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简单协议书(实用20篇)

时间:2023-11-20 13:18:52 作者:字海 委托贷款简单协议书(实用20篇)

签署合同协议后,双方应遵守协议中的规定,共同履行合同义务,以维护合作关系的稳定和持久。需要一份详细的合同协议样本?请参见下文所列出的范文。

委托贷款简单协议书

合同编号: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委托乙方按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存款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叁日内将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一次存入专户用于贷款发放。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方式,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应按《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五条。

乙方向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贰日内将壹份合同原件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

非乙方原因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对本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甲方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物(质物)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

借款人如不按《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第九条。

利息和手续费。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月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当日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账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办理利率调整手续。乙方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所收取的手续费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支付。

第十条。

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当日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账户。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展期,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专户,或超出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5%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5%的违约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为借款人办理贷款展期,应向甲方支付展期贷款余额5%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展期住房公积金贷款。违约责任明确后,违约方应主动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收回后失效。

第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省(市)________市________县。

甲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币种)________________资金(大写)______________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将自有(币种)_______资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一次存入专户。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

第三条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

第五条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将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借款人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第九条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________‰计付利息,每支付一次。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________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________日内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帐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调整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利率调整手续。

乙方发放委托贷款,按贷款余额的月________‰向________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________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帐户。

第十一条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贷款基金专户”,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委托贷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贷款余额或提前收回贷款数额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贷款。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全部提取时自动失效。

第十九条《委托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省(市)。

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县。

委托贷款简单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利于总行发放的_____________贷款的管理及收回,经甲、乙双方协商,就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发放给_________厂(公司)贷款的管理,议定如下:

一、乙方对所辖地区内要求向总行借款的企业,而向甲方提供包括企业经济性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结构、经济效益、信誉状况和借款用途等内容的调整说明书和贷款额度的书面报告。

二、甲方贷款后委托乙方对其进行直接管理。管理内容包括:贷款实际用途、企业的经济效益、贷款的安全情况等。乙方要将企业上述情况按季以书面材料上报部行信贷部。如遇重大问题,立即报告甲方。

三、乙方协助甲方按时收取贷款本息。贷款按期结算后,三天内由乙方以电汇方式上划总行。本金到期收回,以同样方式办理。甲方按利息总收入的1‰付给乙方委托管理费。

四、企业在使用借款期间,发生逾期、挤占、挪用贷款等问题,甲方授权乙方对其实施信贷制裁,并将加息的70%上交总行。

五、贷款到期前,乙方督促企业做好归还贷款本息工作。如遇企业客观原因要求展期,乙方应在贷款到期前5天将书面报告转达甲方。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贷款简单协议书

____(以下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贷款方式贷给____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七、借款单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的调查、监督和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八、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甲方指定的贷对象或项目,若因经济效益问题或其他意外损失,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本息,乙方不负经济责任。

九、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呆比照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十、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帐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单位帐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十一、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或提取委托贷款基金。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十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中国工商银行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帐户:

委托贷款简单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业务执照号码:

住所: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经两边协商同等,甲方委托乙方治理委托贷款营业,签署本协议;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度有关法律礼貌执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署理事项。

三、按甲方书面意见对借钱人不公道用款采纳恰当法子。

四、帮忙甲方做好委托贷款本金和利钱的催收与接纳资金转账事变。

五、按照国度有关划定,代扣代缴甲方委托贷款营业应缴纳的有关税金。

六、其他委托事项。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按“先存后贷,不得透支”的原则将委托贷款资金提前划入存款账户。甲方关照乙方发放贷款的同时应将委托贷款资金转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不计付利钱。

二、甲方与借钱人商定后,甲偏向乙方发出《个人委托贷款发放关照书》。按照《个人委托贷款发放关照书》划定的内容,甲乙(或乙方指定的包办行)两边与借钱人签署《中国建树银行个人委托贷款条约》。乙方发放贷款。

三、委托贷款有关结算营业由乙方按人民银行有关划定和银行业通行做法执行,甲方非凡要求应与乙方协商后执行。

四、对不能定期偿还的委托贷款,由借钱人提前申请展期,经甲方赞成后,甲偏向乙方发出《个人委托贷款展期关照书》。按照《个人委托贷款展期关照书》划定的内容,甲乙(或乙方指定的包办行)两边与借钱人签署《个人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

