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办法(实用16篇)

时间:2023-11-06 14:01:32 作者:书香墨 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办法(实用16篇)

在现代社会中,规章制度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如企事业单位、学校、政府机关等。以下是一些成功组织的规章制度案例,或许对大家有所启发。

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效地保护信息资源,最大程度地防范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安全。根据《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司信息化系统,是指公司所使用的“集团管理软件”所覆盖的使用单位、使用人、以及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所构成的网络系统。具体有财务管理系统、物资供应管理系统、销售管理系统、地磅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所有使用信息系统的操作员和系统管理员。

第四条公司企管信息部。

1、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发展制定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信息化建设;

3、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维护及软件管理;

4、负责对各单位信息系统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信息化系统负责人。

1、协调公司各种资源,及时处理对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及突发事件;

2、负责督促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第六条公司系统管理员。

1、负责应用系统及相关数据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保障;

2、负责解答各所属单位人员的问题咨询,处理日常问题;

第七条各单位系统管理员。

1、熟悉掌握系统,能够处理系统应用中的问题;

3、负责本单位新进员工的信息系统技能培训;监督本单位操作人员进行规范操作;

第八条操作员。

1、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和系统运行规定进行操作、不越权操作、不做违规业务;

2、保证自己的密码不泄密,定期更换密码;

第九条为了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的运行,问题的提交与处理必须按照逐级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2、在各单位系统管理员不能处理的情况下再提交到公司系统管理员处理;

第十条系统维护及软件安全管理。

1、系统管理员,每天定时检查系统运行环境,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3、制定信息系统的灾难恢复计划,并确定实施方案;

7、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应每天对系统及数据进行备份,每月刻录一张数据光盘备份;

第十二条操作规范。

1、操作人员必须爱护电脑设备,保持办公室和电脑设备的清洁卫生;

2、操作人员应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并能正确操作公司信息系统和熟练使用计算机;

第十五条权限变动。

1、财务系统操作手册。

2、人力系统操作手册。

3、供应链系统操作手册。

4、资产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电脑配置要求。

硬盘:操作系统所在分区需要5g剩余空间。

打印机:操作系统所能适配的打印机。

显示适配器:桌面分辨率能显示1024x768即可。

操作系统:windows20xx、xp、vista。

浏览器:ie6.0以上。

网络带宽要求:需要安装系统的电脑在5台以内的接入2m以上稳定的带宽,5—10台接入3m以上的接入带宽,10台以上接入5m以上的带宽。

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企管信息部。

2、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

3、本制度自20年月日起执行。

信息化管理制度

为保障沪昆客专铁路建设信息系统安全、有效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沪昆客专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一、统一配备的用于视频会议系统、隧道自动登录系统和隧道视频监控系统的计算机系统和相关设备,均要自觉服从局指挥部统一管理,接受局指挥部日常监督和指导。

二、局指挥部及各分部配备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全部由局指挥部及各分部信息化专职人员维护保修。局指挥部及各分部配备的办公电脑原则上自行维护。

三、局指挥部及各分部成立信息化组织机构,指定对应的负责人及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

四、违反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影响视频会议所用计算机系统正常运作的,局指挥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条。

使用操作规定。

一、各种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齐全。

二、操作人员要按规定程序操作计算机,遇到问题及时与局指挥部对应负责人取得联系,不得盲目操作、野蛮操作和恶意操作。

三、用于视频会议系统、隧道视频监控系统及的计算机设备,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增删其软硬件配置。

四、未经局指挥部对应负责人许可,局指挥部及项目分部以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第三条。

系统安全规定。

一、未经局指挥部许可,任何人员不得修改局指挥部局域网内计算机的ip地址。

二、局指挥部工作人员要定期对自己的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要立即报告局指挥部网络管理员。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三、操作过程中临时离开计算机,要退出正在使用的程序,防止无关人员非法进入;如预计离开30分钟以上的,要关闭计算机方可离开;下班之前必须退出所有程序,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

四、要爱护计算机设备,保持计算机工作环境清洁。

五、用于隧道视频监控系统、隧道自动登录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的计算机系统的ip地址及其他软硬件配置信息,严禁更改,如因更改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放有隧道视频监控及隧道自动登录系统的值班机房,在系统正常运行后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机房,值班人员严格履行上下班制度、交接班制度。

第四条。

系统保密规定。

一、局指挥部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

二、计算机密码应定期更换,每个密码的使用期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密码外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登录沪昆湖南公司网络办公系统、三维地理信息系统的时候,必须使用分配好的自己的账号密码,不得越权使用他人的账号登录。

五、需保密的工作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六、未经局指挥部负责人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局指挥部的数据、软件及资料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

各模块负责人职责规定。

一、每天对信息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监视,确保系统能正常安全运行,发现异常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如遇重大问题或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要立即向局指挥部相关负责人或分部相关负责人报告。

二、局指挥部及处级分部必须加强网络管理,认真做好办公区内办公用计算机、交换机、电源等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工作。

三、做好各信息系统软件的日常升级工作,根据局指挥部及各分部的业务需要,不断完善和拓展局域网的功能。

局指挥部信息化管理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建设项目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隧道视频监控系统、隧道自动登录系统及三维地理信息系统由工程部负责。

