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我最喜欢的诗(专业16篇)

时间:2023-12-07 11:38:13 作者:笔尘

优秀作文是对思想、语言和结构等进行全面综合考察的一种文学作品,它能够展现出作者的才华和文学水平。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令人惊艳的优秀作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指明写作的方向。

我最喜欢的歌初中作文

这首歌曲,轻慢优雅,歌词写的很适合我们听。正好,反映了我们不想长大,童年是多么美好。“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不安,也不得不看梦想的翅膀被折断……”这句各司反映了我们的童年美好、纯真。

我听着这首歌,仿佛我看到了未来,我当了一个演员在拍戏,这部戏的`主题曲就是:越长大越孤单。第一场拍完了,回到家里。“哇!是双层的房子呀!好豪华呀!”我真想快快长大,又不想长大,因为长大就像歌里唱的:“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不安。

我最喜欢的歌初中作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初中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歌曲是生活的盐,它使原本枯燥无味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充满了情趣。哪里有歌声,哪里就有欢乐,歌声伴随我成长。

我特别喜欢歌曲。当我学习累时,便会听一会儿歌,放松身心;当我有空闲时,便会高歌几曲,抒发情怀;就连走路的'时候,我也会高兴地哼唱。每当我听到歌声,便会忘记一切的烦恼,变得快乐起来。歌声是我生活的一部分。

我喜欢童年,在童年里,一切都是那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样,我也喜欢《童年》这首歌,忘不了歌中所述的童年。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小时候,爸爸总是会哼着这首歌来逗我开心,因此我耳边也就经常回荡着它的旋律。现在,即使听了许许多多的流行歌,但脑海里却始终忘不了这首歌。

闭上眼,静静的聆听着。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知了”的声音响彻耳畔。坐在秋千上,感受着夏天的气息……我和歌中的人一样,期待着下课,期待着游戏的童年。

在歌中,一句歌词打动了我“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盼望着长大的童年”或许,谁都想长大,想脱离父母的管束。可是,所谓的长大,不就意味着我们再也回不到过去,再也回不去五彩的童年么?岁月无痕,流水匆匆,时间过去了,便再也会不来了。有时,一秒的流逝,也可能造成以后再也无法弥补的遗憾。

《童年》这首歌使我明白了时光的匆匆,太阳总会下山,而新的一天又会开始。昨天没什么好留恋的。让过去过去吧,好好的过完剩余的童年。

童年,多么让我留恋!可它却用层层云朵将我挡住。童年多么令人回味!可它却像一只小鸟,越飞越远。童年向一个五味瓶,又酸,又甜,又苦,又辣,又咸!

我最喜欢的人初中作文

太阳公公微笑着出来了,又是一个好天气。我哼着小曲去逛街,一路上小花向我微笑,小草向我点头。阵阵微风吹过,感觉心情非常舒畅。

到了中午,因为太阳公公太高兴了,所以阳光就更明媚了。感觉有些热,先从冰箱里拿出来一个大西瓜吃。红红的西瓜瓤儿,绿色的西瓜皮,黑色的西瓜籽,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地口水就流下来了。“还看什么,还不开吃?”心里想着便拿起西瓜往嘴里塞。咬上一口,甜甜的西瓜汁就渗了出来,冰凉解渴,还去暑,只有一个字可形容:“爽!”

在家呆着没事干,出去玩会儿!必须得带上帅气的太阳帽,这脸本来就黑,在让太阳给我晒晒就成非洲人了!然后再戴上太阳镜,因为太阳光太刺眼了,戴上太阳镜既保护眼睛又显得酷酷的,真是一举两得啊!打扮好了,走,出发!lat‘sgo!

我最喜欢的人初中作文

我最喜欢的花是荷花。夏天,她像一位娇美的小姑娘,穿着粉红色或白色的衣服,亭亭玉立在水面上。

一阵风吹来,荷叶随风起伏,像翻滚起绿色的`波浪;荷花也跳起了欢快的舞蹈,小鱼游过来了,在荷叶下欢乐地游戏;青蛙把荷叶当作舞台,在上面尽情地歌唱;蜻蜓在荷花上翩翩起舞,好像在和荷花比美呢!

