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精选5篇)

时间:2023-10-03 22:22:51 作者:笔舞 最新政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精选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政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篇一

内部控制评级,是指以内部控制评级指标体系为基准对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和分类分级,并对评级结果进行有效运用的过程。通过内部控制评级,可对单位内部管理进行的一次全面系统的评价诊断,发现当前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推动各行政事业单位20xx年底前完成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评级工作主要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两个阶段,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评级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评级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评级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

(五)坚持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当如实反映单位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和管理水平,以确保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一)大连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级工作领导小组,是大连市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大连市内部控制评级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及监督指导。

组 长:

副组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处,具体负责内部控制评级标准的拟定、解释及组织实施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三)咨询专家评审委员会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是一项重大的管理制度创新,为此成立咨询专家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级标准的研究制定、评价完善等咨询服务工作,通过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提升评级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保障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20xx年9月)

召开全市动员及实施大会,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为全面开展实施内部控制评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培训推广阶段(20xx年9月)

对各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及有关人员开展内部控制评级的系统培训,知晓内部控制评级工作的意义、内容和实施过程,为全面有效开展评级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三)内部控制评价阶段(20xx年9月)

各单位可登录大连会计网,进入“大连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级系统”,开展自评工作,并于20xx年9月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相关评价及报送工作。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评价体制和机制(20xx年9月)

各单位应根据内部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成立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开展。

2、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20xx年9月)

各单位应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等相关内容,报单位办公会或其授权机构审批后实施。

3、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20xx年9月)

各单位可结合自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内部控制评价底稿的基础上增加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其他评价指标(补充评价指标),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内部控制现场测试,充分收集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最终形成符合单位实际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

4、编制并报送评价报告(20xx年9月)

各单位应根据《大连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操作手册(试行)》(详见附件)要求,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有所属单位的部门或单位,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或单位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专家复核阶段(20xx年10月11月)

1、现场复核(20xx年10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咨询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对单位内部评价方案、组织实施情况、评价工作底稿、评价报告等内容进行审核验收,如实填写内部控制评级底稿。

2、计分定级(20xx年11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复核结果,确定各单位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的客观得分和相应等级。

(五)成果应用阶段(20xx年11月xx月)

通过定期公开面向单位内部和外部的内部控制评级信息,建立起规范有序、及时可靠的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机制,有效发挥信息公开对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督导作用。

各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作为部门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内容进行提交。

(六)经验总结阶段(20xx年xx月)

1、各单位应当于20xx年11月2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等。对于具有较高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有关媒体进行重点宣传报道。

2、20xx年xx月31日前,市财政局对全市内部控制评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整理,编制总结报告,及时报送财政部。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内部控制评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内部控制评级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加强督导检查

各单位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级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可比、有效。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反馈以协调解决。

(三)强化宣传引领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对单位内部控制评级工作及其成果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同时,组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形式,推广典型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带头示范作用。

政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篇二

为推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水平,我县就围绕落实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控监督、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积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专题部署。根据省市要求,及时印发文件,制订工作方案,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高效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推动各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是强化组织,建立制度。建立内部控制组织管理机构,下发了《泰和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泰财会[]7号)和《泰和县财政局关于成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泰财会[2016]8号)文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成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宣传、部署,并切实落实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目标。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各单位、部门按照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将总结报告及基础性评价报告报送到县财政局会计科。县财政局根据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迟缓、改进措施不到位的,督促其调整改进;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四是全面落实推广经验。采用调研、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单位进行横向对比交流,发现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督促其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对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协调解决,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

政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篇三

为了加快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发〔2016〕11号)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发〔〕24号)的要求,按照省市两级财政的统一布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财政部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从源头治腐防腐,确保各项资金安全合规运用的有力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建专班,严格按照评价操作细则真实、准确的开展自评工作,并及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各主管部门在完成本级相关工作外,要负责对所属二级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行督办及《报告》、《评分表》的收集汇总工作。

二、工作责任及时间要求。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意义重大,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评价工作任务,确保真实、准确地填写各种数据资料,并撰写《报告》。

1、各主管部门在完成本级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同时,负责汇总本部门所属二级单位的《评分表》及《报告》,并于9月8日前报区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二级单位)。

2、财政部门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负责本辖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布置和《评分表》与《报告》的回收汇总工作,并于9月10日前将汇总《评分表》与《报告》报区会计事务管理局。

三、认真总结,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各单位在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要建立更有针对性,更加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其真正发挥“控制作用”。

政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篇四

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泾县各行政事业单位顺利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推动各单位于2016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1031号)要求,决定成立泾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实施工作,研究解决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建立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体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会计股牵头,王慧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督查评价工作有效开展,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汇总评价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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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篇五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贯彻实施,指导和促进各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指导意见》(财会〔〕24号)、《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11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会〔2016〕16号),现就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协同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市财政局成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市财政局会计科,具体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前期部署、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市财政局会计科科长李哲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邝建意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本地区、本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各级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步骤组织动员,督促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开展,确保在9月底前启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确保本地区、本单位在底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并形成高质量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用评价报告成果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各级各单位要在12月8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科报送本地区、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案例等。对于具有较高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市财政局将呈报省财政厅,将其纳入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案例库,并择优推荐至财政部,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供各行政事业单位学习交流。

三、加强监督和宣传

1、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将作为20部门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直各单位应当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汇总形成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综合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3),作为2016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市财政局国库科。凡是2016年决算报告中未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的,不予接收。

市直各单位在报送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时,应包括单位本级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和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综合报告(报告主体包括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

2、加强监督检查。为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时开展,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市财政局将把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财政监督检查、《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重要参考。凡是未按要求及时提供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的单位,或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将作为全市财政监督检查、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重点关注对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内外协调沟通,建立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开展。

3、加强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是推动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财政部门、市直各单位要加大对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其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资源,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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