信息化管理制度

3.职责

3.1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的配置、购置、使用的统一管理工作;

3.2信息中心网络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网络机房与外围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4.办公自动化

4.1企业办公自动化的主要运行单位

各部门、生产车间等相关有电脑的部门;

4.2企业办公自动化的主要载体

4.3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操作要求

4.3.1oa系统账号由各部门负责人将姓名及职务告知信息中心,信息

中心统一建立账号和分配权限;

4.3.2办公系统由各部门使用人操作,每天上班后保持办公oa系统处于在线状态;

4.3.8严禁在系统中发布非法言论或图片,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4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程序

对发布的信息点击【发表评论】进行阅办和处理,或下载学习;

4.3企业信息中心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技术保障和培训工作;

管理

5.1erp主要运行单位

各部门、生产车间等使用erp系统的相关单位;

5.2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在部门erp管理负全责;

6.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

6.1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在部门信息安全管理负全责;

6.2信息安全管理所涉及到的人员权限分配、密码分配、密码变更由信息中心掌控,并由信息中心备案,员工可设置、修改计算机操作系统密码(不包括管理员密码),系统设两个账号,一个是管理员账号,密码只有网络管理员知道,一个普通用户账号,密码由使用电脑人员自己设定。

问,设置完成访问密码,该密码只能告知访问人员;

信息化管理制度

2.1互联网络建设2.2信息机房建设。

2.3会议系统建设2.4办公室信息建设。

5.1信息系统建设预算5.2信息系统运维预算。

5.3日常信息设备采购预算。

一、基本规定1、2、3、责任人。

4、各公司信息部为本公司信息化项目实施的统筹部门,全面负责本广场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和信息系统运维。负责机房和网络的日常维护,以及信息系统的培训推广工作。

5、6、担。

各公司须按照商管总部的整体部署,严格执行信息化项目实施工作。商管总部信息部为商管系统信息化项目的统筹部门,全面负责商管各公司总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项目)信息化项目实施第一公司信息化规划、系统研发与整体运维管理,以及基础设施统筹管理。

信息系统账号及权限由商管总部信息部统一管理及分配。各公司员信息系统账号严禁转交他人使用,否则产生的后果均由账号本人承工申请开通信息系统账号,须按照流程上报至商管总部信息部(见流程***)。

2.1互联网络建设。

2.1.1各分公司(或项目)须接入集团网络(或vpn接入),并根据集团总部的要求各自分担网络建设费用。

2.1.2各筹备期公司信息部和行政部是互联网建设的发起部门,协助商管总部信息部实施各项目所在地的互联网建设(或vpn接入),各分公司(或项目)在接到施工单后,应积极跟进,协调督促专网建设。各分公司(或项目)与各通信运营商协议中须明确其不得互相干涉、阻碍施工。

2.1.3各分公司(或项目)正式办公地点互联网接入须提前三个月进行申请提交到商管总部信息部,各分公司(或项目)须提交准确的网络带宽、运营商名称、建设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2信息机房建设。

2.2.1机房建设及运维管理标准编制依据主要遵从国家标准,如《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2.2.2机房建设要考虑到实用性、先进性、安全可靠性、灵活性与可扩展性、标准化、经济性、可管理性等。

2.2.3机房建设的总体设计要求必须符合安全管理、集中监控、技术可靠、功能完备、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备,以及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满足消防设备设施的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设计时在运行方面要尽量降低能耗,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设备选型时要求采用易维护的成熟产品。

2.2.4建设内容相关标准:选址要考虑到周边的安全环境,供电的便利性,选址地的楼层负载情况,空调的通风散热情况。面积是否符合信息化建设的拓展要求。布局和装饰也要符合实际情况的使用。电气系统的负荷及供电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规定执行。ups系统为机房设备提供不间断电源保护。机房空调通风及给排水必须要满足机房7*24小时连续运行。

2.3会议系统的建设。

2.3.1根据集团的快速发展以及工作效率的提高,后续要建设视频会议系统,具体建设规划和建设要求以集团信息部发布为准。

2.3.2各分公司(或项目)应配备专门的视频会议室,并按照集团信息部规定的视频会议室建设要求进行布臵。

2.3.3各分公司(或项目)须确保每次视频会议过程中音响、摄像头、麦克等设备正常使用,可双向互动交流。

2.4办公室信息建设。

2.4.1各分公司(或项目)信息部主管为办公室信息建设第一责任人,完成办公室信息建设的规划、需求、预算、立项等事宜。

2.4.2办公室信息建设涵盖办公区的网络布线,网络设备架设,桌面应用的安装,外围设备的调试,以及办公区信息设备实施的管理和运维。

2.4.3各分公司(或项目)信息部针对办公室人员定期举办信息化使用和运维常识,能让办公室人员学到it知识,在应用中提高工作效率。

3.1.1为规范it软硬件采购流程,保障it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订本系统。本制度中的采购是指以各种合同方式有偿取得信息技术产品、信息技术工程服务,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维修和维护等;本制度中的it设备是指网络设备、服务器、终端和外部设备等(以下简称“设备”),软件在本制度中指成熟软件产品。本制度适应于重庆新天泽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部和各项目部。

