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宿管检查宿舍总结 宿舍内务检查个人总结(优质5篇)

时间:2023-09-26 19:53:36 作者:紫薇儿 最新宿管检查宿舍总结 宿舍内务检查个人总结(优质5篇)

总结是对前段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检查的文种,这决定了总结有很强的客观性特征。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宿管检查宿舍总结篇一

20xx年11月,xx市检测中心、安监站联合对南宁市存在深基坑的在建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此次专项检查共计检查项目72个,其中52个项目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20个项目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二、12个存在深基坑的检查项目未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部分项目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编审程序与建质[20xx]87号文的要求不符,主要是施工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后,未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

三、大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已按要求对基坑边坡及附近建筑物、构筑物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监测,但普遍存在委托监测项目不全的情况(缺沉降观测或裂缝观测)。此外,部分监测单位在监测点设置、监测频率(尤其是特殊天气条件下的监测)上存在未按设计要求监测、擅自降低监测标准的现象。

四、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基坑边坡的巡视检查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好。五、部分存在深基坑施工分包的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总承包)无法提供深基坑分包手续。

针对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专项检查组已要求各项目落实人员、措施限期整改,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对于今后的工作,现提出以下建议:

1.对存在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定期组织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应联合质监站、安监站、建材站、检测中心等站室,专业优势互补,频率每季度一次为宜。

2.对于监测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由检测中心牵头,通过对各项目的监测委托书、监测点设置、监测频率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监测单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其市场行为。

3.对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责任单位落实人员、措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并对专项检查进行整改工作汇报。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应坚决进行立案查处,绝不姑息纵容。

——星级文明寝室建设红黑榜宿舍检查工作总结

宿管检查宿舍总结篇二

一、加强领导,组织有力。

县*专门成立了夏季粮油收购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监督检查股,为组织开展好专项检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夏季粮油收购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明确检查对象,落实检查内容。

对县内从事小麦和油菜籽收购活动的各类粮油经营者、加工及转化企业,包括中央粮食企业、地方国有和民营粮食企业、外资粮油企业、跨地区收购粮油的外地企业进行检查。政策性粮油委托收储库点是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况、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和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的情况。重点检查:粮食收购资格情况,仓房条件是否符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粮食收购者是否及时支付售粮款,是否存在“打白条”现象;粮食收购者是否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及其他款项;委托收储库点是否按照规定公示收购价格、质量标准等政策信息;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分仓、分等级储粮,是否存在租仓储粮或变相租仓储粮;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存在购买陈粮冒充新粮或搞“转圈粮”;预案执行期间,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购买国家拍卖的最低收购价小麦的情况;从事油菜籽临时收储的库点是否存在直接购买菜籽油入库或从现有库存油脂中划转等违规行为;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及时向所在地的市或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抄报收购进度;其他违反最低收购价预案或临时收储政策等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认真开展,扎实有效。

在开展夏季粮油收购专项检查工作中,我局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和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有机结合起来,每到一处都向被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情况,累计进行了三次专项检查,八次常规检查,出动人员60人次,共检查收购主体42个次。从检查情况看:参加小麦最低收购价托市收购的县金谷粮油有限公司漳湖分公司漳湖闸门市部和参与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收购的县新市油脂有限公司都具备政策性粮油收储条件,仓库条件基本符合粮油仓储要求,仓容充足,两个收储库点能按照国家规定公示收购价格、质量标准等政策信息,没有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的行为,没有“代扣代缴”和“打白条”现象,能做到分仓、分等级储存,及时向县*上报统计报表和收购进度,不存在购买陈粮冒充新粮或搞“转圈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购买国家拍卖的最低收购价小麦的情况,未发现从事油菜籽临时收储的库点直接购买菜籽油入库或从现有库存油脂中划转的行为,累计收购最低价小麦2874吨,国家临时存储菜籽8068吨。其他市场主体基本上边购边销,没有出现哄抬粮价或压级压价收购现象,全县粮食市场基本稳定。早稻启动预案后,我县仅国家粮食储备库和高士粮库具有托市资格,但因本地产量不多,未开展收购。