看着迷人的荷花,享受徐徐吹来的凉风,我陶醉了,我多么希望有一天我的床变成荷花床,睡在上面,绝对又香又甜,还能做个好梦呢!

荷花不仅美丽,还有很大作用。荷花地下的茎就是我们平常爱吃的藕,荷花能泡茶,放些糖,味美香浓,荷花中间那个黄黄的莲蓬,可以吃,虽然中间的莲子心很苦,可是有清热解毒的作用。

荷花,我爱你美丽的外表,我爱你全身是宝的品质!

我最喜欢的人初中作文

冰心奶奶歌颂的是“母爱吠?心纷匀弧保?一生信奉“”爱的.哲学“”,而爱,大多源于母爱,母爱能包容一切,能温暖人心,哪怕是最凶悍最恶毒的人,在孩子面前也会流露出母爱。所以,我喜欢看《我可以抱你吗,宝贝》。

这本书主要讲一位四十几岁的女性在孤儿院里领养了一位斜视、兔唇的名叫点点的小姑娘,这位妈妈很喜欢她,并带她做了矫正手术,妈妈更加喜欢她了。直到后来,妈妈怀上了弟弟,保保,可是他有自闭症。这位妈妈不惜一切代价,把所有的方法试过了,并一直守护在保保身边,把爱的精力全放在保保身上,保保爸爸受不了,他和妈妈离婚了。可是妈妈依然不离不弃,寻求方法。点点虽然有点嫉妒保保,可是点点也是爱保保的。最后在妈妈的坚持和姐姐点点的关怀下,保保终于说出了最激动人心的语言,妈妈!

“每一段妈妈和孩子的爱,都是神赐的幸福。”在书中的那位母亲是那么的有耐心和“固执”的爱有病的儿子和养女,我之所以会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里所包含的爱把我这个书外人深深俘虏了,让我深深地知道,每位母亲内心最深处的爱都是一股强大而固执的爱。平时对孩子要求苛刻,可是当孩子有危险时,母性会使母亲奋不顾身地去保护孩子,守护在孩子身边。

“妈妈”这两个字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如果要我找一个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避风雨,没有比她那里更完美的地方了。但是,我们却常常忘记有这样一个好地方,而我们却常常抱怨为什么上帝没有给我一个完美的妈妈,而书中的点点从不抱怨,哪怕妈妈最最疼爱的不是自己,她都认为自己的妈妈是天底下最好的妈妈。这种乐观、爱妈妈的情感,使我更加欣赏这位孤儿院长大的小姑娘,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这本书让我学会爱和珍惜被爱,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但父母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我们!而我们享受爱的方式,就是努力学会爱别人。

我最喜欢的人初中作文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想到了她。她有一张鹅蛋脸,明亮的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由于近视,所以她常年戴着一副眼镜,她还经常提醒我说:一拳一尺一寸!我最喜欢的是她的嘴巴,因为她时常把微笑挂在嘴边,露出洁白而健康的牙齿。你们猜猜她是谁?她就是我最喜欢的人——妈妈。

妈妈就像爱漂亮的玫瑰花,可爱臭美了,她总爱化化淡妆;她又像一头很能吃苦的大黄牛,家里的家务事她都干;她还像一个闹钟,当我在做美梦的时候她总是会叫醒我,不停的吵着我起床,弄得我又做不成好梦了!如果不起床的`话,那么我就要担心我的小屁屁了!

妈妈是个助人为乐的人。每次她乘车时,看到需要帮助的人,总会让座。她还尊敬老人,当她看到楼里有老人拿着很重的东西时,就会帮她送到家。

妈妈的奶奶,也就是我的老太太已经90多岁了,妈妈还经常帮她洗头、洗脚、洗衣服。从我懂事起,她每周都回去帮老太太洗澡,一直坚持到现在,每次都非常认真,我看到她总是先把水准备好,然后再帮老太太脱衣服,她要把老太太扶到浴缸里,因为老太太比妈妈重,所以妈妈要使出全身力气,非常小心,怕老太太摔跤,我看她每次都累得满头大汗。老太太最喜欢妈妈帮她擦背,她经常对我说:“你妈妈擦的背最舒服了!让你妈妈擦背就是一种享受!”我看着妈妈,心里默默地想:我长大了也要像妈妈一样孝敬老人,做个善良有爱心的人。我现在有时也会帮老太太洗脚、穿袜子、倒痰盂了。

