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环境监察个人工作总结(精选7篇)

时间:2023-09-09 15:30:10 作者:GZ才子 2023年环境监察个人工作总结(精选7篇)

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环境监察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本文目录
  1. 环境监察工作总结模板
  2. 环境监察大队度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3. 市环境监察支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4. 今年度环境监察大队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排污申报情况

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去年以来,省、市环保局对排污收费企业的排污申报工作要求日益严格。按照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除放射性废物、生活垃圾外,其余缴费排污企业均需申报,在上级要求严、工作量大、经验缺乏的情况下,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边学习边工作。经过多次与市局支队协商、解释,通过筛选按最低要求,我区至少有21企业需要申报,目前仅13家前来领表,完成申报的只有4家,此项工作目前仍然面临较大困难。

二、环境监察情况

1、按照市局监察支队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了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监察方案;对5个区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减排进度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减排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并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情况和报表,同时,配合市局监察支队对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裕湘面业有限公司、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现场环境监察,还根据xx区政府要求,配合安监、国土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开展了5次非法小沙场综合整治行动,整治中出动人员300余人次,车辆40台次,拆除厂棚120平方、电力线路1000米、设备32台。

2、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力度:今年上半年根据企业提出的试生产申请和分局领导的有关安排,共派出8人次先后对4家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试生产前的现场环境监察,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监察意见,督促其整改。

针对xx年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计划的有关要求,按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制度规定的“每月现场环境监察不得少于1次”的规定,对列入市级重点监管计划的5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了现场环境监察;对群众反复投诉的3家污染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了现场调查,并及时向市局报送了调查处理意见;对5家有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排污企业进行了查处。

四、应急工作情况

做好预案,确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了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为准确掌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动态,防止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把饮用水源地、化工、洗选行业、矿山尾矿库、放射源涉源单位、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等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对象作为监管重点,逐一进行认真排查。同时还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要求,协同安监、国土部门对全区30家矿山企业及时开展了检查,有效防止了环境安全和污染事故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排查工作中大队共出动排查人员160人次,排查相关企业和隐患源点30家(处)。

五、环境信访工作情况。

一是上半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环境信访制度和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及时处理及时回复,确保全区环保系统群众举报渠道信息畅通,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高度重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在相关部门、乡镇的配合下,先后8次召集相关企业业主和当地受污染的居(村)民召开环境污染纠纷协调会,较好地协调解决了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环境污染纠纷案件。

三是抓好督查督办,切实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据统计到10月28日止,大队共接受各类环公开电话交办的环境投诉案件26起,市局转来的环境投诉案件17起,已办结56件,1件正在办理,结案率98.2。

六、目前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是受金融风暴影响,辖区内大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况,收费工作面临“无米之炊”而难以开展。

二是市局今年明确城区第三产业排污收费污染因子由水改气,抽样试点检测名单上报数月但至今没有进行,对收费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

三是标准化建设严重滞后,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至今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受车辆不足影响,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工作无法按要求开展,主要表现在对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监察力度还不够,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机构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明年工作思路

1、理顺内部管理机制。《湖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排污者在完成排污申报登记后应向办理申报登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为此下半年我们将督促分局政务部门尽快按照法规和市局要求改变现行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模式,严格依照法规规定,按程序发证。对上半年已经违规发放的排污许可证由发证部门实行召回制度,限期补报排污申报登记,对未在限期内完成补报的企业吊销其排污许可证,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2、结合排污申报,依法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提高排污费的收缴入库率。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采取不定时的方法和措施,组织人员对各小组排污费征收行为进行监管、核查,对企业排污费征收工作情况进行稽查,对不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征收排污费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立案稽查,并实行问责制;针对以往城区娱乐业监察和收费力度不足的情况,对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将其由小组收费改为大组监察收费,以加大其工作力度,确保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继续加大现场环境执法力度。对列入xx年度的污染减排项目和重点污染源及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突击性检查,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危险化学品等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

4、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从组织领导、现场执法、公文拟定等诸多方面提高支队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确保年底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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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排污申报情况

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去年以来,省、市环保局对排污收费企业的排污申报工作要求日益严格。按照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除放射性废物、生活垃圾外,其余缴费排污企业均需申报,在上级要求严、工作量大、经验缺乏的情况下,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边学习边工作。经过多次与市局支队协商、解释,通过筛选按最低要求,我区至少有21企业需要申报,目前仅13家前来领表,完成申报的只有4家,此项工作目前仍然面临较大困难。

二、环境监察情况

1、按照市局监察支队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了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监察方案;对5个区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减排进度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减排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并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情况和报表,同时,配合市局监察支队对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裕湘面业有限公司、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现场环境监察,还根据xx区政府要求,配合安监、国土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开展了5次非法小沙场综合整治行动,整治中出动人员300余人次,车辆40台次,拆除厂棚120平方、电力线路1000米、设备32台。

