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大全(17篇)

时间:2023-11-20 23:54:13 作者:LZ文人 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大全(17篇)

实施方案是对某项工作或计划的详细安排和具体步骤,是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依据。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一些成功实施方案的案例,从中学习和借鉴经验。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x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x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县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按照“树立标杆、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承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级党委(党组)请示报告。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示范创建活动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绩,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痛点堵点,补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短板,把示范创建与提升政府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水平相结合,全力推进法治x建设。

(四)坚持示范引领。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的“x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

三、创建目标。

四、创建类型。

全国范围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由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开展综合示范创建或者单项示范创建活动。

(一)综合示范创建。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具有全面性、系统性、整体性,符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90%以上指标。综合示范创建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单项示范创建。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某一方面工作上,例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等,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在全国范围内居于领先地位,可复制、可推广。单项示范创建命名为“全国示范县”。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单项工作的示范创建为突破口,引领、带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

五、创建步骤。

(一)申报阶段。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的要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由申报地区通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系统完成申报。县政府按照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认为达到示范创建要求的,可以通过系统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进行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充分体现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成效和亮点等内容的自评报告,并根据系统设定的指标体系三级指标逐项提供可以证明工作情况的文件、图片、新闻链接、获奖材料、情况简介等主要材料。

(二)推荐阶段。市委依法治市办按照指标体系,组织对申报的市县政府进行初审,择优推荐1个综合示范创建单位(不含市本级)和1个单项示范创建单位,报省委依法治省办择优推荐至中央依法治国办。

(三)迎检阶段。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对照创建指标进一步补齐问题和短板,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全力以赴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常态化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实际,选择适当的创建类别和项目,及时安排部署,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二)主动作为,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合力。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本方案对《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确定的县本级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并形成了《x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各乡镇、各部门要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主动认领《x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确定的各项任务。对因不履职或履职不力影响创建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全面提升,以示范创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以示范创建为突破口,对照《x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自查评估,全力补齐各项问题和短板,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创建带动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

【法制方案】玉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

年)〉的通知》(中发〔。

2015。

36。

2016。

年)〉的通知》(桂发〔。

2016。

24。

2016。

9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为加快我市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玉林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府工作,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实现法定化,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各项制度更加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集中民意民智的渠道通畅,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力量下沉的行政执法体制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运行体系完善,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机制有效运转,人民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职权法定,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措施:

依法界定政府职能。

1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依法规范和加强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采取行政指导、行政规划、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多样化、非强制性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推动政府管理由刚性管理方式向刚柔相济管理方式转变。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制化。强化全市各级政府执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绩效办)。

2.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

2017。

年年底前完成)。

3

)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市政府规章、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严禁设定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证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责任单位: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

4

2018。

年年底前完成)。

3.

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的动态管理。

5

2017。

年年底前完成)。

6

)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制度,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7

2017。

年年底前完成)。

4.

完善宏观调控。

8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修订情况,及时修订玉林市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和备案办法修订情况,及时修订玉林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和备案办法,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做好承接和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9

)深化价格制度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目录,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5.

加强市场监管。

10。

2017。

年年底前完成)。

11。

2018。

年年底前完成)。

12。

2018。

年年底前完成)。

13。

2017。

年年底前完成)。

14。

2017。

年年底前完成)。

15。

2018。

年年底前完成)。

6.

创新社会治理。

16。

2018。

年年底前完成)。

17。

2018。

年年底前完成)。

18。

2017。

年年底前完成)。

7.

优化公共服务。

19。

)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强化市政府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强化全市各级政府执行责任,推动全市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缩小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建立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优化公共服务办理流程,实行动态化管理,促进公开透明;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方便群众办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质监局、市文新广局、市政管办等有关部门)。

20。

2018。

年年底前完成)。

8.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21。

2018。

年年底前完成)。

22。

2018。

年年底前完成)。

目标:建立健全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决策与立法紧密衔接,突出地方特色,填补立法空白,提高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措施:

9.

建立健全政府立法体制机制。

23。

)科学制定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围绕推进改革开放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科学制定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确定政府立法项目要坚持数量服从质量,合理配置立法资源,认真做好政府年度立法计划与本级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衔接,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增强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各部门落实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24。

)建立健全政府立法项目立项评审、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立法听证制度。认真开展立法前评估工作,对立法的可行性、出台时机、实施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科学论证评估,评估情况作为审议通过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制度,政府规章实施满两年后要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决定修改、废止政府规章的依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联系沟通,建立政府立法协商机制。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建立健全政府立法规范,细化立法程序,提升立法质量。建立落实政府法制机构与相关政府部门联合举办政府规章颁布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大政府规章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25。

)推进市政府依法行使政府立法权。确保市法制办立法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与其承担的立法工作相适应(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编办)。

26。

)强化政府立法工作的沟通与协调。市法制办要加强对政府部门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重要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由市法制办组织起草,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定化。加强政府与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沟通与协调,建立立法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市法制办可以委托政府法律顾问、法学教学和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进行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解决;经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请本级政府决定(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10.