3.1.2公司it软硬件采购划分为集中采购和自行采购两类。集中采购包括:软件(专用软件除外)采购;小型机、网络设备、批量pc等采购;总部统一安排的项目中的软硬件采购。自行采购包括:各子公司或项目部涉及的采购;总部授权的采购;不属于集中采购的其它采购。

3.1.3集中采购由公司总部信息部负责,具体流程参见《集中采购流程》(附件一),自行采购由子公司或各项目信息部负责,具体流程参见《自行采购流程》(附件二)。采购申请由需求部门提出,提交给公司信息部进行采购前评估。集中采购申请由信息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参见公司总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经批准的采购需求由信息部签订合同进行采购,合同签订流程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需要进行招投标工作的参见《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未被批准的采购申请,在采购需求表上写明原因,并将其返回给需求部门。采购过程中的第三方服务上资质认证、售后服务协议签订的详细过程参考《第三方服务商管理制度》。

3.1.4购的it软硬件到货后,必须经过验收,才能正式投入使用。设备到货后,验收工作按照合同要求执行,信息部根据合同规定当场验货,有条件的须检查设备是否有损坏,备品、备件、资料、软件等是否齐全等。到货验收合格后,签收到货单,并复印存档;若不合格,则拒绝签收。采购的设备和软件到货签收后,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

3.1.5公司信息部对采购的it软硬件建立相关档案,格式参见《it设备档案》(附件四)或《软件档案》(附件五)。公司信息部参照公司相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采购的it软硬件进行管理。

3.2.1为了更好地维护和管理it设备,充分利用所有it设备资源,不断提高公司it资产效能,提高企业办公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服务企业信息化建设,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畅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3.2.2it设备使用要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不要用力敲打键盘和鼠标,不。

用手指或硬物点击显示器,移动计算机时动作要轻缓,不能在计算机工作的时候搬动计算机。

3.2.3思想端正,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爱护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保密公司的一切商业数据。严禁公司的信息数据人为外泄,严防一切商业犯罪。

3.2.4各部门it设备的使用原则为谁使用谁负责制,领取设备前要做好设备使用登记备案,包括设备型号规格、mac地址、出厂编号等相关信息。信息设备使用中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必须遵守公司相关制度。

3.3.1根据需求严密、科学、合理地掌控网络的各项资源;定期分析讨论网络运行状态与运行质量,对比各项参数,排除潜在故障隐患,并不断的改进网路结构。

3.3.2网络管理人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

3.3.3无领导的允许下严禁职员拷贝或提取公司的保密数据,信息部加强信息数据的管控性,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3.3.4在信息运维的过程中,一旦出现影响公司或商户的重大利益,应立即向直接上司和相关领导汇报,同时根据情节的严重性要求运维单位立即当场处理。

3.4.1本制度规定办公it设备报废采用两种方式,即主动报废方式和被动报废方式。主动报废方式是从办公效率和新业务需求等角度去主动地做适当的淘汰。被动报废方式是指当硬件类资产受到严重损伤且简单维修无法恢复使用时,其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况下应提交申请报废。

3.4.2信息部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报废申请,由财务部或行政部安排报废,并由财务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报废的发起人为信息部,个人无权申请报废。

3.4.3报废时部门必须填写报废申请单,同时在报废登记表中进行登记,反映已经报废的那部分资产。报废的编号不重新使用。

4.1.1oa与邮箱系统:商管所有员工在申请oa和邮箱系统时,需向人事行政部申请、审批、备案后,由信息部分管权限的信息管理员进行开通。(详见流程)。

4.1.2财务金蝶系统:商管员工需申请金蝶系统时,需向财务部申请、审批、备案后,由财务部分管权限的信息管理员进行开通。(详见流程)。

4.1.3所有商管公司员工在使用信息应用系统时,在正常工作日内务必在24小时内完成审批,如照成不良后果由系统使用人承担责任。

5.1信息系统建设预算。

5.1.1商管各分公司或项目,在每年的信息系统建设的预算中,必须上报下一项目所在地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规模、用途、费用等明细,与公司整体预算保持一致,按照整体预算审批流程进行报批。

5.1.2信息系统的建设必须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为公司的经营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涵盖网络建设、软件应用、系统平台等项目。

5.2信息系统运维预算。

5.2.1根据所在公司目前的信息化建设情况,各信息化系统已不在免费运维范围内的信息系统或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情况下进行预算制定。

5.2.2信息系统运维预算必须经过商管总部信息部和财务部等部门的审核,邀请专业公司进行招投标或多方比价的形式确定,维保的方式分为全面维保和部分维保。

5.3日常信息设备采购预算。

5.3.1根据所在公司目前的日常信息设备使用情况拟定下一的采购计划,信息部和行政部统计各部门it设备设施使用情况以及预期要使用的计划,将其列入是否需要更换以及更换的费用预算。

5.3.2日常信息设备采购预算必须符合公司整体预算,并将其一年的预算按照流程上报总部信息部、财务部等部门进行审核。

信息化管理制度

1、在分管校级领导的领导下,根据信息中心的职责范围,全面主持本中心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信息化的制度与规定,推进学校的信息化工作。

