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土地承包合同(案例22篇)

时间:2023-11-08 06:33:14 作者:飞雪 最热土地承包合同(案例22篇)

承包合同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的法律约束,旨在保障双方的权益,确保项目的顺利进展和预期结果的实现。下面是一些承包合同参考文本,供大家在编写合同时参考使用。

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相关办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甲方将土地亩发包给乙方经营,现就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土地的位置和面积。

甲方将位的土地发包给乙方。

四至界限: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实际发包亩,由乙方经营。

二、承包期限、承包费、付款方式。

1、乙方承包甲方土地,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2、承包地价:元/亩/年。

3、承包金额:亩土地年,共计元整(大写金额:)。

4、付款方式:每年承包金额元,每一年一缴。

三、权力与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权自主经营,甲方有监督的义务。

2、甲方在合同期内,应保证乙方的承包面积及承包期限。

3、乙方自己负责水源,合同到期后,由甲方收回土地。如打机井,机井所有产权归乙方所有。

4、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弃耕、抛荒。

5、乙方有配合甲方执行条田规划、建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合同期内如遇到征迁、损毁等,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7、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照约定的时间交纳承包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将土地恢复原状交回甲方。

2、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乙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若甲方违约,甲方承担乙方一切相应损失。

3、甲方不得因领导变化而解除或变更合同,否则视甲方违约,赔偿乙方开发土地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违约金元。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承包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商务中心的经营,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租赁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协议期满如有一方要求续约的,需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书面通知对方,如双方同意续约的`,需要重新签订书面协议;如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无续约书面意向,则本协议期满时终止。

1、乙方租赁甲方酒店首层大堂商务中xx,仅作为经营代购机票、火车票、旅游、打印、复印、传真等配套服务。

2、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租金按月支付甲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计算,每月的前____日为支付当月租金的时间,逾期交纳的,甲方按逾期金额按日向乙方收取_____%的滞纳金,若乙方拖欠租金一个月,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约,并不退回乙方押金。

3、甲方为乙方安装电话一部,每月_____元座机费,通话费按照电信结算单交纳,内线,乙方每月交纳宽带费_____元、水费_____元(含洗澡),电费按电表计算每度_____元,乙方人员如需在甲方职工食堂用餐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承包期内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令、合法经营,若因其经营给酒店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例如:和客人发生的其它冲突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需按照本酒店的_____至_____的上班时间来营业,不得给酒店造成任何影响和顾客的不便,如有其他原因停业2天以上需提前向酒店总经理说明。

6、酒店部门或个人不得经营商务中心所经营的业务,酒店维护商务中心的经营权益。

1、乙方独立经营,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2、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协议签订当日需交付押金人民币_____元(小写:_____元),押金每年年底退还并于年初再收回,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协议期满后如数退还。

4、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商务中心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交纳,如耗用甲方代垫的水电费需于交租时一并交纳。

5、租赁期间商务中心的设施包括柜台等的维护费用由乙方负责。

6、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双方另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1、本中心不得变相转租或转让,否则收回商务中心,终止协议。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商务中心结构或损坏中心设施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并终止协议。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

土地承包合同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村西(窑南)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拾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为每年元人民币。交付方式为:乙方第一次先交付甲方叁年承包费,第二次在第三年月日交付,第三次在。除此之外,乙方不负担甲方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本宗土地的周边村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第六条:承包期内,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继续经营而中止,其继承人可承继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

第七条: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返还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

第九条: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对完整。

第十条:乙方不得将本宗土地转包第三方。

第十一条: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本合同发行完毕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附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承包土地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让给乙方办厂,转让期为壹拾伍年(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30年3月1日止),转让金每亩柒佰元整。

一、付款方式:协议签字生效后,租金贰年一付。

二、乙方使用期内,如国家需要使用土地,甲方应按实际年限退还乙方所付的转让金。

三、双方在承包期内,都要本着互相支持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协议执行期间的经营权、场地转让权和赔偿权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权归甲方所有,协议解除后,双方互不存在赔偿,在经营期间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3倍的经济损失。

四、在壹拾伍年期满后,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可按此协议继续执行,如有异议,甲方有意对外转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如乙方不承租,三方应协商解决。

五、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当事人如有变故,可按《继承法》决定当事人,合同继续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日。