严格按照权限进行政府立法。

27。

)严格按照《立法法》《玉林市立法条例》等有关规定确定政府立法项目,就城乡规划、城市交通、城乡基础设施、供水供电供气、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城乡建设与管理事项;大气污染防治、水体保护、土壤保护、植被保护、废水废气废渣处理、城市噪音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事项;古村落、古建筑、重要史迹等历史文化保护事项,做好具有玉林特色、符合玉林实际的政府立法项目。(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11.

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

28。

30。

2018。

年年底前完成)。

12.

完善政府规章“立、改、废、释”制度。

29。

)坚持政府规章立改废释并举,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相互之间不协调的政府规章。完善政府规章修改、废止启动机制,实施部门要及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经市法制办论证后列入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加强政府规章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政府规章的规定含义和适用依据,确保政府规章全面正确实施(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法制办、政府规章起草单位)。

13.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30。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实施(责任单位: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

31。

2017。

年年底前完成)。

32。

)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对超越权限、内容违法、违反法定程序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下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分别由本级法制办、上级法制办通知制定机关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由法制办报请本级政府责令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改进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和方法,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市、县法制办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定期向社会通报备案审查情况,公布准予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完善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制度,依法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审查申请(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14.

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33。

2017。

年年底前完成)。

目标: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决策质量显著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措施:

15.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34。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各行政决策机关要在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完善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程序的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内容、期限等要求,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责任单位:行政决策机关)。

16.

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

35。

2017。

年年底前完成)。

17.

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

36。

年年底前完成)。

37。

2018。

年年底前完成)。

18.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38。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政府或者部门的法制机构应当通过书面审查、实地调研考察、公开听取意见、组织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咨询或者论证等多种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决策方案及相关材料的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责任单位:行政决策机关)。

39。

2017。

年年底前完成)。

19.

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40。

)完善行政机关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机制,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行政首长末位表态制,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责任单位:行政决策机关)。

20.

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

41。

)积极稳妥地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决策内容,纠正决策偏差(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法制办、有关行政决策机关)。

42。

2018。

年年底前完成)。

目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者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措施:

21.

理顺行政执法体制。

43。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科学划分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权限,加强市县两级的行政执法职能。凡属县级行政执法队伍行使更方便有效的行政执法权限,依法交由其行使;按照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力量下沉基层的要求,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大幅减少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队伍种类,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商务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支持有条件的县在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农业农村、生态保护、社会管理、城镇管理、民生事业等领域,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推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完善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深化乡镇国土资源、村镇规划、环保、安监“四所合一”机构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等有关部门)。

44。

2018。

年年底前完成)。

22.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45。

(

责任单位:市各行政执法机关,

2017。

年年底前完成。

)

46。

2017。

年年底前完成)。

23.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47。

2017。

年年底前完成)。

48。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市发改委、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

24.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49。

2017。

年年底前完成)。

25.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50。

2017。

年年底前完成)。

26.

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51。

2017。

年年底前完成)。

目标: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机关对行政机关的专门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制度,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措施:

27.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

52。

2018。

年年底前完成)。

28.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53。

)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牵头单位: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

54。

)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和《玉林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切实解决“告官不见官”现象,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让依法接受司法监督理念切实转变为行政机关的自觉行动(责任单位: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

29.

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55。

)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进一步加强和充实行政执法监督力量,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社会参与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健全完善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案件办理程序,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机制,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大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托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配合自治区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政管办、市法制办)。

56。

)强化专门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加大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以及党和国家、上级党委和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注意发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公开民生资金分配使用情况,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直有关民生资金主管部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0.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57。

2017。

年年底前完成)。

31.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58。

2017。

年年底前完成)。

32.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59。

)加大问责力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市人社局)。

目标: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全面尽快形成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措施:

33.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60。

)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领域重点问题的治理。加大普法力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网信办、市司法局)。

34.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61。

)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创新审理方式,推行立审分离、现场调查、公开审理、集体研究等制度,规范简易程序,依法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通过约谈、通报、责令整改、督办等纠错手段,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建立健全落实行政复议意见、建议制度。加强行政复议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实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和岗位待遇制度,新进入行政复议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全市县级以上政府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配备、充实行政复议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强化行政复议保障,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监督、激励机制,强化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考评,科学设定考评指标,把行政复议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

35.

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

62。

)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行政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县法制办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建立完善行政调解指导机制和行政调解工作考评机制。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等调解机制的衔接(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市人社等有关部门)。

63。

)完善行政裁决制度,健全行政裁决工作机制。明确行政裁决主体和适用范围,规范行政裁决程序,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法制办)。

64。

)促进仲裁工作发展。加大宣传仲裁法律制度的力度,扩大仲裁影响力,引导社会公众通过仲裁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仲裁程序简便、一裁终局、有效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推进仲裁规范化建设,提升仲裁员和仲裁机构工作人员素质,提高仲裁公信力。积极探索和创新仲裁工作机制,拓展仲裁领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合同中加入仲裁条款,最大限度地保护政府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法制办要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与服务,推动玉林仲裁事业健康深入发展(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36.

