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模板17篇)

时间:2023-12-04 06:35:36 作者:JQ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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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1、把综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工作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建立领导机构,加强对办事机构的领导;对综治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和其他必要的设备及工作条件尽量给予保证。

3、由办事机构制定综治目标并逐项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年级组落实和执行。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到实处。4、因校制宜,建立群防群治组织,形成网络。

5、表彰和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

领导为学校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干部是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年级组的负责人是本部门的责任人。

1、加强防范。及时清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积极疏导,调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建立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和群防群治机制;责任落实到人。

2、加强教育。把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任务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加强对教职工、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学生自防自护、遵纪守法的安全教育,加强对校园秩序的管理。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建立起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有效地预防学生违法犯罪。3、按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防范制度,推行目标管理,实行综合治理责任制。

4、学校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因对综治工作不重视,造成本部门、年级组的管理和治安混乱的。

2、不及时化解矛盾或处理不力,以致发生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学校稳定的。

3、部门、年级内部发生恶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使学校财产遭受损失的。

5、存在隐患,经上级或学校综治机构提出警告、建议,限期改进,而未有效改进的。

6、因教育管理不力,内部人员(学生)出现违法犯罪的。

7、发生案件或治安问题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受一票否决的部门、年级,年内取消各类评优的参评资格,责任人不得评优,情节严重者应受到处分。

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为切实担负起本社区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本辖区的稳定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社区要及时向综治联络员、信息员收集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要充分发挥其在群众中优势,多方收集情况,对本社区发生的重要情况,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没有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一是总结前期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二是分析治安动态、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社区调解委员会要认真落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居民区,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

摸清本地区“归正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因人而异,组织帮教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并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争使每位帮教对象弃恶从善、走上正路。

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宣传窗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

全面掌握本辖区出租屋的分布情况,加强对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登记注册。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发挥好义务巡逻队的作用,根据每阶段治安形势状况,做好执勤记录。

建立台账制度,对本社区的信息传递,矛盾纠纷化解、帮教工作、流动人口、出租屋等情况要手续完备,及时登记,及时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要及时上报各类月表,真正做到台账与报表相符,报表与实际相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1、按照省机械行办综治组的部署,结合院的实际制订工作规划和具体工作措施,组织开展本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

2、领导院综治办、治保会、联防队开展以治安管理、治安防范和治安巡逻为主要内容的群防群治工作。

3、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缓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认真做好民情民意的收集和上报下传工作,掌握本单位的社会动态。

4、指导开展对外来人员的登记、服务和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对高危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和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年青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鼓励职工见义勇为,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7、组织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

8、组织开展防火、防交通事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火灾、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故。

10、做好省机械行办交办的其它综治工作。

1、每两周召开一次综治办全体人员办公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2、应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台帐,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台帐包括《综治办工作日志》、《安全生产记录》、《创平安建设记录》等。

3、遇有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群体性纠纷、重大事件苗头等,在先期介入的同时,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

4、建立规范、科学、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将个人考核成绩与工资奖金挂钩,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2、在指定区域开展治安巡查、预防、制止和查处各类现行违法犯罪;。

3、维护职工生活区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4、发生各类案件和事故时,主动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5、参加应急救灾、救险活动,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6、协助公安机关完成布置的其他任务。

1、按时值勤,不迟到、早退,认真做好交接班;。

2、提高警惕,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3、严格执勤纪律,文明礼貌待人,办事公道,不假公济私,以权谋私;。

4、加强请示汇报,决不擅自行事,如实记载值班情况;。

5、携带证件、佩带标志执勤,在履行职责时主动出示证件;。

6、遵守群众纪律,虚心接受群众监督。

1、在院综治组的领导下,在公安派出所的指导下,努力维护社区治安,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环境。

2、充分发挥和组织居民群众,开展以防盗、防火、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群防群治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及时掌握了解社区的治安信息和各类不稳定因素,一旦发现及时报告,并协助做好工作。

4、发现刑事案件在保护现场的同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破案。

5、开展对轻重微违法犯罪少年的帮教工作;对依法监管人员进行帮助、教育、监督和考察。

6、分析治安情况和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维护好社区治安。

7、向政府及公安机关反映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1、宣传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依法管理外来人员。

2、对流动人员开展登记及日常管理工作。

3、对出租房屋开展登记管理工作。

4、做好对流动人员中“三无人员”的“三留一建”工作。

5、对违反暂住人口管理、房屋出租治安管理的个人进行教育,经教育不改的报告派出所依法处理。

6、积极提供外来人员违法犯罪线索。

7、建好房屋出租户管理和外来人口管理的基本台帐,建好出租户一房一档和“三无”人员的一人一档,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每月清理一次,及时做好增删改工作。