四、梳理问题,以促提高。

在专项检查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粮食经营台账不规范,有的没有按规定报送报表及资料。二是部分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仓储设施和检测设备还达不到要求,缺少有资质的粮食检验和保管专业人员,消防设施简陋,难以防范火灾事故。三是有少数未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个体工商户擅自从事收购活动,有的是在自家收购,有的是流动收购,其监督检查存在一定的难度。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已在检查现场告知了相关企业和粮食经营者,要求他们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规范、合法经营。少数企业在仓储设施上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粮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粮食经营户的思想认识,使其自觉守法经营;加大对无证经营粮食的企业或个人的打击力度,对违规经营的要坚决处罚,对未按《粮食流通条例》要求如实上报统计资料的要求限期整改,对已取得粮食收购资格但不符合条件或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要坚决取缔,做到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三是加强与工商、物价、质检等部门合作,实行联合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的效果,切实维护好我县粮食收购市场流通秩序,使我县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宿管检查宿舍总结篇三

本次宿舍检查参与部门于周六下午3:30分到系会开会,分配任务,期间,院学生会*付浩然对检查提出了这样的要求:检查一定要做到公*,公正,公开,参与检查人员一定要尽职尽。检查人员共分为五个组,于4:00正式开始检查,5:00检查结束。

检查中各组按照任务认真检查,其中我院许云燕老师,韩立老师,李志强老师带领各小组对宿舍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并对宿舍环境卫生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组检查人员公正的打分,并且指出了检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检查结束后,由我们实践部员统一收集各组打分表,工作牌,回到系会进行汇总。

最后我们实践部对分数进行了统计,并向韩立老师提交检查结果。至此新学期第一次宿舍检查工作圆满完成任务。检查之前,我们实践部征集了各年级辅导员的意见,并搜集整理能动学院学生宿舍分布情况,提前做好工作安排,使得检查顺利进行,圆满完成检查任务。

我们会在下次检查工作中更加认真,细致,更加高质量的完成宿舍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宿管检查宿舍总结篇四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是在各建筑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着重检查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签订报备合同、肢解工程、工程项目施工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情况、到岗情况、出借挂靠资质、违法分包、转包、超资质和超执业资格承揽工程、劳务用工不规范、省外企业办理进鄂备案手续等行为及重大设计变更审核等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多数企业、项目部在大检查前对工程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部分人员持证情况得到及时补办整改,能遵守资质标准的有关规定,但在检查中仍发现有部分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工程施工,部分重大变更未经审图办审核擅自施工等情况。

1、xxxx工程墙体材料变更,未经设计单位认可。

2、xxxxx工程屋面保温板更改为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未经审图办认可,以施工完毕。

3、xxxxx工程外墙保温施工与图审办盖章图纸不符合,擅自取消外墙保温材料,改变施工工序,未提供任何设计单位、审图机构确认单。

4、xxxxx工程独立基础更改为桩基础,未见审图办认可(暂未施工此处)。

5、xxxxx13号楼样板间施工与审图办认可图纸不相符,保温材料仍使用的聚苯颗粒保温材料。

此次借调到市场站工作已经近一个月了,工作的过程中有很多的体会及感悟,原一直以为到市场站工作应该是一个很轻松的事,真正工作一个月后发现很多与我们原来表面看到的工地检查工作很不一样,每次出去检查工作前,相关检查小组成员对该工地的具体情况均要有明确的认识,熟悉检查程序、要求、内容。检查工程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必须做到有凭证有依据。检查后对此次检查问题进行逐一讲评、如何整改、如何避免出现此类事件。检查过后坚决不再外面吃饭,首先做到严于利己,规范好自己的行为。多次的专项检查后明白了规范市场行为的重要性,检查中切实做到严谨、严格、严厉、不瞒、不掩、不护,严格服从检查组领导的工作安排,做到吃苦耐劳、踏实肯学、熟悉检查流程、完善自己的专业知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的向党组织靠拢。下步工作完成剩余此次专项检查未抽取到的建设工程,全面落实市场行为检查工作,劳务市场行为将是检查重点,对已检查过的工程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确保市场行为检查的力度大、范围广、落实效果好的标准。

