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管理制度内容(精选16篇)

时间:2023-11-29 01:15:50 作者:琉璃

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得到各级成员的理解和遵守,同时也需要进行监督和评估,以保证其有效性。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规章制度的模板,希望对大家的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有所帮助。

洗车场管理制度

承租人: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相互协商,甲方同意将地下停车场的停车位租给乙方使用,特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出租的地下停车位位于三亚市河东区凤凰路__国际社区。

______阁楼下______号车位,地面质量为水泥砂浆地面。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

2、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月租金______元整,年租金______元整。交费时间为年租用起始月份前五日内到物业管理办公室交纳。

4、地下车位停泊车辆车牌号______,车型______,颜色______,车位所停车辆必须为此牌号车辆。

5、乙方在租用期内有权使用指定的地下停车位,该停车位仅供停车用途,不得改做其他用途,不得在地下车库内修车、洗车,也不得随意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6、乙方在地下停车场内应爱护公物及消防设施,禁止使用烟火或携带其它危险品,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车辆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应做好地下停车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及监控工作,保持其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检查和防范消防安全。

8、乙方需按规定在地下停车场内停放好车辆,锁好车门窗,贵重物品请不要放在车内。

9、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租金为停车场地的占用、维护、维修费,甲方不负责车辆丢失等的赔偿责任,应由责任人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租用车位必需提供保险公司文件复印件一份备查)。

10、在乙方租用期间内,甲方不得将乙方已租用车位挪作它用或转借。

11、乙方应遵守园区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合、服从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不得乱停、乱放。

13、如有违约,双方承担各自违约责任,乙方若因欠费或其它严重违约现象,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14、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人进行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可向法院提出仲裁。

15、出租车位,以销售为先,可通过甲方适当调整车位。

16、另附《地下停车场出入注意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疫苗管理制度内容

疫苗冷链,是指为保证疫苗从疫苗生产企业到接种单位运转过程中的质量而装备的储存、运输冷藏设施、设备。

由于疫苗对温度敏感,从疫苗制造的部门到疫苗使用的现场之间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因温度过高而失效。为了保证计划免疫所应用的疫苗从生产、贮存、运输、分发到使用的整个过程有妥善的冷藏设备,使疫苗始终置于规定的保冷状态之下,保证疫苗的合理效价不受损害,我国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建立了冷链合作项目。目前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所有的县(区)已基本完成了冷链装备。冷链的配套设备包括贮存疫苗的低温冷库、冰徘速冻器、普通冷库、运送疫苗专用冷藏车、疫苗运输车、冰箱、冷藏箱、冷藏背包以及计算机和零配件等。

一、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省—市—县—镇—接种门诊(接种点)。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文档为doc格式。

考勤管理制度内容

1.目的: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考勤范围:

2.1公司在册员工。

2.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3.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4.考勤打卡时间:

5.有关规定:

5.1考勤规定

5.1.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5.1.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5.1.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5.1.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1.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5.1.8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5.1.9上班时间不许串岗闲聊、就餐吃零食,厂区内除经理室与销售部接待室可吸烟外,其他地方一律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休息时间食堂可吸烟)。

5.2请假、外出手续

5.2.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5.2.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2.3请假同意后《请假单》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公司,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5.2.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出门单》。

5.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5.3.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3.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30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温州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5.3.3探亲路费报销要凭合法的票据,路程温州至某市某县。县、市内交通费自负。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普通客车、轮船三等舱为限,不包括市内交通费,超支部份自负;副总、总工可报机票。

5.3.4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5.4婚假: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5丧假: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6产假: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为90天。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5.7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5.7.2补休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时间一律照扣工资,擅自超假作旷工论处;

5.7.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公司办公室执行。

5.8其他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须把考勤管理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考勤

第五条按照国务院规定,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第六条迟到、早退、溜班

上班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者为迟到;未经请假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工作时间擅离岗位者为溜班。

第七条事假、病假

工作时间因事因病请假并经领导批准者,为事假或病假。

第八条超假、旷工

假期已满,仍未销假上班者为超假;未经请假缺勤2小时以上者为旷工。

第九条值班、加班

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经领导决定或同意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者为加班。

第十条满勤、多出勤

全年无迟到、早退、溜班、旷工及请假者为满勤;领导虽未安排,但为完成工作任务和维护公司、营业部利益,主动加班者为多出勤。

第十一条考勤标准

1、在法定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工作3-4小时为加班半天,5-8小时为加班1天;

2、请假2-4小时按半天、5-8小时按1天计算。

第三章假期

第十二条休假和探亲假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或探亲假(当年转正定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

1、休假

工龄满1年但不满10年的职工,每年休假的假期为6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天;21年以上的15天。

2、探亲假

(1)不能利用休息日与亲人团聚的跨地区的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假期为30天。新调入职工,第二年开始享受。

(2)夫妻在一地生活的职工探望省外的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职工的父母一方与配偶住在一地的,职工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4)夫妻在一地生活的职工每4年探望父母一次的假期,一般在第4年安排。如家中有特殊情况,提前用假,下次探望时间应从第5年算起,不得依次提前。新调入职工,从调入之日开始计算。

(5)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部门)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部门)负担。往返路费按火车硬卧标准。

第十三条生育假

1、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2、晚育(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方产假可延长至13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

3、夫妻双方都有工作单位的,可给男方7天照顾假。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假

1、女职工生育一个孩子后实行长效节育措施失败,第一次行人工流产手术者,根据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怀孕不足3个月可给产假15天,3个月以上者给产假42天。

2、职工实行长效节育手术的假期分别为:男职工行结扎手术7天;女职工行放环术2天,取环术1天,结扎手术21天,人工流产手术后同时做结扎手术者30天,产后结扎另加14天。

第十五条公伤假。职工因公负伤,根据有关规定,经工会、人事和医疗单位认可后,可请公伤假。

第十六条丧假。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可给假3天;旁系亲属死亡,可给假1天;其他亲属死亡,需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第十七条补休假。职工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原则上应安排补休。休息日加班1天补休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1天补休2天;因公出差一周的'补休1天,两周以上的补休2天。

第十八条职工休假和探亲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各类假期一般以年度为准,一次连续休完,不得跨年度累计。

除事假外,在假期中如遇法定节假日,不能另外加假。探亲假路途往返时间另行给假。

享受探亲假者,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九条职工经批准参加业余学习(指电大、函大、大中专自学)考试占用的时间为公派学习,但考试前需出具有关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章请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二十条一般职工(含副职以下中层干部)请法定假,由各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公司总部各部门还应报人力资源部审批;事假和病假在2天内由各单位(部门)领导审批,超过2天的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请假2天以上(含2天)的,应报人力资源部送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十一条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可先请他人代办,或先电话报告,但事后必须自觉补办手续。经领导批准的《请假审批单》作为考勤和报销差旅费的依据之一。