我妈妈还很节约,她会用洗菜水来打扫卫生,打扫完卫生的水再去冲马桶,她一直吩咐我要随手关灯,节约用水,也许你们会觉得她很小气,但妈妈告诉我说节约是一种美德。

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我以后也要像我妈妈一样,做一个漂亮、勤劳、善良、节约、尊老爱幼、乐于助人的人。

我最喜欢的人初中作文

和我同桌时间最久的是一个叫小白的姑娘。

那时候对她的印象很淡,

也能够说当时的我对除了和我做过同桌以外的人的印象都很淡,

大概是受她活泼开朗的性格所影响吧,

我开始整天不再沉闷,性格产生了些许的变化。

自那以后,我的生活里除了漫画,还有她。

同桌以后我和她慢慢变得无话不谈,

每一天早上走到她家小区门口等她一齐上学,

午休时。

踩着下课铃到学校对面的小饭馆里吃饭。

或是到小区后面买鸡蛋饼、烤冷面打包回教室吃,

我们对吃的要求都一样:

多喷醋、多刷酱、不要葱花香菜。

打包回教室后,坐在座位上,就开始吃,

那是大人们口中不健康的垃圾食品,

可我们却吃得不亦乐乎。

放学后,我们再一齐回家。

春夏秋冬,

只要有她的地方就有我,有我的地方少不了她。

那时候的我们没有太多的烦恼,

活的很真实,很痛快,

我们之间也曾发生过不愉快,

最后也都因为珍惜这段友谊而低下头去和对方道歉,

之后,

再回想起那时候的事情时才明白:

先低下头的那个人未必是错的,

只是那个人珍惜另一个人罢了。

谁都有过年少的时候,

也曾和重要的人不欢而散过,

因为小小的自尊而不肯低头妥协。

或许,

就是因为这样,

彼此都不退让,

才失去了那个你在乎的人。

有的时候面子这个东西真的`需要收起来,

当时,

如果不是我们之间的一方先低头认错,

都守着自己的面子的话,也不会有之后的故事了,

那些点点滴滴温暖我的事。

所以,

无论是感情还是友情抑或是亲情,

在和对方发生矛盾的时候,

冷静下来,

不要用尖酸刻薄的话刺伤对方,

不要因为一时的快意而伤害了重要的人,

你要明白。

你自以为是的自尊远没有一个在乎的人来得重要。

那时候我对好看的标准没有什么概念,

但小白却是我见过所有女孩中将校服穿出“她穿着很好看”的这种感觉的人。

此刻也是如此,

她适合很多种类的风格,完全不会让人觉得不搭。

和她在一齐的时间越久我就越喜欢粘着她,

呆在她的身边会有一种莫名其妙地安全感,

以至于在几年后的一段日子里我还是很难适应没有她的生活。

那个时候没思考过自己的未来,

只是想。

自己最后解放了,

理所当然的以为高中我和小白还会在一齐,

像初中一样一齐玩。

却没想到未来我们会选取两条完全不同的路,

以至于,

我们都没好好地和对方告别。

说起来,

爱写日记的习惯还是因为小白的关系,

写日记到此刻也有五年多的时间了。

初二那年她买了一个小本告诉我说要写她和男朋友的故事,

那时候班里有一对情侣,

女生和我关系还能够,

常常把日记给我看,

里面写着和男朋友的点滴小事,

虽然都是很平常很琐碎的事情,

但是很搞笑。

那时候我对男女交往还很迟钝,

所以班里那对唯一的情侣在一齐的事情我是全班最后一个明白的,

小白还曾感叹过我的迟钝。

我们从初中开始到此刻已经认识近七年了,

从最初。

亲密无间分享彼此点点滴滴的小秘密。

此刻异地在两个不同的城市过着各自的生活,

时间真的是很可怕的东西,

它让我们变得陌生。

如今,

回忆起。

我们在懵懂年少的时光里。

发生的故事还仿佛如昨日发生的事情一样。

你对我做过温暖的事情我都记得:

我陪你淋过的雨、

你陪我走过的回家的路、

我们共同扫荡过得小吃街......

