限和轮岗、交流任职的具体要求。这项制度实行以来,共交流轮岗干部名,其中处级干部名,科级干部名。有效避免了干部长期在实权岗位工作,容易形成特权思想、产生腐败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近年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多种原因,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

思想认识上有差距。作为监督对象,受传统特权思想和等级观念的影响,片面认为监督就是挑毛病,有损于领导形象,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强,有不愿接受监督的心理;对广大干部群众来说,存在与己无关,不了解内情,无法监督的心理;作为监督职能部门,也有思想顾虑,存在怕“穿小鞋”,遭受打击报复,不敢监督的心理,从而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监督工作。

监督职责不够明晰。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还不是十分明确和具体,对责任人的约束力不强,出现问题追究责任的依据不足。有的责任追究制度的惩戒措施和办法也不够具体,选人用人的权力和责任未能实现完全统一,监督效果不十分明确。比如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组织部长和具体工作人员各应负哪些具体责任,缺乏具体的规定。再比如,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题来信来访,哪些由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哪些由纪检等执法执纪部门来完成,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而各监督渠道和监督形式未能在整体上形成合力。

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目前,组织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的查处手段,仅局限于发文件、靠制度,在查处中只能通过谈话、查阅资料获取证据,不像执法执纪部门有办案的硬性措施和办法。尤其在对一把手选人用人监督方面还缺乏必要的手段。

监督查处的有关规定比较笼统。主要是缺乏权威性、操作性较强的查处细则,不易查处。有的制度只规定了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做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但是这种规定过于原则笼统。哪些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哪些问题给予纪律处分,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制度很难落到实处。监督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配套。调查研究中我们感到,经过几年的实践,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但总体上看,干部监督管理的科学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另外,现有的一些制度在细节和操作环节上,也存在不够科学、规范的问题。如实行党委常委会或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讨论干部,对用人决策失误如何合理认定责任和进行责任追究,还没有做出进一步说明。

三、建议和对策。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必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做好新形势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必须在监督方法上取得新突破。

干部监督工作是一个完整的系统。长期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方面,往往重视对干部推荐、考察、决定等环节和程序的监督,忽视任前对领导干部进行政策法规方面的思想教育,疏于对领导干部任后的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这样不利于干部的健康成长,不利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我们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在监督方法上实现由事中监督为主,向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并重方面转变。

一是要把思想教育作为基础工作,实施事前监督。《干部任用条例》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因此,搞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必须强化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宣传,通过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监督对象自我规范和自我约束的能力;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防止和克服拜金主义、庸俗作风,增强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从而达到事前监督的目的。实施事前监督,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不断强化监督意识。注意克服“选拔任用是党委的事,监督管理是部门的事”、“选拔任用是硬指标,监督管理是软任务”等模糊认识,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对工作的促进”、“监督就是对事业的尽职”、“监督就是对干部的爱护”、“放弃监督就是失职,不善于监督就是不称职”的思想观念。通过有效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和主要领导的责任意识,努力形成党委重视抓监督,一把手亲自抓监督,分管领导大力抓监督,各级党委层层抓监督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是要把干部选拔任用环节作为重点,实施事中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契机,选准突破口和结合点,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动态中实施最有效的监督。重点要建立以下两项制度:其一,要前移关口,强化任前监督,建立调整干部提前审查和任后备案制度。下级党委党组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前,要将调整方案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说明本次干部任用中的推荐、考察、酝酿等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审查后,给予能否上会讨论任免的答复。对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坚决不予审批,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其二,要主动介入,现场直接参与,建立《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列席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制度》。在下级党委党组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前,由其组织人事部门将会议召开时间、干部任免方案等有关材料提交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干部监督机构审查后,根据本次干部调整的'人员数量、范围,提出是否列席会议的意见。列席会议时,要了解和掌握参加会议人数、讨论意见、投票表决结果等内容,并对无记名投票、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对会议记录进行核实。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干部监督机构有权建议暂缓做出任免决定。

三是要把回访考察作为经常性工作,实施事后监督。实施经常性考察,进行有效的事后监督是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的主要渠道,也是强化对领导干部任后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要搞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必须延伸监督触角,跟踪考察问效。领导干部走上工作岗位后,经过一段时间实践锻炼,干部监督机构要回过头来进行一次考察,主要看所提拔的干部适应岗位情况、工作进入角色情况、群众认可程度以及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及时进行谈话、诫勉等组织处理。要通过回访考察,认真分析和总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要经验、教训,查找差距,弥补不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

二做好新形势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必须在监督渠道上取得新突破。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干部监督主体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特点。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必须改变单一由组织部门监督为主的状况,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方面结合起来,形成自上而下监督、自下而上监督、横向监督和自我监督的网络监督渠道,努力增强监督合力。比如通过听汇报、检查、考察、参加任免会议等形式实施自下而上的监督;通过信访举报、问卷调查等形式实施自下而上的监督;通过联席会议、信息传递等形式实施横向监督;通过遵守道德法规、提高思想觉悟、开展自我批评等形式实施自我监督。但实践中我们感到,搞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关键要发挥好自上而下的监督主渠道的作用。要明确主渠道的监督职责,树立监督权威,搞好协调配合,做到职责明晰,任务具体。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制定有关干部监督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并负责对下业务指导;检查《干部任用条例》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纠正和处理;干部监督机构负责人参加本部门研究讨论干部任用会议,对同级干部机构提出的拟提任干部进行协审。执纪、执法和信访等部门根据自己的业务性质和职能,在职责范围内行使监督权。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对干部任用中违纪的党员干部立案调查、处理,并与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沟通情况;司法机关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检察、诉讼惩治,向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传递有关信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干部监督工作,还必须强化监督主体的职能,适当提高干部监督机构的地位。干部监督机构要有一些调查方面的强制措施和手段,使监督工作有深度、有力度,监督的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三做好新形势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必须在工作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一是要对现行制度进行规范和完善。任何一项制度都会有时间局限,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需要,必须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使其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因此,要搞好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必须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精神,对现行一些制度进行认真分析,对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精神的,要继续执行,抓好落实;对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精神事与之相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对那些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指导性不强的,要重新进行修订,确保制度有效;特别是对《干部任用条例》中的新提法、新举措,要仔细研究,制定出便于操作的具体办法。