职工请假应按程序、逐级报批。应由公司领导审批的,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上送。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条全公司实行职工(含中层干部)上班签到制度。职工到班后应及时在签到本或考勤机上签注到岗时间。

职工必须亲自签到,不得互相代为签到。

第二十三条各部的考勤工作一般由总务负责,公司总部各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二十四条职工因特殊情况无法签到、签退的,应报部门领导同意后,由部门考勤人员登记,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各部每月2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并填写《考勤统计表》,经部门领导审签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工作负全责。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定期讲评。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二十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门。除定期检查、监督公司总部各部室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和考勤制度的落实外,还要不定期地会同有关部门对异地分支机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遵守、执行和维护本规定表现突出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加班者,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可按规定发给加班费。公休假没有使用的,可按休息日的加班标准给予出勤奖。

第三十条迟到、早退、溜班者,每次扣发30元;1个月内迟到、早退或溜班超过3次者,每次按50元扣发;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旷工者,除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外,按实际旷工天数扣发个人当月工资和奖金。旷工半天扣发1/4个月工资和奖金,1天扣发1/2个月,依次类推;连续旷工8天或者全年累计旷工10天者,上报公司作辞退处理。

第三十一条职工必须亲自签到、签退,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否则,每发现一次,替代人与未到人各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三十二条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扣50元,并公开批评。

第七章 工资的扣发

第三十三条月内事假1-2天的,每天扣发20元; 3天以上的,按当月工资日平均数乘以请假天数扣发。

第三十四条月内病假1-2天者,按实际天数每天扣10元;3-15天者每天扣15元;15天以上者,每天扣发20元。

年内累计病假超过2个月至6个月,从第3个月起,工龄不满10年的扣发当月工资的10%。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龄不满10年的扣发当月工资的30%;满10年不满30年的,扣发当月工资的20%;满30年以上的扣发当月工资的10%。

连续请病假3天以上者,应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否则,按事假处理。

第三十五条年度内假期达15天以上的,均应按实际天数扣发奖金。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洗车店管理制度

2、玻璃内外没有水渍、油渍、虫渍、水痕。

5、轮毂无污垢,看得到的地方无污垢,无水渍。

6、轮胎无泥沙,看得到的地方发出明显光亮。

7、发动机仓表面无污渍、水痕;

8、脚垫清洁后的'脚垫无沙粒、无水痕。

9、前面进气栅无水痕,镀铬件明显发亮。

10、后背箱东西排放整洁,地垫上无沙粒,无灰尘。

11、后排气管看得到的地方手摸无灰。

洗车店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先急后缓,优先案件查办,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一)没有派出的公务车辆原则上必须停放在单位停车场或指定停车点。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车辆一律收回本单位指定停放,若因乱停乱放,造成车辆丢失、损坏或罚款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出差人员必须填写派车申报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统筹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否则一律不报销相关费用,并追缴车辆费用和追究相关责任。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驾驶员驾驶,专职驾驶员不够安排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且技术熟练的一般工作人员驾驶,其他人员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五)驾驶员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办公室报告。

(六)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除因特殊情况违反交通法规外的违章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特殊情况违章的须由驾驶员书面写了情况并由同乘领导签字确认。

(七)禁止公车私用,驾驶员不得搭乘非本单位或非公务安排人员,若因此违规和造成的事故责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并由同行领导签字认可。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小故障由驾驶员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驾驶员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一)车辆与驾驶员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驾驶人员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到定点地方洗车。

(三)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办公室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每个季度末,由单位办公室统计好每位驾驶员本季度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报单位领导,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非出差时,驾驶员一律到办公室正常上班,等候调派。驾驶员请假期间,一律将车钥匙交由办公室保管,便于调派车辆,销假后再安排驾车。

洗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城市车辆的清洗保洁活动,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城市内从事车辆清洗保洁经营和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客车、货车、特种车等机动车辆。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可以设立进城车辆清洗站:

(一)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城市;

(二)获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的地级城市、洁净城市、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三)市区道路状况良好、市容环境卫生良好、并经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其他城市。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车辆清洗管理上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城市车辆清洗的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城市车辆清洗的管理规范;

(二)审核城市车辆清洗站的新建、改建、扩建方案;

(三)对城市车辆清洗站经营活动和城市车辆容貌进行监督管理;

(四)受理对违反有关车辆清洗管理规定的行为的投诉。

第六条车辆进入市区,必须保持车体整洁。凡车身有污迹、有明显浮土,车底、车轮附有大量泥沙,影响市区环境卫生和市容观瞻的,在进入市区前应当将车辆清洗干净。

在市区内行驶的车辆,应当建立车辆清洗保洁责任制度。车容不洁的,应当及时清洗干净。

第七条符合标准的清洁车辆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卫车,以及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和有特殊防潮要求物品的车辆,免予清洗。

上述车辆在执行任务完成后,不洁的亦应当清洗干净。

第八条城建监察人员对市内车辆容貌实施监督管理。驾驶员应当服从城建监察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遵守有关法规。

第九条城市车辆清洗站的选址,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车辆清洗站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进城车辆清洗站的选址不得超过城市建成区边沿15公里,且进城道路状况应当良好。

第十条进城车辆清洗站的建立,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标准审批;建成区内车辆清洗站的建立,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标准审批。

第十一条申请建立城市车辆清洗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资金来源及关资信证明;

(三)清洗服务的方式,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工艺方案和主要设备选型;

(四)污水和污泥处理工艺方案和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城市车辆清洗站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的规定。

第十三条城市车辆清洗站建成后,经营者应当及时向原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运营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备安装验收报告;

(三)人员组成情况;

(四)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证明;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四条经验收合格的城市车辆清洗站,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其颁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城市车辆清洗站运营证”(以下简称“运营证”)。

城市车辆清洗站取得“运营证”后,方可运营。“运营证”每三年换发一次。严禁无“运营证”的车辆清洗站运营。

第十五条城市车辆清洗站前要标明名称。站内各种指示标志要醒目、齐全。清洗作业要文明、卫生、有序。

第十六条不洁车辆的清洗方式应当坚持自愿的原则,由驾驶员决定。驾驶员可请清洗站代为清洗;也可以利用车辆清洗站设备、工具和水等条件,自己动手清洗。

第十七条经清洗后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客车的车身可触及部位手触无污迹;

(二)货车、特种车辆的车头手触无污迹,车厢或可刷洗部位目测无泥沙;

(三)玻璃明亮;

(四)车底、车轮目测无明显泥沙。

第十八条城市车辆清洗服务收费应当合理,收费范围和标准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并在站内挂牌公布。未经批准,不得收费。

第十九条城市车辆清洗站应当根据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开展营业服务。严禁拦车强制清洗。

对城市车辆清洗站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车辆驾驶人员和其他人员有权检举、揭发和控告。

第二十条由清洗站代为清洗造成车辆或所载货物损坏时,车辆清洗站应当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城市车辆清洗站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拆除或停业整顿,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立城市车辆清洗站的;

(二)无“运营证”的城市车辆清洗站擅自运营的;

(三)强制清洗的;

(四)违反规定标准收费的;

(五)洗车质量不符合标准,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随意排放不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污水或污泥的。

第二十二条对进入城市市区或在市区道路行驶的车容明显不洁的车辆,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应当责令其立即清洗干净,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

第二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权力、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开始运营的城市车辆清洗站,其经营者应当按本办法申请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

洗车管理制度

1、主动与顾客交流,保持友好相处关系,寻找机会介绍.