小白,

真的很庆幸在初中遇到了你,

一个改变了我的你。

我最喜欢的人初中作文

昨天上午第一节课,老师给我们上了一节别开生面的语文课——小小展销会。

上课铃声一响,同学们就迫不及待地拿出了自己早已准备好的玩具和图书,作为商品准备展销。由于我们是第一做买卖,还不太清楚该怎么买,怎么卖。老师就请有经验的同学向我们传授技巧,通过观看他们精彩的示范表演,我们很快掌握了一些买卖技巧。一切准备就绪,随着老师的一声令下,生动有趣的展销会开始了。教室里像炸开了锅,各种叫卖声,卖东西的讨价还价声,同学们的欢笑声混杂在一起。

我站在位置上大声叫卖道:“卖东西喽,卖东西喽!我这儿的玩具又便宜又好玩,不买可不要后悔呦!”同学们纷纷闻声赶来了,苗晶晶笑着说:“我要买一个魔仙棒。”我马上吹捧说:“你的眼力可真好呀!它可是我这些玩具中最好玩的,最便宜的,只要两元五角。”“哇,真便宜,我要买。”苗晶晶说完便付了钱走了。一会儿,王伟艺又来了,他好奇地问:“我要买一个七仔,请问多少钱?”我说:“五元。”“这么贵啊!”“不贵,我可是打了折的,当时我买了十五元呢,现在已经降低了十元了。你看这个玩具既可以当枕头,又可以玩,多实用啊!”“你瞧,这儿都有点破了。如果是三元钱,我就买一个。”“好吧,就三元卖给你了,不过以后要常来照顾我的生意哦!”“没问题。”没过多久,我的玩具就全卖完了,总共挣了45元,我高兴极了!

这节课是我平生以来最喜爱的一节语文课,因为不仅生动有趣,让我掌握了一些买卖中的技巧,还使我懂得了父母挣钱的来之不易,所以我决心今后要节约用钱,不能仅仅满足于物质上的享受,而要发愤图强,用优异的学习成绩来回报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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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歌初中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童年》这首歌虽然没有周杰伦的歌那么快,也没有的歌那么有活力,它是温柔,幽雅的,可每当我想起它,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油然而升,是我联想到很多很多。

“老师的粉笔在黑板上支牙牙地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我的'童年……”听着这首悦耳的歌,不由得让我想到我的童年,想到我浪费的时光和金钱,还真有一点“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味道呢!

小时侯,我常常无心学习,很贪玩,动不动就撇下成堆的作业与朋友们出去玩乐、嬉戏。还经常乱花前买一些无用的东西当时我认为,只要开心花些钱也无所谓,可是却未曾想到那些钱是父母如何赚来的。虽然我还不算“老大”,但我也不在是一个天真浪漫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了,也许我还可以再努力,但是我以前浪费的那么多时光,有时想想还真有些心痛呢!

我最喜欢的初中作文

夜深了,窗外一片寂静,月亮躲到了云层后面说悄悄话。我穿着睡衣渐渐进入了梦乡。

在梦中,我的眼前一片漆黑,黑的像一个无底洞一样,忽然我看到前方一丝光亮,我急忙三步并作两步往前走。走过了光,我竟然来到了丹麦的一条街上。我看了看周围,大雪纷飞,伸手不见五指。

我闻到了一陈香味,啊!原来是包子呀!我掏钱买了一个,我手拿着包子往前走,忽然听到一声:“小姐,要不要买根火柴?”我抬起头一看,看到一只丢了鞋的小女孩。

她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脚上不仅丢了只鞋,另一只还破了个洞,露出了脚指头。她的眉毛拧成了一个倒八字样,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嘴也冻的像雪一样的白,整个身体还瑟瑟发抖。

但他还是伸出右手,慢慢的从怀里掏出一根火柴,一遍又一遍的问着路人:“先生,要不要买根火柴?女士、小姐,要不要买根火柴?”我看她这副样子,赶紧用右手拉外套拉链,抖了抖双臂,然后再把外套拖下来,紧紧的披在那个小女孩瑟瑟发抖的身子上;突然,我想起口袋里还有十几个金币和一个热乎乎的肉包子,我连忙从口袋里把东西拿出来,放在女孩手里,然后就跟她说:“我身上也只有这些东西了,你先用着吧!”那个小女孩感激的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我看着小女孩瘦小的身影离我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听完我的梦你应该知道了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谁了吧?我喜欢她是因为她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能依然活下去的坚定和信念。