1、认真执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在院综治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范化要求建立各项制度,主动接受街道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

2、认真调解辖区的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3、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掌握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动态,一旦获悉重大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4、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公德、依法信访,防止民间矛盾纠纷的发生。

5、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创建规范化调委会。

(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不得徇私舞弊;。

(二)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四)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决定,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龙头,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三创”工作为载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实践相结合,坚持人力、物力、财力向基本倾斜,在基层建立起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机构。真正做到层层有人领导、层层有人办事,层层真抓实干。

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与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社会治安,综合使用政治的、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各种手段,打击改造犯罪。教育感化,挽救失足者,预防、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建立良好、稳定的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保护人们安居乐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的地区和单位的面貌彻底改观,治安秩序好,群众有安全感。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适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政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1党委和政府都要把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

5.2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

5.3各项工作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普片增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打击是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途条件;加强防范工作是减少各种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加强教育,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这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加强各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是堵塞犯罪空隙,减少社会治安问题,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是落实综合治理的关键;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六个方面的工作环环紧扣,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不能有所偏废。

是指把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之一,并同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的考核奖惩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是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综合治理工作的副职是第二责任人,党委专管和政府(行政)分管综合治理主要责任人。

一是各级党委都要成立“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工作小组”,建立党委直接领导下具体抓稳定的工作制度;二是各级党委都要建立例会制度,每月由书记主持分析一次社情、民意、敌情,排查不稳定因素,研究制定对策;三是要建立重点地区派工作组的制度,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地区要组织精干的工作组,驻进该单位或地区帮组工作,把治穷、治乱、治愚结合起来,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四是建立热点问题部门负责制。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调查研究的基层上,排查出秩序混乱,治安问题较多的地区、街道、乡镇村落和单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顿治理务使这些地方尽快改变面貌,它是迅速改变局部地区治安面貌的最有效的方法。

10.1实行对象。

实行黄牌警告是指社会治安治理领导机构对所属地区部门、单位因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导致治安状况不好或出现重大社会治安问题,但未达到应实行一票否决的程度实行警告。黄牌警告的对象包括区、县(市)、乡、镇、街道、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

10.2行使的权限。

一是区、县(市)和市直部门、单位及中央和省驻辖区那的处级以上单位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行使警告权。

二是乡(镇、街道)和区、县(市)、直属部门,单位及省、市驻区内的科级以下单位,由区、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行使警告权。

10.3实施程序。

可以按年度进行,也可以根据情况及时进行。黄牌警告不是实行一票否决的必经程序。属区、县(市)、行使警告权限内的,后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备案,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行使警告权,由区、县(市)上报警告材料,共同核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其实行警告。实行黄牌警告的形式:按警告权限,由有警告权的机构按发文程序发文进行警告、同时视情况在省、市级报刊、电台、电视台予以公布,被实行黄牌警告的部门单位在限期内整改措施不办必须坚持实行一票否决。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对辖区内的所有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协调指导权,监督检查权,表彰批评权和对主管领导以及治安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处分建议权。街道综合委对辖区的驻区各部门,各单位有评先晋级一票否决的建议权;区综治委有评先晋级一票否决的决定权,其办会有建议权。

其目的是建立一种奖惩结合、奖罚分明的激励和制约机制,以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督促后进单位和个人改进工作,其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对没有达到当地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或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否决:

12.6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本单位职工中违法犯罪情况比较严重的;。

12.7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问题,有意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12.8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认为其他需要予以否决的。

是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核心。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要求和工作范围、结合本身业务,主动找准自己的位置,明确职责,加强内部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做到“管理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认真抓好该项工作,防止因本身业务工作偏差而对社会治安造成消极影响、主动承担起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整体责任。一旦发生问题要酌情追究有关领导者的责任。

基层党政领导重视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议事制度,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有专人办事;建立了一定形式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有群防群治队伍和严密的防范措施;群众充分发动起来,敢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较少,对发生问题能及时处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范文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2、落实消防责任制,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3、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消防演习等形式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体居民和员工的消防意识。

4、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其限期整改,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1、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和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法制意识。

2、设置法制宣传栏,结合实际,定期进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道德风尚的宣传育。

3、通过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形式,传授法律知识,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学法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

1、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2、定期、不定期地对单位信访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掌握越级上访信息,并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3、负责集体来访的跟踪反馈。

4、配合调委会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1、建立综治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

会议记录以及综治组织花名册综治责任书有关文件等基本台帐。

2、对收集的资料分门别类,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3、对要求上报的数据,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1、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

2、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

3、会议主要传达上级有关综治等工作精神,回顾前阶段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综治常识,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1、定期向综治办报送信访稳定、综治及平安建设信息。