鼓励和支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65。

2018。

年年底前完成)。

37.

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66。

2018。

年年底前完成)。

目标: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守法诚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措施:

38.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67。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监察局)。

39.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68。

)完善并坚持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领导干部要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行政机关局长(主任)办公会议学法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市、县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市、县、乡镇政府和其他行政机关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各部门)。

69。

2018。

年年底前完成)。

40.

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

70。

2018。

年年底前完成)。

41.

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71。

)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单位:市各行政执法机关)。

目标: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标准和年度考核制度完备,依法行政体制运行顺畅,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基本形成。

措施:

42.

72。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全市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责任单位:全市各级政府)。

73。

)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作用,大力支持并保障其依法履行政府立法、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等法定职能。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部门法制机构建设,推进乡镇建立法制员队伍,使法制机构的建制、规格、人员编制配备与其承担的实际职责任务相匹配。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推进法制机构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责任单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

43.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74。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县级以上政府对本地区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负总责、法制办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地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本部门1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级以上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政府各部门)。

44.

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75。

2018。

年年底前完成)。

45.

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

76。

个研究重点,形成理论成果,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汲取教训、改进工作。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委宣传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

2019。

年年底前完成。

本实施方案印发。

3

个月内,各县。

(

市、区。

)

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

12。

月中旬前,市各责任单位要分别将本单位牵头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书面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并抄送市法制办。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说明理由。

市法制办要牵头做好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直(中、区直)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和年终考评。

“两个建成”目标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司法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区行政复议委员会积极学习《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行政执法投诉办法,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水平,推动行政争议依法有效化解。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加强与上级法制机构、区法院等单位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工作的新方法,努力探索行政复议工作的新机制。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6件(其中,因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1件,因对信息公开不服申请复议4件,因对行政征收不服申请复议1件)。在案件中,不予受理1件,维持原行政决定5件。同时,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全年共接待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100余次,努力把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复议阶段。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适应行政应诉异地管辖新模式,不断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量,认真执行法院判决与裁定,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20年全区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2件,出庭应诉率为100%,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司法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是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法治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通过“铸魂、普法、弘德”流动大讲坛和志愿者普法宣传,先后30余次进入村、社区、景区、学校等地面向基层群众开展法治大讲堂、法治宣传、释法咨询活动,充分利用集市、景区、市场等人流量大的特点,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0万余册、宣传横幅300余条、宣传展版50余块。二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不折不扣的落实区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方面的示范表率作用。2020年,区委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监察法等;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区委党校培训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新任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充分运用“法宣在线”网络平台,通过定期通报等形式,督促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守法,全区133家单位的3096名国家工作人员全部参与在线学习,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强化多种载体,开展法治宣传。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要求,积极探索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微视频等新兴媒体,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号、今日头条号和一点资讯号,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基本做到“每天一条宪法、每天一条扫黑除恶知识、每天一条以案释法、每天一点法律常识”。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宪法知识问答”活动,有5000余人次参加答题,宣传辐射全国各省市,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四是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2020年6月开始,对全区37个单位的普法宣传教育职责进行了梳理和分解,细化了各普法成员单位的普法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印发了《太原市xx区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全区各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落地落实,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各部门各行业利用法律法规颁布日、节日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三八”妇女维权周、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税法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一大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民心。五是依法行政考核指标逐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逐步完善。提高了考核标准,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对各镇(街)及各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评价依据。

2020年,尽管全区法制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较好地完成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但法治政府建设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跟踪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群众矛盾化解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服务群众意识还需进一步推高。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务实的作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法治建设的安排布署,积极作为、狠抓落实,努力推进活力xx、宜居xx、魅力xx、法治xx建设取得新成绩,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动力。

司法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工作,自觉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仅带头学法、用法、尊法、守法,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2020年5月7日,第六次党组会听取我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法制部门统筹协调,各科室密切配合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xx市司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分工;2020年9月22日,第十三次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关于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专题情况汇报,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新进展新动态,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亲自过问和推动解决,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有责任、有举措、有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荣获xx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表现优异单位。

同时,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及时收集掌握法治政府建设动态,超额完成依法行政信息报送任务。据统计,我局已有35篇政府法制信息被市政府法制网采用刊登;在《人民日报》、《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xx日报》发表新闻信息52篇,在电视媒体播出新闻5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态势。其中,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信息27篇,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信息25篇。2020年7月4日于人民日报第19版发表《人民调解为民解忧》,介绍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在广西日报发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等10篇稿件;在广西法治日报发表了《xx市建立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助力乡村振兴》等16篇稿件,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本局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和作法。