2、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力度:今年上半年根据企业提出的试生产申请和分局领导的有关安排,共派出8人次先后对4家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试生产前的现场环境监察,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监察意见,督促其整改。

针对xx年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计划的有关要求,按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制度规定的“每月现场环境监察不得少于1次”的规定,对列入市级重点监管计划的5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了现场环境监察;对群众反复投诉的3家污染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了现场调查,并及时向市局报送了调查处理意见;对5家有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排污企业进行了查处。

四、应急工作情况

做好预案,确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了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为准确掌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动态,防止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把饮用水源地、化工、洗选行业、矿山尾矿库、放射源涉源单位、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等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对象作为监管重点,逐一进行认真排查。同时还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要求,协同安监、国土部门对全区30家矿山企业及时开展了检查,有效防止了环境安全和污染事故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排查工作中大队共出动排查人员160人次,排查相关企业和隐患源点30家(处)。

五、环境信访工作情况。

一是上半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环境信访制度和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及时处理及时回复,确保全区环保系统群众举报渠道信息畅通,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高度重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在相关部门、乡镇的配合下,先后8次召集相关企业业主和当地受污染的居(村)民召开环境污染纠纷协调会,较好地协调解决了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环境污染纠纷案件。

三是抓好督查督办,切实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据统计到10月28日止,大队共接受各类环公开电话交办的环境投诉案件26起,市局转来的环境投诉案件17起,已办结56件,1件正在办理,结案率98.2。

六、目前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是受金融风暴影响,辖区内大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况,收费工作面临“无米之炊”而难以开展。

二是市局今年明确城区第三产业排污收费污染因子由水改气,抽样试点检测名单上报数月但至今没有进行,对收费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

三是标准化建设严重滞后,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至今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受车辆不足影响,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工作无法按要求开展,主要表现在对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监察力度还不够,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机构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明年工作思路

1、理顺内部管理机制。《湖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排污者在完成排污申报登记后应向办理申报登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为此下半年我们将督促分局政务部门尽快按照法规和市局要求改变现行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模式,严格依照法规规定,按程序发证。对上半年已经违规发放的排污许可证由发证部门实行召回制度,限期补报排污申报登记,对未在限期内完成补报的企业吊销其排污许可证,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2、结合排污申报,依法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提高排污费的收缴入库率。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采取不定时的方法和措施,组织人员对各小组排污费征收行为进行监管、核查,对企业排污费征收工作情况进行稽查,对不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征收排污费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立案稽查,并实行问责制;针对以往城区娱乐业监察和收费力度不足的情况,对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将其由小组收费改为大组监察收费,以加大其工作力度,确保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继续加大现场环境执法力度。对列入xx年度的污染减排项目和重点污染源及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突击性检查,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危险化学品等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

4、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从组织领导、现场执法、公文拟定等诸多方面提高支队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确保年底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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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坚强和正确领导下,支队严格按照市环保局中心工作和年初确立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春季环保执法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自4月上旬以来,市、县(区)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采取现场检查和取样监测相结合,企业汇报和调阅资料相结合方式,不走过场,查清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检查期间,共对134家企业(含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有40余家,并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理。其中:对学习颜料有限公司、学习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学习立医院等18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整改;责令学习化工有限公司、学习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立即纠正环境问题,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学习特种线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可能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进一步调查处理;函告学习区和学习区政府,要求对辖区内这些石料厂等5家石料矿山企业实施彻底关闭(实施断电、拆除设备等措施);函告市经信委对学习炉料有限公司、学习选矿厂烧结项目是否属落后产能进行认定。

(二)污染减排项目环境监察圆满完成。

1、完善我市国控、省控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管理档案,配合市环境中心站开展一、二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设施现场比对工作,完成第一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工作。

2、指导企业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安装污染源雨水电动阀门1套,对在线设施存在问题的10多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督促国控烟气在线存在问题企业对在线设备的更换,对污染源在线运营商(学习公司)进行现场污染源在线运营商资质的考核,制定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并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研讨会。

3、加强国控、污染减排项目的环境监管,按要求开展每月1-2次的现场环境监察,开展国控企业污染源驻点监察工作并编写驻点监察报告,开展笑嘻嘻电力的旁路挡板的铅封工作,上报学习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统计和电力行业铅封月报。

4、陪同省环境监察局来铜对排放重金属企业进行检查,迎接省厅一二季度国控、省控重金属及电力行业的季度巡查,对存在问题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污染防治的现场检查和建档工作,开展涉重金属采选、电镀企业检查工作。

