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藻治理方案(汇总5篇)

时间:2023-09-06 17:51:20 作者:XY字客 蓝藻治理方案(汇总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蓝藻治理方案篇一

因此,如果银行无法与抵(质)押人达成书面处置协议,可以通过法院拍卖、变卖拍卖、变卖抵(质)押物实现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62条规定:“实现票据、仓单、提单等有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案件,可以由人民法院管辖;无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由人民法院管辖”。

担保物权顺序: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65条规定:“依照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的顺序有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违反该约定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银行在借款、担保合同中可以明确,借款人逾期不履行债务的,银行有权就担保物实现债权,或者/同时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不同情形不同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7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后,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无实质性争议且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二)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部分实质性争议的,可以就无争议部分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三)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实质性争议的,裁定驳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实践中存在债务人或者抵(质)押人失踪,联系不上的问题,如果出现此种情形,法院将无法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是否有实质性争议,因此实践中法院遇此情形一般较为审慎,需要通过公告送达,甚至要求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审判解决,这对银行来说就增加了时间和金钱成本。

*及时申请查封抵押物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91条规定:“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主持进行。首先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如系为执行财产保全裁定,具体分配应当在该院案件审理终结后进行”。《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6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第39条:“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法院专属管辖是指“(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果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先行申请查封,并先行提起诉讼,那么银行将处于被动的地位,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主持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且具体分配在该院案件审理终结后进行。因此,有效实现担保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的批复【法释〔2016〕6号 】():执行过程中,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冻结(以下简称查封)法院负责处分查封财产。但已进入其他法院执行程序的债权对查封财产有顺位在先的担保物权、优先权(该债权以下简称优先债权),自首先查封之日起已超过60日,且首先查封法院就该查封财产尚未发布拍卖公告或者进入变卖程序的,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可以要求将该查封财产移送执行。

*担保物权人申请直接参与执行分配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508条关于“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的规定,抵(质)押权人可以直接申请执行法院参与分配,而不用经过法院判决,取得执行依据(生效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

*协议处置

根据《物权法》第195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第219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种方式:。

折价:相当于以物抵债,即债务人将抵(质)押物作价转让给债权人。《商业银行法》第42条规定:“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财政部《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以抵债协议书生效日,或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抵债的终结裁决书生效日,为抵债资产取得日,不动产和股权应自取得日起2年内予以处置;除股权外的其他权利应在其有效期内尽快处置,最长不得超过自取得日起的2年;动产应自取得日起1年内予以处置”。第19条规定:“抵债资产原则上应采用公开拍卖方式进行处置”。因此,抵债资产应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并且应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

拍卖:即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出卖抵(质)押物,出卖的价款抵偿债务。

变卖:即将抵(质)押物以市场价格(第三方评估)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价款用来清偿债务。为避免道德风险,建议通过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抵(质)押物进行估价。

问题:担保物解押后才能办理转让手续;担保物解押后至转让给第三人名下前,担保物为“真空”状态,未设定抵(质)押权,且名义权属还在原抵(质)押人名下,存在被其他债权人“抢”查封或者抵(质)押登记的情形,如果出现此种情形,则面临担保物权无法转让给第三人后果。(福建部分地区有成功案例)。

蓝藻治理方案篇二

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

推行精细化管理、加快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强化法律服务意识、增强市域社会治理驱动力……在xx市,一张崭新的社会治理蓝图日渐清晰,极具时代特征、xx特色,秩序与活力并行不悖,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

精细管理

今年x月,xx县平安建设指导员在排查矛盾纠纷过程中发现,xx村张姓群众与xx镇、x姓群众因一处山地发生争执,存在不稳定因素。随即联合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道德观念切入,以情、理、法相互融合进行开导、协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截至x月xx日,全市xxx个镇(街道)、xxxx个村(社区)共选派平安建设督导员xxx人,选派平安建设指导员xxxx人,实现重点村屯都选派有指导员,保障了平安建设工作无死角。

如今,xx市正通过精细化管理,激活社会治理“一池春水”,提升治理质效,为市域社会治理注入强劲动力。

蓝藻治理方案篇三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

一、2011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

(一)基本概况:

1.制定突发事件应对预案。2011年文化稽查大队分别制订了《龙里县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预案》同时各企业根据县文化稽查大队部署也制订了相应预案。

2.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2011年结合我县文化市场特点,一是在县文化企业1月-12月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以遵守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为主题。二是在文化企业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以苦练内功,规范管理为主题两项活动,县级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扎实,严格按序时进度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开展得有声有色,卓有成效。

3.突出安全重点,狠抓关键安全。针对人员文化市场聚

集场所突发事件的特点,一是狠抓了文化市场从人员的培训,2011年联合规行办举办一期相关培训,共计100余人参培。二是狠抓节日安全,2011年于4月底、9月底和12月底组织对全县文化企业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4.强化行业管理,苦练企业内功。在这方面县文化稽查队对文化企业的基础记录台帐、规范企业管理行为进行严管,另一方面狠抓文化企业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安全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状况,凡达不到资质要求的,一律不予发证。并限期整改。

5.对来我县演出的外地演出团进行管理。联合公安对外来演出团进行监管,一方面对演出团的演出资质进行审核;另一方面对具有资质的演出团的演出地点进行严格控制。力求演出安全无事故开展。