五、乙方收回委托贷款本金时应实时关照甲方;收回委托贷款利钱时应实时划入甲方划定账户,开户行:建行金桥分理处;户名:;账号:。

六、委托贷款条约在推行进程中产生争议,应由甲方与借钱人协商办理,乙方予以帮忙。协商不成,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署理诉讼,甲方应包袱由此发生的统统用度及其响应效果。协商时代,条约不涉及争议部门的条款仍须推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力和任务。

一、甲方作为委托贷款债权人,对委托贷款的发放、解决、包管与接纳全程事变负所有决定责任。委托贷款的包管协议,由甲方与借钱人另行签署。

二、在遵守国度有关礼貌的条件下,甲方具有对委托贷款发下班具、金额、用途、限期、利率、用款与还款打算、罚则和其他要素的抉择权。

三、担保委托贷款资金来历合法,划定借钱人借钱用途正当,关照乙方执行的指令切合国度有关划定。有任务要求借钱人将法人归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革等改观环境实时陈诉乙方。

四、担保委托贷款资金实时划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委托贷款余额不高出委托贷款基金余额。

五、对委托贷款条约中不涉及乙方权力任务的条款的变换与修改,在与借钱人协商同等的前提下,以两边具名确认的书面情势明晰、详细、实时关照乙方。

六、担保按本协议约定实时向乙方付出手续费。当呈现借钱人违约未定时付出手续费的环境时,甲方担保实时向乙方付出借钱方应付但未定时付出的手续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力和任务。

一、当真做好甲方的委托营业。

二、起劲帮忙甲方接纳委托贷款本金和利钱。

三、按国度划定,不包袱甲方委托发放贷款的风险,不垫付资金。

四、按约定实时向甲方提供委托贷款有关的核算数据和环境。

五、定时向甲方收取手续费。当呈现借钱人违约未定时付出手续费的环境时,乙方有官僚求甲方实时付出应由借钱方付出但借钱方未定时付出的手续费。假如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从借钱方偿还的本金和利钱中直接扣划不敷部门以及按第六条第三款中划定的违约金。假如借钱人偿还的本金和利钱不敷以付出的,乙方有权从甲方的账户中直接扣划手续费及违约金,不敷扣划的,甲方应就不敷部门另行抵偿。

第五条委托署理营业手续费。

一、手续费率及计较方法:

2、手续费计较方法:委托贷款营业手续费=委托贷款额×3‰。

二、委托署理营业手续费的结算时刻、计交方法等凭证甲方、乙方与借钱人三方签署的《中国建树银行个人委托贷款条约》约定执行。

第六条委托贷款过时的处理赏罚约定。

一、对付凭证甲方要求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含展期)到期后一年内,乙方理睬推行全部本协媾和《中国建树银行个人委托贷款条约》中约定的任务。

二、贷款(含展期)到期一年往后,假如借钱人仍未按《中国建树银行个人委托贷款条约》约定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导致乙方仍需对该笔贷款以及借钱人贷款账户、响应利钱账户举办解决的,甲方应就贷款及相干账户的解决事变与乙方另行商定处理赏罚事件。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继承对甲方贷款及相干账户举办解决,但应另行付出乙方手续费。

三、贷款(含展期)到期一年往后,假如甲方未对贷款及相干账户处理赏罚事变与乙方告竣一请安见或甲方不定期付出乙方手续费的,则乙方将有权遏制推行与该笔贷款有关的统统任务,由此发生的损失诉讼时效及其他相干丧失均由甲方包袱。

四、对付乙方已遏制推行相干任务的委托贷款,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规复该笔贷款解决等事变。经协商同等,甲方需出具书面委托书,但应另行付出手续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本协议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可酌情采纳扣减手续费、打消署理资格等法子。

二、因甲方缘故起因使乙方无法正常推行协议或条约所造成的丧失,由甲方包袱。

三、未实时给付乙方手续费,甲方应按照过时付款的金额按人民银行划定的罚息利率付出违约金,违约金不敷以补充乙方丧失的,甲方应就不敷部门另行抵偿。

第八条两边商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为甲乙两边确定委托署理相关的独一有用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两边委托署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与本协议纷歧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九条附则。