(三)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进展顺利。

1、督促企业按时完成了xx年排污申报,全面完成xx年排污费核定工作。

2、按省厅要求上报xx年排污申报年报、xx年度排污申报有关数据分析,对xx年4季度及xx年1季度国控企业排污费进行网上公示。

3、根据扩展排污费征收方式要求,利用物料衡算法测算并征收了学习发电公司、学习发电公司xx年1季度排污费,利用在线监测数据征收了上峰水泥公司、海螺水泥公司1季度排污费。

4、根据环保部国控校验工作要求,对xx年国控申报数据库进行了完善,同时督促县区进行数据录入。

5、根据《学习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准备工作和软件部署调试工作。

6、赴绍兴、嘉兴市考察排污权交易工作,整理排污权交易资料,拟定排污权交易考察报告,准备排污权交易的试行工作。市本级6月底前将完成xx万元以上排污费征收目标。

(四)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积极有效。

1、加强元旦、春节,国家、省、市“两会”以及我市重大活动敏感期间的值班、巡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即时启动环境信访应急机制,快速处理信访投诉,经常梳理我市较大、较敏感的环境信访,全面掌握我市环境污染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2、切实加大对信访直接和会同办理件的查处力度,逐一制定化解和稳控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跟踪办理,及时召开学习市铁路噪声协调会、学习学习社区居民座谈会学习社区、学习社区法制宣传会等多种形式,解决了多起疑难、敏感性信访案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权益。

3、加强了对转入区县和相关部门处理的油烟、噪声、气味、烟尘等污染投诉件的各类转办工作,努力落实投诉件处理的责任主体,防止推诿扯皮,并取得初步成效。

4、顺应网络媒体投诉增多的时代及民众要求,简化了工作流程,加快加大了对各级各类网络、媒体环境信访的转办、办理及跟踪办理工作。

(五)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1、先后制定《学习市xx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深化工程实施方案》、《学习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2、加强对水泥、电力、钢铁等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富鑫钢铁公司实施粉尘深度治理工程,督促上峰、海螺公司实施污染治理提标升级改造并签订责任书。

3、联合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开展了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整治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报告市政府。

4、自3月份开始对我市南部城区、东部城区、石料矿山企业等重点区域扬尘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监测,有效遏制了矿山扬尘污染反弹的势头。

5、为落实市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粉尘治理专题会精神,及时制定了《学习市石料矿山企业粉尘防治技术规范》,使得保留的石料矿山停产整治有章可循,同时会同市经信委对石料矿山企业安装视频在线监控系统。扬尘污染深化治理工程(参保服务类项目)工作已全面展开,上半年平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0.085 mg/m3,较去年同期(0.086mg/m3)有所下降。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有效举报403件,已办结390件(其它信访件正在办理),结案达到96%,其中省环保厅交办11件,市委、市政府、纪委交办8件,信访局转办7件,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5件、网络投诉133件,行风热线投诉10件,群众来信5件、来访4件,12369电话有效投诉220件。

(六)绿色护考专项执法成效明显。

1、根据今年以来受理的各类噪声投诉和处理情况,全面开展噪声源专项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噪声敏感区域和敏感点情况,及时与市招生办等部门对接,研究制定加强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监管工作方案,会同公安、教育、行政执法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学习市xx年中、高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公布相关部门投诉监督电话。

2、加大“禁噪通告”宣传,给各工地等噪声源发放近百份“禁噪通告”,并将“禁噪通告”在铜陵日报上进行刊登。

3、会同县区环保局、媒体记者开展夜查,对建筑工地、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制止噪声源,并由市报社、电视台进行监督和曝光。

4、成立高考噪声污染防治应急小分队,在高考日组织市、县两级环境监察人员在各个考点周边进行巡查,对突发性噪声污染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七)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有力。

1、2月份在沪渝高速小学习段先后发生的苯泄漏、不饱和聚酯树脂泄漏两起环境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稳妥方式对泄漏液进行了紧急清理,确保未出现残留,有力维护了事故周边的环境安全。

2、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对辖区内2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排查,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5家,其中涉及环评手续不全的1家,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2家,未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2家,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3、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按时上报突发环境事件月报、季报,紧急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没有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轻报的情况。

4、开展部分重点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和评估,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针对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国控、省控企业进行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要求企业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强化人员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八)能力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

1、根据市局学习活动月要求,支队制定了春训活动方案,切实把春训活动与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组织环境监察人员汇编《学习市重点排污污染源监察手册》,对25家企业环保信息、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工艺等进行整理汇编,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水平。

3、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四科、五科办公前移,提高环境监察效率,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

4、按照市委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指示,自2月下旬集中开展了治理“庸懒散奢”问题的整风行动,切实有效地改善了办事效能。