(二)存在问题

1.对违章从业人员教育面未达100%;

2.部分企业换证工作为落实。

二、今后工作的重点及打算:

保行业安全,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龙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文化稽查大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蓝藻治理方案篇四

根据《中国_章程》和_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__号)精神及省市县相关要求,结合___县教育局委员会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为标准,以中央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抓手,遵循“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立足教育、严肃处置、强化管理”的方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参考,以定性分析为依据,严格执行政策程序,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手续完备,积极稳妥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疏通党员队伍的“出口”,完善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激励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罗平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是做好组织处置工作的关键。对民主评议中被确定为“差”的党员,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下同)要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以下情形,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

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根据其表现和态度进行组织处置。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

处置不合格党员应当执行以下程序:(1)党总支(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结果,由支委会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2)党总支(支部)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核实材料,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教育局党委可派人参加。(3)党总支(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教育局党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教育局党委报县委组织部门预审。(4)经预审同意后,党总支(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5)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教育局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教育局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查批准。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

被处置党员对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按《中国_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提出申诉。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并对本人作出回复。

1.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注意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2.对党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不正常,以及党员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造成无法正常参加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不能简单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予以处置。

3.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与他们联系;对经过多方努力确定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经总支(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由教育局党委审查后,报县委组织部批准,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党员出国(境)定居,以及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4.对按照《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党纪处分。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但有其他不合格表现的,应当按程序作出相应处置,对被劝退、除名的及时通报纪检机关。

(一)调查摸底、掌握实情(__月__日前)

各党总支(支部)要对党员状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掌握好各个党员的思想状况和一贯表现,结合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认真梳理出本地本单位不合格党员具体数量,并认真分析整体情况和个体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制定方案、严谨操作(__月__日前)

各党总支(支部)在调查摸底、掌握实情的基础上,要认真研究制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方案,按时上报教育局党委后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备案。按照方案严格、谨慎做好不合格党员的预审工作,各党总支(支部)于__月x日前将预审情况汇总后上报教育局党委,待县委组织部组织科意见反馈后再启动后续工作。

(三)上报情况、总结提升(__月底前)

各党总支(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与教育局党委进行沟通联系,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结束后,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工作总结。

七、组织领导

室要加强指导,各督导组要强化督导。各党总支(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政策,防止走形式、出偏差。党总支(支部)书记要履行直接责任,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把工作做细做实。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皆误。要加强正面宣传,防止炒作。对工作不负责任、处置不合格党员不及时不严格的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要通报评批。对确有不合格党员,但所在党总支(支部)拖延不作处置,或总支(支部)大会不能形成处置决议的,应责成党总支(支部)及时作出处置;必要时,教育局党委可直接调查核实,作出处置决定。对借机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权利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蓝藻治理方案篇五

查找评估廉政风险。一是查找廉政风险源,把行使的行^v^力纳入风险点查找范围,采取自己找、同事帮、领导提、组织审的工作方法,全体干部职工深入查找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三个方面的廉政风险。二是查找风险点,重点查找个人岗位风险、单位风险,分别填写了个人和单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三是评定风险等级,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按照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等进行分析评估,确定不同的风险等级。对已自查出的各类风险,经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小组开会审核把关后,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审核备案。四是研究制定各项廉政风险防范措施,针对岗位风险提出防控措施后,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纪委备案,针对各单位风险,在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后,报纪委审核备案。通过近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基本掌握了我镇廉政风险底数,为建立廉政风险预警系统、廉政风险分级管理和风险动态监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教育是基础。反腐倡廉一直是我党的重大政治任务,要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一要坚持开展季度一课的党课活动,每季度抽出时间组织我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传达省、市有关文件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二是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廉洁文化建设格局。以“筑惩防大堤,树新风”为主题,积极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创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风尚。

(一)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基本制度。推进惩防体系构建工作,制度是保障。全面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的精神,根据我镇的实际,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各项制度,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定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廉、目标考核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度,重大事项坚持党内协商,共同决策;健全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逐步推进政务党务公开。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按制度办事、努力从源头防治腐败问题发生。

(二)健全完善源头防治腐败制度。针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深入分析查找容易诱发不廉洁行为、腐败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建立健全相关行政、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加强内控约束,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三)规范和加强各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保证资金合法、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效益。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各项资金,规范各项资金预(结)算、决算管理,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防腐拒变的能力,完善我镇惩防体系建设。

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运用干部述廉评议、廉政谈话等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深化党务公开,改进和完善监督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督的权威性,注重监督结果的运用,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监督效果。

通过群众评议问责、工作督查问责、效能投诉问责等途径,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今年下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二个工作:一是要开展阳光政务行动,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确保每项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信息公开、透明、充分、完整,提高透明度。二要及时查处工作人员在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要实行服务公开承诺制,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继承党的光荣传统,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着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和”的社会环境。

(一)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公务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效能建设主题活动,从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效能建设、坚持勤俭办事、健全管理机制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公务接待,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二)开展“服务效能大排查”活动,推行提质、提速、提效和零差错、零违纪、零投诉“三提三零”效能工作法。通过开展单位内部集体查找、个人服务效能自查、互查互评,查找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总之,我们将继续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明确方向,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诺水河镇持续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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