二是要建立并实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制度。《干部任用条例》的各项规定涵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以保证《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定监督的框架结构和具体内容;围绕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针对重点环节和难点问题,提出具体的监督办法和责任要求。特别要注意认真总结近几年的成功经验,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督措施,进一步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要建立监督机构奖惩机制。有权要有责,权责要一致。对干部监督机构行使监督职能要有相关的责任追究措施,做到有职有责,奖惩分明。一方面,对有监督职权,因不敢监督或不愿监督造成的失职、过错行为,要有相关的责任追究措施,严肃追究其监督机构和个人的责任。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对公道正派、依法办事,敢于和善于监督的监督机构和个人要给予表彰,使监督者在精神上和物质上得到鼓励。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监督上级不怕打击报复,监督同级不怕影响团结,监督下级不怕孤立无援的工作局面,从而逐步创造一种敢于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新形势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必须在规范一把手用人权上取得新突破。

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选人用人的监督,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实现对一把手用人方面的有效监督,除继续坚持实行干部推荐责任制、讨论干部票决制等制度外,还应采取以下一些监督办法:

一是监督主体和客体的思想认识要进一步得到提高。监督主体和客体有无监督意识及监督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对一把手的监督效果。加强对一把手选人用人的监督,要从监督主体和客体两方面着手。作为监督主体,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干部选任工作放到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维护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中去考虑,并采取有效措施和得力手段,切实解决不好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无力的问题。作为监督客体,要重点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一把手必须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干部监督方面的重要论述和《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增强原则性、纪律性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克服不让监督的问题。

二是一把手的选人用人权力要进一步得到明确。本着既有利于工作,又能受到有效制约的原则,对一把手用人上的权力范围、行使方式以及所负的责任,加以科学规范,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防止和克服一把手在用人问题上的随意性。同时也必须对一把手用人权给予保证,赋予一定的权力,确保管人和管事的一致性。

三是班子内部的监督合力要进一步得到增强。邓小平曾指出,领导干部的情况,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而同级领导成员彼此是最熟悉的。因此,他强调,对领导人而言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本身。目前看,有的领导班子缺少正常的相互帮助和监督,成员之间搞一团和气,回避和掩盖矛盾。这种庸俗的作风必须改变,无论是一把手还是班子成员,都要增强监督的责任感,克服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一把手要主动接受监督,班子成员既要支持、尊重一把手,又要大胆监督一把手。要建立班子成员对一把手不履行监督职责责任追究制度。在选人用人方面,所有班子成员对一把手负有监督职责,必须履行监督责任,对一把手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知情不报的,追究班子其他成员失职责任。

四是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措施要进一步得到保证。上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职责,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一言堂”的领导干部,要及时通过谈话、诫勉等方式提醒,严重的要做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重点要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强化对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每年至少检查一次下级党委书记领导本地区本单位干部监督工作情况,看是否把这项工作纳入了党委重要日程,加强领导和指导,支持和督促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为其开展业务创造有利条件。二强化对推荐环节的监督。主要是加强对一把手个人推荐的监督,看是否有署名推荐材料,所推荐人选是否进行了民主推荐,是否得到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三强化对一把手执行“干部工作十不准”的监督。看是否身体力行,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违反“干部工作十不准”行为是否敢抓敢管,是否支持干部监督机构严肃查处。四强化对与一把手有特殊关系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的监督。看是否具备相应条件,是否履行了干部任用程序,是否执行了交流、回避制度。

五做好新形势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必须在检查和惩处上取得新突破。

一是检查的形式要全方位、立体化。要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监督制度,对检查的内容、方法、重点等做出明确规定。检查要做到“三结合”,即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逐级检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

二是检查的内容要多角度、深层次。做到“四清四查四看”,即把历次研究干部时间、人数搞清,查阅会议记录及表决情况,看是否按规定讨论决定干部;把领导干部配备底数搞清,查阅有关干部职数文件,看有无超职高配干部的问题;把被提拔干部的基本情况搞清,抽查本人档案,看任职条件是否具备;把干部队伍情况搞清,查阅干部名册和有关资料,看交流、回避制度执行情况。

三是检查结果要勤梳理、多问效。对检查结果要跟踪问效,坚持做到“三个一”,即:每一次检查前要心中有数,熟练掌握被检单位干部的基本情况,初步了解存在的主要问题,保证检查工作有针对性;每一次检查时,都要对上次检查整改情况一并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每一次检查后都要对检查情况进行一次集中分析和梳理,总结出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以此来改进工作。

四是案件查处必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选人用人问题,多数出现在领导干部身上,查处时也往往涉及到领导干部本人,难度比较大,执行起来比较困难。领导干部特别是上级领导对案件查处的态度尤为重要。因此,作好干部监督工作,主要领导必须从自身做起,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严肃对待,带动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自律,自觉执行“干部工作十不准”。惩处必须坚持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涉及到准,都要一查到底,决不能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组织部门要建立案件查处制度,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一经发现要迅速立案调查。同时还要建立典型案例分析制度,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推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向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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