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专业19篇)

时间:2023-11-20 00:00:48 作者:QJ墨客 实验室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专业19篇)

规章制度是组织或团体为了保障秩序、规范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条款和规定。规章制度范文的执行需要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的执行路径,以确保有效性和公正性。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社区各种门类的档案,由社区村委会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查询方便。

二、资料一般按年度分类归档,各个档案卷中均附有案卷目录。

三、原始记录材料坚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随时整理归档,因特殊原因一时漏记的要及时补记。

四、根据气候变化,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潮和防虫蚀等,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五、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根据保存档案资料的数量,设置必要的档案专用库房和柜、橱。

2、档案库房要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添置温湿度计、去湿机、吸尘器、消防等设备,做到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库房照明必须使用白炽灯。

3、档案人员进出库房应随手关门,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入内。

4、严格管理库房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办公室;下班前认真检查库房门窗、电灯是否关闭;定期检查防火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5、定时做好每天一次的库房内外温、湿度记录,及时采取措施,力争达到规定标准(温度14~24度,湿度50~60)。

6、照片、底片应放入影集;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盘应放置密封盒里,放入干燥剂,有条件的应添置防磁柜。

8、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堆放杂物,并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每周一次,每季大清扫一次。

9、建立全宗卷,积累和存储本机关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七个方面的材料。

10、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裱和复制。录音带、录像带根据其特点,每隔一段时间翻录一次,如发现磁带变形,断裂等情况应及时进行补救。发现照片、底片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及时进行清洗和技术处理。对检查情况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

11、认真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借阅登记工作,调阅完毕的档案应及时还原,调卷时要轻取轻放,减少对档案磨损。

12、应配备必要的专用的计算机、光盘刻录机、复印机等档案工作设施,档案设备应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私自外借,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3、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

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档案局令第27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学校在招生、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其它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生、教职工、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档案是对学校发展历史过程的反映和记录,是学校的宝贵财富。学校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保护和移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 档案工作是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校内各单位应重视档案工作,将其纳入自身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保障档案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第五条 学校档案工作由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四)研究决定学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受校长委托具体负责档案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档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审议、指导、监督落实全校档案工作相关事项。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

第七条 学校档案馆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全校档案工作,校内各单位档案工作接受档案馆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 学校档案馆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为学校和社会服务;

(八)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和健全学校档案工作网络;

(九)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

第九条 档案馆应配备政治素质可靠、年龄结构合理、数量足够的工作人员。档案工作人员应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及现代化管理技能。新进档案馆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第十条 档案馆专职档案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二条 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 各单位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二)按归档范围、归档要求,将档案材料按时向档案馆移交;

(四)接受档案馆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维护本单位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及补助等其他有关待遇。

第十五条 学校档案由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各单位的档案材料应按照规定向档案馆移交,不得拒绝归档。

情况特殊的单位,经提出申请、档案工作委员会审议、学校批准后,可设立档案分室,负责本单位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业务上接受档案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档案分室每年须向档案馆报送新增档案库存目录和统计年报表。

第十六条 教职员工个人在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职务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归档,不得据为己有。

对于个人在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以及国内外与学校有关的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档案馆可通过征集、代管、捐赠等方式进行收集。

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归档范围包括:党群类、行政类、学生类、教学类、科研类、基本建设类、仪器设备类、产品生产类、出版物类、外事类、财会类、声像类、实物类、人物类、人事类。

归档的档案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各类文件材料的具体归档范围,按《西南大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1)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

各单位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组织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案卷封面,填写备考表,交本单位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并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移交学校档案馆。

第十九条 校内各单位立卷归档分工为:全校性、综合性的文件材料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其余门类文件材料由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课题组形成的文件材料交由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等项目管理单位审查并进行立卷归档。对于多部门合作完成的工作或项目,主办部门负责全套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协作部门保存与自己承担任务有关的档案。

第二十条 学校与校外单位分工协作完成的项目,档案馆保存全套档案。协作单位除保存与自己承担任务有关的档案正本以外,应当将复制件交学校档案馆保存。

第二十一条 归档的档案材料应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已移交档案馆的档案材料,不得进行撤换、涂(更)改。

第二十二条 档案材料归档时间:

(一)各部门应当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

(二)各学院(部、所、中心)等应当在次学年寒假前归档;

(四)其他归档要求按照各类档案工作规范(详见附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档案馆根据《西南大学档案实体分类编号方案》(附件2)对馆藏档案进行分类、鉴定、编号和排列。