3、带领本部门老师,指导教师开展网络教育教学研究和信息技术开发工作;带领各个管理教师为学校提供教育教学信息服务。

4、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教育信息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校园局域网、校园广播网、闭路电视网、网络教室、语言室、电教室等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用户做好教育教学信息的获取、输入、储存、处理、分析、利用等工作。

6、加强网络教学的课程设计和教学方法的研究,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研究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配合学科教师一起制订网络教学实验计划,完善电子教案、课件等音视频教学资料。

7、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员工有关信息化方面的技能培训、考核等工作。

8、负责制订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落实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督促、协调、检查全校电教设备的使用情况,负责重要精密仪器和贵重设备的效益管理。

9、统筹全校电教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维修工作,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0、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按照各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组织制定全校电教设备采购方案,做好电教设备的报废、报损、调拨以及控购商品核查和报批工作。

11、负责组织本中心人员的政治活动和业务学习,了解和掌握人员的思想动态,协调各岗位之间的协同工作,及时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2、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

13、负责网络信息中心经费的预算、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财务报帐以及部门的资产设备管理。

14、部门各类资料的归档与管理。

15、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1、电教管理教师负责管理好学校的电教仪器、设备及影音资料,要做到分类存放、布局合理、摆放整齐。

2、协助学校制定并贯彻电教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

3、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每周编制出任课教师使用教室、器材的教学活动计划,协助教师上好电教课。

4、协助任课教师设计、制作电教教材及辅助用具。

5、认真钻研业务,熟悉各种电教设备的性能、用途及操作方法,并能做好教师的应用培训和辅导工作。

6、保持室内卫生,器材柜、实验架里外要干净。电教室使用后要组织学生及时打扫干净。

7、每学期期末,对所管理器材全面清点、检查、维修,因保管不当损坏或丢失器材,要予赔偿。

8、对学校的电教设备及所管专用教室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对损坏设备能及时做报修或报损处理,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

9、配合学校的财物管理工作,管理好电教物品,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对新购进的各类仪器、设备、影像资料等及时入帐。总帐和分帐完备,做到帐、物、签相符。

10、完成学校领导及教导处布置的临时性、突发性任务,每学期期末做好电教工作总结。

1、负责管理计算机室内的所有设备及环境,为学校信息技术的课程开设提供保障。

2、负责计算机室内所有设备的登记、保管、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交接清单。

3、负责计算机室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经常巡视计算机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质保期内的设备,出现故障,及时与相应公司联系,质保期外的设备,必须要同时两人确认设备的损坏部件,由信息技术负责人报请采购,及时完成维修,要有维修的完整记录以确保设备的完好率,保证上机教学的正常开展。

4、提前10分钟打开计算机室门窗,协助授课教师做好上机的各项准备工作。

5、保管好自己所负责计算机室房门的钥匙,不能随意转借,如有遗失及时上报。

6、严格遵守用电规范,及时发现用电隐患,及时排除。离开时要关闭各种机器设备和照明灯、空调等设备电源。要关闭并锁好计算机室门、窗。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允许学生私自开机、关机或做与课程无关的操作,不得让学生乱调、乱试、私自拆卸微机,特别是不允许带入个人的优盘、和光盘进行使用,如出现上述情况将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8、编排指定学生在微机室上课的座位,不得允许学生擅自调换座位及机器设备。

9、按照教学要求安装好所需软件,保证多媒体教学软件的正常使用。微机室管理人员要管理好各种软、硬件设备,不得违规外借或挪用。

10、禁止和防范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计算机室。计算机室及周边地区严禁烟火,计算机室内不得明火作业。计算机室一律禁烟。

11、计算机室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断电源并报警,积极使用灭火设备扑救。

12、定期负责清扫计算机室卫生,保持整洁、禁止在计算机室内吃食品、吸烟或随地吐痰等,严禁学生在桌子、墙壁上乱写乱画。

13、计算机室管理员负责计算机室的管理与维护,并负责建立工作日志。认真做好各种记载(计算机室使用记录、计算机室设施维护记载、教学软件的添置与损坏记载等)。

14、认真钻研,不断积累,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了解掌握本行业的发展动态。

15、严禁利用计算机室从事非法活动,严禁访问不良网站。

16、及时升级杀毒软件,确保计算机室安全运行。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2、负责组织制定校园网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调校园网内部的关系、监督保证校园网的安全、正常运行。

3、负责审定校内信息标准,审查上网信息,保证信息安全。

4、做好校园网的普及和上网人员培训工作。

5、承担校园网各种网络设备的设置、配置、调整与系统管理,对网络性能进行实时监控。

6、承担校园网络信息中心的各种服务器的安装、运行与管理维护(服务器主要包括:www/mail/代理/nat/其他应用服务器)。

7、承担校园网网络设备的操作、运行、监视、状态检查、故障检测与排除,并记录操作日志。

8、承担分析日常网络运行状况,提出优化方案,动态调整网络结构。

9、负责各种服务器数据的备份与存档。负责各种用户访问日志的记录与备份。

10、负责校园网系统的定期检修,确保校园网系统的正常运行。

11、承担协同网络外线维护人员进行故障检查与排除工作。

12、承担出口防火墙的安全管理。

13、负责网络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管理,用户基本资料的存档。

14、协助网络规划建设人员完成拓扑结构资料的收集,及时提交拓扑结构的变更信息。

1、班级设备管理员协助班主任老师对班级电教设备使用和管理,并直接对班主任负责。

2、班级设备管理员协助任课教师使用班级电教设备,班级设备管理员是班级中唯一被授权使用班级电教设备的管理者,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班级电教设备。