我最喜欢的初中作文

那天,滂沱大雨模糊了眼前晃动的灯影;那天,嘶吼狂风吹乱了来人工整的衣角。街上的那个中年妇女,紧紧抱着怀中熟睡的孩子,手上那把倾斜的伞,避去了漫天风雨,只为守护那在梦中的孩子,只为给他一个温暖的依靠。

那把伞就这么摇摇晃晃地撑在大雨中,却不曾掉落;那个瘦弱的肩膀便是一个温暖的靠枕,赠与那趴在上面熟睡孩子了一个美梦。风唤不醒他,雨扰不到他。那是一个母亲对她的孩子的深深的爱与守护。

而一个人的肩上要扛起多大责任,才足以守护最爱的那个人?

就像那紧紧牵着老母亲的长大的儿女;就像那健壮的男人待那身旁妻子的温柔;就像一棵树上生长的千万片绿叶,簇拥着一朵含苞欲放的花蕾。

我最爱的一个词,便是守护。那也许便意味着你已长大,足以担起责任,可以守护每一个在生命中路过的人,珍惜的,亦或者是爱的。

那撑起伞的母亲,待到孩子长大,也要守护。那紧牵着老人的手的长大的孩子,因为感恩与爱,看着父母老去也要守护。那共同簇拥一朵花蕾的绿叶,哪怕只能睹她盛开的一刻,也要守护。

这只是简单的两个字,却含着多少责任与爱?

守护在滂沱大雨下,任狂风嘶吼,也会觉得温暖。

我最喜欢的灯初中作文

几乎每家里面都有三盏以上的灯。而每盏灯都各有千秋,古灵精怪。而我最喜欢的灯是一盏台灯。

这是一种特别的灯,这种台灯是一只可爱的史努比。这盏史努比台灯照出的光线很明亮。他有一个特点就是用干电的,用电池的。不是用湿电可以在停电时伴着我。你一放进电池,史努比就亮起来,像是在看着我,陪伴着我做作业,学习。

这灯很好看,到底是谁买的或者是谁送呢?

这盏灯是我二表姨的大女儿送的,她送给我做生日礼物的,那是我的六岁生日,她送给我的。我和她很有默契她对我也很好。但是在她因白血病去世了,我再也看不到她了,所以我只好借这盏她送给我的灯来想念她。

在那天,我几乎崩溃,我接受不了这个信息,我最疼我的表姐去世了,上帝怎么这么残忍把只有15岁的一个姑娘带走啊。因为我要上学和小孩子不宜出席表姐的追悼会,妈妈就用这种理由,不让我送表姐的最后一程。那晚,妈妈不在家又刚好是停电,我就把电池放进这盏台灯里,灯亮了,仿佛表姐就在眼前,我哭了起来,表姐像再跟我说:“表妹你不要气馁不要伤心,加油。”于是我振作起来努力地做作业。这盏灯是我跟表姐通话的工具,让我时刻想念她。

在无数个停电的晚上,就像是一个巨人,保护着我。我喜欢这盏灯,一因为这是表姐送给我的;二是因为这盏灯陪我度过了无数个黑暗之夜;三是因为这盏灯让我想起了疼爱我的表姐。

每盏灯都有自己的特点,也表示了不同的意义,灯帮我们照亮使我们获得光明和温暖。

灯的世界是丰富多彩的,白天有规规矩矩的红绿灯,晚上有闪闪烁烁的霓虹灯,元宵节还有千姿百态的花灯。然而我最喜欢的却是我的小台灯。

这盏灯的灯罩是粉色的,里面有两根白色的灯管,灯杆比较宽,呈螺纹形,可伸缩台灯的高度,只要你轻轻一压,台灯就降低了,轻轻一拉,台灯又升高了,可方便了。我最喜欢台灯的灯座,因为在灯座上面有一个房子形状的钟表呢!