2、承担美容,装璜等技术方面的工作责任.

3、做好店内技术培训,劳纪,卫生及工具保养、保管.

4、开发新技术,争取同行业树立典范.

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主管工作安排,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必须严格按部门工艺程序施工作业。

1、主管对参与本部门施工项目的人及车员财物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做到“防火、防电、防水、防盗”。

1、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规定,如需请假,须经主管确认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2、员工上班期间内不得打架,饮酒,戏闹,说脏话,由主管进行监督考核。

3、不得与顾客有不礼貌言行,经发现加重考核。

1、本部门责任区内每日安排员工进行清洁整理,对每次责任区内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

1、每月对所有员工进行技能考核,按成绩进行排名。

2、对员工监督岗上的客户评分进行统计排名。

3、违反本部门规定中任何一项,分别斟情予以处罚。

注:其他未尽事项,依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补充:

一、洗车规范。

1、洗车前,确认车辆门窗关紧,车辆表面没有不适宜清洗的情况,如有及时改正或记录。

2、冲洗人员首先使用高压水枪对车辆表面进行冲洗,不得遗漏车轮、车轮挡泥板、门下沿等位置。

3、冲洗第一遍后,使用干净的泡沫和洗车液,擦试车身表面。注意:擦拭轮胎钢圈的毛巾与擦拭车身的毛巾完全分开。

4、经洗车液清洗后,冲洗人员再次按步骤2要求进行冲洗。

5、泊车员待冲洗干净后,将车辆移出洗车位。

6、擦车人员使用干净整洁的'毛巾擦净车身表面。注意:擦拭轮胎钢圈的毛巾与擦拭车身的毛巾安全分开。

7、内部对前烟灰缸、仪表台、方向盘进行擦净。如脚垫很脏,用双手将脚垫取出进行拍打去尘。

8、洗车完毕后,将车窗、门关紧,钥匙交保管员。

二、车辆洗净标准:

a前挡玻璃及所有门窗玻璃洁净无污物。

b车身表面无可用毛巾擦去的污物。

c内外反光镜明亮且外观不滴水。

d钢圈无可用毛巾擦去的污物。

e前烟灰缸、方向盘清洁。

f地毯拍打去尘(需要时)。

三、十要十不准。

a、十要。

1、清洗服务要致谢。

2、安装维修要及时。

3、咨询服务要微笑。

4、上门服务要准时。

5、言谈举止要文明。

6、服装鞋帽要整洁。

7、对待客户要真诚。

8、解决问题要彻底。

9、工作作风要迅速。

10、爱护企业要同心。

b、十不准。

1、工作场所不准大声喧哗。

2、上门服务不准迟到拖延。

3、预约咨询不准含糊不清。

4、服务规范不准执行有偏。

5、同事之间不准嬉闹打骂。

6、工具携带不准丢三落四。

7、在客户家不准随意乱动。

8、对待问题不准推诿扯皮。

9、车辆工具不准乱停乱放。

10、信息传递不准遗漏延误。

四、认真落实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工时利用率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依据。当班主管负责每日考勤。每月考勤记录为当月1号至月末。考勤管理如下:

2、员工请假应先填写请假条,当班管理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店,假条交办公室备案;

4、凡规定的到岗时间没报道,事先又无办理请假手续者,按迟到论处;

6、凡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又无故缺勤或请假未准私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11、所有请假人员在假期结束之后,必须返回公司,在24小时之内向上级领导消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12、全勤工资标准一律设定为100/元月,。

洗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城市车辆清洗保洁服务行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惠州市区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市区和县城镇城市规划区建成区内开办洗车场,从事城市车辆清洗保洁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洗车场,是指在县城镇以上城市规划区建成区内从事为城市车辆提供清洗保洁服务的城市洗车站、场、点。

本规定所称的车辆,是指摩托车、小汽车、客车、货车等机动车辆。

第四条 惠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城市洗车场建设和城市车辆清洗服务的综合协调管理,拟定行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的场地设置联审和开业后场地年度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的排水许可办理、排水管网连接,对洗车场占道经营、损坏路政设施、沉沙设施不合格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环保局负责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的排污许可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对洗车场污水处理不合格、噪声排放超标等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交-警支队负责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出入口指示标志的设置,对指示标志不全、影响道路通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洗车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环卫局负责对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污水横流、乱吊挂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对乱搭建、改变场地使用功能开办的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交通局依据自身职能负责对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工商局负责对无照经营、超出核准经营范围、未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依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取缔。

市规划、公安、工商、公用事业、环卫、环保、交通、财政、物价等部门是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设置、开业联审和年度评估工作成员单位,应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县城镇和市区惠城中心城区以外的城市洗车场建设和车辆清洗服务的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由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第五条 城市洗车场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和城市交通建设发展的需要,由牵头或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公安、交通、国土、财政等部门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组织建设和设置。

第六条 单位或个人需在惠州市区城市规划区和各县城镇城市规划区申请设立从事城市车辆清洗保洁服务的城市洗车场,应向所在市、县(区)牵头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经联审会议审查通过,并依法到各相关部门办理规划许可、城市排水许可、排污许可、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后,方可建设。

(一)符合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交通、防盗、防火等规定;

(二)具备一定规模的冲洗、停车场地;

(三)冲洗设备达到规定要求;

(五)不占用城市道路;

(六)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因故需变更、扩大洗车场业务的,必须提前20日向牵头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 市区惠城中心城区(三环路内)新开设的城市洗车场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不得设置在交通要道口及转弯处;

(二)在室内经营;

(三)冲洗设备齐备;

(五)具备4.5m×1.5 m×1.5 m以上的沉沙池和三级污水处理系统;

(六)经营场地、门面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规定,噪音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七)有公用事业、环保、工商部门核发的排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环评文件、营业执照。