3、班级设备管理员由班主任选拔,经学校设备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后任命并上岗,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得任用,并定期参加学校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

4、班级设备管理员负责《电教设备使用情况记录簿》的管理工作并负责记录。

5、班级电教设备出现故障、异常等情况及时向班主任老师汇报。

6、监督并制止班级其它同学有损班级电教设备的行为,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与班主任老师及时沟通。

信息化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促进学校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时效性和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数字化校园平台在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大连市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学校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1、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制定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校园网安全的规划制定;明确在推进高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我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及时交流和反馈。

2、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1、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班班通系统、广播电视系统、专用教室信息化建设系统、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基础应用、学校信息化资源系统建设、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建设系统等。

2、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均由资源开发小组统一管理和分配。

3、学校各开发支持小组负责本小组所建的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要保证对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维护,并配合资源开发小组做好信息系统的备案工作,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系统的推广使用。

1、制定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2、每学期组织一次本学校信息技术建设工作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内交流,形成交流成果和经验推广方案,做好年度总结。

1、信息化工作将纳入部门工作考核范围;

3、学校每年进行信息化工作的评优工作,对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成绩优秀的部门和信息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xx年9月1日。

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全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和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活动,减少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促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快速、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项目资金10万元以上构成系统的,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含楼宇综合布线和机房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网络设备购置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政府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申报。

第三条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化项目建设,需要区、镇财政资金配套的其他信息化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区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经信局”)。

第五条区经信局是本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承担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区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初审、综合协调,组织可行性论证以及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区财政、发改、保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二)区经信局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

(四)经复评合格的项目由区经信局报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有关程序报经区政府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区财政局将项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八条未列入年度信息化建设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财政资金。特殊需要(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实施的项目或应急项目)的需经区政府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到区经信局办理相关手续,由区财政追加预算。

第九条属于国家、省、市统筹安排并拨付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使用单位在向上级有关单位办理申报手续后,需将相关项目资料报送区经信局备案。需区财政配套资金的项目,按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区直各部门、单位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且不需要区财政资金配套进行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一次性购买办公自动化设备或单机版软件产品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项目评审坚持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原则。参加项目评审的专家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保守被评审项目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未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将被评审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不得利用评审项目的非公开技术、商业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者造成项目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项目评审范围及方式。

(一)对于总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由经信局召集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会专家3~5人(应包括信息技术专家、监理专家、财务专家),由经信局通过专家数据库抽取确定。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派员参加评审会。

(二)对于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下项目,由经信局召集,发改局、财政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进行会审。

第十三条评审主要内容。

(一)符合我区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

(二)采用的技术成果在国内本行业技术领域中具有较高水平,建设方案切实可行;。

(三)对相关产业发展或本领域信息化建设具有带动作用,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能解决信息化发展的实际问题;。

(五)项目建设单位明确,建设资金合理;。

(六)遵守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评审组给出评审建议、结论并确定是否要再次评审。项目建设单位须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的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报经信局备案。

第十五条项目评审的费用,参照现行市经信部门标准实施,在区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第十七条为规范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凡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实行项目监理制。其余项目根据需要参照执行。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参与工程监理。

第十八条从事信息化项目建设、设计开发、服务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国家或省、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相关资质认证,并经过区经信局(信息化办)确认备案。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本行政区域的单位优先。

第十九条在进行信息化项目设计、建设时,必须同时进行信息化安全系统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必须保证和满足信息化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

第二十条信息化项目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符合信息化项目建设合同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及实施方案进行,未经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技术标准。

第二十一条信息化项目竣工后,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验收资料送区经信局备案,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视情况抽查。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联合进行验收。

第二十二条验收应当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建设过程中有效的技术资料为依据。验收内容应包括系统建成后三个月的运行情况及相关数据资料。

第二十三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单位使用。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应按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经整改完善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直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财政预算的90%费用;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评价通过后,付清余款。

第二十五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后评价制度。区经信局制定年度新建信息化项目评价计划,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实施。

第二十六条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可列入后评价项目。

第二十七条信息化项目后评价主要的内容为:项目运行和维护情况、项目建设质量、施工方售后服务情况、项目社会和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等。

第二十八条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含300万)以上的专项支出,纳入财政绩效预算管理。

第二十九条全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由区经信局向区政府报告。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的,由区经信局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第三十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按照《市涉密工程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以前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不符,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吴中区经信局负责解释、修订。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管理由吴中区机要保密局负责解释。

信息化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实施场所,为教师进行多媒体教学的公共使用场所。

2、多媒体教室配有多媒体连网计算机、音响设备、多媒体投影机、视频展示台,录音座等设备,供教学使用。

3、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按教学计划及教务处课程安排,提前一周填写使用登记表,交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安排,使用安排以先登记先安排为原则。

4、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首先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

5、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或教务处申请报修。

6、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系统。

7、根据教学要求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多媒体教师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教务处派专人进行安装。

8、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要按教学管理规范管理上课学生。

9、使用多媒体教室要服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10、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使用完毕应填写多媒体教师使用记录表。