宿管检查宿舍总结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干部任用条例》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精神,今年以来,区委组织部采取一系列工作举措,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3月下旬举办了《干部任用条例》培训班,汇编下发了《嘉定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件选编》和《嘉定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件办文示例汇编》;10月底下发了《关于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11月上旬,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组成7个检查组,对34家单位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提拔任用的237名科级干部中,抽查了186名干部的提拔任用办件材料。现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年来,各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较好地把握《干部任用条例》的精神,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比较有力,总体情况比较好,体现了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和《监督检查办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二是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程序提拔任用干部更趋规范;三是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建设更加有力;四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

2、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方面。各单位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注重规范,重点把好民主推荐、考察、酝酿和讨论决定等主要环节,较好地做到了以程序的到位确保选人用人的公正。马陆镇党委细化了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和人数,确保了民主推荐的质量;黄渡镇党委在干部考察前,通过张贴“干部考察预告书”,把干部考察的时间、程序、参加对象、考察内容公布于众,有效提高干部考察工作的透明度;教育局党委在干部考察过程中,从考察范围、考察内容、考察方法、考察纪律四方面严格规范,提高了考察工作的质量;江桥镇党委、真新社区(街道)党工委、卫生局党委还探索实施了对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党委(党工委)会议票决制度,重视发挥每位党委(党工委)委员的作用;市政局党委在对拟提拔任用干部实施任职前公示时,不仅在本单位张贴,还在拟提拔干部的居住地进行张贴,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进社区,进一步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在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方面。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制定相应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规定或实施意见,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嘉定镇社区(街道)党工委制定了《关于基层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并制定了有关具体操作的流程图,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趋规范;南翔镇党委在制定《南翔镇干部任用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南翔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要求》,重点规范了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两个环节,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真新社区(街道)党工委制定了《党工委议事规则》、《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问责制实施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教育局党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嘉定区校长准入办法》,明确规定了申请校长准入的必要条件和资格,为选拔任用校长和顺利推行校长准入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教育局党委还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完善和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今年各单位还根据区委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本单位关于加强“三重一大”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了重要干部任免等的集体决策程序。

4、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方面。各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保证了用好的制度选人。菊园新区党工委实施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组织推荐、个人推荐的责任,明确考察人员的责任,实行了考察责任追究制;江桥镇党委注意做好定期对提拔任用干部的办件自查工作,加强组织部门内部监督;华亭镇党委等单位在干部提拔任用前,注意听取纪检、审计、*部门意见,加强信息沟通、情况交流,形成干部监督工作的合力。一些单位还建立了中层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对干部任期内的监督;各单位通过建立党员干部社区联系制度,进一步了解党员干部在社区的表现情况。

从34家单位提拔任用的237名科级干部中,我们抽查了186名干部的提拔任用办件材料,发现存在有以下共性问题:一是在民主推荐产生拟提拔干部的考察对象时,注重会议推荐,进行个别访谈推荐比较少;二是在发布干部考察预告时,以电话通知为主,张贴考察预告的比较少;三是在提拔任用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时,缺乏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等程序;四是对提拔任用的干部,缺乏任职前培训。

此外,检查中还发现:在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中,有22名的学历在大专以下,占抽查总数的;有5名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占抽查总数的;有7名没有进行任职前公示,占抽查总数的;有19名在党委(党工委)、党组会议记录中反映不出充分讨论和表决的过程,占抽查总数的。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不规范做法要及时加以整改,切实增强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自觉性,真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着重要在以下四方面切实加以整改:一是民主推荐产生拟考察对象时,必须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在会议投票推荐的基础上,认真实施个别访谈推荐;二是在考察干部前,认真执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进一步落实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对提拔任用的非领导职务干部,必须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严格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程序;四是对提拔任用干部未经任职前培训的,必须按照沪委组《关于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培训要求的通知》要求,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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