第二十四条 档案馆按照《西南大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1)确定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对保管期限已满、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经有关部门鉴定并登记造册,报校长批准后,按规定予以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第二十五条 档案馆应采取先进的档案保护技术,防止档案的破损、褪色、霉变和散失。对已经破损或者字迹褪色的档案,应当及时修复或者复制。对重要档案和破损、褪色修复的档案应当及时数字化,加工成电子档案保管。

第二十六条 档案馆应建立和健全库房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各种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第二十七条 档案馆应定期对所存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遇有特殊情况,应立即向校长报告,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 档案馆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加大力度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并采取措施,确保数字化档案信息和电子档案(文件)的长期保存和利用,以增强档案实体(信息)的安全保障能力,提高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及开发利用能力。

第二十九条 档案馆应建立档案统计制度,定期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馆内各种数据情况进行统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第三十条 档案馆应主动做好档案利用工作,按照规定向全校和社会开放档案,积极发挥档案的信息功能,提高档案利用率。开放和利用档案遵循如下原则:

(一)对于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的档案,除未解密或需要控制使用部分外,均应按国家规定,向全校和社会开放。对于其中涉及国家安全和学校重大利益的档案,须经档案工作委员会审议、校长批准后,方可分期分批开放。

(二)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或者持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个人,在表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并履行相关登记手续后,均可利用已开放的档案。境外组织或个人利用档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查阅、摘录、复制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档案馆馆长批准。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应当经档案形成单位或者本人同意,必要时报请校长审查批准。需要利用的档案涉及重大问题或者国家秘密,应当经学校保密工作部门批准。

(四)馆藏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下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档案馆馆长批准后,方可外借。对借出档案,须按时归还。损坏或丢失档案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档案局令第30号)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五)档案馆提供利用的重要、珍贵档案,一般不提供原件。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档案馆馆长批准。

加盖西南大学档案馆公章的档案复制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六)向档案馆移交、捐赠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使用权,无偿利用,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应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寄存档案归寄存者所有。档案馆如需向社会提供利用,应当征得寄存者同意。

第三十一条 档案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档案。未经学校授权,其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无权公布学校档案。

第三十二条 学校馆藏档案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开放和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专利或技术秘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档案形成单位规定限制利用的。

第三十三条 档案馆是学校出具档案证明的唯一机构。档案馆应设立专门的阅览室,提供必要的检索工具,为档案利用创造便利条件。用于公益目的的档案利用,档案馆不收取费用;用于个人或商业目的的,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收费。

第三十四条 档案馆应积极开展档案编研工作。出版档案史料和公布档案,须经档案工作委员会同意,并报请校长批准。

第三十五条 档案馆应采取多种形式(如举办档案展览、陈列,建设档案网站等),积极开展档案宣传工作;条件具备时,应在相关专业的高年级学生中开设有关档案管理的选修课。

第三十六条学校将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保证档案工作需要。

第三十七条学校为档案馆提供专用的、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库房,对不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需要或不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馆库,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的要求及时进行改扩建或者新建。

存放涉密档案应当设有专门库房。

存放声像、电子等特殊载体档案,应当配置恒温、恒湿、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防磁等必要设施。

第三十八条学校将数字档案馆建设纳入数字校园整体建设规划,为档案馆配置档案管理现代化、档案信息化所需的设备设施,加快数字档案馆建设,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同步进行。

第三十九条 学校建立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学校定期召开档案工作会议,评选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第四十条 学校对在档案工作中作出下列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一)在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三)在档案学研究及档案史料研究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档案馆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二)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擅自出卖、赠送、交换档案的;

(五)不按有关范围、时间等规定归档,拒绝归档或者将档案据为己有的;

(六)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档案馆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即日起施行。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试验室内业资料包括试验检测资料、规范、标准、专业技术图书、文件及仪器设备档案等;各级试验机构应有专人管理。

(二)档案资料应指定专人管理试验检测资料,试验检测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按不同试验检测项目分别编号、放置;档案盒内应有卷内目录,资料按卷内目录有序放置;无关人员不得随便查阅,需要借阅时,应经试验室主任批准,管理人员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后要及时收回,以免丢失。