2、对易激化的矛盾,群体性纠纷和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市综治委。

3、实行重在事项报送制度,保证信息反馈渠道畅通。

1、做好流动人口的登记与服务管理工作。

2、加强值班巡逻,在单位院内经常开展治安巡逻和治安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联合集中行动。

3、进一步落实科技防范措施,督促建立电子监控系统,在重点部位、重要地段安装监控探头。

4、落实责任人。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单位矫正对象的帮教工作。

2、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治安巡逻和专职治安巡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

3、加强矛盾纠纷调处(民调)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解。

4、组织开展对来访人员的登记、服务和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组织开展对***等邪教组织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

7、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8、加强对各类社情、民情等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信息收集、登记和上报工作。

9、组织开展创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无毒社区”、“无邪社区”等一系列平安创建活动。

10、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热情接待来访,认真处理辖区群众来信来访。

12、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时协调各类矛盾纠纷,把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当地。

13.督促责任单位依法对群众的信访问题作出正确处理,并进行追踪落实。

14、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报送上级。

15、随时掌握情况,分析问题,发现有群众集体上访和闹事苗头,及时向上级反馈,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

16、积极参与街道重点时期、重点工作的维稳应急处置工作,对重点人做好稳控工作,协助街道妥善处置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

17、受理、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18、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决策部署,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不发生暴力恐怖案件,不发生邪教活动重大案件,不发生较大集体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事)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案(事)件,不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无进京非正常上访,社会政治保持稳定。

2、不发生重特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特大治安事件,不发生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大治安问题,社会治安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安全感、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2%以上。

3、深入开展平安分类创建活动,平安单位、平安行业(场所)、平安家庭等创建达标率达到90%以上,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85%以上。

4、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98%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

5、重要警卫任务、重要外事活动、重大节庆活动和群众自发活动确保安全。

二、工作任务。

1、深化和完善综治领导责任体系。坚持以法治思维推进平安建设,完善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综治工作领导体系。坚持党委会定期研究部署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制度,每季度分析研判,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加强督导检查,统筹解决平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进一步调整完善综治相关配套责任制度。着力打造一批在市、区有影响的平安示范品牌。

2、深化和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大力实施《关于创新和完善全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襄办发[]45号),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健全完善城市社会面网格化巡防机制,提升街面移动警务平台实战水平,健全社区义务治安巡逻队和单位内保队伍,完善社区“1+n”巡防机制。深化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大力推进城市社区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和“车卫士”防盗系统等技防建设。

3、深化和完善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健全维稳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上报制度。进一步规范社区综治维稳信访联动中心(室)和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提升社会矛盾化解效率。坚持和完善处置进京“非访”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进京“非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大信访案件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力度。

4、深化和提升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重点抓规范、抓提升、抓考核。

5、深化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常态化机制。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健全留守人员关爱帮扶机制。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流浪人员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

6、深化和完善综治基层基础建设体系。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社区共建项目,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发展见义勇为事业,加大表彰、奖励和宣传力度。

7、完成汉江街道办事处和赵家巷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考核奖惩。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办事处综治委和社区负责指导督办和检查考评。对执行本责任书成效显著的单位,表彰奖励;对执行本责任书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视情况予以黄牌警告,并查究责任。

本责任书若遇党政领导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樊城区赵家巷社区党委书记(签字):

责任单位领导(签字):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范的开局之年,保持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建“平安县”,构建和谐社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工作全局,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创建“平安县”,确保全县社会稳定,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促进“三个文明”快速健康发展。确保我县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省、市排名中,实现“进类进位”的目标。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1、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各级各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对其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2、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的单位和驻县的县以上国有企业)要与县综治委签订责任书;各乡镇站、办、所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要与所在乡镇综治委签订责任书;个体工商户和村民小组要与所在村(居)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的责任体系。年终,县综治委组织考核排名,并将排名在全县通报。

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不按上级要求,落实上级决策;不及时完成上级的交办任务;不积极稳妥处置突发性事件;不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的单位或个人,要实行责任追究。

1、以“三为主”为工作重点,夯实基层基础。农村治安防范以“村为主”,要在去年的基础上,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完善治安防范网络,促进各乡镇工作平衡发展;城镇治安防范以“社区为主”,要在建立健全各项机制的同时,突出抓好流动人口管理;企、事业单位治安防范以“法人为主”,要突出抓好“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要确保治安防范工作有人抓,有防范设施和高科技治安防范设备。

2、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坚持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总体情况。对“两抢一盗”犯罪,要认真分析总结发案的特点、规律,动员人民群众提供线索,加大侦破力度,坚持快审快结,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加强巡查、守护力度,从源头上减少犯罪的发生。