这盏小台灯是我学习上的好伙伴,虽然它很普通,但是它陪伴着我度过了许许多多个夜晚。每当夜幕降临时,我在柔和的灯光下看书、学习,就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我在灯光下做作业,小台灯总是把明亮的灯光投射在我的写字台上,默默地为我照明;每当我学习中遇到困难时,心里乱了套时,我便抬头凝望着它,这时小台灯的灯光就像有一种奇异的魔力,它仿佛鼓励我:“别急,慢慢地想,认真思考总会做对的!”这让我的心豁然一亮,“我知道答案了!”顿时,我有了战胜困难的信心,这困难也就迎刃而解了。

这就是我的.小台灯,它不仅是帮我完成作业的照明灯,而且是我知识的导航灯,引领我走向胜利的彼岸!所以,我越来越喜欢这个小巧可爱的台灯了,我希望我的小台灯能一直陪伴着我成长。

我有一盏亮闪闪的小台灯,那是爸爸在当地最好的台灯专卖店里给我买下的。那天爸爸下班回来,高高兴兴的对我说:“儿子,快快把作业写完,老爸带你到街上去给你买盏台灯,任你挑选。”我听了一蹦三尺高,连抄带扔不到三分钟就把作业给搞掂了,乐得爸爸直夸儿子水平高,作业速度快。我像哈叭狗一样跟在爸爸身边,蹦蹦跳跳地来到刚刚开业的灯具专卖店。这里有各式各样的台灯:红的、蓝的、桔黄的:节能的、护眼的;照床的、看书的;声控的、计时的……正当我挑选得眼花缭乱的时候,一盏乳白色的高频节能计时护眼益智安神牌台灯映入了我的眼帘,当下把我的心就给勾住了。我果断地对爸爸说:“我选中了,非这盏不买。”爸爸看了看昂贵的价格,迟疑着说:“再看看吧?”我说:“不看了,这就叫一见钟情,既然给我买,就原创作文由我说了算,和说媳妇一样。”说完,我抱着台灯出门就走,爸爸也跟了出来,一分钱都没开就把灯抱回家了。这盏台灯制作工艺非常精巧,它全身乳白,弯弯的腰,柔柔的背,亮闪闪的灯罩下并排镶嵌着两根洁白的灯管。别看这灯管小,光度可好了,照在书上柔柔的,不晃动,不耀眼,使用起来比陈世美她妈妈还老美。另外,灯座上还有一台小闹钟,这样,你想看多长时间的书,你就预定多长时间,到时候它自动响玲提醒你,还用温柔的声音说:“休息吧,别累了!”你要是不听,它就自动息灯了,看你怎么办。这盏台灯还有一个特殊功能,就是能调光度,如果你看书写字,就把光调到适合看书的度;如果你想思考一会儿,就调到微弱的二号光;如果你想睡觉,就把它跳到最弱的睡眠灯光上。这样你睡着后床头仍然有朦朦胧胧的光亮,免得你在暗夜里做恶梦。再说,如果你睡得迷迷糊糊起来撒尿,也不用乱摸开关,这点光亮足以让你找到尿盆在哪里。说实话,自从有了这盏台灯,我没作过恶梦,没尿过床,没害眼,没迟到,字写得端正了,学习成绩直线上升,原来是倒数第一,现在马上就到正数第一了,还天天受老师表扬呢,把我都表扬的不好意思了。同学们,想要这样的台灯吗,赶快来找我,我带你到我叔叔的专卖店里去挑选更好的。

我最喜欢的初中作文

我玩过的游戏很多,但我最喜欢今天这节作文课上玩的游戏了。

上课铃一响,老师笑眯眯地走进教室,说:“今天先玩一个游戏再写好吗?”同学们高兴的一蹦三尺高,异口同声道:“好”。老师便用一根白色粉笔在黑板上画了一奇怪的大头娃娃,他有头发、眼睛、耳朵,还咧着一张大嘴在傻笑,却美中不足是他没有鼻子。这时老师说:“这个游戏的规则是:蒙上眼睛,自转三圈,然后让剪好的鼻子对号入座。

首先闪亮登场是个子不高的张耀杰,老师用准备好的紫带蒙上了他的双眼,又把他转了三圈,然后再让他贴鼻子,他把鼻子贴在他觉得合适的位置上,他刚贴好的那一刻,教室里哄堂大笑他扒下紫带子,自己也笑了起来,原来他把鼻子贴在嘴上了。