一、本协议自甲方(或授权署理人)具名并加盖公章(甲方为天然人时则为具名)、乙方(认真人)或其授权署理人具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见效。本协议执行进程中的改观与扫除须经两边书面协商同等。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两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或(授权署理人):(具名)。

乙方:(公章)。

认真人(或授权署理人):(具名)。

委托贷款简单协议书

_________受_________(甲方)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为此,与_____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_____项目,资金总额_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______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_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或从担保单位银行帐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______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_________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贷款简单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委托与代理甲方办理房屋该(物业)个人住房贷款之法律事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事务所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作为甲方办理上述有关手续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之事项为:

1、就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事宜解答申请人之法律咨询;。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4、为申请人之借款资格出具法律意见书;。

8、在办理上述手续时,代收并代为缴付政府部门收取的登记规费。

三、乙方应保证其指定之律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认真、负责、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托之事项。

四、甲方在此保证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种证件、文件(包括复印件)均为合法、有效,并保证其支付该物业之房款来源合法。

五、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同时按甲方申请借款额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费,计元人民币。

六、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第四、五条规定之义务,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手续之事项,且所收代理费概不退还。

七、乙方指定之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之义务或无故终止代理甲方委托之事项,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或部分代理费。

八、如甲方在借款申请仍未获银行批准之前终止与发展商签订的购房契约,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五条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九、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与银行之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被终止或被解除,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五条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十、本协议自甲方有权代表及乙方指定律师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个人简单贷款委托书协议书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委托人为单位的,写明单位名称)。

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委托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委托人因(写明案件性质及对方当事人)一案,委托为(一审、二审或再审)的代理人(或辩护人),代理权限如下:

(委托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只写“为被告人(姓名)一案第x审进行辩护”)(委托经济、民事、行政等案件代理人的,须写明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范围,如代为起诉、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x年xx月xx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自愿将自有资金:币种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业务之法律规定,为明确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各方之权利、义务,经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我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双方共同按揭购买坐落于_______开发区_______路_______幢_______单元_______层_______号房屋,我同意将上述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湖北银行,与该银行签署《抵押合同》,由于我无法前往办理该房屋抵押登记的有关手续,故委托_______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二、代为办理缴纳抵押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手续费、提交、领取办理抵押登记所需的相关证件等手续。

三、代为查询并打印个人信息报告及相关信息。

委托期间受托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领取的相关房产资料及支付的款项,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自即日起至上述手续办理完毕。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托贷款简单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____________区(县)代办处(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将____________资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做为委托贷款基金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按甲方指定对象、内容代为发放。

二、甲方将上述款项存入乙方(一次或分次存入均可)后,才能发放贷款,未发放部分,甲方可以提取。

三、乙方对甲方存入的资金,未发放部分比照专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每季计付利息一次,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帐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四、甲方一次批给。用款单位分次使用时,乙方即按批准发放金额一次由委托贷款基金帐户中支出,另行保管,甲方不得安排使用。

五、根据甲方与用款单位协议规定的利率,乙方每季计收利息后,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帐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六、乙方按每月末实际贷款余额的______‰向甲方(用款单位)计收手续费。

七、委托贷款到期,由用款单位主动归还,并由乙方将收回的贷款本息,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帐户。到期不还,乙方有权主动从用款单位的结算帐户中扣收,逾期加计罚息20%,归乙方收入。

八、甲方提取委托贷款基金,必须直接划入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分理处开立__________________帐户内,不得转划他户和支取现金。

九、乙方只承担甲方与用款单位所签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的执行、监督,督促还款的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直至委托存、放项本息全部结清日止。

甲方:

乙方:

委托贷款简单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____________区(县)代办处(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将____________资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做为委托贷款基金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按甲方指定对象、内容代为发放。

二、甲方将上述款项存入乙方(一次或分次存入均可)后,才能发放贷款,未发放部分,甲方可以提取。

三、乙方对甲方存入的资金,未发放部分比照专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每季计付利息一次,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帐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四、甲方一次批给。用款单位分次使用时,乙方即按批准发放金额一次由委托贷款基金帐户中支出,另行保管,甲方不得安排使用。

五、根据甲方与用款单位协议规定的利率,乙方每季计收利息后,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帐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六、乙方按每月末实际贷款余额的______‰向甲方(用款单位)计收手续费。

