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判决书(优秀5篇)

时间:2023-09-22 07:12:03 作者:ZS文王 最新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判决书(优秀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判决书篇一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名称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更改的,只是更改后要向工商局备案。那么,在用人单位更改名称后,原先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还能继续履行吗?对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有影响?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关于企业变更名称带来的劳动合同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组织实体因素变更是劳动合同履行中的一个特殊问题,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组织实体因素变更对劳动合同影响的规定。可以看出,由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的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内容发生了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从形式上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即使没有从形式上变更劳动合同,也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效力。

由以上分析可知,当公司改名时,原来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从形式上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具体内容没有变化,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判决书篇二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甲方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以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甲方愿意聘请乙方保安为其服务,现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严格执行甲方各项制度,若有违反,按甲方制度处理。

2、乙方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发现或避免重大安全隐患和人身事故,甲方根据幼儿园制度给予奖励。

3、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有权检查、监督,如不称职有权提出撤换,乙方如不洁身自好,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乙方负责其赔偿。

4、乙方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担供办公场地,协调各方关系,处理工作中的纠纷。

6、在甲方管辖范围内,对妨碍乙方执行正常任务的任何人,乙方须按甲方规章制度及有关法规处理。

1、乙方不得擅自离开警务室。

2、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必须问清事由进行登记。

3、外来车辆严禁入内(特殊情况除外)。

4、要认真检查学生出入证。

5、有人拿东西出校门,要详细问明情况,并得到证实,方可放行,作好登记,若有人盗走学校或住户财物(如电视机、洗衣机、摩托车、汽车)从校门口带出或开出,甲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民事责任。

6、乙方要按时巡逻,负责熄灯,锁门,清查滞留教室和幼儿园的学生。

7、乙方要认真守责,在紧急情况下,随时听从幼儿园调遣。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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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判决书篇三

这个问题要分两部分来看,若怀孕期间的员工的,有下列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不论员工是否怀孕,不用支付任何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若员工没有上述情形,用人单位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如产假期间的女职工有劳动法规定的第三十九情形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能与产假期间的女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上述解答未解决您的问题,您可向专业的律师做进一步咨询。

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如果职工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的工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另一种是实行了生育保险统筹,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法律咨询劳动保险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如果职工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的工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另一种是实行了生育保险统筹,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案情回放】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此举按照法律规定应向程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所指“客观情况”具有法定要求: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而本案中的情况不足以导致劳动同无法履行,因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会有哪些风险呢

工伤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会得到哪些赔偿呢?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小编整理了下面的文章为大家解答,请阅读了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所以,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即无权要求原用人单位再行报销工伤复发的相关医疗费用。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职工可能会在以下“四个方面”存在损失:

一是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而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而获取工伤待遇补偿后,即失去了伤情加重可申请重新鉴定劳动能力的权利。重新鉴定伤情加重等级变化后待遇有何不同?没有明确规定。

二是失去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需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即复发后可以继续依法享受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的报销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等。但此规定的前提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仍履行劳动合同,保留工伤保险关系。如《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20xx】6号)指出,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已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工伤职工也已一次性领取了相关工伤待遇,由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继续治疗而引发的争议,仲裁委应不予受理。现实生活中,随着物价上涨,医疗费用愈来愈高,极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形:职工在解除后工伤复发甚至伤情加剧,而后续的治疗费数额远远超过了解除时所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它损失还有:

三是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前提下,由职工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四是失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未就业期间,依法不能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就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利益得失一事,用人单位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并进行针对性的解读。工伤职工应清楚地了解工伤待遇政策,以便做出理性选择。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呢

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

(1)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1)概要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单位通知集合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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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判决书篇四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管理,改善员工火食,提高员工就餐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员工食堂由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以下协议:

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双方的其他约定事项:

三、违约责任:

四、本合同期限为期一年,即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

五、本合同在执行中惹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财务处一份、乙方一份。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判决书篇五

地址:xx

委托代理人:xx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详细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甲方施工生产需要,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到甲方工地从事临时性工作,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临时性用工劳务合同,双方应当依法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受聘期限

经双方协商,聘用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动报酬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按每月元(大写)人民币支付。

2、该工资包括甲方单位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个人所得税、各种节假日加班及中夜班补贴、绩效工资、生活费、日常交通费等。

3、每月三天(含三天)以内的病、事假工资照发,但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三天以上的病、事假亦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聘用工资按实际请假天数减发。

4、甲方为乙方提供受聘期间的住宿。

5、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工作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受聘期间采取不定时工作方式。

四、社会保险:

鉴于国家省内和省际社会保险统筹及其配套办法尚未健全和完善,甲方又系跨省、区作业的流动施工单位,乙方工作地变动频繁这一实际,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按xx省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将社会保险中甲方应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按月计入在乙方工资清单中一并支付给乙方,由乙方本人自行到其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缴纳,若乙方不参加社会保险,其责任自行承担。

五、乙方服从甲方的管理,受聘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指挥,并应遵纪守法,树立吃苦耐劳的精神。

六、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工具。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注意安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如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铜仁地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之规定办理。

七、合同期内,如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或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已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如甲方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乙方也有权提出解除与甲方的合同,但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前,均应提前七天告知对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甲方代表人签名: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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