(三)标准、规范、技术图书应实行登记造册,分别编制目录,供查找方便;及时掌握新标准、规范变更情况,适时收集补充,不得采用作废标准。

(四)文件应按内部、外部进行登记分类保管,内部文件较多时,可再分为上级、同级、下级进行管理,年底按文件档案管理要求归档。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主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是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室,由校办负责,校办干事(档案资料员)具体负责,其它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_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事档案包括行政会议纪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务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部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相关负责人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9、加强档案的严禁保密,不得泄露。

要充分认识校舍档案收集的意义,在思想上重视采取多种方法、途径加以收集,档案的收集方法主要做好立卷归档和日常收集两方面工作。

1、收集之前要明确归档范围、时间、要求。

2、应有积极态度和主动精神,不能坐门等客。

3、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委员会,副本存学校。

4、当撤销学校的校舍档案,应全部移交给市教育委员会。

1、边鉴定边整理,按要求进行分类、组卷,文件排列、案卷的装订,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编制等工作。

2、严格遵守档案整理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

4、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按要求设立库房,库房的要求达到“十防”,按要求设置保管设备,材料要达到防光、防尘及有害气体对档案的直接危害。档案的存放要符合要求。案卷和目录一致,移出档案要说明原因、移往何处、时间、数量、名称。

交接双方必须根据案卷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收据上签名盖章,其收据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会计一份。

1、首先办理查阅或借阅手续,外单位查阅或借阅须持介绍信和领导批准手续。

2、查阅或借阅,只允许在档案室进行。

3、查阅或借阅不允许折叠、涂改、转让他人阅览、缺页等,严守保密规定,归还时清点清楚。

4、查阅或借阅时,严禁吸烟、桌上放水杯、量水瓶等,以防污染档案。

档案室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到位,查阅、借阅必须在档案室内查阅。阅后不能乱说,阅览时不能随便翻阅和抄录。对无用的材料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二人以上人员监销。

1、清销之前,首先由管理员定期和不定期对档案进行统计,如发现确实因污染、损坏等原因造成无使用保留价值,经鉴定小组的鉴定同意后方可清销。

2、清销应有二人以上人员监销,以防失泄机密。

3、要遵守保密规定,坚持杜绝任意和自销毁文件或卖给废物收购站。

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成立档案资料室,由校办负责,校办干事(档案资料员)具体负责,其它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事档案包括行政会议纪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务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部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相关负责人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9、加强档案的严禁保密,不得泄露。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指定一兼职资料员负责公司文档的全面管理,负责管理处/站所有文件(上级文件、通知、命令、公函、总结、报告等)和资料(技术资料、公司资料、员工档案、政府法规、住户档案等)的分类、收集和保管。

二、资料管理人员须对来文发文进行登记,及时合理归档,归档时按资料分类方法进行分类,以便查阅,对于可进入电脑的'资料及时输入电脑。

三、接收文档资料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四、任何人员借阅相关文件资料,须登记日期、用途、经手人及归还日期。

五、属公司机密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准散播其内容,不准给未经领导批准的人员翻阅,不准复印,不准带离办公室;员工个人档案属秘密材料,他人无权翻阅,文档管理人员也不准将这些资料擅自给他人过目。

六、对于产权人及用户的相关资料,对管理相关的人员可查阅,不得给其他无关人员。

七、经常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核对,时间长的文件资料应分类装订成册,以备查阅;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根据上级档案部门规定档案保管期限,经相关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对受损、变质档案,及时修补和复制;做好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以确保文档完整。

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日常生活和所从事的各种活动中,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因此安全教育是生命教育,是公众教育,也是世纪教育。学校安全档案的管理也必须加强,实行制度化管理。

一、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二、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及归档备查。

三、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编码装订归档。

四、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五、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六、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七、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八、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九、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十、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十一、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根据《档案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校档案保管制度。

一、及时接收归档的档案材料,办理交接手续。发现档案材料不完整时,督促和协助有关人员收集齐全,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二、已进库的档案资料,要及时按标准、规范进行整理、分类,按编号顺序进行存放,达到整齐、美观、查找方便。

三、档案人员要经常检查库房,落实“七防”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属国家所有,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任何人不得故意损毁、丢失,严禁泄密、涂改、伪造、出卖,如有违纪要追究责任。

五、热情主动为领导和各处室服务,做好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

六、接收或归还档案,要当面点清,检查有无缺页、破损、污染等情况,对破损的要及时进行修补及技术处理后才归卷入库。

七、变动保管期限,调整密级,销毁过期档案资料,都必须提出意见。经档案鉴定小组鉴定,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八、档案的管理逐步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九、对档案工作做出显著成绩得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玩忽职守,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处。

