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住宅租赁规定 长期房屋租赁合同(六篇)

时间:2023-08-26 16:01:36 作者:储xy 民用住宅租赁规定 长期房屋租赁合同(六篇)

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民用住宅租赁规定 长期房屋租赁合同篇一

经双方协商达成房屋租赁协议,并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出租人将位于出租给承租人,租赁面积 平方米。承租人只能按 用途使用,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或移作它用或变更用途。

二、租赁日期确定后,承租人不得以装修、移机、搬迁等任何理由推迟起租日期。

三、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立即终止房屋的租赁:

(一)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擅自将出租方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

(三)承租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房屋的主体结构造成破坏的。

四、租赁期间,如果出租人须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 叁个 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方可解除合同,租金按实际租赁期计算。同时,出租人应付给承租人 两个 月的房租作为补偿。

五、租赁期间,如承租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叁个 月书面通知出租人,方得解除合同。同时承租人应付给出租人 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出租人可直接从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一、本合同项下的租金价格为经双方确认的市场公允价格。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20xx年 月日至20xx年月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

二、履约保证金为元人民币(签订合同时由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租赁期满,如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则出租人退还保证金给承租人),在房屋承租合同期内,承租人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房屋租金及其他按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三、租赁期间发生因使用出租房屋而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空调费、清洁费、电话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负担,承租人应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准时足额交纳费用。合同期满后,在承租人缴清以上费用并提交相关书面证明的情况下,出租人需在 七 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给承租人。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支付,于每(季)第一个工作日前支付当(季)租金(遇节假日顺延),将租金划入委托代理人指定账户。

1、租金帐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2、履约保证金帐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用期间或装修期间,由于承租人有责任,造成房屋和各种设备设施的损失、损坏(如火灾、不当施工造成坍塌等),由承租人负责恢复和赔偿。承租人承担对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租期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如双方同意继续承租,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未书面通知出租人的,视为自动放弃续租。

一、承租人权利

1.承租人依法享有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部位场所的权利。

2.承租人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在允许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

3.承租人有权自己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设备进行合法的维修和保养。

二、承租人义务

1.承租人应按时支付租金及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各项费用;

2.承租人必须保证合法经营,如因承租人过错致使出租人被处罚或承担其他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损失。

3.承租人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并接受物业公司管理。

4.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得将承租房用于抵押,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经营,不得以其他形式的处分。

5.承租人在公共部位张贴广告、标记、指示牌等,必须得到出租

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6.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无权就装修、改造等要求补偿,也不得实施拆割等有损房屋使用价值的行为。

7.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后 当 日内搬出,包括承租人所有的全部物件,搬迁后 叁 日内房屋内如仍有余物,视为承租人放弃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8.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人逾期不搬迁,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一、 出租人依法有权将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二、 出租房屋在交付承租人使用时,结构完整,状况良好,足供承租人从事本协议所述的用途。

一、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金的,出租人每日按欠缴租金的 5% 收取滞纳金。欠缴租金超过30天的,无论数额大小,出租人可以从承租人已经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租金,并且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租人的承租权。如果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书第三条第三款的约定交纳相关费用,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按照损失金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建乱建及进行其他形式处分造成损失的,或因过错造成事故和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按实际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三、 承租人擅自将租用房屋进行抵押或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出租人利益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 租用期满后,承租人对各种原屋所属的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撤、转移。否则将按同等数额对出租人进行赔偿。

如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建设、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租赁房屋消灭、丧失使用性能的,本合同可以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损失的,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将分别承担各自损失。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如需提起诉讼,双方应当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作出书面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人三份、承租人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签名) (签名)

年月日 年月 日

民用住宅租赁规定 长期房屋租赁合同篇二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双方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租赁房屋位于。

2、乙方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结构、质量、周围环境、现有装修及设施、是否设定抵押或列入拆迁范围等必要状况已经作了认真查验,并确认满足其承租要求。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自月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延迟交付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按照月租金的百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为

2、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于每年4月、10月支付。乙方迟延给付租金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利息。

3、租金付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租金之外的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清洁卫生、门前三包、治安、设施设备维修等项目费用以及其他费用,自行处理与收费部门之间的争议。

第六条 房屋外墙面和房顶的利用

利用房屋外墙面和房顶架设设施、发布广告的决定权和收益权属于甲方,但乙方为了自身经营的必要需求,可以利用该房屋外墙面和房顶安全合理地架设店招、发布与其业务相关的广告,但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

由于乙方架设的设施、店招、广告等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转租及转让

1、除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他人。

买房屋的决定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房屋的使用及修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对该房屋进行内外装修,但装修应当依法妥善进行,不得破坏该房屋原有主体结构,不得施行任何危及房屋安全或留有隐患的装修,不得损害房屋相邻住户的合法权益。涉及变动房屋结构的装修方案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由于租赁期届满等原因乙方退还该房屋时,对于乙方的装修(含户外设施),若甲方同意利用的,在利用价值范围内给予乙方适当补偿,具体由双方协定;若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可要求乙方自行恢复原状,或者代乙方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据实收取费用。

2、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妥善管理房屋,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房屋(包括门前三包区域内)的卫生、消防与安全等进行管理,并配备有关防护设施。