3、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净化社会环境。一是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高校周边治安环境整治要经常化,全县中小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要分别制订整治方案,成立专门班子,采取有力措施,优化大中小学生的成长环境。二是整治企业周边环境,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各乡镇要与政法部门密切配合,排查辖区内企业周边存在的治安隐患,大力整治,为企业发展解决具体问题。三是加强铁路、国道的爱路护路联防工作,整顿治理铁路、公路(含马路市场)的安全隐患。县护路办和各乡镇要加强爱路护路宣传,落实护路责任,加大整治力度,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四是大力加强特种行业的清理整治。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对废旧市场、“网吧”和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实现规范化管理。五是重点整治社会治安混乱地区。2006年为巩固整治成果,全县政法部门继续将县城、###等地区作为重点整治区域,采取有力措施,促使以上地区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4、加强法制教育,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县综治办组织有关部门继续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各乡镇也要选择1至2所学校,进行青少年法制教育试点,创新思路,探索经验;切实抓好法制副校长工作,对工作不落实的学校要予以一票否决;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

5、积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对重点人员尤其是“×××”对象,要签订责任书,落实安置帮教责任,实行跟踪帮教,县安置帮教领导小组要继续办好安置帮教基地,各乡镇要动员企业积极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6、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及时处理不稳定因素。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坚持县级季排查,乡镇月排查,做好节、庆前夕的集中排查,及时上报排查结果,按照“五个一”的要求,交办突出问题,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在萌芽状态。

7、落实保障措施,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钱办事。2006年,县综治委将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落实财政预算,确保财政预算上比20有所提高。进一步改善基层政法部门的装备。

8、加强综治宣传,营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认真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提高“综治”意识,形成“综治”合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1、抓班子带队伍,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素质。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我县政法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一级带一级,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加强学习培训,形成“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2、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的职能,建立健全政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认真搞好执法质量讲评,健全执法质量档案,运用执法质量档案成果。抓好交办、督办案件的落实工作。

3、健全和完善政法队伍人员的进出机制。按照“逢进必考,组织考查”的原则,把好“进人关”;在用人上实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优胜劣汰,畅通出口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建立预防、监控、打击的有效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惩制度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综合治理组织网络覆盖面达到100%;清除流动人口管理的盲点死角,力争使我村跨入世纪综合治理和“创安”的先进行列。

1、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确保一方平安的职责。

2、不断完善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认真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和目标。

3、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做到来路名、底数清、管得住,办证率达100%。强化外来人口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出租与承租者要签订治安合同,互相制约、落实责任。治安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同时加强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活动,并在村内举办法律、思想道德培训班。

1、强化舆论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的意见》,营造人民群众创建平安家园的良好氛围。

2、继续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充分发挥义务联防队、治保员、片警的中和防范作用,确保一方平安。

3、充分发挥调委会等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有效地调处各类内部矛盾,把问题最大限度的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把“五防”工作融入社区活动中。

4、开展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利用节假日开展有益于青少年健康的活动,增强他们识别真善美和假恶丑的能力。

5、预防和减少各种违法犯罪现象,做好刑满释放、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到不漏管、不失控。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范文

为促进村内政治稳定和经济繁荣,以“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为工作方针,结合西见屯村实际,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如下:

建立预防、监控、打击的有效体系,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和刑事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惩制度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综合治理组织网络覆盖面达到100%;清除流动人口管理的盲点死角,力争使我村跨入世纪综合治理和“创安”的先进行列。

1、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确保一方平安的职责。

2、不断完善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认真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和目标。

3、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做到来路名、底数清、管得住,办证率达100%。强化外来人口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出租与承租者要签订治安合同,互相制约、落实责任。治安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同时加强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活动,并在村内举办法律、思想道德培训班。

1、强化舆论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的意见》,营造人民群众创建平安家园的良好氛围。

2、继续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充分发挥义务联防队、治保员、片警的中和防范作用,确保一方平安。

3、充分发挥调委会等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有效地调处各类内部矛盾,把问题最大限度的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把“五防”工作融入社区活动中。

4、开展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利用节假日开展有益于青少年健康的活动,增强他们识别真善美和假恶丑的能力。

5、预防和减少各种违法犯罪现象,做好刑满释放、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到不漏管、不失控。

6、积极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向居民宣传邪教的危害性,在村内营造“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法对邪教”的良好氛围。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治社会治安秩序,维护xxx镇城地区社会稳定,同居一地,共保平安,根据上级关于“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特签订各户责任书。