5、根据省厅要求,针对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环境执法培训,通过在线学习不断加强人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能,为全面提升我市环境监察系统的整体能力和工作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6、按照省环监局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实施环境移动执法项目,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一)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二)继续加大重点企业和减排项目环境监管。

一是深入开展执法前移相关工作,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实施驻点监察;

二是加大对辖区企业巡查、督查力度,组织夜间、节假日的环保专项行动;

(三)继续加大排污征收稽查工作力度。

三是完成xx年度对县区的排污费稽查工作及环境监察稽查试点工作;

四是全面开展排污申报工作,加强对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期间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同时开展排污许可证的年审与换证工作。

(四)大力推动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五)继续深化环境信访解决机制。

(六)继续加强污染源在线设施管理。

四是继续开展国控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污口标志牌的检查和整治工作。 

(七)继续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在加强支队内部管理的同时,积极探索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方法,整合和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水平和效率。加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和业务培训,督促冶炼、化工等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审(评估),提高环境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加大环境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我市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日

环境监察工作总结模板(4) | 返回目录

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1、加强作风纪律完善规章制度 

2、开展文化活动活跃文化生活 

3、规范执法用语汇编法规 

4、处理群众投诉维护群众利益 

二、业务工作方面 

1、污染普查 

xx年污染源普查工作首战告

2、排污申报及收费 

3、加强日常监察杜绝污染事故 

4、完善监察工作加大水源地及农村环保工作力度 

5、全队上下行动开展双创工作 

一是组织大队同志对夜间烧烤进行了集中整治,没收了以煤、炭为燃料的烧烤炉。二是积极参加夏、秋两季秸杆禁烧和冥纸冥币禁烧,组织巡逻队,分片包干,严防焚烧现象。三是加强夜间检查的频次,加大处罚力度,给每个工地作了环保规范牌,要求他们严格遵守,减少噪音扰民,保证环境安全。

环境监察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首先,自觉增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党性修养。我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并重视自学,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在邓小平诞辰百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党的执政才能的决定等,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加强了清廉自律的自觉性。

其次,在业务学习方面,我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和内容。期间针对工作性质,我自学了《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收费手册新编》等。同时,我还自觉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政策,积聚自己的业务知识。

此外,依据组织安排我参加了2014年全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人员培训。在为期一周的培训生活中,丰富的课程学习使我的知识储备和层次得到了提升,实际工作操作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为我更好的投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第一,配合领导做好我市河道乱排整治工作。在跟进工作中,我懂得了对****河区以及****河区周边进行整治重要意义,认识到河区水质监察是我市的重要工作之一。我们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的工作要求,对**河区以及**河区周边进行了仔细的排查,做到不漏一家企业、不放过一条排水沟。使得河区水质有了较大的改善。

第二,完成了支队布置的重点监控企业信息化档案的初步收集工作。通过对各企业资料的收集整理,一方面对各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了仔细的研究,同时,也到实地进行了详细的对比检查,进一步了解了企业的生产及环保处理工艺,对我然后的开展工作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第三,完成了环保部对我市国境交界地区调研的接待工作;协同安监局完成对部分矿、企业的检查工作;完成了支队赋予的**县重点监控企业的安全大检查工作等。

第四,完成好领导交办其他各项基础性和临时性工作。

1、自觉增强学习,强化理论学习,强化专业知识学习,向身边的同事学习,逐步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才能。

2、战胜年青气躁,做到脚踏实地,提升工作自动性,不怕多做事,不怕做小事,在点滴实践中完善提升自己。

3、继续提升自身政治修养,加强为人民服务的主旨意识,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环保人。

环境监察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本文目录
  1. 2018环境监察工作总结
  2. 环境监察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3. 环境监察工作总结范文

1、认真学习,坚决做到忠于职守,严格执法

由于专业的对口,我很快的适应了单位的整体情况和工作制度。通过理论学习和日常工作中的积累使我更对环境监察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工作起来已经能基本适应。同时我也很注意利用工作之余时间去不断充实自己,加强自省教育,认真学习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六条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原则,坚决做到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积极响应提出的的号召。

2、不断加强思想政治修养,提升思想素质

同时我也不断加强思想政治修养,提升思想素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加强学习贯彻党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与时俱进,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与做好环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的《环保系统执法人员职业操守教育方案》(号)文件。认识到学习 重要思想的必要性,不断提高职业操守认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了一致。

3、积极工作

认真对待工作,塌实的做好自己的工作。在试用期间本人严格遵守单位的工作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虚心向同事学习、认真对待工作;钻研业务技能、干一行,爱一行,干好一行。