承包土地合同

×村村委会(甲方)

立合同者:

村民赵×× (方)

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充分调动村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经双方民主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乙方承包甲方高产田十亩,按照全村统一规划,村西甲方的十亩淤地归‘方承包。

三、土地承包费每年每亩一百元计。乙方向甲方每年交纳承包费一千元,超产自余,减产自负。

四、承包期间,乙方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过成减产减收。其核减数额须经全休村民委员会民主讨论核定,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涛级合同。

五、本合同自19× ×年×月×日起生效,三年不变。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发生争执,须经报请上级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村党支部一份。

甲方:×村村委会(章)代表人:郭××七方:赵××(印)

承包土地合同

乙方(代表):______。

住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及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互换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等地共亩(详见下表),互换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甲方用于互换土地基本情况表。

乙方将其承包的位于土地共亩(详见下表),互换给甲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乙方用于互换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互换期限、交付方式和时间。

甲乙双方互换土地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互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互换土地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互换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地块的承包经营权。

2、甲、乙双方土地互换后,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3、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报发包方备案,可以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经甲乙双方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再流转。

5、甲乙双方在互换后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臵权。

6、甲乙双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因互换地块存在面积、地力、作物等差异,双方可协商约定适当的经济补偿如下:。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五、其他约定。

1、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年______月。

鉴证人:(签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现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在西岭土地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年限从年月日起至二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及上交办法:每项亩元,年共计: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四、乙方承包目的:以种植、养殖为主。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土地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经营权。

2、除收取乙方的承包费,再无权收取乙方的任何税、费,无权调整承包费。

3、甲方无权调整土地使用权。

4、因承包土地引起的村民闹事,四至不清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权。

6、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与村民发生的纠纷。

7、提供水电资源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经营权,流转权(必须经甲方同意,但不能超过本合同的剩余年限)。

2、乙方要保护好土地资源,坚决不能搞永久性建筑。

3、必须遵守村规民约。

4、承包期内因国家征用,土地的征用费用甲方所,地面附着物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作为本事同的补充条款。

八、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地块名称坐落(四至)地块数(块)面积(亩)质量等级(肥力水平)。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价格。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亩。合计总金额为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实物为。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

鉴证人:。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甲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甲方应协助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村乡镇:(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消防安装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该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消防水喷淋、消火栓供水系统(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第二条工程范围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图纸,依据消防工程验收有关规范,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在没有经甲方和设计方同意修改前,乙方无权修改和变更设计。乙方施工必须达到本工程消防各系统功能的设计要求。

第三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使用的产品或材料与预算书相符,并符合规范要求及设计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各系统主要设备相关的产品合格证。

第四条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圆整(元)(含税金,不含检测费用)。材料单价按照《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施工期间平均价计取。

第五条工程期限工期:乙方须在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和范围并通过甲方的初验,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要求施工变更,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第七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乙方进场施工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工程预算总造价预付40%给乙方作备料款。工程完成,经核实工程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已完成工程量的90%。在本工程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且乙方将竣工图等相关资料送交甲方后,甲乙双方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其余款一次性拨付给乙方(须扣除结算总造价的`2%作为工程质量保质金,保修期届满后十个工作日内结清质保金给乙方,质保金不计息)。结算付款前,乙方须按总价先提供发票。

第八条验收乙方完工后,甲方应在30天内向市消防支队申请验收,乙方保证能通过消防部门的一次性验收,并将竣工图及资料交齐甲方后方可进行结算。如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须返工至通过验收合格为止,各种费用自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工程结算

1、本工程套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及相配套的费用定额,取费按类计取。

2、进行增减。

第十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如工程项目有增减或设计更改的内容,按实际发生的项与量

1、提供该工程图纸四份,消防审核意见书一份(复印件);

2、提供施工现场使用的水电(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临时材料房一间;

4、协调乙方与其他交叉施工单位的关系。

二、乙方:

1、根据甲方提供的(经消防监督审定)图纸进行会审。会审后方可组织施工;

2、严格按照国家消防系统有关规范、技术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提供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二套给甲方,提供全套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及为甲方培训两名操作人员。

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对相邻的工程设施及管线进行保护,如有损害须负责赔偿。

4、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因施工需要须对绿化或其他设施造成破坏的,必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进行,并在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按合同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施工操作规范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注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保证施工完成后能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并合格。