同学们轮流走上讲台贴鼻子,有的把鼻子贴在下巴上。像长了肿瘤。有的把鼻子贴在耳朵上,像带了个大耳环……贴的真是五花八门。

轮到我了,我胸有成竹的走上讲台,蒙上眼后转了三圈,也把鼻子贴在我认为合适的地方,教室里又哄堂大笑起来,我扒下紫带子一看,原来,我把鼻子贴在眼睛上,美丽的大头娃娃变成了独眼龙,我也哈哈大笑。

这节作文课可真有趣啊!

我最喜欢的灯初中作文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缺少光明。而每盏灯都各有千秋,古灵精怪。我最喜欢的灯就是咱们常见的霓虹灯。下面,我给大家说说我喜欢它的原因吧!

我喜欢五颜六色,金光闪闪,而霓虹灯正好符合了它的特点:霓:有时在虹的外侧还能看到第二道虹,光彩比第一道虹稍淡,色序是外紫内红,与虹相反。虹:原意也是一种自然现象,就是彩虹,也是七彩的,色序从外至内分别为:赤、橙、黄、绿、蓝、靛、紫。而且霓虹灯还是城市的美容师,每当夜幕降临时,华灯初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就把城市装扮得格外美丽,犹如天空美丽的彩虹,直到现在霓虹灯的亮、美、动特点,是任何电光源所不能替代的,在各类新型光源不断涌现和竞争中独领风骚。你们不知道吧!霓虹灯也有很强的环保意识:它温度低,耗能低,寿命长。霓虹灯是那么地美丽,吸引人眼球,想不喜欢都不行,霓虹灯,我喜欢你!

我最喜欢的书初中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是这样的,最近我读了一本十分有趣,十分好玩的书——《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中有许多好玩的章节,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一个快乐的自己。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调皮且又足智多谋的男孩子,他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个平凡的小镇里,波莉姨妈带着汤姆生活在一个和谐宁静的小屋里,在着里却发生了不少事情:汤姆妙机使得伙伴帮他刷围墙,汤姆去杰克逊岛上当海盗,汤姆挺身而出保护女生……虽然在波莉姨妈的心中汤姆是个喜欢恶作剧,调皮,讨厌的人。可他在同学的心目中却是一个领导者,一个聪明,正直,乐观的孩子。

是的,一个人在面对危险时,如果选择退缩,那么他即将失败。而如果选择正视困难,勇往直前,那么,成功的辉煌就在不远处。汤姆就是在目睹一件凶杀案时,虽然没有当场出来制止,但是他却在法庭上毫不畏怯凶手,勇敢地指正凶手。

记得一次,徐老师让我写作文时,我十分不情愿,总想绕道而行。这一点,被徐老师看出,便对我说:“再大的困难也不用怕,只要你能迎难而上,把困难当作成功道路中的一次锻炼的机会,所谓的困难便迎刃而解了。”听了这话,我受益匪浅,决定一定要写出优美的文章。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不断努力下后,我终于克服了困难,写出了优秀的作文,得到了老师的表扬!

记得有人说过:“当遇到困难之时,就是离成功不远之时。”是的,面对困难,勇往直前!

我最喜欢的初中作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想必大家都很爱读书吧!下面,我来为大家介绍一本好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要做好孩子》。

这本书里讲了一个天真、可爱的小主人公——金铃。详细资料是“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哈哈,读到这里,我我就会禁不住哈哈大笑,同时还觉得,这个金铃根本就是我的原型,数学成绩提高不上去,身材胖,也刚过11周岁生日。我俩真是太有缘了。

当我读到第五部分,我就很疑惑,为什么家长就觉得去哪个学校上学很重要,难道是还怕丢了面子吗?还是怕影响孩子的前途?我认为呀!还不如让孩子自己选择合适的学校,不能强迫他们。我有读到第六部分时,又想为什么数学这么难做呢?想到这里,我便想起了我们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信心,什么事都能完成的!

这本书,让我尝到到了知识的甜味。也是这本书,让我真正体会到了生活是多么美好啊!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多读书,多做数学题,争取在六年级的学习生涯中争取更大的进步,收获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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