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党建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报告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优质5篇)

时间:2023-09-04 22:27:09 作者:紫薇儿 2023年党建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报告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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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报告篇一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组织,明确职责。根据省、市的相关要求,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油气输送管线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县油气输送管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及时制定下发了《肥东县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线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了县直各单位和乡镇(园区)的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了企业的主体责任。

气管线全长17公里,经过2个乡镇园区;深圳燃气在我县天然气管线全长447.92公里,其中高压管线54.8公里、次高压管线17.6公里、中压187.5公里、低压管线187.57公里,经过6个乡镇园区。三五二管理处在我县成品油管线全长14公里,经过2个乡镇。

三是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循环经济园作为我县化工企业集中区,各类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等输送管线错综复杂,摸清这个园区油气管线的底细,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十分必要。经排查,园区内的油气管线共涉及两个方面:公共区域运输管道方面,有中盐红四方公司跨天工大道运输危险化学品、蒸汽等13条管道,总长度1300米,介质主要为蒸汽、液氨等,目前除蒸汽管道外,其余尚未投入使用;中盐红四方公司为园区企业供热管道,目前已建设总长度4800米;肥东深燃公司为入园企业供气管道总长度约20.3千米。企业厂内管道方面,主要有中盐红四方厂内蒸汽、液氨等危险化学品及各类运输管道合计约8.4千米;艾普拉斯、星宇、优耐德、凤凰涂料、丰乐和优铌帕克6家企业厂内运输危险化学品管道2810米,蒸汽管线3150米。

查隐蔽致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加大管道安全防护距离和占压清理力度,组织拆除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建筑设施。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保护职责,协调解决管道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中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县6家油气输送管线企业均全面开展了100%的自查自纠工作,各整治责任单位也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全县油气输送管线进行了100%的安全检查。

此次专项整治,全县共有500多人次参加排查整治,排查管线623.37公里,发现隐患61处,已整改45处,下剩16处主要集中在省天然气(7条隐患)、安然燃气(1条隐患)、深圳燃气(2条隐患)和西气东输(6条隐患),隐患主要表现为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根据各单位上报汇总,隐患整改“五落实”具体情况为:西气东输6条隐患已落实整改措施、时间和责任人,未落实整改资金和预案;省天然气7条隐患5条已制定整改措施、2条正在制定中,5条落实了责任单位(地方政府和占压企业),7条隐患均未落实整改资金、时间和预案;深圳燃气2条隐患基本按照隐患整治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采取了防范措施;安然燃气1条隐患未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制定方案。(具体情况详见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明细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动性不强,存在等、靠、依赖地方政府思想;与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沟通不够,管线设臵标志、标识不规范,沿途宣传标语过少。

(二)现有法律法规和原先规划存在一定的矛盾,有些管线和建筑物当时都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划的要求,但随着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线和建筑物逐渐形成隐患,且长时间未得到解决,导致隐患整改难度较大。

(三)信息沟通协调有待加强。主要表现企业在新建项目审批立项后以及占地用地没有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修建的公路、厂房等大型建(构)筑物中,有一部分是已经经过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 建(构)筑物,存在在一块土地上重复审批、使用的现象。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开展重点督查。组织油气领导组成员单位参加的油气输送管线安全专项督查活动(督查方案已制定,原定于17、18号两天,因准备迎接国务院督查延迟,将于近日开展督查)。

(二)加大宣传力度。重点是加大对管线经过村居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沿线群众在自建房屋、开挖和维修当家塘坝、开展农业生产过程中注意维护管线安全。同时,要求管线企业多设臵一些警示的标志标牌,提醒居民注意管线安全。

(三)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切实加强落实管线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日常排查工作,加强与镇村、县直主管部门联系,确保发现一般隐患及时排除,重大隐患及时制定预案和整治方案,积极主动争取相关方面配合,及时消除隐患。