各县城镇和市区惠城中心城区以外的城市洗车场建设的具体标准由县、区政府确定的牵头或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 城市洗车场建成后,经营者应当及时向牵头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联审会议验收合格的,由牵头或主管部门向其出具允许经营洗车场的批准文件。经营者需具备批准文件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运营。

城市洗车场经营实行年度评估制度。每年的12月10日前,由城市洗车场经营者提出申请,经联审会议评估符合本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方可继续经营。严禁未经批准的城市洗车场从事城市车辆清洗保洁有偿服务活动。

第九条 依法开办的城市洗车场,应按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开展营业服务。严禁拦车强制清洗或采取其他不合法手段强制车辆清洗。

第十条 城市洗车场提供的车辆清洁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

城市洗车场收取车辆清洁服务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服务标准、计价单位、服务价格等,标价牌下方应填写:“价格举报电话12358,以及所在市、县(区)物价部门监制”字样。

第十一条 城市洗车场应在场前标明名称,场内指示标志要醒目、齐全。洗车作业要文明、卫生、有序。洗车场工作人员在清洗过程中造成被洗车辆损坏时,洗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城市洗车场应按《城市排水许可办法》的规定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并由专业服务队伍定期有偿对其清污,不得破坏城市排水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及江河湖泊。

第十三条 城市洗车场的洗车工具和设施应按规定要求摆放整齐。在经营中不得占用人行道、绿化带和其他公共场地、绿地,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城市观瞻。

第十四条 城市洗车场管理牵头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城市洗车场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车辆驾驶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投诉。

对洗车场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公用事业、环保、环卫、规划建设、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城市洗车场管理牵头或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城市洗车场建设和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在本规定实施前已投入运营的城市洗车场,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未经批准开办又不符合城市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的城市洗车场,或虽经批准开办但不符合建场条件、设备简陋、强制洗车、乱收费、或只收费不洗车等管理混乱的城市洗车场,由城市洗车场管理牵头或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物价、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二)对符合城市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建场条件,经过整改,符合标准的洗车场,由联审小组规定时间,限期补办有关手续或重新登记。

(三)对设置在住宅区内或周边的洗车场,因噪声扰民等原因,引起群众投诉不断的,引导其迁出市区惠城中心城区和县城镇以上城市密集区或依法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店面行政及安全管理制度

1、店面卫生管理制度

(1) 卫生责任制,按分配的工作场所和卫生区,每日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 随时保持工作间场所的卫生整洁。不得堆放垃圾、废弃物等污染物严禁随地吐痰。

(3) 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身的卫生防护、防病能力。

(4) 卫生标准:清扫做到五无一洁(无烟头、纸屑、痰迹、灰尘、杂物,干净整洁)。桌柜要二无一齐(无灰尘、杂物,摆放有序干净整齐)。玻璃做到二无一明(无尘土、斑点,里外透明)。电脑做到二无(无灰尘、斑点)。

(5)各工位卫生管理区域应保证无纸屑、果皮、杂物。

(6)设备工具摆放整齐,表面无尘土,按日期例行保养,保证正常使用。

(7)清洁工位要认真彻底,无卫生死角。

(8)公共卫生区域大家要爱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9)店长每天检查一次各工位卫生情况,并记录在册。

2、店面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

(1) 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定期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 检查设备配置有自动控制安全保护装置,如:举升机自锁  防坠装置、轮胎平衡机的安全防护罩等是否工作正常完好。

(3) 维修车间设备应该布局有序,不得有互相干涉现象。

(4) 对危及安全的工具、设备应当及时淘汰、修整。

(5) 设备的总用电量应小于车间的设计用电容量,以防发生火灾。

操作安全

(1) 认真学习车间的各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2) 正确使用各种设备和工具,以防损坏和伤人。

(3) 进行车辆检修时应当拔下车钥匙以防他人启动车辆。

(4) 检修发动机、制动、供油系统等,注意液体泄露、火灾、烧伤等事故发生。

(5) 检修电路、焊接等时,不可乱拉电线,或进行断电作业,以防损坏电器和引起人身、火灾事故。

三防安全

(1) 认真学习三防(防水、防火、防盗)安全知识,学会运用各种消防工具,各种消防设施完好无损,爱护消防设施。并设专人负责店面三防。

(2) 注意用水安全、及时关闭各种用水设施,做到室内防水、室外防雨,各种防水商品应加以防护或垫高处理。

(3) 车间严禁烟火,防止漏电引发火灾事故发生。

(4) 车间不得私接乱设电器设备,不得私自改变电路设施,以防电路引发的伤人和火灾发生。

(5) 对店面的门窗加固,上、下班检查落锁,防止盗窃发生,凡在营业区内的客户车辆和物品严加看护防止丢失。

(6) 安全检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对工作场所和工作情况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是安全防护意识、责任意识、和应急措施的制定执行情况,坚决杜绝事故隐患。

洗车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车辆日益增多,经常由于员工车辆的清洗会影响到客户车辆交车时间的延长,同时洗车台次的增加也会影响到洗车的质量,从而影响客户满意度并增加售后运营成本,因此制定以下制度规范洗车事宜。

一、免费洗车只对在本厂维修的车辆、商品车、出险代步车及试乘试驾开放,上述车辆一律凭票洗车,对无票车辆,洗车员有权拒绝清洗。

二、严禁员工车辆在正常上班时间内交由洗车组清洗(除当天有过有偿维修的车辆),如发现洗车票中有本公司员工的车辆(当天无有偿维修),一律不计提成,对洗车组人员每人处以50元/车。

三、试乘试驾、商品车及出险代步车的清洗须在非忙时进行,如上班后半小时或下班前半小时内完成。公司车辆在清洗时要遵循洗车秩序,不得插队,清洗完毕应立即移出洗车区,不得堵塞交通。

四、对于客户来店只要求洗车的,sa有权拒绝客户的要求,但必须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对保养或维修车辆,客户本次未要求洗车的,sa一律发放一张洗车票,客户可根据自己的时间自行开车来店洗车。

五、各主管、sa要严管手中的洗车票,不得随意将洗车票交于非维修车辆的车主,发现此类情况,每次考核100元。洗车票上须注明车牌、日期、是否维修、开票人,开票人必须是sa或钣喷主管的签字,否则无效,如发现假冒他人签字的行为,考核100元/次。

售后服务部宣。

洗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奥体中心和驻地各单位职工的车辆清洗,做到洗车时合理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奥体中心及驻地各单位。

三、职责。

第三条洗车由专人负责。

第四条奥体中心及驻地各单位公用车辆及私家车,均需到统一洗车点洗车,洗车收费为10元/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水洗车。