司法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我局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根据《xx市司法局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20年4月26日,彭敏副局长作为本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与陈家鸿诉本局及xx市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活动。2020年7月24日,xx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以(2020)桂0103行初2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陈家鸿的诉讼请求。

2.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一是修订《xx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今年,我局修订了《xx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等制度,强化了我局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二是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我局在xx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配备行政复议室,专门用于接待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同时,为我局各个行政执法职能科室及县区司法局配备录像机、录音笔和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并在今年的部门预算请示中增加执法装备预算。三是及时报送行政复议应诉统计报表。年内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

3.落实行政调解相关制度。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规范行政调解行为,及时化解争议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局积极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根据《xx市行政调解办法》开展相关工作,制定《xx市司法局行政调解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原则、行政调解范围、时限、程序及行政调解员纪律;规范行政调解文书格式;公示行政调解人员名单及行政调解联系方式等。今年我局无行政调解案件。

4.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目前,全市15个县区(开发区)共有人民调解机构1969个,调解员12789人。其中:村级调委会1410个,人数8871人;社区调委会376个,人数2212人;乡镇调委会102个,人数1063人;街道调委会25个,人数172人;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目前,全市现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61个,共调解专业性行业性纠纷2876件,调解成功2380件,调解成功率8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试点工作。将横县校椅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青秀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列为试点,目前,共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217件,进一步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保障和提升人民调解的效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据统计,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6237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570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7%,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15件17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5件56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95件4273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7件15144人。

5.充分发挥律师在涉法涉诉信访中的作用。组建由60名律师组成的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人才库,组织引导律师参与检察院、群众信访接待中心信访接访,依托综治视联网开展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试点。2020年共有221名律师接待群众162批296人次。

【科技方案】定州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根据省委、省政府《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市法制办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新常态下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科技工作的新特点、新任务、新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依法治市和法治建设为着力点,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提升各股室、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科技创新发展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方法,强化考核惩处机制。一是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二是要严格执行规范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执法条款进行梳理,并根据实际,对行政执法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制定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布。三是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对作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定期限向县法制局备案。四是要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执法行为。五是要按照县委提出的

“推进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全覆盖”的要求,完善“六大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科学界定执法岗位职责,合理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六是要依法推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定期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奖励、惩处以及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七是要研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服务,实现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八是要探索实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登记制度,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市法制局备案。九是要建立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对实施满一年的法律、法规、规章,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实施情况。

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一是要严格履行职责,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二是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配套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要建立行政执法部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通过合法性审查,在对重大行政决策内容是否违法予以认定的同时,从程序上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按照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一是要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法制室对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把关,将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是否违法增设行政权力和公民义务、是否违反上位法等作为审查的重点。二是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三是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

100%。

五是要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平台,逐步实现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

一是要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降低行政复议立案门槛。设立专门接待场所,向社会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二是要规范案件审理规则,细化工作流程。规范行政复议审理程序,把好案件审理的事实关、法律关,切实做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提高案件审理质量,运用协调调解等多种方式,促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三是要加大公开审理力度,以公开促公正。四是要坚持从严标准,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工作公信力。五是要切实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规范行政复议文书。要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六是要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要加强学习和研究制定贯彻《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意见,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健全完善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机制。开展法治建设提升活动,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又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推进措施,推动我局的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局办公室要对各股室、及时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日常调度和督查、,并配合好法制局的半年考核和年终总评,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先进,督促后进,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6。

11。

18。

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精神,推进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防控行政执法风险,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提升发改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xx市xx年法制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以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精神和市委十届七次***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找准服务保障和推动落实“三条生命线、一条新路子”中的新方位、新战略、新举措,把法治建设作为市发改委的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和长期性工作,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重大事务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规范委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执法履职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全面推进市发改委法治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委党组的重点“必修课”,全年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价格科;工作时限:全年)。

(二)严格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和程序。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xx市重大行政决策行政程序规定》,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2月)。

(三)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按照委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全年开展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每季度对学法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健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的申领、换发、注销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有效。(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办公室、价格科;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1月)。

(四)优化营商环境(牵头任务)。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服务业科;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2月)。

梳理政府投资项目已完成、在建项目清单,掌握底数,督促项目建单位依法做好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投资科;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2月)。

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并公布xx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价格科;xx年12月)。

(五)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牵头任务)。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经贸科;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2月)。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经贸科;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2月)。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经贸科;工作时限:xx年12月)。

(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牵头任务)。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综合科;配合科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1月)。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综合科;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1月)。

(七)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牵头任务)。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经贸科;工作时限:xx年10月)。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经贸科;工作时限:xx年10月)。

(八)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项行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争优创先的浓厚氛围,配合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办公室、价格科;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2月)。