一、加强本户人员的法制教育,做到人人学法、懂法、守法,严格用法律、法规约束全家人员的一切言论和行为。

二、积极参加本单位开展的创建治安模范单位活动,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三、助政府和政法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对违法犯罪人员敢于检举揭发,并立即扭送或报告政法机关处理。

四、保证自己的家属成员不违法犯罪,如有违法犯罪行为,不袒护,不护短,不包庇,立即报告本单位和政法部门,并劝其主动投案自首。

五、保证自己的违法犯罪家庭成员,不重新违法犯罪。

六、凡发现有书写“flg”反动标语的要及时报告局机关并立即扭送到“610”办。

七、严禁家属子女吸毒,凡被确认为吸毒者,对其家庭户主罚款6000元,并从工资中扣除。

八、自觉服从本单位的领导,搞好本职工作,为两个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户主签字:

责任户主地址:

主管单位:xxxx县财政局。

主管单位责任人签字:

二00四年四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为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更好地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为公司改革和生产经营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1、各部门领导要把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在议事日程,明确写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内部管理范围,并作为本人年度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向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2、党支部书记是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综治工作,要定期组织研究分析内部治安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要结合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完善治保、普法、帮教、调解、巡逻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持内部稳定。

4、党支部要经常检查、督促、支持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在内部治安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二、基层基础工作。

1、认真落实公司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内部治安管理的需要,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按时参加公司治安综合治理会议,及时汇报情况。

2、结合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做到月度安排,季度小结,年终总结,要有记录,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3、加强对职工队伍的管理,负责向每个职工签订年度个人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监督实施。

4、充分利用黑板报、通讯报道、集体学习等形式,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自觉维护治安稳定的自觉性。

5、加强对职工、家属子女的普法教育,完成年度普法教育任务,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7、积极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调解率达95%,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8、认真做好后进和列管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做到对象、措施、效果三落实,帮教率达100%。

9、积极做好本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强化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实。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不断加强防范力度,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10、认真开展四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案件、无内咳嗽狈缸)为重点的创建活动,争创模范先进单位。

11、对可能发生的停工、上访和械斗等突发事件,要及时发现报告,并采取稳妥措施处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

三、目标与任务。

1、保证内部职工无一人犯罪及劳动教养。

2、杜绝特大、重大治安案件发生,保证单位年度不出现重大刑事案件。

3、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损坏公司财物的现象发生。

4、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5、强化管理,杜绝公司财产被盗案件发生。

6、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单位进行处罚。

四、奖罚规定。

1、本责任书规定的本年度基础工作及目标任务,列入责任人的工作目标,作为考核政绩和晋级依据之一。

2、对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和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的不奖不罚。

3、对严重失职,管理不善,发生案件造成影响的,取消责任人和单位年度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除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外,并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其它。

1、单位第一责任人如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2、本责任书解释权在公司综治领导小组。

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领导签字:部门领导签字:

xxx年月日xxx年月日。

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和上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责任意识,扎实推进综治、平安建设深入开展,促进齐抓共管、共建和谐稳定环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本责任书执行主体为本公司各组织机构、各职能部门、车间,各组织机构、职能部门、车间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服从公司统一领导,接受工作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归口管理、相互协调、通力协作,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

第二条本责任书实行工作责任制、警示制、一票否决制和责任查究制,把平时的工作实绩作为考核、晋级的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各组织机构积极参与上级及园区对口工作会议和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定期报告工作。

第四条综治、平安建设各组织机构、车间按照年度各工作计划狠抓落实,积极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题会议,开展布置协调、检查和督促活动,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认真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深化“强防、强调、强控”措施,力争排查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5%以上,确保无纠纷激化、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事件和非正常进京上访事件。

第六条积极参与应对突发性紧急处置活动,服从统一指挥,认真完成应急处置各种任务,不得消极应付、中途退场。

第七条积极参加“平安企业创建活”,加大平安企业创建的宣传力度,员工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达100%,推动全员参与,实现品牌效应。

第八条扎实做好治安防范工作,执行治安防范制度、落实各环节治安防范措施,门卫管理规范有序,治安巡逻24小时不间断,物防设施安全可靠、技防设施全覆盖,积极营造良好的治安秩序,确保不发生各种治安案件和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第九条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严防外来敌对势力和等邪教人员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条强化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和危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群死群伤的重特大恶性事故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

第十一条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认真做好信息采集、登记入册、集中管理、法制教育、纠纷调解、医疗卫生、子女就学、业余娱乐生活等方面的服务管理工作,登记管理率100%。

第十二条积极开展禁毒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涉毒排查活动,员工禁毒知晓率100%,确保无涉毒非法活动。

第十三条抓好法治建设工作,营造法治创建氛围,推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

第十四条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较好完成年度普法任务,不断增强企业员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