(四)针对原有法律法规和原先规划合法的管线和建筑物,进一步加强协调和领导,克服各方面阻力,制定整改方案,做好“五落实”工作,尽快解决安全隐患。

(五)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确保为今后的工农业生产和建设施工预留足够的安全距离;进一步完善涉及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项目审批制度,避免出现在一块土地上的项目审批各自为政、威胁管道安全的现象;要求企业组织专家对现有管线进行安全诊断评估;建立管线隐患整治联席系会议制度,定期排查上报隐患整治情况,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隐患。

党建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报告篇二

根据x民救助〔20xx〕19号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如下报告。

根据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该项工作。首先,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组,由党委书记梅聪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蔡静同志及纪委书记李杰同志任副组长,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乡督察组随时督查,对走过场,怕得罪人,工作不务实的将严格追责,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目前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推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1.我乡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报”问题,推行了“阳光低保”。从20xx年1月至5月对全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村为单位逐户逐人排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2、设置监督机构,对不按规定评选,绚私舞弊者坚决查处,设置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对来电、来访、来信认真办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3通过不断的加强动态管理,解决好该享受的必须享受,不该享受的坚决不能享受这一问题。

通过为期5个月的清理,排查工作,目前我乡拟将取消农村低保6户6人、对该救助而未救助的5户6人进行增补。拟将取消城镇低保2户2人。(见附表名单)

我乡将坚持不懈长期深入开展该项活动,做到全面,彻底,工作上不留死角,不摆问题,力求做到公平、公正,真正实现“阳光低保”。

党建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报告篇三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

3、违规参股借贷;

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5、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6、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7、离职检察人员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

通过深入学习教育提高检察干警查纠问题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通过全面排查、深挖细查,共发现属于“六大顽瘴痼疾”范畴的问题11个。其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1个,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4个,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6个。

个别人员认识不清,对于不属于填报的情况进行填报;个别人员填报内容不完整,没有详细记录被记录填报对象基本情况及简要情况等主要内容,不能全面反映过问情况;记录报告主体不全面,没有做到全覆盖。

1、检察机关对监狱报送减刑、假释案件相关资料不全面、不及时问题,没有通过正式方式及时纠正,审查不认真不细致。

2、检察机关对监狱提供的减刑、假释积分考核、奖励审批表等减假依据停留在事后书面审查,忽视同步对罪犯考核得分客观性、真实性的实质考察、审查;对罪犯的询问没有做到全覆盖。

3、针对监狱重视劳动改造轻视思想改造、对罪犯认罪悔罪教育改造力度不足问题,检察监督不实不细。

4、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检察监督特别是事前监督、同步监督不到位;对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检察机关审核不扎实不全面。

1、司法不规范导致数据错误、报表失真。检察机关监督立案后长期无结果的案件中,因部分案件案卡填录不完整,文书上传不及时,导致公安机关已立案或已撤案的案件在检察统计报表中仍显示未立案或未撤案,公安机关已答复的案件在检察统计报表中仍显示未答复。

2、司法不严格造成监督不力。对部分立案监督案件停留在公安机关是否答复上,未进一步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情形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公安机关接到检察机关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超过法定期限答复的情况未履行监督职责。

3、卷宗装订不规范。个别刑事案件卷宗中缺少检察机关送达回证、公安机关答复文书,个别案件卷宗封面填写不完整甚至填写信息错误。

4、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不规范,专人管理制度落实不细。

5、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存在短板,导致成案率较低、办案效率不高、办案效果不佳。

6、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后,被指定管辖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基层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流转程序掌握不够,案卡填录不规范,影响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

对发现的上述11个问题,我们认真落实“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要求,建立台账,责任到人,措施到岗,具备条件的立查立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创造条件限期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跟踪问效,整改不到位不销号,长效机制不建立不过关。截止10月18日,已整改到位5个,完成制度机制建设5项。