(九)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以“法律十进”活动为载体,结合干部下基层、志愿者服务、机关党建活动等契机,进一步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推动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良好风尚。(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2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xx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姜珉翰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组织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确定的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工作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各科室、中心要突出工作重点,拓展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统筹规划发改各项工作,推进发改法治建设进程。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发改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发改各项宣传教育活动中,努力扩大发改法治建设群众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检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各科室、中心要切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将发改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按照分解的工作任务、工作时限,理清思路,狠抓落实。委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司法局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围绕“司法形象”,抓好党建工作。一是加强司法所建设,以“文明规范”司法所建设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司法所依法履职能力。二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和教育管理,严格做好执法监督工作,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切实有效促进了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和能力。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二)围绕“法治畲乡”,抓好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法律六进”工作,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争取创建达标率达100%;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拓展“普法农家院”、普法长廊、普法新媒体等法治教育阵地。

(二)围绕“平安建设”,抓好人民调解和特殊人群管控。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访调”对接工作中信息互通、跟踪回访等制度。加强“畲乡老娘舅”“陈瑞田工作室”等人民调解品牌的建设和宣传工作,扩大调解工作影响力。指导、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按要求完成人民调解大数据建设任务;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司法所工作台账和业务档案规范化建设评查活动。

二是抓实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落实“治本安全观”,强化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总结提升社区矫正“中心+基地”监管教育帮扶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修心教育、集中学习、公益劳动、帮教帮扶活动,完成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率控制在1.5%以内,再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以上,本地籍五年内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不超过2%的工作目标。

(三)围绕“经济发展”,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乡村、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发挥法律工作者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风险评估以及参与领导接访、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积极作用。三是围绕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拓宽公证服务领域,处理好公证体制改革过渡期各项工作。四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落实便民措施,强化质量监督,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继续做好部门协作工作,争取民宗,残联等部门的更大支持。

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是深入抓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建立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推动矛盾纠纷实现多元化解。创新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指导相关市直部门成立行政调解组织,以非诉方式和手段化解行政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年底前在镇街和市直部门打造不少于2-3个行政调解工作示范点。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和特色品牌调解室建设。年底前,成立不少于5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各镇办至少打造5个特色化品牌化人民调解工作室。

二是推进法律援助”减证便民”服务。畅通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本市户籍的一二级残疾人、65岁以上老年人,权益受损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免于经济困难状况审查。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因与所在居(村)或街道(镇)发生纠纷,难以开具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由申请人以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

三是拓展综合公证法律服务。打造家事综合公证服务体系,开拓远程视频办证功能,加大代办认证业务的力度,着手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赋强、反担保合同、意定监护协议、遗产管理人资格等公证业务,满足群众多元化公证服务需求。开拓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在二手房交易中引入公证,开展二手房交易资金办理提存、监管等业务。开展金融领域司法辅助业务,加强与法院、金融机构的合作对接,发挥”赋强”公证的强大优势,从源头上减少讼源。

四是做优全市重大项目法律服务。建立完善x市法律人才库,根据全市工作需要,及时成立或组建法律服务团队,以”一个项目、一个团队、全程服务”为模式,积极为社会治理、舆情处置、信访维稳、临空经济区建设等提供”及时+高效+专业+优质”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司法局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是抓责任落实。根据局班子人员及分工变动,及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强化“一岗双责”,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局主要领导与局分管领导、局分管领导与联系司法所长、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度,做到全员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二是抓学习教育。通过中心组、党日活动、干部例会等,以领导班子上党课、开座谈、做汇报等方式学文件、学讲话。通过组织观看党风廉政教育片、反腐题材影片,走进看守所、结对结对监狱开展警示教育。通过通报身边典型案例,促使干部职工不断坚定信念,转变作风。通过发送廉政警示短信,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三是抓日常管理。对局干部学习制度、工作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等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推行“局工作贡献指数考评”,将每个干部履行本职工作、局中心工作、创新性工作等逐一登记、梳理,年底汇总考评。同时,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制度,今年班子成员对全局50余名干部开展了“一对一”“面对面”约谈。四是抓专项整改。设立督查岗位,督察员不定时、不定点,深入各科室、司法所和法律服务中心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个业务科室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严格审查和处置发生在司法行政领域的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严肃查办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案件。今年,对一名经常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干部进行了党内除名,并按照相关法定程序为其办理了辞职手续。

司法局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是完善中心功能。在“三区十室”的功能设定的基础上,立足实用管用真用,拓展社区矫正中心功能,与浙江省第三监狱建立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开展远程亲情帮扶活动。搭建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与乡镇(街道)司法所实现网络共享。制作全县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区域分布示意图,确保工作人员全面把握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二是加强基地建设。定期邀请公安局、检察院工作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点验和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八小时社区服务规定,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公益劳动。组建“心理干预帮扶团”,对“重点对象”进行心理辅导。广泛动员企业、学校、新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有针对性地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三是开展多元修心。以社区服刑人员“五进”为抓手,开展修心教育工作。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走进看守所,增强服刑意识。走进北山敬老院、乡村学校,增强孝老爱亲观念。走进国学大讲堂,感受传统文化道德的正能量。走进责任网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归属感。走进法治考场,增强法治观念。四是加强监地协作。与十里丰、十里坪、金华监狱、省五监等监狱签订《监地衔接工作协议书》,深化与监狱在刑罚执行、监管教育、帮扶服务的“无缝对接”。组织“入监帮教团”,赴监狱开展入监帮扶。充分发挥派驻监狱民警的身份优势和专业优势,提升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增强刑法执行效果。截至目前,全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22人,无脱管漏管,无再犯新罪;全县在册刑满释放人员人482人,安置率100%,帮教率100%。