3、租赁期间,乙方发现房屋、设施出现自然损坏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或者产生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甲方报修,由甲方负责及时修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费用据实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

4、租赁期间,房屋因乙方原因对乙方自身或者对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但是,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应尽的房屋维修义务而造成的损害,由甲方承担责任。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原有设施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在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其欠付的租金、费用及利息,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覆盖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2)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或对房屋造成其他严重损坏;

(3)致使房屋出现安全、消防或水电隐患,被指出后不立即改正;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

(6)假冒建设银行名义开展经营或其他活动。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可在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甲方时解除。乙方可要求甲方退还已经提前预付的租金及利息,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的违约金不足以覆盖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2)房屋出现自然损坏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或者产生安全隐患,经乙方通知后,甲方不及时修缮。

(3)因房屋权属存在瑕疵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3、由于房屋非因甲方或乙方的过错而毁损,或者被征用、征收,或者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本合同自前述事由发生之日得以解除,且双方互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就已经履行的租期的租金,乙方应当支付;就尚未履行的租期的预收租金,甲方应当退还。

第十条 续租

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另行签订有关租赁合同。乙方虽未明确提出续租要求,但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如双方未及时签订新合同,则本合同继续有效,但任何一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房屋退还

1、除非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否则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房屋退还甲方。

2、乙方未按约定及时退还房屋的,由乙方承担迟延期间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并且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退房时应自行采取合理措施,使房屋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对未经甲方同意而乙方留存的设施、物品,视为已被乙方抛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但发生处置费用,或者留存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仍由乙方予以支付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租赁的登记备案

如须向有关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因此发生有关费用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负担。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向房屋所在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3、本合同一式 四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用住宅租赁规定 长期房屋租赁合同篇三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住房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房屋月租金为 元,按季度结算,押一付三。

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4、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优先考虑续签租赁协议。租赁期间如遇拆迁,乙方必须无条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搬离,甲方退还剩余房租给乙方。

5、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协议。乙方在租赁期限期间不得私自转租转借。

6、乙方使用该房屋应注意防火、防盗,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7、租赁双方的变更: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协议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9、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民用住宅租赁规定 长期房屋租赁合同篇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区__号楼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用住宅租赁规定 长期房屋租赁合同篇五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甲方自愿出租自家的在 市 平方米合法有效的房子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乙方自愿承租甲方的合法有效的自家的 路 平方米房经营使用。

三、租金每月乙方按季度一次交付租金,每季度租金为元(人民币)。乙方交清每季度租金后,甲方不再加收其他任何附加费用。

四、乙方自己负担水电费,甲方每月底按水电局收费标准来收取。

五、租房押金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合同失效后,甲方全额返还押金给乙方。

六、乙方在次季度的第一个月的第5日前交清下一季度的房租,若乙方在次季度的第6日至第10日未交清租房的,甲方有权收回自己的房子。乙方则无权再使用甲方的房子。

七、租房合同期限为,即自止。

八、甲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提高租金,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转租自家的房子给第三方,若甲方在合同期间租给第三方的,若乙方在合同期间转达给第三方的。甲方则没收乙方的押金。

九、乙方在有效合同期限内,不得私自改变甲方的房子结构,若乙方因经营需要改变甲方的房子结构的,乙方须经甲方的同意方得改变,改变房子工程的费用则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原来的租金上有继续承租优先权。

十一、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营业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经营。

十二、若出现国家规定需要搬迁房子时,甲方则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从搬迁的当月起的已交有租金和押金。甲方则返还乙方从搬迁的当月起的已交有租金和押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若有争议事项,甲方乙方应和平协商解决,和平解决不了的,则通过人民法院来解决。若有未尽事宜需补充的,补充的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民用住宅租赁规定 长期房屋租赁合同篇六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城镇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之事宜,订立本租房合同期。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办公使用,该室计建筑面积170平方米。

二、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三、房屋租房合同期共24个月,自20月日起至2013年1月19日止。

四、房屋每月人民币贰仟壹佰元,年租金计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贰佰元整。双方约定租金为半年支付一次,共计人民币壹万贰仟陆佰元整(大写)。首期租金已收至2011年7月19日,下期租金提前15天支付甲方,乙方如在已付租金期满不继续承付下期租金,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第二年租期租金按上年的10%递增。

五、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乙方备案。合同期间如任何一方要求提早终止租赁都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半年租金金额的违约金。

六、在租房合同期内,该房屋的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物业费等费用由乙方负担,因租赁而须交付的有关税、费按甲、乙双方约定,由乙负担,负责缴纳。租房前水表146吨,电表总 谷 赁期间费用由乙方负责付清。

七、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水电费,物业费等押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伍百元整。待租房合同期满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乙方如未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甲方有权拒还押金。

八、在租房合同期内,甲方应承担起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并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及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须报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施工,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租房合同期内如甲方违约应承担乙方的装修费用。

1、政府有关部门对该房屋实行拆迁的,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据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一、在租房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或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十二、租房合同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甲方负责到该房辖区派出所办理好房屋租赁有关手续。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可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代表人(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中介方:

电话:

地址: 签定日期:2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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