七、委托贷款到期,由用款单位主动归还,并由乙方将收回的贷款本息,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帐户。到期不还,乙方有权主动从用款单位的结算帐户中扣收,逾期加计罚息20%,归乙方收入。

八、甲方提取委托贷款基金,必须直接划入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分理处开立__________________帐户内,不得转划他户和支取现金。

九、乙方只承担甲方与用款单位所签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的'执行、监督,督促还款的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直至委托存、放项本息全部结清日止。

甲方:

乙方:

文档为doc格式。

委托贷款简单协议书

营业执照号码:xxxx。

住所:xxxx。

电话:xxxx。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

住所:沈阳市大东区东顺城街113号。

电话:024—24856768。

传真:024—24856928邮政编码:110042。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签订本协议;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三、按甲方书面意见对借款人不合理用款采取适当措施。

四、协助甲方做好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催收与回收资金转账工作。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甲方委托贷款业务应缴纳的有关税金。

六、其他委托事项。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按“先存后贷,不得透支”的原则将委托贷款资金提前划入存款账户。甲方通知乙方发放贷款的同时应将委托贷款资金转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不计付利息。

二、甲方与借款人商定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个人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

根据《个人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甲乙(或乙方指定的经办行)双方与借款人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乙方发放贷款。

三、委托贷款有关结算业务由乙方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银行业通行做法执行,甲方特殊要求应与乙方协商后执行。

四、对不能按期归还的委托贷款,由借款人提前申请展期,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个人委托贷款展期通知书》。根据《个人委托贷款展期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甲乙(或乙方指定的经办行)双方与借款人签订《个人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

五、乙方收回委托贷款本金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收回委托贷款利息时应及时划入甲方规定账户,开户行:建行金桥分理处;户名:xxxxxx;账号:xxxx。

六、委托贷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甲方与借款人协商解决,乙方予以协助。协商不成,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相应后果。协商期间,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作为委托贷款债权人,对委托贷款的发放、管理、担保与回收全程工作负全部决策责任。委托贷款的担保协议,由甲方与借款人另行签订。

二、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具有对委托贷款发放对象、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用款与还款计划、罚则和其他要素的决定权。

三、保证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规定借款人借款用途合法,通知乙方执行的指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义务要求借款人将法人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变更情况及时报告乙方。

四、保证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委托贷款余额不超过委托贷款基金余额。

五、对委托贷款合同中不涉及乙方权利义务的条款的变动与修改,在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的条件下,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形式明确、具体、及时通知乙方。

六、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手续费。当出现借款人违约未按时支付手续费的情况时,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支付借款方应付但未按时支付的手续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做好甲方的委托业务。

二、积极协助甲方回收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按国家规定,不承担甲方委托发放贷款的风险,不垫付资金。

四、按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委托贷款有关的核算数据和情况。

五、按时向甲方收取手续费。当出现借款人违约未按时支付手续费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应由借款方支付但借款方未按时支付的手续费。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从借款方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中直接扣划不足部分以及按第六条第三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如果借款人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不足以支付的,乙方有权从甲方的账户中直接扣划手续费及违约金,不足扣划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五条、委托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手续费率及计算方式:

2、手续费计算方式:委托贷款业务手续费=委托贷款额×3‰。

二、委托代理业务手续费的结算时间、计交方式等按照甲方、乙方与借款人三方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执行。

一、对于按照甲方要求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含展期)到期后一年内,乙方承诺履行所有本协议和《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二、贷款(含展期)到期一年以后,如果借款人仍未按《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清偿所有贷款本息,导致乙方仍需对该笔贷款以及借款人贷款账户、相应利息账户进行管理的,甲方应就贷款及相关账户的管理工作与乙方另行商定处理事宜。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继续对甲方贷款及相关账户进行管理,但应另行支付乙方手续费。

三、贷款(含展期)到期一年以后,如果甲方未对贷款及相关账户处理工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或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手续费的,则乙方将有权停止履行与该笔贷款有关的一切义务,由此产生的丧失诉讼时效及其他相关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委托贷款简单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签订本协议;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三、按甲方书面意见对借款人不合理用款采取适当措施。