司法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落实“三统一”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印发和向社会公布制度。对于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以“南司规”作为公文代字,按照年度编排文号。我局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起草规范性文件,广泛听取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做到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开征求意见不审查,未经法制部门审查不上会,未经局党组集体讨论通过的不制发。2020年11月以来,本局制发规范性文件共2件,均按规定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并全部通过市法制办的备案审查。

2.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布和备案工作。根据《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按时将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其文本在本局门户网站公布,并及时报市法制办备案审查。

3.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一是做好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xx市人民政府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24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工作,对本局制定和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或本局为主办机关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本局起草以市政府或者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和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查评估,保留3个规范性文件。并根据《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20〕3号)要求,将本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时上报并在局门户网站“依法行政”专栏公布。二是做好证明事项涉及依据清理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开展涉及证明事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文件清理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278号)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认真对照关于证明事项涉及依据的清理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标准,未发现有依据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也未发现现行规范性文件中存在应当修改或者废止的情形。三是动态管理更新本局规范性文件。对本局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清理“xx市政策法规数据库”中本局规范性文件。2020年,xx市政策法规数据库中本局新增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2件,《xx市司法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南司规[2020]1号)以及《xx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等行政执法系列制度的通知》(南司规〔2020〕1号)。四是建立本局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积极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本局文件均没有违反公平竞争制度。2020年5月2日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并按时上报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统计报表。同时,建立内部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建立了由各科室分别负责所出台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对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均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存在不符合公平竞争的情形的,不得提交上会讨论。

司法局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1.域外服务创新发展。针对xx人口输出大县、超过五分之二人口长期在全国各地经营小超市、小宾馆、小水电和学习务工的现状,立足本职工作,将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和县政法委“域外网格”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延伸法律服务触角,组建以“局班子成员+司法行政干警+法律工作者”为成员的域外网格法律服务团队,分成3个法律服务小组,每个小组结对若干个域外网格,结对覆盖18个域外网格,打造了以乡情为纽带、以服务为导向的域外网格员队伍,通过线上对接、线下走访、培训讲座等方式,进一步延伸法律宣传触角,大大提高在外xx人依法维权的意识,有效推动了涉及在外xx人的社会矛盾化解、合法权益保障以及社会稳定维护等工作。

2.法律援助惠民利民。加强宣传力度,印发维权宣传手册18000本,走家串户开展地毯式宣传。在全县各公共法律服务点张贴浙江省法律援助及xx司法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提高服务准度。推行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和特殊情况先行受理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式推进权利下放制度,让直属司法所有法律援助案件审查、决定权,把由群众跑变为工作站工作人员跑。拓宽协作宽度。

联合县财政印发《xx县法律援助纠纷使用管理办法》,实现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达到省级标准;联合公检法出台《xx县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机制》,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联合民宗局出台《xx自治县加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实行少数民族“双免查”;联合人力社保局制定《xx县欠薪案件法律援助审理“绿色通道”制度》,助力无欠薪县创建。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2件,超额完成市局分配指标51%,已办结案件269件,为受援人挽回和取得经济利益842万元,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902人次。

3.公证服务优质高效。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减免服务”四服务制度,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多方便和实惠。积极服务中心工作,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为全县“大搬快治”“三改一拆”“中心菜市场摊位、店铺使用权拍卖”“滩坑引水工程”“xx水利史上首个ppp项目-金村水库及供水工程”等提供证据保全公证、现场监督公证、财产清点公证等服务。深化公证质量建设,适时组织公证质量专项检查,通过案卷抽查、跟踪回访的方式对公证人员的服务态度、公证质量进行考评。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518件,国内民事278件,国内经济48件,涉外1194件。

4.法律顾问发挥实效。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通过集中服务的形式,以法治课、座谈会、微信视频等方式为全县260个村(社区)干部、村民宣讲《宪法》、涉农法律知识。指导顾问村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等制度,将县委提出的移风易俗要求写进村规民约。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建设,鼓励、引导律师担任小微企业法律顾问,结合“最佳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企业法律体检,对企业面临困难和建议进行商讨,并针对矛盾纠纷及时回访履行情况。积极参与“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引导他们依法表达诉求,理性解决问题,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5家企业聘请了法律服务。