第十五条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及时准确报送各种信息材料。

第十六条本责任书执行情况,年度由公司组织检查考核。

第十七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和各职能部门各执一份。

xxxx有限公司职能部门。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全面推进平安河南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6〕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辖区内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应当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抓住“关键少数”,强化担当意识,促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履行下列职责:

任人,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负具体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三)创新思路举措,加强组织协调,抓好矛盾纠纷预防化。

(五)其他应当履行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职责。第十二条各级综治委及其办公室应当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各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研究;

(五)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考核、责任督导,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责任追究;

(六)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责任落实。

工作可由各级综治委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

专项督查应当针对某一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暗访督查应当力求真实、准确地反映基层工作情况和群众意见;巡视督查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由综治委委员对地方、部门一定时间内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巡视督查;半年、年度督查应当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整体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度督查一般与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工作一并进行。

第十九条。

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明确考核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二十条。

每年年底之前,各级综治委对本地部门单位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内容包括整体工作情况、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以及执行领导责任制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部门、单位,其全体干部职工按工资供给渠道可增发一个月的全额工资。

各级综治委应当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考核评价情况,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当认真研究解决,抓好督促整改。

第二十一条。

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

第二十五条。

各级综治委每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综治委全体会议或扩大会议,通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安排部署重点工作,督导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四章表彰奖励。

第二十六条。

对真抓实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嘉奖。

第二十七条。

根据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结果,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前款规定的年度表彰和通报工作应于下年的第一季度进行。第二十八条。

省财政设立平安建设专项奖励经费,以奖代补,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建设。

第二十九条对受到表彰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综治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可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提出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的建议。

第三十条。

各级综治委和组织、人事、财政部门配合做好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奖励工作。

第五章责任督导和追究。

1设工作目标,或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价不合格、不达标的;

(九)各级党委、政府及综治委认为需要查究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二条对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的方式包括: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级以上综治委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实施责任督导和追究,并建立工作档案。

第三十三条对具有本办法第三十一条所列情形的地方、单位,需要通报的,由县级以上综治委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核实并提出意见,报综治委批准后,通报下一级综治部门和本级综治委、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要时由综治委进行通报,督促其于两个月内进行整改。通报抄送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委或垂直管理系统的本级(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被通报的地方、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综治办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挂牌督办期间,取消该地方、单位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资格和该地方、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主管领导干部、分管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

被挂牌督办的地方党委、政府或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在收到挂牌督办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认真整改,每两个月报告1次整改情况。整改期满后可书面申请综治委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解除挂牌督办。

第三十六条省辖市、省直单位收到省综治委对辖区县(市、区)或本系统单位的挂牌督办决定后,应当明确1名领导干部为责任人,定期进行明查暗访,跟踪督导,帮助被挂牌督办的地方、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可派出工作组对挂牌督办地方、单位进行检查督办。

挂牌督办期满后,由所在省辖市综治委或省直有关单位先行检查验收,认为整改到位、符合解除条件的,向省综治委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由省综治委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解除挂牌督办。

5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省委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综治委承担。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豫办〔2006〕16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豫办〔2010〕11号)。

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1、学校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全面指导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由保卫组负责维持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2、综治办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治制教育和“四防”教育。

3、治保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治保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

4、发现盗窃、刑事等事件时,要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

5、经常检查报警器和灭火器,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时,要立即报警,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

6、治保组织负责调解教职员工及家属中的民事纠纷。

7、外单位人员入校,校内物资出校均按《门卫值班工作制度》的规定办理。

8、外来人员在学校公寓住宿,事先须向保卫人员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9、加强党政领导办公室、档案室、财务组、仓库、食堂、电教室、实验室等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

10、节假日由学校保卫组安排专人值班,由学校领导带班,督促值班人员落实到位。

2、实行社会治安管理责任制,与学校各处室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3、掌握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处室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4、深入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总结经验,当好参谋。

5、认真办理日常事务,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7、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每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规和政策。

4、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并实施奖励与处罚。

5、综治成员要注意分析学校的综治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6、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7、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事项。

1、组织开展群众性法制、法纪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

2、密切依靠群众,实践群防群治方针,做好“六防”工作(防渗透泄密、防毒、防黄、防治灾害事故)。

3、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注意突发事件动向,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强化信息反馈,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

4、认真督促强化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指导防护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管理,并确保以上部位安全。

5、严厉打击现行的破坏学校安全稳定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案发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追查破案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开展义务消防员应急事件处理的技能培训活动,协调、指导学校各处室做好灾害及事故预防工作。

7、负责全校消防器材的安装、管理、维修工作,保障消防器材的正常存贮使用,对重点部位及重点工种工作人员开展防火安全培训演练,确保学校不发生火灾。

8、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制订必要的工作职责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及安全工作。