四、协助甲方做好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催收与回收资金转帐工作。

五、代扣甲方委托贷款业务应缴纳的有关服务费用。

六、其他委托事项。

一、甲方与乙方开立联名存款帐户,将委托贷款资金提前划入联名帐户。

二、甲方与借款人商定后,甲乙双方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甲方配合乙方发放贷款。

三、委托贷款有关结算业务由乙方按《借款合同》中约定利率执行,甲方特殊要求应与乙方协商。

四、收回委托贷款利息时应及时划入甲方规定帐户,开户行:xx;户名:xx;帐号:xx。

五、委托贷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甲方与借款人协商解决,乙方予以协助。协商不成,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相应后果。协商期间,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证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规定借款人借款用途合法。

二、保证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与乙方开立的联名帐户。

三、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做好甲方的委托业务。

二、积极协助甲方回收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按时向甲方收取手续费。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从借款方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中直接扣划不足部分以及按第七条第三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如果借款人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不足以支付的,乙方有权从甲方的帐户中直接扣划手续费及违约金,不足扣划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协议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未及时给付乙方手续费,甲方应根据逾期付款的金额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利率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唯一有效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双方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性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协议自甲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时则为签字)、乙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与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或(授权代理人):xx(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xx(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委托贷款简单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向其合作贷款机构申请贷款事宜。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处理甲方向合作贷款机构申请贷款事宣。

2、乙方就受托范围内的申请贷款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第二条申请贷款金额。

甲方委托乙方本次申请贷款金额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根据贷款机构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申请贷款所需的所有证件和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的真实、合法和完整。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若甲方不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则本协议终止。甲方应承担乙方在前期代理申请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没有产生费用,则本协议终止.乙方无需赔偿甲方任何费用。

3.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相关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据此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承担乙方在前期代理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没有产生费用,则本协议终止,乙方无需赔偿甲方任何费用。

4.乙方应按贷款机构的要求及甲方的委托,积极为甲方办理贷款申请事宜。

5.贷款机构根据自身的标准及规则决定是否贷款给甲方,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超出贷款机构的标准及规则,实现甲方的借款诉求。

6.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贷款的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告知其真实情况。

7.甲方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过程中,由乙方全权负责为甲方向贷款机构提供申请资料、情况说明书,并负责相关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委托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代为申请办理贷款成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__%作为办理贷款所产生的综合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代办服务费、合同工本费、资料费、交通费等)。

2、甲方以方式支付乙方上述委托费用。

3、贷款机构需要客户交纳的与贷款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委托费用的付款时间。

1.在签订本协议后至贷款机构通知同意贷款给甲方前,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2.乙方代为申请办理贷款成功,则甲方在与贷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的当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综合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凡是因甲方自身条件原因(如征信问题、负载比过高、担保物不足等)贷款机构不同意贷款,则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不相互赔偿任何费用。

2、若非贷款机构不同意原因甲方终止贷款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元人民币)作为在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已产生的相关费用补偿。

3、若甲方未向乙方支付综合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则甲方按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以利、充协议的方式子以确认。

甲方:

乙方:

委托贷款协议书

_________银行:

现有_________企业报来_________新(扩)建项目,总投资_________元。其中:财政拨款_________元,企业自筹_________元。申请专项贷款_________元。

根据《信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和专业银行业务范围,现提出协议:该项贷款委托你行承办,共同履行《中国人民银行专项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负责管好用好该项贷款,收回贷款本息,为开发本地区经济资源,改变贫困面貌,作出积极贡献。

委托行(公章):_________受托行(公章):_________。

委托贷款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签订本协议;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按甲方书面意见对借款人不合理用款采取适当措施。

四、协助甲方做好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催收与回收资金转帐工作。

五、代扣甲方委托贷款业务应缴纳的有关服务费用。

六、其他委托事项。

一、甲方与乙方开立联名存款帐户,将委托贷款资金提前划入联名帐户。

二、甲方与借款人商定后,甲乙双方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甲方配合乙方发放贷款。

三、委托贷款有关结算业务由乙方按《借款合同》中约定利率执行,甲方特殊要求应与乙方协商。

四、收回委托贷款利息时应及时划入甲方规定帐户,开户行:_______;户名:_______;帐号:_______。

五、委托贷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甲方与借款人协商解决,乙方予以协助。协商不成,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相应后果。协商期间,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一、保证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规定借款人借款用途合法。