4、热情办理人民群众信访,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环境

认真做好各有关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试用期间我随同事们先后参与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70余件,在接待投诉群众时能够做到,认真对待每一位来信来访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准确的进行调查处置。我个人认为我们的国家之所以成为人民的国家、我们的党之所以成为人民的党,正是因为我们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积极采纳人民意见、处处听取人民的声音。本着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多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同时积极接受人民,也是对我们的工作的进一步提高,对我们的党政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应该认真吸取人民的建议真正使辖区人民群众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创建“和谐伍家”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5、按规定完成排污费征收工作,落实国家排污费征收政策

本人在试用期间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规定的程序,配合单位同事对本区企事业单位的排污量进行了核定,所有排污单位的缴费额有较大提高。加大相应宣传,通过组织座谈、上门释法、发放资料、计算演示等方式,使广大排污单位了解《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遵守法定义务,自觉缴纳排污费。今年全年完成收费41.4万余元,较好的完成了全年任务。

6、加强参与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在今年xx市政府提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我积极参与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我们围绕创建工作在五一广场和市环保局的领导同志进行了大型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宣传工作。参与了市环保局的领导同志对我区的调查工作。我个人认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是我工作的重中之重,因为无论是我们对违反环境单位或个人进行的处罚还是限期整改等行政手段,目的都是为了让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在环境保护的行动上做出本质的改变。而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为是有他们的心理特征所决定的,所以我们只有从他们的内心深处改变他们的错误观念,使他们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才能致使他们行为上去做到加强环境保护。我们的宣传工作就是让他们从心里上接受并认识环保的重要。

7、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在试用期间局、大队领导给予了我大力关心指导,同事们给予了很多帮助,本人因此有了一个较全面的综合发展。但是要进一步做好工作,当一名出色的工作人员,离组织和领导的要求还有不足和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作经验有待于积累和行政能力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等,这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今后,我将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立足岗位,奋力进取,艰苦拼搏,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方位提升作为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和水平,为我区的环保事业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2018环境监察工作总结(2) | 返回目录

紧紧围绕全市环境监察工作任务,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做好环境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水平。一是制定理论学习计划。按照理论、素质与业务知识培训三结合的要求,结合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实际,从指导思想、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学习形式、学习要求等五个方面拟定下发了《昭通市xx年环境监察理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落到。二是统一了学习内容。在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环境监察》等环保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三是提出具体要求。强调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法,自觉完成全年度的学习计划。四是抓好业务培训。

在认真抓好理论学习的同时,还积极主动参加由省、市级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年初以来,全市环境监察人员先后共分批**人次参加了省级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防辐射管理培训、排污费征收软件业务培训;分批共**人次参加了市级组织的电子政务培训和计算机业务等级培训。通过学习和参加业务培训,全市85名环境监察人员中,持证上岗人员**名,其中有行政执法证**名;有环境监察证的**名;持证上岗率达到%,有效地提高了全队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了全队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确保了环境监察队伍政治上清、上明、业务上精。

第二、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一是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注重从思想上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按照昭通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落实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方案》,和引导全市环境监察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二是结合省局《关于征集违法典型案例的通知》精神,针对各个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进行实际分析和研讨,举案说法,以案施教,从思想意识上逐步增强正确行使职权、依法行政的观念,从环境行政执法程序上有针对性地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学习贯彻国家环保总局“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制度,认真开展环境监察人员职业操守。通过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抓行风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较大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普遍增强,较好地树立了全市环境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2018环境监察工作总结(3) | 返回目录

紧紧围绕全市环境监察工作任务,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做好环境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水平。一是制定理论学习计划。按照理论、素质与业务知识培训三结合的要求,结合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实际,从指导思想、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学习形式、学习要求等五个方面拟定下发了《昭通市环境监察理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落到。二是统一了学习内容。在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环境监察》等环保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三是提出具体要求。强调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法,自觉完成全年度的学习计划。四是抓好业务培训。在认真抓好理论学习的同时,还积极主动参加由省、市级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年初以来,全市环境监察人员先后共分批**人次参加了省级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防辐射管理培训、排污费征收软件业务培训;分批共**人次参加了市级组织的电子政务培训和计算机业务等级培训。通过学习和参加业务培训,全市85名环境监察人员中,持证上岗人员**名,其中有行政执法证**名;有环境监察证的**名;持证上岗率达到%,有效地提高了全队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了全队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确保了环境监察队伍政治上清、上明、业务上精。

第二、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一是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注重从思想上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按照昭通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方案》,和引导全市环境监察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二是结合省局《关于征集违法典型案例的通知》精神,针对各个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进行实际分析和研讨,举案说法,以案施教,从思想意识上逐步增强正确行使职权、依法行政的观念,从环境行政执法程序上有针对性地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学习贯彻国家环保总局“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制度,认真开展环境监察人员职业操守。通过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抓行风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较大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普遍增强,较好地树立了全市环境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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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排污申报情况