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档案信息资源的安全和国家利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挡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信息化建设,亦称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是指档案网络建设、档案管理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档案馆库智能化软硬件系统建设,以及各种载体档案的数字化工程建设等。

第三条接入电子政务内网的档案管理应用网络,按照《江苏省电子政务内网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依托当地电子政务内网,接收党政机关等单位电子档案信息数据的计算机网络。其安全保密解决方案及安全保密产品的选用,按照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协调促进的原则。

第五条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保密管理工作,市、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保密管理工作。省保密工作部门负责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市、县(市、区)保密工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档案信息化建设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工作,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章系统工程建设。

第七条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的规划和设计,应当同步规划并落实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中各类软、硬件系统的研制、开发和安装,必须符合保密管理要求,做到防泄密、防窃密。涉及保密的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所采取的安全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管理要求相一致,并按其最高密级的防护要求进行防护。

第八条承担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的系统集成、综合布线、软件开发、服务咨询及工程监理等单位,必须通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的保密审查。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一般不得交由境外机构或人员承建。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档案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承建单位,必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第九条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的保密管理实行审核备案制度。档案信息化工程建设单位在确定档案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后、决定招标前,应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江苏省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核备案表(甲表)》(见表一),通过审核,才可实施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未通过审核的,应按规定调整后再报审核。招标或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开工后,10日内,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江苏省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核备案表(乙表)》(见表二)。

第十条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省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省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备案,重大项目报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省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省级各部门、单位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的批量数字化工程报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档案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报经省辖市以上保密工作部门审批通过后,才能运行国家秘密信息。

第三章档案信息保密。

第十三条涉及保密和不开放档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用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加密存储和传输、审计跟踪、防电磁泄漏等安全保密措旋,加强管理。对其系统的访问应当采用权限管理机制,不得越权操作。未采取安全保密技术防范措施的数据库不得联入局域网、公共信息网等网络。

第十四条涉及保密和不开放档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电子政务外网、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

第十五条符合政务公开规定的已公开的现行文件等档案信息应尽早上网,有关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中共中央文件不得自行上网。

第十六条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档案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已公开的,组织者在上网前,应当征得档案信息提供单位或个人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执行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

第十七条凡在档案网站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和网络新闻组等,应由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审批,明确相关保密要求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和网络新闻组等、谈论和传播涉及保密和不开放档案的内容及信息。

第十八条不得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涉及保密和不开放档案的`内容及信息。

第十九条涉及保密和不开放档案信息资源载体的复制,即用扫描、复印、翻拍、手工抄录或印刷等方法仿制原稿,必须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在公共信息网或与公共信息网相联的网络上档案信息,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凡向公共信息网提供或档案信息,必须通过单位保密工作机构书面审查批准。

第二十一条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上网公开档案目录或全文信息,必须按照有关信息上网保密规定,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做到由本馆鉴定机构按有关规定逐条鉴定、审阅签字。

第二十二条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实行单位领导责任制。各单位应将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工作列为单位保密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

单位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各项保密措施的落实及日常管理。

第二十三条档案信息化建设单位应根据系统所处理的信息涉密等级及其重要程度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保密措施,并依照有关保密和档案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对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档案信息化建设单位的保密管理人员应经过严格审查,并保持相对稳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应定期组织有关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档案信息泄密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实施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建议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化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计算机要指定专人管理,负责人要管理好计算机,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并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维护和相关软硬件的安装、管理。负责人要服从学校微机网络小组的管理。

二、为了保障文件、数据的安全性与保密性,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设置,以保障信息正常交流。

三、教职工和学生要正确使用和操作计算机,以免因操作不当而损坏机器。不会使用者,要向其他会使用的同事和信息技术任课教师请教,不得盲目操作。使用发现故障或损坏,要及时报告给该计算机的负责人,负责人要查明情况,及时处理,不能处理得应报告给学校。

四、学校的计算机是为办公和学习而设,教师可以在网上备课、查阅资料、打印资料等;学生可以使用计算机进行学习。严禁访问不健康的网站,禁止玩游戏和观看影碟,发现一次对相关人员处以警告。

五、教职工和学生要爱护机器,保持室内清洁,及时擦好电脑桌,清除灰尘。电脑桌禁放化学药品、水瓶、水杯,禁止使用计算机时吃食物。特别注意防尘。避免阳光直射计算机,如遇强雷雨天气禁止使用计算机。

六、各使用计算机的部门,下班前要关好窗,锁好门,以防被盗。

七、计算机的负责人应及时对重要数据作好备份并作好标识。

八、计算机的负责人应定期用杀毒软件对磁盘作例行检查,并用系统工具整理硬盘。

九、计算机出现软硬件故障,必须及时向负责人报告,由专人维修,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手维修,否则,造成不良后果,按其损失照价赔偿。

十、严禁使用外来磁盘,如一定要使用,必须先杀毒,再使用。未经学校批准,计算机禁止外借和外来人员使用。

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快我校教育信息化的步伐,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努力创设一种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人人参与、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根据我校信息化计划书,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进一步组织好信息技术校本培训,做到人人参与。要求:党员教师、骨干教师要示范,青年教师要过硬,中年教师要过关,老年教师要适应。学校每学期期末组织人员进行考核。