二、保证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与乙方开立的联名帐户。

三、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一、认真做好甲方的委托业务。

二、积极协助甲方回收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按时向甲方收取手续费。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从借款方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中直接扣划不足部分以及按第七条第三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如果借款人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不足以支付的,乙方有权从甲方的帐户中直接扣划手续费及违约金,不足扣划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一、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协议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未及时给付乙方手续费,甲方应根据逾期付款的金额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利率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唯一有效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双方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性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附则。

一、本协议自甲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时则为签字)、乙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与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贷款协议书

委托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受托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受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向(以下称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币种)资金(大写)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将自有(币种)资金(大写)整一次存入专户。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

第三条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

第五条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日内将合同副本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借款人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第九条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计付利息,每支付一次。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日内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帐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调整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利率调整手续。

乙方发放委托贷款,按贷款余额的月向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帐户。

第十一条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贷款基金专户,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委托贷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并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贷款余额或提前收回贷款数额万分之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贷款。

4.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全部提取时自动失效。

第十九条《委托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注: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贷款委托合同。

关于贷款委托合同。

抵押贷款委托担保合同。

委托贷款协议书

委托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托方(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向其合作贷款机构申请贷款事宜。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处理甲方向合作贷款机构申请贷款事宣。

2、乙方就受托范围内的申请贷款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第二条申请贷款金额。

甲方委托乙方本次申请贷款金额为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根据贷款机构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申请贷款所需的所有证件和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的真实、合法和完整。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若甲方不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则本协议终止.甲方应承担乙方在前期代理申请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没有产生费用,则本协议终止.乙方无需赔偿甲方任何费用。

3.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相关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据此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承担乙方在前期代理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没有产生费用,则本协议终止,乙方无需赔偿甲方任何费用。

4.乙方应按贷款机构的要求及甲方的委托,积极为甲方办理贷款申请事宜。

5.贷款机构根据自身的标准及规则决定是否贷款给甲方,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超出贷款机构的标准及规则,实现甲方的借款诉求。

6.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贷款的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告知其真实情况。

7.甲方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过程中,由乙方全权负责为甲方向贷款机构提供申请资料、情况说明书,并负责相关的协调工作。

1、乙方代为申请办理贷款成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__%作为办理贷款所产生的综合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代办服务费、合同工本费、资料费、交通费等)。

2、甲方以方式支付乙方上述委托费用。

3、贷款机构需要客户交纳的与贷款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委托费用的付款时间。

1.在签订本协议后至贷款机构通知同意贷款给甲方前,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2.乙方代为申请办理贷款成功,则甲方在与贷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的当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综合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凡是因甲方自身条件原因(如征信问题、负载比过高、担保物不足等)贷款机构不同意贷款,则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不相互赔偿任何费用。

2、若非贷款机构不同意原因甲方终止贷款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元人民币)作为在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已产生的相关费用补偿。

3、若甲方未向乙方支付综合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则甲方按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八条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以利、充协议的方式子以确认。

委托方:受托方:

手机号码: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委托贷款协议书

编号:

委托人(甲方):

名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支持居民住房消费,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本委托协议包括职责条款、权利条款、义务条款、其他约定条款等内容。

职责条款。

第一条甲方负责制订和解释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章制度,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二条甲方负责制订本地区住房公积金借款条件、借款额度、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住房公积金信贷基本要件。

第三条甲方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第四条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的受理和资料初审。

第五条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的贷前调查。

第六条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的信贷审批。

第七条甲方负责向乙方签发委托放款通知,向乙方提供委托贷款资金,明确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具体委托放款要求,并对委托放款的具体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根据甲方具体委托放款要求,乙方负责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受托发放贷款。

第九条乙方负责为借款人开立借款账户,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的录入、修改和维护工作。

第十条甲方负责借款人提前还款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手续。

第十一条甲方负责借款人贷款期限调整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贷款期限调整手续。

第十二条甲方负责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手续。

第十三条甲方负责借款人变更担保方式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变更担保方式手续。

第十四条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后催收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呆账核销的审核审批。