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去年以来,省、市环保局对排污收费企业的排污申报工作要求日益严格。按照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除放射性废物、生活垃圾外,其余缴费排污企业均需申报,在上级要求严、工作量大、经验缺乏的情况下,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边学习边工作。经过多次与市局支队协商、解释,通过筛选按最低要求,我区至少有21企业需要申报,目前仅13家前来领表,完成申报的只有4家,此项工作目前仍然面临较大困难。

二、环境监察情况

1、按照市局监察支队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了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监察方案;对5个区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减排进度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减排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并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情况和报表,同时,配合市局监察支队对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裕湘面业有限公司、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现场环境监察,还根据xx区政府要求,配合安监、国土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开展了5次非法小沙场综合整治行动,整治中出动人员300余人次,车辆40台次,拆除厂棚120平方、电力线路1000米、设备32台。

2、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力度:今年上半年根据企业提出的试生产申请和分局领导的有关安排,共派出8人次先后对4家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试生产前的现场环境监察,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监察意见,督促其整改。

针对xx年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计划的有关要求,按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制度规定的“每月现场环境监察不得少于1次”的规定,对列入市级重点监管计划的5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了现场环境监察;对群众反复投诉的3家污染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了现场调查,并及时向市局报送了调查处理意见;对5家有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排污企业进行了查处。

四、应急工作情况

环境监察个人工作总结篇四

今年以来,在市监察支队和县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献县环境监察大队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和县环保局中心工作,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环境保护与经济和谐发展为标准,依托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狠抓环境监管执法,努力创新环境监管机制,着力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了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整治氛围

65环境日,环境监察大队会同法宣股和污水处理厂在县城主要街道上设立资讯站,共接待咨询群众1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环保布袋1000余个。

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大队协同4个中队,不定期检查各企业的排污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对全县范围内的玛钢铸造行业企业、涉重金属企业、两危企业等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做到底数清楚,掌握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排污状况。对查出的问题,依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1、对老玛钢企业因治理不积极造成烟尘超标排放的,一律限期治理、停产或关闭。

2、对重金属企业进行重点排查,经排查我县生产重金属企业有三家,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排污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企业违法排放、违法处理含重金属废物。

3、重点检查化工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增加监察力度和频次,着重检查化工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环境安全情况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避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认真检查危废产生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转移情况,坚决杜绝私自处置或转交给无资质和处理能力的企业单位处置危险废物。

4、取缔十五小企业,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5月22日、10月16日协助县政府和我局组织工商、公安、电力、乡镇等部门对我县境内十五小企业开展了两次专项取缔行动,对部分屡禁屡犯,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企业,查抄生产设备和部分产品,公安部门对个别违法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拘留,坚决清理取缔了十五小企业38家,从根本上解决引起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我大队对近年来群众反复投诉的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逐一进行梳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尤其在十八大期间,更把环境信访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作为平常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大队共受理有效环境信访案件78件,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了处理结果,回访了部分举报人,群众均表示满意。

(四)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

增强了对各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了献县清源污水处理中心和各类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快了对献县清源污水处理中心、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脱氮的升级改造,以及圆满完成了氨氮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和达标验收。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同时进行,巩固了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的整治成果,又进一步集中整治了重点行业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违法排污问题。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和百日大检查,严厉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有效消除了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隐患,防范环境事故的发生,为我县的环境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六)顺利通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验收

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一年来的积极筹备和努力建设,经过我局的郑重申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xx年12月3日组织对献县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验收,验收小组由河北省环监局、沧州市环保局共6人组成。验收小组听取了献县环保局关于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情况汇报和献县政府法制办、编办、财政局关于环境监察机构编制、经费保障工作的情况介绍,对献县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有关文件、档案材料、执法装备、交通工具、取证设备、办公设备和业务用房等方面进行了实地核查。一致同意献县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通过验收,为在今后的环境监察工作中,实行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根本,不断加强环境安全保障

献县环保局成立环境应急领导小组,7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到兄弟县市学习,我局和部分重点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排查和整治落实,对环境安全问题和污染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及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十)积极圆满完成排污收费和环境违法处罚任务

20xx年,我县排污费征收工作在市环保局统一安排部署下,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费征收政策,对辖区内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等进行摸底调查,做到了申报登记全面、真实和准确。协助我局理顺了收费程序,实现了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并圆满完成了违法企业的处罚任务。

一是环境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现场执法检查、新建项目的督查、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上还存在着不全面、不到位的情况;对环境违法案件后督查力度不够,造成个别违法企业整改不到位。