2、为了激励先进,学校将为骨干教师、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优先更新电脑。

3、通过二年时间逐步实现全部电子备课,人人会制作多媒体课件。对于多媒体课达总课时30%以上教师和进行电子备课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应用信息技术活动。通过“教学开放周”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实践的活动,促进信息技术的应用发展,对在教学活动中获奖的教师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5、积极参加区、市组织的信息技术活动和各级各科教学软件评选活动。

凡区级以上发表信息化论文获奖、教学比赛、多媒体课件制作比赛中获奖的均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奖励。

6、每学期学校将根据教职工对网站的贡献(如上传文章、贡献教学资源、使用网络资源等)情况评出若干名信息化工作积极分子予以奖励。

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促使全系统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在重大项目管理与决策中的信息、咨询与监督作用,更好地为全县重大项目管理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上级机关关于统计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科室统计信息化建设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规划、建设和维护。

第三条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统一安装防病毒软件并确保及时更新。

第四条定期进行系统软件、硬件检查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可能出现的故障,应有防范、补救和排除等措施。

第五条禁止在局域网设备上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软件。

第六条严格执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网络上进行任何非法活动。

第七条各科室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硬件和操作系统方面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局办公室,并由局办公室与相关软、硬件维护单位联系,取得技术支持,及时排除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信息化培训应将统计内容列入年度专业培训计划,信息化管理员要钻研业务技能,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本部门及系统内统计人员开展一次信息化业务技能培训。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禁止上外网,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储存、处理涉密信息。

第十条做好统计数据定期备份资料,保障统计资料的延续性和联贯性。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施行。

信息化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实施场所,为教师进行多媒体教学的'公共使用场所。

2、多媒体教室配有多媒体连网计算机、音响设备、多媒体投影机、视频展示台,录音座等设备,供教学使用。

3、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按教学计划及教务处课程安排,提前一周填写使用登记表,交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安排,使用安排以先登记先安排为原则。

4、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首先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

5、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或教务处申请报修。

6、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系统。

7、根据教学要求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多媒体教师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教务处派专人进行安装。

8、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要按教学管理规范管理上课学生。

9、使用多媒体教室要服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10、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使用完毕应填写多媒体教师使用记录表。

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市信息化建设,加快城市信息化进程,发展信息产业,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区域内从事编制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定信息产业发展政策,建设信息网络(有线、无线)及信息应用系统,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等活动,均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的原则。信息化建设应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第四条xx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市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xx市信息产业局)。xx市信息产业局是本市信息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xx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由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拟订,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编制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并经专家论证;应当符合国家、省、xx市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

第七条市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市年度财政预算,以确保市信息化建设进程按计划实施。

各镇、市直各部门也应将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本级经费预算。

第八条各镇、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全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本镇、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并报市信息产业局审核备案。

第四章信息产业。

第九条本暂行办法所称信息产业,是指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系统集成业、通信业(有线、无线)及相关的信息服务业。

第十条全市信息产业的发展计划由市信息产业局会同市经贸局、市科技局进行编制,指导信息产业的发展。

第十一条鼓励境内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到我市投资信息产业,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开发生产先进的信息产品。

第十二条从事电子信息产品、软件、集成电路以及其它信息产品的开发、研发、制造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标准。

第五章信息工程。

第十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信息工程,是指投资主体以计算机、通信、广播电视以及其它现代化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开发等工程。

第十四条凡使用市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均须经市信息产业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非市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公共信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将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施工及质量监理方案报市信息产业局备案。

第十五条信息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没有标准的,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标准。

市信息产业局会同市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共同编制信息工程标准目录及索引,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凡符合国家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信息工程,统一由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同市信息产业局进行公开招标、投标,择优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并由市信息产业局会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对信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要逐步完善信息工程招投标制度、监理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

第六章信息资源。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建设和整合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实现各镇、市直各部门应用系统的.信息交换和互联互通。

第十八条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打破政府职能部门对可供利用信息资源的垄断和封锁,建设跨部门的,具有基础性、公益性的数据信息库和办公信息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

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及依据等一切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源,均通过政务公众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各镇、各部门对外公开的信息,允许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无偿地查询或索取。确需收费的,按市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公共信息网络的经营单位和利用公共信息网络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要严格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公共信息网的经营单位和应用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网络运行安全保障制度,并接受公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所禁止的信息,不得从事危害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信息的提供者和者,通过公共信息网络信息的,要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合法的信息受国家法律保护。未经信息所有者许可或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信息网络系统中储存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xx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本市三级域名系统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市范围内各级域名的注册使用情况;各镇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gov、org、net下申请三级域名注册,必须报市信息产业局审核同意后,再报xx市信息产业局批准方可向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办理申请注册手续。

第二十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信息网络管道,是指各类信息传输网络专用管道和市政综合性网络管道专用管孔,由管道、管道出入口、建筑物的引入管道和上引管道等组成。

第二十四条市信息产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信息网络管道规划,并纳入市信息化建设规划。要加强对信息网络管道的规范管理。

第二十五条信息网络管道建设工程应坚持先立项,后勘察设计,再施工、验收的原则。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等各阶段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和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为抓好全市的信息网络管道联合共建工作,信息网络管道建设工程在办理立项和规划手续前,必须报市信息产业局审查备案。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施工。