第五条洗车人员应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洗车时要严格控制用水量,禁止用水直接冲洗地面。

四、洗车步骤。

第六条洗车时,确认车辆门窗关紧,车辆表面没有不适宜清洗的状况,如有及时改正或记录。

第七条冲洗人员首先使用高压水枪对车辆表面进行冲洗,不得遗漏车轮、车轮挡泥板、门下沿等位置。

第八条冲洗一遍后,使用干净的泡沫和洗车液,擦拭车身表面。注意:擦拭轮胎钢圈的毛巾和擦拭车身的毛巾完全分开。

第九条经洗车液清洗后,冲洗人员再次按上个步骤要求进行冲洗。

第十条擦车人员使用干净整洁的毛巾擦净车身表面。

第十一条对前烟灰缸、仪表台、方向盘进行擦净如脚垫很脏,用双手将脚垫取出进行拍打去尘。

第十二条洗车完毕后,将车窗、门关紧,钥匙交车主。

五、车辆洗净标准。

第十三条前档玻璃及所有门窗玻璃洁净无污物。

第十四条车身表面无可用毛巾擦去的污物。

第十五条内外反光镜明亮且外观不滴水。

第十六条钢圈无可用毛巾擦去的污物。

第十七条前烟灰缸、方向盘清洁。

第十八条地毯拍打去尘。

六、违规处罚。

第十九条由保卫部、工程设备部和质量办负责院内巡查,发现私自接水管、打水洗车的人员要立即制止,并记下车号,予以口头警告。如同一辆车发现第二次私自洗车,没收洗车器具,并罚款50元。

卫生管理制度内容

1、组织成立主管体卫的领导和教师、学生的卫生领导小组,做到卫生工作布置有检查、有批评,使学院的卫生经常化、制度化。

2、全院卫生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划分包干区,各班级所管辖范围要接受有关主管卫生的老师和值日学生的检查和监督。

3、各班要建立每日有清扫,每周有大扫除制度,所负责的包干区、教室范围区域要包清洁卫生,每天进行全面检查,保持无果皮、无纸屑、无尘土、无杂物。

4、加强对厕所、垃圾桶、下水道管理,厕所天天实行清洁,防止蚊蝇孽生,及时清运校园垃圾。

5、各处、室要保持整洁、干净,作业簿和教学用具要合理摆放,教室整洁卫生,门窗玻璃明净,桌椅整齐,张贴美观规范,严禁乱堆乱放杂物,桌、椅、墙上乱涂乱画。

6、师生衣着装束要整洁朴素大方,不留长头发,不穿奇装异服,不涂口红、指甲油,不带戒指、项链、耳环,个人卫生良好。

7、严禁在校园内乱砍、乱攀和采摘花木,严禁往花坛及绿茵的草坪上倒垃圾及污水,垃圾统一倒入学院指定地点。

8、熄灯铃响后,学生必须自行返回宿舍休息,并保持肃静,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9、进入校园单车、摩托车、汽车、统一停放整齐,不准停放在宿舍、教学楼的走道或校道,以免影响校容美观。不得在球场、绿化区乱晒被服、拖把,扫把不得放在阳台墙面上。

10、坚持每周清洁卫生流动红旗评比制度,并将其作为学院每学期先进班级评选的重要依据。

文档为doc格式。

值班管理制度内容

1、各科在节假日务必安排人员值班。节假日前三天,应落实值班人员,做好节前排班,并通知本人。法定节日值班人员表报院办公室,以便全院统一排班。

2、各科负责人,负责落实并检查各种抢救药品及设备,保证节假日中使用。

3、节假日前,院部组织有关科室对全院各科室的值班安排及急症抢救准备进行一次检查。

4、各级值班人员均应精力集中,不能分心,不干私活。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5、各级值班人员不得私自与他人换班,如因特殊状况务必换班者,经院长同意批准,另行安排值班人员。

6、进修人员节假日期间,未经科主任批准,不得安排单独值班。

7、各级值班人员,应患于职守、尽职尽责,做好节。

假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尤其要做好急症抢救工作,并做好交接班。各级值班人员应服从院总值班的工作调度。

1、当天晚上18点至次日8:00点,值班经理不定时查岗,各部夜班期间有需要解决的事项,及时报当日值班经理。

2、忠于职守,在值班时对酒店的各营业场所进行巡视检查,积极认真、迅速准确地处理各种问题,在遇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及时报告总经理。

4、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不得无故离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店外出时,需经上级批准;否则扣50分。

5、值班经理必须按值班顺序值班,不得随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与他人调班的须在值班前落实并告知总经理;否则双方扣20分。

6、值班经理在巡视各个区域时,带上值班日记本让各岗位员工在该本上签字,以示巡视过这些区域。(凌晨0-2点间至少巡视记录1次,按指纹1次,否则按考勤制度处理)。

7、巡视检查。对酒店各要害部位以及设施设备情况,如各楼层、厨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总服务台、前门外、院内及餐厅包房等加强巡视检查,会同保安人员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工作。

8、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必须按要求巡视酒店各区域,督导各部门按酒店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工作及节能降耗情况(按时开关灯及其它设备),对不规范的服务或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当班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改进,并将这些问题或现象记录在值班本上。

9、值班经理须协助各部门当班管理人员处理重大投诉事件,对涉及权限金额以内的免赔,罚款可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并把事情经过和处理结果记录在值班本上。

10、值班期间酒店出现的问题值班经理负主要责任。

11、值班经理房指定为维修房,当房间入住75间以上时,当日不再开经理房,经理在当晚22:00以后方可领取钥匙,次日9时前必须退房。

12、不按要求或未尽职责的处罚20分以上。

第一条:值班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着工作服,且穿戴整齐。

第二条: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值班室内物品不得随意搬动,如有遗失、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三条:不得私自改装值班室内电路、开关、插孔,严禁在室内使用煤气炉、电炉、电饭锅、电磁炉等。

第四条:当有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入时,须礼貌接待,同时做好登记手续,拒绝登记的严禁放入。

第五条:须时刻关注负责区域情况,保证公共财产安全,并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请求协助处理。因未及时上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第六条: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让其他人员进入值班室。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的,按行政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条?保证负责区域的整洁、卫生,大门口严禁任何人摆放和放置物品,严禁乱涂乱画。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哗。

第八条:值班人员在收到信件、包裹时,须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第九条:厂区内严禁儿童进入。家人探视时,严禁儿童进入车间内。

第十条:严禁任何人携带厂内物品出厂,公司员工或务工人员携带物品出厂时,必须开包检查;离职人员出厂时,必须持有办公室开立的《放行条》才能放行;外来货车离厂时,须持有《车辆出厂单》才能放行。因私自放行所造成财物的损失,由值班人员承担。