1、加强教育引导。组织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典型案例通报,在办公楼显示屏滚动播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在微信公众号、检察局域网转发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传作品,制作开通防止过问案件手机彩铃,印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50问》口袋书,开展多种形式教育,强化守规自觉。

2、督促个人填报。采取个人填报、组织补报、受理举报等多种形式,制作专用保密信封打消干警填报顾虑,最大限度地摸排有关违规问题。建立线上线下逐案记录报告制度,督促办案人员同步填写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记录报告事项。

3、加大督察力度。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全体检察人员填报情况汇总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印发通报,督促整改。对15个零报告部门,采取分管院领导参加部门会议、与部门负责人提醒谈话等方式,帮助查找原因,督促做好记录。有2个部门的干警补报了符合要求的《报告表》。

4、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常态化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细则》,规范填报事项、填报程序及办案人员线上线下填报要求,细化学习教育、责任分工、督导检查、结果运用、追究问责等日常管理。

1、全面采集信息。完善各类检察人员及其亲属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在编干警、借调人员、书记员及聘用人员按要求认真填报个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及其配偶的身份信息,共采集个人信息1073条。

2、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多渠道排查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班子成员带队广泛走访,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全面收集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问题。

3、认真细致甄别。协调x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组成专班对收到的261条反馈信息认真甄别,经调查,2名聘用制书记员、3名聘用人员有经商办企业情形,虽不违反禁止性规定,但也应从严管理,经谈话提醒后,2名聘用制书记员主动注销了名下企业,3名聘用人员书面承诺依法依规经营。

4、推行动态监督。出台《检察人员及其配偶、检察人员子女及其配偶经商信息查询通报制度》,加强动态信息监管。组织检察人员及其亲属按人员类别分别向市院签订承诺书,就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不违规参股借贷、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作出承诺。承诺书留存政治部备查。

5、探索协作机制。为从源头上预防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发生,实时掌握检察人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从事经营活动信息,目前正与有关部门联合建立经商办企业信息查询协作机制,定期查询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信息,规范检察机关人员日常管理,杜绝违规问题发生,确保检察队伍的纯洁性。

1、开展重点案件监督。对今年以来xxx监狱办理的16名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和12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回头看”。对正在提请减刑、假释的102名罪犯的'相关材料全面审查,建议并督促法院对10名重点罪犯开庭审理。对审判人员在提请前、开庭中与罪犯本人、管教干警、同监舍罪犯的谈话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5名罪犯建议从严掌握减刑幅度,对2名拟假释罪犯依法提出不予假释的书面意见。

2、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协调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对监狱报请减刑、假释报请程序和报请期限的日常监督;与xxx监狱会签《关于加强罪犯计分考核监督工作的规定》,强化对罪犯减刑、假释的同步监督,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不力问题。

3、强化检察监督手段。针对保外就医罪犯病情鉴定程序不严格、责任主体不明确现状,督促4个基层社区矫正中心对6名因病保外就医人员及时组织重新司法鉴定;针对暂外服刑人员“回头看”中发现的社区矫正机构1名暂外人员再犯罪情形,发函督促基层检察院监督纠正;针对监狱对罪犯教育改造重视程度不够问题,向监狱发出加强监管干警培训力度、重视对罪犯思想教育改造的检察建议。

4、规范离职人员管理。组织自查。在2017年11月1日以来离职的12名检察人员中未发现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情况。关口前移。出台规定,在办理检察人员离职手续时,同步签订不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承诺书;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检察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信息通报的九条措施》,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管控。

1、明晰查纠方向。重点排查“一部门、两环节”。全面排查本院受理的30起案件线索,同时阅卷评查基层院已办结的21起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应立未立、立不及时以及调查不透或结论定不准等问题;逐案自查2019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逐案评查2017年以来办理的不捕不诉、刑事申诉等案件,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应捕未捕、应诉未诉、漏罪漏犯等问题。