第八章无线电管理。

第二十六条市无线电管理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擅自变更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或不按总规划内容制定专项规划,由市信息产业局责令其改正,并对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对违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对违法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可以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除处予以没收外,还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暂行办法其他条款的,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第三十一条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违反管理办法规定,或者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应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三十三条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信息化管理制度

一、明确一名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负责信息化系统应用的计算机操作人员。

二、信息化人员每年都要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应用水平,使自己能跟上时代信息技术的变化。

三、把信息化培训作为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落实。分批、分层次对师生进行培训,追求培训实效。

四、负责信息化的主要领导应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计算机和网络知识培训,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计算机的法律、法规;网络中心、计算机室基本功能;网络安全基本常识等。

六、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主动与师生交流,解决其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问题,积极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七、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计算机培训班,并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坚持在岗自学,鼓励加强自修,不断提高岗位技能。

八、定期对村级信息采集人员进行培训,对村级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和督促。

九、信息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变动的,应先办理信息化建设文档资料、数据库、应用软件、系统软件、设备等的移交,做好人员及各项衔接工作。

信息化管理制度

摘要:

科技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将被人事档案信息化的管理所代替。人事档案信息化的管理是指采用现代先进信息技术来完善当今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结果。

关键词: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各个行业的不断发展,流动人口也在逐年攀升,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需要,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成为了人事档案管理区域的发展趋势和结果。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一项艰巨而繁琐的系统性工程,它涉及到档案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只有提高和深化档案工作者对于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认识,才能推进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建设出适应时代发展的人事档案。

我国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始于20世纪50年代,为我国的公共管理工作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和市场化经济体制的改革深入,传统人事档案管理的弊端和不足也逐渐凸显出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遇到了改革的机遇和挑战。

(一)档案内容不够精确。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各种人事流动也愈加频繁。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与我们的个人生活工作是息息相关的,由于在最初的人事档案建设过程中的大意,导致了不少人事档案资料不齐全或千篇一律的结果,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失去了它反映真实情况的作用,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落后于社会的发展,面临着无法落实到个人的尴尬局面。

(二)管理方式的落后。在我国政治经济的改革过程中,许多的。

机构和单位都进行了重组建设,频繁的人事任免导致了人员流动性较大,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也变得繁琐。在不少事业单位或机构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方面,仍然采取的是手工记录方式,这显然与社会发展是脱节的。我国在经济、文化及其政治方面的`发展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在公共管理体系中却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陷,全面的完善我国的人事管理制度,是我国公民人事档案准确性和安全性的重要保障。

建设出一个独立的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机构是我国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革新目标,是整合我国的人事档案资源和实现我国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途径。

人事档案管理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完善我国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要严格要求档案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人事档案保管与保密制度》、《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人事档案转递制度》、《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等五个基本规章制度,让我国的人事档案管理加快步入科学化、制度化、信息化发展轨道的速度。

(二)不断提高档案工作者的素质水平。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一个以人为主的工作,档案工作的质量好坏很大程度取决于档案工作者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水平,因此提高档案工作者的素质水平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加强对档案工作者的政治教育,提高档案工作者的职业素养,才能使档案工作者在从事枯燥单一的档案工作时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减少档案工作的失误和差错,积极的去探索科学的工作方法,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迈向科学、实用的信息化时代。

(三)信息化的管理手段。信息化的管理手段是当今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将信息化手段运用到人事档案管理中来,提高人事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实现人事档案信息化的管理。目前,国外的人事档案大都已经使用了计算机系统来实现管理,国内也在不断发展之中,要实现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不仅要使用信息化的手段,还要注重人事档案管理的法律制度的建设和档案工作者的素质培养。

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是人事档案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结果,但是新事物的发展过程往往是曲折向上的,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发展过程中就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缺乏组织性。在我国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传统的工作方法在一段时间内无法完全被信息化手段覆盖,缺乏总体的规划。缺乏总体规划也就意味着每个地区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是不同步的,这种没有组织性的局面为实现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设置了路障。

(二)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规范有待完善。人事档案最基础的工作就是资料的采集,在有些单位中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基础差,且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导致了人事档案质量不高、档案的更新不及时等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制约了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发展和普及。

(三)人事档案的保密工作受到挑战。

人事档案信息化主要是借助计算机系统来实现,但是在网络环境的影响下,人事档案信息的安全面临着威胁,其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由于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不强,对于档案数据没有严格的审核和管理,缺乏相关的计算机安全知识,没有及时对档案数据采取安全保密工作,是威胁人事档案信息的最大因素。二是由于有些档案部门没有配备专业的计算机管理人员,没有在计算机系统中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使得人事档案信息处于危险状态。

(四)信息化人才匮乏。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对档案工作者的工作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实现信息化的管理过程中,必须要建设一支拥有信息化知识的档案管理队伍,不仅要有熟练的档案管理能力,还有掌握一些必要的自动化、网络化等现代科学技术。目前我国的档案管理系统中,虽然已经补充了一些掌握信息化技术的人才,但是档案管理队伍总体还是处于低水平位置的。信息化人才的严重匮乏,严重的阻碍了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发展和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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