第十一条:上班期间,大门必须关闭,员工不得出入,严禁员工深夜私自外出,晚上22:00关闭公司大门,值班员有权不给放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镇机关值班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设一名组长,值班组组长由一名党政领导或大办公室、中心主任担任。

二、值班组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8:00点至晚上21:00点和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早上8:00点至晚上21:00点必须在办公室值班。

其余时间由位同志轮流负责(含工作日的中午休息时间12:00——15:00,有情况发生立即通知值班组负责及时处理)。

重大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的值班由镇政府研究后临时安排。

三、值班组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党政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镇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区委区府及各部局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镇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组专人记入《值班记录》内,以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组长请假。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和值班室里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被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的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4、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里乱翻乱拿,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

5、值班无故缺席者,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值班迟到或早退者给予30元处罚。如无人值班,视为该值班组全体人员缺席,每人各处罚50元,并在次日公布。一年内有三次无故缺席值班或迟到早退六次,扣发年终奖金的10%。

六、其他:

1、镇机关的驾驶员必须参与值班,驾驶员每个月一轮换,值班驾驶员如有事,须向党政办公室请假。

2、值班室钥匙按值班时间在党政办领取,值班结束后归还原处。

3、党政领导和党政办公室人员将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将严格处理,给予经济处罚的由党政办出具手续,交财政办在下月工资中扣出;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党委、政府行文进行处分,并报区组织部、区纪委、区人事局,违法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值班人员行为,确保值班工作的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

负责解答投诉、咨询的一般性问题;。

负责接听、记录电话,接待来访人员;。

负责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

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二、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当日不能值班者经值班负责人批准可提前调换,并由值班负责人报带班领导。

三、对来电、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不能当时解答的问题,要及时查询或与相关人员沟通后再做答复;对反映的疑难问题要详细做好记录,经整理后转交有关科室或办公室。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和解答来电、来访所反映的问题,不得敷衍推诿。在受理来电、来访过程中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使用规范用语,克服急躁情绪,杜绝过激言语。

五、值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六、值班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占用值班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值班人员要持续值班室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八、值班负责人负责组织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带班领导负责检查本班次值班人员的到岗状况。

九、对值班脱岗、无故不到岗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其他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概况,报告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在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带班领导并及时处理,不得延误和疏漏。

一、值班分值中班和值夜班。

1、值中班时间:每日上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止;。

2、值夜班时间: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止;。

4、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人员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

5、值班时发生的一切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7、值班时,应将值班期间处理的问题及未能处理的问题,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

二、交接班。

(一)、接班:接班人应提前5分钟到达客服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1、接班人员清点值班用品,如:值班记录本、笔、手电筒、被褥等;。

2、认真查阅上班值班记录,询问上班工作完成状况;。

3、发现异常及不明白的地方,及时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4、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二)、交班: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10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椅子、被褥等)。

1、检查当班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认真如实填写当班状况;。

2、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说明状况;。

3、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4、一般状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所发生的未能解决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后,才能签字。

1、办公室财产保管。如有借出物品,一定要登记并及时催还。

2、将工作内容及时登记在日志上。收到请柬、文件时,必须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及时登记备忘。做好交接工作:做了什么事,那些事已经处理,那些事情还需要处理,请记在值班日志中。

3、按时到岗,观察办公室的整洁和卫生状况,根据情况打扫卫生,不得在办公室喧哗、吵闹,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4、有领导前来会议,要主动打招呼、倒茶,热情接待。

5、要熟悉院办老师及相关领导,见到老师要尊敬称呼。

6、接听电话时,主动客气应接相关工作,面向不同部门、单位、人、事。联系相关具体老师,急事马上汇报,并作好记录。

7、值班必须签到,代班的同学需写清楚帮谁代班。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8、下班时要整理好办公桌。关闭所有电器。

9、如办公室没开门则及时与__联系。

10、熟悉本部门工作情况,严禁在办公室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11、培养后备干部:相关工作建档和部门工作运行情况、开展情况,负责人加强业务指导。

12、本制度自__年_月__日正式执行,请各值班人员认真贯彻,严格执行!

薪酬管理制度的内容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根据工作内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对集团公司所做出的贡献。切实做到外部具有竞争性,内部具有公平性,切实有效发挥分配的激励机制与约束作用,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此管理规定执行,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本规定执行。

1、一线员工工资。

月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实习生工资暂定1500元,超出部分计入技术工资。

2、技术工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技术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为7级,每提高一级即加薪200元。技术津贴标准具体如下表:

3、样品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技术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4级,每提高一级即加薪300元。技术津贴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4、班组长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即加薪200元管理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5、主管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几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即加薪300元。管理津贴具体标准服下:

6、部门经理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即加薪500元。管理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7、总监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即加薪800元。管理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1、新员工入职满一年后,至第一个月开始计发工龄,正式员工每人每年加薪200元。

2、工龄工资计算以劳动合同期限为准,满一年后在第一个月工资内同时发放。

3、中途离职,按最近一次入职计算。离职前工作不计算工龄工资。

4、在发放前离职(包括辞职、辞退)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或已经审批同意的员工,不享受工龄工资。当月事假超过7天不享受工龄工资。

1、加班工资。

(1)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必须有部门主管(经理)同意,并填写《加班申请单》,无加班申请单按《员工手册》考勤制度4.1条处理。

(2)公司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不计算加班工资。

(3)加班工资的计算: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津贴)8x加班时数。

2、事假和非工伤假期间不计发工资,期间基本工资、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为0。

3、在发工资前请假10天或请假超过30天,且在发工资时仍未上岗。工资暂停发放,到岗后一并发放,社会保险在当月或上个月工资中连续扣除。

4、试用期员工工资按该员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5、正常离职员工工资在公司发工资时一并发放。没有特批不得立即结算工资。

1、公司薪酬调整根据职等职级和《岗位异动管理办法》,结合考核结果确定。

2、根据职等职级进行调薪时每个岗位最多可调整2级。一年之内最多调薪不得超过4次。

3、同一职等调到最高职级时,薪酬无法再调。

4、岗位异动,薪酬同时调整,薪酬调整幅度不得超过职等和职级规定的薪资。

5、原则上薪酬每年只调整1次,根据员工个人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确定。

6、试用期员工转正:经部门、经理考核合格后,有员工本人填写《转正审批表》,逐级报批后,由行政部通知财务部开始调整薪资的时间,调整后的薪资标准。

1、本薪酬调整管理规定解释权属行政部。

2、本薪酬管理规定有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根据法律本管理规定公示7天,7天内员工无异议后只第8条执行。