第十六条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贷款委托扣款工作。

第十七条乙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的计结息和利率调整工作。

第十八条乙方负责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的查询和对账工作。

权利条款。

第十九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受托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人民银行人民币账户和利率管理规定为甲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代收委托贷款利息收入账户、待收委托贷款利息账户等账户,为各借款人开立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统计报表、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数据及相关凭证资料。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收回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及时将收回资金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二十三条甲方委托乙方以贷款人名义协助甲方监督借款人按规定使用贷款和督促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二十四条甲方自行向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主张和行使借款合同权利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借款合同诉讼所需的相关凭证资料。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过程中遇到相关政策制度问题时,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解释。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足额委托贷款资金,不为甲方垫付任何资金或款项。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权不予办理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事项以外的业务。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支付方式和费率及时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手续费。

义务条款。

第二十九条甲方应保证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借款人借款申请理由合法,通知乙方执行的委托放款通知等指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甲方如需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要求进行变动和修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十一条甲方应将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在乙方开立的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委托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余额。委托贷款资金转入方式为第1种:

1.甲方主动向乙方划转。

2.根据甲方委托放款通知,由乙方直接从甲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足额扣划。

第三十二条甲方要求乙方以贷款人名义行使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与诉讼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乙方应将取得的合同利益及时向甲方交付。

第三十三条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放款通知,与借款合同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为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第三十四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协助甲方监督借款人使用贷款资金和督促借款人按时还本付息,并将贷款逾期情况及时报告甲方。

第三十五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收回的贷款本金在三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开户银行,账号;将收回的贷款利息在三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开户银行,账号.

第三十六条甲方应按以下约定及时向乙方划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一)支付标准:按利息收入的1%支付手续费。

(二)支付频率:委托贷款手续费按(月、季、年)结算,于(月、季、年)末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算。

(三)支付方式为第1种:

1.甲方主动向乙方划转;

2.乙方直接从收回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中扣收;

3.乙方直接从甲方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中扣收。

第三十七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凭证资料和统计报表。

第三十八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定期核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务。

其他约定条款。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1.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可酌情扣减手续费直至取消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资格。

2.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委托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条其他约定无: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通知并监督所属机构认真执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无.但争议未获解决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生效后,如需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须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有效期壹年.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受托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委托贷款协议书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乙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共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年。

二、甲方为办理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房屋为阜阳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该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房屋建筑年代:________。甲方应确保该抵押担保房屋无产权争议。

三、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办理贷款所需材料交至乙方处。如果乙方提交的`材料经银行的确认不符合办理贷款条件,则本协议自行解除,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的手续。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办理贷款所需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在甲方向乙方交纳贷款材料同时交至乙方。

五、其他约定事项: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及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委托贷款协议书

合同编号: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委托乙方按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存款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叁日内将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一次存入专户用于贷款发放。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方式,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应按《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五条。

乙方向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贰日内将壹份合同原件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

非乙方原因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对本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甲方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物(质物)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

借款人如不按《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第九条。

利息和手续费。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月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当日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账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办理利率调整手续。乙方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所收取的手续费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支付。

第十条。

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当日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账户。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展期,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专户,或超出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5%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5%的违约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为借款人办理贷款展期,应向甲方支付展期贷款余额5%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展期住房公积金贷款。违约责任明确后,违约方应主动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收回后失效。

第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委托协议书

协议双方:

甲方(受委托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委托卖房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如实填写《出售房屋登记表》,并出示产权证及身份证,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二、乙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无争议,无纠纷,并已征得共有人(或产权人)同意,否则造成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三、该方最终成交价,由买卖双方自主商定,甲方只提供参考意见。乙方与甲方所介绍的卖房达成买卖协议时,须交甲方按成交价的1%的中介费,成交价低于伍万元按500元收费。

四、乙方也可同时委托他人或自行联系卖房,但不得与甲方介绍的买方以各种借口私下交易,否则,应承担双倍的中介服务费(乙方卖房一旦可以成交,因乙方原因不能成交,乙方须按规定给付中介费)。

五、甲方应通过媒体发布卖房信息。物色,筛选,推荐适合买方。带客户到乙方现场看房。如实传递买卖双方的要求,积极周旋,直至买卖成交。

六、甲方还可以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起草房屋买卖协议、代办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为定金、房款的收付提供信用帐户,钝化矛盾、调解纠纷,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今后另行签订协议或委托书,本协议终止,权利义务关系以后签协议为准。

甲方:乙方:

地址: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责任编辑:汤先森)

委托理财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委托理财协议书包括合作方式及交易,管理费及盈利分成制度,亏损责任及保密,协议的终止,投资理念及投资目标,双方配合,签约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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