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是提高学生动手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极好课堂,必须认真按有关管理制度行事。

1、每学期末,实验员应根据学校下达的学期教学,科研任务的要求,对实验室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编制好工作进程表。

2、凡计划内的实验、科研项目,实验员应提前做好必要的准备,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实验质量。凡计划外的实验、科研项目,须征得实验员同意后,才可进行实验。

3、校外人员到实验室参观,需经有关部门同意,并有校方人员陪同,校外人员到实验室做实验,需经教务科批准,到财务科支付实验费用后,实验员才可予以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接纳校外人员进实验室做实验。

4、学生进实验室做实验,必须听从实验员的统一安排,保持室内安静,不准追逐吵闹,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纸屑,不准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器材。在有净化要求的实验室做实验,进室前,应换穿工作服、工作鞋等,离开实验室不做实验时,应将工作服、工作鞋等放回原处,任何人不得穿离实验室。

5、学生做实验,必须严格按《实验指导书》所写的实验步骤进行,不准随意更改。实验仪器和设备要通电、开机,必须经实验指导老师或实验员检查同意后再进行。

6、实验过程中,若发生故障或事故,应立即停电、停机、切断电源和实验,并报告指导老师或实验员,等候处理。

7、对不听从安排,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影响实验室工作或损坏仪器设备者,要视其情节轻重,认识错误态度,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

8、实验完毕,学生应在实验员带领下,对实验室物品进行整理,小型仪表和量具要人盒,大型仪器,设备要加盖防尘罩,其余器材要摆放整齐。

9、实验员要严格遵守学校实验器材管理制度,爱护国家财产,管理好实验仪器、设备和实验室。实验室要经常保持清洁,不得存放与实验室无关的任何物资。

10、下班前,实验员应认真检查实验室的门、窗、水、电、是否关好,经确认无误后,才可离室。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由于下列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予赔偿。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规范进行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2、未掌握操作技术和未了解仪器性能而轻率动用。

3、教师、实验人员指导错误或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

4、粗心大意、操作不慎。

二、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可不赔偿。

1、正常使用中发生合理的自然损坏。

2、经过批准试用的复杂仪器设备。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

4、由于缺少必要条件,虽经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损失。

三、属于下列情况,可按损失值酌情处理。

1、遵守制度,因偶尔疏忽造成损失后,能主动如实报告,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认错较好的。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赔偿修理费用。

3、损失零配件能够修配的,可以赔偿零配件的价值。

四、赔偿处理权限按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前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操作方法。

二、进入实验室后,按编组入座,未经老师许可,不得动用仪器和试剂。

三、保持室内安静,环境整洁,与同学交流时要轻声慢语,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四、认真听取老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五、实验开始前,先检查一下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如有短缺,应立即向老师报告。

六、实验时应遵守操作规则,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现异常情况或有疑问,应立即向老师请示。

七、细心观察实验中的现象,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记录。

八、仪器与试剂不能损坏和浪费,因违反操作规则而损坏的仪器要照价赔偿。

九、实验做完后,要清点仪器,并摆放整齐,经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室内物品一律不得擅自带出室外,损失、丢失仪器应立即报告老师。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仪器操作人员必须事先经过培训,熟悉仪器工作原理及技术性能后,才可进行操作。

二、在选用仪器量程时要首选较大量程,以免超出最大量程而造成仪器损坏。

三、在使用仪器时不得做与仪器操作无关的其它事情。要随时注意仪器运行状况,预防出现意外。

四、在操作仪器过程中如遇停电要及时关闭电源,以免突然来电时造成意外伤害。

五、仪器使用后要按顺序关闭一切开关,防止因通电、通水时间过长造成浪费和损坏。

六、使用贵重、精密、稀缺仪器设备要及时填写使用记录卡。

七、要按时对仪器进行检修和保养,在仪器维修后要及时填写维修情况记录。

八、仪器使用人须严格执行本规程,如因违反本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由使用者照章赔偿。

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如下:

1.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管工作责任制。管理人员对全校档案的`保管工作负责;。

6.借出的档案材料务必定期归还。借出的档案材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入公共场所;。

7.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室。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学生进入物理实验室后要按老师指定的座位就坐,要保持安静,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乱动实验桌上的仪器、药品。