绩效考核流于形式的七大问题。

如果问一问企业的各级管理者,什么是企业中管理的难点,相信大家都会说,企业最难的就是如何做好绩效考核。事实上,现在很多的企业,尤其是一些民营企业,绩效考核都流于形式,或者成为摆设,或者成为鸡肋,难以达到自己所设想的绩效考核的效果。那么,绩效考核流于形式的问题到底有哪些?下面我谈点自己的体会。

第一,混淆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

绩效考核和绩效管理,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有很多的企业,搞不清楚何为绩效考核,何为绩效管理,把二者混为一谈。绩效考核是企业的一个考核手段,目的是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进而与奖惩挂钩。绩效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各项活动的指导思想,各项管理活动都必须坚持这一原则。对这两个概念的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执行上的混乱。

第二,把考核结果用于员工评价。

不少的企业,把绩效考核的结果,用于对员工个人的评价,这是绩效考核走进死胡同的主要问题。对绩效的考核评价,主要是对“事”的考核评价,而不是对“人”的考核评价。企业中的很多“事”,有的可以用财务数据来衡量,有的不能用财务数据来衡量。譬如新拓展的业务领域,譬如推进管理的规范,这些工作就不能简单地用绩效进行评价,更不能用绩效来评价个人。如果用绩效来评价个人,绩效指标也仅仅是员工评价一个方面。绩效考核是对“组织”行为的考核,而不是对“员工”行为的考核。

第三,把责任推给人力资源部门。

企业的绩效考核,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企业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完成的一项工作,一般应成立企业绩效考核委员会,或者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如果仅仅把绩效考核推给人力资源部门,这项工作肯定做不好。对绩效考核的各项内容,应该按照专业管理的分工,由各相关专业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第四,过分扩大绩效考核的`作用。

绩效考核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有两点:一是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一是合理进行薪酬分配。很多的企业,把绩效考核的作用进行了无限的放大,把绩效考核上升到企业的战略高度去对待,把绩效考核当做企业提高绩效的关键要素,更把这个绩效看成不仅仅是个人绩效,还看成部门绩效、企业绩效。其实,如果企业的绩效能靠考核来实现,那做企业也就太简单了。

第五,设置过高的绩效考核指标。

设置考核指标不能拍脑袋,过低的指标不合适,过高的指标同样也是不合适的。指标的设定,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参照本企业历史最好水平、同行业平均水平,以及综合考核企业内外部的其他因素,进行系统考虑、科学设置。设置指标过高,不但起不到激励作用,还会打击大家的积极性,因为一个无法实现的指标,就如同水中月、镜中花一样。

第六,设置的绩效考核周期过长。

有的企业把绩效考核的周期确定为一个季度,有的确定为半年,有的甚至一年。如果这样的话,这样的绩效考核肯定不能到位。考核周期过长,就没法和月度的工资奖金挂钩,就起不到及时激励约束的作用。年度的整体绩效是由每个月的绩效为基础的,如果不能关注每个月的绩效状况,年度的绩效考核还有什么意义?绩效考核最好以月度为单位进行,可以及时地发现生产经营中的问题,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及时整改。

第七,设立的绩效考核指标过滥。

有的企业认为,绩效考核是个筐,什么考核都可以往里装,这是对绩效考核认识上的误区。绩效考核,一定是只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考核,也是对关键绩效指标的考核,绝对不是对企业方方面面的考核,尤其是不能把员工行为方面的表现,也列入绩效考核的内容。考核指标过多过滥,就会让员工看不清楚哪些东西是最应该关注的,哪些东西是自己最应该做的。

值班管理制度内容

1、各科在节假日务必安排人员值班。节假日前三天,应落实值班人员,做好节前排班,并通知本人。法定节日值班人员表报院办公室,以便全院统一排班。

2、各科负责人,负责落实并检查各种抢救药品及设备,保证节假日中使用。

3、节假日前,院部组织有关科室对全院各科室的值班安排及急症抢救准备进行一次检查。

4、各级值班人员均应精力集中,不能分心,不干私活。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5、各级值班人员不得私自与他人换班,如因特殊状况务必换班者,经院长同意批准,另行安排值班人员。

6、进修人员节假日期间,未经科主任批准,不得安排单独值班。

7、各级值班人员,应患于职守、尽职尽责,做好节。

假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尤其要做好急症抢救工作,并做好交接班。各级值班人员应服从院总值班的工作调度。

1、当天晚上18点至次日8:00点,值班经理不定时查岗,各部夜班期间有需要解决的事项,及时报当日值班经理。

2、忠于职守,在值班时对酒店的各营业场所进行巡视检查,积极认真、迅速准确地处理各种问题,在遇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及时报告总经理。

4、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不得无故离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店外出时,需经上级批准;否则扣50分。

5、值班经理必须按值班顺序值班,不得随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与他人调班的须在值班前落实并告知总经理;否则双方扣20分。

6、值班经理在巡视各个区域时,带上值班日记本让各岗位员工在该本上签字,以示巡视过这些区域。(凌晨0-2点间至少巡视记录1次,按指纹1次,否则按考勤制度处理)。

7、巡视检查。对酒店各要害部位以及设施设备情况,如各楼层、厨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总服务台、前门外、院内及餐厅包房等加强巡视检查,会同保安人员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工作。

8、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必须按要求巡视酒店各区域,督导各部门按酒店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工作及节能降耗情况(按时开关灯及其它设备),对不规范的服务或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当班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改进,并将这些问题或现象记录在值班本上。

9、值班经理须协助各部门当班管理人员处理重大投诉事件,对涉及权限金额以内的免赔,罚款可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并把事情经过和处理结果记录在值班本上。

10、值班期间酒店出现的问题值班经理负主要责任。

11、值班经理房指定为维修房,当房间入住75间以上时,当日不再开经理房,经理在当晚22:00以后方可领取钥匙,次日9时前必须退房。

12、不按要求或未尽职责的处罚20分以上。

第一条:值班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着工作服,且穿戴整齐。

第二条: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值班室内物品不得随意搬动,如有遗失、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三条:不得私自改装值班室内电路、开关、插孔,严禁在室内使用煤气炉、电炉、电饭锅、电磁炉等。

第四条:当有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入时,须礼貌接待,同时做好登记手续,拒绝登记的严禁放入。

第五条:须时刻关注负责区域情况,保证公共财产安全,并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请求协助处理。因未及时上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第六条: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让其他人员进入值班室。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的,按行政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条?保证负责区域的整洁、卫生,大门口严禁任何人摆放和放置物品,严禁乱涂乱画。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哗。

第八条:值班人员在收到信件、包裹时,须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第九条:厂区内严禁儿童进入。家人探视时,严禁儿童进入车间内。