二是部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环境监察机构的职责没能得到充分发挥,对辖区污染源的监管存在着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处理不到位的现象,业务学习有待加强,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三是监察队与其他股室缺乏沟通,新建项目的环评、验收、办理排污许可证等情况,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环境监察个人工作总结篇五

今年以来,在市监察支队和县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献县环境监察大队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和县环保局中心工作,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环境保护与经济和谐发展为标准,依托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狠抓环境监管执法,努力创新环境监管机制,着力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了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整治氛围

6·5环境日,环境监察大队会同法宣股和污水处理厂在县城主要街道上设立资讯站,共接待咨询群众1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环保布袋1000余个。

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大队协同4个中队,不定期检查各企业的排污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对全县范围内的玛钢铸造行业企业、涉重金属企业、“两危”企业等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做到底数清楚,掌握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排污状况。对查出的问题,依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1、对老玛钢企业因治理不积极造成烟尘超标排放的,一律限期治理、停产或关闭。

2、对重金属企业进行重点排查,经排查我县生产重金属企业有三家,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排污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企业违法排放、违法处理含重金属废物。

3、重点检查化工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增加监察力度和频次,着重检查化工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环境安全情况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避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认真检查危废产生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转移情况,坚决杜绝私自处置或转交给无资质和处理能力的企业单位处置危险废物。

4、取缔“十五小”企业,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5月22日、10月16日协助县政府和我局组织工商、公安、电力、乡镇等部门对我县境内“十五小”企业开展了两次专项取缔行动,对部分屡禁屡犯,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企业,查抄生产设备和部分产品,公安部门对个别违法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拘留,坚决清理取缔了“十五小”企业38家,从根本上解决引起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我大队对近年来群众反复投诉的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逐一进行梳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尤其在期间,更把环境信访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作为平常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大队共受理有效环境信访案件78件,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了处理结果,回访了部分举报人,群众均表示满意。

(四)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

增强了对各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了献县清源污水处理中心和各类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快了对献县清源污水处理中心、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脱氮的升级改造,以及圆满完成了氨氮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和达标验收。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同时进行,巩固了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的整治成果,又进一步集中整治了重点行业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违法排污问题。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和百日大检查,严厉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有效消除了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隐患,防范环境事故的发生,为我县的环境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六)顺利通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验收

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一年来的积极筹备和努力建设,经过我局的郑重申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xx年12月3日组织对献县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验收,验收小组由河北省环监局、沧州市环保局共6人组成。验收小组听取了献县环保局关于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情况汇报和献县政府法制办、编办、财政局关于环境监察机构编制、经费保障工作的情况介绍,对献县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有关文件、档案材料、执法装备、交通工具、取证设备、办公设备和业务用房等方面进行了实地核查。一致同意献县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通过验收,为在今后的环境监察工作中,实行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根本,不断加强环境安全保障

献县环保局成立环境应急领导小组,7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到兄弟县市学习,我局和部分重点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排查和整治落实,对环境安全问题和污染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及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十)积极圆满完成排污收费和环境违法处罚任务

20xx年,我县排污费征收工作在市环保局统一安排部署下,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费征收政策,对辖区内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等进行摸底调查,做到了申报登记全面、真实和准确。协助我局理顺了收费程序,实现了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并圆满完成了违法企业的处罚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是环境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现场执法检查、新建项目的督查、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上还存在着不全面、不到位的情况;对环境违法案件后督查力度不够,造成个别违法企业整改不到位。

二是部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环境监察机构的职责没能得到充分发挥,对辖区污染源的监管存在着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处理不到位的现象,业务学习有待加强,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三是监察队与其他股室缺乏沟通,新建项目的环评、验收、办理排污许可证等情况,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环境监察个人工作总结篇六

20xx年上半年,我大队在分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的支持指导下,按照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确定的目标、要求,结合北湖区政府的环保工作任务,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全队人员克服金融危机等各种困难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少事多的情况下,求真务实,团结一致,全方位地开展各项工作,尽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上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去年以来,省、市环保局对排污收费企业的排污申报工作要求日益严格。按照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除放射性废物、生活垃圾外,其余缴费排污企业均需申报,在上级要求严、工作量大xx法,边学习边工作。经过多次与市局支队协商、解释,通过筛选按最低要求,我区至少有21企业需要申报,目前仅13家前来领表,完成申报的只有4家,此项工作目前仍然面临较大困难。

1、按照市局监察支队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了20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监察方案;对5个区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减排进度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减排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并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情况和报表,同时,配合市局监察支队对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裕湘面业有限公司、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现场环境监察,还根据北湖区政府要求,配合安监、国土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开展了5次非法小沙场综合整治行动,整治中出动人员300余人次,车辆40台次,拆除厂棚120平方、电力线路1000米、设备32台。