司法局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竭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一是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别出台了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积极参与湖北熊家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的接待处理,及时提供法律意见书,服务社会稳定大局。举办了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成立了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导委员会。截止5月,全市律师共代理涉黑涉恶案件18起,收集上报7起典型案例,其中湖北旻韬律师事务所上报的案例,被司法部作为典型案例收录。二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和重大节假日、重要时节、敏感时期集中排查制度,扎实细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防、调处工作,做到了“抓早、抓小、抓苗头”,小纠纷不出村(居)、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截止5月,全市各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7046件,调解成功6846件,调解成功率为97%,共排查纠纷2923次,预防纠纷2427件。三是加大对两类特殊人群的管控帮扶。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工作精细化、网格社会化、手段信息化、队伍专业化”等目标要求,强化队伍建设、陈地建设、制度落实和日常监管,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安和置帮教工作,确保了两类特殊人群管理取得明显成效,截止5月全市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700人(今年来共接收509人,解除500人),在册列管刑满释放人员10620人,重新犯罪率为零。

(二)全力服务党委政府中心。一是积极主动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开发区法律服务团立足经济发展主战场,紧紧围绕工业园区企业实际运转情况,重点直面不良企业开展法律服务,积极为企业危机救济、防范和化解企业金融风险、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等方面“会诊把脉”。截止5月,法律服务团专项合同审查17份,清理往年合同200余份,出具书面意见36份,下达律师函13份,接待口头法律咨询50件,办理其他法律事务9件。二是积极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服务。积极主动参与xx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面落实创建工作“联点共建”包村工作,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美化工作,开展包路保洁整治、还路于民工作,注重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不断创建优良法律服务市场环境,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法治宣传,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进行交通文明劝导等活动。三是积极为平安法治xx建设服务。鼓励支持律师积极参与各级信访问题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处理,及时处理e线民生和公众诉求平台上的群众咨询和投诉,选配优秀律师参与了市长热线在线法律咨询活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落实“律师进村、法律惠民”措施,及时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帮助处理相关涉法问题,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治宣传,不断提升“一感两度两率”。四是积极为精准扶贫工作服务。与市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扶贫村相关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开展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脱贫攻坚问题排查,结合实际狠抓问题的整改落实,并邀请市扶贫办专员王广元为局机关干部进行了“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的讲座。驻村工作组结合实际,发挥主观能动性,帮助联系村发展集体经济和扶贫对象提高经济收入出谋划策,不定期组织局机关干部到扶贫联系村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

(三)着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有新突破。市直部门已经有86家行政执法单位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执法实际、行业特点和公众的法律需求,制订出了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普法内容、对象、目标、方式载体、步骤和完成时限以及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等,并逐步予以实施。二是“法律六进”工作有新成效。以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居)民为重点,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无纸化学法用法考法平台、湖北讲习所(xx)、绩考网“在线学习”等平台,落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用法学法考法工作,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覆盖率达100%。健全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格局,对市直以及八个县市区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进行了充实调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三是宪法学习宣传有新举措。制定出台了《xx市开展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在《xx晚报》上邀请市委党校的法学专家对新修改的宪法进行解读,并通过普法媒体平台——“法智今微”微信公众号,并通过h5作品在全市进行宪法宣传。充分发挥全市各级普法讲师团的作用,深入基层和各级党政机关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了普法骨干培训班,市委党校魏家勋副校长对宪法相关知识进行了专题辅导。四是法治文化建设有新成果。全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活动有了突破,建成了xx市法院、石首陈家湖公园、石首法治税务广场、xx区天问广场、洪湖检察院、松滋国税局、沙市区地税局、弥市、洈水法治文化广场、江陵法治文化一条街、洪湖大同湖法治文化广场等多个“法治文化示范点”。“互联网+法治宣传”普法模式日趋成熟,普法官网、微博、微信得到广泛运用,目前全市普法媒体平台15个,《xx晚报》“法治生活服务”专刊、电视台专栏“环保微微行”“维权三剑客”“xx警事”“法庭内外”等已成为全市媒体法治宣传品牌,“法智今微”普法公众号在xx市政务双微排行榜上位列前三,粉丝量达12万多。普法教育产品不断更新,微视频、微电影、h5页面、vr技术等新型普法传播形式得到充分利用。五是法治创建工作有新进展。“四个100”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全面启动,全市各地均出台了实施方案,相继召开了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动员会,目前,“四个100”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正如火如荼进行中。