第十条:严禁任何人携带厂内物品出厂,公司员工或务工人员携带物品出厂时,必须开包检查;离职人员出厂时,必须持有办公室开立的《放行条》才能放行;外来货车离厂时,须持有《车辆出厂单》才能放行。因私自放行所造成财物的损失,由值班人员承担。

第十一条:上班期间,大门必须关闭,员工不得出入,严禁员工深夜私自外出,晚上22:00关闭公司大门,值班员有权不给放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镇机关值班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设一名组长,值班组组长由一名党政领导或大办公室、中心主任担任。

二、值班组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8:00点至晚上21:00点和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早上8:00点至晚上21:00点必须在办公室值班。

其余时间由位同志轮流负责(含工作日的中午休息时间12:00——15:00,有情况发生立即通知值班组负责及时处理)。

重大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的值班由镇政府研究后临时安排。

三、值班组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党政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镇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区委区府及各部局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镇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组专人记入《值班记录》内,以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组长请假。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和值班室里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被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的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4、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里乱翻乱拿,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

5、值班无故缺席者,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值班迟到或早退者给予30元处罚。如无人值班,视为该值班组全体人员缺席,每人各处罚50元,并在次日公布。一年内有三次无故缺席值班或迟到早退六次,扣发年终奖金的10%。

六、其他:

1、镇机关的驾驶员必须参与值班,驾驶员每个月一轮换,值班驾驶员如有事,须向党政办公室请假。

2、值班室钥匙按值班时间在党政办领取,值班结束后归还原处。

3、党政领导和党政办公室人员将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将严格处理,给予经济处罚的由党政办出具手续,交财政办在下月工资中扣出;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党委、政府行文进行处分,并报区组织部、区纪委、区人事局,违法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值班人员行为,确保值班工作的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

负责解答投诉、咨询的一般性问题;。

负责接听、记录电话,接待来访人员;。

负责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

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二、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当日不能值班者经值班负责人批准可提前调换,并由值班负责人报带班领导。

三、对来电、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不能当时解答的问题,要及时查询或与相关人员沟通后再做答复;对反映的疑难问题要详细做好记录,经整理后转交有关科室或办公室。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和解答来电、来访所反映的问题,不得敷衍推诿。在受理来电、来访过程中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使用规范用语,克服急躁情绪,杜绝过激言语。

五、值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六、值班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占用值班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值班人员要持续值班室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八、值班负责人负责组织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带班领导负责检查本班次值班人员的到岗状况。

九、对值班脱岗、无故不到岗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其他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概况,报告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在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带班领导并及时处理,不得延误和疏漏。

一、值班分值中班和值夜班。

1、值中班时间:每日上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止;。

2、值夜班时间: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止;。

4、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人员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

5、值班时发生的一切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7、值班时,应将值班期间处理的问题及未能处理的问题,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

二、交接班。

(一)、接班:接班人应提前5分钟到达客服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1、接班人员清点值班用品,如:值班记录本、笔、手电筒、被褥等;。

2、认真查阅上班值班记录,询问上班工作完成状况;。

3、发现异常及不明白的地方,及时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4、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二)、交班: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10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椅子、被褥等)。

1、检查当班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认真如实填写当班状况;。

2、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说明状况;。

3、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4、一般状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所发生的未能解决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后,才能签字。

卫生管理制度内容

一、建立客房清扫制度。

二、要设有足够面积的消毒间,便于消毒员工作。

三、消毒间要通风良好,及时将消毒过程中产生的高温、高湿、化学气体排出室外。

四、应设有通畅的上、下水设备,保证物品充分清洗。

五、应设有放置洗刷、消毒后用具的保洁橱、保洁柜,并保持清洁、防止消毒后的用具再次污染。

六、根据不同的消毒方法,选择合适的消毒设备。用“84”消毒液等化学消毒方法,必须有双连池、消毒桶(盆)用热力消毒法,必须有蒸气或远红外线消毒柜。

七、消毒工作要做到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

1、制度化:旅客用过的卧具、茶杯、漱口杯、脸盆、脚盆、拖鞋等公用物品,都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响应的消毒方法,必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高级宾馆做到一天一消毒。

2、程序化:一洗涤、二消毒、三存放。

3、标准化:设专(兼)职消毒员,要有详细的消毒记录,消毒药品配比标准化、时间标准化,严格操作,保证消毒效果。

八、洗衣房的.工作程序应先消毒后洗涤,保证消毒效果。

程序是:收衣、污衣分类、消毒、洗涤、干澡、修补、烫平、分类存放保洁橱,要特别注意污、洁分开,防止洗消后的物品受到二次污染。

一、首先打开门窗或空调器,通风换气,使室内空气保持新鲜。

二、从里到外,从上到下,轻轻扫去或用抹布擦去四壁灰尘。

三、撤掉顾客用过的被套、床单、枕巾(枕套)、并送出房间。

四、整理床铺,换上新的床上用品,将床上用品折叠整齐。

五、撤掉茶具、冷水杯和烟灰缸,将室内杂物、纸屑、果皮受到垃圾桶内,送出房间,再换上清洁桶。

六、进行室内湿式清扫地面或吸尘器清扫,将地面杂物垃圾清除。

七、用湿抹布把玻璃、门窗框、灯具、电视机等擦得干干净净。

八、卫生间的整理和清扫:先检查洗衣袋内有无客人要洗的衣服,及时送洗衣房。然后冲洗座便池,撤掉毛、浴巾,撤出漱口杯、牙具等,清扫垃圾,然后按面盆、台面、浴盆座便器的顺序对“三盆”进行消毒、清洗(消毒保持10―15分钟)然后换上清洁和消毒后的漱口杯及各种用品。最后湿式清扫,换上消毒标志。公共用具、用品的清洗、消毒制度被套、枕套、床单等床上用品备品充足,其与床位数之比不低于3:1,干净待使用的用品应存放于单位单独的备品库内,不得与其他污染物品混杂。

洗车管理制度【】

尊敬的县建设局领导:现位于红河南路xxx号与xxx号之间有一片县政府已征收的空地,目前有附近居民在此空地上种菜,为了更好的响应城乡清洁工程及方便入县城的`车辆的车容整洁,减少县城尘土污染。因此,本人想把此地硬化后利用它设个简易的临时洗车场,以谋份解决生活困难的职业,本人深知此地属于政府已征收地,因此郑重作如下承诺:

1、一旦政府建设需要此地或另有其它用途时,本人将无条件立即撤离,绝不给政府的规划及建设工作带来任何的影响。

2、严格按照建设部门的要求处理好污水的过滤排放。

3、保证服从城管执法人员的管理,保持场地清洁卫生,不影响周边群众休息。

4、望相关领导们研讨决定后能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