二、如需使用电源,务必经过教师检查线路后才能接通电源,严禁带电接线或拆线,实验后要切断电源。

三、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如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气味、打火、冒烟、发热、响声、振动等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仪器,并向教师报告。

四、要爱护仪器设备,遇有仪器损坏应立即报告,检查原因并登记损坏情况,按规定赔偿。

五、实验记录要真实、准确、整齐、清楚。实验完毕应把原始记录交给教师审阅,要整理好桌面上的仪器和药品方可离开实验室。

六、实验完毕,值日生整理仪器及台面,打扫实验室,清倒废物,检查电源开关,关好门窗。

实验室管理制度

1、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本室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做到文明实验。

2、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3、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存放个人物品,不得随意住宿,更不得将仪器设备、场地私自租借给他人使用。

4、使用浓硝酸、盐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时,均应在通风厨或在通风情况下操作,如不小心溅到皮肤或眼内,应立即用水冲洗,然后用5%碳酸氢纳溶液(酸腐蚀时采用)或5%硼酸溶液(碱腐蚀时采用)冲洗,最后用水冲洗。

5、使用玻璃仪器时,要按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以免破损,造成伤害。

6、严禁用湿手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禁止使用漏电仪器,以免触电。

7、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8、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中进行,避免使用明火,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要严禁烟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安全存放要求。

9、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用的所有仪器,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完毕后拔出插头,将仪器各部旋钮恢复到原位。

10、下班时,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种资料,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

11、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或参观学习,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由实验员负责管理。

二、实验中凳应编号,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室内按编号就座,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打闹、喧哗,不准在台上、墙上乱刻乱画。

三、上实验课前,教师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四、学生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学生要自己动手,亲自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写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

六、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现迹象应立刻报告教师处理。

七、仪器、药品和试剂不得滥用和损坏,因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照价赔偿。

八、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九、实验完毕,必须清点仪器,在原处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有秩序离室。教室要关好窗,锁好门,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二、实验前,要弄清楚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三、实验前应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报告老师。

四、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五、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要仔细观察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实验中碰到疑难问题,应向指导老师请教;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

六、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器具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而损坏的仪器均应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七、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随地乱抛或倒入水槽中。

八、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一、仪器要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账。要建立总帐、分类帐、低值易耗帐。仪器存放要定橱定位,做到帐、物、卡相符。

二、调拨仪器或自购仪器、器材、药品,必须在半个月内开箱验收,并及时入帐入橱,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和有关单位联系。

三、仪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蛀、防霉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在开学初要有实验计划和实验进度表。

二、任课教师要认真备好实验课,明确实验要求、所用仪器、药品、实验过程、方法、注意事项。

三、任课教师应在学生实验一周前、演示实验三天前将《实验预约通知单》填交实验教师,实验教师在器材准备完毕后,和任课教师一起进行检查,防止器材缺少而影响实验课的正常开展。

四、任课教师在课前必须做一遍学生实验或演示实验,掌握仪器的性能及实验中的注意要点,提高实验的成功率。

五、学生实验所用器材、药品应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在实验桌上。

六、易损(耗)品及有腐蚀、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要有明显标记,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以防万一。

一、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凡借出仪器一律填写仪器借还登记表。

二、教师演示实验借用教学仪器必须提前三天给实验管理员或实验教师发《实验通知单》,教师和学生其它用图借用仪器须经主管教务主任同意后方可履行借还手续。

三、外单位借用仪器,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按时收回。外借仪器以不影响本校的实验教学为原则,如有影响绝不外借。

四、凡外借仪器必须按时收回。借前和收回时应对仪器的质量、性能状况进行检查,并说明注意事项。

五、借出的仪器如果损坏,在归还时要及时填写损失报告并与领导及时勾通,主管领导要及时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

六、仪器管理人员应做好每年一次的帐物核查工作,如发现逾期末归还的仪器应查明原因,及时追回,确保所有教学仪器全部入库。

一、个人或单位借用的仪器,造成损坏的,应照原价赔偿。

二、学生由于正常进行实验操作导致仪器损坏无需赔偿;因违章操作而损坏仪器的,应照原价赔偿;故意损坏仪器的,要按仪器原价的两倍赔偿。

三、本校教师借用仪器用于本校教学目导致损坏的无需赔偿,如因故意或严重违章操作等不负责任行为而损坏的,应照原价赔偿。

三、仪器被盜或短缺原因不明的,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赔偿处理。

四、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外单位借用的仪器,造成损坏的,由借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