(四)尽力服务保障民计民生。一是组织开展了第12次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1月至3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12次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3个月来,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98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项11534件,为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1565万元。今年的“春”字号行动以“精准扶贫,法律援助在行动”为主题,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助力精准扶贫专项活动和法律援助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为三大主要活动形式,自1月19日正式启动以后,全市各地共开展大小宣传活动6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2千余份,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40篇,为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对象解决法律援助需求达16件,法律援助服务精准扶贫成效显现,受到省厅、市级领导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二是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办实事工作。在落实省厅赋予我市的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任务过程中,围绕目标任务,以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为重点,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突破口,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注重提高办案质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强化跟踪管理和督办,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截至5月底,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96件,办理咨询事项19398件,分别完成省厅下达任务的45.2%和51.7%,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达2389万元。三是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促进公平正义。截止5月,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683家,办理各类案件1463件(其中刑事案件143件,民事案件1301件,行政案件19件),非诉讼案件1582件。公证机构在改革改制的背景下,围绕公证工作的规范完善,改进服务方式,注重公证的质量和案源的拓展,公证办理数量得到上升,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1279件。司法鉴定以严格准入、严格监管为主线,深化整改,强化规范,加大管理力度,不断规范鉴定服务,注重提升质量,为促进司法公正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共担任法律服务顾问431家,代理诉讼事务1523件,非诉讼事务265件,解答法律咨询380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项376件。全市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院评议案件11次、33人次。

(五)强力推进重点业务工作。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强力推进。在年初全市司法局长座谈会上,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实体平台建设列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在会上进行了重点强调。5月10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听取了各地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实体平台建设的相关情况汇报,对强力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实体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提出了实体平台建设时间、任务等相关要求。5月15日至16日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又到襄阳市进行了参观考察。目前,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正有条不紊推进中。二是律师调解组织试点工作快速启动。积极与市法院进行联系,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截止目前,共建立法院调解工作室9个,律师调解工作室30个,律协调解工作室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工作室9个,审核批准234名律师调解员,县市区覆盖率100%。3个月共办理调解案件45件,得到司法确认22件。三是律师参与城管执法工作全面铺开。与市城管局联合下发了《xx市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对律师参与城管执法的服务范围、工作形式、工作职责、总纪律作了明确要求。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具体的实施阶段。四是法律服务市场管理更加规范。认真抓好司法部137、138号令及省基层法律服务年考核办法的学习宣传。严格组织对法律服务从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考评考核和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建立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建立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公证改制的后续工作,不断提高公证公信力。

(六)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队伍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在全系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教育活动抓得紧抓得实,并始终贯彻边学边改、连整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队伍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形象意识不断强化,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执法执业进一步规范,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二是各项整改及配合活动形式多样有成效。在专题教育和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中,围绕主题开展了集中学习教育、专题辅导讲座、撰写学习心得、开展讨论交流、观看警示教育片、外出接受警示教育等活动,有效地提高了队伍的思想认识,转变了工作作风,提升了队伍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执行力,营造出良好的队伍建设环境。三是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理。结合去年的政治巡视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按制度用权,努力营造出风清气正、按章办事、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司法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任务。我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个月局党组中心组均安排集体学法活动。今年以来,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宪法为统领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党内法规的基础上,对领导干部实行“靶向普法”。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等7部法律和刑法中的渎职罪、贪污贿赂罪等主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创新学法方式,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由局领导干部亲自备课轮流主讲,解读法规条例,介绍工作经验,讲好司法行政系统自己的故事。使“授课”成为一种“学习”,传递了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端正的学风,产生了“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的效应,努力营造以讲促学、以学促用的良好氛围。

2.举办“法治xx讲堂”。2020年7月18日,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法学会、市法制办共同举办“法治xx讲堂-2020年全市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邀请国家行政学院专家作主题报告,市四家班子领导,市“两院”主要领导及全市各级单位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多人聆听讲座。

3.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2020年5月30日至6月1日,xx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来自市局机关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各县(区)、开发区司法局班子领导、行政执法人员、业务骨干、司法所所长等290人次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班采取了“3+x”套餐式培训,将宪法精神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必选的“3”,另参训人员根据可自身岗位需求,自由选择另一门“x”作搭配,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组织机关及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全区2020年度无纸化普法考试。同时,我局积极选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职能岗位的工作人员参加区、市有关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六十余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依法行政意识,培养了法律思维能力,并从实践层面加强行政执法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司法局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是打响一个品牌。将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45名行业人士纳为人民调解员智库,培养和形成“畲乡老娘舅”人民调解员队伍,深入开展“双语”调解工作。积极打造一批“叫得响、做得到、信得过”的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如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陈瑞田名字命名成立的“陈瑞田调解工作室”,今年以来,成功调解了疑难纠纷10起,其中非正常死亡4起涉及金额466.87万余元。二是抓住两个重点。牢牢抓住互联网大会、全国民族大会、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点时段,紧紧围绕城中村改造、“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开展地毯式排查,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全县共组织排查纠纷536次,预防纠纷420人次。三是坚持三项机制。对接“诉调”工作机制,召开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推进会”、印发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制度(试行)》、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信访工作室,举办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业务培训班,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形成了“领导包案”模式。推进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职业优势,以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专家等身份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为化解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的矛盾提供专业支持。创新人民调解与法治宣传融合机制。努力让每一个案件的调解过程都成为法治宣传的过程,通过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方式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今年以来,全县共调解案件1344件,调解成功1335件,调解率99.33%,涉及金额4614.29万元,其中人民调解联调中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0余件,非正常死亡案件1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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