9、执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规定,依法遵纪开展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事项。

1、领导团结全科同志,依法开展学校安全保卫各项工作。

2、领导学校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购置、管理、使用、维修,指导基层单位开展防火安全工作,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3、负责制订、落实全系统保卫工作计划布置,进行工作总结。

4、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讨论制定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规定。

5、协调指导学校(单位)保卫组开展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代表组出席有关会议,接待检查、监督、来人来访,联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治安案件。

7、协助综治办等有关办事机构,开展综治、创安、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8、带头钻研业务知识,提高内保业务技能,热情为师生服务。

9、领导团结全科同志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任务。

1、门卫值班人员(55周岁以下)受保卫科聘用,并在保卫科领导下,开展本职工作。

2、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校园内或宿舍区内治安、卫生、摊点的监管工作,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3、工作应做到勤巡逻、勤检查,做好大门进出人员登记工作,值班时发生的问题和可疑情况及时上报保卫科。

4、对进出人员可以进行询问和查看其相关有效证件,对身份不明、无正当理由进出人员,有权不予放行,并上报保卫科处理。

5、对装卸物资、家具、办公用品进出大门的车辆必须严格检查、核实手续,问明情况,符合条件者予以放行,不符规定者,应予留置,并上报保卫科。

6、大门开启时间:早上6时整;关闭时间:晚上12时整。未按规定时间进出校门者,门卫可核明情况收取一定费用后,予以放行。

7、门卫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校园内或宿舍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悬挂防火安全警示牌。

(一)保卫干部着装标准。

1、春秋季:上身着制式长袖或春秋内保制服,系深色领带;下身着制式秋长裤,脚穿皮鞋。

2、夏季:上身着制式短袖衬衣,下身着制式夏长裤,脚穿皮鞋。

3、冬季:上身着冬季内保制服,下身着制式冬长裤,脚穿皮棉鞋。

(二)保卫干部担任主值班工作时,应按上述着装标准上岗值班。

(三)保卫干部执行以下勤务时,应按上述着装标准上岗值班。

1、参加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时;

2、处置学校内治安事件及制止现行危害师生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时;

3、代表组室出席有关会议及重要庆典活动时;

4、在学校组织举行的各级各类统一考试担负考场安全保卫任务时;

5、执行其它安全保卫工作范围内勤务工作时;

(四)凡未按以上规定着装上岗者,将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扣发保卫干部岗位津贴。

(一)热心服务师生员工;积极与民排忧解难。

(二)依法遵纪行使职责;按章守规开展工作。

(三)着装上岗仪表大方;廉洁自律身正是范。

(四)突发事件妥善处理;维护稳定及时上报。

(五)面对危难挺身而出;斗智主勇沉着应付。

(六)警具警械合法使用;严禁体罚变相体罚。

(七)帮教后进耐心细致;处罚适度情理相宜。

(八)团结奋斗共同协作;努力维护校园安全。

(九)防火安全公约。

1、积极宣传,认真学习《消防法》,努力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和管理力度,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密切配合消防部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阶段。

3、加强用电管理,增设各种安全设施,严禁表外用电和超负荷用电,严禁私自接电和改装用电设备。

4、加强用火管理,学校食堂和住户厨房要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灭,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冬季取暖和烘烤衣物时要注意防火。

5、不得乱接乱搭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烧水、做饭,实验室、保管室严禁吸烟,不得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6、供水、用电等公共防火设施要倍加爱护,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奋力扑救,对火灾事故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8、以上公约,全系统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学校师生维护社会治安、遵守社会秩序的自觉性。

2、开展除"六害"活动,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分子,管理教育刑释、解教人员,防止重新犯罪。

3、协助公安机关及有关单位、家长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

4、组织师生搞好治安联防,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值班巡逻,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5、向各级地方政府、公安派出所反映学校对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2、发现师生有不文明现象和问题,及时教育和劝止;

3、耐心细致做思想政治工作和说服工作,调解师生纠纷;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可循;

5、协助各部门做好协调工作,有问题和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

1、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开展谈心,摸准帮教对象的思想脉搏。

2、制定帮教计划,落实帮教对子,经常研究帮教对象的情况,分析原因,不急不躁,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3、对帮教对象,必须坚持有信心、耐心,平等相待,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和理论水平和帮教的艺术,不断提高帮教效果。

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为了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形成全中心齐抓共管深灰治安的大格局,从而实现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成立物业天然气管理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

杨岚张继。

一、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二、工作要求。

1、认真落实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利用班前班后后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维护治安稳定的自觉性。