五、对教学仪器或实验室设备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要报教育局和教学设备管理中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师生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能修复的应及时修理,无修理价值的应根据审批权限及时办理报损手续,并报教学设备管理中心备案。

二、审批权限:低值易耗仪器由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做好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上的仪器须经教学设备管理中心审批后才能报损。

三、教学仪器损坏要及时报损,低值易耗仪器报损手续每学期末到教学设备管理中心办理一次,贵重物品随时办理。

四、对办理报损的仪器应及时补充添置。

五、仪器报损须认真填写教学仪器损失报告单,尤其是报损仪器损坏的原因、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和处理办法等各项内容。

六、对报损的仪器应及时在《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中减去,并填好结存栏。

七、凡是损坏的仪器要作为报损的依据,不能私自处理,要在报损手续办理完毕,经教学设备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采取丢弃、掩埋等处理措施。

一、实验室管理员或实验教师调动或更换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逐一核对帐、物、卡,对短缺的仪器、药品原保管人应作出解释并负责追回,在确保帐物相符的情况下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三、移交范围包括各类帐册、仪器、钥匙及有关的所有资料、记载等。

四、交接清单必须由主管领导、移交人、接收人签字。

一、学生必须明确实验室是巩固科学知识和开发创新思维的重要基地,必须端正实验态度,积极参与实验教学。

二、实验前,每个学生必须做好实验预习,明确实验内容、目的、原理和实验步骤。

三、进入实验室,由任课老师确定学生组数、组长,按指定位置就位,不得任意调动。

四、在教师宣布实验开始前,不得动用仪器。实验前,小组长应查点本组实验器材是否齐全,发现问题主动报告老师。

五、实验过程中,必须仔细观察,认真思考,按实验步骤进行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课后撰写实验报告。

六、实验结束,小组长必须再次清点器材,保证齐全,该洗刷的必须洗刷干净,得到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保持实验室卫生整洁,保持实验室安静,严禁喧哗、吵闹。

八、实验器材是国家财产,必须人人爱护,因违犯操作规程损坏仪器的,必须照价赔偿。

一、物理教学仪器是进行物理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二、国家调拨或自购的教学仪器,经厂家技术员与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员一起对仪器进行校正和性能测试合格验收后,登记到学校《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交由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员填写《实验仪器设备卡》,编号分类,并上柜上架,统一保管。

三、教学仪器要编号、分类摆放在仪器柜或架上,贵重、精密仪器应专柜加锁,严加保管。柜外应标明仪器类别、名称和数量。

四、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都要做到账物、账账、帐卡相符。

五、教学仪器说明书要妥善保管,分类装订成册。按照说明书要求,对教学仪器要经常保养及时维修,保持清洁。要注意防尘、防锈、防潮、防震、防磁。不准随意拆卸仪器零件挪作他用,保持教学仪器整洁完好。

六、教学仪器不准借给个人或变为己有。外校借用时须持单位借据,经教研组同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实验员登记借出,并负责按期索回。

七、任课教师使用实验仪器必须通过实验教师。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需用的仪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周提出仪器使用计划,由实验员给予准备(学生实验最好提前一天准备好)。课前任课教师必须对所用仪器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操作,以保证实验顺利进行。演示教学仪器使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实验室。归还仪器时须经实验教师验收。仪器使用时,如有损失,在归还时应向实验教师说明,实验教师随时登记并按教学仪器报损和赔偿制度的规定处理。

八、实验时要爱护仪器,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操作。实验完毕由任课教师负责整理归还,实验员验收及时放回原处。凡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损坏、丢失者,均应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九、每学期末由教研组与实验管理员或实验教师共同对教学仪器设备实行帐、物、卡进行一次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向学校主管领导做书面报告。

十、对不能修理的损坏仪器和长期使用不上的陈旧仪器应下架妥善保存。对报废的仪器,须经学领导审批后,从《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中注销,并上报教育局和设备管理中心备案。

十一、要加强安全管理,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注意防火、防盗,经常通风,保持清洁卫生。

一、认真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

二、负责设立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实验仪器设备卡》、《实验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单》、《实验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实验易耗材料领用登记表》、《实验易耗材料购买申报表》、《实验管理员岗位日志》、《实验仪器使用情况登记表》等表册,负责采购计划的初订和登记入库、验收工作。