第十一条产品要求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施工,所使用的产品必须为合格产品(须有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如发现产品有质量、规格、型号、尺寸不符的立即退货,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或伪劣产品的,乙每违反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次的违约金。已施工部分,乙方须无条件返工,费用自理,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保修责任工程验收合格后,从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12个月,在保修期内,如使用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或使用方通知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如乙方不派人来维修,甲方或使用方将另行组织维修,费用从保质金中扣除,保质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仍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付款的,甲方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不按时完成工程,超工期的,每超工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防部门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应返工直至达到要求,造成超工期的,按本条第。

(2)项支付双倍的违约金。造成复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二次检测费)。

第十四条

施工期间至未通过消防验收合格之前,乙方自行保管好材料、设备等,并加强施工安全的管理,如出现施工的安全事故及材料损失,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其他: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由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经办人:电话:帐号:开户行:

乙方:法人代表:经办人:电话:帐号:开户行:

合同签订日期:

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下称甲方)承包方:(下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集体利益,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将权属甲方的山林土地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耕种和经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积:(具体以1:10000地形图勾汇为准)。

1、地点或地名:

2、界址: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

3、面积亩。

二、即从。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时限:

1、承包价格:元/年.亩,每年共元。

2、付款时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内,承包地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亲属继承本合同乙方权责利。

五、乙方若未按时按额缴交承包款,甲方应处罚乙方应交款的3%滞纳金。若乙方超过三年拒交承包款,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将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七、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东至:现西边;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增加土地数量及经济收入,我申请将琵琶沟(东至野场沟,南至琵琶节山,西至白肚子腰,北至现有土地边缘,全部治理成耕地。

为了稳定农村荒山、荒沟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四荒承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四荒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荒山、荒沟的用途。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沟治理成耕地,再植树造林。

二、承包时限:

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合同时限20xx年。

三、荒山、荒沟承包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琵琶沟约100亩的山沟承包给乙方治理、经营。山沟承包费以现金方式支付,共计贰仟陆佰元,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合同约定收取荒山、荒沟承包费;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荒山、荒沟。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治理,使用承包的荒山、荒沟,帮助协调本村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治理、生产及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承包的荒山、荒沟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置权和受益权;承包的山沟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沟承包费。

3、承包的山沟被国家或本村集体占用,乙方应积极配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土地承包合同

以上甲方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并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土地用途、面积、养殖业。

面积:甲方将地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二、承包期限及承包费缴纳时间。

承包期限共年,从年月日起至承包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于每年的月日前交清下一年土地承包费。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该承包土地搞养殖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让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地上建筑物归乙方所有,土地归甲方所有,并甲方有权对外另行承包。如遇到修路,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国家与政府征用土地时,可随征随用,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干涉,甲方有权将土地随时收回,并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依法搞好养殖业,不违法经营,不得栽种树木、粮油作物,水电等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如遇到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建筑物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并赔偿违约金2万元。

六、甲方不得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冯格庄街道办事处经管站留存一份。

甲方:xx乙方:xx。

法定代表人:xxx。

土地承包合同

近期随着国家农业政策的调整,很多省、直辖市、自治区相继出台减免农业税的`政策,特别是黑龙江省、吉林省两大粮食主产区进行农业税减免试点,由此引发大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急剧增多,诉讼争议的焦点大多为农业税减免能否引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直接关系到国家农业政策的贯彻执行,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在审判实践中,一种观点认为,税收减免属国家政策调整,是合同成立时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是在合同成立后,与合同当事人无关的客观原因发生的,如果继续履行合同明显失去公平,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现行法律并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合同成立后,对双方当事人风险和机遇共存,当事人既要承担风险责任,同时也享有机遇所带来的利益,变更合同反而显失公平,因此农业税减免不能引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笔者同意后者的意见,其理由如下:

一、我国现行法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不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情势变更制度或原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提出来的,已为一些国家和法律所确定。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成立后,作为合同关系基础的情势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原因,发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克服的异常变化,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造成重大损失,该当事人可以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在合同法的制定过程中,围绕要不要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存在不同的意见,主张建立情势变更制度的认为,根据公平原则,应当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反对建立情势变更制度的认为,什么是情势变更,各国的理解不尽一致,界限不好确定,规定会产生情势变更原则的滥用,会影响合同的履行,不应建立情势变更制度。