2、对可能发生的停工、停产、上访等突发时间按,要及时发现报告,并采取稳妥的措施处理。

3、依法治理、依法办事,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保证不出现重大刑事案件。

4、明确职责,强化管理,杜绝本部门财产被盗。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

我局综治、平安创建工作,在局党组和县、镇综治办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深化内部管理,狠抓安全防范和平安单位创建,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振兴芷江财政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半年来,我局做到了无群众性闹事,无治安案件,无重特大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回顾半年来的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根据县、镇综治办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局领导召开了综治工作专门会议,专题总结了二四年工作,布置了二五年工作计划,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普法、调解、帮教等领导小组都进行了明确职责和义务。继续义务聘请财政局宿舍楼栋长,负责综治情况反映和xxx反动标语的清除和监控。从而使综治工作各方面都有人抓,为开展综治工作在人力上得到了保证。其次是加大综治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参与意识,局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好榜样,利用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场合进行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的宣传教育,同时认真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深刻理解,而且完善了局综合治理管理有关制度,适时布置综治工作任务,杜绝了以往那种综治工作是领导或几个人的事和与己无关意识,形成了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本局工作和生活秩序的良好氛围。

根据县、镇综治办的工作目标要求,我局在二四年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落实了二五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与局属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与双文明管理责任制挂钩,综治工作在分以下(不含分)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取消评先评奖资格,当事人年度考核不称职,激发了大家对“做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的责任感,有力地推动我局综治工的开展。

由于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复杂,社会丑恶现象仍然存在,给社会增添了一些不稳定因素,因此,我局做到了门卫小时值班;重要节日和特护期,领导带班,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有时实行昼夜值班。切实加强了局机关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及时维护和检查红外线防盗自动报警装置,办公室防盗门反锁,大楼铁门实行门卫一人管理钥匙,按时由门卫开、关门,消除和扼制了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且经常开展对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和防患意识,做到了机关院内风气良好,干部职工水平提高,邻里和睦,确保了社会稳定。

财政部门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部门,来人办事或群众来访较多,处理不好或者答复不妥就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全局干部职工按照“一张笑脸相迎,一张凳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一番好言解惑,一声好走相送”要求认真接待。及时答复各种提案和有关来信来访,使不稳定因素得到及时化解,特别是财政局长同志在接待群众来访中,耐心解释有关财政政策,使来访者满意而归。由于来信来访工作到位,全县没有引发一人因财政问题到市、省上访。

半年来,我局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与目标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对综治工作责任制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坚持不懈地抓好我局综治工作,为进一步促进依法治理,依法管理财政,确保“一方平安”的“长安工程”而不懈地努力。

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综治部门的指导下,学院积极配合地方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学校师生员工,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业、黑恶势力;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无证经营的饮食以及出租房屋等;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不断加大对学院内部进行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各类危及安全的隐患,为保持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创造安全的育人环境。

1、中心小学和各学区完小主要负责人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将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列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和创建工作;要准时参加有关会议,及时传达和落实学院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本单位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稳定。

2、认真做好本单位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宣传发动和任务分解,逐级落实责任制和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抓好本单位相关制度和措施的建立与完善。

3、负责本单位的政治稳定工作,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影响校园稳定的因素,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主动协助和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确保学院政治稳定。

4、认真抓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法制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以及自我防范的意识。

5、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对大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预防各类违纪事件和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及时协调处理学生间的各类矛盾和纠纷,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本单位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采取有力措施,预防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努力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完善学生实验(训)、学生外出实习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学生伤亡等重大责任事故。加强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因防范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单位储存的易燃易爆、放射源等危险品的安全。

6、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食堂、餐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认真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严防食物中毒事件以及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7、加强领导,重视和抓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教育本单位人员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培训、演练工作。加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与管理,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认真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8、严格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凡外单位人员入校进行基建维修、经营服务等,以及本单位的外聘工作人员均需按规定到院综治办(保卫处)登记并签订安全责任书,暂住人员同时按规定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

9、认真做好本单位治保小组、民调小组、义务消防组织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其组织成员应能随时到位,开展工作。

10、负责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凡有校外学生参与或组织大型活动及外事活动,需提前到院综治办(保卫处)备案,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11、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校园环境卫生是学校精神面貌的重要体现,各单位要教育师生养成文明习惯,不乱停乱放、不乱贴乱挂、不乱扔杂物,保洁工作人员要及时清扫垃圾,确保校园环境整洁。校园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许乱挂条幅、张贴广告。

12、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积极配合公安、文化、卫生、工商、交通等部门,抓好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饮食摊点、小旅店、治安秩序、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校内出租房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由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其结果作为被考核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失职的,按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赔偿等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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