2、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力度:今年上半年根据企业提出的试生产申请和分局领导的有关安排,共派出8人次先后对4家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试生监察意见,督促其整改。

针对20xx年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计划的有关要求,按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制度规定的每月现场环境监察不得少于1次的规定,对列入市级重点监管计划的5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了现场环境监察;对群众反复投诉的3家污染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了现场调查,并及时向市局报送了调查处理意见;对5家有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排污企业进行了查处。

做好预案,确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了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为准确掌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动态,防止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把饮用水源地、化工、洗选行业、矿山尾矿库、放射源涉源单位、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等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对象作为监管重点,逐一进行认真排查。同时还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要求,协同安监、国土部门对全区30家矿山企业及时开展了检查,有效防止了环境安全和污染事故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排查工作中大队共出动排查人员160人次,排查相关企业和隐患源点30家(处)。

一是上半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环境信访制度和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及时处理及时回复,确保全区环保系统群众举报渠道信息畅通,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高度重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在相关部门、乡镇的配合下,先后8次召集相关企业业主和当地受污染的居(村)民召开环境污染纠纷协调会,较好地协调解决了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环境污染纠纷案件。

三是抓好督查督办,切实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据统计到6月10日止,大队共接受各类环境信访案件共46件(其中市区政府和市局转办20件),已办结43件,其余3件正在办理。

四是认真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污染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针对高速公路建设和小养殖场污染问题,对群众反响强烈的投诉,采取及时通报有关乡镇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的办法,既保护了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是受金融风暴影响,辖区内大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况,收费工作面临无米之炊而难以开展。

二是市局今年明确城区第三产业排污收费污染因子由水改气,抽样试点检测名单上报数月但至今没有进行,对收费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

三是标准化建设严重滞后,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至今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受车辆不足影响,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工作无法按要求开展,主要表现在对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监察力度还不够,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机构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是依法行政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科室、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存在严重问题,现行的管理模式无法适应依法行政工作的时代要求。主要表现在排污许可证的发放严重违反《湖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无视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在没有对监察部门的监察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核的情况下,单个部门擅自发放排污许可证,造成监、管脱节,增加行政成本和收费难度。

1、结合排污申报,依法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提高排污费的收缴入库率。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采取不定时的方法和措施,组织人员对各小组排污费征收行为进行监管、核查,对企业排污费征收工作情况进行稽查,对不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征收排污费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立案稽查,并实行问责制;针对以往城区娱乐业监察和收费力度不足的情况,对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将其由小组收费改为大组监察收费,以加大其工作力度,确保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2、继续加大现场环境执法力度。对列入20xx年度的污染减排项目和重点污染源及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突击性检查,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危险化学品等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

3、结合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大队人员,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从组织领导、现场执法、公文拟定等诸多方面提高支队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确保年底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环境监察个人工作总结篇七

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去年以来,省、市环保局对排污收费企业的排污申报工作要求日益严格。按照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除放射性废物、生活垃圾外,其余缴费排污企业均需申报,在上级要求严、工作量大、经验缺乏的情况下,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边学习边工作。经过多次与市局支队协商、解释,通过筛选按最低要求,我区至少有21企业需要申报,目前仅13家前来领表,完成申报的只有4家,此项工作目前仍然面临较大困难。

1、按照市局监察支队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了20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监察方案;对5个区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减排进度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减排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并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情况和报表,同时,配合市局监察支队对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裕湘面业有限公司、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现场环境监察,还根据区政府要求,配合安监、国土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开展了5次非法小沙场综合整治行动,整治中出动人员300余人次,车辆40台次,拆除厂棚120平方、电力线路1000米、设备32台。

2、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力度:今年上半年根据企业提出的试生产申请和分局领导的有关安排,共派出8人次先后对4家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试生产前的现场环境监察,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监察意见,督促其整改。

3、进一步加强后监察工作,加大违法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力度,对涉及政府督办、关闭、未批乱建、未经环保验收且已投入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城区医院进(行了重点清查,按照目前“首犯不罚”的要求,通过限期整改的.形式,要求建设单位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对整改不力的予以查处。

针对20xx年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计划的有关要求,按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制度规定的“每月现场环境监察不得少于1次”的规定,对列入市级重点监管计划的5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了现场环境监察;对群众反复投诉的3家污染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了现场调查,并及时向市局报送了调查处理意见;对5家有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排污企业进行了查处。

做好预案,确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了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为准确掌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动态,防止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把饮用水源地、化工、洗选行业、矿山尾矿库、放射源涉源单位、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等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对象作为监管重点,逐一进行认真排查。同时还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要求,协同安监、国土部门对全区30家矿山企业及时开展了检查,有效防止了环境安全和污染事故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排查工作中大队共出动排查人员160人次,排查相关企业和隐患源点30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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