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约定由流转后享有土地经营权的人向国家缴纳农业税,由于国家农业税的减免使土地承包金、出租金、转让金提高幅度较大,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获得较大利益,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土地流转没有享受到国家农业税减免带来的实惠,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要求增加承包金、出租金、转让金,甚至要求解除合同,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不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因此引发大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诸法院或申请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受理后可以主持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视为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于我国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没有依据,应被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驳回请求。

二、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情势变更制度的沿革来看,没有最终确立情势变更制度。

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规定了因国家税收、价格等政策的调整,致使收益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允许合同变更。

由于我国当时处于商品经济阶段,国民经济不发达,减免农业税会造成国库空虚,国家对农业税的征收只能在征收幅度上进行微调,不可能大幅度减收或免收;价格也受国家政策的调整,从而引发价格的波动,对合同当事人的收益状况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平衡合同当事人的收益,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可以变更合同的司法解释,是与当时我国的经济体制、国民经济状况及农民的收入状况相适应的。国家税收的调整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也是不以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符合情势变更的特征。这一情势变更制度的规定,对于当时农村承包政策的贯彻和执行起到较大作用,也是我国关于确立情势变更制度的一次偿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司法解释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1999年7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下文简称《规定》)规定了“对承包合同中约定承包金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对当事人单方要求变更承包金的,不予支持”。这一规定明确了在农业承包合同的履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承包金,对单方变更承包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该《规定》并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制度,并规定“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可见随着《意见》的废止,情势变更的规定也同时失效。20xx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适应,也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

20xx年7月2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因承包方不收取流转价款或者向对方支付费用的约定产生纠纷,当事人协商变更无法达成一致,且继续履行又显失公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处理。”该规定仅限制两种情况,一种是承包方将土地无偿流转,另一种是承包方不仅不收流转价款,反而向对方支付费用。这两种情况之所以可以变更,是因为合同在订立时就显失公平,是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

排除了承包方将土地无偿流转的情况,承包方将土地有偿流转,依法不应变更合同,更不能解除合同。从适用的原则来看,确定了适用公平原则。从我国情势变更制度的沿革来看,并没有最终确立情势变更制度,最高院虽然曾做过有益的偿试,但为了保持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一致性,也已被废止,所以在审判实践中,不应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三、从情势变更的适用程序来看,情势变更仅适用当事人协商变更。

在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时,并非自动地发生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后果,当事人须经一定的程序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概括起来,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运用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因为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实际上是订立一个新合同来变更或终止原订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发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约,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要约予以承诺,变更或解除合同即可成立;如另一方当事人不予承诺,原合同继续有效。

二是当事人一方行使变更或解除权而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合同变更或解除权是当事人一方以其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权利,属于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仅凭自己单方的行为便可以使某种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

变更权和解除权是形成权的重要表现形式,变更权或解除权的产生,一是合同的约定,二是法律直接的规定。合同约定附变更条件的,系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见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时,一方当事人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具有法律直接规定的事项,这种法定事由不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我国现行法并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因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享有因“情势”而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以情势变更为由向另一方当事人传达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因对方当事人不享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而拒绝承诺,由此产生纠纷,即使诉诸法律,由于不享有变更或解除权,其请求也不应得到支持。

我国农业税减免政策的出台,是国家对农业的资金投入,是为了鼓励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已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农民获得利益。而转让土地经营权者早已离开农村,他们在城镇大多有较稳定的收入,已经融入城镇建设之中。如果允许合同变更,真正获得实惠的不是因受让而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农民,而是转让土地经营权的农民,从而改变了我国对农业资金投入的方向,使资金流失,与我国农业税减免政策相悖,也不能起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作用,也不利于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土地承包合同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位于富裕村范围内的集体林地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自然道路;南至公路;西至坑边以外300米南北一线;北至山顶分水岭以北200米。

2、乙方承包经营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xx年一月起至二o六一年一月终止。

3、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元10000.00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

4、乙方承包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搞多种养殖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

5、乙方对所承包的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转让转卖权和继承权。

6、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7、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8、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9、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购买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荒山款。