2、强化规范管理。研究制定《xxx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规定》,修订完善《xxx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线索备案管理规定(试行)》,统一制作《xxx市检察机关执检部门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表》《xxx市检察机关受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台账》,规范案件线索管理,严格调查备案制度,加强对案件线索处理的统一把关。

3、加强学习教育。收集最高人民检察检院及其他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课件、经验和学习资料,刻录成光盘发放两级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干警,建立自学制度,并将学习情况纳入本业务条线考核内容,督促干警自觉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下发《关于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职务犯罪侦查案件流转注意事项的提示》,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办案节点填录工作。

切实抓好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是教育整顿的关键环节、成败之举,是市人民检察院必须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必须履行的时代使命。下一步,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严的措施推进“六大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继续深入,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人民群众评价,以监督促进整改,以监督检验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党建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报告篇四

一、校园周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10:45,下午16:20)

2、在学校门口公路口,经常有2—3个流动摊位(无证摊位),出售年糕等,卫生质量难以保证。(集中在中午10:40---12:00下午16:20左右)

3、距离校门口处一小店使学校的封闭式管理受到冲击。部分学生私自外出买零食的现象,并且从店面看,很不清洁。校门口垃圾、果壳满地都是。

二、校内不安全隐患:

1、学校教学楼顶层(四楼)严重漏水,一直可以渗到三楼。且学校电线老化,严重危及学生的安全,影响教学秩序,需要维修和改造线路。

2、学校教学楼栏杆高0。9米,(不符合规定)学生课余时间如不规范,可能造成学生的生命安全,需要用不锈钢等加固。

3、部分学生为宫门学生,多数骑自行车上、下学,学校左右为难,也同样存在着交通隐患。

4、食堂安全也存在隐患。

由于资金缺口很大,改造项目(屋顶维修、栏杆加固、线路改造)无法启动,敬请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委、镇政府给予资金补助,尽快消除存在的隐患,确保学生的安全。

xx小学

党建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报告篇五

黄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明乡卫生院成立于1950年6月,经营范围包括:非处方药、抗菌素、化学药制剂。药店经营地点位于黄山区新明乡招桃村,药房经营面积35平米,经营药品品种约240余个,所有经营行为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要求,开业以来无销售假劣药品记录。

医院坚持“顾客至上、诚信第一”的经营宗旨,始终把gsp作为企业质量管理的唯一标准。自2009年医改以来一直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

1.企业依法经营,在醒目位置悬挂证照,并按规定接受年检。 2.严格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

3.依据gsp标准,已制定一整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

过了健康体检,建立有健康档案;行业要求凭处方销售的药品, 均严格按照处方销售和登记规定执行,不销售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无文号产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况;无销售假劣药品、走票过票、出租柜台、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情况。

处方药、外用药、拆零药均按gsp要求分柜摆放。5.未经营中药饮片。

6.未在媒体发布任何有关药品与非药品广告。 7.抗菌药物严格执行凭处方销售。

8.营业场所宽敞明亮,清洁卫生,药品销售陈列柜分别设立,防鼠、防虫措施有效,电脑、温控等设备配置齐全。

9.企业已建立首营品种和首营企业档案,从合法企业进货,并签订有明确质量保障条款的协议书,购进发票完整,确保可追溯性。

10.购进的药品严格按照规定逐一验收,并建立了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养护记录。

11.药房内无违法药品广告和宣传资料。

12.在岗人员持续积极开展业务及法规知识等继续教育活动,记录保存符合行业要求。

13.药房内设顾客意见簿、药品质量监督岗、忠告语、服务公约公示牌公开;设立有过期药定点回收箱及服务咨询台。

14.营业人员着装整齐,佩戴服务卡,做到文明,热情,周到的服务。

15.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等高风险产品和设备类医疗器械自查,包括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设施与设备、购进与验收、储存与保管、使用、维修保养、不良事件监测管理情况等均符合要求。。

特此报告,请审查。

黄山区新明乡卫生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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