二、按照本校实验教学计划做好实验教学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有关教师做好学生分组实验和演示实验,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并积极为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创造条件。

三、不断总结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研制,开发新的实验项目。主动学习,积极参加有关的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四、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规格、构造、性能、工作原理,熟悉器材、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更新工作和器材、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五、按《中学物理仪器管理制度》做好仪器、设备、药品、标本、模型、挂图、教具等物资管理工作,保持实验整齐、清洁,并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

六、完善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对实验室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确保学生在实验室的人身安全。

八、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不定期对对教学仪器设备实行帐、物、卡进行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向学校主管领导做书面报告。

九、每天填写岗位日志和实验仪器使用情况登记表,记录实验室运行过程中的情况。

一、学校成立安全检查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组长,教务科负责人、总务科负责人和实验室管理员任组员。

二、每学对需进行实验教学的年级,按班级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由任课教师和实验管理员负责解讲。

三、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四、实验过程中操作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确保仪器设备和人员人身安全。

五、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要保持干燥、清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设施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六、使用干燥箱、烘箱、电炉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管理,按章使用,用毕要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工作使用电热器具。

七、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此类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专人保管,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制度。对贵重物品的保管要落实到人,严防被盗或丢失。

八、加强对电源、水源、气源的管理,保持开关、闸、阀等设施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水龙头、气阀等。

九、实验室内严禁烟火,消防器材必须按规定放置。如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除采取必要的紧急抢救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保卫处。

十、各级安全责任人应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状况,随时注意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学期开学、寒暑期前和重大节日前夕组织检查全校实验室、仓库等的防火、防盗设施,及时消除隐患。

根据中学物理教学大纲的要求,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验正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提高实验操作技能的最好途径。

一、学校成立实验教学管理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物理教师、实验管理员(实验教师)任组员。

二、任课教师与实验管理员(实验教师)制订具体的实验教学周计划,并交由实验教学管理小组备案。

四、实验管理员(实验教师)每次实验课后要填写岗位日志,记录实验室运行情况。

五、每次实验课后,学生要撰写实验报告,根据实验现象、数据及结果分析并得出结论,并由老师批阅。

六、保证演示实验,分组实验开出率要达100%。

七、物理考试试卷的题目设计要按教学大纲要求,包括规定比例的实验题目。

八、制订实验操作技能抽测计划,按一定比例随机抽选一部分学生进行实验操作并写实验报告,由任课教师和实验管理员共同对实验操作技能评分,由任课教师评定实验报告成绩。

九、任课教师与实验管理员制订自制实验教具计划,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制作实验教具。

实验室档案资料是实验室管理建设的重要部分,完整的档案资料对于实验教学的开展具有积极意义。中学实验室应健全完善档案资料的建设。为规范中学实验室档案资料的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档案资料分教学档案和设备管理档案两部分。

二、教学管理档案包括:实验计划总结、实验记录、实验通知单、实验室各种表格;

三、中学实验室教学管理资料应包括:学期实验计划、学期实验总结、实验通知单、实验情况记录表、学期演示(分组)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小学实验室教学管理资料应包括:学期实验计划、学期实验总结、实验通知单、实验情况记录表、学期演示(分组)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学管理论文、实验教学情况分析。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帐册应备有实验设备管理档案包括:《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实验仪器设备卡》。

五、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资料包括:各种实验仪器(含标本、模型、挂图)、器材、标签、《实验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单》、《实验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实验易耗材料领用登记表》、《实验易耗材料购买申报表》、《实验管理员岗位日志》、《实验仪器使用情况登记表》。《实验室各种管理规章制度(打印稿)》、实验仪器设备技术资料等。《实验仪器设备报损记录表》、《实验仪器设备申报表》、《实验室管理人员交接记录》等。其他管理资料还包括:实验室管线布线图、实验室所有管理制度打印稿、上级关于实验室建设文件、实验室专业报刊、杂志。

六、实验室帐册的填写登记应做到帐、物、卡相符,帐目清楚,填写完整,记帐及时,流程规范。

七、实验室资料的填写登记应做到填写及时、完整规范、字迹清晰。

八、所有档案资料应在年末按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分类、装订成册、装盒存放。仪器总帐应交学校总务部门一份,其他帐册及使用资料可由实验室保存。

九、档案资料应列入移交范围,移交时应将所有档案资料列出清单,清单上要有学校分管领导、教务(导)处主任、实验室管理员及交接双方等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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