10、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1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ox年x月x日。

承包土地合同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属于永久性,乙方子孙有继承转让权。

二、土地四至边界:东至彭xx地边;南至路边为界;西至彭xx地为界;北至彭xx地为界。

三、成交后一切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款陆万叁仟元整(63000.00元)。

五、如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者,违反方付守约方违约金贰拾万元整(00.00元)。

六、合同从双方成交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村委会补偿发包的十亩承包田转包给乙方()耕种。双方达成以下承包约定:

一、甲方承包田位于三人班村七组屯东大堤北侧裴德里河南岸,田军承包田西侧。

二、承包期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2月止(按国家规定二轮承包期止),承包价格约定:可以一年一定或三至五年综合定价,每年按本组农户土地承包中等价来约定。20xx年至20xx年三年每年按5000元交给甲方承包费款。交款时间在每年1月至3月份。

三、承包期内,如国家集体对该承包地收缴各项税费,都乙方负责上缴。国家集体给予的一切补助优惠也都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争要。

四、由于甲方承包田是村集体后补偿的发包地,地质条件差,属堤外开荒地。甲方向乙方保证提供稳定的耕地,如承包期内出现该耕地争议,人为破坏对承包田喷施灭绝农药和堤外泄洪、涨水淹地等造成乙方投资收益受到损失甲方承诺乙方,在下年承包期内,免收一年承包费来抵顶给乙方上年所造成的损失。若产生争议甲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乙方协助配合。

五、双方合同签订后共同遵守,若一方反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叁万元整,作为合同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见证人:

土地承包合同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村山坡顶耕地(旱地)4.5亩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年。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1300元,计每年5850元,于每年9月前一次性结清当年的承包费用。若不能按时结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此标的土地若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由甲方全权处理矛盾纠纷。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不能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不得毁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承包给乙方()耕种。

双方达成以下承包约定:

第一条:甲方承包。

第二条:承包期年月日至年月止,承包价格约定:可以一年一定或三至五年综合定价。交款时间.第三条:承包期内,如国家集体对该承包地收缴各项税费,都乙方负责上缴。

第四条: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土地的周边村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乙方承包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第六条:承包期内,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继续经营而中止,其继承人可承继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

第七条: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九条: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对完整。

第十条:乙方不得将土地转包第三方。

第十一条: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本合同发行完毕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见证人: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xxxx。

乙方:xxxx。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了更好地完成________________避洪沟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的建设任务,本着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民法典》和《建筑合同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元(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六、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七、工程款结算方式。

(1)工程结算总价为合同价加(或减)变更价款。

(2)变更工程量的计价方式:工程项目发生变更时,变更项目合同中有类似价格的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无类似价格的项目按相应________年________省定额进行综合计价和相应取费及政策性调整,材料价格执行当期《________市工程建设》信息价,如信息价没有的材料价格执行双方签证价。

(3)变更工程量需有清单,并经甲方认可签字后有效。

八、工程付款办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乙方________%的工程款,余款作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待保修期满无疑异后一次性付清。保修期为________年,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需及时修复,若乙方不修复,由甲方指定施工单位修复,费用在保修费用中扣除。

九、施工中甲方职责。

1、负责建设范围内土地占用、青苗以及其他需甲方协调的事宜。

2、配合乙方进行施工质量管理、技术指导、办理现场签证。

3、工程竣工后,指导施工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十、施工中乙方职责。

1、严格根据甲方图纸要求按施工规范施工,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完工后,需经甲方验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依照甲方要求,按期完成所有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双方约定的内容;逾期完工,按________元天扣罚违约金。

2、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管理监督,听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

一、材料供应办法乙方自购。十。

二、工程质量。

1、工程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术负责人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须服从。

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十。

土地承包合同

承包方(乙方):

依据《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村两委研究同意,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土地承包协议:

一、承包土地的座落位置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土地承包给乙方,面积亩,土地四至: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

承包价格及缴款方式。

1、土地承包价格为每年每亩元,土地承包费每年元,承包费总额元(大写: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管理承包的土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的土地有管理权、使用权、继承权,无所有权。

2、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要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4、合同期满时,甲方如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证单位各一份。

发包方(章)。

代表人(签章)。

承包方(签章)。

代表人(签章)。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